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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范文第1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策宣讲、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坚持以上率下、联系实际学,真正把学习当做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指导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努力降低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3.完成剩余人口脱贫。聚焦613户1645名剩余人口脱贫,摸清底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4.继续坚持“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防松劲、防懈怠。持续强化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精准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做到精力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

5.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进一步巩固60个贫困村出列成果,确保87135名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对前期摸底的1373名脱贫监测户和3184名边缘户,及时提供精细帮扶,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继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非贫困村和边缘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积极开展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开展宣传引导、生产指导、帮扶督导和民意疏导工作,摸清底数,分类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复产复工等问题,切实将疫情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因素降到最低。

三、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

7.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围绕实现“三保障”、落实“三精准”、抓好“三落实”,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排查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6月底之前切实整改到位。

8.开展“动态清零”工作。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应补尽补”。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机制,实行“应改尽改”。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建后管养。3月底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力补缺补差。6月底前,全面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

四、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9.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目标,继续对8个深度贫困村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10.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5个乡镇及贫困发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倍以上的14个村进行挂牌督战,督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帮助解决问题。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等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形势,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

五、精准落实帮扶举措

11.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继续深化“四带一自”“三有一网”扶贫模式,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结合疫情防治工作,推动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带贫机制。大力解决产业扶贫中出现的滞销等各类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后80%用于贫困人口,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

12.持续推进就业扶贫。继续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程,降低疫情对贫困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提升带贫能力,给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开发并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

13.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对贫困群众因疫情影响的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做到“能贷尽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大“户贷企用”清收力度,做好实时跟踪监测,继续执行提醒、通报、预警、约谈、司法到期回收等机制,确保完成3.66亿元到期贷款回收任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

1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两基”提升、社区融入“四大工程”,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

15.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指导乡镇、村结合实际,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带动贫困户增收。

16.深入实施消费扶贫。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试点先行县为契机,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多措并举解决好产业扶贫中的“卖难”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参与消费扶贫。

六、加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17.扎实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3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任务。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落一人”。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问题。重点做好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夯实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18.扎实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9.扎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启动实施2020年度省市中心村规划建设,继续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

七、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20.持续深化综合问题整改。继续推行“清单管理、专班督战、四季攻势、闭环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21.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清洗工作。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

22.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掌握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3.强化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加大对产业就业补贴、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登记制度,突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扶贫功效。

24.扎实开展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普查试点工作,对先行试点的3个乡镇6个村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省普查方案提出建议。认真细致做好全市普查工作,摸清贫困现状,精准掌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全面普查。

八、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

25.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防疫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适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并落实好“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扎实做好县域结对帮扶,进一步加强与贵池区和桐城市对接合作,推动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助力脱贫攻坚。

九、强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26.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县级重点总结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来的巨大变化、历史成就、经验启示等。乡镇重点总结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村级重点总结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治理能力、内生动力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经验启示等。做好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启动“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讲好故事,展现我市良好形象,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

十、进一步强化攻坚责任

27.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挂牌督战相结合,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各级干部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8.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本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确保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的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抓好涉农资金整合。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扎实开展精准扶贫,不断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2018年,局党委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出台了《唐河县财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唐河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并依据脱贫攻坚相关职责成立了三个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严格的责任落实制度。三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是:1.脱贫攻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安排全局涉及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组长为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全正同志,副组长为我局全部党委委员,成员为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2.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督、使用和管理,组长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曲端同志,副组长为局党委委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赵玉强同志,成员为农业科、预算科、国库科、社保科、教科文科、经建科等相关科室科长,办公室设在农业科,农业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3.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局86名帮扶责任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长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奇同志,副组长为局副科级干部、人事科科长李海峰同志,成员为人事科、办公室相关同志。三个领导小组以脱贫攻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另外两个小组专职专责,各小组相互配合,多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加强与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我局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大投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一)从三方面着力,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管好用好上级专项资金。2018年中央、省安排我县政策性扶贫资金2734.8万元。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我们及时将资金信息与扶贫办沟通,每笔资金都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并以文件形式分解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等。对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的项目管理使用我们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具体工作的实际,分别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以保证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对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和易地搬迁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管理项目、支付资金。对所有中、省、市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及时分配、严格管理、加快支出”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作用,产生最大效益。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级专项资金支付报账制度和“一卡通”制度,确保资金健康安全运行。

