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网格化区划、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总体原则,建立起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切实调动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的新跨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以陈春刚副局长为组长,林江波、应建荣、虞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区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

三、实施内容

以网格单元定量目标和责任管理的形式,确定网格目标管理巡查责任人和执法责任人,及时查纠和查处乱设摊、乱占道、乱设置、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从*年11月15日到12月31日,各街道中队重点做好本辖区内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根据街道行政区域的地理环境划定若干个管理片区,根据社区、住宅小区、道路交通网络走向划定网格单元(重点区域或菜市场周边也可独立划定网格)。把队员分为执法办案责任人、巡查管理责任人,每个片组配置若干名执法队员和巡管员,规定管辖的网格单元,确定管理的路段和单元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标准,建立完善执法巡查联动、互动运作机制。

2、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起,各街道中队全面实施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网格管理责任人全面承担片区若干个网格单元内违章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查处及上报反馈等职责。执法办案责任人负责对网格单元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协同管理。巡查管理责任人对网格单元内的市容秩序常态管理负责,并协助查处违法案件。中队领导组织考核小组,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定量对分队和网格目标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与市局、区局的各项考核相挂钩。考核内容分成共同管理目标和效绩管理目标,具体包括队容风纪、装备管理、勤政廉洁、管理教育、内务卫生、信息报道、市容管理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每月中队进行汇总评定,考评采取以量化管理目标为基准,实行增减加扣分方式计分。年终根据每个队员月考核分累计平均后,得出队员的年度考核分。局执法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街道的市容秩序进行考核,综合评分,逐月通报。

3、考评验收阶段。时间定于*年3月,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街道中队制定的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考评验收。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评选1-2个网格式管理先进工作单位,在年底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注重务实创新,把落实网格式目标管理作为促进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从机制和制度上不断丰富完善市容秩序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中队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屯勤街面、现场管控的要求,精减公勤人员,尽量将执法管理人员压到一线参与管理和执法。

3、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各中队要对自己辖区内的片组、网格管理区域、网格单元确定定性定量的管理目标,要使各相关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009年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指导,围绕创建平安、和谐的目标,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管理规定》(市政令第55号)、《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管理规定》为依据,从严查处摩托车、货运车辆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保畅通、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通过从严整治市区各种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降低、交通设施明显改善,市区主干道、主要道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区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城区主干道。

(二)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各类车辆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争道抢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规超车、违禁鸣笛、违禁通行。

2、公交车、出租车赖站、不按规定行停靠、甩客、宰客、拒载、“黑的”非法从事客运经营。

3、摩托车、助力车违法行驶,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4、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5、货运车辆违法行驶,违法载人。

6、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

7、“瓶颈路”、“断头路”、停车场点、乱点、堵点、黑点及各类交通管理设施。

8、沿街商铺、流动商贩、夜市大排档占道经营。

五、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统一整治阶段,分以下3个步骤进行:

(一)第一阶段:广泛宣传、深入调查

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心城区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家喻户晓,在全区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1、搞好调查摸底。交警大队各中队要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货运车辆、摩托车秩序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摸排,以便为制定辖区更加全面、细致的整治工作方案提供必要依据。

2、抓好内部动员。参与整治的各部门要分别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强化思想动员,进一步做好全体参战人员的思想发动工作。

3、强化对外宣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交警中队要把对货运车、摩托车整治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整治活动的始终。特别是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及“整脏治乱”活动,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采取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上路宣传以及散发整治摩托车、货运车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和在城区主要路口制作、悬挂永久性宣传标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其宣传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采取播发消息和组织新闻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报道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以真正做到整治未动,宣传开路、舆论先行,为整治工作奠定一个良好基础,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开展整治。

区各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大规范的各类专项整治,形成综合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全区集中统一行动。组织区公安分局各警种以及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镇办应急分队参与、配合,在城区九节滩路口、南京路宁波路口、天津路湛江路口设立三个整治卡点,每周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具体整治时间见附表,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二是由交警大队20名警力、辖区派出所10名警力、交通局5名工作人员组成整治突击组,每周一至五采取弹性工作制,在辖区内开展对货运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突击整治行动;三是交警大队三、四、五、六中队要加强对辖区路段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采取严管重处,加强时常监控,不定时的开展小突击整治行动。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

各级有关部门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区领导小组在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和抽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拾遗补缺,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目标。

