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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小结

法庭调查小结

法庭调查小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廉租房;低收入家庭;居住现状与需求; 设计启示

中图分类号:TU241.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2)06-0069-04

1 引言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廉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类型,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相比,在产权性质、房屋来源、保障对象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差别。廉租房是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1998年房改之后,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制定了以廉租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政策。2008年“两会”中,廉租房受到了代表的广泛关注,中央财政也从2009年起加大了对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力度,支持各地的廉租房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政府纷纷响应,新建了大批廉租房项目,解决了大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2010年全国建设了179.86万套廉租房,占当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总量的31%。在2011年全国开工建设的千万套保障性住房中,有161.28万套是廉租住房。我国的廉租房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然而,在数量急需、大力建设的同时,对廉租房相关的设计研究尚不够充分。对于廉租房设计,往往只是简单的将商品房“瘦身”。而廉租房有着区别于普通商品住宅的特定的使用人群——城镇低收入家庭。因此,低收入家庭居住生活的研究对廉租房的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沈阳市低收入家庭以及廉租房租住户为调研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两种调研方法,分析低收入家庭的家庭结构、居住现状和居住需求以及廉租房租住户的居住生活实态和居住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廉租房建筑设计的研究,总结有关廉租房建筑设计的要点与启示,以期为廉租房设计与建设提供参考。

2 调研概要

目前,根据《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我国廉租房的保障对象由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因此,调研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现状及需求,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现状及空间需求调研,重点是调查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沈阳市低收入家庭人口构成情况、住房与居住生活实态,以及对未来居住空间的愿景。针对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中的分布特点,调研选取了两种最具代表性的两个区域:① 传统的老居民区。调研选取铁西区永善片区。该片区是沈阳市形成较早的居民聚居区。其中永善小区建于1987年,居民房屋多数比较陈旧,基础设施落后,但人口密度相对较大,往往30多平方米的一套住房住着一家三口甚至更多。② 关停国营工厂的单位宿舍区。调研选取位于皇姑区黄寺广场附近的纺织厂小区。小区居住者多为当年沈阳纺织厂的职工,由于工厂倒闭,职工的生活陷入困境,小区也成为了低收入家庭相对集中的区域。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同时因被调查者中老年人不识字或视力条件不允许等客观原因,在问卷调查中辅以访问调查法,通过结构型询问完成问卷相关内容。

第二阶段为城市廉租房租住户居住现状调研,重点是廉租房建设情况、廉租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廉租房租住户的居住实态和存在问题调查。笔者从沈阳市已建成并实物配租给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小区中选取了大东区园丁园教师新村、和平区安民小区、铁西区小于新村和皇姑区昆山西路保障性住房小区四个项目,对入住的廉租户进行走访调查。调查采用实地观察法与访问调查法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测量绘制出被访家庭的户型平面图,并用绘图、拍摄照片等手段记录北方家庭空间利用、家具陈设等居住实态,然后通过与被访家庭的访谈了解实际居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以及对未来居住空间的需求。

3 低收入家庭居住现状与需求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在铁西区永善片区和皇姑区纺织厂小区展开,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36份,回收率为91%。

问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调研对象的家庭结构,包括家庭人口数量和代际层次关系等。第二部分是调研对象的居住现状,包括现居住住房的套型类型、厨卫设施等。第三部分是调研对象对未来居住空间的需求和愿景,包括对卧室数量、功能的需求,对待客功能、起居厅类型的需求,对日照的需求,厨房的使用频率,对卫生间的功能需求,阳台的必要性等。通过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调研对象在家庭结构、居住现状和居住需求等方面反映出如下特点:

3.1家庭结构调查

家庭结构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组合关系和组成方式。不同的家庭人口要素和代际层次要素的组合,形成不同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因而形成不同的家庭结构模式。对于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低收入家庭的结构研究,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等诸多因素,其根源都在于家庭结构。

从问卷调查获取的136户家庭的信息来看,家庭平均人口数量较多是这些家庭比较明显的特征。经统计,被调查家庭户均人口为3.3人,高于沈阳市户均人口2.65人的平均水平。从代际层次来看,两代共处的家庭在调研中所占比例最高,为47%。其次,三代同堂家庭的比例也较高,占39%。而一代家庭主要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占总调查家庭的12%。另有2%的家庭为四代同堂。

3.2居住现状调查

① 套型

在被调查家庭中,现居住的住房以一室一厅为主,占到调研总数的64%。而一间卧室显然不能满足户均3人以上的居住需求。因此,在实际使用中被调查家庭的“厅”大多分担了“次卧室”的功能,成为一个居住、起居、就餐的混合空间。现住房为两室一厅的,占调研总数的14%,一室的占调研总数的22%。

