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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证明

病假证明

病假证明范文第1篇

案例一:浦东新区某公司女员工林某发现怀孕后,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并提供了医院的有关检查证明,病因是先兆性流产。经公司的病假申请流程,林某开始休病假,而且一休就是两个月。2011年9月底,林某的第四次病假期即将期满,公司以为林某会再次提交病假单,但此后近一个月时间里,公司再也没收到林某的病假证明,林某也未到公司上班。随后,公司通过EMS向林某送达了一份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了公司的病假请假流程以及考勤、奖惩规定,要求林某于11月4日前补办之前的请假手续,并返岗上班,或依公司制度提交以后的请假依据,否则公司将依规定给予处分。然而,该通知在被林某本人签收后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林某也未在公司的规定时间来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于是,公司再次向林某送达了一份通知书,再次明确了有关规定和要求。然而,该通知在被林某签收后,依然毫无回音。公司遂依照奖惩规定,解除了林某的劳动合同,并向林某送达了解除通知。不久,林某向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且补发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待遇。

田华珍:现在公司怀孕的女员工相对较多,而且大多是本地人,不排除她们在医院有私人关系,所以让医生开具病假建议书是比较容易的。我们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员工若申请病假,需出具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历证明、治疗相关疾病的缴费凭证等材料,提供齐全材料,公司才会批准假期。我公司现在也通过EMS方式将相关通知书送达给员工,我们认为这种送达方式因为具有回执而能够实现公司送达的目的,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有利于举证。

奚 榕:我们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处理起来的确比较棘手。女职工一般在怀孕期间都会请病假,公司遇到此种情况一般都会批准。因为员工都会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去提交材料履行请假的程序,而且现在医生一般都会建议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息,所以公司不批准休假是行不通的。

朱大全:我认为案例中的员工没有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请假,公司有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员工后期申请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因为公司有明确的请假制度在先,员工未按照要求履行义务,公司则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我们公司的请假制度要求员工在请病假的时,需提供在医院就医时的完整手续,如:挂号单据、诊断病历、治疗费用单据等,而且公司要对提供材料上记载的时间和员工请假时间进行复核。通过类似这样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规范员工的请病假行为,并打消了个别员工“泡病假”的念头。

李 伟:这个案件的最后结果是,仲裁支持了林某的主张,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讼,法院最终还是做出了支持林某的判决——这可能与大家的想法和判断有很大出入。但是,法院认为员工虽然在请病假的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不足以构成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实践中,除非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的病假材料是虚假或者伪造的,否则法院会认为员工存在需要休息的事实,理所应当享受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持。

通过这个案例,用人单位有必要认真考虑如何在病假申请制度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就像几位嘉宾所提到的,在病假申请环节是否明确、具体地要求员工提交完整的就医材料,是否将不按照相关申请手续办理请假的行为纳入严重违纪的情形,是否将EMS送达视为单位向员工进行有效送达的方式,是否规定了员工应当提前告知单位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即便病假申请制度对上述提到的问题进行了事先、明确的规定,但是当发生类似“三期女职工”违规的事件时,仲裁、法院还是会支持员工的诉求,只有员工存在伪造、虚假病假材料的才会被认定无效,所以,希望广大用人单位能够有效地识别,掌握司法机关的裁判口径。

话题二:员工“泡病假”怎么办

案例二:上海某贸易公司员工杨某,在公司工作近九年,劳动合同于2011年6月30日期满,在获知公司可能不会与其续签合同后,杨某于5月6日向公司提出了病假申请,病因是呼吸综合症,并依公司制度要求提供了闵行某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假证明,根据该病假证明,杨某要求休假两周。公司要求其提供病历卡、医药费单据等,杨某均依要求提供。公司又要求其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显示,该病并不影响正常生活,建议休假一天。复查次日,杨某又提供了另一家医院的病假证明,再次要求休假两周。该公司至医院了解情况后发现,杨某有恶意“泡病假”的嫌疑,于是与其协商处理。然而,杨某的律师漫天要价,要求公司将剩余医疗期的病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全部支付给杨某。

至此,杨某病假涉及脂肪肝、颈椎病、脚踝扭伤、焦虑抑郁症等多种病因,且其病假时间基本实现了“无缝衔接”。随后公司发现其脚踝扭伤病假单的医生并不就职于该医院的骨科,于是通知杨某前往指定医院复查,杨某拒绝前往,公司遂不认可其病假,并正式通知杨某终止劳动合同。杨某于2012年3月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总计98000元。后经杨某律师主动提出、仲裁员协调、公司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杨某两万余元,此案结案。

