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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精选

义务教育论文

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一)明确了各级政府发展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可见,各级政府部门对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责任有了一定分配,且责任范围更加细致。

(二)明确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办学模式《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办学形式要灵活,除设特殊教育学校外,还可在普通小学或初中附设特殊教育班”。《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普通小学……在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更是明确指出要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这些政策都明确规定了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办学模式。

二、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不高2001~2012年,我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上升,由52.02%上升到80.19%。尤其在2008~2009年,入学率由65.02%增长到79.05%,增长了14.03个百分点,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但总体来看,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仍远远低于全国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而日本在1997年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就已经超过了“98%

(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1624所,处于最低水平,2012年创历史新高,达到1853所,增加129所,增速较慢,而这1853所学校,承担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近37万,远不能满足其需求。据调查“全国尚有近500个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还没有建立特殊教育学校”。而且在已有的特殊教育学校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小、旧、破等问题。

(三)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从我国区域划分来看,各区域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以2010年为例,我国东部地区11省共有775所特殊教育学校,占全国的45.45%,中部地区8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39所,占全国的31.61%,西部地区12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391所,占全国的22.93%。可见,大部分学校都集中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学校数较少,特别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差距巨大。

三、完善我国特殊教育义务的教育对策

(一)完善我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推动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此必须完善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政策,加快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立法进程,明确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责任主体,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制定政策落实情况相关奖惩措施,推动各项法律政策实施,而学校作为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法定组织,应明确政府对其的法律责任,承担起应有职责,以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针对目前情况,国家应采取硬性手段,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符合该地区的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目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该承担起建设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责任,并将其作为国家验收地方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另外,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应从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中划出相当比例用于学校建设,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一中小学义务的来源

依据一般法理,普通法律主体的义务有两个来源:法律和道德,但某些主体例如行政主体则遵循“法律无规定即为禁止的”原则行使权力,相应地其义务也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学校义务的来源和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在法国,学校是作为公立公益机构存在的;在日本,学校的公务性也有明确规定,《日本教育基本法》第6条规定“法律所承认的学校是具有公共性质,因此除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外,只有法律所规定的法人才能开办学校。”教育活动的公务性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有关一般公共利益的带根本性的事业,国家应把兴办教育视为一种责任”。在我国,中小学依其活动的主要内容而言,是国家实施教育职责的专门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我国法律、法规对教育的公务性也有相应规定:原国家教委《关于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指出:“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主要依靠公办中小学校”。中小学依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应视为是行政主体的活动,学校作为行政主体与其他分担政府统治职责的行政主体相比,更多的体现为公益性,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但这种行为不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其目的是增进公益和提供服务的活动,也即是非权力性公务,这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也有体现:其他行政主体,法律规定其行使的是“职权”;而教育法中则规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享有“权利”。中小学义务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本,《教育法》为核心包括《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教育法规。其中对中小学义务也有明确规定,这即有利于学校适当履行其义务,更益于受教育者权益的保护。

二、中小学义务的内容

义务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构成部分,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范围也是大相径庭的,学生与中小学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义务的基础,学校是行政主体,也是行政相对人和民事主体,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把学校的多重身份一元化为民事主体,而忽视了真正体现学校性质的行政主体的资格;法律关系的形成离不开相应的法律调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宪法有关教育的规定及相应教育法的调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

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中小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学校义务的核心,其他权利和义务均是该义务的延伸和保障,《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义务贯穿于整个教育法律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教师法》第八条,《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也都有类似明确规定。(二)保护受教育者的生命、健康权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调整形成的,该义务就学校而言主要应指其在行使权利时无违法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那种认为学生在校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都应有学校负责的观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负责的前提是其有过错,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受教育者的人身、认知状况不同,我国教育法律也有不同规定,其中对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更有力些;《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三)尊重受教育者受教育权、人格权的义务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学校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得侵犯学生的各项人格权,《教师法》第八条,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也有类似明确规定。(四)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中小学的职责较为特殊,其义务内容不独限于法定的范围,还应包括行使权利的不当,史尚宽在论及公务员违法行为时认为“公务员违背职务之行为,其行为无须为其义务,只须有权为之为已足”。作为公务活动,学校及其教育人员如何行使权利才是正当?这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教育人员的道德修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的义务尚有其他规定,但就其宗旨而言莫不是围绕以上问题展开,随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的义务也日渐明确,这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将有积极影响。

