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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述职报告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选举或任命机构、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陈述本人或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和任期述职报告;按内容可分为个人述职报告、集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一般由首部、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或称谓等内容。

(1)标题。述职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之分。单标题一般为"述职报告",也可以在"述职报告"前面加上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双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组成,副标题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题是对述职内容的高度概括,副标题与单标题的构成大体相似。

(2)主送机关或称谓。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主送机关或称谓。向上级机关呈送的述职报告,应写明收文机关;向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作述职报告,则应写明称谓。

2.正文。由导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导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任职介绍,说明自己的任职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职责,简要交代述职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任职评价,扼要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这一部分力求简洁明了。

(2)主体。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主要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二是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三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结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习惯语来结束全文,采用谦逊式结尾、总结归纳式结尾或表决心式结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职时间两种。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题之下。

述职报告写作要求:

1.标准要清楚。要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来讲述自己的工作,尤其要体现出个人的作用,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2.内容要客观。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全面准确。既要讲成绩,又要讲失误;既要讲优点,又要讲不足;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只有客观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才能有助于上级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对自身工作作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

3.重点要突出。抓住带有影响性、全局性的主要工作,对有创造性、开拓性的特色工作重点着笔,力求详尽具体,对日常性、一般性、事务性工作表述要尽量简洁,略作介绍即可。

4.个性要鲜明o不同的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要求,即使是相同的岗位,也由于述职者个人的个性差异,其工作方法、工作业绩也不相同。因此,述职报告要突出个性特点,展示述职者个人风格和魄力,切忌千人一面。

5.语言要庄重。行文语言要朴实,评价要中肯,措词要严谨,语气要谦恭,尽量以陈述为主,也可写一些工作的感想和启示,但不得描写、抒情,更不能使用夸张的语言。

范文一: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增强全矿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意识,确保安全履职到位,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

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宣传部、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XX]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资源网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党政“一岗双责”中“一岗”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就是建立健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抓紧、抓实、抓好。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推行安全生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准确把握“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不断增强“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和生命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

(二)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负”原则,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作出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干部到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岗位上。

6.领导和督促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本级政府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

6.签署本级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所在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镇)长为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协助乡(镇)长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本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并做好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9.做好乡(镇)长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同志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核。

2.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同时报告乡(镇)长或通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

3.指导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责任书确定任务的完成情况。

4.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

(六)县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6.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任务完成。

7.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有记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8.及时、准确报告本部门(系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本部门(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七)县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3.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有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

4.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

5.本部门(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6.组织本部门(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部门、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副镇长、包村(居)委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3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辖区“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六、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7]17

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庆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工作领导(签字):

副总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

副所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公平公正、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努力争当一名合格的副所长,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

(二)找准定位,做负责人副手。

我想做为一名副所长关键是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做到办事不越权、不越位,工作不拖沓、不含糊,矛盾不上交、不下压,责任不躲避、不推诿。要善于和敢于承担责任,推动工作。与下级发挥好决策参谋、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四大职能”,用全新的经营理念,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我所层次,真正让领导放心、上下级称心、全体同事顺心。用自己对事业的热爱和忠诚以及出色的表现,来赢得领导与同志们的信任、来提本所的地位。

(三)做好服务工作,奉献自己力量。

我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为领导、部门和职工群众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我要加强团结,与同事间气氛融洽,配合默契,从大局和整体利益出发,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四)狠抓安全工作。

我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行使对公路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一是及时向经营者宣传贯彻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履行对营运车辆的各类交通规费缴纳情况的稽征工作,仲裁车站与经营者、旅客之间出现的有关纠纷;现场解决乘客对经营者的投诉。

三是依照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对全县范围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各交管站开展的突击活动,协助运政股开展全*(县或市)客运经营的开业许可;

四是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答复。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拟写调查报告,提出交通行政建议案和查漏补征交通规费等执法职能。

五是展运输市场日常巡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处理运输市场突发事件。

当然,我也明白自身的差距。在各位领导面前,我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很多地方还需要向大家学习。但是我相信:经验,我会不断总结、升华;才干,我会不断培养、提高。假如各位领导相信我、信任我,能够给我一次机会,我将在新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希望和重托。如果不能竞聘成功,我也会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好本职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励精图治、恪尽职守,在拼搏奉献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