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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一、 了解审计结论, 准确落实后续审计工作责任

在开展后续审计前, 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要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 全面收集审计资料, 包括审计所需要的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总之, 资料的涵盖面要广, 以便掌握全面而详细的信息。 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清理。找准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 要对所搜集资料按照审计目标进行整理和分类, 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 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 根据成本效益关系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和重要关注点, 将后续审计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审计人员,为现场审计打好基础。

二、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 以便选择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检查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是完全没有报告整改情况的。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要作为后续审计底稿的报告内容。二是在检查审计回复时, 要重点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 对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有效、 整改是否彻底。三是对审计回复中未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 要看是否有未整改的原因等详细说明, 未整改的理由是否充分等。在进行后续审计时,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应: 包括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的对发现和建议的回应书面文件, 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被审计单位保留意见的方式。具体指:①不回应;②回应不充分;③被审计单位存在分歧和偏向;④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的详细说明。 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 回应” 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 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的方向和重点( 或者澄清事实, 或者采取其他纠正措施)。

三、 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后续审计时, 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 要重视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正确, 有没有移花接木、 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 看是否一致、 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有无存在根本未整改, 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 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经整改到位的, 要做好复印、 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 并作为后续审计资料保存。 四、 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 对症下药, 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问题,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 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 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 要说明情况并有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 对因政策变化使问题不需要整改的, 不应作为未整改问题; 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 因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 审计机关在后续审计时应及时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记录, 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审计人员自身产生的记录。包括工作信件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 如审计日记、 审计工作底稿、调阅资料清单等。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 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在回复中报告等。(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三)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四)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 所进行的复印、 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 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五)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 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 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汪金峰, 彭国祥, “ 审计跟踪检查” , 《 中国审计》 , 2002.5

[2]符史群, “ 刍议后续审计” , 广东省审计厅网站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存在五难

1.审计认识难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误区:一是基层领导认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内容多、范围广、跨度大,要审计部门督查落实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有一个执行时间过程;二是基层单位认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执行是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事情,项目监管是财政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职责,对违纪违法的处理是执纪执法部门的义务,审计部门直接参与是否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三是基层审计部门认为,目前开展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际上是本县审计局审计本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而县审计局“吃穿住行”都是县人民政府的,要当“黑包公”确实难出手。

2.审计机制难适应。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很多地方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标准不规范。从一定意义上说,审计就是事后监督,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常态下的新方式,具体跟踪什么、怎么跟踪,审计机关还没有一个规范标准;二是制度不规范。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目前正处于推进阶段,审计机关跟踪介入的时机、跟踪组织方式程序、内容和重点仍需进一步探索,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三是操程不规范。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是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审计机关如何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管,没有一个具体细则,缺乏操作性。

3.审计人员难适应。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三缺现象:一是缺乏审计力量。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内容多、范围广、项目杂,要求审计人员提前介入,直接拉长了审计的现场工作时间,而目前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一线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如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跟踪审计,既要支付高额的审计费用,有时还存在审计风险;二是缺乏综合知识。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既不是单一的财务收支审计,也不是单一的工程项目审计,审计人员不仅要懂得传统的财务知识,还需要具备掌握管理、法律、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知识,这对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的素质无疑是一大挑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审计机关虽是执法单位,但缺乏如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的强制约束力,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手段、审计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因素。

4.审计方式难适应。由于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基层审计方式很难跟上上级审计机关节奏要求。一是时间上难跟上节奏。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跟踪审计从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审计周期,每个审计周期按季度划分为四个阶段,变为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每个月向上报一次审计情况,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全部只做这一项工作时间都不够用。二是协调上难跟上节奏。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责任涉及方方面面,既包括各级政府,又包括发展改革、工业信息、环境保护、财政卫生、城市建设等部门,基层审计机关也只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要协调政府及综合部门的能力和精力都有限。三是内容上难跟上节奏。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其内涵深刻、外延丰富,既有各自目标任务要求,又彼此互为联系、相辅相成。同时,各地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目标任务千差万别,工作进度完成时间不是十分清晰,因此在跟踪审计内容和重点确定上难以一概而论,整齐划一,容易造成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代表性的问题较少。

5.审计质量难保证。由于受主客观条件限制,审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一是审计取证难。现实中反映好的经验做法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审计证据好取,但反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审计证据,由于问题的“敏感性”许多被审计单位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配合审计人员取证。二是问题报告难。按程序基层审计机关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问题必须征求当地政府和被审计单位意见,有些特殊性的问题和审计需移交的线索还未向上级审计部门反映就已经被删除。三是结果运用难。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就事论事的多,反映普遍性、宏观性的少,浮光掠影的多,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少,围绕财政财务收支内容多,反映政策执行政策落地情况少,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应采取六策

