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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文化交融

多民族文化交融

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第1篇

一、如何理解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 

对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时,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民族特征与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我们在讲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通常是在后一个层面上来使用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因为,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 

从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在我国历史大量存在,且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我国匈奴族从后汉至南北朝的汉化,鲜卑族在南北朝时期的汉化,契丹、女真在辽、金、元时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汪洋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时的淳维,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4)某些少数民族统治者进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5)民族之间的战争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二、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源与流 

几千年来,在中国古代文明滋生的这块东方沃土上,先后生息和居住过许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民族又勃然而兴起。伴随着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与发展,以及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反复交替,古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鉴,促成了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进步。 

然而,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而言,我国现代的以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民族,其血统都不是纯而又纯的,都曾经经历过不同类型的融合与同化。各民族共祖同源和多源多流的亲密关系,在历史上曾起过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作用。如今,我们所讲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基于长期交流与融合而形成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联合共同体。 

(一)汉民族的多源多流 

历史悠久的汉民族,自古及今瓜瓞绵绵,枝繁叶茂,为融合众多民族漫漫演变而成。它的前身是华夏族,而华夏族又由夏、商、周三族融合而形成的。再往前推,夏、商、周也都大多出自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到了秦代,国家的统一,消除了华夏族各支系间彼此隔离的状态,形成了华夏族共同的地域、语言、文化和经济生活,加强了华夏族与内迁的蛮夷戎狄的融合。所以,汉代学者把秦治下的华夏族人称为“秦人”。 

“汉民族”共同体形成于西汉,名称见于东汉。在汉民族发展壮大和与其他民族的融合过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汉族共同体的壮大,主要是通过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政权推行“汉化”政策实现的。南方少数民族的汉化则大多与汉族统治阶级的征讨、掳掠、招抚相关联。隋唐一统,突厥、铁勒、契丹、党项、吐谷浑等族纷纷内属,与汉族杂居,部分族众融于汉族中。宋江金时,汉族分布区域被各民族政权所分割,部分汉族居于契丹、女真、党项等族建立的辽、西夏和金国之中。这些民族政权,为了统治征服的汉人,也常效仿中原汉制,宣讲儒、道、释等思想。其结果,部分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渤海人走上了汉化的道路。元和清,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部分融于汉族。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民族由于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稳定的共同地域,强大的国家政权和发达的社会制度,先进的经济和博大的文化,一直是各民族向往和凝聚的核心。同时,汉民族又像—座民族融合的大熔炉,以它那种特有的包容性接受、融合其他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并不断向四周辐射,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二)少数民族的多源多流 

今天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是长期民族融合的结果。与汉族一样,各个少数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也是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 

在东北地区,历史上出现过东胡族系、肃慎族系等几大族系。各族系先后出现的民族,东胡族系有乌桓、鲜卑、室韦、契丹、库莫奚等;肃慎族系有挹娄、忽吉、靺鞨、女真、满族等。这些族称,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更迭,它反映的是各族体之间的离散、聚合与融合的过程。 

在西北地区,吐谷浑和党项羌的融合最为典型。吐谷浑源于辽东的慕容鲜卑,西迁后兼并各族,建立了一个广土众民的民族政权。经过二三百年的民族融合,其统治下的鲜卑、氏、羌、匈奴、高车、突厥、西域胡人和汉人,逐渐聚合成一个新的族体——吐谷浑族。继吐谷浑解体后,西北又形成以党项诸部为核心,聚合吐蕃各部,包括汉、回鹘等族在内的民族融合,其结果又形成新的族体——党项羌。 

在南方地区,百越族群支系繁多,历史上有句吴、于越、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滇越等。这些民族的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就和中原地区有密切往来。秦汉以后,一部分逐渐与汉族融合,一部分经过长期分化、聚合和演变,与今日壮侗语族的壮、傣、侗、布依、水、毛南、黎等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边疆地区各族体的源流如此,某一具体民族的聚合过程也大致是这样的。如形成于元代的回族,其来源是在13世纪初叶,由于蒙古人的西征被迁发或自愿东迁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中亚和西亚各族人民,以及部分回鹘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又不断融合进汉、维吾尔、蒙古等族,尤其是融入汉族的血统最多。 

这种汉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复杂关系,构成了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一种源远流长的血缘相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断发展着相互间的同化和融合的民族关系格局。 

三、中国古代民族融合的四个重要时期及其特点 

(一)华夏—汉民族的形成与先秦时期的民族融合 

中华民族的孕育时代,也就是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代。据传说和考古发掘,炎黄时代至尧、舜、禹时期,黄河中游的炎、黄两大部落,不断地碰撞融合,结成联盟向东推进,战胜了以泰山为中心的太昊、少昊集团,建立起号令黄河流域各部落的大联盟,并击败江汉流域的苗蛮集团,成为可追溯的中国早期民族融合的核心。所以,我们说,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是华夏族肇兴的腹地。 

