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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供热;分户计量;存在问题;看法及建议

供热采暖是建筑能耗的大户,中国北方地区冬季供热采暖每年消耗煤炭1.5亿多吨标煤,占北方地区建筑能耗50%以上。供热计量改革,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17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一直意图通过供热计量改革以推动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 但是供热计量改革一路走来不易,自原国家建设部(住建部前身)1996年颁布《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规定了供热计量收费以来,至今已经17年过去,我国北方绝大多数城市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并未见到明显成效。

根据住建部2012年5月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截至2010年底,中国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2亿平方米。粗略估算,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仅占中国总供热面积5%。北方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是低碳的"大西瓜"。如果供热计量有效实行,效果真的会很明显,但大家认识不到这一点,没有积极性,除了住建部推动以外,很多部门都不积极。

下面结合张店区情况谈谈对本区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张店区供热基本情况

2012-2013采暖期,张店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部分)目前各供热公司总体供热面积约1557万平方米(不含转供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共有5家热力公司根据政府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进行供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进行供热分户计量的不足1%,与国家、省等的相关要求相差甚远。

二、供热分户计量存在问题

1、供热分户计量相关政策方面不到位、不健全

众所周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供热分户计量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缺没有明确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支持,仅仅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上千万平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其他例如对空置房是否进行收费、如何收费;“两部制热价”收费体制实施后对不缴费、收缴难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对退费制度的落实、执行等等方面都要有切实可行的法规或措施来约束。

2、资金严重短缺方面的原因

(1)因资金不足,各热力公司积极性不高。

目前中心城区共有5家热力公司根据政府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进行供热。但是由于供热是亏损性行业,各热力公司目前基本依靠政府补贴勉强维持运营,加上供热管线设施建设时间较长,每年都要进行维修改造以及近几年“蒸汽退城”工作的实施,各供热企业在资金方面更显得捉襟见肘。因供热计量改造工作要涉及供热管线、供热设施的改造,各供热企业明显力不从心。据统计2011年,当地进行的分户计量改造,热力公司仅仅对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投入每户达到约2600元,扣除国家财政补贴,每户热力公司还要投入近1000元,这还不包括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费用。

(2)地方财政资金方面,政府压力大,可投入有限。

2011-2012供暖期仅政府财政补贴就为9653万元。同时,目前上述1557万平方米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极小,在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还有庞大的资金缺口。如按照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分为门窗节能改造、外墙节能改造及屋面、楼梯间节能改造等方面)每平方米100元计算,改造费用将要超过10亿元,扣除中央财政补贴也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如果再加上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的费用,投资之大可想而知了。由于近几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地经济形势虽然有所回暖,但总体形势并不乐观,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政府想增加投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3、个别供热企业在部分地区为抢占市场各自为政,造成市场分割严重,供热市场混乱,管理难度大。同时,供热企业资质差异较大,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这些因素是效率低下的根源所在,也影响了规模经济的实现。

4、亟待市场化变革,缺乏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监督机制

供热计量改革亟待实现供热体制的市场化变革以及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供热计量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供热节能的有效手段,但是现在的供热体制也没有达到完全的市场化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约束机制,在这种大背景下,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有难度是必然的。

上世纪70年代,前西德用3年时间就完成了强制性的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推行,因为在强制推行之前,前西德的供热体制就已经完全是市场化的体制和相对竞争性的体制。对于大的房产主来说,是在比较区域供热、分户电采暖、分户燃气采暖等方式的成本和价格后,选择一种经济的供热方式,各种供热方式完全是自由竞争,迫使供热公司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得不搞好企业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搞好服务,以使其热价具有竞争性。

当前,供热行业的监督机制欠缺,我国没有国家层面的资质管理。之前,中国集中供热的行政审批受到原国家建设部于1996年7月1日颁布的名为《城市可燃气体以及集中供热企业资格证书的行政法规》的第51号令所管制。但到了2004年6月29日,住建部颁布了第127号指导文件,废除了之前颁布的第51号令。在第51号令之后,政府部门再也没有推出集中供热企业行政管理资质的相关后续政策。自那开始,再也没有出现国家层面的行政许可立法。

缺乏监管和约束机制,造成供热单位可以说,"我不做节能,你能拿我怎么着",这种现象目前非常普遍。

三、几点看法及建议

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配套健全供热分户计量的相关政策法规

出台的政策法规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因素,并且一定要具有可实施性,为分户计量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建议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制定相关政策,多方面筹集资金

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困难最多,体量最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是非常巨大,单单依靠国家和省的奖励资金和地方财政无法在短时间内改造完成。因此,有的地方政府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市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筹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切实保证改造资金来源。

3、建议政府根据各地域实际情况,从长远考虑,委托编制切实可行和详细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热源结构和管网布局,做好村镇开发建设规划的同时做好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划分供热企业的供热区域,充分考虑供热企业未来发展空间,避免盲目、无序竞争。同时加大供热规划的检查力度,对未按照批准的供热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不予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备案;对擅自跨区域经营的供热企业要严厉打击,维护供热市场的有序性。

