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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技课教学案例

劳技课教学案例

劳技课教学案例范文第1篇

一、案例分类与专业技能模块设计的契合

笔者2011年提出了建立基于技能模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构想,并在内蒙古大学进行试验,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就业渠道拓宽,专业教师科研与教学方向凝练,实现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良性互动。以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政策分析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际工作技能为突破,将专业技能划分为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两大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将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划分为四个模块,即从事社会保险相关工作的能力、从事社会救助福利慈善事业的能力、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能力、从事保险等相关金融业务的能力。在设计劳动与社会保障案例教学计划时,应将案例分类与这四个技能模块有机结合,通过案例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特别是实践工作技能。(一)社会保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技能模块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事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所需的理论知识与能力,教学计划对应的课程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课程都是既有理论又有实际操作的环节。通过案例教学,将案例与理论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应提出现实问题,例如养老金转移问题、工伤保险赔付争议问题等,引导学生思考,紧接着讲授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最后由学生运用理论分析相关案例。教师讲解案例是手段,帮助学生消化知识与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目的。(二)社会救助福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在各级民政部门、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社区从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的技能,对应的课程有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非政府组织管理、社区管理、社会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等课程,这些课程都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随着我国社会建设的推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为该模块课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现实教学案例。例如,在讲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时,可以选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甄选、低保线测算等方面的案例,既结合了理论,又反映了社会热点与难点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分析能力。(三)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对应的案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着共同的学科发展渊源,都是劳动科学的分支学科。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国内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去向就是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该技能模块对应的课程主要包括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管理、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都具备进行案例教学的可行性。例如,企业年金是社会保障领域的新生制度,从社会保障角度看,它是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看,它是薪酬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它是金融产品,是其未来的盈利增长点。国内外企业年金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年金案例和方案设计实例,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准备。(四)金融保险模块对应的案例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从事商业养老、医疗保险等业务的能力,以及在金融机构从事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与管理的能力,对应的课程有保险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等课程。这方面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多如牛毛。在案例选择时,要去伪存真,选择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案例教学有其无可替代的优越性,但也应当认识到,案例教学必须以理论教学或基本原理的讲授为前提或基础。在本科阶段,案例教学只能作为理论课程教学的辅助手段,而不能替论课程。在专业型硕士教学阶段,可以以案例教学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主,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对于学术型硕士,仍应当以理论教学为主,以案例教学为辅。在案例教学的课程安排上,首先,应由教师讲授有关理论的知识要点和发展脉络,把学生引入相关理论的知识框架;其次,在学生阅读和熟悉案例材料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境中,担当相应的角色,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和分析框架进行独立思考,探寻解决问题的答案;最后,教师对学生做出的各种答案进行归纳和综合评价,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视角加以点评,使学生感受到采用不同分析视角和方法会得出不同分析结论。切忌把学生引导到唯一正确的答案上,而是要使学生了解各种答案的优缺点,从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方式,养成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爱德华·伯克教授认为:“教师最不该做的是,把自己当成权威。”案例教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程度,但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单靠案例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业专业实训、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配合。