华夏族是汉民族的前身。“华夏”一词常被用以区别中原地区的民族与其周边的民族(即蛮夷戎狄),然而,华夏族实际上也并非全为中原之旅。它融夏、商、周三族初具雏形之后,就像滔滔东注的长江,涵化万水,汇合百川,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民族集团。大体在周代,在这个族体中,既有涵盖了共同尊奉黄帝为始祖的夏、商、周三族的“华人”,又有华夏化了的戎人、氏人和夷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当时,中原地区“华夷”逐渐走向一体,内迁异族已被华夏吸收、融合。中原四周,齐、鲁吞并诸夷,秦霸西戎,楚征服统一诸蛮,边疆地区民族融合、兼并的速度也在加快。而华夏诸侯经过激烈的兼并、分化、吸收、统一,到战国时期只剩下齐、燕、韩、赵、魏等几个大国和在它们夹缝中的几个小国了。即使是原来被称为“蛮夷”的秦、楚已同被称为“诸夏”或“中国”,与周边各族出现了进一步融合的趋势。地区性的局部统一,为华夏一统奠定了基础,也为以华夏族为核心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舞台。 

总之,这一时期,中原大地及其周边各族,不断地凝聚、兼并、扩张,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华夏族。华夏族自诞生之日起,又以迁徙、聚合、民族战争等诸多方式,频频与周边各民族碰撞、交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融入众多非华夏族的氏族和部落。这样,以华夏族为核心,在中国的腹心地区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为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重要特点。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自东汉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败,统一的多民族大帝国分崩离析。之后,历三国和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出现了东晋十六国并立和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政权分裂、战乱频仍的三百多年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巨大动荡的旋涡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杂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 

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在北方,史称“五胡”的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纷至沓来,在黄河流域建立了许多政权。这些民族政权,一般不管哪个民族居统治地位,大都与汉族世族阶级相联合;同时,在政权的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纷纷建立政权,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民族在与汉族的长期杂居相处与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他们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数民族已不见于史乘,柔然、吐谷浑、敕勒等也与汉族逐渐融合。到隋朝统一黄河流域,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被汉族融合了,连鲜卑族也最终完成了汉化。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必须要提的重要事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建立北魏政权后,为了巩固统治,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他顺应民族融合的发展趋势,模仿汉政权建立了封建政治制度,实行了三长制、均田制,改胡姓为汉姓,改胡服为汉服,提倡胡汉联姻。其中均田制的推行,使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由游牧生活向农耕生活的转化,对民族融合产生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迁都洛阳,更可以直接地接受汉族先进文化,这大大加速了胡汉民族融合。 

在南方,自秦汉以来,就有不少华夏或汉族大批进入蛮族区、西南夷及岭南地区。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为了逃避战乱和苛重的税役,或迁往河西陇右,或随晋室南迁而偏居江左,甚至在传统的蛮、俚、僚、爨等族聚居区,也能看到他们的踪迹。与此同时,豫州蛮、荆、雍州蛮向北推移,爨人被征调内地,成为南朝的编户齐民。通过这种双向的、对流式的迁徙杂居,以及不间断的武力征伐、联姻结盟和左郡左县的设置等多种渠道,南方地区汉族的夷化和夷族的汉化现象也日渐普遍。 

(三)辽宋夏金元时期 

自五代十国以后,历史又进入一个大分裂、大混乱之后的大统一的辽宋夏金元时期。这一时期民族融合有两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先在各民族政权统治区域内进行,亦即主要在边疆进行。二是在北宋——辽——西夏、南宋——金——西夏对峙、纷争、冲突与逐步走向统一的过程中,由于民族大迁徙而再次改变民族分别格局,从而促进了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为元的空前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宋的北部,辽夏金北族王朝的建立,促进了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 

建立辽的契丹源于鲜卑。它是在东灭渤海,频繁征伐回鹘、新罗、吐蕃、党项、室韦、沙陀、乌古等民族和不断向南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向南发展,辽治下的汉人日益增多,在与中原的冲突和交融之中,缩小了差距,民族融合的最后结果是形成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契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

西夏为党项族所建,而党项族又是以党项羌为主体,吸收氐、羌、吐蕃以及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发展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西夏建国后,势力迅速扩大,相继与北宋、辽、金、南宋形成鼎立局面,盛时辖今宁夏、陕北、甘肃西部和内蒙古的一部分,为我国西北部的开发、统一与西北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

源于黑水靺鞨,崛起于东北的女真,灭辽亡宋建立了金。金灭辽,承继了辽文化,直接与汉文化相碰撞。尤其是在南下的过程中,金把大批俘获的汉人迁往东北,又把大批的女真人迁出故地,散居契丹、汉人地区。这种民族间的迁徙、杂处,促进了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在宋的南部,吐蕃统治下的青藏高原诸部族,大理国统治下的乌蛮、白蛮等民族,南僚蛮诸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彼此间的融合以及与宋的交融。

这一时期,各大政治实体之间,在冲突与纷争的同时,还通过遣使、朝贡、互市、联姻等方式进行频繁交往,进行更为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其结果不仅有大量的少数民族融于汉族,还有不少的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具体如契丹人在南宋时大批进入中原,至元代中叶已被元朝政府视同于汉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所列汉人8种就有契丹人,元代后期“契丹”之名便逐渐消失了。女真人的内迁从金太宗至金末,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金宣宗因受蒙古人的压迫迁都汴京,内迁的女真人更多,约占女真人总数的一半。他们与汉人错杂而居,互为婚姻,改用汉姓,提倡儒学,女真人的民族特色已逐渐丧失。元代统治者将女真人、汉人、契丹人同列为第三等级,政治待遇相同,这在客观上消除了女真人与汉人的民族畛域,促使女真人更加汉化。迨至元末,中原地区的女真人已完全融入汉族中了。

