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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市总《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白水县总工会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一)白水县共有国企13个,制定并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保证了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

(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内容。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内容。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内容。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内容。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单位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通过支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坚持厂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

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院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院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院聘任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院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明确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专业教学和公共课教学的关系;教学过程管理与教学目标实现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关系。

(5)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限制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6)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院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院领导班子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聘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具体分配工作由院长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1)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院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院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购置u盘、硬盘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攻读学位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学生实习实践环节的费用支出、学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打印;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硕士点建设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例如硕士点申报,新专业申报、重大科研课题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由院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酬谢教职工年饭、联谊活动;调出职工的一定范围的欢送餐,欢送毕业生餐费;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院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将5名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学院领导班子中,进一步改善了班子的结构,加强了学院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院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同样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委机关、直属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03〕17号)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委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教城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委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全体专兼职领导组成的招投标小组和投资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管委会所有工程建设招标和投资决策,并形成了《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直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常州科教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常州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自行招标实施细则》、《公寓管理办法》、《科教城三期创业科技研发园中科院光机电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或其他部门,跟踪督察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管委会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教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重要机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金凤凰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事项通过科教城网站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委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科教城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直属单位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定的采购;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员工招聘、提拔、奖惩;对重要机构的入驻、支持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委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2009年伊始,为搞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决定分别在潍坊和滕州召开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培训班。这是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盛会,来自十七个市的普查办技术人员汇聚一堂,研究如何做好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这次培训会议,既是一次技术性的培训会议,也是一次善始善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动员会,同时也是各市普查工作经验的相互交流会,与会人员不仅通过培训掌握编写技术报告的方法,又能了解省局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因此这次培训会议非常重要,是我们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加油站。自20*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直接承担普查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普查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奋斗在一线的基层普查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为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年多来普查工作简要回顾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年9月开始,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开,20*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全面普查阶段。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年6月初,全省140个县(市、区)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数据的县级直报国家任务;20*年8月底,在反复核查基础上,完成第二次上报的初报工作;9月份后,全省各级认真组织数据汇总、审核与分析,对普查数据库进行进一步核实;20*年12月5日,山东省顺利完成第二次上报工作(终报)。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县(市、区)工作扎实认真,普查表填报质量较高。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后,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普查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基层的普查工作人员,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从前期省普查办核查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区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够比较深入细致地了解普查对象相关情况,掌握数据准确、客观。在前期工作中,*市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力度大,普查办工作人员积极努力,认真负责,表格填报较为规范完整,质量较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漏填错填率较低。*等普查表格备案说明整齐规范、翔实条理。*/*县等在前期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和质量有较大改善,指标漏填率和差错率相对较低。*等工业污染源总数较多,工作量相对较大,普查办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直报任务,表格填写质量比较高。*加强业务指导,市、县两级表格审核工作深入细致。6月9日至17日,国家普查办核查组以*为样本,对我省普查表填报质量进行了现场核查。两市、区普查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数据质量较高,得到了国家核查组好评。

二是省、市级汇总分析扎实有效,有力保证了普查数据库质量。20*年8月底第二次上报以来,全省普查工作重心转移到汇总分析上来,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各市普查办多次向本级局党组汇报,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多次会审。10月7日至15日,按照国家普查办新下发的汇总分析通知和表格要求,省普查办召集全省业务骨干80多人,对全省普查数据库分行业、分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形成数据汇总审核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完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材料,积极迎接国家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的质量,达到全面消除疑似数据,11月26日至12月4日,省普查办组织各市负责技术和数据处理的业务骨干对全省污染源普查终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于12月5日按时完成上报任务。20*年10月18日至22日,以国家普查办陈斌主任带队的国家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与汇总核查组在我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以章丘市为样本,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全省普查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一年多来,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在坐各位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再次代表省环保局党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级各部门从事普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组织好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

2009年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总结验收阶段,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工作,是今年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首项重要任务,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画龙点睛之笔。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编写工作。

