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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安全应急预案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1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鸡西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分级

按照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1)一般级别(Ⅳ级)

市气象台预报预警1个县(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较大暴雪灾害。

(2)较大级别(Ⅲ级)

市气象台预报预警1个县(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Ⅳ级预警标准的暴雪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下;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暴雪灾害。

3、重大级别(Ⅱ级)

市气象台预报预警1个县(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4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Ⅲ级预警标准的暴雪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4)特别重大级别(Ⅰ级)

市气象台预报预警3个以上县(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的暴雪灾害;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伤亡总数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Ⅰ级预警时,可能发生特别重大危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1.5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鸡西行政区域内重大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救灾工作;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鸡西市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委、林业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环保局、民政局、煤炭局、安监局、城市执法局、鸡西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鸡西供电局、各通信分公司。

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

(2)负责对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3)负责依照本预案的相关要求,牵头组织支持部门共同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督导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装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6)负责牵头组织支持部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重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2)市气象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

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鸡西军分区:负责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民兵和预备役等力量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的计划与协调工作;

(6)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市交警支队:负责路况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受灾区域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8)市财政局: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协调、监督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10)市城建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11)市交通局:负责受灾公路的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境内各交通主干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道路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12)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13)市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14)市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15)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6)各通信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17)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18)市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19)市煤炭局:负责提供全市地方煤矿受灾信息;

(20)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城市执法局:负责督促监督产权单位对灾后破损影响城市容貌的广告牌匾等公共设施的清理和修复;对未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罚;

(22)市武警支队:负责灾情抢险和救援工作;

(23)市消防支队:负责灾情抢险和救援工作;

(24)鸡西供电局:负责救灾过程中的供电保障。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气象局,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业务。

主任:市气象局局长

副主任:市气象局副局长

职责

(1)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

(2)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4)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5)制订重大暴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负责应急处理及受灾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7)负责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灾害预警建议;

(8)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指挥场所

(1)固定指挥场所

固定指挥场所设在市气象局。在市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场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

3.1预警信息来源

(1)市、县(市)气象局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2)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1)市、(县)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预警信息,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见附件)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市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

息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

(1)Ⅳ级预警。由事发地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Ⅳ级预警,并随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2)Ⅲ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Ⅲ级预警,并随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Ⅱ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Ⅱ级预警,并随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4)Ⅰ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授权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Ⅰ级预警,并随时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5信息报告

(1)发生重大暴雪灾害的当地政府要对灾情进行全面了解,在30分钟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核实情况后,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市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将灾情简要情况书面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2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气象局。

(2)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暴雪灾害的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级、信息来源、采取的措施等,并续报有关情况。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

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Ⅳ级预警后,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事发地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气象部门、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县(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县(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5)县(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市)气象局通报。

4.2Ⅲ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Ⅲ级预警后,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市、县(市)气象局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县(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市气象局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3)各县(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县(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县(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各县(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雪灾害地区的县(市)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6)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3Ⅱ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Ⅱ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和有关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市气象局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省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下级气象台站指导产品;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省气象局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地区的气象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6)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县(市)气象局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4Ⅰ级响应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应急指挥部Ⅰ级预警后,市、县(市)气象局和有关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市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加强与省气

象局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下级气象台站指导产品;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暴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省气象局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重大暴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地区的气象局及其所属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6)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县(市)气象局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市、县(市)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重大暴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1)重大暴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2)重大暴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应急通信方式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同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7新闻

(1)暴雪灾害的新闻工作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管理与协调;

(2)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暴雪灾害相关信息。市委宣传部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3)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拟定新闻稿及灾情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

(4)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和报告工作。

4.8应急终止

(1)Ⅰ、Ⅱ级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启动Ⅰ、Ⅱ级预警的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2)其他级别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暴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3)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应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3)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重大暴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重大暴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4)气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暴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1)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2)各保险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

5.3灾害评估

(1)重大暴雪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气象局负责组织重大暴雪灾害评估;

