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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示范引领全社会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领导干部、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组织考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局党组中心线集体学法、公务员学法等主要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实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开展学习宣讲活动。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等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制作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作为学习宣讲活动的必学内容,通过播放专题学习光盘、邀请专家现场讲座、举办法律讲坛等形式,传播法治理念。
(三)进行全员专题培训。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业务培训、全员讲学的重要内容和课题。采取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班、集中辅导、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
(四)组织法律知识测试。结合学习宣讲活动的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土地管理法及民事、行政、经济、诉讼等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成果,以考督学、以考促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能力和用法水平。
(五)规范依法办事职责。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日常监督和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全体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三、方法步骤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从2014年6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上旬)
各分局、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本方案与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中旬—11月)
各单位围绕活动内容,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
各单位要将宣讲活动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县局法规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是今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中心组要安排集中学习讨论,各分局、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学习宣讲活动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宣讲活动,带头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大环境下,大学生群体法律素质的提升显得特别重要。为真实了解高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笔者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聊城大学等20所高校进行问卷调查,设计并发放《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调查问卷》3 000份,回收2 640份,有效率100%。希望本次调研结果能够为更好地探索如何提升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提供第一手资料。
一、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一)法律知识略显不足
调查显示(表1),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研中,大学生对《义务教育法》(73.30%)和《教育法》(60.53%)的熟识度相对较高,只有51.21%的学生了解《高等教育法》,39.58%的学生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但整体的认识水平仅仅停留在名称和部分内容上。
(二)法律意识明显欠缺
调查(图表2)显示,“假如你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你是否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60%左右的学生选择会通过维权维护自身权益,其中51.33%学生选择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诉,10.64%的学生选择向相关司法部门反映,同时也有38.03%的学生只会向周围同学倾诉或自认倒霉(27.12%),不采取任何行动(10.91%)。
(三)法律能力参差不齐
调查(表3)显示,学生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50.42%的学生不知道向什么部门反映情况,51.97%的同学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51.86%的同学对维权程序不明确;在使用过维权渠道的学生中,有25.04%的学生在反映情况后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和解决。
二、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不足的原因
(一)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首先,我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传统的等级制、特权思想根深蒂固,自由和民主在普通人眼中很难实现,限制了人们追求平等的思想。其次,儒家的“仁义”思想、中庸的“礼德”思想、“以德服人”的人治理念已经深深地嵌入人们的头脑中,压抑了人们追求自由、平等、权利的意识,同时也阻碍了中国法制化进程。最后,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对法律移植产生冲突,虽然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打破了封建法律体系,建立了现代化法治体系,但是传统的人治思想和文化对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法律理念仍起到不小影响,阻碍了现代化法治化建设的进程[1]。
(二)社会环境对高校学生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执法不严现象、贪赃枉法事件层出不穷。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大学生能够及时了解各种违法犯罪的现象,让同学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受到影响,致使大学生对法的感知、信任和敬畏降低,从而影响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实效和同学们对法律的认可度。
(三)高校对法律知识的普及传播投入不足
通过调研,高校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开设法律相关的基础课程;举行法律相关的科普知识讲座;举办法律相关的校园、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网络、广播、海报等进行宣传。
调查显示,76%的高校较为注重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科普和宣传,但有14%的高校仅通过开设法律课程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还有10%的高校没有相应的法律普及途径(见右图)。受学校对大学生法律知识传授的方法和途径所限,同学们很难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部分同学受眼界所限,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法律知识上,单纯地认为学习法律知识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影响法律学习的效果和法律素养的培育。
(四)高校大学生自身重视程度不够
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不断推进,特别是扩招以来,部分学生个人素质有所下降,很多学生忽视法律教育,对提高法律素养认识不足。尤其是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同学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外语、计算机和专业知识上,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认为法律知识仅仅是为了考试需要。这种思想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以及法律素养的培育。
三、提升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一)优化社会环境,提高社会法律意识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涉及社会、家庭等各层面的系统工程,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2]。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公众真正意识到当前社会是“法治社会”而非“人治社会”,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完善对权力的监督监管和制约机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培养公民良好的法律情感。要对各类贪赃枉法、违法乱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发现一例处理一例,不给违法犯罪留下滋生的土壤。要打造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治教育网络,使同学们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二)浓厚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为普及同学们的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同学深入了解法律和法治观念,高校应充分利用多个教育平台和各种新媒体手段,积极开展法律、法治宣传,真正让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讲座和主题报告会对法律知识进行普及。举办同学们感兴趣的法制栏目,让同学们在娱乐中接收法律知识。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指导学生成立各种法律协会、法律社?F,让同学们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养。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话题讨论等活动,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治观念,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逐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三)加强高校法律教育的投入力度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主力军,他们的法治教育和法律素养状况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高校要充分意识到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将法治教育放到与德育、专业教育同样重要的地位,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法律课程设置的投入力度。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加强对教师法律知识及法律素养的培训,努力给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让老师们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不断充电,使自己具备充足的法律知识,以便达到以身示范,依法执教、依法育人的目的。建立合法完善的激励、约束制度,完善优秀人才引进、奖励机制,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设施,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到法律教育中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规范以辅导员为主的兼职法治教师,让辅导员在与同学们的交往中,充分了解学生学法、用法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
