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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思考

作者简介:盛华艳(1971-),女,安徽蚌埠人,安徽蚌埠供电公司,助理工程师。(安徽蚌埠2330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6-0129-02

国家电网公司为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强化整体运营功效,“十一五”期间在公司系统内全面开展了综合计划管理工作,综合计划是以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为指导,对主要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平衡、优化后形成的公司年度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是深入推动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公司整体管控能力,实现公司整体效益优先、促进公司整体运作和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综合计划管理现状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电力企业面临的宏观形势和内部环境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全面建立电力生产市场化、实施厂网分开战略的背景下,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逐步变为现实,电力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经济的作用形式使计划管理从事后调节转向了事前调节。计划工作不再是固守计划体制,沿袭计划模式,而是利用计划的全局性、前瞻性,促进企业效益的最佳实现。目前,为适应国网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多数供电企业将综合计划指标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目标的依据。综合计划是公司近期工作的策划,是指标、项目、费用、进度计划的具体体现,依托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专业规划和全面预算结果,在各专业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优化后形成的公司年(季)度计划。综合计划管理要建立一套规划、计划、预算、指标控制、项目管理、审计、统计、分析、检查、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以此提高计划的执行力。

二、综合计划管理实施效果

1.突出了计划管理的刚性作用

综合计划管理将供电企业电网建设、资产质量、供电服务和经营业绩等指标进行有机结合起来,将供电企业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指标、生产经营任务等纳入综合计划中,使其成为实施供电企业年度目标计划的重要载体和途径。综合计划管理内容涉及供电企业年度管理目标、资产经营考核指标、省控技改项目、自控大修项目等,成为供电企业各专业层面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提升了供电企业绩效指标,规范了项目立项过程,减少了预算偏差,降低了成本费用,实现了计划的刚性管理。

2.提高了计划管理的过程管控作用

综合计划管理将供电企业电网建设、安全生产、供电服务和营销服务进行统一运作,协调发展,形成一体化的运作纽带。综合计划管理应以计划制定、计划执行与控制、计划调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为主线,对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调整、考核(考评)等全过程进行管控,并加强供电企业各部门、环节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力度,形成强有力的综合计划过程管控协调机制,确保完成省电力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计划,努力实现供电企业的战略目标。

3.确保了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综合计划是供电企业发展的近期目标和实施方案,与供电企业发展、电网发展和市场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是实施供电企业年度目标计划的重要载体和途径,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建、经营和科技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力手段,通过实施和加强综合计划管理,把公司年度工作目标,特别是业绩指标、重点工作、投资项目、转资计划、成本入账计划等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作为部门工作主线,全力推进,有效地促进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综合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综合计划与专项计划的衔接程度有待细化

供电企业实施综合计划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能没有充分融合,管理工作还存在壁垒现象,各职能部门只是将管理理念围绕部门专项计划进行“自转”,没有系统地将部门专项计划指标与公司综合计划指标进行统一运筹,“自转”没有围绕“公转”,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专业计划管理和综合计划管理没有统一运作,存在两分离的现状。且供电企业各职能部门在综合计划安排上自我加压意识比较薄弱,计划安排比较笼统,造成供电企业安排年度综合计划缺乏精细化的专业措施和方案。

2.综合计划与全面预算统领经营工作的机制没有全面建立

供电企业实施综合计划管理,没有建立与全面预算统领经营工作的机制,计划管理只对经营结果进行管控,没有延伸到经营过程和资本运作的全过程,不利于计划管控的范围与深度的拓展,对全面管控公司年度的整体经营成果没有起到提纲契领的作用。

3.综合计划的预控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供电企业实施综合计划以来,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但在具体的过程监督和过程管理与控制方面还存在管控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的管控机制,以监督各专业层面完成预期指标,整体管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综合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与SG186信息化系统数据信息共享应加快

SG186信息系统(ERP、PMS、SG营销、协同办公等)实施,是供电企业深入推动公司“四化”工作的重要手段,但综合计划管理系统没有与SG186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层级之间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未能形成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数据信息不对称现象时有发生。

