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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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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调节机制

碳市场调节机制范文第1篇

从碳交易市场能否有效发挥资金配置功能的视角分析,目前我国区域碳交易市场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CDM项目定价权缺失,国际融资潜力发挥不足。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设计的合作机制,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额可为发达国家抵消它承诺的减排额,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得到技术和资金的支持。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集中在CDM项目,且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CDM供应国。截至2011年11月23日,联合国注册的CDM项目共计3597个,我国已有1666个项目获得注册,占全球总数的46.32%。但由于我国没有CDM定价权,已成交的CDM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国际通行价格;且我国企业参与CDM的模式单一,受制于CER长期锁定价格,丧失了在未来国际碳市场碳价格高涨时获得高收益的机会。2009年我国碳市场贡献了全球50%以上的CDM项目减排量,但交易金额只有13亿美元,占全球碳市场交易金额不到1%。另外,受我国地区发展水平和能源消费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CDM项目的区域性较强。从CDM项目的区域分布情况来看,我国CDM项目主要分布在西南和西北地区。碳交易市场交易量的提升及碳信用期权市场的完善,会带动我国碳交易定价权的提高③。因此,区域碳交易试点市场充分调动全国其他地区CDM项目资源,对提高我国碳交易定价权,进而增强我国CDM的国际融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碳金融创新不足,国内融资渠道受限。碳金融是发展中国家项目融资中关键的杠杆资金。

一个经济体中,要想发挥金融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首先需要改进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理念,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而作为碳金融重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在动员储蓄、资本分配、监管公司投资决策方面更有优势,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融资成本①。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几家商业银行涉足碳金融业务,如兴业银行第一个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工商银行第一个采取节能环保“一票否决制”,浦发银行推出国内银行业首个《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光大银行推出“光合动力”低碳金融服务套餐等。其中,兴业银行是唯一成立总行级可持续金融专营机构的银行,截至2012年1月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融资余额716.49亿元。另外,作为一种集合性投资工具,低碳基金是重要的碳融资工具,其通过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来购买碳指标,或将集合的资金直接用于GHG、CDM或JI项目的投资,通过基金管理人在世界范围内对各种不同低碳项目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碳指标或现金收入来回馈低碳基金的投资人②,能有效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增加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我国为了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于2007年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但都主要用于资助碳汇项目,在规模和适用方向上有一定的局限性。综合看来,目前我国国内碳金融创新发展不足,国内大量的信贷资金及私人资金参与碳金融渠道不畅,且无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域碳交易市场发展提供具有地方特点的资金支持。3.市场主体减排成本差异小,市场资金效率优化程度低。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数量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碳交易市场优化市场资金配置效率的作用。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例,北京市辖区内2009-2011年年均直接或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万吨(含)以上的固定设施排放企业(单位),其交易主体大都限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而碳减排成本的差异是碳交易市场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③。不同主体间的碳减排成本差异形成碳排放权交易的动力,并伴随着资金在市场不同主体之间的再配置。碳排放权交易可最终提高市场整体的减排效率,即碳资金回报率。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碳减排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由于受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间的碳减排成本存在明显差异。相关研究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碳排放强度低,碳减排成本较高;西部地区碳排放强度高,碳减排成本相对较低。但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泰尔指数变化趋势分析,我国西部地区内部碳减排成本差异呈不断扩大趋势,中部地区内部差异先扩大后逐渐缩小,东部地区内部碳减排成本差异在不断缩小④。目前我国的碳交易试点基本上是基于省市级范围进行的,小范围内碳减排成本差异较低,削弱了碳交易市场对排放权价值转移的配置作用。因此,区域碳交易试点作为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础,亟须解决区域市场间协作机制问题,从而有效发挥从单纯各省市范围内的点源治理向区域综合治理转变过程中的市场调节功能。目前一些区域碳交易试点正在积极构建总量控制排放权机制,应发挥已有的优势,同时积极研发CERs相关衍生品,建立CDM一级、二级交易平台,完善交易所功能,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首先,CDM交易平台的建立有利于发挥我国CDM项目的优势,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价格话语权,在吸纳国际融资方面获得更多优势;其次,借鉴国际CDM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相互促进的经验,通过允许自愿减排量进入强制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我国总量限制以外的企业通过市场获得利润,激励非强制减排企业主动减排。另外,总量控制排放权机制下产生的碳配额是针对某些地区或行业进行的排放额总量限制,而碳补偿是强制减排地区或行业以外的企业所进行的自愿减排;自愿减排市场的存在,有效地增加了碳配额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降低配额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并保持交易价格的平滑性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是碳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对企业低碳改革的资金支持是作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交易的保障。