六、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

(一)重点开展以下路面专项整治:

1、充分利用现有电子警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车辆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争道抢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规超车、违禁鸣笛、违禁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当事人从严进行处罚。同时,实行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各类照相、摄像设备采集有效的交通违法行为。

2、加大对机动车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禁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加大对摩托车、助力车违法行驶,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货运车辆违法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协助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制定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切实解决城区公交车非站点停靠、停车不入位、开快车、晚班晚点、甩客、宰客、拒载、赖站霸站等积习弊病。加强司乘人员的职业道路教育,增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每位驾驶员文明行车。并加大对各类机动车、摩托车、助力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辖区各客运站)

(三)集中整治城区停车秩序混乱问题。对城区道路进行调研,合理施划停车泊位。交警部门、城区派出所每天安排人员巡逻,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严厉处罚,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突出路段进行重点整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四)加强小区物业和主干道附近学校、单位管理,做到小区、校园、单位内车辆停放秩序井然有序,力求不占用公共道路停泊,利用恰当时段对外开放,缓解社会车辆停泊压力。(责任单位:高桥镇政府、洗马办事处、上海路办事处、大连办事处,区城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

(五)开展货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文件要求,在禁行时间、路段内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摩的”,成立专案组严厉打击飙车行为。组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非法营运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清理、登记,宣传政策,做好疏导、规劝工作。严格执行公告要求每日7时——22时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和每日8时——9时,17时——19时轻型货车、微型货车禁止驶入温州路口、沈阳路口、九节滩路口、长沙路口以内的各路段,对违反公告行驶的要从重从严予以打击。(责任单位:相关镇(街),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交通设施。对城区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一是调整交通信号。根据普查结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调整城区交通信号配时,使城区交通信号更加趋于合理;二是完善隔离设施、交通标线。根据路面交通实况,合理增设部分隔离设施,确保道路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及时修复缺损的交通隔离设施,确保隔离效果;对交通标线不清晰,施划不合理的路段和路口,及时重新施划或增补;三是完善交通标志。对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路段,及时调整或重新设置;增设或更换缺损的交通标志,确保其交通导向作用正常发挥。(区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

(七)大力开展机动车噪音专项整治,对违禁鸣笛的行为,要从交通流量大、违法行为突出的主干道入手,逐条逐段整治,拉网式推开,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检查,白天整顿与夜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查究重点,使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逐步减少。加大对公交、的士车辆超标准、超分贝喇叭的撤除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八)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招聘交通劝导员,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罚款处罚。(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公安分局)

(九)科学规划城区公共交通,合理设置交通站牌,充分开发公共交通资源。要对辖区内的公交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对线路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对城区交通构成不良影响的线路要建议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予以变更或者取消。(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十)严格中心城区大型建筑建设审批。对没有按规定设计停车场、停车泊位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许可证,把好影响城区交通的第一关。(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

(十一)严格城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城区道路,影响城区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迅速恢复。(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区公安分局)

(十二)加强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非交通占道等行为的管理。一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开展整治。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并防止反弹;二是对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放、摆摊设点、堆物占道,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进行经常性治理;三是对影响城区道路通行的建筑工地进行治理,确保沿街施工场地不外溢、出土运渣车辆全封闭,不飘散抛洒。(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分局)

(十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对学生交通文明意识的培养,把对学生的交通文明、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时计划,同时把此项工作列入对教师、学校的日常考核。督促区各中小学落实教师值日制度,确保校园周边通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

(十四)编制、调整完成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区规划局、交通局、城管局、区公安分局)

(十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危害、整治的意义和目的、整治的重点和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典型事迹,曝光严重违法行为,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综合整治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十六)制定科学的勤务制度,合理配置警力,切实加强城区交通日常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加大对城区的交通管理力度。组织、指挥各有关警种参与整治行动,对妨碍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依法处理,为各级执法部门提供坚强后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十七)充分运用快速处理事故现场机制,保障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将快速撤除交通事故现场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快处快赔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解决中心城区由于轻微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十八)进一步整合力量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调动公安机关各警种、城区公交管理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弥补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不足的现状,强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管控。(责作单位:区公安分局)

(十九)强化对公车、特种车辆的管理。教育单位驾驶人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执法,严厉打击假冒军车等违法行为。凡公车、特种车辆(非执行紧急重大任务时)违反交通法规的,由交警大队抄告区监察局和区政府督查室,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二十)落实经费保障。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各部门提出经费预算,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明确专人和专门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意义,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搞好工作协调,把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摆在重要位置。

