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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代表考察报告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4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哈尔滨会见了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院士一行。双方就推动省院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进行了会谈。

5日 第29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开幕,本届冰雪节以“满城冰雪,欢乐天地”为主题,开展冰雪文化、冰雪艺术、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经贸五大板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省领导杨东奇、盖如垠、王利民出席开幕式。副省长孙尧致辞。哈尔滨市长宋希斌宣布哈尔滨冰雪节开幕。芬兰驻华大使岚涛、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谭森、朝鲜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金光勋、法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美屿、德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傅培言等驻华使节,国际奥委会委员、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于再清及国家旅游局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意见,部署城镇供热、清雪,建设质量龙江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等项工作。

副省长孙尧在省政府会见了前来参加第29届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开幕式的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谭森一行。

省长王宪魁在省政府会见了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郭山辉率领的代表团一行。副省长孙尧参加会见并与全国台企联签订了经贸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6日 由香港百人经贸团参加的“大美龙江·港人情深”黑龙江省项目推介对接会在哈尔滨举行。对接会上,省商务厅与美国扶持中小企业联盟签署了“扶持中小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合作备忘录,并与世界中小企业(香港)贸易联盟就加强经贸合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6日至7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国中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即将提请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各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的意见。

7日 省委书记吉炳轩在哈尔滨会见了前来我省参观考察的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省领导王宪魁、杜宇新、杨东奇参加会见。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宪魁在省政府会见了朝鲜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金光勋率领的代表团一行。金光勋表示,朝鲜驻沈阳总领事馆将继续致力于做好加强朝中友谊的各项工作,推动朝鲜与黑龙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7日至13日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来我省参观考察。从冰城哈尔滨到油城大庆,从1205钻井队到北大荒博物馆,班禅深入考察了黑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领导杜家毫、韩学键、林铎、杨东奇、王东华、孙永波、王涛志等分别陪同。

9日 七台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韩立华为七台河市市长。

10日 “向人民报告——2013年黑龙江省公安系统春节电视文艺晚会暨第六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颁奖晚会举行。省领导杜家毫、孙永波、何小平,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武警总队政委徐国岩出席。

14日 省政府与海航集团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在民用航空等多领域开展合作。副省长张建星专程赴海南省就我省与海航集团合作事宜会见了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海航集团董事长王健。

15日至16日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贯彻党的十精神,开创龙江城镇化建设新局面进行集中学习。省委书记吉炳轩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认清必然趋势把握客观规律抓住难得机遇,推动黑龙江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王宪魁、杜宇新、杜家毫、刘国中、徐泽洲、张效廉、韩学键、林铎、杨东奇等在发言中谈了学习体会。

16日 哈飞赛豹纯电动车今年登陆国内市场。今年哈飞汽车将重点推出战略核心产品——哈飞中意V5及民意货车、赛豹电动车等全新车型,同时确立了产销18万辆的总体目标。

17日至20日 由省农业委员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全国农业展览馆共同主办的黑龙江绿色食品2013(北京)年货大集在北京举行。据初步统计,大集现场销售金额810万元,达成购销意向协议金额2350万元。

18日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省获得国家科技奖数量取得新突破,共有17个项目获奖,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2项。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

省政协十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程日程草案;协商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委员人选;协商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提交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届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提交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届提案工作报告,确定报告人;书面审议了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1日 副省长于莎燕在哈尔滨会见了丹麦生物燃料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勿嘞一行。

22日 受省长王宪魁委托,副省长孙尧在哈尔滨会见了来访的以色列驻华大使马腾·维尔奈一行。

副省长张建星在省政府会见了希腊华侨华人总商会会长徐伟春一行。

23日 在我省“两会”即将召开之际,“金光祥瑞——全国政协委员书法精品展”在省政协展览馆开展,预祝“两会”圆满成功。省政协主席杜宇新,省政协副主席陶夏新、孙东生参观展览。

25日至28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杜宇新同志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王涛志同志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长王宪魁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选举产生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26日至31日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1日 省委书记吉炳轩在哈尔滨会见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驻黑龙江地区石油石化企业协调组组长、大庆油田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经理(局长)王永春一行。省长王宪魁,大庆油田党委书记姜万春等参加会见。

