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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

一、萨特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

“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只讲普遍性,抹杀个别性,用普遍代替个别当现代马克思主义者用普遍代替个别时,他们都是十分坚定地认为自己已经把假象还原成真理了,当涉及人类社会发展领域的时候这种状况就更加明显和严重了。萨特认为阶级性只是人类众多属性中的一种,生产关系无疑也是众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而“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偷懒地”指出某人属于什么阶级就万事大吉了,在整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类除了普遍性再也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人类不存在个体。即在对社会人的属性关系进行划分的时候,过分注重了阶级性的划分,试图用马克思关于人的阶级理论去涵盖人的所有的社会属性,而忽视人的其他方面的属性。现代马克思主义将人的本性归结于社会,尤其是经济制度,坠入“经济中心论”的深渊萨特认为,虽然经济社会对人有决定作用,但是他更深层次的指出了,环境是由人来创造的,而人又是在自己创造的环境中区创造历史的,因此,人除了是自己产物的产物,还是历史的动力。可是,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却认为,人既然是环境的产物,既然由环境来决定,因此人就是一种被动的产物。于是,在现实中,人就等于“洗一次硫酸澡而消融掉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单纯地、简单地用经济性去衡量人的本性,更不能用经济属性去抹杀人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事实是历史是人主动地、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创造的,而不能单用经济的观点解释历史而忽略人作为历史主体的作用。

二、萨特对马克思主义的加工和改造

1.把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辩证法从马克思主义中清除出去萨特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只适合于人类的历史活动,不适合于自然界,并从其来源和内容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和证明。第一,从其来源来看,萨特强调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人以外的客观对象所有的,而只能被人创造的,个人实践和活动才应该是辩证法存在的场域和基础,离开了人活生生的活动辩证法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如果把辩证法的来源和归宿归于人的外在事物或者是某种超个人的集合体,那么辩证法就只能陷入一种空洞的形式规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他认为,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对待辩证法所犯的错误就是脱离了个人的实践活动,而把辩证法看成是内化于自然界固定存在的事物,从而使得马克思主义变成了失去一切丰富内容的规则名称,变为形而上的公式和规则,最终沦为不可理解的、神秘的宿命论。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摒弃现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种种观点和做法,要从个人实践的这个角度去认识和理解辩证法。所以,辩证法的质应该是单个人的思维的产物,只有这样的辩证法才是被人所接受,才具有普遍适用的规律。第二,从其内容上来看,萨特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整体性的,并且这种整体化只有人类社会才有,自然界中是不可能有整体化的。这种整体化只有与人联系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另外,自然界具有无限性,充满了未知和不确定性。

2.将存在主义中的“人的主观性”运用到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中萨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但又不是完全接受其中的全部原理。萨特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历史发展的一中合理的解释”,但不是“最接近历史真正面目的”。因为,“根本缺陷”在于“取消了主观性”。所谓的“主观性”,其实就是“反思前的我思”,是“驱逐了一切事物的意识”。第一,在解释经济环境对人性的决定作用时,萨特强调“赋予意义者”和“被赋予意义者”必须是同一的。他虽然承认社会环境尤其是经济条件对人的本质性的形成的影响,但这只是影响的一个方面而不具有根本的影响。他用一个军官的例子来作解释,比如一个军官,他穿着军官的服饰,行着军官的礼仪,然后旁人觉得这是符合军官应有的形象,从这个方面来看,似乎军官的“意义”、“本质”是被这些外在的事物赋予的。在萨特看来,社会环境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的领域”而不是全部,因为人可以自己决定、选择自己的意义,而不能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而且,表面上看来,社会环境等经济条件似乎对人的本性有很大影响,但人周围社会环境之所以能呈现出一定的面貌也是人选择的结果。第二,在解释社会环境形成原因时,萨特又强调“询问者”和“被询问者”必须是同一的。所谓“询问”就是“理解”自身对象而且不能依靠外在的“知识”,只能通过自己的体验来“洞察”。萨特用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在一个闷热的房间里,有人去打开窗户,其他人看到的只是这个人站立起来、离开座位、走到窗前、打开窗户等一系列的动作,而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只有这个人自己才能体验到房间的闷热。因此,萨特认为,要达到对社会环境的根本“理解”,最根本的还是要从自己的主观意识出发,自己个人的意识才是最有力量的。同时,他指责无论是恩格斯关于唯物主义是对自然界本来面貌反映和理解还是列宁认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的论断都“忽视了人的主动性”。萨特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成果仅仅在于考察了人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及其行为的客观结果,只是从某一个角度对社会运行给出了一种合理的解释。萨特把这种解释称为“前进”。他认为要彻底实现对社会整体运动的把握还必须“回溯”,就是不断“追问”个人存在的最初出发点,发挥人的“主观性”。他标榜,辩证法研究的方法应该是这两者的有效结合,只有辩证法具有“主观性”,辩证法对于人类来说才具有了“可理解性”。