(二)以区“一建双创”暨“整脏治乱”、“满意在”、“三个建设年”等活动为契机,全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交通文明的宣传工作。

(三)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一是有路面执法任务的各职能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对执勤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二是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在执勤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利用拘留、罚款等多种处罚方式从重从快处理,向严管要秩序,要重处要效果。

(四)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各执法单位要做好疏导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防止激化茅盾,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一些交通顽疾是经过长期积累逐渐形成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疏导,侧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项整治工作要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好宣传工作,防止打击一大片,激化矛盾,影响大局。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秩序行为;养成教育;集体规则

【中图分类号】G6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017(2014)07/08-0033-05

【作者简介】卢素芳(1967-),女,江苏靖江人,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园长,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唐翠萍(1969-),女,江苏靖江人,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副园长,中学高级教师。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大多数幼儿来说,幼儿园是他们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大集体。从家庭中无拘无束的小主人到班级里的普通一员,从一个人独享家庭资源到与同伴共享班级资源,多方面的变化使很多幼儿难以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

由于大多数家长不了解秩序行为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幼儿形成了“行为无序”的生活状态。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幼儿没有良好的生活秩序,随地乱扔瓜皮果壳,吃点心和午餐时碎屑、米粒到处撒,喝水时没有耐心等待,喜欢拥挤,自理能力差等;有的缺乏良好的游戏秩序,不懂得遵守规则,不知道谦让,不会与同伴合作,喜欢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处理与同伴的矛盾等;有的缺少良好的学习秩序,操作活动没有条理,难以安静地倾听别人的谈话,很少在集体面前发表自己的见解,集体活动中常会影响同伴……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幼儿社会化程度和整体文明素质的提升,影响他们有序生活、有序处理问题能力的发展。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都明确指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能按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行动;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爱护公物、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 受社会上“重智轻德”“重知轻行”的教育理念影响,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常偏重于主题教学,偏重于特色活动,没有充分认识到公共秩序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更没有及时与家庭携手,在秩序意识建立的关键期萌发幼儿的道德需求感[1],导致幼儿秩序教育停留在肤浅的说教层面,不能有效培育幼儿的秩序认知、情感和行为。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教育”作为研究对象,旨在积极帮助幼儿在公共生活中建立良好的秩序意识,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社会公德,促进道德生长,形成健康人格,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和生活质量。[2]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一)秩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是“无序”的相对面。

(二)秩序行为则是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有条理、不混乱的外显活动。

(三)秩序行为养成是指通过对幼儿实施养成教育,引导幼儿感受、体验、热爱秩序状态,获得正确的秩序认识,并积极地付诸行动,进而形成稳定的秩序行为习惯。

三、研究目标

(一)观察、辨析幼儿秩序行为养成中认知、态度和行为的相互关系,探究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特点及发展规律,引导教师、家长科学、正确地认识幼儿秩序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探寻、梳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教育的内容、模式、策略,包括对生活活动、集体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的研究,促使幼儿逐步形成良好的秩序意识和行为。

(三)拓展、优化家园共育平台,充分发挥家庭在幼儿秩序行为养成中的重要作用。

(四)设计、实施促进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教育活动,形成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园本特色课程。

四、研究内容

从生活活动、游戏活动、集体教学活动和家园共育四个方面进行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实践研究。

五、研究方法

本课题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体现实践性为主,主要采用的是行动研究法,辅以必要的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

(一)行动研究法

本研究使用的主要方法之一,贯穿于研究的整个过程。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实施秩序行为养成教育的活动方案,通过“现场―审议―反思”的螺旋式研究过程,对在实践中实施的养成教育活动及时作出自我评价、自我调整、自我总结,归纳出秩序行为的养成模式,概括出活动策略。

(二)文献研究法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秩序行为养成教育方面的资料,深入学习,细致分析,为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线索,指引研究方向。

(三)调查研究法

对本园幼儿秩序行为的现状开展家长、教师问卷调查和幼儿访谈,对幼儿生活、游戏、集体教育活动等方面的秩序行为基本状况有所了解,提高研究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个案观察法

从个体幼儿教育和行为案例入手,细心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和活动记录,探寻养成规律、教育策略等。