是月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通过省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考核验收,顺利晋级省级生态县。同时,代表我省第一个申报部级生态县。目前,全县林地已达1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3.2%。率先在全省推行草原全部禁牧,治理“三化”草场103万亩,草原植被覆盖率提高了49%。

由亚太环境保护协会APEPA中国委员会、中国旅游媒体联盟、中国城市旅游杂志社、中华口碑中心CPPC等共同评选出中国十大生态亲水美景,我省三景区入选。其中,五大连池名列榜首,北大荒千鸟湖和雁窝岛并列第三位。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五年来,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断巩固团结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不断夯实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讲座14次,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基本实现了每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届内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的目标。

贾庆林说,过去五年,十届政协加强同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重点安排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发言,重点办理和充分反映他们提出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重要视察、考察、协商和外事活动,都有计划地邀请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贾庆林指出,十届政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重要作用。全体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围绕修改宪法、制定国家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领导同志与委员共商国是,参加分组讨论71场;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政协大会发言,参加小组讨论1300多人次。召开10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5次专题协商会,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到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委负责同志进行互动交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

积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咨政建言

十届全国政协积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咨政建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紧紧围绕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共受理提案23000余件,形成视察报告100多份,提出调研报告270多份,组织大会发言4000余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6600多篇。其中,关于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建议,推动了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完善;关于促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建设的建议,为这些地区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退牧还草的调研以及“保护长江万里行”、“关注森林”等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贾庆林说,十届政协重点围绕教育公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开展调研,协助党和政府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十届全国政协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贾庆林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共同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香港、澳门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协常委会议精神,精心组织港澳委员在内地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视察、考察活动,鼓励他们为国家发展献计出力。高度重视发挥港澳委员在香港、澳门社会政治事务中的作用,探索相关工作机制,支持港澳委员为维护香港、澳门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十届全国政协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认真做好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工作,加强与各界台胞的联系,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举办孙中山诞辰140周年纪念活动。支持海外侨胞以各种形式开展“反独促统”活动,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届全国政协还开展与海外侨胞的联谊活动,邀请侨胞代表列席全国政协全体会议,组织他们回国参观考察,组织海外侨胞中的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使政协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积极增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十届全国政协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增进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

贾庆林说,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始终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我们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执行组织视察,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组织青藏铁路视察和天然草场保护的考察,推动相关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连续四年开展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讨,探索跨省交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连片扶贫开发的新形式;提出发挥新疆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国务院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开展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义务教育、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调研,对加快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十届全国政协围绕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组织考察调研,促进了一大批宗教房产等问题的解决;连续两年召开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经验交流会,探索宗教界人士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和方法;召开中国宗教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座谈会,郑重发表《中国宗教界和平文告》;举办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道教界近万名信教群众参加的和平祈祷活动,充分展示中国宗教界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的真诚愿望。

形成对外交往新格局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十届政协扩大交流合作,形成人民政协对外交往新格局。

贾庆林说,人民政协的对外交往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桥梁。我们按照国家外交工作部署,发挥人民政协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务实、稳妥地开展人民外交,为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

五年来,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对近70个国家进行访问,共接待46位副议长以上级别代表团来访。成功举办“21世纪论坛”2005年会议。中国经社理事会承办经社理事会国际协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并与欧盟经社委员会建立圆桌会议机制。截至目前,全国政协已同121个国家的211个机构和12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友好交往。

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十届政协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贾庆林说,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人民政协只有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才能永葆生机。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理论研究,取得了一批重要理论成果,初步确立了人民政协理论的思想体系和基本框架。隆重举办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成立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举办首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队伍逐步形成,人民政协理论正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列入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

贾庆林说,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不仅深化了对关系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而且推动了人民政协经常性工作的创新。我们积极探索政协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新闻宣传、文史资料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先后召开了6个相关专题座谈会,制定了6项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

过去五年形成六方面主要工作经验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总结了十届政协过去五年工作的主要经验。