田华珍:我们公司对于合同期满的员工会提前一个月发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通知。对于案例中杨某的情况,我们会将合同延长至医疗期结束后终止。

奚 榕:我认为案例中的员工存在主观故意的嫌疑,是有意拖延合同终止时间,但公司又不能证明他的恶意行为,如果能证明的话公司就有权解除。

朱大全:我认为案例中员工虽然患病,但并不是实质性的病症,不会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所以可以推断他存在恶意。而且对于杨某如此明显的恶意,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我们公司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会采用一种比较有效的办法,即“公司突击家访”。这种“家访”有两点好处。第一,公司可以了解员工是否真正患病休息。如果员工假病,在此过程中能够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到员工欺骗公司的证据。第二,通过这种家访公司能够给员工施加压力,我们过去有个高管就是因此而主动离职的。

刘 艳:这个方法固然好,但还是很难收集对员工不利的证据。而且现在员工都处于亚健康状态,通过医院相关检查后医生通常都会建议休息、调养,很容易开出这种病历诊断,公司要证明这种病历是虚假的也是很困难的。

李 伟:用人单位在面对“恶意泡病假”员工的时候有两种方法可以尝试。第一个方法:公司实行“病假员工关爱政策”,可以联合工会成员不定时、不定期地登门“探望”生病休息的员工。第二个方法:公司到为员工开出病历证明的医院去了解员工的患病、治疗等相关情况,在此过程中获得医院的配合,查看员工患病的真实情况。

目前,医院都会设置专门接待公司查询的部门,所以公司在了解过程中会有所收获。而实践中,我们的企业客户确实通过后一种方法获得了员工病历造假的证据,最后使得“恶意泡病假”的员工与公司通过调解,解除了劳动关系。另外,我建议公司在查询过程中直接表明自己的目的与立场,让医院意识到其出具相关证明的法律责任,这点有利于公司对病历证明的管控。

话题三:员工不“认可”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案例三:潘某是上海某化工企业的实验员。2012年年初,潘某参与某实验后,脸部长出了痘痘,潘某认为属于职业麻疹,遂填写了一份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是“工伤假”,并将请假单交给了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考虑到杨某是女孩子,对自己面部的异常现象会比较在乎,就批准了其休假。潘某从2012年2月底开始,一直到4月底,都一直在休假,理由均是“工伤假”。这期间,公司多次要求潘某进行职业病鉴定,均被其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2012年5月,公司书面通知潘某:要么回来上班,要么去做职业病鉴定,要么提供二级甲等医院的病假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潘某选择了做职业病鉴定。

在公司HR陪同潘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被诊断为个人内分泌失调引起的痤疮,但潘某并不认可。之后,潘某依然休假,也不按公司要求请假。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向潘某送达通知,要求其补办2012年5月2日至6月21日的病假手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潘某收到通知后,认为自己是“工伤假”,拒绝办理病假手续。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向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旷工,严重违纪。潘某不服,向徐汇区劳动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田华珍: 我公司在各类假期分为在线上和线下两种操作,且在权限签核上也有所差别:外出公干、培训等假期由员工线上提出申请,直接上级审批后生效;病假、婚假等由员工线上提出申请,需要经过直接上级、HR验明材料后生效;此外“工伤假”需事先经HR核准,再由员工提出申请,得到直接上级审批后方能生效。

杨 华:通常来讲,工伤是要经过认定后才可以作为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案例中潘某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是不能休工伤假的。所以,我认为案例中公司的假期批准流程有问题。

病假证明范文第2篇

病假管理办法总 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因病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疾病休假期间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因病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定义

病假是指员工因病经医生诊断必须停止工作进行休息治疗而给予的一定医疗期 第三条、病假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并请假的,须到正规的医院就诊。(正规医院是指市、县级以上(含)正规医院。)

2、员工须凭医生诊断并出具的《病情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开始前申请。

3、申请病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医院《病情证明单》、病历卡为请假凭证,经部门主管、行政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4、病假请假在2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生效,超过2天的须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方

可生效;

5、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部门主管及行政部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公司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工作事宜。

