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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必要性;可行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已经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建筑企业的信用不仅会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产生影响,也会对建筑市场是否健康发展造成影响。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信用情况并不乐观,不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情形屡见不鲜,一些企业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导致建筑市场发展比较混乱,部分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由此可见,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1.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1.1 建筑企业急需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发展
当前,在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的大形势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机构、招标等建筑企业也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建筑行业中一些建筑企业严重缺乏信用感,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中置合同义务于不顾,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建筑企业自身的发展无疑是不利的,更不能让建筑市场积极、健康、持续的发展,而建立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法人规范企业在施工建设中的行为,用完善的制度约束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并在市场竞争中积累起企业的信用,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凸显自身的优势。可见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建立完善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建筑市场急需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其秩序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国家出台了多样建筑市场发展管理措施,如2005年出台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等,但是目前建筑市场发展秩序依然比较混乱,一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仅违法使用关联监理公司,还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垄断一些中小城市的建筑市场,给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何规范建筑市场发展秩序,成为建筑市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可以约束建筑企业的竞争行为,促使企业建立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让企业能够自律当中不断成长,使建筑市场呈现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2.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虽然建筑市场发展存在不少困难,但是政府和企业在这一方面的努力还是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行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筑企业已经对信用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
虽然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但也有企业在这个方向上进行了尝试,通过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也提高了综合竞争力。这让更多的企业开始探索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探索过程中企业逐渐深化了信用管理制度的认识,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不仅如此,信用管理制度能够解决企业基础管理落后的问题,适应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发展要求,提高企业守信能力和诚信度。这种认识,对于推动建筑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2 企业经营者信用意识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为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
企业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对信用管理制度有着重要影响,随着社会整体诚信意识的增强,建筑企业经营者的信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现在很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意识到如果在经营管理当中不守信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信用形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现在很多企业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重视不断增加,这对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筑企业也将信息化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发展目标,在信息化发展的促进下,一些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管理系统,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信息化条件,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信用档案,能够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准备必要的条件。
2.3 外部监管为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外部保证
外部监管也是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不可缺少的条件,当前各地政府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各个管理部门对涉及建筑业市场的不同企业类别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系统,通过加强企业信息管理,促使建筑企业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各部门开始对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探索。像东莞等城市建立了建筑企业诚信公示制度,对建筑市场中的各个行业均制定了不良行为计分标准。该计分标准对处罚依据、扣分分值、惩处方式等都标注得非常清楚,做到了处罚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源可溯,使得该规定的可操作性及可实施性非常高。第二,通过采用先进监督管理手段,落实信用管理制度。例如,要求在工程项目现场必需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市监控中心可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人员实行视频点名。该套视频监控系统还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可第一时间发现并责令整改,起到了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监督的良好效果。第三,部分地方政府还开发了网上平台操作系统。各个执法单位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网上操作系统对违规企业扣去相应分值。此举将对企业的管理做到了实时化、信息化、公开化,不但落实了执法机构的人员责任,形成了一套监督体系,还保证了对企业的每一条处罚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综上可知,外部监管是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条件,也为这项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可能。
2.4 企业文化的发展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准备了文化条件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必要条件,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企业文化的重要性,相继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力度,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也需要良好的企业文化做支撑,发展企业文化能够增强企业的道德意识,提高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平,而诚信经营是企业道德中的一部分,企业文化通过道德水平的提高,也能增强企业诚信经营理念,这对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随着建筑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建筑市场信用缺失、违法违规施工等现象也在不断显露,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意味着当前急需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发展,让建筑市场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而伴随着建筑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信用意识的增强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加之外部监管和企业文化的快速发展,这都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可能性,政府和企业应该借助这些有利条件,在今后的发展中构建起完善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建筑市场发展水平,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信用主要体现在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中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企业信用是社会对企业履行符合当事人利益承诺的可能性的稳定预期。此处的承诺包括基于法律的承诺,基于社会道德的承诺和基于契约的承诺。企业信用取决于企业履约的能力,同时取决于履约的意愿。企业信用主要涉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关系,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企业与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信用关系。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是促进合作的重要手段,是降低交易费用的重要手段。
信用制度由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构成。正式约束的内容是有关信用行业各种规定、准则等的总称,包括信用形式的确认、信用工具的采购、信用活动的组织、信用法规的建立、信用机构的设置等内容。非正式约束的内容包括传统道德范畴的“信用”,如诚实守信,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等社会信用观念,意识。实施机制是指对经济主体守信与否的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以及奖惩机制等,三者之间有机结合构成统一的信用制度整体。
二、信用管理是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当前我国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信用管理的目标是强化客户资信管理,防范信用风险,控制逾期应收款项,加快资金回笼,加强欠款催收,提高企业利润质量,规范赊销业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建立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素质,从而使企业得到可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现状是应收帐款数额大,帐龄长,坏帐多以及信用管理制度落后,少数不法企业以信用方式非法骗取其他企业的经营资源,又利用法律的空隙,逃避法律制裁。这些非法行为的泛滥,使得我国的市场经济遭遇空前的信用危机。在当前“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和“国际市场竞争国内化”的形势下,我国企业如果不迅速提高自身信用管理水平,将最终面临被市场淘汰出局的危险。