② 厨卫设施

在厨卫设施方面,没有独立厨房和拥有独立厨房的家庭各占50%。其中,没有独立厨房的家庭,在其住房的原有设计中,大多将烹饪空间设置在“厅”内。这样的设计在实际使用中,烹饪所产生的油烟问题难以解决,“厅”的空间质量也受到很大影响。因此,这种住房的住户大多自行对生活阳台进行改造,将其作为烹饪空间使用。但这种自发的改造,煤气、上下水的使用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被调查家庭全部拥有独立卫生间,但卫生间面积大小不一,所能容纳的卫生器具数量差别很大。其中,56%的家庭的卫生间中只有马桶,26%的家庭的卫生间可满足如厕和盥洗需要,仅有18%的家庭拥有独立的卫浴设施。

3.3居住需求调查

根据调查,“卧室”和“厨卫设施”方面的困扰是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中最主要的问题。32%的家庭认为卧室数量不足或者面积太小,难以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而卧室数量的不足直接导致“居、住分室”问题难以解决。这仍然是低收入家庭对现有居住条件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19%的家庭认为厨房、卫生间面积不足或设计不合理是影响他们居住质量的主要因素。

① 卧室数量与功能

经统计,136户被调查家庭户均需要卧室2.5间。其中,需要两间、三间卧室的家庭最多,分别占家庭总数的42%和45%。需要四间及四间以上卧室的家庭占5%。这样的需求是与被调查家庭的家庭结构,即家庭人口数量和代际层次紧密相关的。在调查中,通过与被调查家庭的交流得知,大多数被访者更加关注子女的居住问题,希望可以给子女提供一个相对独立、安静的学习空间。这样的需求体现出低收入家庭对下一代教育问题的重视。

相比于“单人床”和“双人床”,选择在卧室里布置“两张单人床”的家庭明显较少。这说明,在面积条件允许的条件下,低收入家庭更倾向于通过“分寝”的方式为家庭成员创造相对独立的居住空间。

② 起居厅功能与类型

根据调查可知,被调查家庭中47%的家庭很少在家接待亲朋好友,更有49%的家庭几乎没有在家接待过客人。由此可见,在低收入家庭中,对“待客”功能的需求不高。因此,在“厅”的设计中,应区别于普通商品住宅的“客厅”,而将家庭内部成员的日常起居、就餐的需求作为“厅”空间设计的重点。

由问卷统计结果可知,45%的家庭认为综合了起居活动和就餐功能的单厅更适合家庭生活所需。只有6%的家庭选择了起居活动与就餐活动分离的双厅结构户型。另有40%的家庭认为“厅”的面积不必太大,能够一家人吃饭和简单活动的小方厅在满足家庭使用的同时更具有经济性。更有9%的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认为,起居厅应与卧室共用一个大空间,这样可以提高空间的利用率。但这种使用功能的交叉必将引起户内空间使用上的不便,降低了空间质量。

③ 日照

结果显示,多数被调查家庭希望起居厅优先照到阳光。这与多数家庭希望起居厅是综合了家庭起居活动、家庭成员交往以及就餐活动的复合空间的需求相吻合。因为这样的起居厅将成为他们在白天的日常生活中停留时间最长的空间。也有38%的家庭认为卧室应该优先照到阳光。这与他们家庭结构和年龄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家中有需要照顾的老人、病人等。

④ 厨卫设施

经过统计,80%的被调查家庭每天会在家中做饭。这主要是因为这样可以节省开支,这就使低收入家庭住房中的厨房设计与同是小面积户型的青年公寓有着显著的不同。青年公寓中,因上班族大多在外就餐,对厨房需求相对较低,厨房大多被最大程度的简化,甚至只保留操作台面和炉灶。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中,厨房的使用率很高,这就要求厨房具备完备的功能,满足家庭生活的各种烹饪需要。

72%的被访家庭希望卫生间具有如厕、盥洗、洗浴、洗衣等相对完备的功能。在卫生间这一住宅中面积较小的空间内,如何使其在满足私密性要求较高的使用功能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的舒适性显得尤为重要。

⑤ 阳台

所有的被访家庭都认为阳台非常必要。在深入交谈中得知,被访者大多利用阳台空间储存杂物、晾晒衣物,甚至将其改造成厨房使用。阳台面积虽小,但在实际使用中利用率很高。由此可见,在廉租房设计中,阳台不可或缺。

4 城市廉租住房租住户入户走访调查

本次调查中,笔者共走访了大东区园丁园教师新村、和平区安民小区、铁西区小于新村、皇姑区昆山西路保障性住房小区共4个小区,每个小区随即选取了3户廉租住房租住户进行深入调研。选取的对象中,入住廉租房时间最长的为8年,最短的为半年,家庭构成涵盖单身户、核心户、主干户、联合户等,家庭人口从1人到5人不等。通过实地观察和深入访谈,从中归纳出现有廉租住房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今后的廉租房设计中应该关注的因素。