4、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如果能够从国家政策层面出台监督机制方面管理办法,将有助于尽快提高供热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对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节能减排和供热服务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健全制度、严格把关,强化源头环节的节能监管和政策导向

(一)建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源头把关制度。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及相关机构在锅炉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监管过程中应当把能效指标作为监管内容之一,对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应责成相关企业停止制造和安装。特种设备设计(含系统设计)、制造单位应积极开发研制高效节能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选用高效节能的特种设备,并充分利用装置或系统的余热余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在审核锅炉安全技术指标时,应当同时审核锅炉的结构型式、能耗指标、额定出力等与节能有关的性能指标;对不符合节能指标和安全技术指标的,不予通过设计文件鉴定,相关企业不得制造、安装和使用。锅炉和换热容器制造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国家或省质量技监部门认可的能效测试机构测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方可批量制造。型式试验机构在对电梯和起重机械新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时,应当对其能效进行测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方可出具合格报告准予制造。省外企业生产及国外进口的特种设备,无法提供有效能效测试或型式试验报告的,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的三个月内予以补做;测试结果不符合我国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当予以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特种设备,要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省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制定有关锅炉、电梯节能减排方面的地方标准,各地质量技监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按照治旧限新、逐步淘汰的原则,尽快出台简易升降机地方标准,并用3—5年时间使我省建筑物井道内新装运货特种设备基本采用相对节能、安全的电梯。

(三)建立新增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制度。全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有新增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由经贸部门会同质量技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先行进行节能审查。除特殊工艺要求外,在集中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增锅炉项目,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建立节能型特种设备导向目录制度。省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经贸部门适时节能型特种设备导向目录,积极引导使用单位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省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申报“节能产品”的国家认证,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向财政部推荐已通过省级认证的产品,并争取列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各地在政府采购特种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特种设备。

二、加强规划、加大步伐,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和在用设备节能改造

(一)积极推进区域性集中供热。各级政府要加强区域性综合规划,对于产业集聚、用户集中、符合联片供热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集中供热。有关部门在政策引导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应加强配合,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在对新建、扩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的规划审批中,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用热情况,确定是否把集中供热设施作为一项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列入建设内容。对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内用锅炉相对较多、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园区管理部门应制订锅炉集中供热的具体规划和推进工作方案,并在2012年前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对于新建锅炉房等集中供热设施的,在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地下空间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尽量满足其对用地的合理需求,投资主管部门应予以支持。要完善城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集中供热的价格原则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条件的地区热价可由供求双方协商确定。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稳定供热,不得随意或故意停减产而影响用热单位的生产生活;如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停产的,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二)加大在用设备的节能改造和依法取缔力度。各级政府应当制订在用锅炉等特种设备节能改造计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本地区高耗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任务并全面推进其他特种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要着力推进节能潜力较大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和排烟温度高于280℃锅炉的改造工作,积极鼓励钢铁、石化、印染、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采用余热锅炉等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大力推广循环流化床燃烧、水煤浆燃烧、分层燃烧、热管传热、变频启动、冷凝水低温回收和能量反馈与变频等技术在节能改造工程中的应用,提高燃烧效率,增强传热效果,减少污染排放。要重点开展额定蒸发量1—35吨/时、采用层状燃烧方式且从未经过能效测试的锅炉和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换热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工作,能效测试工作由经贸部门会同质量技监部门组织实施,由国家或省质量技监部门认可的能效测试机构承担测试;能效指标测试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使用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依法查处和取缔制造、安装、使用能效测试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到位和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

(一)推动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管理制度。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经济运行管理制度、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在用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节能技术改造记录,并确保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各级经贸、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节能减排管理规定,完善设备操作规程,促进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重视和加强锅炉介质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介质处理方法,科学排污,防止或减缓锅炉结垢,并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除水垢、泥渣;额定蒸发量4吨/时以上的蒸汽锅炉一般应装设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以达到节能、节水、减排的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加强对锅炉介质抽样监测和水处理效果的检验工作,督促锅炉介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锅炉结水垢厚度平均超过1.5mm的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清除水垢。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在用锅炉的介质监管力度,强化介质监测和化学清洗监管工作,提高锅炉水处理有效性和锅炉运行的经济性。

(三)强化对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节能技能培训和考核。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节能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经济运行的管理与操作水平。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在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考核中应增加节能降耗内容,提高节能知识和技术的普及率。

(四)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能追溯至有效的计量检测记录,保证能源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计量技术机构要加大在线计量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能源计量检测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法开展能源计量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五)积极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高节能水平。各级质量技监、经贸等部门要支持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等单位和科研院校开展特种设备节能设计、改造、改进等新技术的咨询服务,帮助相关使用单位掌握设备用能状况、提出节能措施与改造方案、建立节能减排的工作制度与机制,提高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落实政策、积极扶持,大力发展特种设备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术

(一)实施对特种设备节能环保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加大对集中供热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对锅炉集中供热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环保部门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适当补助现役锅炉集中供热项目的污染治理。

(三)实施对拆除自备锅炉单位的财政补贴。经改造实行集中供热后,凡在有效供热范围内的单位,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应当拆除自备锅炉。对于在限期内拆除自备锅炉的单位,当地政府应当根据财力可能,给予拆除单位适当的财政补贴。