贾庆林说,十届全国政协继承和发扬历届政协的优良传统,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这些经验,既是长期形成的宝贵财富,也是今后人民政协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值得倍加珍惜。

这些经验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全面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贾庆林说,实践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政协必须立足于生动实践,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不断丰富和发展源于实践而又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和经验,切实提高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规律的能力,把人民政协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

提出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贾庆林3日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对政协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贾庆林说,今后五年,是全国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团结奋斗的五年,也是人民政协创造新业绩、谱写新篇章的五年。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开展政治协商,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个案预防是指检察机关结合某一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采取警示教育、座谈会、案件剖析、检察建议等举措,协助发案单位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管理,以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个案预防是检察机关最早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模式之一。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看,个案预防仍是检察预防工作中运用最广泛、流程最完整、预防效果最明显、最能体现检察职能的工作模式。

个案预防的步骤并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但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一次完整的个案预防一般包括八个步骤,即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制作立项审批表、撰写个案分析报告、与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发出检察建议、开展系列预防活动、到发案单位回访、总结归档。

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开展预防工作,而非检察机关查办的每个案件,这是基于对司法成本的考虑,以及对司法资源的有效合理运用。一般而言,个案预防的案例选择,应注意综合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案在发案单位比较普遍,群发性、再发性强;二是该案的发生暴露出发案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有重大漏洞;三是案件典型,系串案、窝案或嫌疑人在发案单位职务比较高、职务性特点突出,涉案金额大,警示性强;四是发案单位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

确定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后,要填写《个案预防立项审批表》,列明案件的基本情况、立项理由和工作计划,层报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检察长批准。必要时,《个案预防立项审批表》附上侦查终结报告等一些文字材料。

第三步便是撰写个案分析报告。个案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务犯罪的基本事实,职务犯罪心理和动机的分析、作案手法的分析,单位制度、机制及内部监督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在撰写书面报告前,首先,要收集侦查终结报告、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书(犯罪嫌疑人认罪)、一些证人的证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发案单位的执法情况等书面材料。其次,通过召开调查会、座谈会、个别走访、查看侦查笔录、与其他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对发案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考察等方式着手调查,必要时还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最后,对调查中所收集到的原始材料进行系统审核、整理、统计和分析,对调查信息和材料进行加工和处理,变成系统可以引用、使用的材料,继而分析发案原因。

个案分析报告完成后,再与发案单位取得联系,召开一定范围的座谈会,通报相关案情,指明发案的主要环节和原因,提出检察机关与发案单位合作开展个案预防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意见,下一步开展预防工作的有关事宜,并与发案单位达成共识。必要时双方可以形成会议纪要或联合发文,建立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等临时性的机构,共同推动之后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在充分征求发案单位意见后,可以结合个案分析报告,提出成熟的预防意见和建议,交科局讨论后,由办案人员撰写成预防建议,层报检察长批准。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采取当面送达的方式,当场宣读,并就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当场座谈,相互交换意见。

当检察建议得到发案单位的采纳,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和双方之前达成的共识,集中一段时间,检察机关与发案单位可以开展一系列预防活动。在这个阶段中,由发案单位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检察机关负责指导和协助。活动可以包括: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开展岗位危险点排查,提出预防对策等等。

与发案单位开展一系列预防活动后,检察机关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考察,了解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预防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估发案单位现阶段职务犯罪的风险,并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总结。回访可以采用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查看书面资料等形式进行。回访考察要注意了解发案单位的整改情况,注意收集发案单位的整改意见、情况反馈书等。

对于上述的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将个案预防的总体情况向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同时将个案预防过程中所形成的《个案预防立项审批表》、《个案预防终结报告》、《检察建议书》等工作文书和开展预防活动的照片、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统一整理装订成案卷,交内勤归档,避免预防工作流于形式。

