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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发展

我国水利工程中,其影响因素比较多,因此在质量方面就出现了复杂多样性的结果,需要进一步对水利工程加强质量监督体系,并且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措施,在发展中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促进整个工程的质量提高。

1 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1.1 水利工程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的建设,对水利工程进行具体的分析,随着水利工程的项目在不断的加大,但是该项质量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由于在200年9月取消了质量监督费用,这就造成质量监督机构的经费筹集等事项还没有形成固定的渠道,这就大大的影响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稳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积极开展,造成了工作难度大等问题的出现。

1.2 质量监督体系制度不够完整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根据1997年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但是该规定没有制定具体的修订方案,这就不能积极的落实。因此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在建设的形式、以及要求中对于具体的规范标准以及技术问题都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监督质量的程序、手段等缺乏相关的规范标准,这就造成水利建设中整体的质量以及监督体系受到了影响,在内容和方法上不够统一,严重的影响了质量监督的结果。

1.3 监督效能不到位

水利工程建设中,由于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在制度上不统一,因此在真正的工程质量上就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不能真正的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效能。不能落实具体的方针和政策,在内容、形式以及具体的流程上出现了问题,造成质量影响。

2 质量监督的体制改革

2.1 不断的完善监督体系

由于质量监督是保证整个工程质量的必要标准,它直接的关系着成本的收益,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需要不断的完善整个质量监督体系,做好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同时需要政府加大对质量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政府效能,促进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连接。 在监督体系的完善中,需要从具体的制度中进行落实:完善制度的设计以及实施。需要加强省级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使其具有承担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和能力,重视在质量监督体系中的能力问题,可以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置质量监督体系,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独立的质量监督体系,做好基础工作,妥善解决好监督机构的属性、经费等问题,保证整个质量监督问题的切实落实。

2.2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在制度方面的完善需要从三个方面具体实施:第一方面,抓紧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善水资源质量监督的基本制度,实行统一的机构管理,完善各项质量检测,在规范化的程序中,做好监督体系的完善性;第二方面,需要按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的管理;第三方面:加强水资源质量监督的技术工作,根据具体的标准,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以及质量评定等具体的工作。

2.3 建立完善的质量验收制度

水利工程中,加强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一项工作是质量验收环节。因此在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需要按照具体的标准递交质量评价以及相关的质量监督标准,把握好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对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专项验收,并提出具体的质量等级评判标准,认真落实各个方面的责任,做好专项验收体系保障,改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2.4 建立监督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

这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积极的履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监督机制,各自发挥其优势,共同促进质量监督能力和效果的加强,在监督机制中进行动态化和制度化的管理。

3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式改革

3.1 优化监督的方式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中,通常需要采用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的实施,这样进一步加强监督作用,因此这就需要对重点的水利工程以及复杂的水利工程进行进行监督方式的改变,采取派驻现场的方式或者是阶段驻点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监督,这样有助于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提高了监督机制的完善性,改善了质量监督的效果。

3.2 强化监督的检测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中,其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是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但是,由于在工程中,具体的质量判定是需要相关的技术检测设备进行的,因此这就需要在监督体系中,通过质量监督检测,来加强质量监督的可行性以及效能性。这就需要检测单位与业主之间调配好利益关系,强化监督的检测手续,进一步对施工、监理以及业主进行检测体制的完善。

3.3 提高人员的素质

在水利工程中,由于涉及的专业比较多,因此,这就需要较高的道德水平以及专业素养,在质量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中,不断的学习,为保证质量问题出充分的准备。

4 总结

通过分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并且根据现状制定了具体的方式改革,进一步为加强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进行不断的完善,这就需要在监督体系中具体落实,实行培育水利工程产品的理念,依法落实质量管理,改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在改革体系中加强管理体系的建立,制定质量管理法律保障,确保质量监督的独立、权威以及有效性,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推进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王世均,曹德明,刘璐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J].水利建设与科技管理,2012(34).

[2]杨宇博,孙建超,王宇.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发挥的因素分析及策略[J].现代水利建设,2012(05).