二是科学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推进。我县是一个贫困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非贫困县,贫困人口较多,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同时我县又是一个农业大县,财政支持保障能力受限,2018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437.32万元。在此情况下,我们认真研究、科学安排9类资金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按户均5000元对全县所有贫困户实施“七改四有一树”,县乡财政按6:4承担,2018年县本级安排2000万元予以保障;为统筹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对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村,我们又安排了1507万元用于这些村的村内道路建设;面对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安排不足,四类重点对象较多的情况,县财政安排2464万元给予补充保障;为加强对贫困户的意外保险,我们安排了100万元的贫困户意外保险费补助资金;贫困户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00万元;对全县的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我们安排了250万元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对教育脱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扶贫扶志行动等全县重点脱贫攻坚工作,我们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有力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争取筹措融资贷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我们抢抓机遇,主动工作,在全省第一个成功争取贫困村整村推进PPP项目,利用国开行融资5亿元,项目总投资达到6.3亿元,建设内容共分三类大项目10个子项目,包含村部建设,垃圾收集清运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美化亮化工程,农村交通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期限3年,项目建成后将改善92个贫困村的生产条件和生存环境。2018年1月26日已到位资金2亿元,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至目前已拨付资金1.3亿元。2018年唐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部署,积极利用省融资平台,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宗旨,为我县扶贫资金拓宽投入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为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741户1772人。2018年度搬迁任务为220户649人,易地搬迁项目于9月15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至目前入住率100%。

(二)落实三项措施,加快资金支出。

一是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要精准对接。已对接的项目要抓紧实施,及时依规支付资金;没有对接到项目的,要抓紧对接,抓紧开工实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对不能对接到项目的,要统一收回,重新安排到扶贫项目。

二是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要及时匹配。拨付到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扶贫资金必须支付到具体扶贫项目或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要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对不重视报账工作、报账不及时的施工单位,扶贫项目业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施工单位对接,督促履行合同,限时报账。

三是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要从严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操作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纠正,完善规范。扶贫项目合同、文件不明确、不完善的,要依规及时修改完善合同文件,确保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进度与合同文件约定相一致。资金支付时要依照有关规定手续完善,资料齐全,对有问题的要及时补充完善。严格落实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从三个层次着手,加强资金监管 。

     一是内部业务科室和财政所的资金使用监管。我们针对局有关业务科室管理扶贫资金和乡所部分管理资金、部分支付资金的实际,我们明确了科室和财政所在扶贫资金使用职责、明确了任务,厘清了责任,科室负责各自项目资金的分配监管、支付监管,乡所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管、支付监管,各有侧重,各司其职,形成资金使用监管的全覆盖。

     二是局里对扶贫资金的督查检查。局里成立由农业、经建、社保、教科文四个科室为成员的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所的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一线发现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对拒不整改的乡镇和一些带有普遍倾向的问题及时通报和汇报,加快存在问题的解决,为全县范围的督查检查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是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督查检查。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资金支付进度的问题,根据我局提供的进度及督查检查汇报和掌握的情况及时抽调财政、扶贫、民政、人社、住建等主要资金使用单位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所有涉及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乡镇进行督查检查,查执行政策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对发现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制定台帐,下发通知,限期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先后组织3次检查,发现3类问题,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搞好一个专项治理,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梳理、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脱贫组[2018]41号)要求,我县于11月1日制定了《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唐河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脱贫组[2018]63号),专项治理内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梳理排查和纠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上级方案中的10类问题,在每个问题上详细列举了一些违规违纪事项,从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绩效等环节入手,以实际案例明确违规特征,以此保证问题查摆的全面彻底。

