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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煤矿基本情况

(一)全镇辖区内共有地方煤矿5对(雄达煤矿、雄硐煤矿、丹烁煤矿、慕乐煤矿、平庆煤矿)矿区面积11.1146平方公里,按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规划生产能力315万吨/年,实际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可采储量13347.01万吨。

(二)煤矿转型升级情况

1.雄达煤矿: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3号)文件确认为6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2.雄硐煤矿:煤矿45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并取得相关证照。

3. 丹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云煤整审〔2015〕6号)文件确认为3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产能转型升级进行分步实施,先建设机械化提能60万吨/年,再升级改造为90万吨/年,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4. 慕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云煤整审〔2014〕9号)文件确认为15万吨/年改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并于2017年4月28日取得开工备案回执,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因煤矿原初步设计与井下实际开采现状不相符,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变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平庆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根据《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5〕6号)确认为30万吨/年改9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矿井,煤矿90万吨/年机械化提能建设项目已取得两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产能置换手续已上报确认并通过核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和水保手续。

二、煤矿复工复产情况

全镇5个地方煤矿中通过复产验收4个,雄硐煤矿于2020年2月22日,丹烁煤矿、平庆煤矿于2020年3月10日,雄达煤矿于2020年3月12日,分别通过复产验收,恢复生产。慕乐煤矿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文件要求,已于2020年3月6日停止井下维修作业,停止生产建设,井下只允许开展通风、排水工作。

三、全镇地方煤矿企业整治重组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雄达煤矿、丹烁煤矿属单独保留煤矿;雄硐煤矿属整合重组煤矿,该煤矿已经与鑫田煤矿签订整合重组协议;慕乐煤矿、平庆煤矿属整合重组煤矿,现慕乐煤矿与平庆煤矿的整合重组协议正在洽谈当中,待煤矿整合重组协议达成一致后,即签订相关整合重组协议。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范文第2篇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讲话,客观全面地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菊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黄菊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充满着关爱和期望,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打好攻坚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在这次会议上,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河南郑州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淮南矿业集团瓦斯研究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联网、部分生产矿井和瓦斯利用现场等。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富有成效,开得很成功,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我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点共识是,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煤矿事故统计分析看,特别重大事故几乎都是瓦斯爆炸事故。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19起,死亡3162人。其中,18起是瓦斯事故,死亡305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95%和97%。2001~2005年2月底,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28起,死亡1689人。其中,瓦斯事故24起,死亡155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6%和92%。我们必须把瓦斯防治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

第二点共识是,煤矿事故频发是各种因素和矛盾叠加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既是煤炭行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近期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突出表现;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攻关等因素,又有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投入不足,培训跟不上,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点共识是,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为减少的。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生产建设各项工作,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把安全生产措施与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安全高效的矿井,提高生产集中度,先抽采瓦斯,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再开采煤炭,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其中,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高投入”,就是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完善安全系统,推进装备升级;“高素质”,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后续人才的培养,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强技术”,就是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探索瓦斯防治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推进煤矿科技进步;“严管理”,就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从严管理、精细管理,改变煤矿长期存在的粗放管理模式;“重利用”,就是要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促进煤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四点共识是,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煤矿瓦斯。煤矿瓦斯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用经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在经济方面,要坚持用资源市场化等手段,调节国家、行业、企业三者利益关系,形成煤矿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好煤矿安全改造的国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煤矿事故伤亡保险制度,提高煤矿职工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在技术方面,要加强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技术难题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逐步构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装备制造体系,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法规方面,坚持用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准入标准,整顿和淘汰落后的煤矿生产能力,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在政策方面,要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产业,构建节能型社会,减缓煤炭安全、生产和供应的压力等。

第五点共识是,必须为煤矿瓦斯防治创造宽松的环境。煤矿瓦斯防治需要高投入。长期以来,煤矿比较困难,自身资金积累少,对安全生产投入重视不够,安全欠账多,煤矿瓦斯防治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瓦斯利用受到技术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推进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宽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煤炭价格方面,要尽快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施电煤价格联动。在瓦斯利用方面,要从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煤矿抽采和利用瓦斯,瓦斯发电优先上网,民用瓦斯价格要与天然气同质同价。各有关方面要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资金筹措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以上几点共识,为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突出矛盾,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坚持把煤矿瓦斯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曾培炎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等,都先后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下半年,国务院连续数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能源发展、煤炭供应和煤矿安全工作。今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2月23日,温家宝总理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决定采取7项措施,集中进行瓦斯整治。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个月以后,我们四部门又联合在淮南召开这次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在半年多时间内,为了防治煤矿瓦斯,减少瓦斯事故,国家连续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非常关切。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时刻牢记,抓好煤矿安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尽快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证国家一次能源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转贴于