二、案例教学的教材选择与案例编写

案例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案例的选取。案例可以来自专门的案例教材,也可以由任课教师自行编写。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改革实践内容丰富,有很多鲜活的案例,授课教师可以不拘泥于教材中已有的案例,可以自行编写案例,丰富教学内容。采用案例教材与案例编写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将经典案例与时效性强的最新案例纳入教学环节,向学生传播更多贴近实际的有效信息。(一)案例教材的选择目前,已经出版了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案例教科书,这些教材一般是由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知名教师编写,选择了一些典型的案例,能够对学生进行系统性的思维训练。在劳动经济与管理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徐伟红编写的《劳动经济学案例》,程延国、郑功成编写的《劳动争议案例》,郑功成、程延圆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与案例分析》。社会保障方面的案例教材一般是按照社会保障的体系结构进行编写的,包括社会保险案例、社会救助案例和社会福利案例。社会保险方面的案例教材比较多,一般是分险种编写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杨立雄、郑功成编写的《养老保险案例》,仇雨临、郑功成编写的《医疗保障案例》,孙树菡、郑功成编写的《工伤保险案例》。社会救助与福利方面的案例,有代表性的是韩克庆、郑功成编写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案例》。这些案例教材的编写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基础,但案例教材编写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案例不够全面,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知识体系不匹配,例如没有劳动关系管理案例、薪酬福利案例、企业年金案例、失业保险案例、生育保险案例等。此外,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案例教材也极为匮乏,目前只有一本。一些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写入相关案例教材,例如新农保、城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案例很少被关注,而这些问题应该是案例教学的热点问题。此外,现有的案例编写也存在一些编写不规范、临时拼凑的现象。典型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原材料”,然而,目前国内劳动与社会保障案例中现成的相对系统的典型案例并不多见,单个案例的信息量较少,可供讨论和争论的空间较小,无法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单个案例之间相对独立,缺乏必要的联系,难以整合成基于系列案例的案例系统。因此,需要有更多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编写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案例教材。(二)教学案例的编写当现成的案例教材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时,自行编写教学案例就成为组织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案例编写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教学案例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学生提供一种特定的场景和讨论的素材,对案例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并非十分苛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案例的真实性,用编造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无法保证教学效果。案例必须来源于现实生活,基本要素不能改变,编者能改变的仅是名称、单位、地名等无关紧要的信息。编者要对典型案例材料进行取舍,找到该案例与相关教学单元中学生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的结合点,进行重点描述,删减其他事实性材料的篇幅,避免将学生的思维引导至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领域。此外,案例编写还要突出问题意识,即案例中应当包含需要解决的问题。尽管案例分析可以有唯一答案,也可以有数种答案,但案例材料必须交代清楚问题的起因及其发展变化过程。只要这样,才能引导学生科学思维,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实际操作中,任课教师可根据相关课程教学要求的知识点设计案例,使学生可以有意识地将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与案例相对应,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

作者:安华单位:内蒙古大学

劳技课教学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HR转型;传统;案例教学法;应用形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102-02

《2011-20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HR外包调研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到2013年我国劳动力用工的“人口红利”将彻底消失,HR转型势在必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传统应用形式将直接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使大学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既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课程需要处理的难题,又是高校案例教学法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本课题组正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HR转型条件下对高校毕业生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团队合作意识

上述报告中的结论表明,所有的用人单位关注其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这也是用人单位中高级人员高稀缺性的能力。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是大中型企业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避免人才频繁跳槽的有效手段。

(二)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的自主学习能力,是指劳动者本人主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利用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便个人获取所需要知识的能力。

当今的社会是学习型社会,一个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员工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能力是职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其所在的单位或团队,来解决和处理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它是职工把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是用人单位办事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何在招聘大学毕业生时选择班干部或者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原因。

二、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双师型教师的缺乏

我国高校大多是理论型研究学校,一直以来各高校均重视学生的理论教学,轻视学生的实践教学。在这种思想理论的指导下,教师脱离实践的现象日益严重,高校也成为脱离社会的象牙塔,尤其是高职高专学校,许多都是从中专、中技学校升格而来。这些学校在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普遍问题都是缺乏双师型教师,学校的案例教学实践课大多流于形式,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设这门课。

(二)典型案例教材不足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教好,没有高质量的、适合教学对象的案例教材是行不通的。可现实中能够适应该课程教学的典型教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高校教学的需要。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基本上都是上课教师临时在网上或报刊上寻找一些案例来讲授,这不可避免的会存在诸多问题:时效性差、适应性不强、脱离学生的实际等,上课的效果无法达到理想的目标。

(三)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老师把案例内容告诉学生,让学生在课堂讨论并回答老师的问题,然后教师点评。这种形式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强。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教师基本上会让成绩好的或者表现积极的学生回答,其他同学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讨论,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这无疑会影响到案例研讨的实际效果。

(四)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需要任课教师提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更需要学生的广泛参与,这会明显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对教师的教学技巧和教学艺术要求也很高。

一方面,由于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总课时不多,教学任务较重,让教师花大量的学时用于案例教学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老师的上课多少、上课的质量高低不直接挂钩,其看中的仅仅是教师的科研实力――主持过多少个部级或者省部级课题、发表过多少篇高水平的论文、做过多少个有价值的咨询项目等;加上各高校对案例教学课大多没有相应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等,导致案例教学课名存实亡,更无法培养出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材生。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形式改革分析与探讨

针对上述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着诸多弊端,对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本课题组的成员经过长期探索,总结出下列多种有益的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新形式:

(一)模拟法庭

首先任课老师要把经典案例选好,提前一周把案例和具体要求布置给学生;其次,要选择当前社会中有重大影响、有教育意义、适合教学的热点案例;再次,把各种角色让学生们分配好;最后,对没有直接参与模拟法庭的其他学生,都要给他们分配任务――提问。

在活动过程中,任课的老师要根据每个同学的表现及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逐一地给他们打分,计入平时考核的成绩。

(二)社区法律问题调研

高校学生一般都注重理论学习,忽视和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本课题组为了弥补学生们这方面的缺陷,专门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多家大型社区中心联系,与它们共同合作,给学生们提供了许多法律问题调研的机会与场所,让学生们真正地融入社会,了解现实,学有所用。在调研之前,首先要确定好每小组的调研主题,让学生们带着问题去调查,在回来后要把调研问题的解决方案拿出来,每小组代表都要向全体同学汇报,接受其他同学的询问,让同学们对这些方案的利弊进行研讨、相互评比打分。

(三)现场法庭旁听

大学生对法庭庭审比较陌生和好奇,我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在本课题组成员的参与下,每年都定期组织学生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去开展现场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件的法庭旁听活动,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劳动法是如何实施的,使学生们真正懂得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重要性。旁听后,要求所有同学写出参加法庭旁听的感受,并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形式及判决结果做出自己的客观评价,找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并着力进行弥补。

(四)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

为了落实高职高专的实践教学任务,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本课题组在学院与系部的支持下,先后与安徽省高级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专门组织学生定期到上述单位进行实习实践锻炼。在实习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实习实训的同学搜集整理出各自在岗位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并向老师与同学们进行汇报。

(五)课堂案例研讨

为克服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诸多弊端、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调动学生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的积极性,本课题组的老师开发了课堂案例研讨的教学法形式。在教学某一章节前,老师通知学生们,让他们自己准备案例研讨的内容,形式不限,任课老师通过初步审查后,由班委组织完成该案例的研讨任务,老师参加到学生的分组研讨活动中。在整个活动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对该研讨活动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部分,表扬其优点,以便学生们能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改革带来的重大突破

通过对前述多种形式的应用,本课题组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带来诸多突破:

(一)极大地增进了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

经过模拟法庭、课堂案例研讨等教学形式的训炼,学生们深切认识到离开团队合作,他们很多事情都无法完成,在工作和学习中,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这样,学生们的团队意识与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本课题组所采纳的每一项案例教学应用形式,都需要学生自己去搜集、整理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或者对其他同学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些无不需要每个学生自己去开动脑筋来进行主动学习。

(三)较好地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社区法制调研、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活动、课堂案例研讨等形式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学生来解决,他们在处理上述问题时,都要借助不同的渠道,想尽所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更能很好地提升学生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有机的结合。

(四)有效地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制度的深度改革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进行彻底的改革,最终还需要对高校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制度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彻底扭转以论文和课题来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评定职称的不科学的标准。要把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及组织案例研讨等实践能力纳入到教师的考核、晋级标准之中,唯有这样,才能很好地推动高校案例教学法的有序、正常、持久的进行下去。

劳技课教学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劳动经济学;参与式;教学模式

课题项目:本文为2011年江西科技学院院级教育教改课题“《劳动经济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模式探索”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JY1125)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27日

一、参与式教学的内涵

参与式教学方法是国际上普遍得到推崇的一种合作式的教学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以教为主导,以学生为中心,运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方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的整个过程,从而加强了教师与学生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并且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知识与能力的完美结合。

参与式教学形式多样,有分组讨论、头脑风暴、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填表、画图、访谈、观察辩论、排序以及根据学习内容设计的各种游戏、练习活动等。

参与式教学方法具有几个特征:第一,主体平等参与。在参与式教学过程中,营造一种宽松、民主的教学气氛。教师与学生地位是平等的,学生积极的参与整个教学,与教师互动;第二,重视知识的全面。参与式教学方式将知识与实践技能同步进行,鼓励学生以原有的知识为基础,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增强创新意识,进而使得学生所学的知识得以升华;第三,完全开放。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无论是在教学内容上,还是教学形式上都是开放的,需要教师经常了解学生,从而根据学生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劳动经济学》课程的特点

