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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时期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收益的作用

各时期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收益的作用

一、引言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总市值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截止到2011年10月,A股上市公司总数2282家,总市值达24.43万亿,占2010年GDP的60.56%①。但是市场的大幅波动和严重投机行为却一直困扰着股票市场,而个人投资者占主体的投资者结构被认为是导致股票市场频繁大幅波动的重要原因。机构投资者由于其强大的研究能力以及坚持长期投资的理念而被认为具有稳定市场的功能。因此,管理层着手推动发展机构投资者。在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股票市场却经历了“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上证综合指数从2006年初的1181点上升到2007年10月16日最高点的6124点,再一路下跌,2008年11月4日跌到最低时的1706点,之后虽然有所反弹,但是波动性依然较大。机构投资者并未出现如各界预期的稳定市场的作用,甚至被认为是导致股市暴涨暴跌的幕后黑手,而学界对于机构投资者是稳定了市场还是加剧了波动也存在争议。

二、文献综述

关于机构投资者与股票市场波动性的关系,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持稳定作用观点的学者认为,第一,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信息优势,比个人投资者更为理性,在市场出现非理性时采取反向操作,抵消个人投资者非理性行交易,从而稳定了市场;第二,机构投资者偏好波动性小、风险低的股票;第三,机构投资者一般持有大量股票,为避免频繁变动投资组合导致价格大幅波动而带来的交易成本增加,一般采取买入持有策略。Wermers(1999)考察1975—1994年美国市场上的基金交易行为发现,基金的羊群行为有利于股票价格的加速调整[1]。Coheneta(l2002)研究美国1983—1998年的年度数据发现,在无信息情况下的股票上涨中,机构投资者将向个人投资者出售股票,可以使价格回归股票基础价值,从而稳定股市[2]。BohlandBrzeszczynski(2004)研究波兰养老金制度改革前后股票市场波动性变化发现,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增强有利于稳定股票市场[3]。但另一些学者的研究却得出不同的结论,Sias(1996)应用1977-1991年纽交所上市公司样本研究发现机构持股量的上升导致波动性的上升,机构投资者是加剧股价波动的原因之一[4]。PuckettandYan(2009)应用1999—2004年美国776家机构投资者的数据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具有显著的短期羊群行为,这种行为会导致股票价格偏离其基础价值[5]。NofsingerandSias(1999)研究发现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采取正反馈投资策略,羊群行为对股价的影响也更大[6]。BohlandSiklos(2004)检验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上的反馈交易行为,结果表明两个市场上均存在正反馈效应,且新兴市场表现更为明显[7]。在我国机构投资者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其对市场波动性的影响也是国内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祁斌等(2006),胡大春和金赛男(2007)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波动性存在负相关,表明机构投资者有助于稳定市场[8][9]。周学农、彭丹(2007)研究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前后股指收益率波动的情况,也发现发展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市场稳定。另一部分学者却持不同的观点。班耀波、齐春宇(2003)通过描述性推理和例证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的违规操作增加了股市的波动,并未发挥稳定市场的功能[10],等等。关于机构投资者与股市波动性的关系,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股票收益波动性关系的角度进行考察。但是已有研究并未区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高低,把全部样本纳入研究范围。机构投资者影响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的前提条件是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达到一定的比例,对上市公司具有足够的影响力。对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很低的股票来说,机构投资者对其影响有限,个人投资者依然是股票波动的主导力量。由于机构投资者具有强大的研究能力,对投资对象进行深入研究,被机构投资者高比例持股的上市公司信息更为透明,另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更可能参与上市公司的监督和治理,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及其波动性的影响更大。因此,对机构持股高于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能更准确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性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1.研究时期选取。本文选取2003年第4季度至2011年第2季度机构投资者季度持股数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我国机构投资者的主体,其发展过程可以反映整个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历程。如图1所示,根据基金总资产净值增长速度,可以把样本期内基金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3年10月至2006年3月,平均每月基金总资产净值增加110.94亿元;第二阶段从2006年4月至2008年2月,平均每月基金总资产净值增加1206.64亿元;第三阶段从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平均每月基金总资产净值变动为-269.82亿元。因此,本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总资产净值规模的变化把样本分为三个时期:平缓发展期(2003年第4季度至2006年第1季度);高速发展期(2006年第2季度至2008年第1季度);调整发展期(2008年第2季度至2011年第2季度)②。2.研究样本选取。本文所涉及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QFII、券商及券商集合理财、信托公司和企业年金等。银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以及一般法人等机构虽然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但主要是以股东身份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在持股比例很小的情况下,对股票收益波动性起主导作用的依然是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只有在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一定比例,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对上市公司的研究越深入,企业的信息更为透明,也更能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及其波动性的影响更大。因此,对机构持股高于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能更准确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性的影响。本文把机构重仓股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总和占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5%以上的股票。在各个发展期,本文选取该期第一个季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总市值占上市公司流通市值5%以上的上市公司,并要求在该时期的任何一个季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不为零。经过筛选,各个时期获得样本数如下:平缓发展期127个上市公司样本,高速发展期458个上市公司样本,调整发展期619个上市公司样本。本文数据来自wind金融数据库。