[3]刘建峰,赵芸蕾,范志远.试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改革与发展研究[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10(08).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黄金期。“十一五”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险政策覆盖城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实效、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维护全市改革、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出台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基本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十一五”期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达到37.62万人,其中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8549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037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充分就业社区”实现全覆盖。转移农村劳动力24240人次;吸纳外地劳动力24000人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工作不断深入,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覆盖全市。

——社会保险政策覆盖城乡。出台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办法,开展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3064人,120864人、40977人、120398人、70038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31425人,新增失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出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政府提供的70元基础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工作日趋完善,建立了376个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全市共有400876人参加合作医疗,其中农民392175人、居民8701人,参合率达98.8%。2009、2010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分别为188元、220元,达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共计16家、定点医院共计55家,职工医保所有参保人员均享受门诊统筹。

——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实效。“十一五”期间,不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龙头、以各职业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乡镇(街道)成校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形成了以技能培训和素质适应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模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总量有所增加,技能劳动者素质结构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3367人,高技能人才培训2344人,再就业培训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9807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加强。市技工学校加大招生力度,优化师资力量,加强校企合作。与杭氧、杭叉两大集团公司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签订招生协议,实行人才订单培养与定向推荐就业。“十一五”期间,共录取新生2013人,培养中级工以上毕业生1437人,学生毕业实习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十一五”时期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92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267.4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458.67万元。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十一五”期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案件1383件,清欠工资1839.3万元,退回押金242519元。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网格化体系逐步建成。进一步加大工作处理力度,积极化解各类劳资纠纷矛盾,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最低工资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广泛推行。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增设医保科、法规科(室)、信息中心。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实现298个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全覆盖。通过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二五”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处于全面推进“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向政策更完善、制度更健全、管理更高效、运行更稳健方向迈进的重要时期。近年来,劳动保障工作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日益突显,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我市经济保持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以及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期待都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充满机遇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十二五”时期的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时期,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的局面仍将存在。随着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技能人才队伍在总量与素质结构上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新增城镇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社会保障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等诸多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将面临较大的支付压力。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公平待遇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现。

3.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任重道远。“十二五”时期,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结构的调整将使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将更加繁重。此外,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对劳动关系调整提出更高要求。

4.加强公共服务基础势在必行。劳动保障工作日趋繁重,农村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待加强和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紧紧围绕就业优先、保障为基的主线,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扩大就业规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城乡劳动者体面就业,加快实现全民社保的目标,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坚持以劳动保障制度、人员、场地覆盖城乡为目标,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城乡统筹共居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

——坚持收入分配原则。坚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职工工资稳定增长。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进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实现体制机制公平和谐的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大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形成稳定财力支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安全完整,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一、就业培训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5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

充分就业社区、行政创建

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

4以内

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

0.5

职业技能培训

4

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8.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2.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4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7.5

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9.5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00

三、工资和劳动关系

最低工资标准

逐年提高

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

75

劳动争议案件办结率

95

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覆盖率

97

四、主要任务

(一)以两创工作为抓手,推动充分就业

以创建充分就业市和创业型城市为重点工作,着力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就业环境,统筹城乡就业,逐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十二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以全民社保为目标,完善社保体系

围绕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12.5万人、13.5万人、7万人、14万人、7.5万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参合率达99.5%左右。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职业培训

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发挥企业、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政策导向、技能竞赛的联动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再就业培训率和培训后再就业率均达到60%以上。中级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达到16%以上。

(四)以和谐稳定为宗旨,促进劳资共赢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提升调处能力,加强基础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不断推进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弱势群众的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平衡,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以基础建设为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实现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建成充分共享、高效运行全市统一的集中式数据中心。深化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不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促进就业和发展经济的良性互动。实行更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力度,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在政府主导性投资项目中,加强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相关数据调查制度。实行更加有利于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非正规组织就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加大再就业资金支持力度。

二是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以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创建为载体,多层次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创业机制,扩大扶持对象范围,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劳动者创业成本和风险,促进城乡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以创业促就业,扩大就业范围。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创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见习基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退伍军人等人群自主创业,推动全民创业。

三是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巩固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室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扶助困难群体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

(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扩大社保覆盖面。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围绕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加大对纳税未参保单位督保力度,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逐步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

二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不断整合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完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完善医疗保险一卡通信息系统,实现各统筹地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适时调整失业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再就业,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探索解决非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障问题,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建立地税征收、社保使用、财政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把基金监督工作贯穿到社会保险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健全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

一是全面推动劳动者技能培养。结合人才强市、科技兴市战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以通用型性强、技术含量高、社会需求大的职业工种为重点,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倍增工程。坚持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形成以各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教育机构为主体、分布合理、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和政府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使用、交流机制和评选表彰制度,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对企业技术骨干实行直接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发挥现有培训力量,依托职业院校、技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结合岗位需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同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三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体系,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充的职业技能鉴定格局,培育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在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共实训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技工学校,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

(四)加大劳动关系调处力度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法规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和质量。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劳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坚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方性原则,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咨询、调解、仲裁等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完善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职工工资稳定增长。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加强“两网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管。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积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推进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维权的长效机制。