为了在各区域碳交易市场发展过程中发挥碳基金的融资作用,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自然资源、产业结构、财力水平,由政府和地方企业合作来设立符合地方特色的低碳基金。充分吸收当地政府资金支持,并且发挥民间资本等私人资本对低碳经济的支持作用。我国应在建立多个大型排放交易所的同时,建立排放权交易所之间的交易信息沟通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例如建立健全统一的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和中央交易登记系统,及时各类相关数据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系统不稳定性,从而有效地发挥碳交易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优化功能,以及从单纯点源治理向区域综合治理转变过程中的市场调节功能;同时试点区域应加强与周边经济区域的融合,扩大碳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例如,建立区域间研讨、信息交流会议机制,可首先在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等主体功能区内成立低碳发展会议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全国性碳减排合作机制。资金是区域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碳交易市场作为重要的资金优化配置工具,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虽然目前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面临一些问题,但由于我国区域碳交易的发展刚刚起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机制的完善,我国区域碳交易市场的碳融资平台功能、低碳资金优化配置功能等将得到更好的发挥。

作者:李虹 付飞飞

碳市场调节机制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 F 323. 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a)-0000-00

1、低碳经济及环保资源内涵

低碳经济是新时期为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全球性合作可形成市场调节与政策引导双向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保技术的科学创新应用,提升传统资源应用效率,并推动各类风能、太阳能、氢能、生物质等环保能源的科学、广泛应用,逐步降低GDP单位碳排放量,创建低碳环保新型生活方式与环境。低碳经济发展包含显著优势特征,首先体现在全球性,其产生于全球气候变暖主体背景下,因此全球中任何国家均不能进行低碳经济的独立建设发展。同时低碳经济还具有主动性,其发展需要国家政府政策的科学引导,通过主动干预营造安全保障,而不能仅依靠市场调节发展手段。另外,低碳经济还呈现出了技术性特征,其实质通过各类减排节能高新环保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科学目标。环保资源主要以新材料、新技术为基础,令传统可再生能源实现现代化的利用开发,进而实现环保、节能、低碳与持续利用的优质效果。

2、低碳视角下利用环保资源必要性及发展现状

2、1环保资源利用必要性

低碳经济是环保资源利用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其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人类社会的重大进步,由我国提出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到明确增长GDP碳排放指标,目前我们已逐步进入低碳经济时期,令能源结构实现了优化调整,环保资源的应用比例持续上升,并为再生能源经济产业的科学发展带来了广泛的发展机遇与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地大物博的基本国情决定,各类资源能源相对较为贫乏,需要依据外调手段补给,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较多区域面临着巨大资源缺口,并受到环境因素等各方压力的影响,为给持续经济增长提供可靠、优质且大量的资源支柱,就必须继续寻找清洁、环保资源,方可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2、2环保资源发展利用现状

新型环保资源与可再生能源具有广泛的应用范畴,并伴随各类能源的研究发现呈现继续扩大趋势。例如在利用生物质能源层面,最初只是利用直接燃烧薪材、秸秆等农作物进行直接燃烧进而获取煤炭传统能源,而当前随着各类新技术的发展,农作物的剩余燃烧能力持续提升,并可转化其为化工优质原料。环保、可再生资源、能源产业的最初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却较为迅猛,其核心主要通过制度、技术的创新及转变发展观,最大化降低温室气体的大范围排放,抑制全球温室效应,并促进社会经济的清洁与持续发展。另外在开发可再生、环保资源层面也体现了自主研究能力持续提升的发展趋势,在一些领域则体现了先进发展水平,例如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源在制造业、建筑业中实现了广泛应用,并涌现了大量节能产品,打造出一批规模化、高技术含量的高新技术企业。

3、低碳视角下资源利用环保策略

3、1 加块推进环保资源技术设备的商业化与本地化发展,完善构建环保政策体系

环保资源技术设备的本地化发展将成为全面推进地方经济建设的新生力量,同时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创设更多利润价值,地方生产的环保资源产品可推向海外市场,降低能源生产成本,并提升综合生产水平及效益,因此我们应大力推进环保资源设备技术的商业化、本地化发展。同时为促进低碳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应完善构建环保资源、再生能源科学政策体系,发展初期由于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政府推广目标与价格承受力间包含较大差异,因而往往政府会借助政策建设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实践经验证明,政府的有效激励与全面支持是加快推进环保资源、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核心关键,因此应围绕低碳经济目标构建完善配套机制与政策,例如创设定价机制、目标机制、补偿及选择机制,进而构建切实可行的环保资源、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体系。