四、深化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的相关建议

1.加强综合计划管理与专项计划管理的精细化协作

供电企业综合计划不是简单地将各种专业计划汇总,而是要从企业全局考虑,对未来一年企业各类专业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平衡、优化后形成的公司年度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综合计划编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各类专业计划有着直接关系。供电企业计划管理部门在组织专业管理部门编制各类专业计划时,应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专项服从综合、各种要素优化配置的原则,结合公司年度发展目标,将各专业层面的计划与综合计划目标指标进行统一运筹,细化专项计划编制,明确到具体项目、具体内容和资金需求,要与综合计划相辅相成、融会贯通。

2.建立预算管理和综合计划统领经营工作的机制

目前,供电企业综合计划管理只是对经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没有延伸到经营过程和资本运作过程管理,建立预算管理和综合计划统领经营工作的机制,可以有效改变以往投资项目打包下达,实现项目计划与资金预算直接关联,将资金预算明确到单项工程项目,确保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资金账务和投资完成统计紧密衔接,避免因实际施工计划及工作量严重脱节、变动过大等问题。结合企业往年完成实际,可从预算角度出发,对资产经营中的可控费用、修理费用、成本费用等量化指标,确定每季度应完成的资金入账比例,实现成本费用均衡发生,减少年底“冒大数”的现象发生。预算管理与综合计划相结合的模式,对加强资产经营、工程进度、费用控制和指标值的控制力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绩效,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加强对综合计划管理的监督,建立内部管控机制

供电企业应根据年度发展战略目标,建立企业综合计划内部管控机制,以监督各专业层面完成综合计划下达的预期指标。首先,要对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和目标任务进行测算,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室和专业部门,编制下达年度目标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建设要纳入供电企业重点工作计划中,明确完成目标和考核标识,并细化到月,按月进行月跟踪和评价,进行全面监督、评价和考核。其次,供电企业应将实施的年度业绩目标考核、部门责任制考核、综合计划管理、重点工作完成等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供电企业“四位一体化”的绩效考核平台,形成部门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通过对月度重点工作、综合计划管理考核和管控,确保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全面完成。最后,以综合计划管理为手段,全面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资金项目费用使用管理工作,以综合计划管理来跟踪资金流向、资金运作和资金周转率,从而提高综合计划管理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提升数据信息质量

实现综合计划管理系统与SG186系统信息平台资源共享后,可改变相同数据在不同系统多次录入数据口径不一致的现象,提高了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和项目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的力度。同时信息系统共享后,一方面可以对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形成企业管理的中央数据库,并可根据管理职能需要设置相关指标读取权限,分权限进行共享;另一方面,可以在系统中提取各年度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数值,对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和科学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五、结语

综合计划管理是适应国家电网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供电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供电企业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有效举措,完善了供电企业内控制度,提高了供电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nokian85”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卫生健康局基建科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实施项目有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中医院迁建项目、中医院外线迁建项目、中医院住院楼前河道箱涵建设工程、妇保院迁建项目、九和乡卫生院新建项目、尚湖卫生院和大盘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2021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前期项目有尖山卫生院医养项目及冷水、双峰和盘峰三家卫生院新建项目。科室按各项目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各项目部倒排施工计划,理清思路,细化措施,根据施工计划加强进度管理,每月不定期到各项目进行施工安全及质量监管。下面,我对各项目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

项目今年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完成投资额8000万元。年初计划6月份完成一层放射科、四层病理科内部精装饰施工及清理工作;完成外架拆除;完成内墙粉刷及涂料施工;完成屋面工程65%工程量,楼地面铺贴90%工程量,二次装修(吊顶及门安装)55%工程量;完成空调及智能化80%工程量,水电安装60%工程量;完成电梯安装。目前项目进展为完成室内外抹灰80%,四层以下机电安装及暖通工程施工25%工程量,施工进度延后二个月左右。造成进度延后主要是由于原土建班组退出清算时间较长以及新土建班组组建等原因。新土建班组进场施工后,进展尚顺利,要求项目部抓好进度管理,按年度既定目标完成施工。