(五)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劳动保障信息化软硬件、经费、人员等建设的投入,建立强有力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整合的实施力度,完善数据采集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构建集业务管理、基金监督、决策服务、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劳动保障信息平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劳动保障办事窗口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完善咨询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在强化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首先监理单位要开展质量服务会议,强调质量管理对于建筑施工的影响,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强化员工质量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服务意识。在施工的每道工序中,都要强化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在实际的工作中,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通过利用媒体、标语等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同时,由于监理责任不明确,也出现了诸多质量问题。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从根本上强化质量意识,积极遵守监理程序,加大监理的执行力度。

二、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对于建设工程监理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具有严谨性,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规定与要求,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因此在这种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不断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培训工作,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要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整体水平。监理工程师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监理单位不断强化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员工的法律认识和业务技能水平,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使监理人员树立了正确的责任意识,从整体上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实效性,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

三、完善监理市场法规

由于市场竞争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监理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入监理市场,从而不利于整个监理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制还不够健全,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的思想观念没有得到彻底解放,从而出现了市场不规范的现象,导致建设监理单位内部机制运行与外部市场存在矛盾。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不断完善监理管理各级部门的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建立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而使监理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通过强化法律体系的建立,也避免了相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从而保证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国家要进一步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从而对各类市场行为进行有效规范。通过建立一套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场体系。这有利于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实现标准化管理,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构建标准化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模式主要是针对监理的内容和形式做出全新的管理以及控制,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的每一个阶段都具有规范性。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变革,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管理模式上存在诸多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讲,只是实现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协调以及控制,并没有实现全面的标准化管理。因此就要求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业主以及监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自的利益,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一套完善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同时,要加强监理过程的动态控制,不断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构建标准化管理模式,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建设工程监理要实现组织管理上的体系化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及质量保证体系,从而实现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组织管理上的体系化,从而使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正常运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发展。

(2)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流程化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制定内部的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从而实现监理程序的流程化。

(3)监理工作的协同化监理工作要根据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适时地调整,这就要求员工之间要积极配合,实现监理工作的协同化。

(4)实现监理工作内部控制上的信息化要严格按计划进行工作,同时实时进行反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控制上的信息化。

五、结语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2-0000-01

经济的迅猛发展客观上要求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理念和发展经济的指导之下,实现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和谐统一和可持续发展是必然选择。推进我国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所以我们要认识到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并且要积极的探究法律制度规律,不断完善环境经济制度,适应我国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进行国家建设,实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目标。

一、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一)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的当下,环境法律制度用规范和强制的手段体现出法律对生态环境的价值、人类利益获得的承认,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是依靠经济杠杆来调节,法律制度的规范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尤其需要贯穿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环境经济制度进行经济建设的保障。可持续发展经济改变了原有的经济发展观念和生产方式,在新的生产方式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之前,需要有强有力的方法对这一经济进行保护。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概念刚刚提出,在初步发展的情况下,用环境经济制度的建设和健全,引导新型经济发展走向完善。环境经济制度可以有效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方式,使之更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需要建设,从而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和谐统一。

(二)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制度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经济是一种科学性和系统性很强的经济建设模式,因此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的推进不能只是依靠几部或者不甚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这样难以达到良好的建设效果。就我国目前的环境经济制度的发展而言,我国的环境经济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样的情况下,建立我国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制度体系是保障经济发展的是必经之路,这样我国的经济建设才会走上有法可依,有据可靠的良性发展轨道。因此满足可持续发展经济的目标和要求,就需要有专业性和针对性的进行体制制度的建设,规范和完善法律系统设计,解决不同法律条款的矛盾和冲突。同时环境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经济法律和环境法律之间了架起了桥梁,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深层联系的加深,进而支撑起我国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改变了立法现状,实现了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降低了投入,不断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持。

(三)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全面推进和全球环境保护理念的深入贯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限制进口的条件和发展空间逐渐减小,各国都转而在绿色贸易壁垒上做着努力,这一全新的贸易壁垒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严格。国际法律也对这一贸易标准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因此,要推进我国产品的出口,使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束缚,就需要各国进行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建设,将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有效结合,不断完善环境经济制度。这样的做法可以不断强化和提高我国的绿色产品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同时在法律保障之下,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水平将会有质的飞跃,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约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实力将不会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二、完善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环境经济制度的税收问题。不断健全环境经济制度,更好地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服务,在税收上要加征环境污染税费。通过立法加强,实现环境税的分期和分批实施。除了对现有的环境税费进行征收外,还要对严重危害社会环境的产品进行强制税费征收。除此之外,我国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还应该积极借鉴外国的法律制度经验,完善环境税费的征收依据。要改变原有的按照污染浓度确定税费的方法,实行按照污染排放量征收税费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和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也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其次,要加强运用间接课税。环境税收由于本身的特点,它在征收时要将不同的生产部门和课税对象区别征收。税率的确定也要根据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收回的税款要真正应用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上。

