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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自然中的扯闪危害

小结自然中的扯闪危害

1年际变化特征

从时间分布的情况来看,根据国统局1960—2010年的观测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可以看出,1960—2010年国统局共有雷暴日数1979d,平均每年有40d,为多雷区;1961—1983年为多雷暴年份,近10年有减少趋势,其中最多的年份达74d,出现在1975年;最少的年份达21d,出现在2009年。可以看出,一年中1—12月都有雷暴天气出现,4—9月为雷暴的多发月份,占总雷暴日的86%;尤其在6—8月雷暴次数最为频繁,平均月雷暴日分别达5.3、6.9、8.9d,每天的雷电又多发于午后到傍晚。根据雷电提供的地闪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国统局北部的大荆、智仁、双峰、镇安、仙溪和南部的磐石、七里、黄华、翁垟、北白象、柳市为雷电多发区,年平均地闪频次大于49次;国统局中部从南塘、南岳到岭底、淡溪为雷电低发区,年平均地闪频次小于30次;其余地区雷电地闪在30~49次。乐清地区雷电灾害的分析乐清地区现状地形呈长条型,地势西高东低,雷电地闪频次分布呈现“两头多,中间少”的特征;全市陆域面积为1223.3km2,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因此每年4—9月雷暴频繁极易造成建筑物、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人等雷灾事故。从2001—2011年国统局各类雷电灾害对象所占的百分数可以看出,直击雷造成人员伤亡占总百分数比例在36%左右,而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雷电灾害占总百分数比例约64%。雷电成灾可以分为直接雷击和间接雷击2种。直击雷是导致地面建筑物受损、物体燃烧、人员伤亡等。间接雷主要是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一般来说雷电感应没有直击雷猛烈,但其发生几率比直击雷高很多。雷电产生的雷电电磁脉冲对电子设备产生的破坏作用,一是影响到高技术的应用;二是其破坏面不像直接雷击那样只是一个点,而是一片区域,灾害影响波及千家万户、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也是雷电灾害增多的主要原因。

2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

2001年8月23日柳市镇雷击致2人死亡。2007年6月25日16:40左右,国统局磐石镇芝湾村小龙坪山坡一亭子遭受雷击,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现场遗留的鞋帽有破裂痕迹,一手机芯片被烧焦。原因是野外受雷击,导致死亡。2007年7月22日16:00,国统局翁垟镇南街村一名42岁的男性村民在田间作业时被雷电击中,当场死亡。2011年7月24日17:00,国统局翁垟街道樟树下村一名瓜农在田间劳作时因受雷击而死亡。这几则雷电事故事例说明当事者如果有起码的防雷常识,雷电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电子设备、通讯、计算机网络、家用电器的雷击灾害。雷击可直接造成雷击区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雷电释放的瞬间强大电流产生的电磁感应给通信网络和电子设备有巨大的破坏力。例如:2001年6月10日、8月11日国统局乐成镇受雷击造成乐成镇信用社和人民医院计算机网络瘫痪。2008年8月14日,国统局芙蓉镇包宅村一民家房屋遭受雷击,致使其房屋受损,同村村民家中逾100台电视机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原因是雷击导致建筑物损坏,雷电电磁脉冲导致设备损坏。2008年8月31日,国统局乐成镇中心工业区科技孵化办公楼2部电梯遭受雷击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原因是雷电电磁脉冲导致设备损坏。雷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所占雷击灾害事故比重不大,但容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例如:2008年8月31日,国统局南草洋村某村民家房屋遭受雷击,致使房屋起火造成较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元。原因是雷击导致建筑物火灾。2009年8月28日14:30左右,国统局清江镇四塘路口的水泥店被雷轰击起火,造成大面停电。原因是雷击致使三相计量箱发生燃烧。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由于近年来随着乐清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计算机等电子现代化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大量出现,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等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呈上升趋势。

3防御雷电灾害对策

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在社区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宣传防雷减灾有关法律规章和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雷减灾意识,宣传重点要放在如何使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正确的防雷避险方法。同时,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和宣传,争取各界和各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的支持,共同推进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顺利发展。切实采取措施,消除防雷安全隐患一是要根据乐清地区雷电活动、灾害发生、产业和行业分布等特点,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制定全市雷电灾害总体防御方案,加快全市防雷减灾监测网建设,开展面向全市各行各业的雷电预报服务。二是主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防雷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被检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测机构服务情况等。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检测和对新建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或者无资质证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活动的,将根据有关法规,从严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切实加强全市雷电灾害调查,分析全市防雷形势和需要,为当地政府防雷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对易燃易爆、化工等危险行业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大型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主动开展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雷击隐患,督促和指导重点工程、易燃易爆场所落实防雷整改措施等。强化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责任落实一是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管辖区内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分段检测和竣工验收的监管力度,从源头抓起,把好防雷设计、施工关口;主动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对不符合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防雷装置限期整改;对违反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在媒体曝光。二是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制定一套适应乐清地区特点切实可行的防雷工作制度体系来保证全市防雷工作的健康发展。雷电灾情收集制度、雷电灾情调查和评估制度、全市防雷设施的检查制度、防雷定期培训制度、防雷宣传月活动制度等。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针对全市雷击事故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防御雷电灾害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完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纳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主管部门应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在市应急指挥部门协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落实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气象部门应切实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遭受雷电灾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作者:林金旭单位:浙江省乐清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