遵循如上步骤,脚踏实地地进行个案预防,是做好预防职务犯罪整体工作的基础。与行业预防、专项预防工作相比,它具有更为立竿见影的效果,尤其适合基层检察院开展。

当然,除了工作本身的规范外,个案预防工作还有一些需要把握和注意的问题。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在全国侦查预防工作会议上提出:个案预防和一些类案预防可以更多地依靠侦查部门结合办案来开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供预防咨询、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和多发行业整章建制,这样既有优势,做起来也方便。在这中间,预防部门主要是做好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工作,也可以参加一些典型案件的个案预防工作。预防部门主要是在侦查部门办案和个案(类案)预防的基础上,加强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和制度预防。这里说是分工,但要更突出强调配合协作。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2005年12月30日,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同志带领宣传部***、纪委***、组织部****等三位同志组成考察组,对县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细致地考察。考察期间,召开了工商业联合会全体干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大会,找了全体干部职工共3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了有关会议记录和文件等资料。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基本概况

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共2人组成,均为男性,其中会长为党外民主人士,副会长为中共正式党员,年龄最小的 最大的 ,学历上一个中专一个 。

二、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县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计划性较强,团结协调、勤政廉政,充分发挥了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较强。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我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四问五比六看”活动,树立“服务立会、服务兴会”的工作理念,同时还积极开展“三增强、四热爱”教育、“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着力强化经济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五种职能,积极推动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加强行业商会建设,按省市工商联的要求,对会员重新登记梳理,同时加大了会员发展力度,今年新发展企业会员2个,个人会员7个,壮大了会员队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积极为县域经济发民建言献策。一年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工业园区发展的调查报告》、《关于对**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业情况的调查》和《**县非有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等四篇调研报告,同时,在年初召开的人大、政协两会上,还积极组织工商联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议案13件。

3、勤政廉洁,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加强了法律咨询服务,以“3.15”活动为契机,与消协一起组织法律顾问,现场解答会员及广大个体工商户提出 的有关法律问题;强化了融资服务,通过各种渠道为会员企业融资300多万元,支持了会员企业的发展;加大了信息与技术服务,编发《经济信息》分发给会员,组织会员参加全县无公害脐橙种植培训班等;还采取分散和集中走访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深入会员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会员出面协调解决实际问题8次。

4、团结协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班子团结,在重大事情及一些较大的财务开支上能先通气先商量,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做得较好,班子战斗力也较强。通过“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回馈社会”为内容的“双思”活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热心回报社会,累计捐款近3万元,帮助贫困学生4名;积极加强对外联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引进项目3个,合同引资1100万元,目前这3个项目均已顺利投产;积极参与并抽调专人长期驻村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另外,计划生育、社会综治等工作也开展的扎实有效。

5、存在不足:工作点多面广,某些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和实际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创优创特方面也有等提高。

三、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评价

1、***:

该同志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较高,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和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同改造思想,转变作风,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在单位小待遇低的情况下能耐得住清贫,做工作不讲条件不讲待遇,只要分配交待的事情会认真去办好,同时协助会长抓好工商联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综治等各项中心工作。文字功底好,经常深入基层搞调研,今年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 工业园区发展的调查报告》等4篇调研报告。坚持群众路线,作风深入,在法律咨询、融资、信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真心为会员排忧解难。

廉洁自律方面做的较好,考察期间没有这方面的不良反映。

不足之处: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时工作信心不足,上进心不强。

民主测评情况:3人参加测评,其综合评价优秀1票,称职2票,无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

四、科级后备干部考察情况

五、主要领导对干部进退流转意见

六、考察组意见

科协代表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其中,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和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 民主推荐

第四条 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三)学校中层干部;

(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

(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

(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投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七条 个别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制定职位说明书,拟提拔人选的提名应首先听取职位空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民主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会同高校党委组织。

第八条 若民主推荐票数分散,根据实际情况和班子结构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沟通,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可适当缩小参加人员范围。

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行自述。

第九条 拟选拔人选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沟通,由高校党委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按有关程序酝酿后,确定考察对象。拟选拔人选非校内产生时,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有关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应听取统战部门意见。

考察对象应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位居前列、干部群众口碑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高,符合人岗相宜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在考察中经查实有拉票行为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条 实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和考察公示,考察对象一般应当比拟任职务至少多一人。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等额考察的,应当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十一条 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三至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 民主测评

