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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家电下乡与农村物流关系

浅析我国家电下乡与农村物流关系

摘要:家电下乡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的协调发展,随着家电下乡的展开农村物流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本文就家电下乡与农村物流关系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三农政策”,推动着农村物流的不断发展,并向现代物流的目标迈进。家电下乡政策应运而生。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简单地说,就是农民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如购买一台1000元的彩电,可获补贴130元),以此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家电下乡背景分析

自1982年初第一个“一号文件”,国家就开始要求“恢复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随后,正式开始了将供销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1995年2月中央5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以及随后由内贸部独立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力图扭转农民与供销社“两张皮”的状况,改变基层供销社大部分属于危困型和保本微利型的被动局面。经历20多年的改革,供销合作社已经“社有民营”,名为实行责任制,实际上变成了挂供销社招牌的“个体户”。

当前,就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分散的、实力很小的、素质不高的个体商业,组成了农村流通体系的最主要的部分。这种现状造就了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的泛滥,诚信、优质难见,退货、索赔无门。据了解,目前国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民购买生产资料、消费资料要跑到县以上的市场去找。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显示,31.3%的农民认为购买生活资料不方便,37.2%的农民认为购买生产资料不方便。据测算,目前农村居民人均固定商业面积不足0.1平方米,仅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十分之一,绝大多数地区农民消费主要靠原始的集贸市场和落后的代销店、“夫妻店”实现。广大农村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最严重的地方,农村消费物价指数持续高于城市,农民收入增幅与农村物价增幅反差较大。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应运而生,县级以下的三四级市场的农民最渴望从家电下乡政策中受益,这部分人群的比例占到了80%左右。

二、农村物流背景分析

农村物流与农业生产及流通。

供应物流有利于降低生产资料的采购成本,有利于抑制农业生产资料的不合理涨价,有利于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物流信息可以用以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减少农业生产和流通的盲目性。物流运作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和销售水平,打造农业生产组织及流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农产品生产及销售的专业优势,品牌优势。发展农村物流有利于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和流通方面的利用与推广。供应物流必须保证生产资料的科技含量,生产物流对农业生产提出了新的科学要求,销售物流也要求必须利用科学的手段对市场做出预测,并用科学的手段整合物流功能。发展农村物流有利于农业生产与流通的组织创新。分散的单个农户很难自办物流适应市场变化,抵抗市场风险,因此现代物流需要物流主体与之相适应。农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只有创新组织,才能适应物流所要求的规模经济。

农村物流与农民就业。

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失业及隐性失业现象严重。发展农村物流,有利于农村新的社会分工的形成,有利于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如配送、维修、市场调研等者日是新的就业增长点。这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解决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保持农村的安定局面。

农村物流与农民收入。

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因物流竞争和流通环节的减少而价格降低。新的就业增加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最主要的是,农产品的物流创造了时间价值和场所价值、尤其是加工附加价值,为顾客提供了满意的服务,必然会为农民创造合理的利润。与物流相伴的资金周转速度的加快降低了农民的资金占用成本。总之,从成本和效益两个角度来看,发展农村物流都将增加或变相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村物流与农民生活。

农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物流环境的改善、物流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物品流入本地区,而且按照物流活动的规律和管理形式,流入的商品会以较低的价格、快捷的速度、优质的服务满足该地区农民的生活消费需求,从而提高当地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物流与农村城市化。

农村的工业多集中在城镇,工业物流也是农村地区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县(市),以物流的发展改造城镇工业,会加快城镇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的步伐。其实,城市化应包含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城市的发展,吸引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另一层含义是农村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文明程度的提高。发展农村物流、农村环境的改善、科技手段的利用、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长、生活的富裕,都意味着新型农民的形成、城乡差别的缩小,这应该是中国城市化的应有之意。

三、家电下乡与农村物流

对经济寒冬中的家电下乡企业来说,牛年的“春天”似乎来得很及时。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近日要求,从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原来的四个增至八个。而且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和消费者购买数量都进一步增加。

对于许多中标的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来说,这块新市场的蛋糕也并不好吃,甚至因为利润薄吃不消,原因何在?