(四)清代民族融合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一个重要时期。较之前代,这时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实现了满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之间大融合。早在清军入关,满汉之间已经有了接触。清军入关后,随之满族大批迁入关内,客观上打破了满汉之间的地域界线,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局面。同时,为了巩固统治,满清统治者还主动寻求与汉族地主阶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的联合。这样,在多民族长期的杂居相处中,满族因融入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渐壮大。同时,也有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融入其他民族。这种血缘的交流,既有利于满汉之间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间的关系。

其次,边疆地区各民族的融合较前代有所加强。清初,今天我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们主要分别在边疆地区,呈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状态。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准噶尔部的分裂活动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册封了西藏宗教首领和派驻藏大臣,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与管理。这在客观上,既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又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如清代在对北部边疆的经营与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迁入东北腹地。接着,又经过多年的征战,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以统治归附的蒙古各部。同时,内地汉族人民因战乱、灾荒、饥馑等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边疆,与他族杂居。这种不同民族成分之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在北方广阔的地区,掀起了以汉、满、蒙古的融合为核心,维吾尔、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纷纷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第三,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统治和抗击列强入侵中,增强了彼此间的凝聚、交往和融合。满族贵族在入关之初,曾推行过圈地、投充、剃发等一系列扰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权、平定“三藩”战争中,八旗军也曾扰害汉民。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阶级对立和各族反抗,客观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统治中加强了联系。清后期,统治日益腐朽,列强纷纷染指中国,狼烟四起,边患频仍,民族危机加深。在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况下,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与联合,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问题。民族融合是中国历史上的进步现象,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别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强迫性的、灌注式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1)掳掠其他民族为奴隶和农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过征服采取强制办法进行同化。(3)因改朝换代,为避免残酷的民族压迫而改变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强迫迁徙而同化。我们对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强制手段是不赞成的,有些结果也是应该反对的,但它却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在理解历史上复杂多变的民族关系时,不能把融合与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能把二者绝对地割裂开来,要辩证地看待。因为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个层次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况。 

统一与分裂问题。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过程。国家统一是主要趋势:从时间上看,合长于分;从空间上看,合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程度上看,合的稳定性越来越大。即使是在几次民族大分裂时期,从表面上来看,社会局面是“分”了,但从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看,则渐渐地“合”了。而在诸多使统一能够成为主要趋势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正是由于历史上不间断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历史文化认同不断扩大和演化,才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学生;交流;交往;交融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不断扩招,以及国家的各类政策,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以下简称民族生)离开家乡求学生活。由于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差异,部分民族生难以适应开放多元的大学生活,离不开“同乡圈子”,局限于小团体内部,缺乏交流、交往、交融的途径和平台,不利于自身的成长成才。

一、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现状

出于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客观原因,民汉之间的隔阂难以在短时期内消除。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民族大团结关系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交融和国家统一。在这种背景下,让民族生走上舞台展示自己,让汉族学生欣赏民族生、了解民族生、接纳民族生,探索构建相互嵌入的高校管理模式模式,促进民汉学生之间交流、交往、交心、交融,是做好高校民族生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重要手段。

当前,大学阶段学生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能够基本满足青少年德育教育以及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但是,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各学校发展不平衡,部分高校只重视智育,主抓第一课堂,忽视对德育的重视。学校领导对民族生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没有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学校学生管理过程之中,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保障措施,活动浮在表面,流于形式。二是民族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分散、不成体系,无法形成联动机制。目前,民族团结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仅限于演讲、座谈、报告会等形式,且参与面不够广泛。三是少部分民族生的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容易受到民族分裂分子的蒙蔽和蛊惑。近几年,加紧向教育领域渗透,与我们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争夺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

二、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途径

开拓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途径,搭建民汉学生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提升民族生跨文化交际能力,是实现民族文化共享、弘扬、传承,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丰富校园文化的前提,是践行教育强国伟大理念,培养政治坚定、知识全面、综合素质过硬的少数民族骨干的重要途径,对丰富学生培养路径、发展学生培养模式、探索学生培养体系、研究学生培养成效具有重要影响。

(一)鼓励民族生展示与宣讲本民族语言、服饰、饮食、风土人情,以互知为基础,提高民族生的自信,帮助民族生尽快融入学校。民族生极其渴望将本民族的文化、特点、习俗以及家乡的风土人情展示给其他民族的同学,以求消解认识误区、打破以往成见,与其他民族同学和谐共处。而汉族学生对于丰富多彩、神秘诱人的少数民族文化、特点、习俗以及其家乡的风土人情充满好奇,有了解的热忱与兴趣。在这样一个心理共识之下,为少数民族同学和汉族学生搭建桥梁,为各民族学生建立友谊提供一个机会和平台,同时成为建立同伴关系、提升交往能力的心理契机。

(二)建立普通生与民族生的朋辈互信计划,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团结友爱、富有凝聚力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民族生走出自己的小圈子真正融入到学校的文化氛围之中,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训练一批熟悉本民族风土人情、有一定文化素养、爱国爱校、友好亲和的民族生;吸引招募一批对少数民族文化怀有浓厚兴趣的普通生,使之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文化与风土人情。通过训练与合作,提高对不同区域不同民族间文化差异的认识,形成兼容并包的气度,达成互谅互惠的关系。

(三)巩固普通生与民族生的朋辈互助计划,提高民族生的学习能力,提升民族生专业素养,帮助民族生处理学业困难问题。形成朋辈互助机制,建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互助模式,为民族生招募学业上的导师。利用结对关系,培养多方面深层次的综合素养。