二、中医院迁建项目

项目今年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投资额7000万元,根据有关领导的要求,项目要求在9月19日前完成建设,项目部按9月中旬完成建设的要求倒排了施工计划,6月份的计划是行政楼完成室内装修及外墙面施工;门诊医技楼和住院楼完成内部装修80%左右工程量。项目目前行政楼完成外墙面施工及室内装修80%左右工程量,门诊医技楼和住院楼完成内部装修50%左右工程量,进度延后一个多月左右。进度滞后的原因主要是施工力量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要求项目部加强施工力量,按上报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力争能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三、妇保院迁建项目

项目今年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妇保院主体50%工程量,计划投资

4000万元。年初计划6月完成项目前期及施工招投标,争取开工。项目目前进展为完成预算稽核,招标公告。进度延后一个月左右。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天源南北楼由于功能布局等原因被金县长按了暂停键。按目前进展看,项目预计7月完成施工招投标,8月初开工建设。

四、中医院迁建附属配套工程(磐安中医院外线新建工程、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住院楼前河道箱涵工程)

项目今年年度工作目标为7月底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135

万元。年初计划6月份完成65%工程量。截止到目前外线工程已完成60%左右工程量,河道箱涵完成30%工程量。造成河道箱涵工程进度滞后主要是由于近段时间是梅雨季,雨天多,河道水流量大,不好施工。下一步我们要求施工方在天气好的时候要加强施工力量抢工期,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五、九和乡卫生院新建项目

项目今年年度工作目标为6月底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投资300万

元。目前项目主体基本完成建设,正在附属设施施工。计划7月上旬完成竣工验收。

六、尚湖卫生院和大盘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目前项目进展完成大盘卫生院实施内容调整,完成院内绿化设计及预算,尚湖卫生院正在项目设计。下一步计划7月完成项目立项,大盘卫生院项目7月份完成施工招投标,尚湖卫生院项目7月完成预算工作。

七、尖山医养项目及冷水、双峰、盘峰卫生院新建项目的前期

年度工作目标尖山医养项目为完成前期调研、规划论证,完成冷

水、双峰、盘峰卫生院项目的选址和可研编制。目前进展是尖山项目完成了前期调研、规划论证,并已由设计院出具平面布局初稿;双峰和盘峰卫生院完成选址和可研初稿;冷水卫生院已确定项目地块,正在设计院出平面布局,马上安排可研编制单位进行可研编制。

八、基层医疗机构维修改造项目

年度工作目标为完成维修改造建设内容。目前进展是完成维修改

造计划的下发,九和的挡墙已完成议标,正在组织施工,马上可以完工,其余项目都已安排在做设计、预算等工作。

基财科在上半年除了项目工作外,还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编制、资产云资料上报、医疗卫生单位采购项目审批、食堂管理等工作。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煤矿工作面 计划产量 多目标规划 优化

中图分类号:TD―05 文献标识码:A

1优化问题背景阐述

现有某矿计划2014年计划原煤产量为67万吨,其中回采煤量60万吨,该矿共有四个采区,每个采区设置一个工作面,分别为采一工作面、采二工作面、采三工作面、采四工作面。经调查研究,各工作面情况在今年年末将达到如表1的情况。

表1

根据该矿本年度生产计划及综合经济效益,制定了以下四个目标:

(1)一级目标:原煤回采量达到或超额完成计划;(2)二级目标:采煤工作面直接成本不超过控制指标;(3)三级目标:回采工效不低于计划;(4)四级目标:回采坑木消耗、电力消耗和原煤灰分不超过预定目标,机械化程度不低于60%。

2 数据采集及模型建立

2.1数据采集

回采产量目标:计划回采产量60万t。

工作面直接成本目标:由表2-21可知,7~12月份全矿工作面平均直接成本为8.5元/t,今年计划将工作面平均直接成本控制在8元/t。按回采产量60万t计算,工作面直接成本为480万元。

