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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点营销方案

爆点营销方案

爆点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区燃放办地址:人民东路66号;邮编:xx

联系人:王xx

值班电话:xx

爆点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xx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爆点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二、销售时间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三、零售经营场所的要求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四、布点规划及要求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培训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爆点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00年我区就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及专用车辆和专门的办公场所,对烟花爆竹进行行业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去年九月份我区又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供销社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分管领导担任。以*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小组成员从以上各单位抽调充实,定期的组织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等行为,对走私、贩私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给予了强有力的打击。

二、开展专项整治

为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每年在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节日期间至少开展三次以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去年我们在国庆节前夕就开展了一次为期2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整顿规范、打击非法”的工作方针,整治小组兵分两路,每天深入到各社区、乡镇,甚至偏远村庄,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督查,规范经营行为,宣传政策法规。一旦发现经营户有违规行为,当即责令整改纠正。对于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无证非法经营户则给予严厉处罚。在整个整治期间,小组成员们冒着炎热的高温天气,在全区范围内或明查暗访或蹲坑守点,有时连饭也顾不上吃,查处违法经营户遇上泼濑者,还要经受漫骂、侮辱,甚至威胁和围攻。在距长塘镇十几里外的西坑村查处一非法无证经营户时整治小组成员就遭到不明真相的村民围攻、辱骂,但大家毫不退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依法查处。在中心城区查处一非法无证经营户时,户主故意将一条狼犬拴在藏匿走私爆竹的房间门口,妄图以此来阻碍执法并拖延时间,在整治小组成员严词厉色和晓之以理的说服下,事主言穷理屈,不得不老老实实接受处罚。其实类似的事情,在以往例次的整治检查工作中已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有向检查人员脸上吐唾沫的,有持刀威胁的,也有采取塞钱行贿的等等,无所不有,但这些刁难、威胁和诱惑都丝毫动摇不了检查人员的查处决心。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重大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和有效监控。杜绝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发生。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状况的稳定与好转。

三、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有关烟花爆竹市场检查情况等宣传形式,全区共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一千多份,并张贴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四家单位联合发放的通告二百多份,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鼓励市民积极抵制非法产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每次重大专项整治行动都邀请电视台、报社记者随同采访报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联合执法检查

*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区烟花爆竹行业管理部门,非常重视烟花爆竹市场的长效管理、整治机制建设,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检查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和公安、安监部门经常联系,不定期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及时责令其整改经营,对私储、私运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今年9月2日晚上,我们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区吉福路一民房内查获了一个非法烟花爆竹存储窝点,当场收缴伪劣烟花爆竹1600余万响,并暂扣非法运输工具:汽车1辆,摩托车2辆,对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给予了刑事拘留的处罚,

经过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连夜突审,第二天由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我们又在青原区贸易广场附近查获了一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收缴伪劣烟花爆竹1600余万响,涉案犯罪嫌疑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过程中。9月29日晚,我们和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在例行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牌照为赣d90356的小货车形迹可疑就秘密跟踪,当其行驶一偏僻处与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非法交易时被我们抓了个现行,当场查获伪劣烟花、爆竹两百余万响,根据涉案司机的交待,第二天凌晨我们又在青原区华能电厂附近端掉一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仓库,收缴刮炮240余箱、爆竹100余万响,涉案货主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司机取保候审的处罚,两个涉案烟花爆竹零售店由我们管理办公室给予了严厉的行政罚款处罚。

几年来我们共查处了上百起违法运输、储存、经营案件,收缴走私的伪劣烟花爆竹9千余万响,行政罚款金额达五、六十万元。因铤而走险,严重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1人,刑事拘留近20余人,对违法经营分子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这些成绩的面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非法利益的驱使,地下走私烟花爆竹活动仍然非常猖獗,只不过较之前更为隐蔽,市场检查及整治工作应经常抓、时时抓,多年以来的经验和事实证明,这项工作抓的紧烟爆批发中心的业务量就成正比上升,而稍有松懈,业务量就明显下降。

