1、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2、提交稿件时,同时提供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份、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3、各级标题均左顶格,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通常为“1”,二、三级标题编号为“1. 1”,“1. 1. 1”……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级标题。 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4、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5、表格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中英文表号和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方。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用符号),若单位相同,可统一写在表顶线上右侧。
6、所有稿件应为作者独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稿件署名人负责。正文引文处用括弧夹注,文尾参考文献按字母顺序排列。
7、摘要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
8、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
9、注释一律采用脚注。脚注用小五宋体,包括文献作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页码,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序号标注,每页单独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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