4.1套型类型单一

因廉租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有较高的社会敏感度。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为了所谓的“公平”,在同一小区内,往往采用同一个单元平面进行组合,而在一个单元平面中,虽然各户间套型平面不相同,但着力追求不同套型面积相同。这样的结果就是,整个廉租房小区内廉租房套型面积相同,类型也非常少。而套型类型单一的廉租房无法满足不同家庭结构的廉租户的居住需求。这样就会出现有的人口较多的家庭居住十分拥挤不便,而人口较少的家庭房屋不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浪费。

4.2面积不足

调查中发现,廉租房租住户大多存在因面积不足造成居住使用不便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物配租廉租房的单套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而实际操作中,廉租房面积以45平方米左右居多。而这样的面积套型多为一室一厅,且不同程度的存在卧室数量不足、没有独立封闭的厨房、“厅”空间缺失等问题,影响了居住其中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质量。

4.3起居厅使用不便

在普通商品房中,起居厅通常与餐厅分设,主要承担待客和家庭成员日常起居功能。在廉租房设计中,出于经济性考虑,起居厅往往兼具餐厅功能,提供就餐空间。但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很多廉租房租住户因卧室数量不足而只能让起居厅同时承担次卧室的功能。受套型总面积所限,本就不大的起居厅要同时兼具次卧室、家庭起居、就餐等功能,必然难堪重负,造成使用上的不便。而且,家庭起居、就餐等公共活动也与次卧室对私密性的较高需求相矛盾,降低了起居厅的使用品质。

4.4缺少独立厨房空间

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有超过一半的廉租房缺少独立的厨房空间。这些廉租房在最初的设计中,都是在起居厅中设置开敞式的烹饪空间。但这种开敞式的烹饪空间与我国北方的烹饪饮食习惯不相适宜,在实际使用中深受油烟等问题困扰。因此,这类廉租房的租住户大多利用阳台作为封闭的烹饪间。但这样的改造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自发改造的煤气管线存在安全隐患,北方冬季气候寒冷而阳台没有采暖致使上下水管线极易冻裂等。

5 对廉租房建筑设计的启示

通过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调查,分析总结了低收入家庭的家庭生活特点和居住需求、现有廉租房在居住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这些家庭对居住改善的美好期望。这些成果对廉租房的设计均有较大的启发意义,可以从经济性、适应性、舒适性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概括。

5.1经济性

作为住宅,廉租房要满足家庭生活中休息、起居、学习、饮食、卫生和交通等方面的需求。而与普通商品房相比,作为低收入保障性住房的廉租房又受到面积上的限制。因此在廉租房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其经济性。

① 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目标,制定经济合理的面积标准。

② 通过对相关政策、低收入家庭居住特征及人体工学原理的深入研究,确定合理的户型类型与面积的匹配关系。

③ 在设计中根据该地区低收入者的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的因素确定各户型的比例。

④ 户内格局及面积分配要科学合理,在满足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2适应性

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廉租房具有“只租不售”的特点,因此,在其全生命周期内将有不同的使用家庭。而对于某个已居住在廉租房中的家庭而言,在其居住过程中家庭人口数量和代际层次也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廉租房具有较好的适应性,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以及同一家庭因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居住需求的变化。

① 减少固定的墙体,利用轻质材料、透光材料、多用途家具等活动构建创造灵活多变的空间。

② 模糊功能区域,将各功能分区合并或连接,不做明确的界定。

③ 通过预设门洞的方式,为未来户型的合并与拆分提供可能。

5.3舒适性

作为低收入保障性住房的廉租房固然以经济性为前提,但这并不代表在设计中可以忽视居住的舒适性。这设计中应使不同的功能空间既有相互间的联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使他们各得其所,为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生活获得舒适的效果。

① 功能空间的设计在满足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尽量做到相对舒适。

② 受廉租房住宅面积标准所限,在各功能用房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利用使用上的时间差,通过空间的复合利用提高住宅的舒适性。

③ 通过设计创造良好的空间物理环境,提高廉租房的居住舒适性。

6 结语

本文采用调研分析的方法,对廉租房建筑实际进行初步研究,总结出对廉租房建筑设计的启示。虽然样本数量有限,但通过两个阶段的调研收集了一些十分有意义的信息,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廉租房的设计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笔者从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现状和需求出发进行研究尝试,但还是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希望今后与有识之士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龙灏.城市最低收入阶层居住问题研究——重庆市廉租房体制及其选址与设计探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法庭调查小结范文第2篇