工作面用工目标:今年计划回采功效4.88t/工,则计划用工数为600000/4.88=12.3万。

回采坑木消耗目标:根据过去几年的消耗料数,进行统计分析并预测,得出今年回采坑木消耗目标值为1050m3。

工作面电力消耗目标:该矿今年计划用电量为2560万度,工作面直接电力消耗目标值约为全矿的1/10,则工作面电力消耗目标值为256万度。

灰分量目标:今年计划原煤灰分为25.5%,以以回采产量60万t测算,则灰分量目标值为60.5%=15.3万t。

机械化产量目标:今年计划回采机械化程度为60%,则机械化参量目标值为60%=36万t。

2.2模型建立

3计算机求解

此问题为多目标规划问题,故模型属于线性模型的范畴,对于线性模型的求解,有单纯形等诸多方法,但由于此模型的变量及约束条件较多,采用手动求解将非常繁琐,为简化运算,此处采用直观的EXCEL电子表格求解。求解结果如下表2:

4 模型分析

由计算机的运算结果可知,今年各工作面产量最终确定为:1266与12512工作面为17万t;2202工作面为11.67万t;22512工作面为27万t;2258工作面为3.32万t。

参考文献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公司的实际组织结构,年度计划可以分为公司计划和部门计划两个层次。组织结构中可能还包括科室、岗位等层次。但是,公司的内部管理常常是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资源统筹的,部门长也常常是有明确规定的最低职责单位。并且,各个部门常常代表单个的职能,这些职能组合起来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不同部门代表的是公司不同类型的作业能力。故在制定公司层面的工作计划时,常常只涉及到部门所代表的单个职能这个层次,而不再考虑更细分层次的工作计划。公司层面的计划是由不同职能整合得到,也就是说是不同部门的工作计划整合得到的,所以说部门层次的工作计划才是基础,下面将主要以部门层次的工作计划为例,来说明工作计划模板的构成。

按时间,可以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三个类型,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的细分为半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等。从公司管理层面来说,起规划作用的是年度工作计划,其它类型的工作计划更多的是实际的工作安排和年度计划的细化,下面将只讨论年度工作计划的构成,制定其它计划的思路是比较类似的。

部分一:工作计划要达成的目标。

为达到战略的年度目标,需要制定一些实施计划,完成这些实施计划后,就完成了战略的年度目标,完成了各年的战略目标,就实现了公司的战略目标,所以说,年度计划是为了达成某项目标的。为了达成目标,首先要清晰的描述目标,所以说这个部分就成了制定一个好的工作计划的关键内容了。在目前的企业实际中,规划部门没有处理好这部分的内容,导致的结果是制定出来的工作计划成了无源之水,变成了一个项目管理工作,而不是企业的战略管理。

目标一定要明确。管理学中有一个说法,要达成目标的前提是要明确目标,并让大家都知道这个目标。明确目标的最有效方式是设定目标对应的指标,清晰的定义这些目标指标,并明确这些指标对应的目标值。目标明确的表现就是:对应着一个或几个指标,这些指标是清晰定义的,并有明确的目标值。什么样的指标定义才是清晰的,前面的文章《确定运营工作量指标》中有比较细致的说明,一般包括有清楚的计算公式、统计口径等。一般来说,指标定义的越清楚,定义的越细致,这个指标定义也就越清晰,但耗费的时间也越多。需要在指标的清晰定义和时间消耗上达到一个平衡,一般来说指标的定义能够与实际的业务节点以及包括的业务范围对应上就算可以了。也就是说,指标的定义要清晰的给出业务节点和业务范围。

部分二:实现工作计划的关键措施,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有了目标,就要有措施来保证达成这些目标,但也并不是需要将措施都描述出来,而只是将那些关键的措施给出来就可以了。细化的措施是项目管理的内容,不属于规划管理的范围。

