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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加强内部审计建设分析

进步加强内部审计建设分析

审计作为一门管理学科,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经济越发展,作为高层次监督手段的审计工作就越重要,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也就重要了。展望二十一世纪,内部审计既面临挑战,又充满希望。

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

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机构改革要“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这里显然包括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作为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理所当然不能削弱,只能加强。人们常说:审计难、处理更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审计的缺乏认识,认为审计就是查查帐,收几个钱了事,根本没有把审计与高层次监督联系起来。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要靠宣传,宣传《审计法》及审计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是企事业组织自主性增强的要求,是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关键是要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首先要求内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因此,必须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其次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内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第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知识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因此要求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更新知识,提高应变能力和队伍的总体素质,使之适应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进一步学习审计财经法规,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审计一个单位,最终要落到处理上来,而处理的依据就是法规,可见学好用足审计财经法规至关重要。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38个审计规范等。同时必须学好与审计有关的财经法规。法规学习要领会其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在使用法规时要注意法规的适用性、时效性,不要用那些与审计项目无关的、过时的法规。用好法规,就必须理解掌握法规,维护法规的严肃性,依法审计,依法处理。谁违反了就处罚谁,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单位负责的就追究单位的责任,该由个人负责的就处罚个人,不为人情所役,这样才能使审计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使审计处理处罚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理顺好上下左右的关系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上下左右的关系,更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既要向上级内审部门汇报,又要向当地国家审计部门汇报。加强事前审计,充分发挥兼职审计人员的作用,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对某些违法违纪问题作出严肃处理。还要正确对待监督与服务,理顺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为被审单位提供管理上的建议,以改善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为己任,献计献策,这样就会得到被审单位的理解,消除其逆反心理,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罚的落实就顺利多了。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推行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制度是指总审计师在企业法人代表领导下,协助法人代表工作,主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首先,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宽,经营方式越来越活。特别是在新的企业集团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对经营管理的驾驭控制难度加大,企业法人要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客观的评估,就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其次,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是提高审计监督层次的需要。推行总审计师制度可概括为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总审计师;二是建立审计委员会;三是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审计通报制度。再次,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是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实行总审计师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总审计师在企业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分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比其他领导分管审计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方便,解决了其他领导分管、协管审计工作出现的搁置、推诿、梗阻现象。设置总审计师,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提高了监督层次,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

六、进一步搞好审计调查研究,加快社会审计事业的发展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专业化的职能管理活动,具有开放性、动态性和综合性的特点。为此,审计人员要大力加强内审理论研究,开展审计调查,不断地拓展和深化内部审计的领域,重点研究国企改革资产重组审计的法律依据、范围、内容及其作用,同时把发展社会审计事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社会审计,开拓业务,加强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