(2)跨行政区域的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局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3)暴雪灾害评估报告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20日内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局;

(4)重大暴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1)固定指挥场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预警、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4装备保障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2)气象部门应当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市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2)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与解释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应对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预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市、县(市)气象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订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07年12月25日起实施。

8.附件

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流程和工作细则》、《*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规定》、《*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为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学校防汛防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直各学校(单位、幼儿园,下同)要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系统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

(二)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三)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负责

市教育局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市教育局各分管副局级领导,负责分管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防汛工作。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各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直各学校(单位)。

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本处室联络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1《市教育局领导防汛责任分工表》),市教育局学校联络员负责市直学校的防汛工作(见附件2《市直联络员防汛责任分工表》)。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暴雨和台风灾害信号时,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学校要将防汛、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财务处要加强对学校防汛防风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加强防汛防风知识宣传,增强师生预防台风、洪水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防风工作。

组织准备: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市教育局办公室要编制抢险救灾参与单位、责任人、上下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工程准备:财务处和相关学校要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的加固和疏浚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预案准备:各学校要制定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物资准备: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灾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五、防汛(灾)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暴雨、台风等级、洪涝灾害程度和上级规定,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2、进入汛期,各学校要加强值班,高度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3、防汛防风及抗灾救灾工作按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原则,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在市教育局防汛领导小组指挥下处置,Ⅲ级(较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处置,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处置。不论发生哪一级灾害,各单位均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市、县(区)两级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各成员单位检查各自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3、各单位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4、各学校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三)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市、县(区)两级局防汛领导小组到位,依据职责研究部署工作。

2、各成员单位领导上岗带班,研究部署工作。

3、提示学校做好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4、市气象台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市、(县)区两级局办公室通知所属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

5、市、(县)区两级发展计划法规处(计财科)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6、已被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开放,并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7、市、县(区)两级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8、市、(县)区两级医疗救护组迅速做好救护伤病人员准备,做好救伤及卫生防疫工作。

(四)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副组长到岗协助组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2、各单位行政一把手、防汛防风责任人到岗,根据各自职责启动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市气象台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市、(县)区两级局办公室通知所属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

(五)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在继续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之上,各单位立即启动防汛防风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市气象台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市、县(区)两级局办公室通知所属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

3、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市教育局应及时通知相关县(区)教育局(教体局)和市直属学校,再由县(区)教育局(教体局)通知相关区属学校;当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由县(区)教育局(教体局)负责通知辖区相关学校(含市直属学校),同时报告市教育局。

市、县(区)两级抢险救灾组和相关学校应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人、财、物转移,必要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并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凡县(区)属学校,向所在县(区)教体局报告,再由县(区)教体局向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

4、市、(县)区两级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配合市、(县)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分别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5、市、(县)区两级教育局宣传保卫部门分别负责对所属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6、市、(县)区两级教育局卫生医疗部门配合市、(县)区卫生部门,分别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7、市、(县)区两级教育局财务部门在市、(县)区防汛抗旱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分别负责对所属学校组织抢险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3、市、(县)区两级教育局防汛办公室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市、县(区)教育局领导和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教育局表彰并向市政府推荐表彰;对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暴力能力,杜绝校园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校园暴力事件加以防范,加大校园及周边区域暴力事件的防范力度,多措并举保师生安全。现将市第二小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防范意识

学校认真学习并传达了“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和“省、市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加强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将安全防范工作列入我校重要议事议程。分别于20xx年5月4、10、13、17 日在学校阶级教室召开了 4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玉扁校长主持了会议,会议讲述了近期发生的多起校园伤害事故,并强调了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和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禁止外来人员入校以及严格执行上学、放学后教师必须接5送学生的制度。通过会议的传达,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校园暴力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带来的社会危害,从而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会后要求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和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应对校园暴力的能力。