发现二 家庭教育内容总体上比较全面,家长在诸多方面关心、指导子女健康成长;

发现三 家庭教育方法基本上是积极有效的,且重视家校合作;

发现四 家庭教育在“探望祖辈、参与公共事务、培养孩子兴趣特长”等方面还不够重视;使用“全家商议、鼓励孩子全面参与家庭生活、制定家规约束孩子”的方法应用较少。

一、问题提出

就一般情况而言,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起着重要作用,但不是每位家长都能够采用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恰当的方法培养子女的,家长的教育素养存在着良莠并存、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地方和学校由于家长的教育素养普遍较低,家庭教育误区严重,需要学校和社会加强指导与帮助。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现状、家长的教育素养的调查分析逐年增多,如王凌以昆明地区为样本的研究[1]、曾燕波以上海地区为样本的研究[2],选用不同评价指标和调查方法,对家庭教育与家长的教育素养状况做了调查和分析,对于学校和社会了解家庭教育现状、改进家庭教育指导起了一定作用。但学者们对小学、初中学生的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成果较多,而对于高中学生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较少,这或许由于高中学生的家庭教育更加复杂及调查研究的难度更大所致。为集中反映发达地区高中学生家庭教育状况,我们以广州市为样本对部分高中(含高职)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作了实证调查,并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尽量反映各类高中学生家长教育素养的基本面貌。所选学校有两所来自中心城区、两所来自郊区;一所职业高中、一所重点高中,另外两所为普通高中。通过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发放问卷共计1030份,收回有效问卷878份。问卷设计是在“东南沿海地区高中学生品德问题与家庭教育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家长调查问卷基础上修订而成,[3]问卷在结构上由亲子关系、家庭条件、生活方式、家校合作、家长道德素养、家长文化素养、家庭教育内容、家庭教育方法8个维度组成,每个维度设有4-6个题目。根据里克特等级量表的格式,问卷答案各个题目设置“没有、较少、中等、较多、总是”5个选项,正向题目分别记为1、2、3、4、5分,反向题目则记为5、4、3、2、1分。问卷采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

三、 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家长道德素养总体较高

所谓家长道德素养,是指家长处理个人与家庭、他人和社会关系时的行为准则,包括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统计结果可知,大多数家长自身的道德素养比较高的,他们对自家老人生活上的困难,给予了较多帮助和总是帮助;大多数家长较多或总是教育子女孝敬老人,节假日经常和总是探望祖辈。当然也存在少数家长没有教育孩子孝敬老人,节假日忽视看望老人的情况。在社会公德方面,大多数家长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总是把爱和力量奉献给社会;大多数家长对于自己的职业认真负责。由此可见,家长的道德素养总体上是比较高的,无论公德、私德,还是职业道德都同发达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相适应。(见表1)

(二)家庭教育内容总体比较全面

家庭教育内容是指家长对子女成长所施加的各类影响,主要体现为家长在哪些方面关心和指导了孩子。统计结果表明,家长在道德品质方面,经常关心学生的居多;在学校功课方面,经常关心和中等关心的居多;在兴趣特长培养方面,中等关心的居多,也有小部分家长从来不关心;在体育锻炼方面,中等关心和经常关心居多;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中等关心和经常关心的居多;在日常生活指导方面,家长经常关心、非常关心和中等关心的占到多数比例。总体上,广州地区高中学生家长对学生思想品德、智能、体育、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关心、指导是比较到位的,但是在每个题目上也有少量家长是从不关心的,尤其对孩子兴趣特长培养重视不够。(见表2)

(三)家庭教育方法总体积极有效且重视家校合作

家庭教育方法是指家长影响和促进孩子身心发展的手段和途径。调查结果显示,“给孩子讲道理”的方法,经常运用的占44.5%,说明家庭教育中大多数家长选择耐心给孩子讲道理;“给孩子讲案例” 的方法以经常运用和中等运用的居多,分别占37.9%和31.0%;“给孩子做出榜样”的方法以经常运用和中等运用居多,分别占37.1%和36.5%;“表扬奖励孩子”的方法以中等和经常运用的居多,分别占37.3%和34.7%;“批评惩罚孩子”的方法以中等和较少运用的居多,分别占34.7%和33.7%;“制定家规约束孩子” 的方法以从来不用、较少运用的居多,分别占34.3%和29.2%;“鼓励孩子发表意见”的方法以经常运用和中等运用的居多,分别占38.9%和31.0%;“全家一起开会”的方法选择情况呈正态分布,中等运用的人数居多,较少和经常运用的人数次之,使用“全家商议”、“鼓励孩子全面参与家庭生活”的方法运用较少。