五、加强日常监管

爆点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微博是消费者洞察最优平台

一切营销都要始于消费者洞察。当前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行业的竞争都非常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只有既满足消费者对功能的需求,同时又满足消费者情感诉求的产品,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另外,对于消费者需求的洞察,会影响到企业产品的研发、设计,乃至整个营销链条。

就连国航这样的大型传统企业也都开始利用微博进行消费者洞察,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阶段性效果。简单地说,营销第一步就是要找到人、找对人,然后根据这些人群的特点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而微博就是一个企业“找对人”的最佳场所。刚刚结束的“微航班”正是国航利用新浪微博找到合适的人,再进行合适的营销的经典案例。

“微航班”是由国航与新浪合作,面向微博网友开通的以“我的航班我做主”为主题的专属航班,是国航微博营销的试水之作。国航市场部品牌经营高级经理范何云表示,“微航班”创造了中国民航史上的“三个第一”:“第一次”由网友微博投票决定让一架飞机起飞;“第一次”由网友投票选择乘务组和早餐;“第一个”微博定制化航班产品。这三个“第一”都是利用新浪微博洞察消费者的结果。“微航班”向消费者展示了国航灵活、亲和的一面。

新浪全国销售总经理李想说,在微博这个平台上,用户是真实存在的,同时,微博可以对海量用户信息进行精确分析,以便于更好地了解他们及他们的兴趣爱好。这些信息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洞察消费者最棒的来源。除了国航,现在有很多品牌广告主已经开始尝试使用新浪微博和微博企业版,使用新浪微博分析管理工具去进行消费者分析,从流量分析一直到消费者讨论内容分析,更近距离地去了解消费者的喜好,从而完成消费者洞察。新浪微博还让企业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行为属性、不同人口属性、不同SNS关系属性,对消费者进行更加精准的针对性营销,使营销效率得到提升。

微博是引爆营销的最佳平台

在进行科学的消费者洞察之后,如何引爆营销创意,让营销更具广度、深度和效率呢?李想认为,新浪微博和新浪门户可为引爆营销提供一个整合的双平台。双平台有着不同的营销目标和侧重。媒体属性更强、用户更多、广告形式更具冲击力的门户平台将更多承载着品牌背书和覆盖到达功能,而微博将更多帮助企业实现与用户互动和分享,创造营销长尾。企业可以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产生协同效应,让营销价值最大化。

“中粮@美好生活”这个活动就是整合利用新浪双平台引爆营销的精彩案例。中粮集团品牌管理部总监何丹介绍,他们首先在新浪微博上设置话题引导,然后将内容整合到新浪门户,在不同频道多点推广、扩大覆盖面,并引导用户回到微博进行互动,持续数月,最终让传播效率达到了最大化。长期研究网络营销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讲师张佰明博士评价道,这个案例通过新浪微博引爆,然后整合新浪双平台、整合其他媒体进行持续传播,十分经典。

再延伸一步,李想说,整合传统媒体也是一种引爆方式,传统媒体在短时间内可以达到极大的覆盖量,而通过将微博与传统媒体整合,可以加深与消费者的互动。比如,必胜客在新品广告中植入微博内容,鼓励消费者线下通过新浪微博完成后续互动,深入了解必胜客的产品,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新浪微博不仅可以整合传统媒体,同时还可以整合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李想说,实践证明,微博可以把多种传统营销工具,例如新闻会、事件营销、线下活动、公关传播等都整合到一起,组成一个全新的营销解决方案,而且这种整合往往能够产生更加创新的结果,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诺基亚N8新品会。这次会摒弃了传统的线下新品会,而是把所有线下会要做的媒体沟通、采访、预购等环节全部放在互联网上,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完成。