六、研究成果与分析

(一)确立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新理念

经过四年“实践―反思―再实践”的过程,教师们走出了认知德育的误区,践行着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生活德育、行为德育。[3]把握一日活动各环节中的教育契机,以秩序行为的生活体验和心理需求为切入点,使幼儿在感受无序的不安、有序的愉悦过程中自发内化秩序意识,建立秩序行为。

1.集体规则是秩序行为的外在约束

幼儿从家庭来到幼儿园,生活的环境即从个体转向了集体。在与同伴共同生活学习的过程中,需要幼儿控制自己的行为,以适应和适合集体的需要,使集体生活、学习、游戏愉快而有序。但是,这一阶段的幼儿自我中心意识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因此,教师应提供必要的、明确的集体规则,帮助幼儿学习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动。

2.个体需求是秩序行为养成的心理基础

规则是带有制约性的行为规范,但是只凭说教和强制,很难发挥规则持续的、有效的作用。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当遵守规则成为幼儿的个体需要,那么,规则就容易被幼儿所接受和认同,并坚持一贯地努力遵守和维护,从而促进幼儿稳定秩序行为的养成。

3.内外兼修是秩序行为的必要条件

集体规则是对幼儿行为的外在约束,有了明确的集体规则,幼儿们的行为才能有章可依、有度可量。但是,仅凭外在规则的强制和约束,并不能真正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秩序行为习惯,必须在借助规则约束的同时,注重幼儿内心对规则、秩序的认识、理解和认同,并引导他们学习参与规则的制定,使遵守规则成为他们的内在需要。这样,在内外兼“修”的过程中,幼儿们逐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达到秩序行为养成的目的。

4.走向自律是秩序行为养成的至上境界

规则在执行的开始阶段,总是带有被动和他律的性质,如果缺少了教师或集体的监督和提醒,幼儿们对规则的遵守往往不能坚持。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辨别是非、自我判断、自我控制的能力增强,我们充分采用情境分析、后果预示、动作提醒、换位体验、榜样示范等途径,帮助他们在秩序意识和秩序行为方面从“他律”走向“自律”,进而形成稳定的、自觉的秩序品质。

(二)建构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新策略

我们从生活活动、游戏活动、集体教学活动三个层面入手,改变过去养成教育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4],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围绕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通过对具体活动的实施、反思、总结,逐步建构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秩序行为养成的策略。

1.生活活动中幼儿秩序行为的养成策略

(1)自我服务

学做自己的事情,积累生活经验,使幼儿能够掌控并积极调适自己的基本生活。幼儿自理生活的水平决定了集体生活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自我服务是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起跑线。

①童谣指导法

创编针对性强、步骤清晰、朗朗上口的童谣,让幼儿在说说、做做中轻松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如穿衣服:抓领子,盖房子,小老鼠出洞子,吱溜吱溜上房子。

②经验迁移法

让幼儿通过经验的迁移迅速掌握技巧、习得技能,将有一定难度的自理技能简单化、形象化。如叠被子对很多幼儿来说是件倍觉艰难的事情,于是教师先请小朋友叠手帕,并思考:用什么方法可以将手帕叠得整齐又漂亮?然后再请小朋友用叠手帕的方法来叠被子。这样,叠被子在幼儿眼中立刻就变得简单而又有趣了。

③流程排序法

环境布置中,将洗手、喝水、穿衣服等的步骤图按序贴在墙面上,为幼儿提供正确的行为范式;游戏中,将这些操作步骤图片打乱,分类投放在区角中,引导幼儿仔细观察、分析、判断,排出合理的顺序,在摆弄图片的过程中,幼儿做事的条理性得到增强,对自己生活的掌控能力也得到提高。

④正向强化法

通过经验重温、表扬激励、纠正错误、竞赛达标等多种途径,让幼儿在兴味盎然的活动中强化规则、巩固技能。如设置“我是小当家”生活游戏区域,运动会上增设穿脱衣服、系鞋带、叠被子等项目。

(2)自我管理

①创设情境法

将秩序行为巧妙转化成游戏规则。如为改变午睡时幼儿们蜂拥着往阁楼寝室跑的嬉闹场面,教师设计了 “小乌龟爬山坡” 的情境,幼儿扮演小乌龟,在“山坡下”排队,一个接着一个、一级一级往上爬,有序爬上“山顶”(寝室)。