3、2专业化创建管理机构、强化宏观调控,明确管理职责

为提升环保资源利用效益,在低碳经济视域下应专业化创建管理机构,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明确各机构管理职责。同时环保资源建设中应尽量简化实践方式,便于环保产业投资人与开发商顺利进入市场,开展投资建设并推进环保资源研发、推广、应用的快速、稳定与高效。另外我们可通过政府机构的积极干预创建以环保资源、可再生能源为导向的产业发展地位,对可再生低碳能源、新型环保资源产业发展出台一系列可吸引广泛投资、税收与产出补贴的科学政策,将民间闲置资本广泛引向环保再生能源建设发展产业中,进而有效解决建立主导产业需要的投资与积累资本问题。另外还应采取一系列补贴消费与宣传活动对消费者展开科学有效的观念引导,逐步培育良好的需求环保再生资源市场。宣传阶段中可借助广播、电视、报纸媒介,资源信息广泛的网络系统平台、各色宣传资料、深入社区、单位现场培训等多样化形式打造有效舆论引导,并结合补贴消费令消费者在选择环保再生资源时承受较传统高污染、不可再生化石能源低出许多的代价与成本,进而体现高能效、低能耗的应用优质效果。再者我们应立足地方区域发展特征、现实状况广泛积极的借鉴吸收国外先进产业发展建设经验,深化环保再生资源产业国际合作交流,以共赢互利为原则,积极调动全球环保资源,弥补我国在产业化建设与环保可再生资源层面存在的差距问题。

4、结语

总之,基于低碳视角,针对低碳经济发展与环保资源开发建设重要内涵,开发利用环保可再生资源的科学必要性,我们只有明晰我国发展利用环保资源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发展建设思路、策略,才能全面激发环保可再生资源的优势效能,令其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发展,并创设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牛丽贤,张寿庭.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

2010(9).

碳市场调节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碳排放配额;时变跳跃;跳跃强度;ARJI模型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5)11-0012-07

与其它资本市场类似,由于离散随机事件的发生,碳金融资产的价格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跳跃,因而准确研究这一特征,有利于碳排放市场的风险管理和产品定价,且能够为我国在设计碳排放交易机制方面提供一定的经验参考。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的冲击,欧盟碳排放配额的价格更容易出现波动。Bataller and Tornero [1]基于被截的均值模型,研究了在受管制规定及时事要闻等信息发出后碳交易市场价格的波动特征,发现在时事要闻公布当日及前几天内,碳市场的价格受到明显的影响,然而碳产品收益率的波动性却并没有影响。该项研究中,被截的均值模型无需考虑数据的跳跃。事实上,碳排放价格序列可能存在跳跃。据现有文献,多数学者运用跳跃-扩散过程研究碳排放市场的跳跃。Daskalakis等[2]引入跳跃-扩散过程分析随机游走的碳排放现货价格序列,发现该序列呈现出非连续突变的特征且不稳定,同时其收益率呈现显著的尖峰厚尾现象,表明收益率序列不服从正态分布。更多相关研究,如Borovkov等 [3]。最近,Chevallier and Sévi [4]基于Todorov and Tauchen [5-6]的activity signature function framework研究碳期货价格的高频数据,以证明二氧化碳期货价格的随机过程存在许多大跳跃和小跳跃。Sanin等[7]基于时变跳跃概率研究欧盟碳排放配额第II机制上的短期价格行为。与上述研究不同,Gronwald and Ketterer[8]基于Chan and Maheu [9]的自回归跳跃强度模型(ARJI模型),研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跳跃特征。从现有文献看,国外学者大多引入跳跃-扩散过程及其拓展形式来研究碳排放市场的跳跃特征,仅Gronwald and Ketterer [8]采用ARJIGARCH模型来展开研究。据国内现有文献,基于ARJIGARCH模型的碳排放市场价格时变跳跃特征的研究鲜见。鉴于此,文章选取2010年1月4日到2014年12月31日欧盟碳排放配额(EUA)现货价格的日数据,基于ARJI模型对碳资产价格进行以下三方面研究:第一,构建常数跳跃强度模型,分别研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第二阶段(2010-2012年)、第三阶段(2013-2014年)以及整个样本期的EUA收益率数据的跳跃行为特征。第二,采用时变跳跃强度模型来研究欧盟碳排放市场发生随机跳跃的时变动态性。假设跳跃幅度的条件均值与方差都服从条件正态分布,并设定条件均值与条件方差与前期资产收益率存在函数关系,分别构建ARJI- Rt GARCH模型和ARJI Rt-12 GARCH模型来研究跳跃幅度及其方差是否对市场波动率存在敏感性。第三,构建ARJIht GARCH模型,分析跳跃幅度的方差对GARCH波动率的敏感性。这一研究,不仅拓展了ARJI模型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的应用,而且有利于分析欧盟碳排放市场上资产价格的跳跃特征及其驱动因素,更为设计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1 基本模型与方法

1.1 ARJI GARCH模型

在资本市场上,金融资产价格时间序列大多都存在尖峰厚尾的现象,而引起这种现象的因素主要来源于市场上离散随机事件的发生,这些离散随机事件也造成了资产收益率的跳跃。考虑到GARCH模型能够刻画资产收益率的异方差特征,并假设这种跳跃服从于Poisson过程,Chan and Maheu [9]提出自回归条件跳跃强度模型,即ARJI模型。该模型的形式可以表述为:

2 数据与实证研究

2.1 数据说明

与其它碳排放交易市场相比较而言,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历史最长,交易制度也相对较完善,市场交易 产品更具有显著的金融属性。在资本市场上,资产价格很容易受到市场上离散随机事件的冲击,并发生跳跃现象。为了研究碳排放市场资产价格的跳跃行为,文章选取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下一级市场上的欧盟碳排放配额(EUA)现货价格的日交易数据,样本期为2010年1月4日到2014年12月31日。剔除缺失数据后,样本量为1 260个。在实际研究中,将采用经调整后的收益率序列,即Rt=100・(lnPt-lnPt-1),这也是大多数国内外学者采用的数据处理常见方法。原始数据来源于欧洲能源交易所。

如图1 所示,是价格(上)与收益率(下)的时间序列图。根据图1,2011年5月之前的样本期内,碳排放交易市场EUA价格的波动相对较稳定,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在这一时期内,尽管碳排放交易市场表现相对较为活跃,世界各国积极参与碳减排项目,然而市场价格并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跳跃。这之后,EUA价格出现几个月短暂的上升后出现持续下跌的特征,且几乎呈现直线下跌的态势,跳跃现象趋于明显。出现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进入后期阶段,碳排放交易市场在2012年所面对的政策动向并不十分明确,加上世界经济总体景气程度不高,世界各国在减排力度的意愿上均有所减弱,更为关键的是,实际执行减排项目的企业对碳排放权需求的减少。另外,由于市场长期处于低迷的状态,市场上碳排放交易额度的供给大于需求,也是造成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EUA价格很容易受到外界离散随机事件的影响而出现一定幅度的跳跃。当然,这些跳跃包括正向跳跃和负向跳跃。

自2013年1月1日起,欧盟碳排放交易开始进入第三阶段。由于存在碳排放配额的过剩和市场供需失衡的现象,使碳排放产品交易价格处于低位。在这一阶段上,欧盟对碳排放市场的政策有所调整,市场价格在2013年出现更大的跳跃,且出现明显的波动聚集现象,波动幅度也显著增加,这与2013年12月10日欧盟最终通过的“折量拍卖”(Back loading)计划有很大的关联。该计划,主要将碳排放配额的拍卖时间推后,通过减少短期的碳排放配额供给,以期提升碳价。但是,该计划经历过多次的讨论和修改阶段,给市场释放了许多不确定性的信号,这就驱使碳市场价格呈现高跳跃的特征。

2.2 实证研究与分析

2.2.1 描述性统计

由于整个样本期跨越了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的两个阶段,文章首先将全样本(2010-2014年)划分为两个子样本(2010-2012年、2013-2014年)。考虑到文章要研究跳跃幅度的方差是否对市场波动率也具有敏感性,这里也对收益率的平方做一些描述性的统计分析。如表1所示,描述了全样本和两个子样本的统计分析结果。根据偏度和峰度系数发现,在整个样本和第二个子字样本期内,欧盟碳排放体系下的EUA现货交易市场出现显著的负偏特征和尖峰现象,说明收益率序列的非正态特征比较明显,而KS检验的结果也提供了证据。根据LB检验的结果显示,各序列都存在很强的自相关效应,这说明此处采用GARCH模型过滤收益率数据并得到历史波动率序列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刻画序列的波动聚集特征。

2.2.2 常数跳跃强度模型参数估计

在资本市场上,离散随机事件时有发生。由于这些随机事件对市场产生的冲击,资产收益率经常发生不同程度的跳跃。为了研究碳排放市场资产价格的跳跃特征,文章首先构建了常数跳跃强度模型。如表2所示,描述了常数跳跃强度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一方面,此处对全样本数据进行了常数跳跃强度模型的构建,并进行参数估计;另一方面,考虑到《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欧盟碳排放交易第二阶段结束,并随后进入不同的碳减排政策和目标的第三阶段,文章分别对两个子样本进行碳排放市场的跳跃特征研究。分阶段研究,可以对比分析不同阶段上市场跳跃特征的差异。

很明显,资产价格发生跳跃的次数具有不确定性。但在实际研究中,文章的模型均假定最大的跳跃次数为20,并采用BFGS算法来估计参数。如表2所示,描述了常数跳跃强度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根据α+β的值可以看出,三个样本期的时间序列都具有很强的波动持久性。这表明,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UA的收益率受到离散随机事件的冲击而发生异常波动时,市场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保持异常波动的状态,而市场不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消除这种波动。从跳跃幅度的标准差上看,在全样本和第二个子样本上,δ在10%水平上是显著的,这说明跳跃幅度的方差对GARCH波动率在10%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敏感性,而在第一个子样本上的敏感性并不显著。