二、健全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市第二小学成立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领导小组》、《校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安全巡逻领导小组》、《校园安全工作排查小组》、《校园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市第二小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紧急事态处理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总预案》、《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事故处置防范和处理预案》、《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各领导小组的分工职责,确保防范工作开展得顺利有序。

三、加大排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月6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排查中发现:1、学校大门口过往车辆过多,没有明显标志;2、路边无证摊点食品卫生存在隐患,学生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3、学校内正在施工建设,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4、家住学校对面的我校退休教师杨秀略有精神异常,但目前未发现明显的异常行为。

根据以上存在问题,学校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1、学校门口的公路已增加四条标准化车辆减速带;2、5月19日,学校联合工商、文化、卫生、质检、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排查,加大了对校园周边商贩占道经营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3、严禁学生外出购买三无食品;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地玩耍。5、学校已和杨秀老师的家属达成一致,其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四、加强安保,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以及保安人员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为充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学校还实行校园24小时巡查责任制,除值班领导和保安人员,学校每天还安排一名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职业素养好的男教师执勤,负责当日学校各项安保。

2、学校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学校大门一律落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或值日老师的批条;有家长来校找学生,一律登记并由门卫检查他在没有携带暴力器具及危险品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校园;禁止、防止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发生有人强行进入的情况,校门值班人员一定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并确保学生即时到校入校。

4、在每天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组织保安力量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地区开展巡逻、守护,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种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放学时校园门口有警、校定岗执勤,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疏散好返家学生。

5、学校每位保安人员均能按要求按时着装上岗,履行好门卫职责。为预防在突发性暴力事件中保安人员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学校为其配备了专用甩棍和防卫喷射器,增强了保卫工作的防范性。

6、校园内已安装一部监视器。

7、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在校园门口已粘贴“有事请打110”的醒目字样,提醒师生应对暴力行为的策略。学校把发生在校内以及周边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暴力事件的因素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加强教育,强化学生自护意识。

学校教育学生在面对暴力时的策略与勇气、遭遇暴力以后应该如何对待等。如面对高年级同学以及校外人员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汇报;对于老师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学校领导汇报;对于严重的侵害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等。

六、消防防范,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学校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学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 作,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做到有案可查,检查尽量做到细而实。学校加强电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预案开展以预防校园暴力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通过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防暴、逃生技能,增强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操作性。

2、向市局申请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并邀请公安部门针对性地加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

3、在学校老教学楼的各层增加安装2个灭火器。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1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2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8)智能化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完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在发生台风、暴雨时,值班安保员对防风、防水浸关键区域和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门窗状况,如发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并用板材临时封堵。工程部维修人员集中待命,各层管理服务人员坚守岗位,如果有设备故障投诉以及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各级工作人员协助维修技术人员做好排洪及排泄积水工作。

  5、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灾后处理

  台风、雷暴过后,工程部组织维修人中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保洁部检查损毁的树木情况,并加以恢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物业经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台风、大汛到来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断,积涝不成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的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为,在党政办设办公室,为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突击队负责我镇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和上情下达,及时传达市、区两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指示精神,汇总上报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各管区

  1、责任人:各管区书记

  2、任务

  (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记录;

  (2)危房户强制迁出;

  (3)叮嘱台风期间车辆停行、人员减少外出;

  (4)组织村干部清除渠道杂草,迅速排净田间积水,绝不允许沟渠洼地存水;

  (5)村庄做好防潮准备;

  (6)畜牧养殖村庄做好防风防雨准备;

  (7)风雨后迅速统计灾情并做好救助安抚工作。

  (二)安全

  1、责任人:,盐业办、渔业办

  2、任务

  (1)迅速书面通知辖区内养殖看护人员撤离;

  (2)书面通知海参养殖等企业停止施工,撤离机械人员;

  (3)通知各盐及盐化工企业做好防风、防潮准备;

  (4)船只靠岸,所有作业人员上岸。

  (三)辖区内企业

  1、责任人:,经济发展办

  2、任务

  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筑工地

  1、责任人:

  2、任务

  (1)高度关注镜湖花园、中学教学楼、幼儿园、社区、市场建筑、贫困房建设工地;

  (2)书面通知,注意带电作业、高空悬挂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补

  1、责任人:

  2、任务

  (1)抢修损毁严重路段;

  (2)灾后迅速修复;

  (3)沿途广告牌、线杆、线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况;

  (2)灾情统计与上报,要与防汛指挥部做好沟通。

  (七)镇区防涝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水疏通;

  (2)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

  (八)防汛设施

  1、责任人:

  2、任务

  (1)疏通所有排水干渠,提闸、挖坝、清草;

  (2)巡查水库堤坝;

  (3)水库、干渠分工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表。

  (九)“三网”

  1、责任人:,“三网”办、林业站

  2、任务

  主要是灾后恢复。

  (十)抢险队伍

  1、责任人:

  2、任务

  组织两支抢险队伍,分若干组,每1至2名班子成员带队,确保人员到位。

  (十一)信息畅通

  1、责任人:

  2、任务

  (1)防汛指挥部的信息沟通;

  (2)灾情统计;

  (3)人员、车辆调度;

  (4)上传下达。

  (十二)督查

  责任人:,督查办,通知武警、派出所、卫生院做好防灾抗灾准备。

  四、全面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特别要根据防台风、防风暴潮隐患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镇排水沟渠、管道等被占压、覆盖、填堵的现象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忧,这些都是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的重要隐患,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各村要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报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

  (二)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方案和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依据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实际,制定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一级预案。

  (三)加强值班、值勤制度。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值班人员,从月日起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建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报告制度,各村委会对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及时报镇;镇防台风、防风暴潮突击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立即出动。

  (四)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购置铁锨、镐头、草袋、铁丝和沙石料,作为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储备。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各单位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对防台风、防风暴潮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意识,将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制。按照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指挥部要求,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各村委会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做好群众思想、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台风来临期间,值带班人员、车辆24小时在岗,其他待岗。

  六、责任追究

  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不积极作为、空岗、缺岗、饮酒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xx镇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及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防控,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避免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遭受损失,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抢险预案。

  一、灾害点情况

  (一)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黎阳镇龙山寺后山,山顶有几处凸起危岩,影响龙山寺人员及财产安全。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龙山寺内人员撤离。

  (二)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黎阳镇小龙山南侧,该处半边山几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岩块,极易坠落,危岩附近有黄山市特警学校及民房。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一)应急人员

  检测人:xx

  安置点:xx

  联系人:xxx

  转移人员:释成中

  (二)应急队伍:xxx

  (三)应急物质储备

  镇防汛抗灾物资主要有:雨衣12套,钢盔12个,折叠式充电录音喊话筒4个,铁锹10把,麻袋100条,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资存放于镇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统一调配。

  (四)应急反应:

  1、镇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紧急通报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辖区救灾工作。立即将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持。

  2、组织全镇工作人员根据汛期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喊话筒等方式将汛情信息及时通知居民;特急情况或电源、通讯中断时,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应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接到灾害天气预报,要随时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时,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按照指挥组织救援。

  4、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生产生活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五、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2、各负责人,对防汛抗灾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好本辖区值班职守,督促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等工作,发现险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防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二)预案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三、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

(一)划分标准

(二)划分情况

(三)危险区基本情况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系统

(二)预警级别与标准

(三)预警程序及方式

(四)预警信息处置

(五)山塘水库险情处置

五、转移与安置

(一)转移原则

(二)转移安置方案

六、抢险和救灾

(一)抢险物资储备和调用

(二)救灾程序

七、附图

附图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范围图

附图2**村山洪灾害危险区转移安置方案图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山洪是指由于暴雨、拦洪设施(山塘水库大坝等)溃决等原因,在山区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伴随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其中由暴雨引起的山洪最为常见。山洪灾害是指由山洪暴发而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以及环境资源破坏等。