(四)着力培养民族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民族学生多数来自遥远的西部地区,往往一年甚至数年才回一次家,来自家庭的关怀少,社会支持系统薄弱。通过各类培训,旨在激发和培养民族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加强对民族生群体的关怀,同时提供他们一个展示自我、熟悉校园、认识社会的机会。

三、建议和思考

交往是形式,在学校与院系两个层面,需要将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工作当作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和学生交融总目标,立足实际、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学工部门、共青团在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中的特殊作用,最大限度地组织学生、教育学生、引导学生。

交流是内容,各类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着重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抵御西方敌对势力日益增强的思想和文化渗透,帮助青少年塑造遵纪守法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此过程中,既重视基本理论的宣传灌输,也注重教育时机的把握。以各类政治会议为背景、突发事件为契机、节日庆典为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于理论政策的理解和全方位的理想信念教育。

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第3篇

陕北的饮食可谓是丰富多彩,包罗万象。既有汉族饮食的传统特色,也有少数民族饮食的风味传承。在整个陕北饮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与汉族的民族交融对其影响甚巨。无论是食物的制作材料,还是烹饪手法,都能找出少数民族影响的痕迹。

关键词:

陕北地区;民族交融;饮食文化;影响

吃对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温饱的满足,更是情感的寄托。饮食不仅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还是人类从事其他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推动人类饮食文化发展变化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要数民族交融。在人际交往中,民族交融的方式无非就是迁徙、战争、贸易交往等等。而饮食则是通过这些方式发生改变,体现不同民族的风俗特征。陕北自古以来就是民族融合的“绳结区域”,因此陕北的传统饮食不可避免地受到少数民族的影响。

一、陕北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融

(1)陕北地区的独特性陕北,现在指的是隶属于陕西省的延安和榆林两个地区。相对于陕西的陕南和关中而言这两个地区地处陕西北部,故称陕北。该地区东隔黄河与晋西相望,西以子午岭为界与甘肃宁夏相邻,北与内蒙古相接,南与关中相连。[2]陕北地区因其地理位置的独特性,是个典型的半农半牧区,既适合少数民族畜牧业的发展,也符合农业种植的要求,是民族融合、杂居的地方。陕北是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争夺的要塞,是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的咽喉之地。于是陕北有各个民族杂居,居民成分复杂,有不少源于北方游牧民族。(2)陕北历史上的民族交融中国历史上有过很多次民族融合,其影响程度不一。而陕北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民族融合更为明显。在秦朝之前,陕北地区已经有少数民族例如鬼方、猃狁、犬戎等在活动,双方最直接的交往就是战争。秦汉时期为抵御外族入侵在陕北地区也修筑长城、直道,其中央向塞上边防驻军运送粮草和军队。汉武帝时派众多名将在陕北等地屡次大败匈奴,迫使部分匈奴归降于汉朝结成秦晋之好。“和亲”成了民族交融的重要手段,直道是汉室公主和亲匈奴的必经之路,因而被看作汉族与少数民族经济文化联系的纽带[3]。除此之外,多年战争伴随着大量的民间百姓包括战争俘虏的迁徙,他们将双方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交换学习,让陕北的民族交融更加频繁化。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断,导致许多少数民族多次迁徙混合融为一体。陕北地区四百余年胡汉杂居生活,加速了民族融合。以统治政权为主导的饮食文化必然会使下层民众的饮食结构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建立政权后,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影响更为明显。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以及赫连勃勃在陕北建立大夏国,都从不同程度上影响汉族人民。隋唐时期对待陕北少数民族主要是突厥一族,当朝者巧妙打击分化了突厥内部,让汉人、部分突厥人、土著在陕北共同耕作、放牧,促进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并且在李世民当政时,陕北北部成为了唐朝对突厥施行政策的重要地区。由此在经历了五胡乱华、少数民族政权割据再到隋唐的建立,胡汉杂居过程中,通婚成为了融合最直接最密切的手段,中央统治者及世家大族、平民都有少数民族血统,无法辨别。因此少数民族的习俗也影响了汉人。陕北一直是金、夏、蒙人争夺追逐的战场。元朝建立后,陕北就属于元朝陕西行省延安路辖治,处于元帝国的心腹内地。元代的等级划分将北方汉人与党项、契丹、女真一律统称为“汉人”。这直接促进了本来已经汉化的上述各民族和汉族的迅速融合[4]。蒙元民族的习俗,也被陕北人民欣然接受。明代,在陕北设立了九边,用政治、军事手段继续经略着陕北以及陕北附近的少数民族。陕北从上古三展到明朝,一直与少数民族进行交往,民族融合程度很深。在少数民族的汉化过程中同时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汉人的饮食文化,使陕北的传统饮食发生着变化。

二、民族交融对陕北饮食文化的影响

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民族关系上讲陕北都是民族融合的重要区域,各民族融合较为明显。因此,陕北的饮食文化在中原汉族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不管是潜移默化还是直接的战争对垒,人们生活所必需的饮食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都冲击。我们研究今天陕北饮食文化,就不能不考虑这些因素,所以陕北的部分带有异族风味的饮食,是各民族融合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陕北食物:

1、从材料上看,(1)由羊肉做成的食物:在秦汉时期平民大多以粮食为主食,肉类只有富贵者、年老者方可食用。经过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往,陕北农耕区的饮食习惯受到影响,改变了原有的饮食观念,食牛羊肉者不断增多。由于牛是汉族的主要农耕劳力,食用牛肉者少而羊肉较多。尤其到了唐朝,人们普遍爱吃羊肉。陕北地区处于农业与牧业的交界地带,再加上与少数民族混合杂居。不仅许多县城养羊放牧并且喜食羊肉,能用羊肉做出各种美食。榆林地区的羊肉是人们餐桌上的最爱,可谓是“无羊肉不成席”。榆林人还把羊肉唱进了信天游里,融进了饮食文化中。除了效仿少数民族食用羊肉方法外,陕北人将羊肉与汉族的饮食相结合,做出更多的美味,如羊杂碎、羊肉跺荞面、羊肉饸饹、羊肉圪饦等。在毗邻内蒙古的府谷县,烤羊腿颇为出名,还有清蒸炖羊肉等等,其食用手法与蒙古族相似。(2)由面粉制作的食物在传统观念上,我们一直认为少数民族是以肉食为主,然而少数民族因其不同的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导致了他们的食物不同。因此除了食用肉类,少数民族还食用米、面等粮食。例如新疆维吾尔族喜食囊,西北回族喜食面条、面片等,蒙古族也食面食等等。陕北的很多由面粉做成的食物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少数民族的影响。“胡食”自汉魏以来,即在中国风行,到唐代最盛。胡饼亦是如此,胡饼在东汉时期就流传于中原地区。据《续汉书》记载“灵帝(155—189)好胡饼,京师皆胡饼。”胡饼本是少数民族之地的面食,因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往,胡饼便流传到中原汉族地区。胡是中国古代中原对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称,亦用来指这些民族的事物,如胡椒、胡桃、胡琴等。胡饼的形态与味道并无严格的限制,其实是大范围的称呼。中原传统也有饼类面食,如面条类的“汤饼”;用铛或者蒸屉来制的饼与馒头。胡饼因民族交融进入汉族生活当中,汉人的饼类出现了繁荣景象。借鉴了少数民族的制作工艺后,不论是外形还是味道大有改变。制作胡饼需要特别的烹饪工具——胡饼炉。这种类似工具在今天的两个地方仍有使用:一是新疆等广大西北地区使用的“馕坑”;二是内地等许多省份多在用的烤饼炉。后者是前者的演变,而两者都是古代“胡饼炉”变化而来。在陕北地区烤饼炉很常见,它是以大铁皮桶内套泥制成的。陕北人用它制作干炉、糖棋子、油旋等面饼。这些食物制作手法与胡饼的制作大体相似,都是将面剂揉成不同形状,放置烤饼炉上烤制五成或者七成熟,然后放置炉的内壁烤熟。事实上除了制作手法,干炉,也叫炉饼,可以说是胡饼的一种,也可认为是胡饼与汉族饼的结合。它的形状和新疆的馕很相似,据说当年唐僧取经穿越沙漠时身边带的东西就是囊。另一说榆林糖棋子是从内蒙厚糖饼子演变过来的。原因是榆林人走边由来已久,与蒙古族人进行贸易。在此过程中,蒙商有可能也用厚糖饼子与汉商交易其他物品,榆林人继而改造成糖棋子。这是商品交易互惠最原始,也是最快捷延伸和发展的途径。榆林糖棋子和内蒙古厚糖饼子非常相像。从外表看,只是大小、薄厚与表皮的差异。内蒙古的糖饼子厚而大,表皮没有棋盘线,并且加入了少量酥油,烤制的时间加长,更加酥散、清香,可以长时间携带不坏,尤其凸显地方特点和民族习性。陕北的饼类面食,干炉、油旋还是糖棋子等,不管是从制作手法上还是形状,都可追溯到少数民族的食物上,可以得出古代陕北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频繁交往的区域。正因为这种交融,所以影响了陕北饮食的发展。