3.重新解释人类发展的历史萨特在用存在主义的“主观性”“填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人类历史做了重新解释。第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实践”概念重新作出解释,这也是萨特解释人类发展历史的基本出发点和入口。他重新定义了实践,指出:“实践就是发源于内在化并且是从客观到客观的过渡;作为从客观到客观的主观扬弃而在环境的主观条件和可能性的客观结构之间展开计划。”前一个“客观”意思是人所要扬弃和摆脱既定、超越于外在的客观条件;后一个“客观”是指扬弃、摆脱、克服这些客观条件不得不经过的客观的“可能性领域”。虽然萨特在“实践”的定义中提到了客观的制约,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客观”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其一,“计划”并不是来自于客观环境中而是来自于”主观意识“的客观;其二,“计划”也不是来自于客观环境固有的规律和联系,而是一种“主观意识”有多少展开的可能性;其三,“主观意识”的展开性并不是根据客观环境的情况而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对客观环境和事物进行裁剪、取舍和扬弃。第二,萨特用“匮乏”理论来解释人类社会的阶级冲突。“匮乏”简单地说就是“没有足够满足人需要的东西”。由于“匮乏”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给人以威胁,迫使人力图摆脱现实。同时,向未来超越和发展时人会自动地结合起来,而“匮乏”又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扭曲,这样一来“每一个人对所有其他的人来说都是‘非人’”,导致“每一个人看见他最好的朋友像一个异己的野兽一样向他逼近”。由此,萨特认为“匮乏”是异化开始的基础,阶级产生的根源,也是革命爆发的原因和社会向前推进的动力。萨特运用“匮乏”理论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了批判,因为资本主义是让人最感到“匮乏”的,人处在压迫地位,而且处在物的异化状态,人毫无自己“主观性”发挥的余地和可能。所以,资本主义制度就是那种最该被推翻的制度。

三、评价和启示

应该看到上述萨特的种种批评,确实指出了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试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条化、神圣化的错误倾向,导致人们不能准确把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从这个角度说,萨特用存在主义的相关理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和思想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中,使其回到和恢复了应有的地位和价值。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和理论的中心议题和最终旨归是研究关于人的本质和“人和人的解放问题”,这也是存在马克思主义流派研究的核心主题,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两者是相同的。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和萨特所持有的“存在先于本质”中的“自在存在”的观点一样,都强调人的自由和解放。存在主义的另一代表人物,海德格尔在他的代表著作《存在与时间》中承认人死的可能性,并且生命是有限的。作为海德格尔学生的萨特,其思想自然也受到他老师的影响,“没有生命这个物质载体,‘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也就没有了物质基础”。可以说,在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理论中依然和马克思主义一样,在“人和人的解放问题”的研究上,都是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都认为人的存在是一切关系的起来源和基本,现实中从事实践有生命的个人,是其他一切历史活动的基础。这和马克思的理论中的“物质决定意识”的理论是不谋而合的。但是萨特说当今马克思主义理论陷于“停滞”和“僵化”是不符合实际的,他没有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取得的成就。而且从根本上来讲,这也正是萨特没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人的解放”的本质。意识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有意识、有目的特有现象,人的本质正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人的本质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我们要想真正理解人的本质,就必须从人的历史实践和所在的社会关系中去探求,而不能从离群索居的孤独者身上寻找,只能在具体的历史关系中而不能从抽象的人中去寻找。但是,萨特却“本末倒置”,试图把人从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背景中“剥离”出去,试图从抽象的人去探讨“人的本质”,寻求“人的解放”,最终陷入了“缘木求鱼”的困境。这也就注定了萨特对马克思主义的改造在本质上还是属于存在主义理论的概念和范畴。只不过是借用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定义的“外壳”去包裹存在主义的“内核”。与其说是萨特对马克思主义的“弥补”,倒不如说是他在借用马克思的理论对自己的存在主义进行“修补”,除了个人主观意识泛滥和弥漫再也没有什么新意了。这倒用得着萨特自己的话:“任何超越马克思主义的企图,都只能是重弹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老调而已。

作者:巩俊龙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