②换位体验法

通过互换角色、在矛盾冲突中倾听弱者的心声等途径,让幼儿尝试体验他人的感受,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

③呈现计划法

和幼儿一起制定一日活动、春游、秋游、发放宣传单等活动计划,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来,让幼儿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应该承担什么职责、事先做好哪些准备等。

(3)自主维护秩序

①自然体验法

例如带幼儿走进公园感受美丽景色,幼儿们陶醉其间的同时也发现一些不和谐的画面:有人在竹子上乱刻乱画,有人将瓶子丢在草地上,有人拿走了池中的鹅卵石……由此引发幼儿讨论、批判不文明行为,积极实施画宣传牌、发宣传单、当面指出等友情提醒的具体做法。

②角色激励法

通过每日“文明小卫士”“环保小卫士”“小小值日生”的值勤,让幼儿亲身参与到维护集体秩序的活动中。

③经验拓展法

通过“我会排队“我会倾听”等系列活动,引导幼儿探讨、总结关于“等待”“合作” “交往”等多种秩序活动的基本规则与要求。

2.游戏活动中幼儿秩序行为的养成策略

陈鹤琴曾精辟地指出:“各种高尚道德,几乎都可以从游戏中学的,什么自治、什么克己、什么独立、什么共同作业、什么理性的服从、什么纪律等,这种种美德的养成,没有再比游戏这个利器来得快,来得切实。”[5]因此,我们致力于在游戏中采用恰当的指导策略,促进幼儿秩序行为的发展。

(1)以“情”助行

①拟人化引导

把游戏材料拟作人,使其具有人的情感,并借此向幼儿提出爱惜材料的要求,帮助其理解爱惜的含义。如针对小班“娃娃家”中不爱惜玩具的现象,设计“熊娃娃哭了”的评价环节。

②移情训练

通过故事讲述、角色扮演及日常交谈等形式,让幼儿在直接或间接经历过的情境中获得情感体验,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如在故事中引导幼儿学会10句文明的交往语言,在童话剧表演过程中学会积极等待的方法:排队等待、观察等待、目标暂时转移等。

(2)以“境”引行

①环境对比

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有序环境与无序环境的对比,引导幼儿感受无序地操作材料所带来的种种不快与不便,对有序取放与物归原处的行为产生认同,并付诸行动。

②环境暗示

将规则隐藏在环境和材料中,以暗示幼儿遵守规则、规范行为、有序游戏。如“巧用游戏牌”,帮助幼儿有序选择游戏区;“趣用图标”,将趣味图标张贴在各区域提醒幼儿遵守游戏规则;“道具为镜”,通过道具来强化幼儿的角色意识与角色职责,避免幼儿因角色意识不明而出现无序行为。

(3)以“议”立行

引导幼儿在游戏中自主制定规则,让他们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确立规则、调整规则,逐步建立规则意识,成为规则的主动制定者与执行者。将先来后到法、数数轮流法、点兵点将法、猜拳法、抓阄法、实力PK法等公平处理问题的办法自然渗透到集体生活的多个环节。

(4)以“激”促行

教师通过细心观察,及时在集体面前肯定每个幼儿的闪光点,让每一位幼儿都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使每一个人都能从自身的行为中获得力量、得到激励。

3.集体教学活动中幼儿秩序行为的养成策略

(1)培养良好的倾听习惯

①借助文学作品

选择通俗易懂、幼儿喜欢、乐意倾听的幼儿文学作品,让幼儿在与作品的互动中明白倾听的具体要求,学会耐心倾听。

②运用游戏强化

在“传声筒”“奇妙的声音”“找错误”“听指令”等倾听游戏中,培养、强化幼儿倾听的专注性、坚持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幼儿的倾听品质。

(2)提高有序操作的能力

首先,教师通过艺术性的语言指导,帮助幼儿形象地了解、掌握操作的顺序和方法,让操作过程正确、有序;其次,通过“借用标记,按序取放”“依次传递,迅速取放”“任用组长,积极取放”等策略,让幼儿学会有序地取放材料。

