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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健词:网络购物 校园 诈骗

二十一世纪,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也通过其自身的优越性走入了校园。网络购物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的黑手也伸向了网络购物。网络诈骗犯罪频发。怎样去通过各种手段去遏制和避免网络诈骗的发生成为我们不得不去思考的问题。

一.为什么网络诈骗如此猖狂

1.犯罪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 网络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往的机会大大减少,使诈骗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隐瞒了事实的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

2.技术难题尚存,程序存在漏洞,安全性低,给网络诈骗者以可乘之机

程序漏洞的存在,不仅给原本就有诈骗倾向的人提供可乘之机,还可能诱发一些没有诈骗倾向的人产生诈骗意图,特别是在道德环境并不十分理想的网络虚拟世界。

3.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比如在网购如此火爆,各购物网站等相关厂商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今天,只强调了交易流程,而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一旦交易发生问题,消费者的权益肯定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4.网民缺乏辨别信息真假的能力,盲目相信互联网上的信息 有些招聘网站针对的就是是新手,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这类人求职心切,最容易上当受骗,甚至卷入传销组织。还有些购物网站,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所谓的“一元秒杀”,基本上是愚弄消费者的,势必造成顾客盲目付款,结果造成严重损失。

二.网络购物诈骗手段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购物类诈骗: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含网络购物)。

案例一:某同学在网上订机票,他按照网页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对方,对方要求该同学到银行汇款300元。过几天我的同学又接到电话,再汇出4000元给对方。该同学警觉后,终止打款,钱物未受损失。

案例二:这个事情发生在我身边,同学在qq上留言,让我帮助汇款500元,我丝毫没有考虑,立刻汇款给同学,之后给同学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结果同学说没有给我发过信息,是qq中毒了。

案例三:还有一个同学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因对手机不满意,在淘宝网上联系退货、退款事宜,对方要求同学与客服联系,该同学在网上查找了客服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按对方要求和指令在建设银行取款机上操作,其中一个环节要求输入卡上最后四位数,6448,事后又操作了一遍,输入数字2222,结果造成被骗金额近9千元。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技巧:

1.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督

对于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侵害网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诈骗行为的发生,对于网络诈骗者要予以严惩,给后人以警示。

2.加快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建设

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规范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民权益、打击网络犯罪,争取创建一个和谐、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3.强化法制意识,提升网民的认识水平

网民在上网的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判断真伪网站的经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各类中奖信息,网络诈骗虽然隐秘,但是只要不贪图便宜,不抱有侥幸心理,就一定可以戳穿其犯罪本质,免受其害。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在大型的网上商城购物,在进行支付时,最好找那些支持中间支付平台的卖家,避免只通过银行汇款的支付方式。

4.增强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目前在网络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道德与法的结合,把网络道德的内容以法律和道德条例的形式,对网络人提出遵守网络规范的要求。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网络道德规范,加大道德约束力。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信息 泄露 电信网络诈骗 防范措施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移动金融支付技术的发展,各种网络金融服务层出不穷。人们在享受便捷的服务同时,也提高了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风险。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06~2016年间,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率,每年增速为20%~30%,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民生的重要问题。探讨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有效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具有现实意义,以下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一、个人金融信息常见泄漏形式

(一)互联网企业泄露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下,人们的购物方式明显改变,获得了更好的购物体验,其中手机银行的应用,促使金融服务变得快捷。在这个过程中,为了适应网上服务,就必须提供用户的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信息[1]。而企业为了对这些数据进行储存和利用,就可能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尽管企业的对信息的使用具有合法性,但是缺乏用户的监督,存在一定的滥用风险。

(二)不法分子攻击

在当前信息时代背景下,机器学习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的出现,提高了金融数据信息的提取能力。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信息很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黑客采用木马病毒等手段,就可能攻破系统的访问权限,继而获得各种金融数据信息。