一是加强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适时向主要领导建议于11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县直13个业务主管部门参加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汇报,会上县直有关单位从资金使用澄底、自查问题、整改措施、制度建议等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财政局周全正局长对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自查全面深入,不走过场。

二是强化督导,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依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脱贫组〔2018〕63号)要求,拟定《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唐政办明电[2018]281号),由财政局牵头,县人社局、住建局、扶贫办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18年11月29日-12月4日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督查和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针对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各自负责的扶贫资金,要做到尽心尽责,扎实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将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存在问题列出整改台账,逐乡镇逐单位落实,该追回资金的要追回,该调整帐目的要跟踪落实,该问责的要问责,确保全面覆盖,真查真改。止目前,自查督查的问题2个,已整改完毕。

四是建章立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围绕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分析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及规定,从制度层面建立扶贫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高度重视,落实精准扶贫。

我局共有86名帮扶工作人员,对大河屯李湾村和王集杨庄村202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扶贫。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把86名帮扶人分成10个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扶贫帮扶各项工作,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想办法、找路子。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扶贫方案、文件,脱贫标准及分包村基本情况等材料归纳汇总后,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扶贫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召开扶贫业务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扶贫业务水平。开展扶贫业务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实施精准帮扶。局党委要求帮扶人每月5、15、25号最少三次到贫困户家中上门走访,认真贯彻我县“春季提升”“夏季两业”行动要求,详细了解所分包贫困户的经济状况、致贫原因,帮助理思路、出主意,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完善所分包贫困户档卡资料,帮助所分包贫困户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以达到早日脱贫目的。四是资金支持。前后协调筹措资金150多万元用于贫困村李湾村自来水工程、坑塘堰坝改造及村部修建。足额保障第一书记办公经费及帮扶人车旅费,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后勤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我局帮扶对像大部分是五保户或低保户,家中因病因残致贫现象突出,普遍缺乏劳动力,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二是财政投入保障不足。三是资金支付进度慢。四是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2019年将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解决:

(一)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实施统筹整合。

在编制安排201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时,围绕攻坚任务的核心和重点,在保增长比率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到具体项目。合理确定统筹整合规模,紧紧围绕年度脱贫目标,合理测算2019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提高实施方案精准度,在编制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时应以2019--2020年扶贫项目库为基础,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可能影响资金结余的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当年资金支出规模,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实施方案要瞄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找出“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注意项目的合规性。规范各级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规范实施方案项目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备工作。

(二)加快督催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二是在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和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财政局、扶贫办要按周统计扶贫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专项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

(三)进一步完善协调项目资金的管理机制。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办事程序,完善制度体系,在加快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的各环节制定具体业务办理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业务的办理时限、达到目标和业务标准,确保相关措施可操作、可考核、可追溯。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府办明电[2017]168号)文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结合我县扶贫项目推进实施情况,每月定期召开项目资金调度会议,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切实解决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扩大精准扶贫工作成果。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范文第3篇

一、总体目标

强化目标导向,保持攻坚态势,集中优势力量,全面发起总攻,通过实施六大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清零”专项行动

1.“一人一策”精准帮扶。遍访遍核贫困户,全面摸清317户644名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短板弱项,根据家庭现状、致贫原因、发展潜能、变化趋势等,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确保到6月末剩余贫困人口除人均纯收入外,其余各项脱贫指标全部达标。对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3月底前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对有就业意愿的弱劳动能力贫困户,3月底前全面落实公益岗、扶贫特岗,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积极引导发展脱贫产业,帮助解决发展中缺技术、缺资金、销售难等问题,增加生产性收入。积极鼓励有就业能力的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确保收入全面达标。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实行挂牌督战。县级领导包乡联村、科级干部包户到人。县级领导要对辖区乡镇实行“一对一”包保,并对有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村实行督战,每周至少利用一天时间到督战乡镇、督战村督导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每次至少要深入5个贫困家庭。3月末前,建立完成督战工作台账;5月末前,逐户逐人逐项落实好督战事项。

