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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整改方案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1、全面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作为市、区二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废气规范化整治。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一是限期治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三批对12家废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二是学习交流。先是组织医化企业去黄岩联化、天台药业等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废气治理经验,后来又组织中小企业去海正、九洲等企业学习,请企业介绍治理情况,推广成功的治污经验。并建立了大企业每周例会和中小企业半月例会制度,进行技术和进度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是标本兼治。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都要兼顾。四是控新促治。始终坚持“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与整治进度挂钩相结合,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新、改、扩建医化项目。五是技术服务。整治期间,我们邀请了一些有资质的单位为企业设计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帮助企业完善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予以否决。六是加强督查。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上报废气整治进度。增加了督查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局领导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在节假日和晚上到企业进行检查。七是公众监督。今年3、4月份,对列入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的废气整治情况在**日报上公布,并公开环保监督电话和企业法人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废气整治。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上报了设计方案,投资6000多万元,其中海正药业(外沙厂区)、海正化工、新东港、九洲、海翔、信友等6家企业已通过预验收,6家企业已完成进入调试,新东海、一洲已报告申请验收。

2、实施废水在线监控。针对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水污染突出问题,我局在前几年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xx年重点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化工区的废水在线监测网络已建成(36家企业39套装置投资1000多万元),区级自动监测平台正在建设;黄岩**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正在筹建。3、开展三山化工集中区整治。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又多次召开三山区域医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会议,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整治。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对该区域5家医化企业中的4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废水限期治理决定。目前4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整治。其中3家企业已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另一家企业正在委托监测。4家企业的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尚在实施之中。并要求企业在废水、废气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抓清洁生产,厂容厂貌等工作,确保三山化工集中区年内顺利“摘帽”。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及时排查整治镇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围绕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县域内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检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并建设隔离设施;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排污口等问题。

(二)自然保护区。

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旅游和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存在产污排污企业等问题。

(三)非煤矿山、煤矿和尾矿库。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三防”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煤矿是否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尾矿库是否编制污染防治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等问题。

(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是否存在城市污水直排口;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是否存在“清水进清水出”“污水进污水出”“无水进无水出”现象;污水处理厂(站)污泥是否规范处置,并严格登记联单管理;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是否有规范暂存设施,是否存在渗滤液污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违规填埋(焚烧)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废水、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液是否规范处置等问题。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企业是否位于禁养区;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有畜禽粪污处置设施,并配套消纳土地;是否存在渗坑存放养殖废水;是否存在废水直排或养殖粪便随意倾倒等问题。

(六)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是否规范建设有相对独立医废暂存间,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是否规范,产生、转移是否严格登记管理;涉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是否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其他危险固体废物违.法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等问题。

(七)黑臭水体。

城镇建成区、聚居点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八)“散乱污”企业。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化工、机动车维修、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砂石加工及转运、采石、石粉加工、石材(含墓碑)加工、榨油、棉麻加工、耐火材料、搅拌站、水泥制品、造纸小作坊、煤球加工、印刷、家具制造以及板材加工等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是否办理产能、环评、立项备案、用地、生产许可、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

(九)重点工程项目。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超环评许可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是否在指定地点倾倒土石方;是否非法占用林地;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河道堵塞等问题。

(十)工业企业。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是否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是否规范处置,并达标排放;是否属于国家落后产能项目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2月23日)

各村(社区)结合本领域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排查,1月27日上报第一批问题清单,2月23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和全部问题清单。对日常巡查监管中新发现的问题,于每月底上报1次新增问题清单。

(二)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2月26日至3月8日)

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镇环保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12月18日)

各村(社区)强化调度研判,落实要素保障,按照整改方案,推动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和辖区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成立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严格整治标准。