(三)大数据二次开发

所谓大数据二次开发,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在大数据技术下,从已经收集或者掌握的信息中,提取并分析出尚未透漏的信息,或者对目前现有的各种零碎信息,通过整合获得完整的信息[2]。举例来说,在大数据的支持下,仅仅依靠一个微博、QQ、微信等社交账号,就能够搜集到该用户在网站上的各种零碎信息,最终经过汇总得到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和类型

(一)电信网络诈骗特点

第一,获取个人信息是基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具有非接触性,也就是受害人和不法分子之g不会产生直面接触,为了保证诈骗活动的顺利进行,首先必须获取个人信息,然后根据信息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诈骗方案[3]。第二,利用通信技术是途径。和其他诈骗行为相比,电信网络诈骗以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为媒介,通过虚假信息,促使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最终完成诈骗过程。第三,非法占有财产是目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不法分子通过银行系统将账款取出。由此可见,缺乏转账和取款,诈骗活动的目的无法达到。

(二)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第一,对人身安全的恐惧心理。第一,不法分子首先获得受害人亲戚朋友的信息,然后利用受害人对朋友的关心,冒充医生、警察等身份,告知受害人朋友需要抢救治疗,从而要求其将存款汇入陌生账户,以用于治疗费用。第二,不法分子获得受害人亲戚朋友的信息后,直接以威胁利诱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移到陌生账户,从而保证亲戚朋友的人身安全,实现诈骗目标。

第二,对财产安全的恐惧心理。第一,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受害人,在某地刷卡消费一定数额(一般数额较大)。受害人回复后,不法分子就会要求其在网上银行或者ATM机上向陌生账户转账,从而实现诈骗目标。第二,不法分子采用特殊的技术手段,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或司法人员,告知受害人涉嫌某个事件,通过恐吓的形式,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存款转移到安全账户,也就是不法分子的账户,从而实现诈骗目标。

第三,受害人的疏忽贪欲心理。第一,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弱点,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受害人中奖了,在兑奖前需要首先缴纳手续费、所得税等,向陌生账户汇款。第二,利用人们疏忽的心理,不法分子将汇款信息进行群发,如果此时恰好受害者有欠款情况,不经核实直接汇款,就可能造成诈骗后果。第三,不法分子直接冒充受害人的领导,以某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向陌生账户汇款,从而实现诈骗目标。

三、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现状和问题

(一)信息保护制度不完善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制度体系仍处于空缺状态,只是零散的分布在《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信息保护规定》等律法规范中。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保护工作的效果不佳,甚至出现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出售、购买等不法行为,滋生出黑色利益链条。

(二)行政机关监管执法不力

行政机关在治理诈骗案件中,执法不严问题突出,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执法动力,往往执法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应付外界压力,一旦这种压力消失,执法活动也可能停止。例如我国在2012年出台的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中,就明确提出了网络实名制[4]。然而直到现在,依然存在记名现象、非实名现象,为诈骗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司法打击力度有限

第一,诈骗犯罪侦破率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跨越区域范围大,而且犯罪对象分布广,因此为侦察工作增加了难度。另外,电信、金融、公安部门尚未没有形成完善的协作机制,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因此侦查合力欠缺[5]。第二,民事责任缺失。公民财产权益侵害后,对受害人的补偿救济,主要是要求犯罪人员退偿账款。然而,由于诈骗犯罪侦破率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追回。

四、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一)个人用户

在信息时代,各种金融服务层出不穷,尤其是支付手段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也提高了操作风险,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增大。由上文分析可知,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是利用了人们的恐惧心理、疏忽贪念,因此防范措施就在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冷静的心态,经过全面思考后正确应对。另外,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生活中遇到诱惑时,不能贪便宜、不要走捷径,而且保持细致的处世态度。

