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定代表人明书

法定代表人明书

法定代表人明书范文第1篇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电话:

注:国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址: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②请随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资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存根)

字 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字 第 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明书范文第2篇

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范本。

单位全称: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盖单位公章)

二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址: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注: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②请随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范本》。

证明,兼任,公司,职务,法人,同志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该同志不是(是)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退离休干部)兼任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正文: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 (单位名称)任(厂长,经理等)职务,使我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明书范文第3篇

1.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授权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达意思,尽量规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1.2 致送单位

在授权委托书场合的致送单位具体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行为关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经有明确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加上致送单位,这样能固定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受托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尽责而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确致送单位,就能尽量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

1.3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

1.4 委托权限

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宽授权里值得说道说道的就是全权的问题。

1.5 全权的问题

全权又称全权委托简单理解就是委托人能干的事受托人都能干。因为全权委托的受托人的权限过大,但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并不能向委托人那样保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全权还是有所限制的。具体可分为民事和诉讼,前者指委托人实施民事行为,后者指委托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在诉讼场合,法律对于“全权”是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9条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也就是说诉讼人想实施上述处分当事人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必须要有当事人明确的特别授权,如果仅表述成“全权”,诉讼人是无权实施上述行为的。在民事场合,“全权”并没有像诉讼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场合,如果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人可以为被人所为的一起行为,行为的后果由被人承担。在民事场合,“全权”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被人与人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说在民事场合还是需要把人的权限写清楚,不要图省事就写全权。下面介绍一种在民事场合全权的范例。全权的范例: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作为特别授权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同意、放弃、变更本合同各条款,代为收取相关款项,并委托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凡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委托人的全面授权。委托人承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 转委托的问题

转委托又称复,是指人为了被人的利益将其享有的权转托给他人而产生的,是相对于本而言的。被人是基于对人的信任才委托其处理相关事宜,但与人选任的复人之间并没有信任基础,所以原则上人并无转委托的权限。人只有在四种情形下才享有转委托的权限:被人事先明确授权;事先征得被人同意;事后得到被人追认;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人利益的。委托人根据自身的利益考虑决定是否有必要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如果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一定要在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否则受托人一般不可以转委托他人。如果委托人希望受托人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事宜,而不能转委托他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受托人无转委托的权利”的字样,因为即使不写明,法律规定受托人原则上是无转委托的权利,但在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的场合,有些情况下公证机构要求必须写明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的权利。实务中,如果不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权利,最好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清楚,断了受托人擅自转委托可能出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念头。禁止转委托的范例: “受托人需亲自完成委托事项,无转委托的权利。”

1.7 委托人对授权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自然得由委托人承担。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予以认可,并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责任承担的范例: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委托人就委托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1.8 委托期限

实务中很多授权委托书非常简单,根本没有关于委托期限的表述。明确委托期限对各方都非常重要。对委托人来说,如果没有委托期限,就不可预期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一旦有明确委托期限,委托人知道其只对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的行为负责。对受托人来说,只能在委托期限内行事,超过委托期限,必须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否则行为的后果就需要自己来承担。对于第三人来说,只可在委托权限内与受托人进行法律行为,超过委托期限必须让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否则有委托人不承担受托人超过委托期限行为后果的风险。委托期限尽量表达明确,这能才有可预期性,也方便操作。委托期限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1.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如果事先就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或者委托人希望限定时间的,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2.不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如果事先不能确定或无法确定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1.9 委托人的落款签名

落款签名看似简单,其实大学问。授权委托书主文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不管是打印稿还是手写的,只有落款处是委托人本人签收的才生效,所以要确保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章有效。

1.9.1 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理论上讲授权委托书只要自然人签字就生效,但其实并不保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虽然字是本人签的,但是他签的字并不是正常时候书写的字体,导致笔迹鉴定产生错误。所以自然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保险的做法是,不但委托人本人要签字,而且要摁手印。摁手印管用的是因为人的指纹是唯一的。摁手印也是有讲究的,一定要摁清楚了,让指纹清晰可见,千万不要印泥使用过多,导致摁出来就是一团红,这样是无法指纹鉴定的。

1.9.2 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最优的署名方式是盖法人公章,再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其次是只盖法人公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最不可取的是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而没有加盖法人公章。前两种方式没有什么问题,能够表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授权,但第三种方式理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容易出现法人或其他组织否认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效力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与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不发生效力归属的问题。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无需特别授权,这种权利是法律直接授予的。理论上说,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和法人盖公章是具体同等法律效力的,但法定代表人是双重人格,其行为既可能是职务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如果授权委托书没有盖法人公章,法人就可能以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来否定授权委托书的效力。

1.10 签署日期

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署日期看是很小的事情,所以委托人处理起来就很随便,甚至随便到只是签名不写签署日期。随便之处就是风险之所在,就是将来吃苦果的地方。这里以诉讼为例来说明签署日期的重要性。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中的签署日期是确认律师对某一案件承担责任的期限起点。诉讼程序的每一个程序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间节点,逾期则无权启动这一程序。如,超过举证期限再举证就可能导致证据失权,超过举证期限就无权再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等后果,如果律师在接受委托时,举证期限已经届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签署日期,恰逢委托人比较搞,那律师就等着被投诉,甚至被起诉吧。

公司授权委托书(一)

注册于 江苏省徐州××新区××路××号 的 徐州××有限公司 的在下面签字的

(总经理)代表我公司授权 徐州××公司 的在下面签字的

(业务经理)为我公司的合法人,就 江苏省徐州××医院楼改造工程污水处理项目 的合同报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我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九月二十五日 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徐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徐州××新区××路××号

公司授权委托书(二)

某某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同志代表我公司办理 工程项目的投标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工程合同。

权限:依据该工程项目。无权转委。

有效期限:依据该项工程项目投标和合同书签约的时间为准。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约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约的所有文件及合同(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约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人(盖章): 性别:男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明书范文第4篇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

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制作要点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

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律师何种委托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

(1)委托人对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还是特别委托,特别委托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人哪些权利;

(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人只有一般委托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

(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

但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须经证明方能生效。这些特殊情况是: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证明,或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居住在港澳地区的同胞向内地寄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指定的港澳地区的有关律师或有关机构证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对我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其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然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出具的,明确律师在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权不能成立。因此,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凭证,也是律师权产生的直接根据,还是人民法院确认律师民事诉讼人资格的依据。

律师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一定的权限,其权限依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协议和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由于律师的民事诉讼的权利来自当事人及其法定人的授权,因而委托人单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决定着律师权限范围,律师作为委托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行为,被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明书范文第5篇

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任_________-职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证明书。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

_______,经(某单位任命或选举),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系该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限自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

在我 任 职务,是

我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注: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2.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