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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方案

自查方案

自查方案范文第1篇

一、自查对象: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联、区保险办、国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自查时间跨度:2006年至2012年。

三、自查资金范围

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共十二类十八项资金,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等五类九项保险基金。

2、社会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四类六项社会救助资金。

3、社会福利资金:儿童福利资金、老人福利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等三类社会福利资金。

四、自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政策和规定是否一致等。

2、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面。一是市、区(市)两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是否完整,有无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隐瞒欠费、选择性参保,不完全参保等减少缴费的问题;有无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较低影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等问题。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做实;新农保是否存在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计入个人账户、用个人账户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造成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四是社保业务经办中有无参保人已参保缴费但个人账户未建立、有无个人账户利息计算错误和金额记录不准确、有无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错误、有无保费收入不入账、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等问题。

3、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有无因为财政保障能力弱,基金结余出现赤字。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技术核定、征缴计划制定、保费征收、稽核和催收等各项工作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分工,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三是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多头开户及违规开户等问题。四是是否按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无社会保险预算赤字,有无以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缺口等问题。五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分配中,有无民政部门申报不实套取资金,财政部门分配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人为调节分配或平均分配等问题,特别是临时调整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及效益方面。一是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有无用于购买股票、投资房地产、违规出借、委托理财、办企业等违规投资运营问题。三是社会保障资金有无未及时足额发放、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等问题。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保值增值运营,有无利息损失。五是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专项财政资金有无年末大量结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六是是否按规定对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是否按规定进行帮扶救助。

5、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中,是否存在系统割裂、重复建设及数据分散等问题。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统计数据、联网指标数据间是否存在差异。社保数据是否实现了与有关外部数据共享,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健全完善。

五、整改建议

1、对与国家和上级业务机关要求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要尽快修改完善,需要废止的要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要尽快制定,确保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要求相一致。

2、对社保资金筹集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完整的要按规定予以收缴;对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的要尽快纳入范围;对未按规定做实个人账户的要尽快做实;对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的要尽快清退。

3、对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基金结余中出现的赤字要尽快进行弥补或在2012年的预算中作出安排;违规开设和管理的银行账户要立即清理;对套取或违规分配的资金要予以追回。

4、对社保资金使用及效益中存在的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要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的要尽快上缴,挤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的要坚决清理收回;对应发放而未发放的要尽快发放;对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的要尽快追回;专项财政资金年末结余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要尽快完善相关系统,确保系统的安全有效。

六、工作安排

1、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全面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整改。

2、对短期内无法整改或因为客观原因整改不了的问题,要逐项列出,说明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建议和措施,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自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切实加强护理安全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思想。

具体措施:

1.护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参加每周的医疗安全教育学习,发现一次不执行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处罚。

2.结合我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的理念,提供主动服务,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倡护理人员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院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医院、病房有完整的创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护理人员经注册上岗,规范执业。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4)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3.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机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学习。

具体措施:

1.开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让护理人员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条文。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规范护理工作流程,制定病人安全管理预案。

3.加强质量监控措施管理,加大关键质量控制力度,科室建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环节质量管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和减少隐患的发生。

4.反复强化护士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用具体案例告知护士,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让护理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寻找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尤其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更新管理理念,鼓励护理人员上报安全隐患,并设立隐患自查报告奖励制度,如隐瞒不报,则按相应制度惩罚。

四.加强护理“三基”“三严”的学习考核,

具体措施:

1.每有一次理论考试,一次技术操作考核。

2.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院内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

3.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护理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

4.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每二月请上级专家来我院指导讲课,护理人员轮流到上级医院短期培训。

五.加强护士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坚决杜绝用药与医嘱不符的现象发生。

具体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护士用药与医嘱不符,立即取消当班护士护理执业资格。

六.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无菌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无菌物品的发放使用流程管理及高压锅灭菌监测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督促做好卫生员的病房终未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合力分工,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

七.加强值班交接班制度。

具体措施:

1.一周一次核心制度的学习。

2.一周一次至少护理人员集体交接班。

3.加大行政查房的检查督促力度。

八.加强护患沟通。

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卫号文件《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2.切实转变思想,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

3.结合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做好护患沟通。

4.把入院宣教、健康教育、疾病指导、出院指导、出院病人调查等工作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做好护患沟通工作。

九.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与保管工作。

具体措施:

1.制订抢救器械的修养与维修制度。

2.积极引进新型的抢救器械。

3.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处备用状态的检查工作

4.加强值班交接班的责任心。

十.严格掌握特殊药物的滴速,严格履行特殊用药的告知。

具体措施:

自查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为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增强;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开展自查自纠的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方面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一方面要对本部门本行业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个别情况特殊的行业可以根据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实施方案,在此范围内确定自查的起始点。

(三)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要按照中央和××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安排在2006年5月至12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个别特殊行业的自查自纠时间安排可根据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实施方案掌握,但不得少于半年。

(一)第一阶段(5—7月)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7—11月)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报本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备案;实行行业指导的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备案;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其他人员的自查材料,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个人的自查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11—12月)

6、组织评估验收。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市政府、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对全市重点单位及本行业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各单位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中直、*直单位在2006年12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依据“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牵头组织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本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行行业指导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上一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当地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行行业垂直管理的(含党的关系由地方党委管理、业务上实行自治区垂直管理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其中:

(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本级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标供应商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出让方,矿业权出让方,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发包单位和土地、矿业权评估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受让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交通、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五)通信管理、信息产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电子信息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六)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其主管(监管)的商贸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九)国资监管机构、经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和所监管(管理)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开展国有企业的自查自纠;

(十)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一)农业、水利、林业、海洋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农业、水利、林业、海洋等资源开发权出让方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二)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四)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消防用品制造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五)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主管(监管)的体育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涉及几个部门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牵头部门不明确的,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国有企业党委和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搞好组织协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自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中心各所室:

根据云质监局函137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

的通知》,及云质监认函188号《关于做好检测工作整顿活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我中心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中心各室都是这次检测工作自查自纠的对象。

各室要认真严肃地对检测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和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进行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的阶段安排

(一)、各室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室要100%开展自查。

1、特种设备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2、计量测试所

(1).超授权范围检定的情况;

(2).不具备相应能力而开展计量校准的情况;

(3).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的情况;

(4).检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定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3、产品质量检验所

(1)无证检验和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2)人员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

(3)规章制度不健全和规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

(4)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情况;

(5)检验工作质量不高的情况;

(6)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等乱收费的情况。

(7)能力验证及比对实验情况。

(二)、中心统一考核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中心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对近三年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在领导班子内部明确了检测工作管理的分工和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了有效的检测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研究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检测机构的发展等。对这期间发生、发现或反映的事故,要进行深入的检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环境条件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项规程和执行的标准是否明确。重点要检查人员力量是否与检验任务相匹配,相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知识;抽样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量值溯源;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还要检查现有检测能力对地方重点产业检测覆盖情况。要对近一年的委托检验情况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有关委托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检验就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是否存在随意修改检验结果的现象,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要对近三年来检验机构完成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检验质量事故,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管理制度和检验规程、检验中徇私舞弊、承担任务工作中跑风漏气和借监督检查工作之机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等行为。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测机构自身进行改正。对发现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部门及人员。对于发现有关人员与其岗位或能力要求明显不符的,应暂停其工作,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应检验检测工作。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有关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动员所有人员,切实把检测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要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全面开展检测工作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严禁走过场,使自查自纠工作收到实效。

自查方案范文第5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镇科学发展大局,大力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强化服务意识,强化保密管理。

二、保密工作自查形式

(一)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平时的学习例会上,多次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市、县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范文之工作报告:保密工作自查报告。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保密工作的了领导。同时,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蓬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局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并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以及文印保密,计算机保密作了严格规定。工作人员查询档案需严格履行查看手续,进行实名登记,办公室定期对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各项措施 ,确保机密安全

为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格计算机管理。目前我局所有科室和局领导办公室都配备了计算机,党政网电脑与政府网络信息中心联网,杜绝同一台计算机同时连接内外网。每台电脑上都安装了网络防火墙,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尤其是网络游戏等联网软件,防止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

二是严格文件资料管理。办公室是文件资料的加工、储存场所,为确保文件不随意外流,我局设立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纸品文书的管理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具体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销毁等,对的文件资料,只准在机关办公室阅,未经批准,不得带出机关;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同时加大对档案室的日常管理,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档案室,防止机密外泄。

三是严格会议管理

三、保密工作自查目标

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人员特别是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

【阅读延伸】

什么是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什么是保密法定原则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密工作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密工作应当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五项原则。

国家秘密的等级、保存期限及标志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载体的种类

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它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主要保密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计算机、非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计算机、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保密局是做什么的

说到国家保密局,你是否立马就想到了影视剧里《保密局的枪声》?想到了余则成?但是,你OUT了。今天的保密局可不是故事里头的那个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