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新课程改革以来,陇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美术教育教学有了长足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反映在观念滞后、师资薄弱、方法陈旧、设施短缺这四个方面。

1教育理念滞后

教育理念滞后是欠发达地区中小学美术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问题。在新课改之前,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教育发展进度缓慢,美术课在相当一部分学校还没有被真正的落实。语文、数学、外语等升学考试课程还是教师的责任田,大部分学校仍把美术课视为副课,可上可不上,上好上差一个样。“应试教育”仍然禁锢着学校的主导教育理念。这种理念影响着教师忽视了美术是一种人文情怀极高、文化底蕴丰富的艺术,忽视了美术教育在人的素质培养中的功能。这种教育理念的滞后也很难理解美术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培养的极好教材,美术教育是展示真、善、美的艺术,是美育的最高境界,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美术教学过程是互动占据主导、教师引导并与学生相互交流的“教”与“学”的过程。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因交通、信息、教学设施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以往的教学观念仍未被新课程的理念所进化。调查显示,美术课堂教学只是传授一些基本的美术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空间单一(教室),课程资源短缺(以教科书为主),这样一来整个美术教学完全忽视了学生自主探索的过程。教师依旧是教学内容的决定者,教学方法的选择者,学生是美术作品的“复制者”。显然,这无异于以往教学观念的“复辟”,是有悖于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精神的。

2师资力量薄弱欠

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师资队伍相对还是比较薄弱的,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一是在每次的教师招聘中,涉及美术类的编制数量极少,在调查中发现,有甚者是全县一年只招一名美术类教师;二是部分学校的美术课程并非是美术类的专业教师任教;三是部分农村美术教师凭借“一技之长”而离开农村学校,或干起第二职业,从而导致美术教育师资流失,不得不用其他老师顶替;四是美术教师在农村学校得不到重视,其发展受到极大的制约,致使美术教师不能专心研究自己所教学科,甚至一些美术教师在工作几年之后,转任为其他课程的教师。无论是其他老师兼任美术课程,还是美术教师转教其他课程,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美术教育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这种短缺和浪费并存的现象势必影响美术课程的教学质量低下,进而使得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能力也未得到有效发展,从而使美术教育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

3教学方法陈旧

美术教学在侧重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同时,更是倾向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并使学生对美术课程产生兴趣和积极性。在调查中发现,美术课堂中呈现出来的现象是:教师依照教科书内容,仅仅围绕具体的教科书来开展教学活动;其次,单一的演示教科书中的图画内容、手工制作及图片说明,而轻视美术文化的学习;再者,教学评价单一,只是过分地强调作业分数,而忽略对于美术课程内容的认知和情感,即使是实践部分也只强调反复练习。多数美术教师的课堂评价多是依照所谓的“分数”标准,加之规范化的实践,而忽略了学生从美术课程中应得到的学习能力、个人情感和价值观以及提升学生多元的创新思维与人文素养的有效养成的评价。在这种教学模式与评价方式下开展美术课堂教学活动是很难实现新课程标准设置的教学目标的。

4教育资源制约

由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平衡,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之间存在差距,而这种差距也直接影响着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这种差距在中小学美术教学中也有所表现,具体为:师资力量的缺乏,教学资源匮乏;美术课程被动受其他课程“占用”的现象频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美术教师缺少外出学习、交流、升造的机会,致使其教学水平提高较慢。正是因为美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及相对落后,导致了欠发达地区美术教育与发达地区美术教育的差距越来越大。

二思考及建议

通过对陇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美术教育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深感在新课程改革的今天,如何真正增强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美术教育后劲,搞好美术教学,体现人文关怀,实施素质教育,提出如下策略设想及建议。