《劳动经济学》是经济学学科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尽管劳动经济学的理论性很强,但同时它又具备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我国学科分类通常把它归入应用经济学之列。由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和卫生保健学等学科都涉及劳动问题,故劳动科学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体系。《劳动经济学》这门课程,主要研究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优化配置、人力资本投资、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市场歧视、就业与收入分配以及有关的公共政策。其中,就业问题、工资与收入分配问题等,一直都是热点问题,学生也比较关注。如果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会缺乏课堂气氛,学生的积极性不高,那么学习效果将难以保证。所以,在讲授这门课程的时候,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需要引入参与式的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与现实问题相结合,从而形成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良好关系,最终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与把握能力。

三、参与式教学在《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应用

(一)教学目标参与。教学目标是教学过程的出发点与归宿,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可以接受在很大程度影响着学生学习的态度与效果。教师作为教学的引导者,首先需要学生的兴趣爱好,然后是将教学目标建立在学生的共同意愿与兴趣爱好之上,形成大部分学生能够欣然接受的具体目标,这样学生就会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的学习状态,主动性与自觉性更强。

(二)教学内容参与。关于《劳动经济学》的教材有很多版本,有些知识内容繁多,在有限的课时里很难将教材上的所有知识点讲授完。因此,有必要针对教学内容进行选择,侧重于实用性。学生们在上每一门新课,甚至每一堂新课时,常常会问到,“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或者这部分内容),有什么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劳动经济学》这门课是一门能够学以致用的课程,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在新学期第一节课的时候,先向学生说明这学期要上的课程内容,然后让学生积极参与,根据他们的专业特点以及兴趣爱好,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提出建议。然后教师对学生的建议进行点评,最后确定教学内容。在学生参与教学内容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教学大纲为准绳,各个部分连贯性,使得参与后的教学内容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否则教学效果就难以保证。

(三)教学阶段参与。《劳动经济学》课程在教学阶段的参与式主要是以案例为素材,在教学中通过建立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学习。结合教学实际情况,从案例讨论、课堂演讲、实践教学等方面来探讨《劳动经济学》在教学阶段的参与。

1、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法是参与式教学模式的一种具体表现,在高校教学中应用的非常广泛。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能够生动地、直观地理解理论知识点。在《劳动经济学》案例分析设计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选择案例。在国内众多教材中,国外的案例很多,相反国内的案例很少。然而,与国外劳动力市场相比,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现状以及政府体制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选择这些案例来分析讨论,学生难以产生共鸣,从而相应的理论知识不能融会贯通,至于案例教学的效果就更达不到了。因此,在选择案例时,应尽量采用国内案例。选择好案例之后,要对学生进行引导,不能盲目的讨论,也不能扩大范围的讨论,应就讲授的知识点加以讨论。为了达到案例教学的效果,首先教师应让学生课后充分地准备,并撰写详细具体的发言资料。当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时,偏离主题,教师及时纠正,不能为了课堂气氛而任意发散主题。由于劳动力市场比较复杂,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案例分析的答案不是唯一的,但是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案例分析中归纳总结与相关原理等规律性的结论,为了加深学生的印象,将结论给予板书。

2、课堂演讲。为了提高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教师可以就劳动经济学领域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在课堂上给学生布置一些题目,让他们分组完成任务。然后,各个小组在课后查阅相应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与总结,形成小组共同的看法,最后从每个小组中选择一名或者两名学生作为代表进行发言。这种以小组为单位的课堂演讲方式,既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比如说,劳动力流动这个主题,是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热点问题,学生对这个问题又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劳动力的流动原因的讨论,可以使学生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有更深入的认识,同时还可以引导学生利用所学习的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而对于如何看待劳动力的流动这一问题的讨论,同学们可以就不同的工种劳动力流动的比率进行思考。为了让学生参与性更强,教师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主题,比如就业的问题,这是大学生密切关注的话题。当然,教师可以就最近发生的劳动经济领域新闻进行课堂演讲。