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是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本要求,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切实重视信用文化建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培育新的信用文化是建立企业信用制度的前提。道德诚信,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对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的建立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注重对企业的信用观念与信用道德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强企业信用伦理建设,将信用道德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力量,增强员工的信用意识。要全员积极参与,加快把信用管理观念转化为各自的行为准则,增强企业信用建设责任感,建立新时期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价值观、伦理观和信用观。建立完善“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2、加大信用立法与执法力度,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道德与法律是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两大柱石,道德是核心,法律是保障。信用要求人们对经济利益“取之有道”,信用建设要依靠法制来维护。信用缺失在现象上说明我国市场经济基础的薄弱和发育的不健全,在本质上说明法律、法规的不齐备和不落实。有法律保障的信用制度,才能提醒与规劝人们,才能使信用得到尊重、回报,使不守信者失去谋生的“饭碗”和参与社会的“通行证”。因此我们一是要借鉴其他有关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并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法律法规;二是要建立奖惩制度,这是构建信用体系链条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全信用法律体系的表现;三是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管制度,利用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严厉惩罚失信企业。
3、打造信用政府,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我国当前之所以缺乏信用机制,与政府功能失调有密切关系,目前我国仍属于非征信国家,政府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组织保证作用举足轻重。因此政府要在重塑社会信用关系中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避免盲目干预,真正提升政府公信力,体现立法、执法、服务、监督、维护市场秩序这些政府职能的作用,建立政府信用制度。
4、加快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切入点。
信用关系的实质是财产关系,信用活动产生的制度前提是交易双方必须拥有财产。如果交易主体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就不能产生用自己的财产与别人的财产进行交易活动,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经营者才能对财产保值真正负责,企业信用才有前提保障。在我国当前的产权制度下,作为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并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让国有企业同国有银行成为市场主体,它们之间的信用关系,也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约束的信用关系,它们之间根本不区分真正的“债权人”与真正的“债务人”,只是形式上存在信用关系,它们的行为也影响到其他性质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果经济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则意味着它没有真正的能力承担财产义务,履行和约承诺,也没有真正的能力承担交易风险,无法真正对交易结果承担财产责任,经营信用无从谈起。因此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必须改革产权制度,使企业成为独立财产的真正所有者。将国有产权制度改造成真正的公有产权制度,使企业都成为拥有独立财产真正的产权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运用和处置本身所拥有的财产,通过平等协商一致所缔结的契约出入市场,独立进行真正的产权交易。这样,企业就会有真正内在的自我信用约束机制,及时偿债、履行合同将会自然变成企业必须共同遵守的信用准则。
5、在企业内部建立实施全程的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全程的信用管理制度,就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管理。前期信用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客户动态资信管理制度,建立以客户的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办法,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的掌握和控制。同时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并按信用等级及潜力归类进行管理。中期信用管理就要建立客户授信制度。该制度以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为核心,建立科学的交易审批程序和严格的担保审批制度。后期信用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应收帐款监控制度,包括应收帐款信息记录制度,帐龄监控制度、赊销客户的跟踪管理制度,以及拖欠帐款的催收制度。与此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信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信用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化。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是我国信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的开展可以大大减少或消除企业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提高各交易主体的信用程度和降低交易成本。随着企业信用风险意识的日益加强,必定会扩大对信用信息的需求,相应带动征信、评级等资信机构的发展,而社会也迫切需要独立的、公正的、有权威的资信机构。我国政府应该发挥推动作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中介组织,为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化提供主体基础。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必须在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之下,实行严格的准入,限量和管理制度,对其进入和资质条件加以规范,使其真正成为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1)事前控制一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企业最大的风险来源。为了搞好企业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收集调查,实施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以及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2)事中控制——赊销业务管理制度。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而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信用政策的制订及合理运用、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以及销售风险控制制度。
(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四个方面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以及债权管理制度。
关键词: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对策;法律法规
0引言
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既为企业运行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取得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构建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有利于全面、细致地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还能促进企业健康、全面发展,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信誉度,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和认可。但目前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文章将探讨分析这些问题,并就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出相应对策,希望能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与借鉴。
1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不足
目前工商企业管理过程中,普遍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推动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也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制度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进行和发展,为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注入生机与动力。但不能否定的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难以全面、有效地规范相关工作,对企业运行发展也带来不利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企业信用管理包括多方面内容,为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应该综合采取有效对策,达到努力规范和约束信用管理的目的。而为了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首先就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对各项工作的有效规范和引导,也能更好指导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但目前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存在缺陷,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导致相关工作缺乏有效约束,难以与信用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相适应。还有些地方明显存在空白现象,相关部门职责不全面,不能有效规范和引导企业信用管理日常工作。
1.2部门的沟通协调不足。
为促进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措施,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妥善处理不同部门间的联系。让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增进相互了解,提高相互协作能力,促进工作水平提升,为企业信用管理有效开展奠定基础。1.3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为全面掌握企业信用基本情况,应该建立统一、完善的信用监督评价体系,这是规范各项工作的前提。但目前这项工作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导致开展评价工作时,没有相应标准的引导,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另外还可能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影响监督评价科学性与合理性,难以全面提高信用评价水平。1.4企业信息化程度不足。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存在不足,忽视建立完善的数据库资料,难以全面提高企业信用评价水平。或者企业数据无法及时更新,数据采集不到位,影响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和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对策