二、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编制领导小组、顾问小组和编写小组,并着手编制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3月上旬,总体方案框架性意见通过了专家审议。4月12日,总体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目前,总体方案已分送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征求意见,且大部分意见已经返回。总体方案编写小组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抓紧修改完善,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尽快报批并下发实施,以指导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提出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中长期任务和目标,重点是对近期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做好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工作。既要抓住当前,集中力量打一场瓦斯防治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制服瓦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各省(区、市)要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也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各地制定的总体方案和规划,既要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行动”。以瓦斯灾害的监测、预测、抽采、利用等技术成果为核心,选择部分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诊断,集成现有技术,进行实地配套研究和综合示范,尽快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的应用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要把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大技术难题,列入国家“973”、“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从根本上控制与减少我国瓦斯灾害提供科学防治方案。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体系。尽快组建由煤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井上、井下相结合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建瓦斯治理与利用部级研发基地,通过加强国内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快科技研发,培养部级瓦斯治理与利用研发队伍。

第三,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推进煤矿科学管理。

第四,要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专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重视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煤炭大专院校要把培养煤矿人才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重点,研究增加煤矿主体专业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满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淮南矿业集团的经验证明,加大投入是煤矿瓦斯防治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投入。

首先,煤矿企业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最高可达15元,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讲,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有了可靠保障。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根据需要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

第二,各级政府要支持煤矿瓦斯防治。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其中,拨款补助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经济较困难的煤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贷款项目。以此为带动,预计今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资可达15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请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贷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为了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资金用于补助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国有煤矿。目前,第一批资金计划正在会办之中,争取本月底前下达。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

第三,发挥好国家安全补助资金的作用。国家安全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在专家会诊的基础上确定投向。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监察局与科技部一起,组织了11个专家组,4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煤矿安全专家会诊工作启动大会,计划到七月下旬,对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的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矿井,逐一进行安全技术“会诊”。专家会诊的主要任务是,帮助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治理方案,并形成一批项目,确保安全投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各类资金的投入要跟着项目走,真正做到成熟一批,下达一批,改造一批,尽快发挥效益。

五、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这次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立即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的预案。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把瓦斯事故降下来。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联系,注重把握面上的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率;还要抓好信息和简报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中肩负的责任更大。既要负责检查本地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要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尽快报批下发实施。同时,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现场,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促整改,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范文第3篇

在全市煤炭资源整合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xx年8月8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就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标志着我省煤炭产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再次迈出新的跨越,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抓住历史发展机遇按照建设新型能源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把我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和有偿使用工作落到实处,做精做细,务求实效,力争在全省站前列。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全省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晋中处于我省三大煤炭基地的中部,煤炭产业是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区位优势明显。我市煤炭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但是,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来看却是不容乐观。跟全省其它地市相比,一方面煤炭资源储量蕴藏丰富,全市国土含煤面积约12582.93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76.71,而勘探程度却普遍较低,后备储量不足,采储比例偏低;另一方面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集中起来表现为:小煤矿过多、粗放式开采普遍,煤炭加工转化程度较低,从而形成了集约化程度底、高强度开采,低水平利用、损失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现状,成为我市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瓶颈。因此,正视我市煤炭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深刻领会全省会议精神,把握好方向,理清思路,才能够把我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一)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资源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此都曾作为重要指示。在20xx年度人口环境资源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要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今年6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的若干意见》这是指导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从我省来看,去年4月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今年1月又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最近又制定出台了《关于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意见》,紧锣密鼓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说明什么?说明形势逼人,大势所需,我们必须站在纵览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由之路,真正把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