飞跃电器郭群伟经理告诉记者,与去年相比,家电下乡活动的力度加大了,知名度也提高了,前来咨询和购买家下乡产品的农民也多了,但是竞争也更激烈了,利润越来越薄了。除缴4%左右的税费,配送是最大的成本。

为了吸引顾客,飞跃电器加大了促销的力度,如“买一台也配送”,“延长‘三包’期限”等。虽然目前销售情况不错,但过高的物流成本挤去了利润空间。目前,在三四级市场我们有三十多家分销商,对这部分客户我们可以集中配送,配送成本相对不是很高,但是如果直接“门到门”配送到农户家中,一台家电的平均配送成本就高达40元左右。据一位经销商介绍,某品牌的电视机限价是2000左右,从县级商的拿货价大约1900元,扣除4%左右的税费,加上运输费用,他几乎无利润可言。

在一二级市场呼风唤雨的国美、苏宁、五星等家电流通业的巨头,在三四级市场犹如蛟龙进潜滩,在一二级市场百试不爽的物流模式,却无法复制到农村市场。三四级家电经销商规模不大,小批量的自营物流配送,较高的物流成本使国家的惠农政策的效果大大折扣。第三方物流企业受困于配送数量有限和网络布局不完善,涉足家电下乡的欲望并不强烈。

四、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策支持

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消费市场的环境

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处于升级价段,以“老三大件”为主要耐用消费对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以彩电、冰箱、收录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农业作业器械、运输机械为主要消费对象的新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业投入不足,供电、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已不能适应当今农村经济和农村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促进农村家电需求的增长,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同消费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关键问题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满足消费需求的效率和效果,是阻碍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最大的非制度性因素。鉴于此,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农村的基础设和科技的投入,确保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保证农村水、电、交通、通信、医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到位。而农村地区电网、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不仅方便了农村居民的出行及信息流通,更重要的是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水果蔬菜的流通、水产养殖业以及非农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业等的发展作用更为突出,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对电话、电视、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据有关专家测算,电价下降40%,并提高信号接收质量,每百户彩电拥有量将新增11.5台。如果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洗衣机每百户拥有量将新增22.6台。

(二)组织支持

1.政府的支持

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现阶段农村融资渠道有限,正规金融缺位,资金市场运作极不规范。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乃当务之急。农村要探索建立一个由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多样化金融机构组成的、具有相互竞争、内部互补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探索建立农民贷款担保体系,分散农民贷款风险,健全融资渠道,进而启动农民长期抑制的消费需求。比如,农民的住房消费、家庭耐用消费品消费、教育消费等。其次要加强对农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在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农业银行农村网点的撤并,管理权限上收;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只承担粮、棉、油收储贷款业务,不与农民个人发生信贷业务,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无暇顾及;农村信用社自身难以满足农民的借贷需求,这种金融供给抑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服务战略应进行调整,特别是对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通过农村信用社来推行小额信贷以满足农民的借贷需求。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的特殊的信贷方式,专门为具有一定潜在偿债能力的收入较低的农民提供信贷服务,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增加收入。

2.企业的支持

首先企业要树立先进的市场营销观念,明确发展方向。企业要面向农村,重视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开发,深入农村家电消费市场调研,在商品的品种、功能、价格、款式以及包装上要符合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的产品,同时还要做好相关的产品配套服务,形成品牌比较优势,争取在服务三农和本土化经营中实现双赢。企业进农村不仅能带动农村小城镇建设,激活乡镇经济,还能更新农民的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和自身素质,改善城乡居民的购物环境。如湖北省一家土生土长的民营商贸企业,近几年来,在江汉平原的乡村刮起了“超市旋风”,到目前已经有160多家连锁店,其中79家设在乡镇甚至是村里。其设在乡镇和村级的超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一家亏损,平均每1000平方米纯利润在10万元以上,效益好于中等城市和县城[4]。

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农村各营业网点的维修服务网络。据调查得知,很多农民消费者提出农村家电维修网点太少,维修费用太高,维修技术人员水平太低,而且有的地方配件不足等直接影响了人们的购买欲望。因此,维修服务网络的健全程度,决定着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3.农村居民的支持

长久以来,农村的消费观念就是轻消费,重积累;再加上农村信息不灵,农村盲目消费、盲目攀比,婚丧嫁娶讲排场、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等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地区农民即使有钱,也不能接受城市的现代消费方式,对名优商品的了解较少,致使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的销售比较旺盛。因此,要激活农村家电消费市场,就要通过舆沦宣传工具,通过“电视村”、“电话村”等示范作用,通过补贴、赊销等手段,加以正确引导,引导农民购买名优商品,提高消费的质量,让农民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从而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发展。

(三)制度支持

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根据凯恩斯的理论,货币储蓄动机之一就是预防性动机。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健全,农民预防性动机较强,导致农民宁愿手持货币,也不愿即期消费。因此,国家应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促使农民放心消费。而针对农业生产的双重风险约束,政府还应该站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角度上,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度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

2.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教育

农村消费者的利益不容侵犯,农村家电市场虽然前景广阔,但这个市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也非常脆弱,将农村当成城市淘汰家电产品的收容站,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家电产业。

3.制定相关监督制度

2007年12月23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宣布,旨在扩大中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如何确保该政策落实到农民身上,这就要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相关的监督制度以保证农民享受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