第十二条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重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 高校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备案制度。任期目标报告书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备案,同时在本单位公开。

第十四条 高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见附表1)。其中,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提出。

第十五条 高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一般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求(见附表2、3)。

对正职侧重评价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政策水平、学习能力、民主作风、清正廉洁等情况。对副职侧重评价工作思路、学习能力、工作基础、工作作风、精力投入、执行能力、效能提升、分管工作制度完善、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票按照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

领导班子测评项目、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干部测评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民主测评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核评价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设置“是否同意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目。

第十七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五条的规定相同。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应当在测评前发放,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充分准备意见。其中,执行任期制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职届满前3个月要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在个人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填写自我评价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所在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其任期内的综合表现,分别对副职作出评价,填写主要负责人评价表。

第四章 民意调查

第二十条 民意调查主要通过工作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评价,了解领导班子的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校园网络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和谐校园建设、党风政风等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和成效(见附表4)。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高校具体情况和不同考核评价任务,以及不同时期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高校党委商定。

第二十二条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满意、不了解。

民意调查项目评价意见,根据定性考评情况按百分制转化。

第二十三条 民意调查参加的人员范围,一般为不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师生代表,必要时也可以扩大到学校所在地相关部门、学生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等。

第五章 个别谈话

第二十四条 个别谈话包括结合民主推荐进行的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个别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主要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及现实表现。

第二十五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表1、2、3)。

根据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评价要点,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拟定谈话提纲。

应当提前向谈话人员发出谈话预告。

第二十六条 高校领导班子任期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与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相同。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可以适当缩小。

应当将与考察对象关联度大、知情度深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纳入考察谈话范围。

第二十七条 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察组集团面谈的方式进行,借鉴结构化面试方法,提高面试内容针对性,进一步了解其思想政治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自我认知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 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实行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

对促进或者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查了解,可以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选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六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九章 实绩分析是依据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任期目标报告书、任期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等内容,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成效,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第三十条 实绩分析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民意调查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报告书,分析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状况与成效(见附表5);

(二)以分析领导班子整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和民意调查及有关审计情况,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

(三)通过对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的总体了解,在进行不同高校横向比较的同时,突出对任期内的纵向比较分析。

第七章 综合评价

第三十一章 综合评价主要是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评价。

注意把通过跟踪了解完成重点任务、列席高校重要会议、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和专题访谈、深入干部培训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组沟通了解等多种形式积累的平时考核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类型分析。按照材料来源、发生时间、表现内容和考察对象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各类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整理,使之条例化、系统化。

(二)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环节形成的有关数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成效和群众公认度。

(三)比较分析。将不同考察环节反映的同类与不同类情况、考察对象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比较,评价考察对象的领导干部的主要优缺点及特长。

(四)环境分析。对考察对象工作表现的客观环境因素,重点是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其主观努力程度。

(五)历史分析。将考察对象的历史情况与现实表现联系分析,评价其一贯表现和基本素质。

第三十三条 根据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的不同要求,综合考核评价应当突出重点。任期考察重点评价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成效。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重点评价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应根据班子职责、结构和岗位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要求,以及领导干部自身履职情况,对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第三十四条 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和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应当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有关部门等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考察组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提出评价意见,对领导干部提出使用意见,负责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结果。考察材料应当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面的量化结果。根据需要,还可以把有关实地调查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第八章 结果运用

第三十六条 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要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好,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表扬奖励,注意提拔重用。

对综合考核评价中发现的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应当督促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差,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十七条 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有关情况,应当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向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党政正职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其他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一般由党政正职向本人反馈。其中干部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向本人反馈。

提拔担任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结果、谈话同意提拔的得票情况和考察情况,应向干部所在高校党委反馈,同时向中层以上干部通报。

第三十八条 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要合同高校党委,认真分析领导班子的运行状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九条 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提出申诉。市委组织部或市委教育工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实施本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加强组织协调,避免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坚持换届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档案,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

第十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