小组课堂演讲是一种值得在高校应用的教学方式,但是要注意一个时间的问题,课堂小组发言不能太久,一般以10分钟到15分钟比较合适。并且在演讲过程中,注意用眼神鼓励学生,给他们信心继续发言。在学生演讲结束后,教师需要对各小组的意见进行点评,点评时,多用些肯定的、赞扬的话语,对一些不足的地方用委婉的建议性方式表达,不能进行直接的批评,以免打击学生的积极性。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教室外的教学资料开展教学活动,如实训室、校内第二课堂、实习单位等等,以加深学生对劳动经济学的理解,提高学生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到实习单位进行短时间的参观或者进行简单的实践,产生较强烈的直观感知,以实习报告的撰写进一步加深劳动经济学这门学科的实践性特点。教师还可以针对某个专题让学生利用周末进行调查,如南昌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江西民办高校教师流失率高的原因、本校人力资源专业学生就业方向与就业率等等,这些都能够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四)教学评价参与。课后评价是十分有必要的,它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评价通常包括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两个方面,其中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为了达到教学目标以及好的教学效果,不断地进行评价。学生的课堂讨论发言情况、自由提问和回答的参与情况、课后思考、平时作业等就属于这种评价。这些既作为学生成绩的一部分,又能够让教师从中发现不同阶段的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根据这些及时调整与改进教学工作。总结性评价又称事后评价,一般是在教学活动告一段落后,为了了解教学活动的最终效果而进行的评价。每学期的期末考试、考核就属于这种评价。其目的是检验学生的学业是否最终达到了各科教学目标的要求。然而,相比较总结性评价来说,形成性评价更能提高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参与式教学模式融会了教与学的过程,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创造了活跃的课堂气氛,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教学效果得以保证。当然,参与式教学方法只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也并非尽善尽美,同样存在各种问题。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具体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以便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春瑰.在教学中提高学生能力——《劳动经济学》的教学实践[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

劳技课教学案例范文第4篇

多元化教学客观上要求教师对知识融会贯通,掌握较多教学技巧。这就需要教师在课上、课下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了突出人才培养的“应用性”目标,主讲教师有必要根据课程特点和课时安排对教材内容进行了重新编排。以程延园主编的《劳动关系》(2011年版)教材为例,将《劳动关系》课程主要内容划分为“理论”和“实务”两部分,课时各占一半。其中,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导论、劳动关系理论、劳动关系制度和劳动关系主体等内容。在理论部分着重以课堂讲授的方法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当前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一般规律。实务部分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在《劳动关系》教学设计中,关于劳动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内容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与学生共同掌握。为激发学生对案例的学习与研讨兴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每个知识点来设计案例,案例尽可能挑选能反映我国现实问题的、最前沿的、最具代表性的真实素材。例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工同酬问题、女性权益保障问题、加班费问题、工会职责问题等。在案例分析过程中要注意以学生为主导,教师起引导和指导作用。在班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把学生分成3—5个小组,对案例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可以相互辩论。老师再对学生的讨论发言及案例分析结果做出点评和总结。情景模拟主要用于劳动争议处理和三方协商机制等内容的教学中。比如:模拟因劳动合同履行而发生了纠纷,可以让学生充当当事人、调解员、仲裁员、法官等角色,充分参与到教学实践中,培养他们判断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对学生的考试方式也不再以死记硬背为主。

二、教学效果评价

在《劳动关系》课程中引入了多元化教学方法后,为了考察它的教学效果,进行了以学生为主体的评教活动。学生评教主要是针对内蒙古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4届共168位授课学生进行了学生教学效果评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5.6%的学生认为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88%的学生赞成这种教学方法,认为这种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能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程度,而且与传统方法相比,这种方法讲授后所学到的知识在学生脑海中的印象比较深刻。通过多年的从教实践,笔者认为这种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最明显的优势是激发了所有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下,几乎存在10%~15%的学生上课不听讲。但这种方法行之有效的前提是学生课前自学相关知识,对于没有养成自学习惯的学生而言,这种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作用不明显。

三、多元化教学法在实践运用中的限制因素

多元化教学能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教学效率。。比如内蒙古财经大学对专业教师发论文有奖励政策,根据论文所刊登期刊的级别不同,每篇论文的奖金在2000元~8000元,主持课题有科研经费。在高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评审条件中,也把科研放在了头等位置,而对教学的要求仅仅是完成工作量而已。(二)教学行为惰性多元化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作为教师,多元化教学需要教师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与教学技巧,不仅要熟悉本专业的理论知识、而且要了解其实践运用。但在现实中,有相当数量的教师教学内容陈旧、对本专业最新研究成果缺乏了解,对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更是知之甚少。而学生都是“应试教育”的产品,早已习惯了“满堂灌”的被动教学方法,而多元化教学要求学生有积极主动的学习行为和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而在教学实践中经常会面临学生诸如“不愿自学”、“懒于思考”等惰性表现。这种教学中存在的惰性严重影响了多元化教学的开展。(三)学校的硬性规定学校的硬性规定使得多元化考核学生的方式较难实施。传统教学认为只有通过正式的期中期末考试,才是考核学生学习成绩的最好方式,而且试卷题型必须按照学校统一的模板要求,比如必须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每种题型的分值不能超出一定的比例,出题教师还得付标准答案。,早已习惯了“满堂灌”的被动教学方法,而多元化教学要求学生有积极主动的学习行为和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而在教学实践中经常会面临学生诸如“不愿自学”、“懒于思考”等惰性表现。这种教学中存在的惰性严重影响了多元化教学的开展。