对描述关键措施,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可以参考项目管理中里程碑的内容要求。一般来说应该包括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结点、交付物、责任人,以及达成的目标。与项目管理中的里程碑管理很相似,但还是有一些区别。里程碑只有开始和完成这些任务的时间,而关键措施还应该包括达成目标的时间点。里程碑的交付物只有对项目本身来说的那些任务的结果,而这里的交付物则更多的是从管理的角度看一个系统化的交付物,除了项目任务相关的结果外,还包括投入产出分析、达成目标分析,以及一些配套的规则、制度等。责任人的界定也是有区别的,项目管理中的责任人,更多的是项目经理,或者负责完成这些实际工作的人,而这里的责任人,更多的是从组织结构上来说的,是行政上的负责人。比如子公司的运营负责人,是这个子公司所有项目的责任人,而子公司的运营负责人,又推动各个项目经理完成各个项目。但从工作计划的角度看,这些计划的责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子公司的运营负责人。总的来说,在设置关键措施时,可以参照项目管理中的里程碑,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里程碑更多的是从项目要完成的任务本身来说的,而关键措施则更多的是以管理上要达成的目标来说的,这些目标可以是管理中一般目标,即成本、时效、差错率、产能、客户满意度等,也可以是工作计划对应的目标指标。

部分三:实现工作计划的资源需求。

实现工作计划,以达成计划的目标,是需要消耗资源的。资源是有限的,消耗有限的资源以达成工作计划的目标,才是合适的。在做资源配置之前,需要弄清楚的是实现这些工作计划,需要消耗多少资源,这样才能在做预算时,尽量满足哪些优先度高的工作需要的资源,让资源配置到真正对公司有用的地方去。

一个更合适的方式,是在预算管理中,专门开辟一块内容,这一块内容单独的进行预算。在公司中,常常会有专项费用这一个栏目的预算。专项费用应该需要知道各个专项项目的费用,而不是一个总数,并且这个费用常常可以作为各个专项项目的投入。

为了将资源配置到对实现公司战略更重要的地方去,需要将这些项目进行优先度排序,以指导资源的分配。优先度高的项目优先保证资源,优先度低的项目,在与优先度高的项目发生资源冲突时,可以消减一些资源。当然,资源的分配也会影响到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所以在制定工作计划的目标时,也要设置不同资源配置情况下的项目目标:资源配置充分时,达到的目标和资源配置不充分时,达到的目标。

部分四:完成工作计划需要注意的风险。

风险分析主要针对系统风险、经营风险(非系统风险)、财务风险(非系统风险)的分析及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并估计风险可能带来的对目标计划的影响和防范措施。

系统风险。包括经济形势、政治形势的变化、政府政策的调整、金融市场的风险等,例如:加入WTO,降低进口关税等。对于运营管理来说,系统风险会影响销售收入,而运营资源配置的一个主要依据就是销售收入的多少。销售收入多,则配置的资源多,销售收入少,则配置的资源少。所以说,在做预算时,应该考核不同系统风险水平下的资源配置策略。

经营风险(非系统风险)。可进一步分解为内部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管理风险)包括决策失误,产品成本上升、质量下降或不稳定、人力资源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缺乏应变能力等。外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产业变化、竞争对手的壮大、地方保护、顾客购买偏好的转移等等。这个风险可以通过清晰的界定项目目标、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措施以及资源需求预测等多种方式来尽量避免。上面说到的工作计划的几个部分,在某种程度上说,主要是为了降低经营风险的:在明确界定目标,并清晰说明达成这些目标的措施,以及资源需求之后,就可以通过目标、资源管控、过程管理等多个角度,来监控风险,以弱化经营的风险。

财务风险(非系统风险)。包括应收账款风险、融资造成的经营收益的风险、投资风险、资本机构的风险、现金流动风险等。对于运营管理来说,出现这个风险的概率比较低,也常常不是运营管理部门考虑的问题。

关键点:

1、年度工作计划有四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工作计划要达成的目标、实现工作计划的关键措施、实现工作计划的资源需求以及完成工作计划的风险分析。