1更新教育理念

拓展美术教学空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美术教育由于受到教育理念保守、学校教育管理意识滞后、师资队伍建设不足、相应教学设施落后的影响,使得以往的教学模式仍旧与新课程下的教学模式相互并存,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在当下,我们应汲取以往美术教学中的合理成分和成功的经验,但过于注重陈旧的教学模式,缺少开放性、机械化的模仿是有悖于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目标要求的。富有人文性的美术课堂教学应当是,教师在教科书的主导下,指导学生将与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事物嫁接到美术课堂教学中,展示出美术与生活并存的课堂教学氛围。因此,美术教师应努力拓展教学空间,使学生体验生活,品味生活,切身体会到学习美术在生活中的乐趣,体验美术带给生活的魅力。

2加强师资力量

丰富教学资源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因此,应加强美术师资队伍建设,尽可能选聘一批高等美术(教师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美术师资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培训在职在岗的中青年美术教师,提升其教学水平与美术素养。此外,激励美术教师以科学的态度和创新精神研究总结教学经验,进而解决课堂教学中所面临的问题。选择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美术教师担任美术课程组的负责人,协调管理学校美术教学、美术特长生培养、学校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提升美术教师价值,有利于提高学校美术文化水平。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各类美术竞赛、作品展览,并引导学生参观美术展览、美术馆,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的热情,这些都是实施新课程改革,保障美术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3因地制宜,激发兴趣

让美术课堂充满活力美术课程标准指出:“兴趣是学习美术的基本动力之一。应充分发挥美术教学特有的魅力,使课程内容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的情感与认知相适应,以活泼多样的课堂内容呈现形式和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这种兴趣转化为持久的情感态度。”对此,新课程改革下的美术教学方式是多元化、多样化的。在课堂教学中,应将教学方法与内容相融合,充分展示美术课的独特性,如:将以多媒体的运用为主导,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全身心参与美术课堂教学活动。

4体验情感,优化评价

让美术教学洋溢人文关怀调查中发现,在本地区中小学校美术课堂教学中,教师主要以讲授为主,以课堂练习或课后作业成果为终极评价目的。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极少会运用心理、情感因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从教学艺术角度而言,在美术课程教学展示中,教师要以独特的角色,将自身真实的艺术情感流露出来,并以富有魅力的视觉张扬激发学生对于美术课程学习的兴趣,这样,既丰富了学生的情感体验,也激发了学生渴望学习美术的艺术共鸣。所以,教师应尽可能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影音课程资源创设“情感背景”,并对所教授的内容作进一步绘声绘色的讲解,加之“一对一”指导实践,让学生感知人际之美、情感之美,认识到人之精神的高尚与善良,因而提升其自身的道德品质。美术教学评价是美术教学过程中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评价学生学习美术方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生对美术的兴趣,甚至是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美术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美术作业应采用多样的评价方法。学生美术作业评价呈现方式可以是分数或等级,可以是评语,也可以采用评语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还可以采用互评或座谈等方式,要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并使学生明确需要克服的弱点与发展方向。”调查显示,以往“重结果,轻过程”的美术教学评价方式,在本地区学校美术教学中仍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进一步优化美术教学评价方式,构建具有一定教学成效性的评价方式是保障学生学习美术课程价值体现的重要环节。美术课程通常是被看作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其学生作业形式之丰富,完全能展示出学生在观察、记忆、想象、创造等各种综合能力的外在表现,教师仅仅依靠分数去衡量一美术作品来断定学生美术课业的学习成效,显然是不科学的。相对而言,美术课业的评价宜采用等级评价与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三总结

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活跃教学,创设和谐课堂

大学的教学,与中学阶段的教学有本质的区别。中学教学注重结果,以提高成绩为教学目的,以追求升学率为宗旨,教学的基本模式是考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学什么,是一种同化知识的学习机制。而大学的教学,注重过程,以能力培养、开发学生潜能为重点,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是一种建构知识的学习机制。因此,在新的教学模式和繁多的课程面前,大多数大学生学习是吃力的,学习效率低下。这种情况在医科院校更加明显,学困生比例最高。因此,创设和谐课堂,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主观学习积极性。