“一汽马自达减钱捡iPad捡睿翼”活动,是另一个利用新浪微博引爆的营销案例。这个案例之所以能成功,跟一汽马自达内部对微博营销的重视密不可分。其副总经理于洪江很早就认识到微博的威力,不仅给员工讲授如何做好微博营销,还要求全员微博,并举行员工微博大赛。长期持续的积累为其带来了火热的人气和大批活跃的忠实粉丝。因此,其专为上海车展设计的减钱捡iPad捡睿翼活动一上线就引爆了微博,引发一汽马自达粉丝的疯狂转发,进而辐射到大批微博用户,成就了一个微博营销经典。

微博有利于企业持续营销

引爆营销之后,并不意味着营销已经完成,只有持续营销,才能收获营销长尾。李想强调,在声音嘈杂的营销环境中,总是想着制造爆点、始终成为热点本身是不现实的,在投入资源、整合资源制造爆点后,接下来的持续营销,需要改变企业“以我为主”的心态,搭载已有热点或利用用户热点,进行持续营销。

李想现场举了North Face借助王功权私奔的热点事件,在短短2个小时后就在微博平台上借力打力推广其“一路向北”活动的案例,营销人非常巧妙地把微博上的热点话题和自己营销活动之间做了有效关联,引起了消费者的高度关注。

在利用热点事件的时候,还要考虑到对它的实时引导,李想列举了杜蕾斯的一个有趣案例:北京暴雨当天下午,微博上出现一组被疯转的照片,主要内容是某人把一款杜蕾斯产品得意地套在鞋子上当雨鞋。尽管这个营销活动还被凡客巧妙地抄了“后路”(凡客抢称套中鞋是自己的一款产品),但都是利用热点事件进行微博实时营销的绝妙创意。

李想认为,微博非常有利于企业持续营销。微博传播的基本特征有三个,即直接沟通、社交关系和裂变传播。微博的这些特点使得传统的营销模型产生了改变。传统的营销过程是从告知到提升兴趣度,再到引发购买欲望,最后到刺激产生购买——这是一个不断“收缩”的过程。而微博通过粉丝积淀这个节点,实现了传统营销过程的逆转。经过粉丝的讨论、跟进、以及和好友分享之后,企业的品牌传播受众得到不断“放大”,从而“赚到媒体、赚到用户”。

有研究者分析了李想的微博营销模型后称,其实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从传统的营销信息被动接受者变成了主动传播者,自觉成为企业的编外“营销人员”,这也是社会化营销的一个特征。

微博有利于企业实施品牌关怀

企业在消费者洞察、引爆营销、持续营销之后应该做什么?李想的答案是“品牌关怀”。通过跟自己的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充分互动,企业可以利用微博做到完善的品牌关怀。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最近在谈到新浪微博对企业营销的作用时也认为,如果只是从物理上看,产品与产品之间是很容易同质化的,竞争的差异化将体现在产品和服务的叠加上,正因为此微博延长了企业的服务链条,使得通过微博开展品牌关怀成为企业产品、服务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光大银行就把自己的新浪微博,当作金融互动、营销、服务的新平台,并希望利用微博开放平台打造一个全新的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实现“差异化”服务。其电子银行处处长张晓红表示,他们为了强化银行服务电话95595,跟新浪一起合作了“酒窝哦酒窝”(95595的谐音)活动,取得了超常效果。现场有人评价说,酒窝案例的精彩就在于其帮助光大银行实现了品牌关怀以及超越品牌关怀之上的服务延伸。

李想总结说,做营销长远关注的还是品牌关怀,而微博实现了社会化服务,促使企业的品牌关怀从被动变为主动。营销的重点已经发生了变化,后续的品牌关怀、与目标消费者的深度沟通、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内容,将成为未来营销的重点。凡客在其官方微博中,就经常传递一些看起来跟品牌无关却是消费者必须的信息,比如一些穿衣技巧等,让消费者感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只知道数字的企业,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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