(四)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对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信贷支持,优先提供低息贷款。

(五)支持和鼓励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对于特种设备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开发等项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开发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新技术。经市级以上鉴定具有良好节能效果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推广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合力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热电厂;采购预算;预算管理;企业经营决策;预算编制

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超过企业计划期,就会导致热电厂的采购预算没有实际意义,出现浪费物力、财力、人力的情况。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在企业计划期以内,就会导致热电厂计划不能顺利完成。另外,热电厂所具备和获得的资金是有限额的,因此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对有限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其提高效率的同时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热电厂采购预算可以保证企业作业计划和战略计划顺利开展、合理分配资源、对资源分配的有效性进行保证、对企业流动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企业可以正常运行,因此在热电厂发展中采购预算管理工作起着推动的作用。

1热电厂采购预算归纳

1.1热电厂预算编制流程

一般情况下,热电厂年度经营计划以业务部门中行销计划为起点,并对热电厂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确认,这一过程就是热电厂预算的编制流程。热电厂有了生产计划,才能进行生产预算工作,同时热电厂采购预算也在生产范畴内。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主要就是为了配合企业年度生产数量和企业年度销售进行预测,对热电厂所需零件、物料、原料等成本和数量进行详细的预算,热电厂生产成本受到采购预算制约。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过小,会影响热电厂的经济效益,如果热电厂采购预算过大,就会使热电厂占用较多的库房、资金,最终使采购预算在热电厂中失去应有的价值,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一定要根据企业整体计划进行。

1.2热电厂采购预算的种类

采购预算在热电厂中有很多种类,种类不同的预算对热电厂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热电厂采购预算一般分为长期和短期,而长期和短期采购预算是由热电厂计划而定。热电厂短期预算主要是对企业单位时间内某一阶段的计划进行预算,短期预算是热电厂企业经营财务对企业总体规划进行说明,同时短期预算也是热电厂的执行预算,短期预算在热电厂实现生产业务计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热电厂采购的长期预算都是一年以上,同时热电厂长期预算是对固定市场的投资问题进行预算工作。热电厂战略性计划能否有效执行也是由长期预算准确性决定的。热电厂采购预算的范畴大致分为热电厂生产中具体的分类预算和发展的全面预算。热电厂分类预算有很多种类,对热电厂不同部门进行的预算,还有对热电厂具体运行活动的预算。热电厂的总预算也可以称为全面预算,全面预算主要是热电厂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消费、交换、分配、生产等环节的经济关系,还包括热电厂服务过程中先进支出和收入、产品支出和收入的关系,热电厂的全面预算是由分类预算构成的。热电厂全面预算可以分为业务、决策、财务三种预算。首先,热电厂业务预算是对企业计划期全部经营活动进行的预算,同时热电厂业务预算包括采购预算;其次,热电厂决策预算是为投资决策项目进行编制的,决策预算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企业管理者在决策时提供准确数据;最后,热电厂财务预算是在企业计划期中将现金支出和收入进行预算,总预算的基础就是财务预算,同时财务预算包括预计资产负债表、现金预算。

2热电厂采购预算的编制

2.1热电厂预期价格

热电厂在编制企业采购预算过程中,应该对所需物料市场的涨跌范围进行掌握,并对物料变化程度进行了解,因为个人的判断和实际物料变化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导致热电厂采购预算出现偏差,同时订购量和季节性的供应也会使实际采购物料的数量超过实际需求,另外,热电厂实际财务情况也会影响采购预算。由此可见,热带厂采购预算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热电厂采购预算初稿时,应该和生产管理部门和销售管理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对采购预算初稿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和优化,使采购预算方案可以符合正常生产和销售活动,对采购预算方案的资金来源,采购预算管理人员应该协助热电厂财务部门一同进行。

2.2热电厂生产效率

热电厂采购预算计划会受到生产效率的影响,同时热电厂预计原材料所需数量误差值也会受到生产效率的影响,可能会出现生产所需物料数量超过热电厂采购预算物料的预期数量。如果热电厂生产效率过低,采购预算应该将多余的物料损耗率计算在原有采购预算中,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热物料预算资金过少或者过多的情况。

2.3热电厂编制采购预算的要求

在热电厂实际进行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因为所需物料的价格不能准确预测,所以热电厂预测成本一般以标准成本代替。标准成本是根据热电厂采购资料显示的数据为依据,因此需要对制造费用、人工费用、原材料费用等成本进行精确的计算。另外,热电厂采购预算的准确性会受到实际购入价格和标准成本存在的差值所影响。

3提高采购预算质量的措施

热电厂为了使战略目标和采购预算相统一,热电厂应该积极找到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手段,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和物资采购部门领导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从而使采购部门明确企业生产目标,同时采购部门应该对热电厂生产要求进行了解,对参数和假设条件的变动进行考虑,从而制订科学的资金需求和劳动力计划,同时热电厂为了处理突发事件,应该对采购预算编制适应性和灵活用,降低预算失误为热电厂带来的损失。