2、从烹饪手法上看,(1)烩制类的食物:如拼三鲜、大烩菜、猪肉烩粉条、粉汤。陕北人喜欢拼三鲜、烩菜、粉汤等烩制类食物,这些菜品都体现了榆林作为边塞名城的包容性,各民族在此杂居融合,都在陕北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记。这种一锅烩的烹调习惯是受草原饮食文化影响形成的。陕北曾是汉民族和少数游牧民族杂居地,游牧民族因迁徙频繁,生活不稳定,制作炊具和食用餐具携带不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简单的饮食习惯。每迁徙到了一个地方只要用石头搭起简易灶台,放上锅就可制作大烩菜供一家人食用。烩菜,此菜源于内蒙古,传到汉族后成为当地百姓为解决人多菜少或冬季吃菜难而制作的一种类似于“大锅饭”的食物。几乎所有蔬菜都可以入烩,口味却千差万别,常见的有白菜烩菜、萝卜烩菜、洋芋烩菜等。其中最典型的是榆林大烩菜。拼三鲜是经过改良后的类似于大烩菜的饭食,它制作的材料有肉类、蔬菜,是集各种烹饪方法为一身的精美菜肴。除此之外,榆林迎亲嫁女招待宾客的老十二件也和少数民族的饮食有些关系。粉汤是回族人喜爱的吃食,每逢古尔邦节和肉孜节,家家户户都要熬制粉汤,恭敬贵客和亲友们的到来。受少数民族饮食影响,在陕北人们也会熬制粉汤,陕北人的做法与回族人略有不同。但整体的外形与味道差不多。在调料使用方面陕北人喜欢用生葱,蒜、韭菜等来调味,这与契丹、女真及其后裔满族的饮食习惯的传入有关。(2)干炒类:如炒面,炒米等陕北人到现在依旧保留着吃炒米、炒面的习惯。这里所说的炒米和炒面不是平常大家所见到的米饭与面条。而是将生米或者干面粉倒入铁锅中炒熟食用的。这种吃法实际上是古代游牧民族流传下来的饮食习惯。例如在蒙古族炒米是最普遍、历史最悠久的食品之一。炒米含水量低,耐贮存,不易发霉而且便于携带,营养丰富吃起来可口,适合外出放牧时食用,所以深受蒙古族的喜爱。羌族人也喜欢把青稞和小麦磨成面粉后,倒入锅中炒成炒面,劳作回来食用。因蒙古族与党项族曾在陕北地区居住生活,他们的饮食习惯影响到了当地陕北人。直到今天陕北的佳县、横山等县仍在食用炒米和炒面,只不过陕北人的炒面是由豆类、玉米、糜子等各种杂粮炒熟磨制而成,食用时用开水搅拌即可。综上所述,陕北因地理位置及历史渊源等因素,其饮食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少数民族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在陕北饮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不管是主动地融合,还是被动的交往,都不能否认这一事实。今天陕北的饮食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与少数民族的饮食清楚的区分开来,然而仔细观察之下,隐约能看有些饮食当中依然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这种影响与交流一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传承,成为陕北乃至中国饮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赵荣光.中国饮食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5.

[2]高长天、张小兵.陕北历史文化述略[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3.

[3]高萍.陕北宗族的形成于特征[J].西北民族研究.2011,11,15.

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第4篇

新疆世居各族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学作品凝固了各个时代新疆多样化文化交流的历史文化记忆,体现着新疆“多样化复合”的边疆文化特征,是中华文化和新疆世居民族交流融合的最好见证;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能从这“多样化复合”的边疆文化特征中,发现和谐一体的“中国性”认同。在此语境下,“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研究”应在未来的研究中关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尤其在田野作业问题上更值得研究者反思,特别是对新疆本地学者而言,更应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研究视角方面,研究者应从多样化文化交流、多民族文化交流中对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进行深入研究。新疆地处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地带,同时又是伊斯兰文化、佛教文化与中原文明交流碰撞融合之地;从多样化文化交流融合的角度考察新疆世居民间文学更能揭示其本质特征。以“阿凡提故事”为例,我们应从历史地理学派的角度考辨其源流和流布范围,在此基础上考察某类故事类型、母题的功能是如何在多样化文化交流视野中变化和形成的,并进一步考察这种变异背后隐藏的深层原因。这一视角和方法同样适用于新疆移民民间文学的研究,特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移民民间文学,从那些老军垦人的传说、故事文本中,文化和精神的内在张力更能体现新疆多样化文化交流和文明碰撞的特征。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我们对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的研究更应该从多民族交流融合的角度来理解、阐释这些文本。以《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为例,乌古斯是维吾尔族的神话英雄,我们能从这一神话文本中局部复原维吾尔族先民某些政治、社会、文化、习俗的历史,为我们理解当代维吾尔族社会历史文化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但这还远远不够,在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中也有乌古斯神话传说的流传,厘清乌古斯神话传说在几个民族中流传、演变、融合的情况,对我们重新认识多民族历史融合的情状具有重要意义。此类文本在新疆地区比较普遍。因此,我们从多样化文化生态背景中、在多民族交流融合视野下考察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应是新疆民间文学工作者的重要学术课题。

(二)研究方法方面,应运用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深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并综合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宏观论述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的诸方面问题。以新疆天池西王母传说故事研究为例,应该充分利用新近的历史考古学的报告,结合丰富的民俗学材料,在多样化文化交流的背景下,从宗教文化交流与移民信仰变迁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角度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并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联系青海湟源、甘肃泾川等地西王母传说故事的流传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研究。

(三)新疆本地学者更应该以全球的理论视野关注新疆多民族民间文学内部诸问题,吸收学界在散居族裔理论、伦理批评、生态批评、创伤批评等方面的最新方法对个案进行深入阐释。我们可以在散居族裔理论的视阈下研究兵团民间文学,用伦理批评的方式研究各民族民间文学文本中的伦理问题,以生态批评的视角关注各民族神话、史诗中的生态意识,在创伤批评的背景下讨论锡伯族西迁之歌等文本。

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多民族文学;民族文学;汉语文学;融合

前言

多民族共存的社会格局决定了多民族文学共存的现实,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学,但是长期以来,在政治形态和意识观念的影响下,中国文学格局一向以汉语文学为主导民族文学为补充,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被忽略。随着中国文学的深入发展,如何在中华文学体系中体现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的事实格局,多民族政治共同体内部的文学关系如何梳理等有关中国文学如何发展的问题逐渐凸显。与此同时,随着世界民族族群意识的觉醒,世界文学格局中多民族文学的差异性和特殊性逐渐得到重视,成为世界文学话语的重要构成。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多民族文学教育逐渐成为中国文学研讨的热点问题。多民族文学教育的本质是肯定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中的主体性,把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化放置于平等位置,跨越差异,进行文化资源整合,共同构筑中国文学的格局,因此,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展开实际上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肯定和促进。