(二)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是从根本上改变资源开发方式和资源管理方式的需要。资源开发方式和资源管理方式,多年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资源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概括起来就是粗放式开发、计划式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实现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就是适应两个根本转变,从体制和机制上实现创新的重大举措。我市的煤炭资源截止20xx年底全市煤炭矿山企业实际占用资源储量54亿吨,可采储量20.7亿吨,占全省储量的8.70,人均占有煤炭资源量1788吨,排名全省第六,人均占有率也排名第六。从数据上看居全省中游水平,但是,开发的现状却十分甚忧,全市现有各类煤矿440座,505个井,按生产规模划分大多数都是小型矿山。其中单井生产规模大于30万吨/年的矿井仅10个(不含夏门马井),占煤矿总井数的2,30万吨以下的小型矿井有490井(不含5个基建矿),占煤矿总井数的97,其中单井生产规模9万吨/年以下的矿井210个,占煤矿总井数的48。这些小煤矿都是过去在“有水快流”竞相发展时期建矿的,先天不足,地质储量不清,矿权设置布局不合理,生产技术条件差、资源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不及时加以解决,晋中市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无从谈起。而通过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就能够对我们的资源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带来巨大的转变。一是可以解决“关小”的问题,20xx年以来,尽管我市关掉了247对小井口,“小”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矿区面积太小,资源储量太少,矿权设置布局不合理,越层越界时有发生等,如:有个矿面积仅0.1平方公里,根本无法进行壁式回采布置。实施整合合并井田,优化矿区布局,就可以推行先进回采工艺,大大提高资源回收率。大矿兼并改造小矿,资源开发向优势企业集中,充分实现了低成本扩张,有利于培育一批中大型煤炭企业。二是可以解决“产权”的问题,资源产权不明,无偿 取得,始必造成,视国家资源为廉价物,事实上普遍存在的非法转让采矿权现象就会发生。实施有偿出让后,采矿权实现资产化管理,国家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采矿权与经营权得到有机融合,村、乡集体和承包人、投资人都实现利益挂钩,明晰了产权,非法转让失去滋生土壤。同时,十分珍惜资源意识,加大投入,提高资源回收率就会成为采矿者的自觉行动。三是可以解决“环境”的问题,多年来,小煤矿落后的技术生产条件和掠夺式开采,资源浪费和过度消耗,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恶性互动,煤炭采空区引起的地下水破坏、地面塌陷、地裂缝、煤矸石、尾矿地面排放等造成的危害已经显现,如有及时治理其远期负面经济损失将十分巨大。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后,资源开发集约化、现代化、洁净化程度大提高,有效地缓解了环境的压力。同时,采矿权价款的收取,也为治理生态环境的破坏提供了有效的财力支持。

(三)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是提高煤炭开发整体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需要。坚持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是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根本宗旨。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产业集中度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通过资源整合下决心关掉一批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小煤矿,优化重组、关小上大组建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现代化矿井,才能促使煤炭开发的整体素质提高,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我们晋中的小煤矿数量犹为突出,安全压力很大,近年来,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小煤矿安全隐患更是触目惊心,这次整合的任务确实很大,但我们必须应难而上,通过资源整合在矿井管理、职工素质、技术水平、安全装备水平等方面都要大幅度的提高。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后明晰了产权,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办矿者对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技术创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风险责任主体意识,将促使企业引进技术、人材、增加安全装备,从根本上化解了安全事故风险。

二、切实抓好全省会议精神落实,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没有前例可遁,是一次煤炭产业利益关系、体制和机制的重大创新,抓好全省会议精神的落实,需要我们把握方向、开拓思路、上下结合、部门协调、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特别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才能把我市的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各县(区、市)要拿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这次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按照省政府20号文件精神和省国土厅、煤炭工业局、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山西省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施方案》要求,要各县(区、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煤炭、安监、工商等部门和有资质的单位,对本行政辖区内的煤炭企业遵循资源整合原则、宏观调控指标和市政府确定的分县(区、市)煤矿数量压减指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定井定能科学编制出县(区、市)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这是关系到这次整合工作成败的前提和关键环节。我重点强调几点:

一是要摸清家底。家底不清,一切归零,重点是摸清煤层赋存状况、资源储量状况、地质构造条件状况、各煤矿开采情况现状等,对拟整合的资源要组织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实测。对过去已关闭的煤矿剩余资源情况和空白资源情况也要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必要时,可以外聘专家队伍协助开展工作。