3.1热电厂使用合理的采购预算方式

热电厂企业运行最重要的就是现金流,同时热电厂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现金流,因此热电厂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应该将编制重点放在企业现金流上,而不是企业利润和收益上,同时最佳的采购预算方式是根据热电厂发展目标设定的。

3.2对采购预算绩效评价方式进行创新

为了使热电厂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做出更好的采购预算报告,应该从采购部门绩效评估上入手,通过创新绩效评估制度,积极鼓励采购人员创造出更合理的采购预算。热电厂采购预算是在企业战略目标中内制订的,在制订热电厂战略目标到递交预算采购预算这一过程中,应该对采购预算不可控因素进行仔细审阅,还要对采购预算不可控因素进行研究。因此热电厂企业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创建更合理的物资采购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估标准,从而促进采购预算人员的积极性、探索性、创新性。

4热电厂采购管理全过程控制措施

热电厂的高效运行受到物资采购所影响,因此要实现热电厂稳定、高效的发展,热电厂管理部门应该对物资采购采取一定管理措施,以提升热电厂的经济效率。

4.1物资采购前期控制

首先,热电厂对物资采购进行前期控制,良性的物资采购管理可以使热电厂正常稳定的运营,热电厂想要做好物资采购管理工应该做好以下措施:对热电厂内部物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内部实际物资需求是热电厂物资采购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热电厂运营决策也是按照企业库存物资进行制定的。因此热电厂运行决策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之前,应该对热电厂设备使用情况和物资库存数量进行掌握。另外,应该对热电厂库存数量进行检查,使采购物资部门对热电厂内物资全部掌握;其次,对热电厂物资市场进行调研,主要包括价格涨幅、汇率变化等。

4.2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热电厂想要保证正常运行,就要设置一套高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对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物资管理工作是热电厂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工作,因此热电厂在建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时,应该结合监管制度、人事制度、查验制度、责任制度等内容,使物资管理制度可以在各个运营环境中应用,提高热电厂物资管理水平,增加企业运行效益。

4.3加强物资采购后勤管理

想要控制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和生产的各个环节,就应该加强热电厂物资采购的后勤管理工作,从而增加热电厂的运营效益。热电厂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厂内物资库存盘点和物资查验工作,并对物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培训。

5采购管理在热电厂运行中的重要性

热电厂各个部门的生产和物资采购联系十分密切,热电厂物资采购的合理性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因此热电厂物资采购应该按照企业物资库存和企业财务预算进行,使物资采购可以满足热电厂生产需求。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电热厂实际需求,找到低成本、高效益的物资采购目标,合理分配资源,减少热电厂物资采购成本,增加热电厂的经济效益。对热电厂正常运行和顺利生产活动起着重要作用的就是实际物资采购的数量和质量。热电厂物资采购工作不单单是确认收货、下订单等环节,还包括对热电厂所需物资进行考察,还要根据热电厂财务预算和管理目标进行物资采购工作。在实际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管理应该对所购买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的审查,使其采购的物资可以满足各个部门生产运行的标准。热电厂所需物资的供应能力受到物资采购的影响,同时物资采购主要是热电厂运营做出决策的基础。热电厂内部年度和季度所需物资、突发性物资调度等情况通过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总体调度。在实际热电厂物资管理过程中,物资的存储、检查、运输、购置等环节和物资采购计划息息相关。热电厂物资采购能否顺利开展,是根据热电厂物资供求需求、厂内物资采购能力、物资采购数量、厂内库存等内容进行。

6结语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从揭示当前供热企业现状入手,通过分析供热企业的经营发展现状,归结出供热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指出供热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是供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关键词]供热企业;现状;体制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9-0014-04

1 供热企业现状

城市居民集中供热是城市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关系城市居民千家万户日常生活的一件大事。全国各地,尤其是北方高寒地区,集中供热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居民关心的是暖不暖,供热企业关心的是赔不赔,而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心的是谁来为那些说不清的开销埋单。由于供热不像购买其他商品,不付钱也不敢轻易切断热源,即使分户计量,也不能不让困难户取暖。如此等等,导致供热问题“剪不断,理还乱”。

目前,供热企业普遍都是负债经营,入不敷出。困扰供热企业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热费收缴难。热费收缴难在北方地区是很典型的问题。以东北为例,截至2009年,东北主要城市供热收费率下降为50%,历年拖欠热费累计为20多亿元。而近3年来,长春、沈阳等城市的热费收缴率逐渐上升,一些供热企业的热费收缴却越来越困难,累计欠费不断攀升,旧账未结,又添新账。以某市来说,截至目前,负责该市6个行政区内1060万平方米直管房产、18万户居民供热的市锅炉供热公司已累计外欠热费额高达4.4亿元。另一家大型供热企业该市热力公司负责530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到目前,用户累计拖欠热费达9134万元。

热费收不上来,致使供热企业入不敷出,连年亏损。承担供热面积越大,用户欠缴热费越多,供热企业亏损就越大。供热企业步入恶性循环,导致经营乏力,后劲不足。企业在严重欠收热费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为了保证供热,不得不负债经营,有的拖欠银行贷款,有的拖欠煤款等。