牵头单位:各县处级领导所在办公室、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3.加强包保帮扶。在保持原有帮扶力量不变的基础上,为每个剩余贫困户配备一名乡科级干部,实行定点包保帮扶。“一帮一”科级干部要保持与包保贫困户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贫困户情况,因户施策做好扶贫惠民政策的宣传,真心实意地帮助理思路、定目标、出点子、想办法。同时,对他们的收支情况要时时跟进、精准掌握、动态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6月末前未脱贫户硬性脱贫指标(两不愁三保障等)全部达标,9月末前全部脱贫指标达到退出标准,年底前稳步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二)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专项行动

1.加快补齐义务教育短板。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对劝返复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确定“一对一”包保人员,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对新入学和“小升初”的建档立卡学生,建立台账,实时监测,确保不发生新的失学辍学问题。对因病因残等原因没有入学的贫困学生,逐一进行再家访再排查,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让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学生接受教育。落实精准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春季资助6月末基本完成。启动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完成招聘计划和方案,为下半年完成考试、面试、培训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加快补齐基本医疗短板。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作用,着力将看病“120”、服务“111”政策普及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提升政策知晓率。强化日常用药分类指导,增加医保药品种类,实行地方财政兜底,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吃小药”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没有合格村医的村级卫生室,实行乡镇卫生院医生下沉。全面落实参合参保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3.加快补齐住房安全短板。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再排查,逐户进行安全性认定,C级危房加固改造,D级危房全部拆除重建,建新后原危房一律拆除。全面加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解决危房改造后房屋漏雨缓霜透风不防寒等问题。3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危房存量排查登记;4月初,所有危房改造项目全部开工;5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6月底前,所有贫困户新建房屋完成验收,所有贫困户住房问题整改全部完成,并对原有D级危房及残垣断壁拆除到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4.加快补齐饮水安全短板。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已建工程运行情况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特别要对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排查,精准确认贫困户是否喝上安全水。全面改造小型净水器供水方式,实现集中供水替代全覆盖。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强化饮水工程运维管护,落实管护经费,压实管护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长久利用、持续发挥效益。3月底前,新建、续建、维修改造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开工,6月底前完成安全饮水“清零”任务。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三)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专项行动。

对脱贫攻坚以来各级巡视巡察、成效考核、审计监督、暗访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逐一进行对照核查,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5月末前要全部销号清零。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后,做到问题不解决、台账不销号、整改不间断。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四)基础数据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全省数据清理,对脱贫攻坚各项基础信息进行再排查、再比对,全面修正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数据真实性核实、及时性更新、常态化比对,形成一套真实、管用、有效的基础数据。同时,对脱贫攻坚开展以来形成的各类扶贫档案,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着力提升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五)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动态帮扶专项行动。

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摸底核查,全面摸清“两户”的实际情况。建立“两户”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实行“人盯人”,逐一甄别返贫致贫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在医疗救助、产业覆盖、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帮扶,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对特殊贫困人口要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启动一事一议,一律先救助后履行手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六)脱贫攻坚典型亮点深度挖掘专项行动。

制定脱贫攻坚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积极总结提炼扶贫工作亮点,深度挖掘一线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报道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和扶贫干部先进事迹,全面展现一线扶贫干部风采和先进典型感人事迹,讲好脱贫攻坚故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凝聚齐心攻坚力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

配合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拿出冲刺姿态、总攻状态,做到重点再突出、力量再集中、措施再强化,确保“百日冲刺”集中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人人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确保各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范文第4篇

一、核查内容

(一)贫困户、贫困村信息数据核实核准;

(二)贫困户、贫困村、非贫困村对标核查;

(三)边缘户特殊困难解决情况核查;

(四)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

(五)脱贫攻坚项目库、贫困户身份信息、产业扶持到户补助资金、医保、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专项核查。

二、工作组织

(一)统一组织工作专班进行核查,逐村对所有贫困户进行核查、复核和问题汇总。同时进行贫困村、非贫困村、2019年摸排的边缘户特殊困难解决情况核查和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

(二)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比对未代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户名单情况,核查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镇经济发展办核实安全住房政策落实情况。

