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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市场经济论文

反倾销市场经济论文

一、美国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的产生

(一)非市场经济的现状非市场经济在反倾销法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中国来说,虽然综合国力一直处于大幅度增长,WTO的部分成员也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像美国,欧盟等这些经济贸易大国却依旧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使中国在日后的发展中遇到很多瓶颈。

(二)非经济国家的标准确切来说,非市场经济并没有固定的含义。因为以往的WTO组织中都是由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知道后来才出现像中国这类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才将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侧重出来。进而也有了判断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

(1)对于货币可以自由兑换;

(2)员工和自己的雇主可以自由商讨工资;

(3)对于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允许进入的程度;

(4)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5)政府对产品的微观调控程度

(6)其他影响因素事实上,WTO中任何的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可能完全做到以上六点,而中国被拒绝承认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原因却是无法完全达到以上六点要求。

二、美国替代国对中国的影响

(一)替代国的含义所谓替代国,是指当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出口时,进口国采用类比国价格来确定出口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这里的类比国在市场经济国家里则被称为“替代国”。

(二)美国对于替代国的选择标准美国大多数都会采用两点来筛选一个替代国:

(1)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与被起诉国家属于同比国,即经济水平相当。

(2)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者”

(三)替代国的不合理性

1、替代国缺乏国际依据WTO的宗旨是使国民的生活水平提高,降低失业率,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收入,使需求稳步上升。确保发展中国家乃至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中可以得到和替代国相当的利益。且WTO的最终目标是将世界打造成一个安全、富有和富有责任感的经济体系。但是对于替代国来说,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就会被认定为倾销,而市场经济的进口国家只要提出诉讼就意味着胜诉。这也完全可以说明替代国的出现与WTO的宗旨相违背。

2、替代国缺乏可预测性对于法律来说,最大的优点就是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知晓事情的后果以及预测人们相互间的行为,避免了群众的盲目性和猜测性。提高了行动的实际效果。以便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效果。但在反倾销中,替代国的选择是在起诉后,也就是说,非市场经济国家并无法预测出自己接下来的诉讼过程,换句话说,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在出口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产品会遭到反倾销起诉,当然就不存在预测性。

3、在替代国的选择上,市场经济国拥有很大的自由选择权美国在选择替代国的标准规定,第一,被选择作为替代国的国家应该与被起诉国家属于同比国,即经济水平相当。第二,被选择的替代国应该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者”。但实际上,美国等各国往往会选择经济水平高于中国的国家,甚至是一些发达国家,并由此增加反倾销税。

三、我国对美国的反倾销政策的应对方案

(一)面对起诉,积极应诉虽然中国的经济在不断进步,综合国力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想让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是一个对于漫长的过程。但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在积极的贸易中,我国一定会迎来另一波起诉高潮。要想让此起高潮退化,积极应诉甚至激烈的回应是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在以往,我国面对其他贸易国的起诉,考虑着昂贵的法律申请费用,费时的辩论程序,对此类起诉完全置之不理,因此,我国损失惨重,最后甚至被迫退出欧洲市场。

(二)绕开进口国家的反倾销我国的商品一再被起诉,无疑就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过胜诉进而达到增加其国内投资的目的,我国也完全可以利用这点,想出不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对策,即绕开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获得市场中内资企业的待遇。

四、总结

随着国际全球化的发展,欧美国家对于我国反倾销的事件已经进入白炽化阶段。美国对于我国的反倾情况越来越多,涉及的反倾税也越来越多,但我国毕竟是美国最为重要的进出口国家之一,美国的经济产品也是我国国民所必须的。这就意味着美国与中国依旧是关系紧密的合作伙伴,在这种互需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做到互利双赢。本文从两国国角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应对政策。政府当面对其他国家的大幅度起诉,应积极反诉。也可绕开进口国家的反倾销,降低进出口所交的税务。

作者:郭美琪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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