第四条、管理原则

1、员工因病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予以剔除;

2、员工病假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员工每月享有两天的有薪病假(新进人员第一个月及离职人员的离职当月除外),休病假超过两天的,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对于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病假休息开始的当天托人或电话向主管报知,并做好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员工出具医疗卡、医药单、病例本、缴费单等资料,公司需要核实病假情况时,员工应配合,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请假为无效,休息时间一律以旷工处理;

5、到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单》,需有主治医生的签名及医院的盖章方可有效;《病情证明单》上须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

6、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无效请假,一律以旷工处理;

7、病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8、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开具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属实,公司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

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病假将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月薪资70%当月计薪日病假天数计发标准

所谓计发标准,就是法律规定的两年,4年,6年,8年,20xx年的规定: 连续工作时间2年

60% 2年连续工作时间4年

70% 4年连续工作时间6年

80% 6年连续工作时间8年

90% 8年连续工作时间

100%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事假管理办法总则 关于事假: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22条的规定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因此是否支付事假工资,法律没有要求必须支付,此问题由双方协商或者在合同中约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公事、私事、探亲假、婚丧假需要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定义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14天。

第三条 请假流程

1、职工在事前应写请假申请; 2、按事假审批权限各级部门进行审批;

3、职工按照审批的假期休假;

4、提出申请请假时间3天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须电话通知直接主管并在事后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休假期间如果续假,须在假期到期日前1个工作日向直接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并在及时补写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假后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职工假期期满后应及时向审批部门销假。若需续假应在假期未满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承认其假期。若未续假而超期,按旷职、旷工处理

6、旷工;按下列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3)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4)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5)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以上应按旷工处理,罚款100元/天;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第四条 事假职工工资扣除标准

月平均工作日天数与日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

1).全年工作日天数 = 全年公历天数365天 - 全年法定双休日天数104天 - 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10天 = 251天

2).月平均工作日天数 = 251 / 12 = 20.92天(也可以取整为21天,下同)

3).日工资标准 = 月工资标准 / 20.92

三、附则

病假证明范文第3篇

一、教职工因私事或身体原因请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者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务、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电话或转述请假,返校上班后必须补写请假单。

二、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开会、出差等不能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需提前告知教导处,并妥善安排好两天内课务及相关工作。

三、严格控制事假,一次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请假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即为事假。因病请假者还需出具长桥人民医院或区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假证明,以及同一医院日期相符的医药费凭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决议进行相应处罚。

四、中途有事需短时间外出者,一律填写《吴中实验小学教职工中途离校出门记录》,并由相关条线负责人签字,自觉交于传达室门卫。

五、请假两天以内者(含两天),填写《吴中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向教导处请假。

六、请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填写《吴中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单》,向校长室请假。

七、教职工请假期满返校上班后,应及时向批准部门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八、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计生假等法定假期时间按上级规定执行,各种假期间所牵涉的教职工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学校有关决议办理。

九、不执行学校请假制度,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经查实后,一律以旷工论处。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

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二周(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除附上述材料还须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医药发票,三月以上(含三个月)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住院证明、门诊或住院医药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女教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可增加15天。晚婚晚育(男25周岁又10个月,女23周岁又10个月以上)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即:父母光荣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到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延长到135天。早婚、早育者也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均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并复印交学校存档备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

产假正值寒暑假,可顺延其休假时间。夫妻双职工的,分娩时可给男方七天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见附件2)办理请假手续,并凭教育局正式批复《中小学教师请假批复》(附件3)到学校办理工作移交,正式予以准假。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请公假:教职工凡需请公假二周以内(含二周),由校

长审批,程序由学校自行规定;请公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送局人事股审批;请公假一个月以上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送分管副局长审批。

请事假:教职工凡需请事假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学校审批,程序由学校自行规定;请事假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后送局人事股审批;请事假十五天以上,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由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后送分管副局长审批;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后送分管副局长提出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

请病假:教职工凡需请病假两周(十个工作日)以内

请产假:教职工凡需请产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审批表连同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以及难产证明),送分管副局长审批。

请婚假、照顾假、探亲假、丧假:教职工凡需请婚假、照顾假、探亲假、丧假,由学校领导审批。

学校校级领导请公假、事假、病假另行下文规定。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要求及待遇

1.公假:

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按实际集中培训时间分段请假,不得随意延长公假时间,培训结束后,应立即返校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到校者,按旷工旷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有关资料学校应存档备查。

2.事假:

教职工在一个月内因故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两周者,岗位、职务津贴按70%发给;超过15天者,扣发其工资,扣发标准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乘以其本人平均日工资(月基本工资除以21.5天)计算,同时停发岗位、职务津贴;请事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不含公休日)。

3.病假:

(1)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系指职务标准工资和30%津贴,下同)。

(2)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B.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个别教职工经诊断确系患癌并精神病,病假期间发给原工资。

(5)病假时间当月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职务津贴。

(6)请病假期间,出勤补贴应予扣发。

(7)教职工半年内病假超过二个月者,应扣发半年各项奖金。一年内病假超过六个月者,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4.婚假、产假、照顾假、公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5.丧假及奔丧路程假工资照发,但途中车旅费自理。

四、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包括职务标准工资,30%津贴,省,市岗位补贴等).

学校应敦促其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6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职工请假审批襄)样式附后,各校可自行印制.

附件;1,安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假期待遇简明表

病假证明范文第4篇

还有几天就是端午节小长假了,朋友们切莫“顾小乐,失大局”。

特邀专家 翟振锋

北京铭韬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请病假

伪造假条 劳动关系遭解除

“五一”前夕,张丽想出国旅游,但因为假期太短,难以成行。张丽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伪造病假条的主意。病假条是某医院的诊断证明,上面写明颈椎病,建议全休一周。看到假条,公司批准了张丽的病假,张丽也如愿出国旅游了10天。

然而,休假结束之后,张丽却等来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来,公司人事部门找到医院进行核实,医院表示,并没有出具张丽提供的那种样式的诊断证明。最终,张丽伪造病假条东窗事发,并被公司开除……

这一切让张丽大感意外,她觉得公司太过小题大做。随后,张丽诉至仲裁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认为张丽履行了正常的请病假手续,因此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公司并不认同这一结果,随后公司诉至法院,申请让法院到医院进行调查。经调查,张丽并没有到这家医院看病,病假条是张丽伪造的。由此,法院判决张丽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案外提示

现实中,员工请病假会涉及到病假工资的问题,因此一旦是伪造病假的话,会有骗取病假工资的嫌疑。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所设置的带有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带有抚恤与人道主义的性质。

而此案中,张丽的行为明显属于利用伪造的病假条骗取公司病休假及病假工资的情形,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

请事假

满嘴瞎话 严重违纪遭辞退

李静上网时,看到网友晒出的一份“请假攻略”,只需请假3天,便可获得8天长假。李静当即心动起来,借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请个长假去旅游,于是李静对领导称家中有急事,须回老家一趟,需要向单位请事假3天。

岂料,等李静回来,接到的是一张解雇书,公司根据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编造理由获取事假,经核实,请休事假属于旷工,旷工3天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李静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并向李静书面送达。

原来,公司为表示关心,曾往其家里打过电话问候,事情因而被“穿帮”,李静因为所请3天假期而失去了自己的工作。

收到处理决定后,李静认为公司处罚过于严重,即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提起仲裁。仲裁委认为,该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有据,于是驳回了李静的申请请求。

案外提示

劳动法并未对事假做出明确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乎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进行约定。请事假必须事出有因,并需要得到企业的批准。

同时,诚实信用是《劳动法》第三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它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必须讲求信用、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对方利益。李静编造请假事由,显然违反了该原则。

此案中,由于李静请假的实际原因与向公司申请的请假原因不符,决定了公司的准假是因受到欺诈而做出,决定了公司有权撤销并可以按旷工论处。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李静的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旷工3天及以上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李静无权再主张权利,只能被炒“鱿鱼”。

休年假

未经批准 解除劳动属合法

当从“请假攻略”中得知,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3天中秋节假,9月14日和15日双休两天,只要在9月16至18日请假3天,便可获得8天长假后,王楠当即决定动用3天年休假来换取一个长假。

但令王楠郁闷的是,她的请假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当时生产任务实在紧张,王楠的公休假只能等生产任务缓和后再安排。“我休的是自己享有的法定假,批不批是你们的事,休不休由我自己决定!” 王楠随即丢下假条,扬长而去。

可当其8天后回到公司时,却被告知因其未经批准擅自长时间离岗,构成旷工,公司已根据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王楠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在仲裁委裁决驳回其申请请求后,王楠又将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同样驳回了王楠的诉讼请求。