(三)脱贫办利用国扶系统开展项目库建设信息核查。

三、时间安排

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对标查短任务,6月30日前完成补短和问题整改销号。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

1.建立专班

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挂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对标查短补短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综合协调、质量控制、督促检查工作组(附件1)。

2.制定方案

提前制定工作方案。

3.业务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3月31日,镇对参与“对标查短”的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并进行政策业务知识考试。

4.资料准备

进村入户前资料准备:以村为单位,从国扶系统逐村逐户导出2020年度《贫困村信息打印对照表》、《贫困户信息表》、《贫困户帮扶措施采集表》,以村为单位准备好贫困户《帮扶手册》、贫困户花名册、慢性病认定台账、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危房改造验收台账、产业扶持基金借款名单及合同、扶贫小额信贷名册、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花名册、涉贫台账、数据核实核准工作11类台账、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清单等相关资料。

5.现场练兵

组织全体核查人员按照一村一轮原则,以贫困村村、非贫困村村为试点村进行练兵,每一轮按照核查、复核、审核三个环节推进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总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召开会商研讨会,统一政策标准,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和工作分歧,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梳理形成指导性意见。现场练兵测试不过关的核查员,不能上岗。

(二)对标查短

1.集中核查

(1)镇脱贫办组织业务骨干利用国扶系统分年度开展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受益户信息》(主要通过受益户信息倒查贫困户帮扶措施的方式)比对核查、在国扶信息系统中筛查核实无身份证贫困户、产业扶持到户补助资金未发放到位的贫困户名单。

(2)镇劳保办比对未代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户名单情况。

(3)镇经发办对照贫困户名单和《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逐户核查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到户情况。

2.入户核查

组织核查组按照“一进(进村入户)、二看(家庭情况)、三核(信息数据)、四算(2020年度预测收支)、五填(填写表册)、六评(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七签(签字)”工作法开展核查。有家庭成员在家但无法完成核查内容的农户,可通过访谈周边亲友、邻居和熟悉该户的村组干部等方式,辅以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核查工作。核查期间,全家在区外的贫困户(边缘户)由村干部采用电话联系,核查人员记录,在区内的贫困户(边缘户)排查人员面对面进行核查。

3.进村核查

组织专门核查人员会同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对标查短,筛查新增脱贫监测户,摸排新增边缘户,对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逐一实地查看建设、管理、使用及发挥效益情况。

4.问题核实

复核:各村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员等干部组成复核组,每两人一组,与核查员一道,对户表共同进行复核,检查调查内容(核查信息)是否完整、发现问题是否全面和准确。

审核:各村成立由挂片领导任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审核组,对村级复核过的户表和村表进行审核审定,汇总后的所有问题由镇主要领导把关统计、归档、上报。

咨询会商:调查员、复核员、审核员把握不准的政策和标准咨询镇质控组;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由镇挂片领导牵头,组织调查员、村两委等干部进行集体会商,多方调查佐证,达成一致意见;如仍然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将由镇扶贫办汇总后报区脱贫办信息统计监测组,由区脱贫办次日统一答疑。

5.问题汇总

村、镇分别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调查表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村委会保存。

(三)对标补短

1.制定措施

根据对标查短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四本台账(稳定脱贫户台账、监测户台账、返贫户台账、边缘户台账),对贫困户脱贫稳定性进行不同颜色标注(稳定脱贫户为绿色、监测户为蓝色、返贫户为红色),与边缘户名单一起在村办公室上墙。村、镇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验收时间、验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联动整改

主要以村为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国扶系统信息数据校正,由镇扶贫办统一修改;《帮扶手册》由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完善;村和镇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区脱贫办汇总,并由区脱贫办反馈至区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四)整改验收

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逐村逐户逐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镇验收后,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汇总上报

对标查短、补短工作结束后,4月25日前,镇党委以正式文件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对标查短分析报告,附表还需报送电子档。

6月25日前,镇党委以正式文件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对标补短情况报告(含整改结果、验收情况)及《镇贫困户(含边缘户)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台账》、《镇村级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台账》(附件20),附表还需报送电子档。