家校合作是指家长和学校教师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而开展的交流和合作活动。包括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讲座、心理辅导讲座、学校了解家长心愿、了解并协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等方面。统计结果显示,较多家长参加和经常参加学校家庭教育讲座,但家长接受专门的心理健康知识辅导方面则严重不足,从来没有参加过心理辅导讲座的家长占半数以上;在学校了解家长心愿、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协助学校教育孩子方面,都是中等居多;主动了解孩子所学各门课程进度的家长较多。(见表3)

四、对策与建议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袁贵仁部长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文章中强调:“必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都指明了加强和改进学生家庭教育工作的方向。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城市,广州市高中学生家长的教育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发达地区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水平,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提出如下加强改进高中(含高职)学段家校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信任家长有过硬的家校合作 “资本”

家长自身的道德素养,是家长与学校协同教育好子女的重要“资本”。打铁先要自身硬,如果家长自身道德素养不佳,其家庭教育是很难有正面效果的。二十多年来,教育界一直流行“6+16”和“5+25”的观点,就是说学生每周在学校6天或5天接受的正面教育抵不住在家1天或2天的消极影响,其中包含有家长道德素养低、家庭教育影响差的涵义。如果说十年前二十年前这种观点还有较为充分根据的话,现在的情况就不一定了。无论是秋石对全体国民道德状况的判断[4],还是我们在这次调查中获得的实证材料,都表明当今家长有了很大的进步。大多数家长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以自身的优良品德对孩子进行积极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不可以无根据地将家长的影响视为消极因素来对待,而应当充分信任当今大多数家庭可以在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发挥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作用。

(二)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对接”

当今时代家庭教育已经不仅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了,家庭教育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尤其在培养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方面具有独特和重要的作用。中小学生的许多优良品德是家庭教育直接培养的结果,中小学生许多不良习惯也主要是由于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欠佳造成的。本调查结果表明,现在发达地区多数家长的教育内容比较全面,懂得从品德、智能、体育、心理、生活等方面关心和指导孩子,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不过,正像学校教育不可能单独完成对青少年的培养任务一样,单靠家庭教育的力量也是不可能完成对青少年的教育任务的。学校领导和教师一定要认真了解学生家庭教育情况,多同家长进行交流和沟通,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无缝对接”,互相支持、互为补充,家校协同培养品德优良、学业扎实、身心健康的下一代。

(三)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素养”

本调查表明,现在发达地区多数家长的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方法比较科学,家校合作积极有效,子女培养成效显著,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的调查同时发现,目前大多数中小学没有给家长提供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大多数家长是在日常生活中和参加讲座时零星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欠缺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理论与方法,家校合作过程中不理解、不合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教育误区和孩子品行不端的现象在一些学校还比较普遍。这就需要同家长有着直接联系的中小学班主任,发挥自身懂得国家教育方针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优势,经常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从我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践来看,办好家长学校是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素养的基本途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从家长学校的师资、课程、教材、场地、经费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既要反映时代的发展,又要满足家长的需要。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和部分中小学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四)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个性化指导

人所共知,家庭教育是在各自家庭中进行的,家长基本上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没有类似学校的教育目标、课程标准的严格规定和统一要求,这就使家庭教育具有了各具特色的“个性”色彩。因此,学校对于每位家长的指导和帮助也必须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才能发挥作用。不同社区、不同学校,以至于普通高中、重点高中、职业高中,家庭教育的特点和所存在的问题都会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借鉴其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校学生家长教育子女的情况做认真的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本校具有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参考文献:

[1]王凌等.昆明市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3):67-73.

[2]曾燕波.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报告[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5):36-43.

[3]骆风,乐善耀.上海学生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J].上海教育科研,2007,(5):45-47.

法庭调查小结范文第3篇

近年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学者们纷纷从政治学、文化学、教育学、社会学、生态学等多学科、多领域对农村问题进行研究。然而对农村家庭教育的研究呈现出事实叙述多、实证研究少,家庭内部原因分析多、社会支持研究少等特点。针对皖北地区家庭教育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仅有的一些研究大多集中在皖北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等方面。本研究从社会学中社会支持理论的视角入手,探讨皖北地区农村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可以进一步丰富社会支持网的理论研究,同时也弥补了针对皖北地区农村家庭教育研究中的不足。