(二)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在诈骗防范上,主要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措施。其中,对内应该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工作,使用银行账户采用实名制;金融机构的员工要进行保密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用户,应该采用数字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从而避免系统入侵[6]。对外应该在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支持下,对转账信息进行监控,针对诈骗账户进行封堵和冻结;同时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监测诈骗账户的资金转入转出,为赃款的追缴提供线索和依据。

(三)互联网企业

站在互联网企业的角度,从管理方面来看,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提供,应该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定不要提供超出范围的信息;而且,不能搜集用户的关联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或者进行售卖。从技术层面来看,企业应该在终端上定期优化系统,更新并安装系统补丁,避免黑客的入侵或攻击。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用软件上不能安装后门,切实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四)电信运营商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可以说电信运营商在其中起到了媒介作用。因此,对于运营商而言,首先,要严格遵循工信部的要求,τ没У纳矸菪畔⒔行登记,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谨防信息的泄露。其次,运营商应该主动出击,科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虚假来电、骚扰电话等现象进行阻截,从而降低用户接到诈骗电话的可能性[7]。最后,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向用户介绍常见的诈骗形式,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泄露、不法分子攻击、大数据二次开发等类型。分析可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开展,利用了人们的恐惧心理和疏忽贪念。对此,只有从个人用户、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够做好防范工作。

参考文献

[1]郝文江,徐丽萍,姜劲蕾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技术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6,(09):213-217.

[2]曾美清,王跃明,许志敏等.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调查分析――以B基层检察院为样板[J].法制与社会,2014,(32):248-249.

[3]黄永春,郑丰收.合成与协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控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6,16(03):43-49,53.

[4]王春晖.关于设立“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的建议[J].通信世界,2016,(28):11.

[5]黄永春,郑丰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控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6,(06):19-25.

[6]徐新怡.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下大学生受骗分析与应对策略[J].信息与电脑,2016,(16):165-167.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 网络 集资诈骗 投资理财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也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领域,对传统金融模式和广大网民的投资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违法犯罪现象愈演愈烈,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也未能幸免,已成为不法分子一个重要的犯罪手段,而“分红式”网络集资诈骗正是继“涉股类”诈骗犯罪之后,互联网金融诈骗中一个新兴的网络诈骗方式,发展迅速,危害巨大。

“BEC”分红式网络集资诈骗是流行于郑州市一种网络集资诈骗模式,其手段与美国“哈勒姆用公司“网络集资诈骗案如出一辙。犯罪分子首先宣称该公司是一家英国全球基金投资公司,即将上市,然后以该投资公司为载体,对公司业绩以及上市回报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广大网民以50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出资购所谓“原始股”,并以定期分红为诱饵诱惑网民不断投入资金,待其投入大量的资金后又以提成的方式引诱他们介绍更多的他人进入。犯罪分子创建有“BEC”网站,网民可以通过自己账号密码进入网站,了解资产分红状况,但是在此期间因种种原因网民不能买卖,和犯罪分子联系后他们大多以网络故障,或者中英两国不同的交易习惯为借口,并以虚拟的巨额利益欺骗受害网民,使其放弃交易自己所持“资产”的决定,最终在一段时间后犯罪分子销毁一切证据,人间蒸发,广大受害网民血本无归。

一、“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的特点

“BEC”分红式网络集资诈骗是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的典型代表,几乎具有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所有特征。一般来说“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具有以下特征:

(一)“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涉及面广量大,侵害对象不特定,而且蔓延迅速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投资手段单一,给这类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由于犯罪分子最开始要求投入资金相对较少,很容易使受害者放松警惕,参与者所获得的“分红”也会产生一种错误的示范效应,加上自身的“现身说法”,周围的亲朋好友不断加入其中。部分群众缺乏法律观念和理性心态,幻想“一夜暴富”;也有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还有的人为了获取优厚“提成”,甘愿充当犯罪嫌疑人的“帮手”,害人害己。