(六)暗访督查

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对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这次对标查短补短是接受脱贫攻坚普查和“大考”之前最后一次全覆盖查找问题和整改问题的机会,事关脱贫的质量和成色。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切实打好问题歼灭战,确保我镇如期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此项工作,把好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核查质量、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六关”,确保工作质量。

(三)把握方法标准

按照“七步工作法”开展入户核查,严把每村每户每项的核查质量关、复核质量关、审核质量关。把握好扶贫政策标准,对明显超出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基层减负年”和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各项规定,坚决避免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坚持“谁核查、谁审核、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在对标查短中发现的问题不追责问责,不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但因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漏查、错查、隐瞒问题、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将逐一倒查责任,并纳入个人负面清单。

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方案范文第5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和《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对照标准,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全面推进“饮水安全、产水配套、骨干水源工程、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大水利扶贫专项行动,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按照《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全年水利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制定出台《水利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计划投入水利扶贫资金4.76亿元,全市水务系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狠抓项目落地,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对水利的现实需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需,解群众之难。

(一)饮水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省级脱贫攻坚考核涉及水利的重要工作,也是水利脱贫攻坚的核心内容。

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全面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饮水问题,大力提高贫困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市水务局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下,顺利编制完成全市及各县(市、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同时各县(市、区)也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编制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于年初通过了技术方案审查,取得了立项批复。二是出台政策意见,提供科学指导。结合实际,市水务局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服务提升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县、乡(镇)、村、水厂四级服务体系,推行“城乡饮水一体化、运行管理标准化、饮水服务规范化、应急保障体系化”,落实责任,健全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全市农村饮水工程服务管理水平。三是规范管理,严格“四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和监理制、县级报帐制。四是抓好工程扫尾,做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使项目区群众早日受益。五是水质检测中心全面投入运行,为饮用安全提供技术支持,督促供水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水质检测。六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市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全面完成饮水不安全贫困人口信息建卡工作;市水务局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市、县水务局及时复核,查找原因,对症施策,解决问题。

截止8月底,全市共建成各类供水工程2644处,完成投资724.84万元,解决1.4739万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占2017年全年目标任务的74.29%。

(二)水生态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一是抓重点水毁防洪工程修复,确保水库、堤防安全度汛。受去年暴雨洪水灾害的影响,我市防洪工程水毁较为严重,修复任务艰巨。汛期之后,我市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水毁工程建设资金,全市河道治理和修复水毁工程共115处,整治河道4.02公里,投资1392.25万元,目前已完成所有水毁工程修复任务。二是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顺利推进。2017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治理52.18平方公里,占年计划的52.18%。三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去年旌阳、什邡积极争取,成功列入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共计划投入资金2400万元,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1400万元。市水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两市(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现财评已结束,正式进入施工招标阶段。

(三)产水配套工程全面推进。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市)水务局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围绕2017年度脱贫攻坚年度任务,按照因地制宜、精准配置、产水相融的思路,加快编制包含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创新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对照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逐户走访,逐项排查,查看政策是否落实兑现,条件是否达到脱贫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全部达标。对照市级贫困村“一低五有”标准,逐村检查是否达到退出标准,坚持“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对2014年至今已脱贫的飞翔村21户、宝镜村44户贫困户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确认是否有返贫情况,对确定存在的返贫人口进行持续帮扶,确保实现全面小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为省级非贫困片区,受政策影响较大,水利项目资金尤其是国家重大水利项目资金较少。

二是水利项目上半年工作重点是完成上年度续建工程和做好本年度项目争取和前期工作,由于部分去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集中较晚,致使部分本年度项目建设进场时间较晚。

三是水利脱贫攻坚宣传力度不够,经验总结不足,先进典型宣传和推广不够。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及措施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拓展投融资渠道。一方面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和出台更多新的融资政策,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争取更多金融支持,筹措建设资金,解决国家投资不足问题;并充分发挥群众投工投劳积极性,加快项目建设实施,确保水利脱贫攻坚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