2资料来源

2.1问卷设计

本项研究主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资料,根据范德普尔和张文宏的问卷框架设置了包括家庭教育现状调查表、社会支持网调查表、多元社会支持调查表,以及深度访谈提纲[3]。为了使问卷更贴近皖北农村居民的语言习惯,确保调查问卷的真实性,我们将问卷进行了语言和形式上的转换,在进行资料汇总时再将原始问卷转换成标准问卷以便统计。调查问卷涉及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和对家庭提供帮助最多的人,调查员将问题集中于调查对象提到的前3个人,并且询问了这些人与调查对象的关系、与调查对象认识时间、教育程度、职业等问题。与调查对象讨论过重要问题的组织或个人,就是本项研究需要分析的社会支持网的基本单位。在社会支持网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列举了10种可能的社会关系。所有可能的关系类型被分为父母、配偶、子女、姊妹、其他亲属、上下级、同学、邻居、朋友和其他非亲属,共计10类。这种分类借鉴了全美综合调查的分类方法[4]。在家庭教育调查中还包括多元社会支持,主要是由社会保障体系、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心理卫生机构、社会慈善机构、各单位提供的社会支持、社区组织等。个人支持包括血缘关系、业缘关系、地缘关系、人道关系等,支持种类包括经济支持、情感支持、劳务支持等方面。

2.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皖北农村家庭教育调查问卷的样本是按以下方式抽取的:⑴分别从皖北各市农村选取小学6所,共36所,在凤阳县和寿县各选择小学2所。选取的学校共40所。⑵从每所学校随机抽取3个班,共120个班。⑶问卷的发放主要是通过县妇联发放到各农村学校,学校将问卷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家长填写后再回收。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840份,回收4450份,有效问卷4204份。为了更真实有效地了解农村家庭教育状况,本项研究还深入访谈了各地区约50多位家长,了解他们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期望等,以补充问卷法的不足。

3数据分析

对问卷资料的统计分析是研究的基础。本项研究首先运用spss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然后根据研究所要探索的变量和要探索的变量关系,形成特定主题下的访谈提纲,将其结果与问卷资料的相应结果进行比较,得出结论。

3.1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家长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5%,主要是乡镇的中学老师和小学老师,还有一部分是乡镇干部,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6.4%,小学文化程度及以下的占43.6%(见表1)。在进行深度访谈时,一些家长表示孩子上学是学校老师的事情,他们只负责给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此外,调查中发现,农村家长农闲时打麻将的情况较为突出。

3.2家长教育观念的调查

在“您对孩子上学的看法”调查中,72.1%的家长认为现代社会没有知识不行,自己省吃俭用也要供孩子上学,18%的家长选择顺其自然,只有2%的家长选择在农村上不上学无所谓(见表2)。对2%的家长进行了深度访谈,家长的回答是“学习成绩不好,实在不行就回家种地吧”。由此可见,这不是家长的真正选择,而是一种无奈的想法。问卷中,“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您认为孩子应该具有的品质有哪些?请排序”的信息显示,16.7%的家长将“掌握科学知识”排在第一位;32.4%的家长第一位选择了“独立自主”;28.3%的家长第一位选择了“吃苦耐劳”。由此可见,家长的教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开始重视孩子综合素质的培养,家长对孩子的评价也不再是以学习成绩优异为唯一标准。但在问及“是否让孩子做家务或者帮助干农活”的调查中,“偶尔让孩子做做”的比例最大,占到45%。可见,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虽然在观念上发生了变化,但是实际行动中却没有到位。

3.3家长教育方式的调查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观念都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赞同优生优育的政策。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家庭一般只有1个或者2个孩子,孩子较少,因此家长在对待孩子的态度和方式上也有较大转变。在“您经常采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是什么?”问题上,73.1%的家长选择说服教育,13%的家长认为是以身作则,只有5%的家长认为要打骂压服。在进行深度访谈中了解到个别家长虽然在观念上意识到应该对孩子鼓励、说服,但在实际行动中还是以简单粗暴为主。在回答“家庭未来的教育投资方面”这一题目时,家庭较富裕的家长选择教育投资的比例相对较大。这些家长愿意为孩子选择条件好的学校、愿意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愿意投资让孩子上辅导班等。而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更愿意把钱花在更实际的地方,如初中毕业后让孩子学技术、学手艺,对于购买学习用品和相关的课外书籍,大多数家长只会选择考试用书。家长的教育投资观念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

3.4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的调查

在社会支持网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列举了10种可能的社会关系。进行数据分析时我们把这几种关系进行了大类概括。亲缘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姊妹、其他亲属;非亲缘关系个人包括上下级、同学、邻居、朋友、和其他非亲属;非亲缘关系团体包括各种组织机构。调查数据显示,皖北农村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中亲缘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自己的父母及被访者的父母、兄弟姐妹在社会支持网中的比例最高。在非亲缘关系的支持网中,邻居的支持作用比例较高,其次是朋友关系的比例,被访者都至少提到一位朋友。非亲缘关系团体中政府、社会团体等所占的比例较小(见表3)。由此可见,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在皖北农村家庭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5]。为了更全面地了解皖北农村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现状,我们制定了专门的调查提纲,对政府、机构、组织活动、人员、政府态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各县区有专门的教育信息网,内容涉及“家长学校”、“政务信息”、“网络学园”等,家长可以在网上进行交流和学习。通过深度访谈得知,大多数家庭对政府开展的网络没有真正利用起来,在社会支持网的数据中,几乎没有人提到通过网络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