(二)“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和迷惑性

“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大多披着投资理财的外衣,涉及股票、基金、融资、上市等一些网民有所接触但又不完全了解的金融概念,具有很强的蒙蔽性。犯罪分子通过租用一些源头在境外的网络服务器,通过简单的程序设计出与正规网站雷同的虚假网站来实施诈骗,对绝大部分对网络不甚了解的网民来说具有极大的迷惑性。

(三)“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重复性强、变异率高、作案规律性强

在此类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犯罪成本低,风险小,运作简单,获利空间较大。犯罪分子拥有大量注册域名,在原有的网页信息基础上,通过简单的拷贝、改名、框架变更,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创建一个全新的网站实施犯罪,因此具有极强的重复性和很高的变异率。

经过对“BEC”的调查了解以及参考相关文献笔者可以发现,“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具有极强的规律性。犯罪分子一般在年中开始实施犯罪活动,在年底达到高峰,春节过后网站无法进入或者关闭,犯罪分子也从此销声匿迹。因为在此期间,受害者手中资金集中度高,受害者警惕性也相对较低。

(四)“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数额巨大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联合的《2012年中国网站可信验证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网络诈骗每年给网民造成的损失不低于308亿元。而“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作为网络诈骗的一种,涉案资金往往十分惊人,在对“BEC”的调查中,仅登封市一地受骗者可达2000余人,按最低入门标准5000元计算,涉案资金可能高达1000多万。

二、“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的犯罪分析

“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尽管是一种新兴的犯罪模式,其犯罪构成却十分传统,但是由于其犯罪手段的新颖性,在其定罪量刑方面具有较大的争议。

(一)“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构成诈骗罪、非法集资罪和传销罪的竞合

这类犯罪作为一种诈骗犯罪,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谎称在短时间内可获得高额的经济收益为手段,骗取巨额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主体并无集资资格,通过诈骗,欺瞒的方式集资,涉及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客观上实施集资行为并对广大受害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又符合我国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在部分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以非法牟利的目的,通过对最初受骗者许诺高额提成,诱使他们欺骗更多的受害者加入,采用金字塔形的分红模式,上级带动下级入圈投资,在涉案金额、发展人员数量、使用的手段、造成的影响方面还符合我国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构成。

由于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特别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犯罪分子针对的是受骗者的资金,因此目前对“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犯罪的认定一般都是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条款。

笔者认为二者的客观方面存在较大区别,将其吸收到集资诈骗罪的处理方式并不恰当。在部分“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中,其发展方式、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与集资诈骗中的客观方面完全不同,尤其是“洗脑”过程完全符合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不属于想象竞合犯,因此对于带有传销性质的“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中的领导者、组织者以集资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罚更为合适。

(二)“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的打击难点

“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发展迅速,危害巨大,但对其治理过程中却存在立案困难,破案率低,定罪量刑复杂等难点。

1.立案困难。按照我国公安机关案件管辖分工,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简称网监。只负责管辖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故网络诈骗案件只能由公安派出所或刑警队受理,而派出所或刑警队对涉及网络计算机的案件又不熟悉,大多数侦察员对网络犯罪的侦破知识和技能都十分匮乏,办案能力较弱。

2.证据收集困难。这类犯罪重复性强、变异率高,犯罪分子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流窜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成功作案犯罪分子就销毁证据,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且网络诈骗的花样不断翻新,证据收集难度大,公安机关技术手段滞后,这些都给案件证据的收集带来很大的困难。

3.现有立法的缺失。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网络诈骗制定专门的法条,一些与网络相关犯罪的立案标准以及认定标准难以适应打击网络犯罪的要求。比如一些网络诈骗采用多次的小额诈骗方式进行,使传统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在网络空间中失去意义。

三、“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预防对策

在《2012年中国互联网违法犯罪问题年度报告》中网络诈骗高居网络犯罪发生率榜首,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及其他的网络诈骗带来的危害越来越显著,犯罪金额之大、受害人数之多让我们触目惊心,我们亟需从下列方面采取措施:

(一)以专门罪名明确规定网络诈骗罪

目前很多国家针对网络犯罪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在今后的刑法修订中,笔者认为可以将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形式规定为网络犯罪,作为新的一章,从而较好地梳理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体系。在修改刑法条件成熟的情形下,制定关于计算机系统安全及惩处计算机违法犯罪的专门法规或司法解释,以增强网络诈骗行为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行政监管

政府要加强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涉及投资理财类的服务器、网络域名、等建网工具严格监管,由备案制转化为审批制,并将现有的红盾标志进行宣传和普及。学习澳大利亚建立网络犯罪预警平台,免费为家庭和公共图书馆配备网络内容过滤器,将涉及网络诈骗等不健康的内容屏蔽,将各种诈骗信息汇集成一个数据库,定期典型案例,对网络犯罪的形式、内容、常见手段及时进行通报,不仅可以在必要时为警方提供数据,而且可以提高广大网民对网络犯罪的识别、判断水平,避免受骗。强化现有的网络犯罪报警平台,对报警线索及时处理,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三)强化防骗意识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范文第4篇

确保用户通信安全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信息手段进行诈骗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诈骗分子防不胜防,诈骗手段也是“日新月异”,严重危害大家的财产安全。例如假冒航空公司,发送“航班取消”、“航班改签”等诈骗短信,诱骗用户拨打短信预留的虚假客服号码办理退票或改签;仿冒10086或其他行业客服号码,发送虚假成功业务订购短信,误导用户发送SIM卡换卡代码退订业务;假冒学校给家长发诈骗短信,发送“孩子成绩单”、“孩子档案”、“孩子体检报告”,甚至还有“安全提醒”。

为有效治理此类电信诈骗,给用户营造绿色、和谐、安全的信息消费环境,上海移动做了大量工作:从开展“伪基站”打击、源头治理等工作入手,对垃圾短信举报加大管控力度,突破治理瓶颈,致力于消除城市信息安全的各项隐患,为用户撑起一把绿色的“保护伞”。

2015年配合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缴获“伪基站”设备34套,通过持续开展打击工作,10086999举报平台中,因“伪基站”导致的点对点垃圾短信举报量由2015年1月的1690件下降到12月的157件,降幅达90%,假冒房东等违法诈骗类举报量也随之大幅下降,破案打击成效显著,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同时,上海移动也积极配合公关部门,通过整合公安案件数据与运营商大数据,从而建立起有效的防电信诈骗拦截系统的摸索,也正在逐步推进。比如现在在浦东新区,就已实现浦东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分析平台,对日常的诈骗电话进行有效的治理,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针对诈骗分子频繁发来的垃圾短信,上海移动不断采取不同方式多渠道分享诈骗分子的“新招数”及识别方法,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以及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例如不轻信短信中提供的电话,不贸然给对方汇款,可通过航空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或购票处确认核实;收到短信时,仔细核实来源,如非本人订购业务,不要轻易回复代码,以防上当受骗,等等。

多重优化举措提升用户体验

“手机控”用手机上网,最担心的就是流量会用超。如果不小心忘记关流量服务,会不会产生“天价账单”?对此,上海移动以“优”服务理念为根本,设计了四大流量“保护”机制,让消费者安心使用4G。一是根据套餐使用情况发送免费短信提醒,使消费者对自己的流量、套餐使用情况一目了然,避免超支;二是推出“双封顶”服务,避免产生高额流量费;三是推出“流量安心包”,让消费者放心使用流量,消除对流量超出套餐的顾虑;四是如果流量用不完,消费者可与1至4名亲友共同分享套餐内流量,更有手机当月流量不清零的服务,本月套餐内流量没用完,可延长至次月。

