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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一、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第一、第二巡察组对黄埠、齐海、塔桥、蔡沟四个镇党委进行巡察反馈后,各镇党委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县委巡察村居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党委书记能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职责,亲自抓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撰写了个人报告。各镇党委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领导讲话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被巡察村委,并将反馈情况进行公示。

(二)黄埠、翟庄、朱庙、中陈、朱楼、彭庄6村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黄埠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翟庄、朱庙2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村居组对中陈、朱楼2村共反馈3大类26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9条。其中,已整改问题10项、正在整改问题6项、未整改问题10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第二巡察村居组对彭庄村共反馈3大类15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10条。其中,已整改问题8项、正在整改问题4项、未整改问题2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1.村“两委”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中陈、朱楼2村,没有在“两委”会议上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没有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没有形成整改责任落实,未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党建制度仍落实不力。第一巡察组对朱庙村反馈的“两委”班子不健全、干部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村内整改不及时,督察组2019年10月17日进驻时、朱庙村仍未配备支部书记,查阅“两委”学习笔记时发现,朱庙村“两委”干部2019年以来没有写学习笔记;第二巡察组向中陈、朱楼2村反馈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会审会签流于形式的问题,以上两村止本次督查仍未进行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心得笔记等纸质材料仍无法及时提供;中陈村监委会主任朱涛平时不在村,对村务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强,巡察反馈后仅参与过村内3次会议。

(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彻底。

1.部分帮扶工作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三村均存在党员干部较少走访贫困户的情况。中陈村依然存在项目资金未公示、村账不公开;塔桥镇彭庄村村委缺少专业会计人员管理,村内账务混乱。对于8组陈更正女儿陈青青和3组戚宁孙女朱金叶辍学现象,该村相应佐证材料还不完善,村内仅有一张手写情况说明。

2.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对八大员疏于管理。中陈、朱楼村,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缺少激励机制,导致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二是坑塘治理仍存在盲点。黄埠村XX自然村西坑塘内白色垃圾较多,坑塘周围有秸秆堆放,存在焚烧秸秆的风险;中陈村小学西、彭庄村小学北坑塘内均有白色垃圾。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为规范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务求监督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流程(试行)》(XX)、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X),和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报告;党委听取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双公开:即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2018年,XX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动摇,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着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坚持从“高”字入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在队伍组建方面,进一步夯实巡察组织基础,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坚持将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纳入巡察队伍中。在全县范围内遴选6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4名优秀科级干部进行储备,为随时组建巡察队伍提供保障。在健全机制方面,建立纪检监察与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出台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2.坚持以“实”字为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六个围绕”为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方位的“政治体检”。今年以来,先后对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个,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396个,发现和收受群众举报问题线索77件;发现全县21个贫困村问题线索11件,普遍性问题97个。截止目前,县委巡察办已组织实施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开展“回访”督查,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49个。对问题线索立案62件,党纪政纪处分40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问责党组织2个,确保达到“巡一遍、新一片”的效果。

3.坚持用“借”字发力,促进巡察整改成效。一借小函件压实大责任。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向县级领导移送相关“履责提示函”26份,将巡察反馈意见送达相应县领导手中,督促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自上而下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借已巡问题督促未巡先改。对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建立“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38个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对待,即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对待,把过去的问题当成当前的问题来对待,把在其他单位发生的案件当成自己单位可能发生的案件来对待,把小问题、小苗头当成大问题、大隐患来对待。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强化“多层次、多维度”自查,积极推进未巡先改工作,确保取得“多重实效”。

4.坚持在“改”字落脚,发挥巡察成果效应。一是以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为导火索,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巡察中发现乡镇敬老院存在的冒领补贴、多头报账等问题。对全县所有乡镇敬老院财务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22个,重要问题线2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乡镇纪委进行查处。对管理不规范,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反馈县民政局,建立相关制度,填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以上级巡察成果为助推剂,推动自查自纠。针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意见,以及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各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巡察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42个。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解决好管党治党方全面存在的问题。

5.坚持向“同”字看齐,推动巡察上下同步。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XX县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推进专项巡察。12月6日至28日,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钟陵乡、三里乡、二塘乡等6家县管单位及3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个。

二、存在问题

(一)合力发挥不足。受巡察组刚组建,人员快速进入角色及工作磨合都需要一个过程;抽调过来的人员难以相对固定,成熟一批,又面临下一轮抽调问题;针对性开展的业务培训受限于时间过短,培训手段单一等多种因素,巡察组整体战斗力发挥效果不明显。