1.启发式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方法适合于刚开始上课时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激发他们的听课兴趣。在教学中,介绍具体知识点之前,可以先以专业相关的临床问题导出,提起大家的兴趣和好奇心,让学生带着问题在课堂上有目的地寻找答案。学习糖代谢的生理意义时可以提出人长期不进食为什么会死亡?体内发生了哪些生物化学变化、生理病理变化?在学习脂肪代谢时,可以让学生先想想,为什么减肥时不仅要控制脂肪的摄入还要控制糖类的摄入?使学生带着问题在书中找寻答案解决问题。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了学生自学和自主思考的能力,并同时体现了理论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

2.想象教学法。生物化学许多原理比较深奥、难以理解,大多数同学几乎都是死记硬背,如果在讲课过程中采用想象法可以使同学们简单、清晰、快速地掌握生涩的知识点。比如,在讲授蛋白质分子结构时,将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和高级结构(二级、三级、四级结构)与一根绳子形象地联系起来。一整条绳子可看作一个亚基,即蛋白质的三级结构,几条绳子相互缠绕、相互作用则为蛋白质的四级结构。通过这种形象地讲述,学生对蛋白质分子结构的抽象构型就变得形象化和具体化了。[1]在蛋白质合成过程中,经过进位、转肽、移位3步后,肽酰-tRNA就从A位点移动到了P位点,在讲解时,可以把教师的身体比作核糖体,两只脚比作两个位点,左脚为A位点,右脚为P位点,左脚下(A位点)踩着一枚硬币(肽酰-tRNA),教师往左移动一步,此时硬币(肽酰-tRNA)就从左脚(A位点)移动到了右脚(P位点),这样不仅快速地解决了这一抽象的过程,而且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原来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有趣。[3]

3.互动式教学法。轻松、和谐课堂氛围是开展互动式教学必备的前提条件。互动式教学方式有:(1)问题式教学方式。可以是教师自问自答,也可以是教师提问,一层一层地引导学生思考并回答问题。还可以是学生提问,并让其他同学运用理论知识一起讨论并解决问题。(2)主题讨论式教学方式。在每章内容上课之前,老师精选一些和理论知识以及临床密切相关的主题,让同学分好组,每组不同问题,搜集相关资料,制成幻灯片,当本章内容结束后,让学生上讲台来讲解所选主题,教师可适当给予提示。(3)学生授课方式。选择某些不是很难的章节,让主讲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会仔细阅读教材,寻找相关辅助材料,认真准备,当他们上台讲课时,要以鼓励和激励为主,讲完后及时作正面的积极评价。这种角色转换的互动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通过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不但活跃了课堂气氛,还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义务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1.1数量逆差我国留学生人数平均每年以20.37%的速度增加,而来华留学生的平均年增长速度仅为11.29%。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导致我国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最多的,已经达到2000万。OECD规定的一国的外国留学生人数应占本国在校大学生人数的3%,以此为标准,我国每年招收的留学生人数应该在60万人左右。然而,就算是拿我国招收留学生最多的是2012年进行计算,也只是完成了标准的54.72%,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11年我国出国留学的人数是33.97万人,2012年留学学生人数更是经历了大幅度的增长,出国留学人数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为39.96万人次。

1.2金额逆差近年来,随着来华留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尤其是不断增加的自费留学生人数,给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带来了很多的收益,但是,该收益和我国留学生在国外的消费相比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1997年我国修订了《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算)为:①文科类专业:本科大学生14000-2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18000-30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22000-34000元/学年;短期生,学习时间为一个月的,3000-4800元,学习时间为三个月的,8000-10000元。②理科和工科类专业在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涨10%-30%。③医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科相应类别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涨50%-100%。④专科生和普通进修生按照本科生标准进行收费;高级进修生按照硕士研究生标准进行收费;研究学者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进行收费。按此标准为依据,再加上其他的生活费、旅游费等费用,每个在华留学生每年大约需要花费5-6万元人民币,以年均在华自费留学生的上限25万进行计算,每年由此得来的外汇收入也仅为125-150亿元人民币。