一、多民族文学概念强调了多元文化的交融发展

多民族文学教育展开首先要做的是明确多民族文学概念。虽然近年来多民族文学理念渗透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讨论中,但是对于什么是多民族文学并无统一的说辞。根据各方面的探讨,笔者理解多民族文学是在基于多元一体政治格局的基础上,使民族文学由原来汉语文学的补充或点缀,获得文化上的主体性,使其摆脱当前在中国文学中的边缘状态。这个概念的成立意味着之前所定义的以汉语文学为主导的中国文学向更为宽广的方向扩容,中国文学概念被重新诠释,之前以汉语文学为主导的中国文学转变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共同构建。在多民族教育实践过程中,就要通过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形态的共建来体现以上对中国文学的诠释,而这种诠释和体现的过程自然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多民族教育以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建中国文学概念需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民族文学的主体性;第二,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求同存异。多民族文学教育对以上两个问题的解答过程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首先,从前者来说,多民族文学认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一起构成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发展,都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因此,民族文学自然需要和汉语文学获得同等地位,能够平等对话,而不是处于中国文学史的边缘地带。多民族文学把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相提并论,强调其主体性,意味着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是平等但又有差异的两种文学形态,两者具有异质性,并不能完全糅合在一起,共同作为中国文学的内驱要素,两者需要融合创新才能形成凝聚力,共同推动中国文学的发展。[1]由此可见,在多民族文学教育中对民族文学的主体性明确,在中国文学体系内,其必然需要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其次,从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求同存异来说,在教育实践中,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同成为中国文学教育的内容,但是两者又存在着差异,要使两者有机结合,成为中国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需要对两者寻求共性,求同存异,如汉语文学拥有发达的书面文学传统,而藏族、蒙古族则有口头文学传统,也有部分民族口头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存,这些文学形态都是中国文学形态的一部分,只是文学载体不同,认知和明确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的差异,并从中寻找共性,使其共生共存,在这个明确特殊性并保持一致的实践中,实际上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相结合发展的过程,自然也是两者融合发展的过程。

二、多民族文学教育肯定了文学的历史交融

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和现实情境相一致,知识界开始颠覆单一国家或民族主流民族历史叙事的潮流或模式,开始提倡性别或族群话语,以族群嬗变和互动视角来讲述文学现象称为世界文学研究的跨国转向,族群文学成为超越国别文学叙述的支撑点,多民族文学教育由此而起。族群文学的研究自然需要从族群文学的历史源流来把握,因此,沿循历史脉络解读多民族文学便成为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必然内容。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发展一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生共创的发展状态,中国文学的发展一直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互动互融的过程。[2]历史已成过去,但是历史并未完全抹平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交融发展的历史,以南北朝的诗歌为例,虽然当时的《乐府诗集》中很多民族诗歌的内容已经遗失,但是胡琴、琵琶、羌笛等民族特色乐器却在遗存诗歌中多有出现,以此便可以想象当时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荣共生的和谐情境。每个民族的文化或文学都不是单一发展的,各民族之间的文学发展都相互影响,特别是中国历史上由于战争或政治因素造成了多次民族迁徙,每一次民族迁徙都意味着迁徙民族和其他民族的融合,而民族融合环境下,表现在文学上便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如辽金时期,汉语诗词中包含了民族文化的成分,特别是汉语戏曲等民间文学的民族成分更加明显。中国历史中的多民族融合使得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也相互交融,中国文学史中包含了大量少数民族的文学成分。[3]虽然历史发展中民族文学一直和汉语文学共生互融,共同构建了中国文学的框架体系,但是由于汉族人口数量的绝对优势和汉语语言的官方通用下,当下教育体制对于中国文学的表述理所当然地指向了汉语文学,无论是中国文学史的编写,还是教育体制中的文学教育,以及大众视野中的中国文学概念,都从事实上佐证了这一点。在汉语文学被作为中国文学的全部或主导时,中国文学历史发展中汉语文学和民族文学的共生互融的事实被遗忘或忽略。而这种情况在大众的视野由汉语文学转向多民族文学时,民族文学的历史发展和嬗变成为关注的焦点,多民族文学共存共荣的历史融合自然而然便会重新提起或发掘,在多民族文学教育展开时,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发展的历史真实面目最终会突破教育体制、意识观念和语言等因素的阻隔重新回归到民众视野中,而这种回归也将成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开端。