其次在课程设置上要大胆创新,增加法律知识相关课程。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仅仅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上所学的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使同学们养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必要的法律知识的传授为中介,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高校应立足课堂,将公共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相结合,除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可以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及学生学习兴趣的需要,开设多种多样的法律选修课,使法治教育更能体现学校的特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满足大学生的学习需要[3]。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⒈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⒉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⒊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公民日常生活的共识。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做到维护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增强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法律带来的公平正义。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行政执法、案件审判、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体现公众需求和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关键词】法律多元;法治现代化;法律职业共同体
一、法律多元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由来
(一)全球化下的法律多元
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发展和国家演变都不尽相同,所以法律的形成以及法律的构成因素等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一些国家的法律是在国家稳定之后,统治阶级制定的用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条款,而在一些国家,所谓的法律是在人们长期的生活中所演变出来的一种社会认同,当然法律的其他构成要素也不同,这就是广义上的法律的多元化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因此法律多元化是一种客观现象和客观规律,受到历史条件的影响,无法更改。而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环境影响之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日益紧密起来,全球化的法律多元化必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出现一些更改和调整。从哲学上来说这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基本关系和原理。
(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律为业,因知识、思维、目标的接近而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并具有时代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他们并非简单的人群聚合,而是折射法治精神的特殊群体。法律职业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物质依托,它并不必然涵盖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全部内涵,故学术界对法律职业的探讨必然转为共同体层面的研究。
我国相关学术会议上,学者对法律职业的成员范围持不同意见。广义论者认为:工作都和法律相关,法律职业者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官、议会议员以及法学学者(包括教师);中义论者从中剔除了行政执法官且理由也似广义论者;狭义论者认为法律职业者由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法学学者构成。
二、法律多元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现状
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专业、垄断、同质等特点。法律多元促使法治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从内涵看法律多元包括了法律思想、实践等各领域的多面进程,核心是法和人的现代化。律多元化不仅是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和完善,还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的发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决定着法律多元化的正向发展。同时,法律多元促使法律共同体的队伍壮大,但也威胁到法律共同体的质量优化。
三、法治现代进程下的法律多元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优化
现中国处于法制发展的重要改革期,面临法律全球化挑战,但全球法律多元化在依法治国的理想下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要求逐渐提高,否则将对法律多元化的正向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更要优化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队伍建设。
(一)培育和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信仰
中国社会从封建社会一跃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要逐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逐渐地进步起来。在我国,由于法治建设工作起步比较晚,发展不够健全,因此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比较淡泊,对法律的运用不够成熟,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不够完善。而在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公民已经可以充分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正确的看待问题。这是我们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的意识上和思想上的差距,因此,在国内一些非法人士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部分法律条款遭到了无情的践踏。因此,必须在国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树立人们的法律意识,创造和谐的法律环境,让老百姓从心里对法律形成一种信仰和依赖,学会合理利用法律武器。
(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的现代化
虽然法律的规定和条款是客观的是公正的,但是在解读法律的过程中人们的主观意识和思想观念能够极大的改变固有的法律条款,一些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就层出不穷了。因此,如果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想观念不能够得到优化,法律的多元化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就举步维艰。当今社会存在着司法上的腐败,一些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或者是业务能力之便,为不法分子开拓,严重的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不断的进行优化。首先,要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以法律事实为基本的依据,不畏强权,不被利益所诱惑,能够真正的替百姓伸张正义,替弱者用法律武器反抗强者的压榨,珍视自身的法律尊严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的各项要求和条款,共同提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化水平
由于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所以早期一些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具备一定的从业资格,而是按照其他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审核标准选的。他们对于法律的意识不够全面,运用法律的能够不够高,难以真正的将法制观念和法制建设实践坚持下去。而在法律多元化的趋势影响之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专业水平不得不提高,一些接受过高等院校正规法律专业培养的人才和精英逐渐的走入法律的队伍当中,他们对于法律有全新的认识,对于法律的认同感较强,并能够熟练的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经过不断的新人加入,老人退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化水平必然会得到提升。
四、结论
随着中国参与国际事物的日益频繁,中国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备受瞩目。只有不断的加强法制建设才能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得到提高,但是,法律多元化的进程更加速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优化速度和优化质量,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贡献。在法律多元化的大背景之下,在国家各个部门的努力之下,在老百姓的共同配合之下,我国的法律制度必然会越来越健全,法制建设工作必然会越来越完善,中国将会把依法治国的理念更好的践行下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