1.3学历和学位的国际认可度低尽管我国的教育事业自从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教育质量和水平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自从加入WTO,我国政府先后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我国学历和学位的国际认可度。即便如此,由于高等教育中各个院校有权制订各自的录取标准,因此,每个国际留学生想要进入自己理想的某所国外院校就读,光是政府方面的资格保证是不够的,还需要该院校的认可。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并不完全认同我国的学历和学位,客观上导致了我国的留学毕业生在国外很难就业。同时这也是造成我国教育服务贸易进口规模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2.1教育投入不足尽管我国一直倡导“科教兴国”发展战略,但是直到2013年,我国财政性的教育投入仍然没有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我国的教育投入还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教育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我国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全民教育水平的机会会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资金更新高等教育设施,无法满足我国高等教育与科研的需求,同时教育投入的不足也不能及时的壮大师资力量,客观上造成了我国的高等教育难以有效形成对外的吸引力。2010年我国高等学校师生比达到了1:11,与德国的1:3、台湾的1:2相比较而言,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明显不足。

2.2奖学金激励制度受益面不大发达国家之所以能有效吸引国外留学生来本国留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有健全的奖学金激励制度。例如,美国为留学生提供的奖学金覆盖大学本硕博全部阶段,学生想要拿到奖学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实现;日本对留学生的奖励也是有很多种类的,每年都会有一半的留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相比之下,我国在奖学金激励制度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目前只对公费留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自费留学生则很少会享有奖学金。除此之外,有很多相关机构和企业等都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再加上没有意识到奖学金激励制度的重要性,几乎不会为外国留学生提供专项奖学金,客观上制约了各国留学生来华留学。

2.3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到国外求学的留学生,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学费支出和生活开销,以免给自己增加过多的负担。对他们而言,得到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就是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法。在这个方面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模式,比如在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就十分完善,只要留学生留学超过6个月就可以享受该国健康体系的免费服务。反观我们国家,从2003年起才开始为享受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购买医疗保险,至今也没有为自费留学生争取同样的权利,虽然规定自费留学生可以购买任何公司的保险,但是对于大多数自费来华留学生而言,这种做法对他们显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2.4专业学科要素禀赋和优势分布不均衡在专业学科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针对留学生而设置的专业齐全,而我国为留学生所开设的专业仅有200多种,而且主要集中在具有我国特色的文化专业上,比如中医、戏曲等,比较少设置理工科、艺术体育类等专业,新兴技术学科和商业学科更为薄弱。专业学科分布的不均衡,也是导致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出现“逆差”的重要因素。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3.1政府宏观支持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保护我国合法利益的前提上,使之能符合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求。通过这种方式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优惠条件、税收条款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如此一来,不仅贸易透明度会增强,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也能更加的法制化。现阶段我国针对来华留学生的综合保险的主要对象还是在华享受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来华的留学生中,有90%的为自费留学生,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自费留学生需要自费解决自己的医疗保障,这与我国大力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初衷是相违背的。所以,我国必须要完善来华留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以维护来华留学生的利益。与发达国家通过多种渠道为留学生提供丰富奖学金的做法相比,我国对留学生奖学金的激励程度可见一斑。所以,我国也应该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一方面由政府出资设立奖学金;另一方面,从社会上筹集资金设立专项基金,双管齐下,以便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从而吸引更多留学生来华留学。

3.2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投资多元化合理利用外资对我国高校的投资。引进国外的科研经费进入高校不仅可以弥补国内高校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帮助企业和高校建立联系。由于我国在教育投入和实际需求上有着很大的差距,要想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大力的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教育行业当中。如此一来不仅满足了国内的教育需求,也有利于我国形成健康有序的教育服务市场,从而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增强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出口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