由于供热企业负债经营,致使供热期结束后,所需的锅炉更新改造费用、设备维修资金、管网更新资金等费用严重不足,影响了正常的夏季维修,“跑、冒、滴、漏”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对来年供热期的储煤也造成了影响。

热费收缴难已经成为制约很多供热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而这些企业收缴热费难的原因也大致相同。一是地方经济发展滞后,一部分企业经营不善,关、停、并、转企业增加,无钱为职工交纳热费;二是有的单位领导对职工的供热费不重视,单位有钱也不给职工交纳热费;三是由于长期受福利制的影响,个人交费意识差,很大一部分人对冬季供热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包烧”的阶段,还有一部分有支付能力的用热户存在攀比心理,拒不交纳热费;四是一部分社会“五保户”及下岗职工,无力交纳热费,虽然政府有文件规定,由同级财政拨给供热单位补贴资金但落实困难;五是现行热费交缴福利制度制约了热费收缴,供热控制手段落后造成收费难。

2 供热的历史问题、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

供热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从表面上看,它只是一个简单的供给热力与使用热力的合同关系,但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上看,供热却是个复杂的历史问题、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

2.1 “供热”的商品属性与福利“包烧制”的矛盾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为所有本单位职工支付集中供热费用。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国企都施行了股份制改造,企业被推向市场,随着政府与企业的脱钩,支付供热费的责任便由政府落到了企业的头上。同时随着商品房的兴起,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支付供热费已成顺理成章的事情。目前的现状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企业的职工依然享受着个人不付费的采暖,而部分人却已开始自己付费。

现实的难题是,大部分老百姓已经习惯了免费采暖这项早已经不是社会福利的“福利”。特别是那些退休、下岗职工完全有理由相信,免费采暖是他们所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而政府出于稳定和惠民的考虑,也将每年5个月的保证供热、安全过冬视为一项具有政治色彩的任务来抓。真正的交易双方——作为供热方的热力公司和“埋单方”的职工所在单位(不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却陷入了困境:供热方成本上涨,收费难,且无法单方面停暖,导致入不敷出,负债经营。职工所在单位改制后,与职工的关系改为合同制后再为其支付供热费,于理不符。随着设备和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供热费用水涨船高,日渐高昂的供热费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负担。

2.2 “热”的市场化与落后供热系统的矛盾

供热体制并没有适应新情况的出现和新形势的变化。传统的单管串联式供热方式把消费者捆绑成一个群体,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助长了“蹭”热之风。但是已经建成的硬件系统,又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改变。另外,我国开始集中供热以来一直实行按建筑面积收取供热费的收费方法。这种方法不是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造成了热费与热量的脱钩,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热计量设计标准,也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在各种具体标准没有出台的情况下,马上推行热计量计费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因此在供热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热力公司承受的成本压力,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同时要保证燃煤供应及价格、财政、税收及其他的配套政策,解决供热企业燃煤储备不足的问题。这使供热体制的改革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2.3 供热企业“脚踏两只船”

这一只脚踏的是“计划经济的堡垒”。供热单位多为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具有垄断经营性质。在这种经营模式下,许多管理问题、管理缺陷导致的成本上升都会被模糊掉,而诸如效率低下、技术落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然一如既往的存在,使供热、用热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另一只脚踏的是“市场经济的快艇”。虽然体制上供热企业受“计划”的牵连与保护,但是在收费或者成本核算上却完全市场化。煤价涨了,供热企业会很快意识到自己的成本要增加,作为消费者的采暖用户就应该支付这些追加的成本。在这个过程中,一切都是“市场”说了算,公用行业的公益性与政府的若干补贴或许根本没有在这些企业的考虑范围之内。

2.4 少数困难用户确实无力负担供热费用

城镇困难群众往往居住条件较差,取暖条件不好,由于收入较低,或仅仅依靠低保维持生活,煤价上涨和由此带动的采暖费上涨,对他们的采暖质量有较大影响。有的城镇困难群众仅靠自身力量,很难解决过冬取暖问题。

3 供热体制的改革

供热体制的改革必须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因素。改革目前的供热体制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3.1 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停止福利供热,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在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时,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3.2 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改革现行热费计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应该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执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

集中供热具有较好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良好的环境效益,适应我国能源条件和城镇居民居住状况,是我国城镇供热的主要方式。各地应因地制宜,积极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新技术的多种供热采暖方式。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进完善集中供热系统,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和清洁舒适程度,在满足居民采暖需要的同时促进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进一步完善城镇供热采暖的标准。要结合供热体制改革和供热采暖系统的技术改造,逐步完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3.3 进一步深化国有供热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供热企业可以通过吸收多种经济成分,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国有大中型供热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跨地区经营城镇供热,推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成本约束机制。

3.4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供热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研究制定供热事业发展规划、规范供热市场主体行为、维护供热市场秩序上来。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供热采暖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和评估监督办法,加强对供热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 不断创新,实现供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4年以来,供热企业纷纷探询能否在企业管理模式上有新的突破,其中一些供热企业在企业改革方面也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并取得骄人的成绩。归结起来,那就是坚持不断创新,只有创新才是供热企业发展之魂。