三、多元文学评价体系需要整合民族文学评价资源

文化是人类在不同生存发展环境中自我保护、自我表达的机制,虽然表述方式不同,但是所有文化表达的都是共同的人性。文学是文化重要的表达方式之一,不同文化体系的文学表达各有特点,对不同文学表述差异的学习和了解,可以扩展人类对人性认知的宽度,同时也能让人类在多种文学表述中探寻人类共性的边界,因此,对于各种文学形态都需要端正认识。不同文学作品由不同文学创作者创作,由于创作者本身的文字水平和思想认知的限制,文学作品有高低之分。同时,由于表达需要,文学作品有多种体裁,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才能使文学作品得到合理评价。特别是在文学教育中,更需要借助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来对文学作品进行分析,从而通过文学评价使学生对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判断。文学评价体系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思想性、作品形态、作品表达、语言文字、文学价值等都是文学评价的标准,越全面的文学评价体系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多民族文学理念下,汉语文学和民族文学共同作为民族文学的构成部分,更需要多元文学评价体系才能使评价结果接近客观事实,而多民族文学教育也需要通过这个评价体系来对学生进行引导。由于社会环境及文化发展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学形成了各种神话、史诗、歌谣等文学作品,同时由于文字及书写习惯所限,部分民族文学并未成为书面文学,而只是用口头方式传承下来,成为口头文学,这些形式各异的文学作品具有不同的文学价值,如少数民族歌谣是民族民众人际交往、调适身心、沟通神灵的媒介,而民族史诗则传达了民族特定的宇宙观,对民族历史进行了记忆。和书面文学一致,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文学都是人类用身体、仪式进行的文化展演,在人类影响上和书面文学有同样的价值。但是在当前的文学评价体系中,书面文学是文学的唯一形态,汉语语言是主要评价语言,这样的文学评价体系自然把民族语言创作的民族文学和口头民族文学排除在外。在多民族文学教育中,随着民族文学的主体性加强,以及主体地位的回归,必然要形成新的文学评价体系,扩大文学层面,调整评判标准。新的文学评价体系对民族文学形态特征的兼顾,以及对民族文学评价资源的整合,也是变相的民族文化和汉语文化的融合发展。

四、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以汉语语言为主导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语言中蕴含着特定的文化信息,对某种语言的文学使用,自然会使作品具有以上语言所对应的文化意味,而这种由于不同语言使用而进行的文学创作也是文化之间的交融。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密切关系,因此,在文化教育中,用什么语言来书写往往就成为文学研究的重点问题。由于汉语的官方使用和大范围内应用,当前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主要分为本民族语言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和用汉语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以本民族语言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自然不存在语言文化的差异问题,但是对于以汉语创作的文学作品目前还有不同的认知。有人认为汉语和特定民族文化不属于同一个文化系统,无论是汉语的文化表达,还是汉语对民族韵味的反映,都存在欠缺,因此,对于汉语创作民族文学作品还存在一些争议。另外,也有观点认为,民族文学的特质在于民族思想文化,关键是文学中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使用汉语创作对于民族文学有影响但影响并不大,而且汉语创作还有利于汉语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有利于民族文学作品的影响扩大。[4]争议归争议,事实上,由于民族学生的汉语学习,相当一部分的民族学生并未掌握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而在现实教育中,高等院校的文学教育也往往是以汉语来教学,20个拥有一级语言学科学位授予权的“985”院校几乎都有汉语言文学,但是仅有中央民族大学等四所大学设置了民族语言学科。现实的客观情况决定了即便是民族文化和汉语文化并列于院校的课程内容中,但是由于民族语言普及限制,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仍然主要是以汉语为主导,民族语言的离席意味着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只能以汉语为主,在民族学生对汉语的输入学习中,以及汉字的输出创作中,汉语的文化意义已经和民族学生原有的母语文化进行了对接或融合。

五、多民族文学以多元一体文学共同体为目标

费孝通先生曾经对多民族共存状态及趋势提出了美美与共的总结和构想,这个观点是在多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历史的差异基础上为各民族寻求和谐发展的模式,对多民族文学同样有借鉴意义。形成于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每个民族文学都有自己的特点,文化的差异决定了民族文学的差异和分歧,在文学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文学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中国文学的发展创造中,最终形成了中国文学体系内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学生态。多民族文学的提出虽然强调了民族文学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并对民族文学的主体性提出了要求,但是最终的目的是强调民族文学的价值意义,并对其在文学史中进行明确地位,意图通过民族文学地位的合理确定和文学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中国文学发展,而并非对民族文学厚此薄彼。无论是汉语文学还是民族文学都要置于中国文学的语境下,多元文化政治共同体决定了多民族文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形成多元一体文学共同体。[5]在这个构想下,各民族文学都共同参与到中国文学历史的发展中,共同创造中国文学史,而这种参与并非是无序杂拌,而是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相互融合创新来实现。多民族文学教育对以上构想的实践,首先,便是树立多民族文学史观;其次,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多民族文学史观自然会对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关系给予肯定,在此文学观引导下,多民族文学教育要明确各民族文学的差异和特征,使各种文学都能从其他文学中寻求到可以融合的要素或方式,并以各种方式来促进其融合交流,而中国文学统一体开放和包容的组织结构也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提供了更多可能。

结语

虽然长时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在历史发展中互融共生,共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发展,但是由于族群力量、语言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文学在历史中的影响和作用并未在中国文学史中真实呈现,中国文学体系形成了汉语文学一支独大的格局,这种格局不仅使少数民族文学既有的贡献和价值难以得到正确评估,同时也局限了中国文学的多样化发展。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文学的价值发掘,多民族文学必将成为中国文学发展的主要趋势。多民族文学理念是中国文学内部的反思和重构,其对中国文学概念扩容和新文学格局的重建,都意味着多民族文学教育的过程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对多民族文学教育的系统梳理和认知,将有助于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更好地融合发展,民族文学和和汉语文学的同创共生也将最终促进中国文学的大繁荣。

参考文献:

[1]李宏岩.英美文学参照下民族文学创作的文化认同差异[J].贵州民族研究,2015,(11).

[2]陈跃红,付海鸿.多民族文学教育的融合与发展——北京大学中文系陈跃红教授访谈[J].百色学院学报,2013,(2).

[3]肖昕茹.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状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1).

[4]张利玲.汉语言文学对湘西民族文学的渗透和影响[J].吉首大学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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