(3)学习合理地共享空间

①借助参照物,合理分享固定空间

如在音乐活动中,引导幼儿借助地面的圆点、线条、室内的钢琴、黑板、操场的大树等参照物,为自己找到合适的位置,避免与同伴的拥挤、碰撞。

②巧妙引导,合理使用自由空间

如在小班体育游戏“战胜大灰狼”的开始部分,“小羊羊”一窝蜂地围着“妈妈”挤作一团,这时“妈妈”举起手臂,一边转,一边带着“小羊羊”念起儿歌:“手叉腰,慢慢转,不要碰到好伙伴;手伸平,慢慢转,不要碰到好伙伴;慢慢转,慢慢转,碰到伙伴让一让。”儿歌念完了,幼儿也找到了合适的位置,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下去。

(三)搭建了家园共育的新平台

1. 家长工作坊――参与体验,感悟秩序教育

在家长工作坊“探求秩序之美”活动中[6],首先组织家长完成相关调查问卷;其次利用课件梳理当今社会公民秩序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介绍加拿大、德国、日本就文明行为培养采取的措施[7];接着家长和教师一起分析在秩序意识建立和行为养成等方面家庭教育的缺失。这种参与式家长会,使家长意识到应为幼儿创设整洁、有序的物质环境,提高自身修养,为幼儿树立榜样,积极引导幼儿在生活中养成讲文明、守秩序的好习惯。

2. 《七彩阳光》园刊――正面引导,推广教育经验

我园《七彩阳光》园刊设置了“专家视点”“教师手记”“我推荐共分享”“育儿心得”等栏目,免费向家长和其他幼儿园赠阅。除了每一期渗透秩序教育内容外,我们还会在三月、九月的“文明展示月”活动中编写主题园刊,让文明风尚的正能量在家园之间传递、积聚。

3. 预约访谈――关注个体,提升秩序素质

由于社会环境、家庭因素和个体发展的不同,在秩序行为养成教育过程中,幼儿对秩序的理解和践行表现出一定差异。为此,我们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家长预约访谈活动,要求各班教师每天至少访谈1~2位家长,一个月内和所有家长沟通一次。同时要求教师在访谈前做好访谈计划:幼儿近来在秩序行为养成方面有哪些进步?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这方面我已经做了哪些工作?提供哪些可操作的家庭教育措施?希望家长配合做什么?访谈后认真做好记录。这样的访谈有效提高了教师、家长对幼儿个体在秩序行为养成中的关注。

4. 亲子活动――亲子同行,建设文明生活

三月和九月是我园的“文明展示月”,我们开展了“文明一家人”亲子活动,通过实施“共拟一份家庭公约”“共做一次社区宣传”“共当一回志愿者”“共植一棵小树”“共唱一首文明歌曲”的“五个一”文明工程,以家庭为切入点,亲子同行,建设文明有序的和谐生活。

5. 网络交流――共同探讨,提升育儿水平

当下,网络运用已经进入千家万户。我园开设了幼儿园网站,每个班开辟了班级网页(博客)、家长QQ群等,为秩序行为养成教育构筑了更为便捷的家园沟通桥梁。运用网络,家长与家长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可以就幼儿生活、学习、成长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和讨论,共同探讨教育策略。如,针对幼儿双休日无节制看电视,影响生活秩序,家长就此在QQ群里展开热烈对话,各出妙招。有的觉得应为幼儿选择好的电视节目,有的认为应为幼儿制定计划,安排读书、绘画、户外锻炼等多种活动,有的建议多与小区里的同龄幼儿结伴游戏,还有的提出父母应尽量抽时间陪幼儿一起玩,等等。

6. 家长助教――巧用资源,宣传公共秩序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秩序行为养成教育研究中,我们合理利用家长资源,帮助幼儿了解成人的职业,了解周围的环境,了解在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秩序,知道社会是有序的、和谐的。如,我们邀请交警家长来园讲解交通规则;请消防员家长介绍消防器械、设备,演示消防过程;请图书管理员家长讲解图书的摆放规则等。幼儿们直观地认识了公共秩序,同时对自己的爸爸妈妈能成为“家长老师”感到无比自豪。

(四)探索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新模式

1. 行为模式:教化、物化、内化三步曲

第一步,教学先导,体验秩序: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帮助幼儿理解、体验生活中的规则和秩序;第二步,巧用图标,物化秩序:在空间环境设置中物化规则,利用简明生动的形象时刻给幼儿无声的提醒;巧妙利用音乐,有序转换活动,引导幼儿遵守作息时间。第三步,坚持一贯,内化秩序:在组织一日活动中注重循序渐进、正面引导、持之以恒等原则,进一步帮助幼儿固化已习得的秩序行为,从而将秩序内化为自觉、自律的行为习惯。