2、在工作计划要达成的目标部分,关键是要清晰的定义目标,表现形式就是清楚的定义目标对应的指标,并设置量化的指标目标值。

3、在实现工作计划的关键措施部分,可以借鉴项目管理的里程碑设置,但两者之间有一些区别。主要包括时间结点、交付物及达成的效果、责任人。

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其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及其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以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目标,应对入世挑战,调整整合投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资源密集型敏感性农产品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通过投资引导和项目带动,推动产业创新和优化区域布局,培育和构筑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优势产品、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部直属单位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以下称部直属项目),以及需要中央兴办的具有战略意义或全局意义、跨区域性的重大农业基础性、公益性骨干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以下称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受益范围较小、不具有广泛示范引导作用、属于局部地方投资范围的项目。也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生产经营性(竞争性)项目;2.投资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3.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费用列支的项目;4.未按规定做完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5.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基本建设资金。第二章职能分工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以及年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重点、立项基本原则和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第八条农业部财务司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九条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遴选和初步审查,负责已纳入部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本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另有确定的重点项目由发展计划司组织除外)。第十条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发展计划司与各行业主管司局之间按照阶段分工、责权一致、相互衔接、互相监督的原则,分四个工作阶段进行分工管理:第一阶段--遴选项目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发展计划司提出的农业项目建设重点、立项原则及前期工作计划要求,提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区域布局、技术规范等意见,报送发展计划司。第二阶段--审批项目、计划平衡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批,负责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由有关行业主管司局负责本行业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第四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由发展计划司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重点建设项目或专项建设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计财)管理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办理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建设等。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二条申报农业部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逐项评估论证及审批、进行建设准备、列入年度计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全部工作和过程。项目前期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是对要求建设的具体项目进行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须说明对拟建项目的总体轮廓设想,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筹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材料。第十四条项目建议书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民用建筑项目可做设计方案比较,下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根据可行性研究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总论。主要包括项目摘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等。2.项目背景。主要包括项目的由来、国内外相关产业及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可行性、产业关联度分析、承担单位和项目法人(人员及技术力量、现有工作基础及资产状况、所有制性质等)及协作单位概况等。3.市场供求分析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国内外及本项目区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4.项目地点选择和资源条件分析。主要包括项目地点的具置、气候、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交通、通讯、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地点比较和选择意见,项目占地范围、总体布局方案,项目资源、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供应情况及公用设施条件等。5.工艺技术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6.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项目建设规模、逐项详细建设内容(分类量化)等。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以及所需铺底流动资金;明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偿付方式等。8.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9.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机制、运行方式、人员编制、培训计划等。10.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主要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运行)与劳动保护措施等。11.效益评价。主要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等。12.结论与建议。对建设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建设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及结论性意见。农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有相应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写。第十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文件。项目扩初设计须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要求、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以及项目的有关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投资概算和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等。项目扩初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编制施工图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是从建设项目选项、决策,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整个过程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投资总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七个建设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和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组织实施;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由项目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适当合并简化建设程序。第十七条项目申报。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以计字号文同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主管司局。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等项目材料,由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同时抄送行业主管司局。所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报送。第十八条项目评估。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初评后报国家计委。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第十九条项目审批。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由发展计划司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行业主管司局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计划管理部门审批;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发展计划司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并征求行业司局的意见进行审批。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含10%)以上,或扩初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要按照审批权限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扩初设计概算投资5%以上的,须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扩初设计文件。第二十一条中央与地方联建的跨区域或全国性布局的项目,部各行业主管司局应以专项项目形式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布局、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内容,报发展计划司审批后,分年度实施。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二条年度投资计划不搞切块、不定基数,实行按项目安排投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并进行拨款。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在京直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还须向北京市建委申请建房计划;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必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财政或金融部门的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件),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第二十四条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部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由发展计划司统一编制。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农业部确定的投资重点,在国家计委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在综合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于每年9月份向国家计委编报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并于每年3月底前编制提出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部常务会审批。第二十五条各行业主管司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投资重点,负责编制提出本行业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于每年8月底以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分批、集中、统一下达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批计划。