一要提高认识,确保跟踪理念常态性。要深刻认识到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审计工作,推动国家重大政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认识到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实现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一方面通过审计让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另一方面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党委政府更好地筹谋献策。二要认识到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推进政令畅通的需要。实现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常态化,有利于促进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的及时贯彻落实,打破“中梗阻”,切实维护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要认识到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是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需要。实现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常态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高度信任,也是审计机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为审计工作向新的发展阶段冲刺迈进了重要一步。

二要掌握政策,确保跟踪方案可行性。搞好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必须明确上情、摸清下情、注重实情,制定切实科学的审计方案。一是科学领会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国务院出台重大政策措施的政治背景,领悟《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发挥审计作用的内涵,从深层次领域发现国家政策措施执行、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二是科学创新审计理念。摸清当地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方面在做什么、需要什么,态度怎样、绩效怎样,拓宽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视野,把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程和重点,构建审计整体合力。三是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应从宏观决策视角审视微观经济活动,从以监督为中心向服务保障与监督相互促进转变。

三要统筹谋划,确保跟踪方式科学性。要科学破解跟踪审计内容多、周期长与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一是采取节能式方式。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对外公布的五统一原则,统筹审计资源、人力资源,打破业务科室分工界限,针对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及不同时期审计工作重点,混合编组、合理搭配审计组人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采取复合式方式。将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中的部分事项,合理地编入其他正在实施审计项目方案中,做到与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相结合、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相结合。三是采取交叉式方式。整合审计力量,从基层审计机关集中抽调人员,实现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之间交叉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四要关注重点,确保跟踪内容针对性。要在关注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的同时,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跟踪审计情况。一是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对水利、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关注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等各环节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促进项目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有效推进。二是重点资金保障情况。对落实政策所需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关注资金是否保障到位、是否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是否存在一方面承担信贷资金财务成本,另一方面形成新的沉淀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关注促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五要提高质量,确保跟踪管理严密性。加强跟踪审计管理,在三个提高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在提高跟踪审计组织质量上下功夫。上级审计机关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跟踪审计的组织领导,通过召开推动会总结和交流开展跟踪审计的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同时要加强对跟踪审计工作的考核评比,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各审计机关每一期的审计结果,以便进一步促进跟踪审计项目高质量地持续开展。二是在提高跟踪审计复核审理上下功夫。加强审计复核管理工作,坚持实行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项目复核审理机构分级复核审理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跟踪审计项目重点突出、实施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三是在提高跟踪审计报告质量上下功夫。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能满足于“一报了之”,还要在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和主客观原因上下功夫,特别需要摸清影响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为根本上解决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意见。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一)问题整改措施不力,风险化解成效不明显

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较为突出,整体贷款质量普遍下降,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出现“双升”。审计整改工作中涉及信贷管理方面的问题较多,商业银行主要以收回贷款、补充担保、清收不良、完善手续等方面进行整改。受经济形势等影响,部分信贷类问题整改周期拉长,问题整改进程和效果较预期存在差距。从整改效果来看,因防控措施不到位,整改手段单一,部分贷款风险化解过程中仍存在以新违规替代旧违规,甚至出现局部资产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

(二)整改重视程度不够

因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营压力,商业银行部分管理层存在重经营、轻整改的现象,对整改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层层递减。甚至个别被审单位基于考核压力放松整改标准,对审计查出的诸如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多以承诺今后规范操作、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审计查出违规发放贷款等重大问题,则过分强调客观原因,仅以责任追究作为整改到位认定依据,缺乏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深层次分析,使审计整改工作流于形式,这也是出现“屡查屡犯”问题的主要根源。

(三)责任追究不到位

由于受惯性思维的影响,重审计轻整改,重处罚轻问责,“以罚代改”的现象依然存在。实践中发现,有些被审单位对形成重大风险的责任人追究不到位,避重就轻、处理下沉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对重要岗位员工管理缺位,形成重大操作或信用风险后,主要责任人辞职避责;对造成重大风险的相关责任人,简单以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导致违规成本过低,未体现出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责任认定过程中,只对经办环节进行责任认定,未对直接违规或负有决策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追究。

二、推进审计整改的对策

(一)制定并细化整改结果认定标准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将审计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部分整改和未整改,并对以上三种整改结果制定了不同的认定标准。但仍存在整改标准不够具体、不明确等问题,造成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之间对审计整改结果认定较难达成一致。审计实务中,因审计整改问题千差万别,被审单位基于审计整改考核毫Γ往往对较复杂的信贷风险化解简单采取“一诉了之”或“一核了之”,表面上符合已整改认定标准,而没有对审计整改工作尽责。应尽快制定并完善明晰的审计整改标准,通过细化整改标准、固化整改措施模板、建立整改案例库等方式,增强问题整改标准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