(二)变量设置与模型构建1.变量设置。(1)解释变量。本文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与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关系,因此,选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及持股比例变动作为解释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总市值占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用变量INSTit表示,其计算公式是INSTit=VALUEitINST/VALUEittrad,其中VALUEitINST表示所有机构投资者持有的第i家上市公司第t季度末股票市值,VALUEittrad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第t季度末流通股市值。持股比例变动△INSTit=INSTit-INSTit-1,表示第t-1季度至第t季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动。(2)被解释变量。本文以上市公司季度内日股票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用变量σit表示。(3)控制变量。①上市公司前一季度收益率。CheungandNg(1992)研究发现股价的波动性与前一期股票收益率负相关。因此,本文引入上市公司前一季度股票收益率作为控制变量,用Rit-1表示。②上市公司流通股市值。Sia(1996)研究表明股票收益率波动性与上市公司的市值负相关,市值越大的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越小。因此,上市公司市值是影响股票收益波动性的重要变量,基于我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情况,本文采用上市公司季度末流通股市值,为消除误差,对其取对数,用变量LVALUEittrad表示。③市场波动性。市场波动性对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产生影响。本文采用上证综合指数季度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表示市场波动性,用变量σtsh表示。上述各变量中i和t分别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和第t季度。2.模型构建。我们建立下列两个模型来分析机构投资者高比例持股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变动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影响。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增长速度把样本期分为三个时期,分别对三个时期采用面板数据进行检验。本文首先对数据进行Hausman随机效应检验以判断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检验结果表明,除了平缓发展期的模型(2)接受原假设,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外,其他模型均拒绝原假设,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然后,在控制流通市值、前一季度股票收益、市场波动性等变量后,分别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持股比例变动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率的影响。在获得回归结果后,对残差进行Fisher-ADF单位根检验和LLC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三个时期所有模型的残差都是平稳的,均不存在单位根(在表中未给出)。表1给出了三个时期的具体面板数据回归结果。

(一)平缓发展期

从表1第二列中可以看出,在两个模型中,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与上证指数日收益率波动性正相关,且均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一结论与经济理论相符。前一季度的收益率则基本上没有影响,模型(1)中显示股票前一季度的收益率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弱负相关,Rit-1系数在10%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模型(2)中的Rit-1系数不显著,说明在平缓发展阶段上市公司股票前一季度收益率与波动性无关,这与CheungandNg(1992)的研究结论不一致。虽然在模型(1)中没有发现上市公司流通市值与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存在相关关系,但是在模型(2)中,我们发现上市公司流通市值与股票收益波动性负相关,且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与Sias(1996)的结论一致。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影响是本文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控制了上市公司前一季度收益率、流通市值和市场波动性后,本文分别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it和持股比例变动△INSTit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σit回归,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无关,而持股比例变动显著降低了上市公司收益的波动性,有利于稳定市场。说明机构投资者为维持资产组合的风险水平,对不同风险水平(波动性)的股票在资产组合中的权重进行调整,卖出波动性高的股票,买入波动性低的股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二)快速发展期