从跳跃强度上看,条件跳跃强度λ在两个子样本上存在较大的改变,即从2010-2012阶段的0.001变化为2013-2014阶段的0.206,而在整个样本上的跳跃强度为0.003。这表明,在不同阶段上,碳排放市场的跳跃存在动态的时变特征,因而下一节采用时变跳跃强度模型来进行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2.3 ARJI模型参数估计

考虑到市场发生随机跳跃的时变动态性,文章构建自回归跳跃强度模型,即ARJI模型,并采用AIC信息准则来选择最优的滞后阶数。同时,此处假设跳跃幅度的条件均值与条件方差服从条件正态分布,并设定条件均值与条件方差与前期资产收益率存在函数关系,构建ARJIRt-12 GARCH模型。此外,文章也尝试研究跳跃幅度的方差是否对市场波动率存在敏感性,而构建ARJIht GARCH模型。如表3所示,描述了各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根据四个模型中的AIC值容易发现,引入动态跳跃强度的ARJIRt GARCH模型、ARJI Rt-12 GARCH模型、ARJIht GARCH模型均优于常数跳跃强度GARCH模型的拟合效果,这表明引入跳跃并构建时变跳跃强度模型来研究碳排放市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另外,在三种时变跳跃强度模型中,ARJI- Rt GARCH模型拟合效果更佳,却无法描述跳跃强度与市场波动率、GARCH波动率之间的敏感性。根据λ0可知,条件跳跃强度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但在5%的水平上不显著。尽管如此,此处仍然认为资产价格的时变跳跃特征不能忽略,且这种跳跃与整个市场的波动率、GARCH波动率之间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敏感性。根据参数ζ表明,其敏感度分别为1.635和0.378。

在时变跳跃强度中,参数ρ值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碳排放市场的时变条件跳跃强度具有一定的持续性,说明碳资产价格受到离散随机事件的冲击而产生的跳跃在很短时间内消除是不容易的。但实际上,跳跃的持久性也只是一种可能性。就ARJI- Rt GARCH模型而言,参数ρ的值为0.316,说明碳排放市场上此一时刻的强(或弱)跳跃在下一时刻仍然呈现强(或弱)跳跃的概率是31.6%。事实上,在无条件下,即在常数跳跃强度的条件下,跳跃具有不规律性。在运用ARJIRt GARCH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中,根据λt=λ0/(1-ρ)可知,无条件跳跃强度为0.004,与常数跳跃强度GARCH模型中的结果(0.003)接近。

另外,根据跳跃强度对历史离散随机事件冲击的敏感度系数γ值,敏感度仅为0.043,说明碳排放市场上历史离散随机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程度较小,事件的冲击并不存在持久性,这与近年来欧盟碳排放市场的活跃度有很大的关

系。尽管欧盟提出了一些碳排放交易体系结构性的改进措施,如推行“折量拍卖(Backloading)”计划、提高碳减排目标与年度减排系数等,但仍然没有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市场的活跃度。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欧洲经济增长乏力,对碳排放配额的需求降低。在较长时期内,欧盟经济都处于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阴霾下,增长乏力,从而减少了对碳排放配额的需求,降低了欧盟碳排放交易的活跃度。第二,碳减排的力度不强,配额总量过剩。在欧盟碳排放机制进入第二阶段时,欧盟制定了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量化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能源消耗比例。尽管欧盟实现了所制定的相关目标,但由于减排的力度不强,积聚了大量的碳排放配额,这严重拖累了后期市场的活跃度。第三,欧盟面临着严重的“碳泄露”现象。欧盟拥有先进的碳减排技术和较高的减排效率,为了达到既定的减排目标,存在大量的产业转移现象,即欧盟将高碳排放的产业或工业活动转移到其它区域,这就产生了“碳泄露”。“碳泄露”现象的出现,减少了欧盟对碳排放的需求,造成了欧盟碳排放配额的过剩,也致使碳配额交易市场低迷。

实际上,从欧盟碳排放配额的严重过剩这一现象来看,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即调节机制不灵活。目前,欧盟市场自身难以消化掉过剩的配额。为了缓解过剩配额的压力、维持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欧盟进一步推行“折量拍卖”计划并于2021年开始实行“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将在较大程度上缓解碳排放配额的过剩问题。尤其是“市场稳定储备”机制,能够提高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市场调节机制的灵活性,提升碳排放市场应对外界冲击的自我调控能力。

3 结论与讨论

在资本市场上,离散随机事件的发生,会给不同的资本市场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造成资产价格的异常波动,甚至出现较大幅度的跳跃。很多实证研究也表明,资本市场存在跳跃。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市场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金融属性。于是,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就可能出现与其它资本市场相类似的跳跃特征。尤其是近年来,受到全球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的冲击,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更容易呈现出异常波动和跳跃的现象。欧盟碳排放市场,是世界上最为成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尽管如此,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跳跃。一些研究也表明,欧盟碳排放市场确实存在着跳跃的现象。