**乡(镇)地处**流域上游,域内山高坡陡,峡谷众多,多数村庄和居民房屋沿溪谷分布。由于一些小溪流源头短,落差大,洪水易暴涨暴落,山洪灾害防不胜防。为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境内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所有村庄及企事业单位,其中**溪流域的**村和**溪**村为山洪灾害易发区,为本预案确定的重点防御区。本预案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山洪防御工作变化要求,每3-5年进行一次修编。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机构,在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山洪防御工作。

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即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由乡(镇)长担任,缺位时由党委书记代替;副指挥由分管副乡(镇)长担任;乡(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信息监测、转移安置、应急抢险、后勤保障等四个工作组。

2、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指导员,村民主任任组长(缺位时由党支部书记代替);下设监测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三个工作队。

(二)职责分工

1、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镇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和预警信息。

(3)、督促各村定期对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及山体开裂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

(4)、险情、灾情发生前,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出险出灾后,及时组织抢险救灾,落实灾民安置及做好恢复生产,社会稳定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指令。

指挥: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有指挥调度、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等指挥权。

副指挥: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收集与传递县防汛办、气象、国土等部门的各类信息,及时掌握本镇各村反馈的山体开裂、滑坡、溃坝、决堤等灾害迹象,负责本镇区域内暴雨洪水的预警、预报和险情、灾情动态分析,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安置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组织危险区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应急抢险组: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快速、有序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工程抢险、群众转移安置提供物资及安全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2、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群众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

(2)、掌握本村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预警。

(3)、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对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和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点进行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本村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及参加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稳定全村工作。

(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防御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指导员:做好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的联络协调,检查督促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落实情况。

组长:负责全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随时掌握本村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根据乡(镇)指挥部的防御抢险命令和本村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组织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监测预警队:负责本村地质灾害点、危房、危险区、山塘水库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反馈汛情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预警、报警信号,必要时挨家挨户上门通知。

转移安置队:在收到转移命令后,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的人员到指定安全点,转移后做好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工程未出险以前,协同转移队进行群众转移;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见图。

**乡(镇)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副指挥:

成员:

信息监测组

负责人:

成员:

转移安置组

负责人:

成员:

应急抢险组

负责人:

成员: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乡**村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村山洪防御工作组

组长:指导员:

成员:

监测预警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负责本村降雨观测、山塘水库及堤防安全巡查并预警信号。

转移安置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负责转移本村危险区内居民到指定安置点,人员转移后转入参加应急抢险。

抢险救灾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工程未出险前参加本村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工程出险后负责水工程抢险。

三、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

(一)划分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受山洪灾害危害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

1、危险区:指在1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严重破坏的易受灾的危险区域。

2、警戒区:指在10~20年一遇洪水下,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破坏的区域。

3、安全区:指在20年一遇以上洪水才会有山洪威胁的区域。

(二)划分情况

根据洪水调查及防洪现状分析,并结合各村的地理位置,确定本镇的分区如下:

1、山洪灾害危险(重点防御)区:**村、**村。。。。

2、山洪灾害警戒区:**村、**村。。。

3、其余为安全区

(三)危险区基本情况

行政村全村危险区(易发区)警戒区

户数人口户数人口户数人口

合计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系统

山洪监测系统由县、乡(镇)、村分级组网,自动遥测与人工测报相结合,主要监测内容有降雨情况,水库、河道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信息。各村确定1-2人为本村山洪灾害巡查、监测及预警员。

为及时掌握各种信息,规定各行政村负责人、各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各山塘水库安全巡查员为突发性暴雨、山洪报汛责任人。各报汛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人向村防御山洪工作组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考虑到短历时局部暴雨具有突发性和局部性,还需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山洪监测工作,做到一有情况,便能及时掌握。

(二)预警级别及标准

1、预警级别

根据暴雨山洪的特点和防御现状,确定三个级别预警指标,分别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

2、预警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三级(橙色)预警:

(1)、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70~10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50~65mm,或1小时降雨量达到30~45mm,降雨并可能持续;