案外提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员工享有年休假的权利,公司不得剥夺。但该条例第五条还指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具体休假时间的确定并非职工个人说了算,而必须考虑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其统筹安排。因此,休年假仍然需要审批。

在本案中,王楠虽享受年假,但在公司基于现实明确拒绝的情况下,王楠单方强调自身权利而擅自休假无疑构成旷工,公司自然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特别提醒

口头请假 须防无凭无据

去年“十一”,郑亮和未婚妻回老家结婚。当度完蜜月的郑亮一脸喜气回公司上班时,公司人事部找到郑亮表示,他没履行请假手续就私自离开公司,违反了公司规定,按旷工处理。根据公司人事规章,将对他予以开除。

郑亮表示,在他离开公司前找主管领导口头请了假。当时,领导十分爽快就答应了,郑亮离开前,公司的排班表也都排好了,上面显示是“婚假”。他万没想到,等他休完婚假回来,当初口头同意他回家结婚的主管领导反倒责怪他不办请假手续。郑亮说,他手上有劳动合同,公司不顾合同规定,合同期未满就开除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但公司一方表示,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所有的员工请假必须有书面申请,到人事部门备案。郑亮休婚假不合手续被开除,是公司人事部门根据相关制度做出的决定。

员工请假应该口头请假还是书面请假,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硬性规定,一般视各公司规章制度而定。郑亮休婚假前如果已经履行了口头请假,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就应视为履行过请假手续。郑亮能否维权成功,关键要看郑亮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请过假并得到批准。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录音证据,但口头请假确实存在寻找证据难的缺点。

据此,如果劳动者有急事或生病不能亲自请假,可请人代办,通过电话等请假,但必须保留文字、录音或其它证据,以避免企业不认账导致工作不保……

专家观点

耍聪明不是请假正途

无论是漠视公司规章制度擅自休假,还是利用一些形式上合法、但实际上不适当的行为骗取休假,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诚信缺失的行为。

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法虽在较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彼此之间的诚信和互信互谅才是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的根基。

同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卡、病假证明、医药费单据等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审查。当员工申请病假确实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轻则处分,重则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说,人在职场,一定要重视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等企业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辞退”“解聘”等内容的“红线条款”,诚实信用是劳动者的基本职业操守,违背诚信的行为不仅会导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职业素养的消极评价,还可能会被解聘或辞退。

病假证明范文第5篇

以下请假单符合各种企事业单位使用,其中,员工请假单范本一、二为一般请假凭证使用。适合要求不是非常严格,员工与企业关系良好,不易发生过失纠纷。

格式三为正规存档式请假单,可为请假当事人双方提供凭证,为正式程度较高的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一)

姓名: 工号: 职别: 人: 部门 : 班次: 组别: 请假事由 事假 病假 丧假 婚假 兵役假 产假 特休假 其他 请假期间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共 日 时 总经理 人事经理 部门经理 请假人

员工请假单(二)

部门

职务

姓名

请假类别

休假(或 假) 公假 病假 其他(请说明) 事假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总共请假 天 小时

主管部门意见

准主管签字

不准(请述明理由)

职位 日期

员 工 请 假 单(三)

请 假 单 存 根

编号姓 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人职务 单位: 编号: 年 月 日 请假人人请代办事项 签署 病假(自病填名) 请假时间 家属有病家有喜事选居修屋会友事假 自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产假配偶丧母父丧祖父母丧子女结婚本人结婚婚丧产假 合计日 时 证明特别休假公伤义务劳动教育召集公假

说明:1.请假人按原因在适当栏内划钩 即可。请假人应寻妥人,并请人签署。请假期间及准假权责按人事管理规则规定办理。假期核定本单位登记后转送总务部查考。

员工请假单

姓名: xx-xxx-xxx-xx 工号xx-xxx-xxx-xxx-xxx-xx 职别: 员工 人: xx-xxx-x门xx-xxx 班次:2 组别: 6 请假事由 :因父头xx-xxx,依乡风民俗,需子女亲临祭奠,另加之路程往返,故请事假3日。事假 病假 丧假 婚假 兵役假 产假 特休假 其他 请假期间 : 自 xx-xxx年9月3 日 5时 至 9月 5日 5时 共3 日 时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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