针对一些不良软件的吸费陷阱,上海移动持续开展恶意扣费软件日常监测,对于发现的恶意扣费软件,第一时间封堵、关停,并公开警示;持续落实“0000统一查询和退订”、“业务扣费主动提醒”、“二次确认”等增值业务透明消费举措,进一步保障客户的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多渠道受理客户关于恶意扣费的举报,及时查证和回复,对确认因恶意软件而被扣信息或功能费的,全部予以退还,并对相关违规合作方予以严厉处罚,坚决打击“陷阱”现象,保护客户权益。

此外,上海移动根据国家“提网速,降网费”的总体要求,聚焦手机上网和宽带业务稳步推进提速降费工作,截至2015年底手机上网单价同比下降44.0%,宽带上网单价同比下降38.0%。手机上网方面,上海移动推出多重降费措施,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2016年,移动进一步优化全新4G飞享套餐,特别推出18/28元低门槛档位,带领全民走向4G时代。不仅月费下降,流量档次选择更丰富了,还包含了全国拨打一口价,接听免费。宽带方面,目前只要全家达到手机月消费108/188/268元一年,就能获得20M/50M/100M不等的宽带服务,无需多缴费,百兆生活即刻开启。

365天×24小时保障网络畅通

在大家享受极速网络的背后,是上海移动工作人员365天×24小时始终如一的高品质网络保障服务。在今年春节期间,为确保网络运行平稳通畅,上海移动的网络工程师、10086客服人员、一线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机会,24小时坚守岗位,服务不打烊。“赵赵”是一名普通的投诉处理员,她已经连续几年在春节期间值守现场,无法与家人团聚,今年又是如此。她说:“记得前几年春节我都是伴着隆隆的爆竹声来到办公室里,整个楼层就只有我一个人,那个时候自己也特想回家跟家人团聚,但工作有需要,我义不容辞。”

避免网络诈骗的措施范文第5篇

 

防诈骗学习心得体会1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另外,手机上也经常会有那些中奖的信息,比如芒果台抽中了你的手机号码,获得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或者钱数,然后有一个链接需要点击,这样的骗局我们都很容易识破,所以不要想占小便宜,避免失了大财产。

 

对于这些骗局,我们应该加强抵抗力,不要去相信占便宜的事,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的思想应该成熟一些,我们的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不要让自己受骗!

 

防诈骗学习心得体会2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进步,网上银行、网络炒股、网络购物等网络商业活动的日渐兴起,在人们沉醉于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以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出现,且日益猖獗。网络诈骗不仅对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这一犯罪手段的日渐猖獗,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了解网络诈骗的形式是为了更好的预防诈骗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

 

一、网络购物诈骗。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饰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网络中奖诈骗。很多网友在浏览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天时,都会“幸运”地收到“恭喜您中大奖”的信息。当信以为真的网友与兑奖方联系,对方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等各种借口,要求网友先汇钱。当网友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手续费、税款等其他名目,继续欺骗网友汇款,直到“吃干榨尽”为止。

 

三、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 。网站页面几乎与正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且域名十分相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钓鱼”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愈演愈烈。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而面对网络诈骗行为的我们应该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收到诈骗者的信息或电话时不要主动与对方联系,拨打所谓的咨询电话,因为这样只能使您一步步上钩,而应拨打官网客服电话进行询问,一旦发觉对方可能是骗子,马上停止汇款,可向警察求助。当我们进行网上支付行为时应先确认网站的真伪性,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经常升级;注意经常给系统打补丁,堵塞软件漏洞;禁止浏览器运行JavaScript和ActiveX代码;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不要打开msn或者QQ上传送过来的不明文件等,加强对各类QQ病毒的防范和清除措施。

 

防诈骗学习心得体会3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

 

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

 

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

 

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

 

另外,手机上也经常会有那些中奖的信息,比如芒果台抽中了你的手机号码,获得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或者钱数,然后有一个链接需要点击,这样的骗局我们都很容易识破,所以不要想占小便宜,避免失了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