(二)加大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进一步树立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理念,落实执纪问责。对造成商业银行重大风险的责任人,尤其是对负有决策责任的管理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屡查屡犯、整改流于形式、虚假整改的单位,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明确问题发生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整改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整改工作合力。此外,不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明底线、知敬畏,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监督管理体系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

审计整改能促进单位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巩固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有效利用审计成果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审计整改并不是审计机关或是被审计单位哪一方的工作,而是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结果。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审计机关主要是督促检查、指导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抓好审计决定的执行并进行审计回访,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认识及进行整改的情况。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向当地党政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审计工作寓“审、帮、促”于一体,因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既是在审计业务工作程序之内,也存在于审计业务工作程序之外。

二、各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主要情况

修水县审计整改工作自2003年开始正式列入议事日程,这些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为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领导多次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或处理,并注意标本兼治,从建章建制入手,制定和完善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1.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得到较好纠正。县人大每年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县审计局《关于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几年来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搞好整改。在预算收入方面:滞留税费、截留收入等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混级混库的问题已通过体制结算进行调整,并且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征管力度;在预算支出方面:针对预算资金拨付进度不均衡的问题,财政部门努力做到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尽力避免财政资金年底集中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转移支付资金、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都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使问题得到较好纠正。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得到加强。针对部门预算试点单位,明确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报县人大审议批准,批复到相关部门,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专项资金使用权方面的问题得到规范。审计查出的“三农”资金滞留问题,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并将滞留的资金拨付到位;财政部门加强了对“三农”资金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农业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针对环保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移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农村医疗等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采取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县人大、县政府还就近几年来审计部门提交的移民扶贫、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审计报告所查明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3.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得到加强。为了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县政府还专门出台了《修水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水县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全县范围内所有国家投资建设的项目,超过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过审计部门的专门审计才能结算。通过有效的探索,切实加强了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力度明显加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组织部等部门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原则上规定凡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调任必须经过审计。近些年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直部门和乡镇都已采取整改措施,县审计局加强了和纪检、监察等机关的联系,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逐步走向规范,违纪违规问题逐步减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审计难,整改更难。根据调查情况表明,由于审计纠错机制和问责制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走上正常轨道,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一些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整改,并且存在屡查屡犯的现象。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都存在转移、挪用、挤占或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虚作收入、虚列支出、多报预算、乱收费等问题。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单位,对落实审计处理意见推诿搪塞应付,那些一犯再犯的部门和单位不但很少受到责任追究,而且屡审屡犯,审计监督常打折扣。审计执行难,由于现行的审计体制的缺陷,审计工作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之审计执行缺乏强制措施,只要是不涉及个人的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审计决定讨价还价,也是尽力推诿搪塞,导致审计处理执行不到位,影响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加强审计整改,目前审计机关最缺少在机制和体制上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措施,还没有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我们自身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对策,并多与纪检监察、检察、财税等部门沟通,尽可能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努力做到文明审计,让全社会加深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我们要逐步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审计整改工作是否有效进行,直接关系到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审计处理只是手段,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是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如果审计报告所揭露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整改,那么审计监督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审计也就失去意义,审计整改在整个审计工作全局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审计监督效果如何,关键看审计监督成果能否得到利用。要着力强化审计整改,加大整改督导、整改检查力度,完善具体制度措施,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财政内控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导检查。

(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披露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省级财政重点督导检查市级政府财政部门、所属主管部门,每个省级财政督导检查组重点选择1至2个被审计县,开展重点督导抽查,并提交完整的督导检查报告;市级财政重点督导检查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所属主管部门,并提交完整的督导检查报告。

(二)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欠缴、截留、坐支财政收入问题;虚增、虚减财政收支,违规扩充编制、批复预决算问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用、使用、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公款私存问题;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应缴未缴、坐收坐支土地出让金问题;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应招未招标、虚假招标、违规转包等问题。

(三)完善县乡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审计整改基础工作

进一步明确县乡财政监督职责,尤其是本级财政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接受审计、配合审计是应尽的职责和必须履行的义务,把审计监督当作改进工作、促进制度完善、防范风险和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应正确对待。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预算资金使用单位通报,并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关单位责任人承担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防止各种财政资金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及时汇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

一是对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通过虚列支出、以拨坐支等方式使预算资金在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沉淀的问题,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二是对预算和财务管理不严格多申领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收回资金、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三是对违规转移套取资金的问题,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四是对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的问题,通过上报审批、取消收费项目、停止违规收费等方式整改。五是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的问题,通过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程序、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

(二)强化审计整改查处力度,及时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强化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整改力度,关注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效果性,及时揭示和反映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强化对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整改力度,强化预算约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强化对重要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整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完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整改力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政监督;五是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要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要与审计机关密切配合,做到每件移送案件都有反馈结果。六是强化对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揭示和对策研究,更好地推动财政管理机制创新改革。

(三)强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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