4改进农村家庭教育的建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从来就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改善皖北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多元化的支持体系[6]。

4.1提高家长自身素养是改善家庭教育的基础

要改善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首先必须转变农村家长的教育观念,树立家庭教育的参与意识。其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提供继续教育的平台,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有效的育儿方法。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要经历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作为家长应该掌握孩子在每个阶段的心理发展特点和生理发展特点,才能理解孩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才能真正走进孩子的世界,解决家庭教育的根本问题。由此可见,对农村家长普及心理学、教育学的知识也是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4.2加强政府支持力度是改善家庭教育的关键

首先,应该完善法规体系,加快立法进程。对农村家庭教育的指导应有固定的支持时间、相关的活动、相应的经费支持等,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要实行县级统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依据各个村经济、教育发展的差异,予以不同程度的帮助。另外还应当规范实施手段,切实将政策和法规付诸行动,确保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顺利构建。其次,要健全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组织机构。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家庭教育的策划、组织、协调和保障;组建由省、市教育专家和县、村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专家组,负责指导工作;组建由县、村专任或兼任教研员、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组成教研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为广大村民系统讲授家庭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先进理念,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7]。教研组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培训,再上岗”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教师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如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邀请优秀教师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进行网上学习;去外地进修等手段。上岗前,教师必须实地了解情况,才能对各地家庭教育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4.3发挥社会团体和民间力量是改善家庭教育的有力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民间力量是改善农村家庭教育的有力保障。社会团体和民间力量可以填补政府和学校对家庭教育资助的空白,特别是一些社会服务与保障机构,能有效地调动公民参与,促进社会资源的整合。此外,还可以运用媒体的导向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家庭教育如育儿观念、教育方法等;宣传政府的政策和法令;表彰优秀案例、先进事迹等。总而言之,媒体的参与将更加有助于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助于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

5结论

法庭调查小结范文第4篇

功能性便秘是小儿常见疾病,现代研究表明会严重影响到小儿的生长发育和生活质量。我们于2004年9月~2005年5月对成都市1 132名小儿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为成都市5城区幼儿园儿童,年龄在2~7岁。采用分层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对成都市5城区幼儿园按年龄段对大、中、小班进行抽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由经过培训的固定调查者(医学专业)对小儿的监护人或知情人(父母和保姆等)的采访及对话,逐一填写小儿功能性便秘相关因素调查表,符合诊断标准的需进行全身体检。

1.2 小儿功能性便秘诊断:由于国内尚无统一诊断标准,故采用以下诊断标准:参考国外1993年由Loening-Baucke等提出的幼儿便秘标准:排便频度

2 调查结果

2.1 人群中便秘的检出率:问卷填表1 132人(实际调查1 195人),应答率为94.7%。其中男593例,女539例,性别比为1.1∶1。小儿便秘检出率为4.77%,女性是男性的1.73倍。国外有报道,便秘在人群中占3%~20%,本资料调查功能性便秘患病率与国内外报道较相符。

结合小儿排便习惯的调查结果,并参考国内相关文献,本次调查我们将儿童功能性便秘定为大便次数每周少于3次,伴有排便困难(包括干硬条状成形便或呈球状硬便、排便时间较平时明显增长)等症状;体检小儿生长发育正常,无全身性疾病者。最终54例符合便秘的诊断标准,患病率为4.77%。其中男21例,占3.54%,女33例,占6.12%。以年龄段分,则2~3岁观察131例,阳性7例占5.34%,3~7岁观察1 001例,阳性47例占4.70%。

地区及家庭:金牛区与锦江区调查的幼儿园为大学附属幼儿园,多为知识分子家庭;其他区调查的幼儿园多为小区或居民区幼儿园,其家庭多为职工、经商者,各区患病率如表1。

3 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

3.1 在本次调查2~7岁儿童人群中,功能性便秘患病率具有以下流行病学特征:(1)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这可能与:①女性平时较男性活动少有关。②与结肠内容物的通过时间因人而异,同一个体在不同时间也不相同及结肠通过时间受性别因素(男性为30小时,女性为40小时)影响有关[1]。(2)年龄之间未显示差异。这可能与:①本次流行病学调查2~3岁小儿调查基数太少有关;②可能与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小儿大便生理有关,这一时期的小儿大便形状特点多为稀软,即使便秘,相对次数也较多,故便秘的诊断纳入相应少一些。(3)虽然西安胡娟娟[2]调查表明便秘与家庭有关,并可能与家庭情况营养知识普及有关,但本次调查家庭地域之间未显示差异,本组资料显示便秘与家庭史无关。这可能因为本次调查人群均为幼儿园小儿,饮食结构趋向一致,具有比较合理的膳食结构,而且每个幼儿园均有专职医生指导,因此本组资料小儿便秘与各家长的教育情况,家庭的营养知识普及(家庭史)未表现出联系,故各区患病率未显示区域差异。