2. 组织模式:幼儿园、家庭、社区同步行

(1)家园同步建立秩序

家园共同的认识和统一的要求是秩序教育成功的前提,我们通过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发放《活动倡议书》等活动,帮助家长认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重要意义,了解幼儿在家中、社会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应养成的秩序行为规范,做到幼儿园和家庭、家庭成员之间在教育要求和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教育态度和教育行为上的同步,避免了以往在家长不知情、不了解的情况下,造成幼儿园单方面教育的单薄无力,甚至家园教育相互抵触的现象。

(2)社区活动强化秩序

幼儿秩序行为的养成离不开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的熏染,并接受社会生活的检验。研究过程中,我们组织教师考察社区环境,利用“SWTO矩阵分析”法梳理地理环境的优势、劣势,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有效整合到教学活动中。如:与所在交警队联系,带幼儿实地感知红绿灯、人行横道、交通标志,理解交通规则;与所在地的银行、邮局、超市联系,实地观察一米线,了解收银台的操作流程和邮寄的程序,体验排队等待的秩序;联系社区公园开展果树种植,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体验爱护绿化、保持环境整洁的公益活动;带幼儿乘坐公交车,学习先上后下、上车投币、礼貌让座的公共秩序……幼儿们在社会实践中习得良好的秩序行为,又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既而得到家长、社会的肯定和赞扬,这样的积极互动,有效强化了幼儿的秩序行为。

(五)完善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教育的新课程

我们将研究过程中积累的文字记录资料、活动方案、养成策略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编著了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特色园本课程――《探求秩序之美》。该课程包含三个篇章:《探求之源》收录了4篇对象分别为幼儿、教师、家长、社会的幼儿秩序行为现状调查报告,揭示了本研究的现实需要和重要意义;“探求之旅”呈现了课题组成员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集体教学活动、家园共育等方面进行研究所历经的29个精彩片段,并分别从上述四个方面提炼出秩序行为的养成策略,为幼儿秩序行为养成提供了有效的策略指导;“探求驿站”则汇集了我园“文明一家人”亲子活动方案、22篇“我会……”集体教学活动案例以及4篇个案跟踪观察记录,为幼儿秩序养成教育提供具体的、可供借鉴的操作范式。2011年12月,《探求秩序之美》一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对本地乃至其他地区的幼儿园开展幼儿秩序行为养成教育起到了辐射和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德胜.道德教育的20个细节[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9.

[2] 孙云晓.幼儿教育就是培养好习惯[M].广东:新世纪出版社,2010.

[3] 高德胜.道德教育的时代遭遇(第1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4] 林格.教育就是培养习惯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3.

[5] 陈秀云,陈一飞.陈鹤琴文集(第1版)[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

[6] 唐翠萍.“幼儿在家中的责任”专题家长工作坊[J].早期教育(教师版),2011,(04).

秩序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内容和实质

 

我国自50年代初建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到70年代末,一直以非公有制经济为监管对象,主要负责城镇集贸市场的管理,通过限制甚至禁止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自由流通,保证国民经济按计划运营。现在工商行政管理虽然名称依旧,但管理的目标、对象、领域和方式都己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对象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个体经济,转变为对所有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主要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监管对象,这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盲目排斥非公有制经济,脱离本国实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产物。当时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格格不入,它们每日每时产生大量的资本主义。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利用行政手段,抑制甚至取消非公有制经济。这一任务历史地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肩上。因此,直到现在,提到工商行政管理,不少人仍然把它等同于政府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专项限制性管理。

 

其次在监管目标上,工商行政管理已由维护计划秩序,转向维护市场秩序。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以维护国民经济计划秩序为目标,通过限制甚至取消市场自由交易,保证经济活动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运行。这是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计划和市场看成是经济制度本质区别的产物。因此,当时认为,维护计划秩序就是维护社会主义。

 

再次,在监管领域上,工商行政管理己由主要监管集贸市场(业内人士称其为“小市场转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在传统体制下,几乎所有产品和生产要素都由国家计划分配,集贸市场是计划外保留的一小块自由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当时主要在集贸市场负责对市场秩序的管理。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市场的范围己大大扩大。无论是作为交换关系,还是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其范围都是覆盖全国的,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领域自然也由集贸市场拓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即我国境内所有市场活动都必须依法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管。当然,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在本行业范围内,也负有对市场管理的职责,但这属于行业内对市场的专项监管。