基于碳资产价格序列存在的跳跃特征,文章旨在进一步探讨受到离散随机事件的冲击时欧盟碳排放市场是否呈现出时变跳跃的行为。于是,文章选取2010年1月4日到2014年12月31日欧洲气候交易所欧盟碳排放配额(EUA)现货价格的日数据,采用ARJI模型对碳资产价格的时变跳跃行为特征进行研究。首先,构建常数跳跃强度模型,分别研究不同发展阶段EUA收益率数据的跳跃行为。研究结果表明:碳排放交易市场EUA收益率发生了异常波动,且这种异常波动的状态将会保持一段时间;在不同阶段上,EUA现货市场的跳跃强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市场跳跃行为呈现出动态的时变性,其中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第三阶段上的跳跃强度要明显强于第二阶段。然后,假设跳跃幅度具有条件动态性,分别运用ARJIRt GARCH模型和ARJIRt-12 GARCH模型来研究跳跃幅度及其方差是否对市场波动率存在敏感性,采用ARJIht GARCH模型来分析跳跃幅度的方差对GARCH波动率是否具有敏感性。实证研究发现:引入动态跳跃强度的ARJIRt GARCH模型、ARJI Rt-12 GARCH模型、ARJIht GARCH模型,均优于常数跳跃强度GARCH模型;碳资产价格的时变跳跃特征不能忽略,其跳跃强度的持久度为0.316,即市场上此一时刻的强(或弱)跳跃在下一时刻仍然呈现强(或弱)跳跃的概率;同时,这种跳跃与整个市场的波动率、GARCH波动率之间都存在显著的敏感性,其敏感系数分别为1.635和0.378。此外,历史离散随机事件对碳排放交易市场产生的影响程度较小,敏感度仅为0.043,且事件的冲击不存在显著的持久性。

实际上,碳排放交易市场上存在不同的状态,且这些状态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转换概率,也可能存在着动态性的特征。鉴于此,在跳跃幅度具有条件动态性的情形下,还可以引入Markov机制转换过程,研究基于状态转换结构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跳跃行为,探讨不同状态结构下跳跃行为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冲击效应,这将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方向。此外,另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方向,就是可以引入Levy状态空间模型,研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动态波动率和无穷跳跃特征,这将为碳金融资产的定价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作为《京都议定书》签约国之一,我国在2012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交易产品的供应国,并于2013年6月18日在深圳建立了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所。随后,我国碳交易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5月23日,我国碳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场。但由于发展时间不长,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更容易受到外界随机事件的冲击。因此,我国在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时,一方面应该尽量保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稳步推进市场发展,减少市场本身所产生的非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研发更多的碳金融产品,有利于抵御源自外部离散事件的冲击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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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调节机制范文第4篇

内容摘要:当前,碳能源大量消耗使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日俱增。同时,对资源过度开采也导致生态环境剧烈恶化,迫使人类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应运而生。文章在分析低碳经济深层内涵的基础上,提出应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政策框架,为加快建立我国低碳经济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低碳经济 节能减排 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概念首先由英国政府于2003年在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就其内涵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转变现有能源消费、经济发展及人类生活方式

首先,现在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能源消费方式为一次能源占绝大比重,而可再生能源及核能使用率比较低,这样的能源消费方式加速了环境恶化,同时也带来激烈的一次性能源争夺。低碳经济推行的途径就是在原有一次能源得到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清洁能源,如水能、生物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并同改善环境相结合。

其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突出经济领域中“数量”的变化,更强调经济运行中“质量”的提升。其鲜明特征在于:顾及可持续性,顾及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等。低碳经济模式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得以实现。

最后,低碳经济得以广泛推广的另一重点就是转变现有的人类生活方式。人们在享受电气化、自动化、机械化技术提供便利的同时,导致人们依赖于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动力技术系统。低碳经济不能仅仅被理解为发展新能源,也不能仅着眼于制造业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力,还应关注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

(二)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是低碳技术的开发利用

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一个重要的支撑就是低碳技术。低碳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低碳技术。应该说,如果缺失了低碳技术支持,想要实现低碳经济就无从谈起。