(二)重查找轻指导。与进驻巡察发现问题方面相比,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相对薄弱。由于巡察工作压茬进行,一轮接着一轮巡,巡察组精力重点都放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交好差”上,对指导巡察整改“结好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认为制定整改方案是被巡察单位的事,对整改方案可行性把关不严,指导缺位,让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束之高阁。

(三)巡察氛围不浓。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虽然采取张贴纸质公告、电视播报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但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低,理解不准确,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巡察节奏。一是增加巡察轮次。年内计划完成4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巡察,1轮提级专项巡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31条提出把村社区党支部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二是做好巡察程序环节衔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听取本轮巡察情况的同时,汇报下一轮巡察工作安排。

(二)精心备战巡察。一是汇编问题排查目录。突出“六个围绕”政治巡察要求,梳理巡察进驻了解重点方面清单,指导巡察组逐项研究,细化内容,确定监督点位,确保“政治体检”靶向不偏。二是以联动方式增强巡察力量。每轮常规巡察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进行联动。由他们制定衔接方案,成立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建、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并入巡察报告,做到意见统一反馈,整改分头负责督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善用巡察方法。一是坚持“先内后外”法。把做好巡察了解“室内功课”放首位,然后按图索骥,从查阅被巡察单位提供的台账资料入手,通过“抽丝剥茧”,做到“知其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疑似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走访相关单位,收集相关有效信息,仔细印证,固化问题证据,使疑似问题得到初步排查核实,做到“知其所以然”。二是坚持“先事后人”法。围绕“三大问题”,紧盯风险岗位,首先查清哪些事项有问题,然后再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查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制度的缺陷,还是作风不实甚至腐败问题,与哪些人员有关。“先事后人”,有利于查明事情真相,还原事物过程;“先人后事”,可能会形成人为的“找茬”形势,造成不必要的巡察偏差。三是坚持“先疑后察”法。要树立问题导向,带着“怀疑”的眼光反复去查阅资料,带着质疑的态度去辨识真假;要树立证据意识,从各种信息筛选中梳理证据,从谈心谈话中捕捉证据,从核查核实中甄别证据。对巡察当中点到的一些问题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能经得起推敲和时间检验。

(四)聚力巡后整改。一是层层担责抓整改。巡察情况实行“三反馈一通报”,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主要负责人、挂点或分管县领导反馈,向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向组织部门通报。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具体抓整改,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促整改,组织部门专业指导整改,县领导审阅推整改,巡察组检查评估整改成效”责任机制,强化各级各层抓整改促整改合力。二是上下联动促整改。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梳理,报请书记专题会同意,督促职能监管部门完善机制或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发挥标本兼治功效。三是整改情况汇报点评。县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巡察组汇报检查评估情况,县领导进行点评,形成阶段整改闭环。

(五)严格队伍管理。一是指导巡察组开展组织生活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列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党组织生活,谈感想,谈体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固化巡察业务要求。把巡察组组员当天填写日志报表,组长填写日志安排表工作要求制度化,即提高巡察组工作效率,又加强了巡察问题的管理,巡察人员的管理又更阳光。

四、意见建议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2014年7月,高邮市创新建立实施市委巡察工作制度,旨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遏制腐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组织架构。一是严密组织。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市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承担工作任务的巡察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纪委其他委员担任。二是健全队伍。市委巡察工作组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目标”的原则组建,每组配备科级干部和财务审计人员2至3名,既考虑专业化程度,又注重人员结构合理性。巡察工作实行定期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加强巡察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明纪律。巡察人员不过问巡察内容以外事项,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杜绝跑风漏气;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相关人员赠予的任何物品,严禁借巡察之名徇私情、办私事。

巡察工作运行规则。一是精准选定对象。根据下列6种情形确定对象进行巡察:乡镇(街道、园区),面向企业、具有行政执法检查等涉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较长的;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反映集中或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受到本市或上级批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等问题,且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受到问责追究或查处的。二是科学安排时间。分为专项巡察和常规性巡察两种方式,每年实施2至3轮,每轮巡察2个乡镇、部门单位或专项领域。专项巡察期限一般不少于10天,常规性巡察不少于15天,特殊情况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三是合理确定内容。常规性巡察主要内容为: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和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等。专项巡察主要针对具体事项进行,也可对“三公”经费使用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四是灵活采取方法。巡察对象确定后,市委巡察办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同时在本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上巡察公告和有关信息。市委巡察工作组进驻后,通过会议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要求,说明巡察目的和任务。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需要就有关情况做出专题汇报,并就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进行表态。同时,巡察工作组将巡察重点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联系方式在所在单位予以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工作组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民主评议、查阅文件资料、座谈察访走访、财务检查审计、举报受理等方式进行。