3.2 人群排便习惯分析:本次流行病学调查小儿排便习惯涵盖排便频率、大便性状、排便时间和排便行为等,能表明大多数正常小儿的排便情况。在成都市地区小儿人群中综合排便频率和大便性状二项指标,共有1 044人排便为3~10次/周及成形软便和半成形便,占人群的92.23%。

此外本组资料显示成都市地区大多数小儿(82.17%)的排便次数为5~8次/周,即基本上为1日1次或1天半1次。我们在分析调查资料时还发现,尽管有几乎98%的小儿曾发生或现有便秘,但家长很少因此带其就医,就诊率4.86%,家长们多采用等待自行排便、水果、自选泻剂、外用辅助排便等方法,表明家长对不正常的排便行为重视不够,因此有必要对公众加强有关排便知识的宣教工作。

新近国际专家组在制定“功能性胃肠疾病”的罗马Ⅱ诊断标准时,对于排便异常的概念作了明确规定[2],指出排便异常应包括3个方面:(1)排便频率异常,即排便次数>3次/日或

法庭调查小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根据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要求,2012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入户调查和听证评议,查清查实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调整低保标准,重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一是自然减员(包括死亡和办理退休人员)的;二是子女大中专毕业已就业、家庭成员重新就业、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三是采取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四是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五是拥有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空调等非生活必需品,在低保期间建房(不包括实施住房救助)的。

三、核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村(社区)入户调查、集中评议。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要求入户率达到100%,重点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村(社区)在调查后,要组织低保听证评议小组成员对辖区内享受低保待遇对象进行听证评议。听证评议会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入户调查人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听证人员对调查人进行质询——逐个举手表决--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经三分之二以上听证评议人员同意的为通过。听证评议会要邀请乡镇(街道)驻村(社区)干部、民政助理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乡镇(街道)纪委干部参加。根据听证评议情况,统计评议结果,统计表一式二份,由听证评议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签字,加盖村(社区)印章后,一份留村(社区)存档,另一份上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同时将评议结果在村(社区)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群众有异议的,村(社区)将有异议的低保家庭报乡镇(街道)民政办,由民政助理员入户核查后,报乡镇(街道)评审小组评审。村(社区)听证评议会议结束后,应保存好会场所有资料,包括听证、评议会议记录、每一位评议成员签字的《评议评审表》。

(二)乡镇(街道)审查。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对村(社区)上报的核查材料进行逐户审查,重点对家庭成员2人以上户进行上户抽查,要求入户率达50%以上,特别是对有一定劳动能力户,入户调查率要做到100%。经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查,并经乡镇(街道)评审小组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举报,所在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应重新上户核查。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民政办应通过救助网络系统,及时将增加、调整、注销的低保家庭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核查对象分类处理。经村(社区)入户调查,以及乡镇(街道)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处理:(1)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无变化并符合低保条件的,自7月开始继续按原标准享受低保待遇。(2)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的,应填写《低保待遇审批表》,自7月开始调整其低保标准。(3)认定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自7月起停止其低保待遇。(4)不配合低保核查的家庭作自动放弃处理。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核查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按先取消低保,再重新申报的办法处理。

(四)集中核查时间安排。3月15日开始,5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3月30日前村(社区)完成入户调查、集中听证评议、公示工作;乡镇(街道)在4月30日前完成入户抽查、听证评议、公示工作;市民政局在乡镇(街道)审核上报的基础上,5月30日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五)救助证审验盖章。在村(社区)入户调查时,应将《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收回,经核查审批继续低保的家庭,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审验盖章,并在6月底前将审验的《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发到低保对象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低保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低保集中核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市民政局成立低保集中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片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低保核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将各乡镇(街道)低保集中核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民政助理员、各村(社区)民政联络员要具体抓,并要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低保核查工作机构,配备力量,为核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核查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村(社区)入户调查、集中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确保不走过场。核查工作要充分运用“看、听、算、访、比”五字法,即看被调查对象住房状况,室内陈设及低保金领取存折等;听被调查对象申报就业收入及生活情况等;算出被调查家庭收入和人均月收入;访问邻里,印证其家庭就业及收入情况;比调查对象户与其他困难户差别情况,从而确保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强化社会监督。低保对象核查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要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在村(社区)或居住地进行张榜公布,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必须重新上门核查,并严格按照低保条件逐一作出保留或取消低保待遇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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