 

最后,在监管功能上由主要实施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的限制,转向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发展。在传统理论和政策的支配下,工商行政管理以对立和排斥的态度,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实施限制性监管。当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的,是国家政权对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抑制和打击功能。现在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成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履行的是国家政权对市场秩序的保障功能。通过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可见,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的市场监管,实质是一种服务性监管、保护性监管。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但目的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抑制和打击性监管,转变为现在的服务和保护性监管,表明政府对市场态度的根本转变,也说明市场监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前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当代工商行政管理与传统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对象、监管目标、监管领域和监管方式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一个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确保市场健康运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正在建立。

 

二以制度创新促进职能全面到位

 

同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转变相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全方位转变,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渐进过程。为推动管理职能转变到位,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推进三大建设,即法制建设、机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耳又得了1定成效但獅也讲,受观念观和体制等多种因素制约,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变并未完全到位;从管理的实际结果看,市场秩序从整体上讲也不尽人意。我们认为,要建立真正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明晰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从大局出发摆脱部门利益的制约,在以下四方面加快制度创新步伐,促进职能转变全面到位。

 

第一,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对象的转变,放弃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如上所述,这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方针,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需要。现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合法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三种市场主体法规己出台。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以此统一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取消对个体私营经济专项监管的条件己逐步成熟。事实上随着企业产权的多元化,继续以往的按所有制性质分类监管企业己难以操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从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项管理和收费中解脱出来,才能集中力量提高监管层次,实现由监管“小市场”向监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转变。

 

推进这项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看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真正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取消按不同所有制性质监管市场的做法,并不等于政府放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可以考虑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分离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机构,把它与原乡镇企业管理局合并,统一组建小企业管理局或小企业发展局,根据城乡一体化原则,负责对工商个体户与小型企业的管理及政策性扶持工作。目前世界各国大多设有专门指导、扶持小型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如美国有直属联邦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SBA),该机构在各州设有100多个分支机构;日本各级政府中也有中小企业厅(局、科)我国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如能剥离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中管理个体经济的组织,组建统一的小企业管理局,不仅有利于精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加快其职能转变,集中精力搞好市场监管,而且有利于广大城乡个体户和小型企业得到政府的专门指导和帮助。

 

第二,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的转变,尽快建立和健全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如上所述,当代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己转向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因此,市场秩序好坏理应成为检验工商行政管理业绩的一项主要标准。可是长期以来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一直难产,查办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总额成为评价市场监管业绩的主要标准,这种做法很值得探讨。

 

应当承认,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战果”可以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成果。有案不办,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见怪不怪,是行政执法机关失职的表现。但是,如果主要凭这些“战果”反映工商行政管理的业绩,那不等于说,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越多(即罚没款越多)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就越大吗?显然,这与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直接相矛盾。结论应该相反,即案件越少,罚没款总额越小,说明市场秩序越好,工商行政管理的成绩越大。现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

 

第三,要配合监管领域的拓展,改组政府管理市场的机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产品的价格都由国家规定,政府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机构是必要的。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和竞争确定,虽然少数商品的价格仍由政府规定,但是单独设立价格管理机构己无必要。价格是市场交易的核心,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的管理,无疑包含对交易价格的管理。因此,随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把价格管理纳入市场管理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是必要的。事实上部分县级政府己把这两个部门合二为一,只是对外仍挂两块牌子而己。

 

第四,要配合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由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转变。硬性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中主要表现为:强调严把市场准入关,注册资本要求高,经营范围限制严,执法中重经济处罚,轻法规宣传和德性教育。柔性管理则表现为:注册前允许一段时间的试经营,简化注册程序,鼓励进入,放宽经营范围,执法中注重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实现硬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的转变,是发挥当代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保护功能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企业自主的经济,企业经营自由、自主,是市场兴旺发达的必要条件。事实告诉我们,市场准入条件过严,不仅増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国家的管理成本而且容易导致弄虚作假。执法中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必要的,但处罚不是目的。

 

广泛持久地开展法规宣传和商业道德教育,应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秩序最主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张,除大案要案必须严办外,市场日常监管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能宽则宽。要广泛开展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活动,营造监管主体与客体齐心协力维护市场秩序的新格局。实行这项改革的关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放下唯我独尊的架子,重视发挥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立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