供热体制改革要实现三大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攻克供热体制改革这个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使所有城市公共供热逐步走向市场化,用市场调节来代替过去的福利供热。第二个目标是通过供热方式的改变,树立一个节能的概念,降低能源消耗。第三个目标是一定要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供热。

4.1 体制创新增活力

体制创新,就是要变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真正使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样才会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才会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备,才会有政企分离的规范体系,也才会有与之配套的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及金融财税体制的改革成功,体制创新就是培育规范供热市场,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外资、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经营,加快推进供热行业市场化进程,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把供热设施的建设、运营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使中标者成为投资主体。加快现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吸收社会法人参股经营,按照市场机制运作,通过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区域限制,形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自我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现有的大中型供热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优势,鼓励供热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施企业改革,推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供热产品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

加强供热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供热采暖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和监管办法,加强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完善供热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供热企业要不断深化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作为企业实现创新创效的原动力。通过体制创新,深化产权制度,才能实现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根本转变,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实体,使企业效益稳步提高。

4.2 技术创新创动力

技术创新要始于市场,终于市场,紧紧围绕市场。供热企业从一开始就要对市场需求情况有所了解,并对创新项目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有一定的估计。同时,供热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也要做好商业化的准备,抓住创新项目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商机,而不是等到项目完成、新产品或新工艺开发成功后再去考虑市场,否则创新战略很难成功。

依靠科学技术提高供热热源利用率。整合城镇供热资源,优化城镇供热结构,不断提高城镇供热能力。鼓励采用热电联产和区域联片集中供热方式,并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集中供热系统,优化城镇供热结构,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实施城镇供热社会化、专业化。

积极推广供热分户计量技术。智能IC卡采暖分户热计量及管理系统,在设计上突破了单纯采暖热计量的方式,运用机电一体三通比例分配截止阀和机械、电子、通信、网络、计量、测控等技术,实现了城镇现有住宅分户热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实现了IC卡先缴费后用热。解决了对不缴费住户采取自动关闭,而不影响楼内其他住户用热的难题。这种新型采暖系统的最大优点是克服了以往用户因层高差别而致使供热不均的弊端,在居民家中安装控制阀,采用IC卡控制,实施分户自由调节供热。但这种技术的推广应用面临着四大难题:第一,绝大部分供热用户的楼内供热系统为“上供下回”的单管循环系统,不利于供热单位实施分户热计量改造;第二,大多数产权归个人的楼房都装修过,从装修的完整性考虑,加上改造成本较高,相当一部分用户不会同意分户计量改造;第三,新建楼房实施分户计量,势必要增加成本,如无强制性政策,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去干;第四,从现有设备看,热费计量装置并不是很过关。这些难题的解决有赖于技术及工艺上不断地改进及成熟。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供热采暖节能工作。针对能源紧张,在供热行业中,积极提倡节能增效,经济运行和高效率、低消耗的生产经营方式。寻找能耗差距,制定可行措施,挖掘节能潜力,积极推广和使用新型墙体、保温、隔热等节能新材料,促进建筑节能。

针对供热行业技术现状,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推广节能供热设备、开展供热节能技术的培训。大力推进供热技术创新,增加供热产业的科技含量,对供热节能技术、热计量、集中供热监控系统、保温材料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最新技术进行研讨。

供热企业在从事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并不能一味地追求“高、精、尖”的技术,而要贴近消费者,无微不至地为消费者所想,把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技术创新的出发点,哪怕是消费者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也要认真考虑。供热企业要学会从消费者的烦恼中捕捉用户的要求,并从解决消费者的烦恼出发来确定自己的细节创新定位。只有抓住一点一滴的细节创新,才能很快得到市场的回报。

供热企业要加快一次创新向持续创新、单一产品创新向系列产品创新、个人创新向集体创新的过渡,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供热企业要保护市场竞争优势,在注重技术的持续开发、不断创新的同时,还需要企业员工和创新人员有不断创新的动机和热情,所以应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职工创新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求异思维、反向思维、替代思维、模仿思维、想象思维的能力,培养企业技术创新后劲,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供热企业持续稳定地发展,供热企业竞争优势才能得到巩固和加强。

4.3 管理创新提效益

提高企业效益的关键在于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进行管理创新。管理创新要在建立和完善扎实的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实物资源和有形资产管理的同时,不断采用适应市场需求的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以人为本,重点加强知识资产管理、机遇管理和企业战略管理,有效运用企业资源,把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的技术含量,创造有效供给。

供热企业管理水平的不同显著影响能耗,人员和技术管理、系统和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改造更新等差别对能耗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管理创新是决策层创新、执行层创新和操作层创新的结合。目前供热企业管理创新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创新主体错位,造成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能力较弱;创新客体不明,缺乏有目的和针对性强的合理设计,或找不到创新的具体对象,设定不了创新的准确目标;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的配套性不强,政府干预过多;创新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等等。实现供热企业管理创新目标的途径在于大力倡导企业管理创新理论的研究,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大力发展工商管理教育和在职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管理专业人才,在改革的大潮中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市场经济头脑、远见卓识和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加强企业知识和企业管理创新知识的管理;加强科学管理,企业管理的重心应从实物型管理转向价值型、知识型管理;切实转变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和完善适于企业管理创新的良好环境;强化企业管理创新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以劳动者为核心组建企业,以“完全股份制”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企业管理信息网络等。

