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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述职报告是有关工作人员根据制度规定或者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员工陈述集体或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回答是否称职的一种文书。

述职报告不同于工作总结,这是由两者的写作目的不同并由此带来的写作内容、表达方式等差异所决定的。工作总结是一个单位、部门集体或个人对一项工作或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回顾检查、分析研究,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指导下一阶段实践所采用的一种文体;述职报告是向上级机关和本单位群众讲述某个集体或个人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从而回答是否称职的一种应用文书。工作总结的写作目的决定了要对已有实践进行全面、系统、深刻的分析,并归纳出一些新鲜、独到而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规律性的东西,而这些却不是述职报告所必需的内容;形诸语言文字,两者也有区别,工作总结要求用叙述方式概括反映工作过程,用议论的文字对理性思考的结果加以归纳,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述职报告则主要采用说明的表达方式。

一份好的述职报告,至少应当体现三个特点:第一是限定性。首先是选材限定。述职人无论是叙述做过的事情,还是说明取得的成果,所用材料都必须限定在述职人的职责范围以内,不能游离职责去任意选取。其次是作者限定。述职报告的作者必须是述职者,即相应职责的承担人或某个述职集体的代表。再次是时间限定。报告的是任职期或其中某一阶段履行职责的情况。第二是写实性。首先是突出事实,因为对履行职责情况最具说服力的东西是事实,所以述职报告完全可以少讲或不讲那些“虚”的东西,而只用事实说明述职者的德、能、勤、绩、廉状况。述职报告不是不能谈认识,而是不能喧宾夺主,重点是侧重于陈述做了什么和效果如何。其次是叙述准确,对事实不夸大、不缩小,注意把握分寸。再次是述职报告中所涉及的时间、数字、实例都必须真实可靠。第三是简朴性。无论是上报的文字还是当场叙说,要获得好的效果和印象,述职报告都主张在语言文字表述上尽量简明扼要,朴实无华,既要避免使用铺张渲染的描写语言、抒情语言,又要避免使用议论性语言和套话、空话,而只应使用说明性语言,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如实道来。

在文体结构上,述职报告一般由标题、称谓、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标题经常采取两种写法:一种是只写“述职报告”四字,再一种是加上时间和所任职务。称谓要根据情况确定,如果是向上级领导呈送的述职报告,顶格写接收者名称;如果述职报告用于面对面地向领导、主管和相关群体口头表达,称谓则针对听众对象灵活变化。落款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如果述职人的职务、姓名已经在标题上出现,那么,文末只写成文时间即可。

正文是述职报告的关键内容,一般由前言、主体、结尾三个部分组成。前言主要写个人任现职以来的基本情况,如任职时间、任何职,根据本岗位职责的要求,概述履职的主要成绩,并对尽职情况做出总体评价等,前言部分的写作要简明扼要。主体是述职报告的核心,要围绕岗位职责要求,写出三层意思来。对于自己在任职期间,对既定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要写得高度概括,避免过多占据篇幅。对于业务工作方面,完成的任务,取得的成绩是重点,应根据岗位要求集中反映,并注意用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来说明,以增强说服力。至于工作中还有哪些该做而未做或做得不好的,应归纳出来,并简要分析其原因。这一部分内容在书面述职报告中可以占据一定篇幅。结尾总括全文,强调自我评价,可以简述今后的设想和打算,最后用惯用语结束全文,如“以上述职,请予审查”,“述职完毕,请指教”,“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请指正”等。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一、述职报告的特点

1.准的统一性

述职报告不能像一般工作总结那样,可以自行设定总结的形式和内容,而是有其统一的标准,即由部门或单位统一制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规定了述职者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它必须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分别进行汇报,且重点是述"绩",有一套相对固定的格式。

2.角度的自我性

述职报告是述职者述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对自己工作的全面梳理和客观评价,因此要从"我"的角度,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这种"自我性"也是述职报告不同于一般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显著特点。

3.内容的述评性

述职报告既要"述",述说、陈述自己的履职情况,回顾、总结自己任职期间的工作得失和经验教训;又要"评",评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剖其中的原因,最后要对一年来工作称职与否作个自我鉴定,并接受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作为干部升、降、留、调的重要依据之一。