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措施精准可行、能落地落实,时限设置合理、能按期完成。整治过程中,要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绝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得反弹。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1、全面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作为市、区二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废气规范化整治。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一是限期治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三批对12家废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二是学习交流。先是组织医化企业去黄岩联化、天台药业等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废气治理经验,后来又组织中小企业去海正、九洲等企业学习,请企业介绍治理情况,推广成功的治污经验。并建立了大企业每周例会和中小企业半月例会制度,进行技术和进度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是标本兼治。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都要兼顾。四是控新促治。始终坚持“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与整治进度挂钩相结合,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新、改、扩建医化项目。五是技术服务。整治期间,我们邀请了一些有资质的单位为企业设计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帮助企业完善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予以否决。六是加强督查。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上报废气整治进度。增加了督查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局领导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在节假日和晚上到企业进行检查。七是公众监督。今年3、4月份,对列入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的废气整治情况在**日报上公布,并公开环保监督电话和企业法人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废气整治。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上报了设计方案,投资6000多万元,其中海正药业(外沙厂区)、海正化工、新东港、九洲、海翔、信友等6家企业已通过预验收,6家企业已完成进入调试,新东海、一洲已报告申请验收。

2、实施废水在线监控。针对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水污染突出问题,我局在前几年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XX年重点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化工区的废水在线监测网络已建成(36家企业39套装置投资1000多万元),区级自动监测平台正在建设;黄岩**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正在筹建。3、开展三山化工集中区整治。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又多次召开三山区域医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会议,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整治。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对该区域5家医化企业中的4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废水限期治理决定。目前4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整治。其中3家企业已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另一家企业正在委托监测。4家企业的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尚在实施之中。并要求企业在废水、废气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抓清洁生产,厂容厂貌等工作,确保三山化工集中区年内顺利“摘帽”。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我镇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共有13家(负责人16个),占全区整治企业总数的68.42%。本次整治工作,一是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够平衡、规模上有大小,生产上有不同结构;三是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我们必须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来进行彻底整治。

二、总体目标

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实现目标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机制健全,总量控制有效,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标准

本次整治全镇所有从事制革生产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1.根据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细化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全面完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任务。

废水: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符合纳管条件的必须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应按阳光排污口规范要求设置,日排放废水300吨(含)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日排放废水300吨以下的企业安装废水流量计。各参与整治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帐,企业不具备化验条件的须委托区皮业商会中心分析室对外排废水实行手工监测。

废气:锅炉须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装置,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磨革工序应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应配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规模”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周边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固废:染料、助剂桶、污水站污泥等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厂内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

2.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所有参与整治企业,须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

四、具体要求

1.各企业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质量。

2.明确责任,谁污染谁治理,一级对一级负责。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良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在整治期间,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超量排放。

废气治理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流星雨来了”为你整理了这篇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1-11月份我区PM2.5累计浓度49.2μg/m3(考核数据),较去年同期下降了9.9%,截止到11月30日,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53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3天。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和《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秘〔2019〕34号)精神,细化分解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关于印发<颍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泉环委〔2020〕3号)印发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出台了《颍泉区2020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成立了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督查、指导全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1月15日,区政府召开2020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动员会,会议解读了《颍泉区2020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部署了春节、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各项工作任务。建立“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属地具体落实、社会全员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在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采取网格包保、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划定的禁燃区域内零燃放。

制作了《颍泉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的通告》及录音等多种宣传材料15余万份,购置电子鞭炮 5千挂。通过共同努力,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基本实现零燃放,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去年同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加强建筑扬尘的防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区各类工地开工较晚,在做好“放管服”基础上,加强各类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把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黑臭水体整治工地、小街巷改造、道路施工工地、装修工地等施工类工地全部纳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科技手段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区聘请了安徽科创中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家公司借助科技手段,安排专人排查发现存在的污染源,发现问题及时在颍泉区大气专项督查群里,各责任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向市城管执法局移交处罚。

(3)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明确工作目标:2020年,我区实施农作物秸秆全年禁烧、全区域禁烧。

制定《颍泉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午季、秋季禁烧工作。5月21日,区政府召开“三夏”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通报2019年禁烧工作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印发禁烧工作方案审议稿,作出全面安排部署。5月27日,区委常委会听取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禁烧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禁烧工作。

截止到11月30日,颍泉区共发生市卫星火点16个,目前在全市三区五县(市)中是最少的。全区要继续深入开展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工作,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区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1836余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工作。