从表1第三列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与市场风险正相关,与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负相关(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与平缓发展期一致。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Rit-1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正相关,两个模型中Rit-1的系数分别在10%和5%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一结果与国外研究结果相反,也不同于平缓发展期。可能原因是投资者还不成熟,过度注重短期的追涨杀跌,股价变动对上市公司杠杠水平的影响在暴涨暴跌的市场行情中被忽视,甚至助长了股价的进一步暴涨暴跌。表1第三列还显示,在控制上市公司上一季度收益、流通市值以及市场波动性等变量后,无论是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还是持股比例变动都与上市公司收益波动性产生显著正相关(显著性1%水平下显著),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上升加剧了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的波动性。在快速发展期(2006年第2季度至2008年第1季度),我国股票市场经历“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行情,上证综合指数从2006年4月3日的1298点一路上扬至2007年10月16日的6124点,之后又大幅下挫至2008年3月31日的3445点。在持续暴涨的股票市场中,股票价格大幅波动主要表现为价格的大幅上涨,由于机构投资者买入或卖出的股票数量一般都很大,且追涨杀跌的投资策略使得机构投资者倾向于增持波动性大的股票,刺激股价格进一步暴涨。同样,在半年时间内股票指数下跌近一半的暴跌行情中,机构投资者追涨杀跌的策略也使得股票更快下跌。

(三)调整发展期

表1第四列给出了调整发展期的面板数据回归结果。控制变量中同样发现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与前一季度收益、市场波动性变量正相关。但是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变量的符号与前两个时期不同。表1第三列的结果表明,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变量LVALUEittrad与股票收益波动性正相关,且都非常显著(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说明流通市值越大的股票波动性越大,与国外的研究结论相反。从表1第四列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在控制上述变量的影响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it和持股比例的变化△INSTit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股票收益率波动性也越高,同时,机构投资者增持股票也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上升,与快速发展期的结果相同。

(四)稳健性检验

本文检验机构投资者高比例持股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的影响。在实证检验时,本文筛选机构投资者持股超过流通市值5%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如前文所说,机构投资者持股超过一定比例才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产生足够的影响,把筛选条件设置为5%可能使得部分样本中的上市公司流通股主要持有者仍然是个人投资者,导致结论的不稳健。为了保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采取相同的方法分别在三个时期选取机构投资者持股超过流通市值10%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三个时期分别获得样本上市公司97家、323家和472家。面板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在平缓发展期,没有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波动性产生影响,但是在快速发展期和调整发展期,不管是持股比例的系数还是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机构投资者持股加剧了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检验结果与上述实证研究的结果基本一致,进一步验证了结果的稳健性。上述研究结果说明在机构投资者发展初期,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稳定市场的功能,但是,在之后的快速发展期和调整发展期,机构投资者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对股票市场的波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我国的基金主要由个人投资者持有,在机构投资者平缓发展期,公众对机构投资者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了解甚少,在这一时期基金持有者主要是那些具有一定证券投资知识的相对理性的个人投资者。而在快速发展期和调整发展期,股票市场经历了“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在股票市场暴涨的过程中,大量的资金流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迅速扩大;而在股票市场暴跌过程中,大量的基金被赎回,基金规模迅速萎缩。个人投资者购入和赎回基金份额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前期炒股行为的变身。而基金经理迫于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压力,被迫对泡沫股票追加投资或者抛售股票以应对基金赎回。因此,这一时期的基金投资行为只是个人投资者行为集合的表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股票市场依旧是个人投资者主导的市场。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研究在机构投资者高比例持股条件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的关系,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状况把样本期(2003年第4季度至2011年第3季度)分为三个时期,选取各时期第一季度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5%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选取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超过10%的上市公司样本。

研究发现:

(1)在平缓发展期,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无关,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变动则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波动性负相关,表明在机构投资者发展初期,具有一定的稳定股票市场的功能。

(2)在快速发展期和调整发展期,不论是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还是持股比例的变动,都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正相关,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加剧了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的波动性。

(3)个人投资者把投资基金等同于炒股是导致机构投资者加剧股票市场波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只是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集合化表现,中国的股票市场依然是个人投资者主导的市场。从理论上说,机构投资者拥有强大的研究能力,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是理性投资者,其发展有利于市场稳定。但是本文的结论表明在机构投资者发展初期发挥了一定的稳定作用,但是在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和股票市场暴涨暴跌的市场行情中,不仅未能发挥稳定市场的功能,还加剧了市场的波动。其背后的原因是由于我国股票市场机制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传递和吸收慢等,动量投资更具有获利的可能性,也更能导致羊群效应的产生,而拥有庞大资金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有可能助长了市场的波动性。此外,持有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把投资基金等同于炒股也是导致机构投资者注重短期效应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还需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基础环境建设,建立良好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培养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提高持有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意识,多方面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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