4.行文的庄重性

述职报告是一种十分庄重、严肃的公务活动。这就要求述职者态度要端正,措辞要严谨,语言要朴实,语气要谦恭,表达方式以叙述和说明为主,避免抒情和过多议论。报告中所叙的一切都应该确凿无误,实事求是地反映履职情况和实际业绩,不能夸大成绩,不能回避问题,也不要过分谦卑,自我评价要客观、中肯、恰当。

二、述职报告的格式与写法

述职报告一般包括标题、署名、呈送机关或称谓、正文和日期等项目。

1.标题。标题的写法比较灵活,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标明文种"述职报告";

(2)由任职时间和文种组成,如《2014年上半年度述职报告》;(3)由任职时间、所任职务和文种组成,如《2013-2014年度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述职报告》;(4)正副标题法,正标题一般高度概括和揭示述职报告的主旨、基本观点,副标题写何人任何职务的述职报告,如《抓好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署名。一般将述职人所在单位名称、职务

和姓名写在标题之下一行,具体可视标题结构和内容的完整程度而定。署名也可写在末尾落款处、日期之上。

3.呈送机关或称。如果是向上级呈送的书面述职报告,写明收文机关,如"××党委"

"××人事处"等;如果是口头述职报告,则可用"各位领导,同志们".

4.正文。一般由前言、主体、结语三部分组成,包括主要业绩、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

(1)前言或引言。即基本情况,一般写明何时任何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履职期间完成的主要目标等。这部分内容要简洁明确,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即可。

(2)主体。应包括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存

在问题和今后打算。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内容,着重阐述自己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分成几个方面来写,每个方面归纳出一个观点,分条列项、逐个阐明。每个观点可先写工作对象或成绩,再写认识和体会。要突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体现领导才干。

撰写工作业绩时,要详略得当、抓住主要方面,要把较大的篇幅放在主要业绩的完成情况及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的亮点工作的说明上,以任期内工作成果中最突出最有特色的业绩为重点,主要围绕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来写。

述职者应实事求是写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缺点、不足和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

今后的打算,主要写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为实现工作目标而计划采取的措施。这部分应写得精当扼要、入情入理,要注意领会上级的政策意图,结合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对应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文结尾处还应对自己的工作称职与否给出整体评价,评价等次一般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3)结语。一般写"以上报告,请批评指正"或"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5.日期。落款处注明成文或述职时间。

三、注意述职报告的要求与禁忌

1.要正角色、用对人称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第一、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教育为先。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反腐倡廉。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第二、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监管权力的异化,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

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

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部门负责。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改革创新。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述职报告没有固定的写作模式,根据不同类型和主旨,可以灵活安排结构。一般由标题、抬头、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述职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两种:

(1)文种式标题,只写《述职述廉报告》。

(2)公文式标题,姓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2004年至2005年述职述廉报告》。

2、抬头

(1)书面报告的抬关,写主送单位名称。

(2)口述报告的抬头,写对听者的称谓,如“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各位领导,同志们”等。

3、正文

述职报告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

开头,又叫引语,一般写清一定时期的任职情况、分管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情况及个人认识,对自己工作尽职和是否称职的整体估价,确定述职范围和基调。这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

(2)主体

主体,是述职报告的中心内容,包括自己的工作指导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对工作规律的认识,主要是写透实绩、做法、经验、体会或教训。这部分述职的重点内容,应该详尽具体地予以阐述,因为这部分是组织评价干部较直观的依据。

这部分,要写得具体、充实、有理有据、条理清楚。由于这部分内容涉及面广,量多,所以宜分条列项写出。“条”、“项”要注意将内在逻辑关系安排好。

(3)结尾

要写明今后的工作设想、追求的目标、拟采取的措施和自己的决心。同时,还可以总结全文。

4、落款

述职报告的落款,写上述职人姓名和述职日期或成文日期。

二、主要内容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纪和指示贯彻执行情况及对集团公司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落实执行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和考核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业绩和经验。包括对分管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工作中出了哪些主意,采取了哪些措施,作出哪些决策,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纠正了哪些偏差;做了哪些实际工作,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取得了哪些业绩。)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5、个人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和关心群众等情况;

6、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党委、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淮矿发【2003】4号)规定的责任内容及要求,重点报告领导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范围内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2、报告学习、贯彻、遵守、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集团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三个不得”情况;

3、组织和协调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4、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对分管工作内发生的违纪问题的处理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

7、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

8、上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措施,今后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要突出四个字:“我”、“职”、“权”、“实”