(三)低碳经济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低碳经济意味着高投入和高成本的经济。虽然在短期之内低碳经济的经济增长效果不明显,还有可能出现高投入、低收益现象,但从长远考虑,低碳经济除了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可以带来许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碳汇交易、碳信托基金以及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服务业的产生,这些都是在低碳经济模式良好运行情况下产生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报告,2004年中国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欧盟;2007年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预计2028年将超过北美、欧盟和日本三大经济体总和;从1890年以来,中国累计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占世界总量的5%,居世界第三位,排在美国、俄罗斯之后,2007年上升至9%,居世界第二位,仅排在美国之后。这些指标都不同程度地超过人均各类污染排放量,也已经超过世界人均水平。为此,中国从“九五”计划起就明确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是,要走出一条投入小、消耗少、能循环、可持续、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并不容易。对于有关低碳经济理念和措施,中国一直抱着密切注视和积极探索的态度。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能源法,按照发展低碳经济总体要求,修订电力法、煤炭法和节约能源法等。建立和完善能源法律立法效果评价机制和执行机制,以加强对低碳经济发展的规范和指导。制定法律可按不同行业,包括重工业以及家电行业,制定节能控制指标。

(二)充分利用财税政策

在政府预算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推广节能产品的使用,促使节能技术的普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中央对地方的节能专项拨款;通过科研资助对低碳技术开发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使用税收工具,鼓励节能产品、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进口和消费,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利用财政收入切实抓好工业、交通和建筑这三大部门能效改进工作。

(三)推进相关金融创新

加快环境金融产品创新,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应鼓励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增强捕捉低碳经济下商业机会的积极性,以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发展。

(四)加强国际低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由于低碳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仅依靠自身技术实力,中国很难真正发挥低碳经济潜力,所以应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交流合作。特别要加强与欧盟、美国的低碳合作。积极探索与西方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学术研究机构之间,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环境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但应注意的是:如何选择那些对于各个国家和全球都能产生多重效益并提供最大机会的相关政策,并且不需要让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增加过多成本。

(五)增强全民低碳意识

首先,可以加强舆论宣传,吸引大众关注,鼓励人们节约资源、使用节能产品,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行动。其次,加强媒体和公众的作用,建立低碳经济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制度,引导企业逐步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低碳经济”形象,促进政府、企业完成低碳经济目标和指标。

(六)建立广泛的碳交易机制

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碳交易机制,探索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逐步建立碳交易制度。比如:建立与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接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在国内建立各省(市、区)际之间的“碳源―碳汇”交易市场;建立国内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之间的碳交易市场。通过建立国际间、国内区域间和企业间碳排放交易市场,可以达到全方位为我国实现低碳经济服务的目的。

(七)实现能源多元化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传统能源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依旧保持不变。我国不得不仍使用污染性较高的煤炭作为主要燃料。因此中国在使用燃煤的同时,必须强调使用清洁煤技术。但能源结构的调整受资源禀赋、技术状况和经济成本的约束,如果能源总量仍大幅增长,那么结构调整就有可能无法满足能源供给的需求,传统能源消费总量仍可能大幅增加,政策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能源结构调整必须与能源消费总量相适应。

(八)设计市场化的政策工具

以“命令―控制”类行政手段为主,是当前我国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一大误区。只有通过市场调节,使得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服务市场化,才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影响居民消费习惯。因此,我国低碳经济政策体系必须跟上市场化改革进程,政策工具设计应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以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转变。

综上所述,低碳经济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国只有落实相关政策,才能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中国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R].2008,10

碳市场调节机制范文第5篇

正文:

当前,我国进人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时期。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需求的急剧增长与环境资源有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越发激烈。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环境资源自我恢复和自我更新的速度,给环境资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有的地方甚至酿成严重的生态灾难,直接威胁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政府为主导的防控污染、调节资源配置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觅需打破过去“政府包办环保”的传统思维,需要以市场机制为导向,通过利益机制的导人,加强法律机制的引导性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的整合与互补。

近年来,在环保领域引人市场机制,通过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以税收等经济杠杆调节环境及资源配置的呼声愈来愈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十七大报告的重要论述为环境税收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建立环境税收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在我国的传统环境政府管制手段中,行政手段是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制定统一的环境管制标准;如政府的环境禁令,即通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某种利用资源或者污染环境的行为,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关停;又比如行政许可制度,通过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方式规制企业的生产行为。行政手段的实施是以政府的行政强制力为后盾的,一旦不遵守,就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法律后果,行政命令一旦作出,就能产生令行禁止的效果,因此在环境问题产生的初期政府管制机制发挥了比较好的作用,但是,政府行政权介人环境资源使用及分配,是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行为,是一种事后性质的补救措施,因此在实施过程更多的表现为政府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约束和制裁。在规范和制约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也刺激了市场主体的投机心理,促使了市场主体想方设法的钻法律和执法的漏洞,规避法律的制裁。环境行政管制往往只注重对生产环节末端的结果控制,通过一系列的排污指标来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却忽视了对生产、消费各个环节和要素的全过程控制,政府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制定了相应严格的管制标准,企业基于白身利益的考虑,一般只会被动地去迎合政府管制的需要,只要达到了政府的规定,很少会有企业再努力去治理污染,行政手段缺乏对生产主体行为的有效激励机制。加之行政权的行使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权力“寻租”的现象在我国还大量存在,也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通过行政手段管制环境污染的实效。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政府管制机制所存在的弊端也日益凸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经济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最能有效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通过市场制度下平等竞争所形成的价格机制,调节整个经济运行中各个经济主体的决策和市场行为,从而引导资源的最佳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资源要素市场的建立以及围绕环境资源的多元利益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国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所长期沿用的以“命令+控制”为基本特征的单一行政介入模式已经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性,兼容行政手段与多种经济手段并用的“混合调整机制”已经成为当今环境资源法主要的法律运行和实现手段。