各行业主管司局及直属单位要根据部常务会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按发展计划司制定的统一计划表式,及时向发展计划司报送准备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表和具体说明,经发展计划司审核、平衡后,报部领导审批签发,统一用计字号文分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须经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第六章招投标管理第二十八条农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归口管理农业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司局负责管理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第三十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三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三十二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及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中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设备购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者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施工单位的确定,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也要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第三十三条对确有特殊原因不宜进行公开招标或不宜进行招标的,经有关行业主管司局商发展计划司同意,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三十四条招标活动中的有效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少于三家的须重新组织招标。第三十五条项目招投标活动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投标活动。委托机构进行招标的,所选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对部直属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以合法程序组织或委托招投标。对全国性布局的多个相类似的项目中同类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可根据需要由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统一组织,委托有关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统一采购。第三十六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土建工程还须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标底编制要以计划部门批准的工程概算、现行规定的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和有关规定为依据。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须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第七章工程监理第三十七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和监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即业主负责;同时,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其监督职责,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第三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但属重要基础设施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第四十条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资质合格、执法严格、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和监理队伍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理。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提前将监理的范围、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监理单位权限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项目建设。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工程监理的首位,工程质量须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签字。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修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构件,监理人员不得签字,有权要求退换;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字的进场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跟班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予签字。监理要加强项目投资使用控制。审核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化引起的投资增减;审查工程洽商,核定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增减,并认定其对工期的影响;核定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等。监理要加强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限期建成。第八章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quot;三边"工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图纸会签、技术交底的工作,力求在施工前解决图纸未表达或表达不明确的问题,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设计变更。部直属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或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建设单位须将合同草案报发展计划司审核。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证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报告情况,并向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停止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直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收回已下达投资。第四十九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派专人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会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要鼓励施工单位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要严格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建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挤占挪用或浪费损失。项目建设资金要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对使用部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联建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一定坚持先存后用的原则,在项目立项之前应先筹足自有资金并专户存入银行,并在申请立项时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对使用部拨款和地方配套投资联建的项目,在立项之前,地方财政、计划部门必须先出具资金承诺证明;项目立项后,地方投资要先到位后,我部方可下达投资计划。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第九章竣工验收第五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地方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主管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须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五十五条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批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土建及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等);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设计要求投产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6.绘制了工程竣工图;7.工程决算已经审计,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单位初验合格。第五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工程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检验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第五十八条初验合格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项目主管部门或部有关直属单位应按职能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或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由地方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司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要在验收或评价后的一个月内向发展计划司报送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由发展计划司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业项目,要在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向行业主管司局通报验收情况。第五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对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六十条发展计划司、财务司、行业主管司局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第六十一条项目行业主管司局要定期对本行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于每年2月底前向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监督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于每年的1月底前按项目隶属关系向行业主管司局或发展计划司报送上一年度基本建设自查自纠报告。第六十三条发展计划司会同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业、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第六十四条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定期做好工程中期审计、年度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对资金不到位、来源不正当、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的项目,要停止拨款,并核减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停止安排新上项目。发展计划司商有关部门确定中期审计或年度审计项目名单,并委托有关部门具体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六十五条加强社会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舆论监督,对质量好的工程项目给予表扬,对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予以揭露、曝光。要建立重大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第六十六条凡发现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建设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查证有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要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要追缴(或在下一年度计划中扣回)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计划中停止安排该单位项目。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项目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七条加强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都要有相应的机构并配备熟悉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专职机构或人员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就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基本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农业基本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第六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就特殊项目和专项(如国债项目、重大专项等)、或项目管理的专门方面和领域(如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是指农业部归口管理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以及科研教育、市场、信息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有关行业和领域。第七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农业部归口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及有关工作。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安排农业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等。第七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直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局、农机等农业一级和二级厅(局、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