“我”,就是在述职述廉报告中要以“我”为中心,把“我”摆在前:“我”做了哪些工作,分管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我”在工作中有哪些创新和收获;“我”提出哪些计策,组织了哪些科研攻关,并取得了哪些成果;“我”总结出了哪些经验;“我”在理论学习上有哪些收获,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了哪些问题,有那些理论文章发表和推广、交流;“我”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对成绩要据实写全,对问题也不可避重就轻,而要讲深讲透,并从主观上分析原因,担负责任。

“职”,就是谈自己在其位谋其政的情况,是不是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权”,就是用没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规定和要求是否坚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是否有循私情的现象和不廉的行为;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树立表率方面,是否有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的地方。

“实”,就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即一方面要如实反映情况,尊重客户事实,另一方面要坚持一分为二,对事物分析要全面。

四、要注意的问题

1、要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

述职述廉报告一定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既不要自吹自擂,也不要过分谦虚。述职述廉报告一般要当场宣读,一些同志为了顾及面子,获取领导和群众的好感,对自己的工作成绩大肆渲染,夸大其词,只讲自己的优点和所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

2、要突出重点,切忌报流水账

平时的工作材料是琐碎的、分散的、零星的,述职者在动笔之前,要对材料进行筛选和整理,选择主要工作,抓住主要政绩来写,不要事无巨细,一概罗列。如果为了评功摆好,照顾各个方面的关系,述职述廉报告写得非常罗嗦的“流水账”,就会让人不知所云。述职报告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说明其工作是否称职,因此,要将履行职责的过程,取得的成绩或出现的失误,及对工作的认识表述出来,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3、要情理相宜,切忌考虑个人

述职述廉报告在叙事过程中,要有适当的感情色彩。但是个人情感不要融入过多,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述职者要对自己以往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归纳、概括、提炼、围绕履行职责的实际

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反思,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要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以坦诚的胸怀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工作中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为突出的问题,要敢于面对事实,将自己的想法公之于众,客观地谈,深入地谈。如果过多地考虑个人的利益,过于看重取得的政绩,热衷于锦上添花,缺乏面对错误与失败的勇气,不仅脱离群众,也严重违背了述职报告的宗旨。

4、要语言朴实,切忌虚饰浮夸

述职者要有驾驭语言的能力,崇尚朴实,给听众以豁然开朗的感觉。朴实之美历来备受人们推崇。在述职述廉时,用朴实的语言叙事说理,不仅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也密切了和群众的关系。有些同志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学,述职述廉报告的语言高深难懂,洋里洋气,群众听起来如“雾里看花”,摸不着头绪,反而弄巧成拙。述职报告的实用性,决定了它的语言必须具有真理般的自然质朴。述职者面对的听众文化层次有差异,这就要求叙述时语言表达通俗易懂,多采用质朴无华的群众性语言,直陈其意,不要哗众取宠,也不能用一些生僻的字眼,故作高深。

5、要分清成绩,切忌含糊不清。

要注意区分集体领导中的个体实绩。干一项工作,通常是领导班子和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在写自己的工作成绩时,应该写自己在这项工作中担任的具体工作,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因此,要分清哪些属于别人的成绩,不能写,哪些属于自己的成绩,应该写。其中,那些属于自己的独创并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应着重写好。

五、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的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字,要求由本人撰写,不得由他人,不得照抄照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其中,述廉部分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的篇幅。

2、述职述廉报告要实事求是,在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重点要剖析本人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领导人员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3、述职述廉报告要一式两份,分别报集团公司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廉政和考核档案。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及时间。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述职述廉的对象,参照这一规定,各级班子成员中所有的非党领导干部也应纳入述职述廉的范围。时间应在五年任期换届后的第二年和换届前一年年底各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二是县级以下各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以及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则应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的形式及程序。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应由上级党委委托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或干部职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参加会议的应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领导干部管辖区域内的下一级主要负责同志,其分管工作业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邀请一部分其服务对象中的群众代表参加。述职述廉的形式采取自我评述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班子成员内部测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把自评、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勾。程序可以概括为:1、上级党委负责人或委托人主持会议;2、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分别述职述廉;3、群众代表评议班子集体及班子每个成员;4、对班子集体进行民主测评;5对班子成员个人进行民主测;6、对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个人评议及测评结果统计汇总;7通报评议及测评结果。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及范围。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业绩情况、廉洁自律及勤政廉政建设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来开展。群众的评议与民主测评也围绕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范围就是自上次述评

分行履职回避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的事项,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

第四章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