(2)山塘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且预报未来24小时有大到暴雨。

(3)镇防汛防旱指挥所认为有必要橙色预警的。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二级(黄色)预警:

(1)、气象部门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7级以上);

(2)、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150mm,或3小时降雨量达到65~90mm,或1小时降雨量达到45~6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险情的;

(4)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黄色预警的。

凡符合下列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一级(红色)预警:

(1)、气象部门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

(2)、预报或实测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mm,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90mm,或1小时降雨量超过6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的;

(4)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进入紧急状态的。

山洪预警标准划分表

警报

等级短历时降雨(mm)警报

标志

1小时3小时24小时

三级

警报30~4550~6570~100橙色

二级

警报45~6065~90100~150黄色

一级

警报≥60≥90≥150红色

(三)预警程序及方式

1、预警程序

按照县防指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具体见图示。

2、山洪预警方式

乡(镇)防汛指挥部用电话直接通知到各村,各行政村到各户的预警信号为铜锣、高音喇叭、电话等方式。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村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

二级预警时:间断性地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人工播音,播音三次,每次三分钟,间隔5分钟,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动员全体村民提高警惕,危险区内人员做好撤离准备。

一级预警时:持续急促敲击铜锣或用高音喇叭连续发出警告,表示险情已出现。危险区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秩序的转移到安全区域。

(四)预警信息处置

1、三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信息监测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乡(镇)防指全体成员和相关村山洪防御工作组,乡(镇)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指导员、组长及各类责任人进岗,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区农户提醒注意安全防范,监测预警队加强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2、二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信息监测组立即投入工作,并将信息通知到各村山洪防御工作组,乡(镇)防指全体成员进岗,驻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联系村,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进驻重点防御村庄地段,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所有村干部立即进岗到位,通知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进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的一切准备工作,巡查预警队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3、一级预警

(1)乡(镇)防汛办在收到县防汛办的预警通知后,将信息通知到各村、组、户,乡(镇)防指全体成员进岗到位,启动预案,实施全乡总动员,转移安置组、应急抢险组和有关乡镇干部立即赶往重点防御村庄地段,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村山洪防御工作组在收到县、乡(镇)的预警通知后,各应急队和全体村干部挨家挨户到危险区、警戒区内的农户,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巡查预警员对对山塘、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24小时昼夜巡查;

4、信息中断时

县、乡(镇)、村信息中断后,乡(镇)政府立即派人赶往相关村,并设法尽快与县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各村山洪防御工作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启动预警程序,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山塘水库险情处置程序

1、险情种类

(1)二级险情:大坝出现塌坑;大坝出现小范围纵向裂缝;大坝渗漏浸散,暂不会对山塘水库大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2)一级险情:水库、山塘水位迅速上涨接近校核洪水位,洪水可能漫坝;大坝迎水坡或背水坡出现大面积滑坡;坝体形成漏水通道且水流浑浊,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溢洪道山体滑坡、塌方,阻塞溢洪道。

2、险情的发现与报告

(1)巡查员按照《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要求,对山塘水库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后,立即向村负责人报告;

(2)村负责人接到巡查员的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险情后立即向乡(镇)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办报告。

(3)乡(镇)负责人接到村负责人报告后,根据山塘水库下游人员情况及险情有可能对下游造成影响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和抢险工作。同时,立即向县防汛指挥部和水利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3、预警程序

(1)、当水库、山塘大坝发生重大险情,有可能溃决时,用电话或口头通知下游各村、分片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各村及分片负责人逐级通知到每户村民,必要时采用爆竹、打锣、广播等进行预警。

险情为二级时,通知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有关专家分析判断为重大险情并继续发展时,立即组织实施人员转移;险情为一级时,立即组织水库下游人员转移。

(20、解除警报

经过抢险,使大坝转危为安,不至于溃决时,由山塘水库大坝现场抢险指挥解除紧急状态。

五、转移与安置

(一)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并在明白卡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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