一是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准确认识技术报告编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和环保规划服务的,是为国家和全省环境保护方面科学决策服务的。普查数据是这次工作的重大成果,不仅提供了全省企业的污染状况、排放总量等详情,而且是实施“十二五”排污总量控制的基础。技术报告是普查数据的集中体现,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充分反映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性、指导性。首先,技术报告是普查成果鉴定的核心报告。技术报告是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总结,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的集中表征,是普查数据逻辑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的系统分析。我们搞污染源普查,不能满足于成为数据的管理员,更重要是成为普查数据的分析员,要形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所需要的技术成果。其次,技术报告是总结阶段工作的基础。从污染源普查的整体工作看,技术报告既是对前阶段普查工作集文字、数字、图形的综合说明,又是下一步普查公报的基本素材,是普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基础。我们以前在*年搞过工业源普查,在*年搞乡镇工业源普查,但这次普查范围涵盖工业、农业、生活和集中式,普查范围之广,普查工作量之大,是前几次普查所不能比的,因此,技术报告一定要客观、充分地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作。可以说,技术报告编写工作,既是对近一年多来污染源普查质量的检验,也是各级普查成果的体现,技术报告完成与否、编写质量高低与否,事关整个普查工作成败,关系着一年多来各级普查机构和参与普查的领导、同志们的政绩与荣誉,各级各部门一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切实组织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写的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制定编写工作计划。省里已将上半年的工作要点下发各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要求,在技术报告编写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三个突出”要把普查资料开发应用与当地环保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要突出重点,突出当地特点,突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作用。省普查办已下发文件明确今年的工作安排,希望各地提前准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春节前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报告编写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编制工作计划、数据分析和成果开发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及早着手开展工作。为确保效率和精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封闭作业的方式,以排除外界干扰。市级普查机构要于2月底前完成两个报告的编写,并一式三份报省普查办。

三是要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人力保障。在总结表彰阶段,省里将开展三类评选活动,第一类是工作成果的评选,根据技术报告质量和水平、数据开发应用的创新和推广程度,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第二类是科研成果的评选。*年工业源普查,就获得了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列课题,参加省市科技成果的评选。第三类是荣誉成果的评选,就是评选全国和全省普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但更重要的还是通过表彰来调动编写技术报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县两级环保、农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写作班子,专人负责,专职从事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同步完成工作报告的编写,写作班子原则上不少于3-5人。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编写工作顺利进行。期间,省普查办要组织专项督察,对人员配备不齐、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

四是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工作。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显著特点之一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是典型的“多线、多兵种作战”。除环保部门外,还有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前期各部门同力协作顺利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下一步,我们必须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对部门职责的分工安排,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自觉做好相互配合。农业部门除具体做好种植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外,还要充分发挥在整个农业源普查方面的牵头、综合作用,切实组织好农业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要通过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极大地密切部门、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增进同志间的友情和友谊。

三、对这次培训提几点要求

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北海培训会议后,为结合实际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省普查办在济南专门召开了技术报告编写研讨会议,组织部分市普查骨干就技术报告编写大纲进行了讨论研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编写纲要,为全省培训作了比较充分准备。这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有关同志在随后的培训中会详细讲解,我就不多说了。为办好这次培训,提两点要求:

一是认真听讲,充分研讨。希望大家充分利用两天的培训时间,认真听讲,自觉维护秩序,遵守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同时希望各位多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本地的报告编写和成果开发工作。如果有好的想法和工作建议,大家要相互启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省普查办的同志要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努力,把技术报告编写工作做好。

二是切实搞好会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此次培训工作,妥善安排食宿,使参会人员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完成此次培训课程。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十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2.重伤二十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二人以下;

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第四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

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二章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第七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三章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九条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

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

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第十条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按本条一、二款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组织技术鉴定;

(二)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四)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应当将调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其他成员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逐级上报。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造成重大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构配件生产单位及其他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组的建议,令其限期改善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措施,并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中属于特别重大事故者,其报告、调查程序,执行国务院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