(二)加强财政刺激。推进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建设需要中央加强对地方经济和环保机关的宏观调控,并且建立合理完善的环保基金和与之相关的环保基金管理制度,用强有力的法律对环保基金的来源、使用等进行制度的确立和保证。与此同时,要注重发挥环保基金应有的作用,应用在环境标准制定和排放污染权力买卖,真正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稳定,也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社会在发展,社会环境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要不断的将制度进行创新和完善,真正发挥财政的刺激作用,可以不断提高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水平。

(三)扶植新型活动主体。完善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应该大力扶植环境经济制度的活动主体,实施这一对策,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贯彻和实行。一是,建立控制污染的中介机构,让这一机构代替政府的组织者和中介者的地位,履行环境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职能。二是,建立非盈利性的环境保护权益机构,并且让其拥有一定的管理权力,减少因为环境管理的政府和市场失灵造成的社会成员环境权益的损害,提高环保权利的保护率。三是,政府要鼓励和发展污染治理企业,将集约化的污染治理进行合理的分工,降低环境治理的成本,提高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效益。

三、结束语

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已经在实际贯彻中取到了良好的成效。我国的环境经济法律的立法要求不断完善环境经济制度,促进我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造福社会全体成员,造福人类社会。

参考文献:

[1]黄雀莺.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律制度的价值探索[J].嘉应学校学报,2011(01):l11-113.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一)内部控制制度环境不健全

当前,我国部分企业还存在着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特别是中小企业,竞争压力大,实现经济效益任务重,部分企业并不重视内部控制建设。部分中小企业本来就是逐步成长发展而来,因此在管理中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部分企业管理者将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认为内部控制就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可以替代内部控制的职能。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素质不高,特别是财会知识和内部控制相关知识不够,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和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更无所谈起。

(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还存在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知识不全面等现象,特别是管理人员内部控制意识不强,部分管理人员内部控制缺乏财会相关知识,内部控制知识不足,没有相关的内部控制实践经验还普遍存在。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虽然具备相关的内部控制专业知识,但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作和管理过程中,即使发现内部控制漏洞也不会主动改进,更有甚者利用相关漏洞进行牟利,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完善

部分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还不完善,企业除基本的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财务核算办法等制度已建立完善外,还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科学的业务流程。部分中小企业仅在企业成立之初制订了相关的零散制度,或者仅有业务操作流程,没有书面的管理制度。部分企业虽然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内部控制分布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中,没有建成体系。部分企业虽然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内部控制制度与企业实际业务和管理实际不适应,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难以实施,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内部控制执行效果难以保证。

(四)评价监督机制缺失

中小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机制对于保证内部控制效果尤为重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受成本、效益制约,在评价监督机制方面还不完善。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对内部控制进行持续的监督,没有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效果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考核,监督评价不力。部分中小企业在设置监督评价机构时,受成本限制,未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等专门机构,部分企业机构人员设置不科学合理,监督评价工作独立性不强。

二、加强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环境

中小企业管理不完善的现状,使得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环境迫在眉睫。企业管理者应主动完善自身财会相关知识和内部控制相关理念,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企业内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会计部门人员的专业素质。应通过企业文化建设等方式,促进企业全体人员树立内部控制理念,使其认识到内部控制与每位员工息息相关,只有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均遵循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设置组织机构和层级方面,中小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控制要求,根据不同的管理范围划分各个管理层次,设立组织机构,树立良好的层级决策机制。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应强化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综合素质。应帮助管理人员树立内部控制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专业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的培训,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应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内部控制知识水平。应帮助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不断总结和学习内部控制实践经验,强化分析判断能力,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在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方面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增加其工主动性,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内部控制漏洞,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结合工作和管理实际,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应不断健全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容,应建立与企业业务和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应建立各项岗位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中小企业由于人手较少,因此在岗位设置方面可以适当设置兼职。但是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确保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制约。应完善企业各项业务流程,对于各项业务关键点应加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容易发生风险或者一旦出现问题影响较大的内部控制关键点,应重点关注。应制订申请审批权限制度,明确规定与财务会计相关的授权范围限定,明确审批流程和责任,确保企业各层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应强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预测和防范风险的机制体系,防范各类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对中小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建立评价监督机制

应加强中小企业对于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强化中小企业内部评价监督机制,特别是强化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的工作独立性,以确保中小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事前和事中监督作用,使得内部审计工作成为企业日常性的工作,并贯穿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始终。应强化各个部门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和处理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随着企业发展不断更新完善,确保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