巡察工作结果运用。主要采取四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有关情况采取分类处置:一是巡察建议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一般性违反有关规定、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市委巡察工作组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建议,由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整改方案,实施整改。二是情况通报机制。巡察结束后一周内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可适当扩大范围)进行反馈。三是问题督办机制。市委巡察工作组负责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被巡察部门单位的“”问题、“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线索移送机制。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一般违纪线索,按程序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处置;涉及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形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移送。重大问题线索直接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市委常委会可直接听取巡察工作组情况汇报。

巡察工作初步成效。2014年以来,高邮市已经开展两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共分类处置、移送相关单位干部任用、内控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线索44个,立案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巡察办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6条,向8个部门提出落实整改要求,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在首轮巡察中,1起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责成迅速收回,1起拟举办的庆典类活动被立即叫停。在第二轮巡察中,先后就有关事项对14家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较好地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县级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践,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思考与启示。

县级党委巡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党委巡视(巡察)的核心是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级党委巡察也不例外。建立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能够主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倒逼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目前,中央和省一级巡视的范围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县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涉权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县级以下层面的延伸,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题中应有之义。

需要注意的是,党委巡察是党委的事,是党风建设方面的事,必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区分开来,或者说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县级党委巡察主要是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利剑高悬、发挥震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则是根据巡察结果,对发现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依据党纪条规进行调查处理。

县级党委巡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开展工作。县级党委巡察的重点是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因此,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拓宽线索受理渠道,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部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情况,着力发现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方面问题。

同时,要注重发现苗头,坚持抓早抓小,防于未然,治在初始,防止小病酿成大病。要紧盯土地管理、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关键岗位,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及时建议整改;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由纪检、组织等部门依纪依法进行核查,并实施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坚决一查到底,既做到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又彰显纪严于法,违纪必究的态度。

县级党委巡察须提高组织程度,规范有序实施。要提升权威性,坚持县级党委统一部署,统筹纪检、组织、审计等各方力量,高标准设立巡察工作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既要强化被巡察单位纪律意识,督促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也要严明巡察组自身工作纪律,规范监督履职行为。要提升有效性,实行常专结合,合理部署常规巡察,创新开展专项巡察,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上,拿望远镜查找问题、用放大镜搜寻问题、以显微镜分析问题,通过深挖细查,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履行政治巡察职责,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在听取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刚才,X专题会和X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听取了县委第X轮巡察各组情况报告,各位领导对X个组的汇报进行了点评。总体来看,本轮巡察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靶向精准、组织有序,X个巡察组在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敢于直视问题,始终紧扣不同单位的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较上一轮巡察,在质量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就做好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党的作出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重大部署,并将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四中全会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举措,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为新时代推进县级巡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精神要求上来,坚决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一要突出“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紧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自觉对表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

二要紧扣“主线”,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要在“精准”上下功夫,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对准普通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把问题带回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部署,紧盯审批监管、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改善、“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要把握“主旨”,坚守保障X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X高质量发展的冲刺之年,在极为繁重的发展任务面前,我们又遭遇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因此,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必须拿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搏精神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新时代X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政治建设是统领,纪律作风是保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开展巡察监督,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差距,推动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为X高质量跨越发展培树正气、保驾护航。

二、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一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协调盯办各巡察组根据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正式巡察情况报告,制定反馈方案,起草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要坚持照单验收促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到人到事,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举措。

二要总结归纳普遍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对照查摆、未巡先改,深入剖析原因,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要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指导协调好各巡察组问题线索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对待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和办理,最大程度体现震慑作用。

五要标本兼治扩大战果。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进督查巡察和纪委监督一体贯通,强化各部门间协调联动,真正将问题改到位、规矩立起来、工作搞上去。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工作量大,专业性、政策性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需要强化巡察机构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保证巡察效果。

一要不断强化专业巡察干部这支“主力军”。要抓好巡察机构建设,合理调配各组人员力量,保证巡察工作连续性。要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引导巡察干部当好政治标杆、成为行家里手。要建好管好巡察人才库,适时调整补充优化,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巡察干部要关爱保护、大胆使用,对违反巡察纪律要求的要坚决查处。

二要不断凝聚协作单位这一“生力军”。县委巡察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一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做好人员抽调、信息提供、专业支持、成果运用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处置工作,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立竿见影”、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