组织创新和观念创新是供热企业管理创新的重点。在实际设计中,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体制成本最小化设计内部组织结构,考虑行业、供热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切忌不分行业、企业硬性地规定各因素的重要性。这正是组织创新所在,也是“一企一策”的重要表现之一。观念创新要求企业从更高的层面上来认识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重新审视对先进管理方法、技术的认识。近年来,我国引进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如物料资源计划、制造资源计划、企业资源计划、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计算机辅助技术等。但在应用中有许多企业由于管理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致使应用失败。这从中给了我们供热企业一个启示:即先进的管理方法要引进、要学习,但自身的管理基础工作要做好,要把这些先进的技术与企业的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切忌照搬照抄。

由于创新所具有的新颖性,管理创新也会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结合供热企业的改革实践不断升华。

4.4 服务创新促发展

供热企业面向社会,必须创新企业服务文化。创新将是服务型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源泉和动力。供热企业要将先进的服务、新的服务概念、服务界面设计、服务质量评价思想运用到企业的服务创新中,帮助企业寻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提升竞争能力的突破口,使企业在取得最大效益上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

供热企业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对外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服务考核体系,层层落实用户服务维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办事公开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努力营造“用户第一”的服务理念,将“一切为了用户”深深地根植于职工的头脑中,印刻在职工的心坎上,成为激发和引导职工工作的动力和准则,从而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提高企业管理水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二是24小时开通服务热线,面向社会公开供热方式、供热参数、供热责任人和投诉电话,安排专人接待处理用户的来信、来访,为用户排忧解难。三是定期召开用户座谈会,听取用户的意见,聘请整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经理接待日,为热用户解决实际问题。

供热企业只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把社会效益、热用户的利益当做自己事业的第一选择,才会赢得越来越高的社会信誉,供热面积越来越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刘胜,孔杰,阮文易,等.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改革现状及对策[J].节能技术,2010(2).

[2]梁旭日.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改革现状及对策[N].大众日报,2010-11-06.

[3]林娜.对公用事业型企业创新的思考[J].理论探索,2007(6).

热力企业节能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工作,总书记、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这次又专门就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发出意见,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

节能减排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去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从计划执行情况看,绝大多数指标完成的情况都很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全国财政收入达3.9万亿元,增收7000多亿元;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10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较低水平。只有节能减排目标,虽然各方面高度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仍未能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今年乃至整个“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必须下最大决心,用最大力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电力工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从总量看,电力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大户”。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初步统计,20__年,全国新增装机1亿千瓦,总容量超过6亿千瓦,其中火力发电占77.8;完成发电量增长13.5,其中火电增长15.3。随着电力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其自身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问题日益突出。20__年,发电用原煤超过12亿吨,是煤炭消费总量的一半,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4。从效率看,我国火电机组的总体能耗明显偏高。20__年,我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366克,较国际先进水平高60克左右。据最新统计,日本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299克,韩国为300克,意大利为303克。如果我们能够达到日本的煤耗水平,20__年一年就可以节约原煤2.2亿吨。

上大压小是促进电力工业实现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电力强国的重大举措。我国火力发电能耗高、污染重的主要原因是结构“小型化”。20__年,全国平均单机容量仅为6.09万千瓦,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有1.15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29.6。从煤炭消耗看,大型高效发电机组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为290—340克,中小机组则达到380—500克,高出100—200克。从污染物排放看,20__年,小火电机组排放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占到电力行业总排放量的35和52。据估算,现有的小机组如果被大机组完全替代,一年可以节约煤炭9000万吨标准煤,相应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亿吨。

上大压小条件具备、时机成熟、任务艰巨。一方面,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日趋深入人心,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更新发展思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也有了很大变化,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自主创新,为我们加大上大压小的工作力度,做好节能减排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一些地区在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方面已先行一步。广东省在关停200多万千瓦小火电的基础上,新建了240万千瓦大机组。河南省实施差别电量计划,单机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发电小时,要比5万千瓦小机组多近1000小时。他们的这些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电力供需紧张状况明显缓和,为关停小火电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比较宽松的电力供需环境,为我们调整电源结构提供了回旋余地,真正使小机组关得了、稳得住。同时,电力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大型火电机组国产化进程加快,为上大压小工作提供了必需的技术设备支持,也降低了大型机组的建设成本。继华能沁北国产首台超临界60万机组投产之后,现有近百台国产60万超临界机组正在建设、即将投产。特别是国产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标志着我国发电设备生产能力和电源建设已开始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关停小火电仍面临诸多问题和矛盾,突出的有“三大障碍”。一是认识障碍。小火电在历史上为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过积极作用,特别是前几年电力供不应求,客观上造成小火电关停步伐放缓,也使得部分地区小火电建设重新抬头。一些地方[:请记住我站域名/]和企业对资源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对小火电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调度障碍。目前,我国发电调度方式是以电厂或发电机组为单位,参照上一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对各类机组大致平均分配发电量指标。这种调度方式忽视能耗和排放因素,大小火电机组享有同样的发电利用小时,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小火电的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三是体制障碍。电力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和厂网分离后,各方利益主体发生较大变化,市场化程度提高,现行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需要。