(4)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10月27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监督帮扶组进驻我区进行驻点帮扶,区环保委印发《关于成立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监督帮扶工作综合执法保障组的通知》,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执法保障组,配合市帮扶组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发现问题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原则进行双向交办,对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保障整改效果。区环委办制定《颍泉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对方案进行细化分解,强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排污口及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住建局进行排污口及错接漏接管网检查工作,共检查排污口18个;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非法加油站整治工作,共检查加油站16个,关闭非法加油站5个,移送公安机关2个。二是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检查工作。对17家混凝土搅拌站(其中2家沥青搅拌站)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全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未执行环评“三同时”的企业,饮用水源地、化工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涉VOCs企业及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对28家涉VOCs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2家,其中规范整治1家,取缔关闭21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50多次;开展全区24家集中供水点及茨淮新河巡查工作。全员参加“双随机”监察工作,共抽查企业112家次,其中包括9家重点排污企业;行政处罚三家企业,共处罚金额18万,查封企业1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四是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与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工作。对列入清理整顿的33个行业内申报排污许可企业,通过现场核查、指导填报等各项措施,共排查企业总数433家,重点管理1家,简化管理3家,应申请许可证3家。登记管理429家,其中无需登记的80家。办理进度100%,在规定的3月30日时限之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四月份以来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工作,共排查企业1088家,其中重点管理的9家,简化管理的15家,登记管理的1064家。登记管理1064家,5月底前全部完成,完成率100%。阜阳市在全省受到表扬。五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吸取江苏响水“3.21”化工园区危废品储存库爆炸事故的教训,制定《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颍泉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库、企业在用环保设施环境安全隐患。我区涉及危险废物单位44家,其中企业14家,汽车维修企业2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家,涉重金属企业1家,针对排查结果及时跟踪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明确整治要求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对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企业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所有环境安全隐患按期整治到位。

(6)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区生态环境保局闻令而动,1月27日、29日,召开分局、监察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学习传达“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示,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泉环局[2020]5号)、《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环党组[2020]2号)文件,部署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联单制度执行等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及消毒设施运行等情况,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力度,应测尽测,做到全覆盖。我区17家重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统一交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水全部消毒后排放,全区89家个体诊所和专科医院,120个卫生室(卫生站)的医疗垃圾分类收集,送所在地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并交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7)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群众信访件43件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14个反馈问题,在市整改办的统一调度下,阜阳市已上报验收销号11个,剩余3个问题(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问题、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问题已通过市级验收,水污染防治进展缓慢问题目前行流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完成)2020年必须全部完成整改。

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均按要求完成任务。同时,配合市直部门做好阜城建成区颍泉辖区老泉河、龙沟、鹿坎沟等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省环保督察2019年省环保督察转办81件次信访件已销号74件次,正在验收2件次,验收未通过2件次,正在整改3件次,销号比例91.4%,完成2020年底前群众信访件要销号90%目标任务。省环保督察反馈个性问题14个,个性问题14个(我区独立整改11个已全部通过验收销号,3个配合市级部门整改)。

“23+80+N”问题

2020年6月,省环委办把我区未完成整改的3件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群众信访件(红星沟、苏屯中学北侧水沟、闻集镇老乡政府院内水塘问题)和1件省生态环境厅受理的信访件列入“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推进整改,目前已全部验收销号(红星沟黑臭水体问题市级部门正在履行最后的验收销号手续,市整改办已认可颍泉区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

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虽然较上年有很大改善,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夏季阴雨天气较多等有利因素影响,空气质量考核和生态补偿排名靠后,完成全年控制目标压力较大。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以及秸秆禁烧工作到了关键时期,秋冬季是秸秆、落叶、垃圾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高发期,控制难度较大。

部分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进展缓慢。

1.颍泉区闻集镇:①街东的阜太河水体被污染、②闻集镇南葛桥水体较脏。2.临沂商城安置区、渡口安置区南边20米处有一条水沟,因水流不畅,导致水质脏臭,影响居民生活。3.颍泉区泉河最大支流棋子沟,污染严重。渡口安置区南侧水沟问题和闻集阜太河、南葛桥水体污染问题正在办理延期手续,计划延期到2021年6月30日。

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能力。

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区生态环境分局始终紧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把全区17家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双随机、一抽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

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制定的《颍泉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和任务分解表,区环保委办公室加强日常调度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统筹推进全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