混合调整机制的建立,就是要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法律手段对环境资源社会关系进行系统性调整,改变过去以救济和修复为主的消极被动的调整方式.强化调整机制对市场主体和环境参与者的引导和激励,通过综合运用强制、指导、经济刺激等多种价值判断与取向各不相同的法律手段,充分发挥多种法律手段的协调与配合,实现在政府参与下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资源的供给与消费模式。环境税收制度将政府征税行为的公共财政职能与税收对环境资源的市场调节配置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所倡导的“混

合调整机制”的主要方式。

二、环境税收制度实施的意义

(一)有利于矫正“市场失灵”,促进保护生态环境目标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依靠市场供求、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等诸多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然而“市场失灵”使得市场机制的运行无法自觉实现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需要政府对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进行矫正。环境税收制度的建立,使得能源等自然资源的价格不断提高,并能够以可靠的预期来干预市场价格,调节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数量,从而引导资源向更有利于高效合理配置的产业转移,实现资源的节约和利用。对污染行为征税,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使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加大污染治理投资,减少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和排污量,间接地推动了社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从而促进了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环保资金投人的不足,始终是制约我国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问题之一。由于资金紧缺,我国环保产业始终存在发展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等问题,缺乏对环保产业应有的激励效应。从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来看,政府投人作为国家环保投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开征环境税,可以为污染治理、环境资源的保护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也为环境产业、环保技术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持续激励机制。

(三)有利于贯彻公平原则,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通过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税,用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能够促使这些企业所造成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合理化;同时通过对环保企业采取一系列的减免税措施和财政补贴,减小外部不经济性给这些产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激励企业投资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从而在企业之间更好的实现公平原则,体现公平竞争。

(四)有利于应对国际贾易发展中存在的“绿色贾易壁垒”和“污染转移”问题,保证生态安全

随着我国人世,在世贸组织规则下的贸易发展将更加趋于自由化,伴随而来的将是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如何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充分发挥国内法律政策机制的调节作用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是我国在人世后觅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我国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在环境质量标准上所存在的差异,一方面导致我国产品在进人国际市场时所遇到不少环境贸易壁垒,另一方面也使我国在对外贸易吸引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着发达国家严重的“环境寻租”问题。据资料显示,日本污染行业在外国投资中有三分之二在东南亚和拉美,欧盟在我国的投资行业中20%属于污染密集型。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国际贸易中出现了发达国家将污染行业和污染物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法律机制上的差距,使得许多已经在国外难以生存或者生存成本太高的高耗低效以及污染严重的产业纷纷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税收制度的建立,将会增加污染行业的投资成本,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境外污染物向我国的转移。与此同时,建立环境税收体系,通过征税提高国民特别是企业的环保意识,促使企业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同时通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开发和利用环保产品及环保技术,进行绿色生产,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

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既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迎接国际竞争挑战的客观要求,符合国际环境立法发展的趋势。

三、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改革措施

(一)对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进行调整,在我国推动“费改枕”的进程,针时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音污染,建立完整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

通过开征水污染税,对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和严重破坏水质、治理成本高的水污染物课以重税,以抑制我国日益严峻的水污染形势。针对当前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开征碳税,以所消耗燃料的含碳和含硫量作为计税标准,对含硫、碳的燃料征税,以减少各种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通过开征垃圾税,根据每个家庭人口多少以及产生垃圾的数量来征收,引导市民自觉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活方式。

(二)应当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人类的依存度、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的开发成本、可再生资源的再生成本、生态补偿的价值等因素,对我国现有的资源税制进行调整,强化其保护自然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的生态功能

通过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源性收费,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首先将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存量有限的资源以及再生能力已经受到严重损害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等,纳人资源税征税的范围。同时针对我国耕地资源占用严重、土地存量急剧下降的现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将现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耕地占用税并人到资源税中,开征统一的土地资源税。此外,对因资源开采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以及资源开采区后续生态恢复的成本开征专门的资源开采税,为资源开采枯竭后对资源开采区进行地表复垦、生态恢复“买单”。

(三)开征环境消费枕,充分发挥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寓禁于征的调节功能适当提高对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的税率,如一次性产品、高档装饰材料、产品豪华包装等。通过征收环境消费税的方式,增加其产品成本,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抑制这类产品的消费水平,鼓励和引导民众树立健康的消费方式,提倡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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