四、总结

劳技课教学案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律;第二课堂活动;设计;探讨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如果说依据教材及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称之为第一课堂的话,那么第二课堂就是指在第一课堂外的时间进行的与第一课堂相关的教学活动。它的学习空间范围非常广大:可以在学校,也可以在社会、家庭。笔者认为,通过第二课堂活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有利于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回顾笔者过去3年的法律第二课堂活动,学生思考、讨论、表演等机会多了;教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了新的发展。

一、更新第二课堂活动设计的基本理念

“没有学生,即没有学校。”如果法律第二课堂活动不能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生活经验,及教师应是扮演引导及催化的角色,则法制教育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2010年,笔者试点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开展法律第二课堂活动,学法效果差强人意;2011年,笔者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团委法律知识竞赛,内容涉及社会治安、校园不良行为等,学生的学法兴趣大大提高; 2012年,教师选用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的真实案件进行法律第二课堂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 内容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和经验背景。

心理学家皮亚杰(Piaget, J.)认为课程的设计应考虑学生的成熟度,并“从做中学”符合学生兴趣、能力及需求,活动的内容、水平受制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以劳动保障制度为例,笔者顺应二年级中技学生的就业需求举行警惕劳动合同陷阱讲座。杜威曾说:“教育即生活”,这意味着教学内容应符合学生的经验背景。2011年,笔者针对中技学生好探索的特点开展了社会治安、校园违纪、青少年犯罪等专题活动,使学生得到学法的乐趣。

(二)教师应扮演催化及引导的角色。

苏格拉底曾将教师比喻为“产婆”,认为教师在教导知识的过程中,应扮演如产婆的角色,顺势引导,而不应以灌输方式将知识教导给学生。笔者认为,第二课堂活动内容要具有趣味性、实践性。以中技学生为例,一年级由于学生刚进校门不久,教他们了解和分析“校园违纪”案件,并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到了二年级,要求相对就高了些,比如学生开始分析简单劳动争议;升到三年级了,学生已不满足于学法、知法的角色,而是开始思考法律适用问题。

(三)教师提供学生实践机会,拓展法律文化范围。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以下几种主要形式:(1)专题讨论会。如劳动法专题的“竞业禁止”讨论。(2)演讲会。如教师让学生轮流上讲台讲授劳动合同陷阱的种类;(3)案件会。教师为中技学生提供劳动法律真实个案,使学生获得直接经验的机会;教师在高职部推广的“劳动法是否万能”的法律辩论活动培养学生严谨的法律思维。

二、完善课堂教学设计的目标

教师在开展法律第二课堂活动时,要引导学生从“我要学”到“我要用”,使教学从学生学的角度出发,考虑学生原有的基础。以劳动合同法专题为例,中职学生的能力目标是了解六种劳动合同陷阱;高职学生的能力目标是基本掌握劳动合同陷阱的法律应对措施。

三、重视课堂结构的设计

笔者认为趣味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动力。如劳动合同法专题活动,虽然主题相同,但不同年级内容选择却不一样。如组织高职学生分析不同的劳动合同陷阱的法律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思辨与适法能力。

四、反思课堂教学实施过程

(一)拓展法律视角。

笔者认为,第二课堂活动不仅仅是在校园里的活动,师生应充分运用校外大量的教育资源。以劳动合同法专题活动为例,笔者组织学生听进行校园辩论、参与网络讨论等方式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学生的法律思维得到了锻炼,学法兴趣被激发。

(二)聚焦法律主题

笔者认为,活动往往需要整合,不要单打一,需要较周密的筹划,综合运用各种资源,获得尽量多的教育效益。实践证明学生的法律思维得到锻炼,学法用法热情得到提高。

总之,法律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必须立足学生实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那么,那一次次的法律主题活动,将成为学生学法用法路上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作者单位: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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