二、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把《意见》

精神落到实处

要根据国务院《意见》的要求,按照“明确标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政策配套、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十一五”关停小火电的目标责任和进度安排,从五个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优化发展电力工业,创造宽松调整环境。要按照规划和电力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科学、有序、均衡安排电力项目建设,加大高效、清洁发电机组的建设力度。优先安排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或热电冷多联产机组、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机组等节能

环保型机组。要进一步完善发电领域的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限制小火电机组项目的建设,今后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将不得新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燃煤机组。要加强对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的监督管理,逐步实施在线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认定和定期复核工作,严禁企业以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名义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燃煤机组。要改进和加强对自备电厂的管理,严格控制现有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第二,实行新建关小挂钩,务求取得替代效果。在建设大机组的同时,必须相应关停一部分小机组。“十一五”期间,在新建电源项目和建设规模的规划安排上,对关停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和电力企业给予适当倾斜;对替代一定容量关停机组并安置关停机组职工的电源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源项目建设规划;对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关停机组的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项目,直接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对已纳入关停计划的机组,除个别经论证并核准可改造为热电联产或生物质能发电的机组外,均要按期关停,不得易地建设。

第三,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实行节能环保优先。要在保障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发电机组的能耗和环保指标排序,优先调度高效清洁机组,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今年将选择部分电网进行节能发电调度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

第四,建立必要补偿机制,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实行发电量计划补偿。为了鼓励小火电机组关停,各地可以确定一个“关停补偿期”,继续适度安排发电量计划,关停机组可将发电量计划有偿转让给大机组。为鼓励小火电机组及早关停,关得早的,获得的电量补偿可以多一些,享受的期限也可以长一些。推行排污、取水许可指标交易。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污染物排放指标、取水许可指标市场化,允许按期关停机组将拥有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取水许可指标有偿转让给其他企业。加强小火电机组的上网电价管理。要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电价形成机制的改革,逐步统一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价”。超过标杆电价的小火电,要尽快降低到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不得实行价外补贴。价格低于本地区标杆电价的小火电,仍执行现行电价。加强环保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现有单机13.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脱硫设施改造。要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排放不达标的要依法严惩,安装脱硫设施但未达到脱硫效果的机组不得执行脱硫加价。加强对自备电厂电价基金和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今后,对自备电厂实行与公用电厂“公平对待”的政策,对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国家规定的基金和附加费,并按规定收取备用容量费。

第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提高社会和企业对关停小火电机组重要性的认识,宣传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上大压小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适当曝光一批工作不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火电企业。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现场会等形式,认真总结推广有关地方和企业实实在在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小火电关停企业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

三、落实目标责任,力争上大压小工作早见成效

各地区、有关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和电力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配套措施。当前,要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内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高度重视,将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建立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按照签订的小火电机组关停责任书的要求,抓紧制定和实施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具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关停计划、项目和实施效果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妥善处理矛盾。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要坚持一手抓关停,一手抓稳定,处理好关停机组的职工安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因地制宜、多种途径、保障生活、维护稳定”的原则,以企业隶属关系妥善解决关停机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改造项目和扩建、新建电厂,要优先招聘关停机组分流人员。中央或地方的国有发电集团公司要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各自在内部妥善处理好关停机组涉及的职工再就业及退休职工生活保障等问题。地方集体发电企业及外资和私营发电企业关停机组的职工安置,要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未能安置的下岗分流人员,地方政府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解决,确保一方平安。处理好关停机组的债务处理。关停机组的债务,原则上按照资产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由出资人或债务人负责偿还,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力企业和关停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和改制,关停全部机组的企业也可通过清算处理债务问题。处理好供热机组的关停问题。部分运行时间较长、能源效率不高的供热机组也要按要求实施关停。在关停过程中,要结合各地热电联产规划,统筹考虑。位于大中型城市的,可优先建设大中型热电联产机组,新供热机组的建设要与原机组的关停做好衔接,可以按“先建后关”方式进行,解决小热电机组关停后的供热问题。鼓励大中型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机组,发挥现有发电机组的供热潜力。

第三,落实配套政策。要扎实做好新建电源的项目前期准备。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土地、环保、水利、技术方案等前期论证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项目核准制度,坚决制止违规和无序建设电站的行为。在未实施节能环保调度的地区要实行差别电量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机组和高效、清洁大机组的发电小时,逐年减少未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发电小时。没有实施节能环保调度的地区,今年都要推行差别电量计划,并逐步过渡到节能调度方式。同时,各地环保部门也要减少分配给未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控制其发电小时数。对关停发电机组的自备电厂或趸售电网地区实行电价优惠。自备电厂或趸售电网地区的机组按期关停后,电网企业可对趸售电网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关停自备电厂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电价优惠。鼓励关停自备电厂的企业和原趸售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合理的过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