为有效应对信用管理体系的不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企业取得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存在的不足,结合企业日常运行和发展需要,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构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2.1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其与信用评价工作相适应,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有效规范和引导。政府部门应该提高思想认识,对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需要大力支持,包括人力、物力、技术上的支持等,推动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和引导信用征集、评价、反馈、提示等工作。同时在具体运行和操作过程中,还应该结合新情况和新发展趋势,推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为企业信用管理和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指导。
2.2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正确处理各部门的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让他们有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个人和部门,促进他们更为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增进不同部门的联系,包括管理、监督、评价部门等,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和联系。另外还要加强相互沟通和协作,保证联系畅通,能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情况,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2.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掌握使用主动权。
根据信用管理和评价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评价监督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同时还有利于信息管理监督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更好发挥作用。完善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收集相关信息。企业要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加强行政管理监督效率,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发展及时全面提供相应的数据参考。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促进监督管理水平提高,更好服务企业日常工作。
2.4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企业日常运行中,要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制度,根据统一、系统、有效原则,为企业运行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搜集和输入相关信息资料,推动各项信息资料不断完善,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和动力。另外还要重视系统维护工作,加强数据库管理,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更好发挥参考和指导作用。
3结束语
企业的日常运行和发展中,往往面临来自市场的压力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更为有效地顺应这种趋势,应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从而更好规范企业日常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其在市场竞争力中占据有利地位,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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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健所在。丈幸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发,提出了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结构等方面起着大型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资中小企业高频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现象,如金融诈骗、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等,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要求,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市场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国加人wto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连通为一体,在国际贸易中,守信用的企业必将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同时,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和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有利于政府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提离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使政府有关部门便捷及时地获取中小企业资信和经济信息,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政府调控目标和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够实现政府决策建立在准确的市场信息基础之上,及时地制定和调整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改变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地市场交易,极大地促进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谋利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节约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运行的法律环境差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法律仅有一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作保障,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以至失信行为惩罚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法律与其对应。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落后,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发达国家在建设信用中介机构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银行和个人作为当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刚起步,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评级机构违背诚信公正的规则,不顾实际情况,以经济利益至上,迎合被评级对象的要求尽量把信用等级评高,致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造成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动力不足。
(三)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正常获取信用数据途径不畅通
我国征信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而且部门之间彼此不能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统一的检索平台和社会共享机制,信息获取途径的人为和天然阻碍是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
(四)中小企业内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甚至无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不注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和践行,导致信用管理混乱,自律性不强,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五)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和及时准确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而获利过大,导致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再者,我国失信惩罚机制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
(六)杜会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很多人和企业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仅仅是衡量一个人或企业道德标准,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来实现。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并制定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在中小企业征信、信用评估、失信惩戒等环节上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在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状况的原始材料,而且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证实企业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监控。对失信者进行及时惩戒,如公布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它们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扶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真诚鼓励外资、合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形成公私并存、内外资相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在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同时,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健全中小企业“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最终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客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让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保证信用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平
首先,应由政府牵头,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的共享平台,实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其次,强化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信用行为,如借贷、租赁、交易记录和刑事行为记录等纳人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用约束机制。其三,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人和资质管理机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按照“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完善信用评估制度,扶持和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和管理办法。
(五)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选用专人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业应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发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靠质量取信于民,在企业内部培养一种“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三是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同时,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塑造企业守信的社会形象;四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