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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第1篇

许多书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第2篇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第3篇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第4篇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河南省中牟县官渡路小学五年级:张浩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范文第5篇

几度花开花落,慨叹于时间飞速流转,岁月洗涤铅华。介于长期迷恋微博的缘故,早已疏懒于对中长篇文字的书写。由于数年来不断地在用手机电脑打字,故此提笔忘字的恶习始终未改。

此篇文字不过多回忆过往,也不会提及未来,仅对当下各种感受随意而写。

近几个月,最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喜欢乐嘉?”没有之一,包括数月前在微信上乐嘉本人也群发问及此话。自己也不清楚喜欢他至今已有多久,没去过多的算过这个时间。始终认为,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讨厌一个人亦是如此,更多的还是要靠感觉。但总有人不停盘问,对此,我会在下一个段落进行作答。

喜欢乐嘉的人与讨厌乐嘉的人最主要的原因是都知道他:真实!这看似是个优点,但我们每个人却对“真实”二字的理解完全不同,大多数人对“真实”的理解不外乎:坦然随意,毫不做作,待人诚恳。喜欢他的人会因他的真实,感觉他很可爱,即便已近不惑之年,但心中却永远住着一个大男孩儿;不喜欢他的人则会因他的真实,而感到他的自以为是,恣意妄为,说话伤人。而我,作为那个一直支持着他的人,则保持中立态度。乐嘉说过,他用十年的代价才明白一个道理:最真实的自己并不一定是最美好的自己。

不论真正喜欢他的什么,不可置否的是:在这个男人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不论你是否喜欢在《非诚勿扰》中的他,都无法否认,在这档节目中,他虽缺席的仅为短短的一个月,但却显得索然寡味,毫无生趣。回归非诚的他,可能依旧会像往日一样,会被不自觉的推到风口浪尖,但他依旧保持自我,说话犀利而又一语破的。

不论你是否喜欢他犀利的风格,话锋“犀利”都是他进军央视的因素之一,即便是没有太多做谈话节目主持经验的他,也依旧能饱有激情将这个节目做的很好,丝毫不失原有的犀利风格。

迄今为止,乐嘉写过七本书。自写书至今,平均每年一本。其中,最受人欢迎的一本,也是最让作者自身喜欢的一本,便是《人之初,性本色》,因内容最能让人感到真情实感,最贴近乐嘉本人生活;《跟乐嘉学性格色彩》、《色眼识人》、《色眼再识人》是能让人好好学习并钻研性格色彩的几本,让你更好的洞见自己、洞察他人的书;提及性格色彩最少的一本,也是让人看上去比较轻松的,便是《微勃症》;《让你的爱非诚勿扰》一书中更多的则是讲述《非诚勿扰》节目中的一些趣事;最新出版的,更是极力推荐的一本还是《谈笑间》,内容大多来源于作者微博,但纸质书会令更多读者喜欢,能引起共鸣的话还有用蓝色字体。

因为喜欢乐嘉,我总会被贴上“乐嘉控”“大叔控”“性格色彩资深爱好者”的标签,但当认识的色友愈来愈多时,才发觉,原来他是一个这么具有魅力的男人,天天都会有人在微博对他说晚安;一期节目播出后,还会有女生想方设法知道他的衣服什么牌子,在哪里能买到;会有人为了听他的演讲而跑到另一个城市或是国度;会有人把他在微博或是博客发的照片全部洗出来,贴满自己的墙;还会有把网名改成带有“乐嘉”二字的网友。原来,我对他的喜欢远远不及有些女生喜欢他的1/10……

喜欢乐嘉更看重的是他的书与他所研究的性格色彩,而非去向他索要签名合影,但却总有人来向我询问:“你为什么见到了他却不要签名?”“为什么喜欢他却不会去合影留念?”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我通常都不会予以回答,只是沉默微笑。

我不认为喜欢乐嘉本人会与喜欢他的书和喜欢他的性格色彩而有冲突,三者也很难做出比较,但喜欢他的书与热爱他的性格色彩绝不亚于喜欢他本人,喜欢他这个人其实也就包括了喜欢他的书和性格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