二是要符合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和晋中市及各县(区、市)矿产资源规划。省、市、县(区、市)三级规划都是近年来经过多部门协作、专家队伍论证编制出台的,它是指导我们眼前和长远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纲。不能因为当前的资源整合工作重要,就忽视规划,在编制各县(区、市)资源整合方案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规划的要求,不能与规划的原则和重要内容冲突。特别是规划中设立的禁采区、限采区,以及其它重要设施、交通枢纽、自然风景名胜区等要坚决予以退出。

三是要对资源整合矿采矿权设置做到科学合理。在数量指标、生产能力指标、面积指标、采改和回采率指标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拟资源整合的煤矿采矿权设置一定要科学合理。要经过专家和各县(区、市)领导组成员单位会审确定,再不能将历史问题重演。如:矿区范围重叠、采矿权上下组煤层重叠设置、探矿权采矿权重叠、井口在外、较大断层分隔带横跨矿区等。各县(区、市)的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中要绘制全县(区、市)资源整合图,把新旧采矿权设置标出。

四是要立足因地制宜、宜大不小的原则,在总量指标控制内,立足长远发展需要,能上大就上大,9万吨只是近期淘汰对象,今后还将逐步淘汰小型煤矿数量,宁可多关一些小的煤矿,也不要搞平衡,把工作做得细一点,方案要留下下一步发展的余地。我们要鼓励省内国有重点企业、地方骨干企业、有延伸产业链符合资源节约循环经济要求的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联合改造整合小煤矿,在方案编制中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五是要把有偿出让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对于多个矿区包围的具备公开竞争出让的空白资源区或矿业权灭失区,要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资源产权的归属。因此,在方案中各县(区、市)要发挥市场机制,激活市场要素,为有偿使用注入活力。但是,对于矿区集中区成片空白资源,以及下组煤层确实可以联成片未开发的,不能作为这次有偿出让的范围,要留作今后的后备资源储量。

(二)政策引导,自愿互利,实现共赢,正确处理各方利益,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不同于过去的管理制度上改革,而是一次利益关系的大调整,是从体制和机制上创新。我市小煤矿中95以上的都是乡(镇)、村集体矿,可以说涉及千家万户,因此,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一定要把我们的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各方利益,特别是农民集体利益不能受到伤害。

各县(区、市)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多管齐下,利用行政、经济、市场竞争等手段,采取兼并、联营、参股、控股、收购、拍卖等方式推进,坚持自觉自愿,绝不能搞强强制执行,坚持互利互惠,绝不能强买强卖,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绝不能搞暗箱操作,坚持诚实信用,绝不能言而无信。对资源整合后的煤矿产权关系一定要理顺,这次资源整合要把过去哪种采矿权、经营权、财产权分离局面予以纠正。理顺产权关系的基本形式是建立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对煤矿现有的有形固定资产评估,对地下的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原办矿人、出资人或国有股确定权益归属比例,最后明确采矿权人,依法办理法律手续。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制定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包括三个层面,一个是对退出资源重组的一方,另一方要本着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经予补偿;一个是资源整合后的新的法人要与所涉及的村、乡集体充分协商,承担必要的经济利益补偿;三是对合法矿井关闭淘汰煤矿各县(区、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确实可行的补偿标准,支持鼓励退出煤炭生产经营领域的村、乡集体或矿主,开创煤炭加工产业以及其它有潜力的新型产业。同时,各县(区、市)收取的采矿权价款分成,主要用于所涉及村、乡(镇)生态环境治理,发展公益事业和维护原办矿利益,这就给我们资源整合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大家一定要把政策讲透讲清。

对于一些个别在资源整合中,借机生事,煽动村民上访闹事,谋取个人不正当私利等现象,我们要依法查处,及时妥善处理,绝不能因此而影响整个工作大局和进度。

(三)抓住二个重点,确保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资源储量核实和定价,二是压减矿井数量、控制生产规模、资源增量和回采率指标。

1、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广大矿主都十分关注多少钱一吨的问题,这就使得资源储量和定价显得犹为重要。应该说经过多年开发及监督管理,大多数的矿基础资料都有一些,这次整合和有偿使用省里的方案,对资源储量的核实确定明确具体。分两类情况:一是对单独保留的矿井,以市国土资源局已进行的储量核查检测结果为准,统一上报确定;二是对资源整合煤矿的资源储量,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价格标准每吨保有资源储量根据煤种不同从1.07—4.05元/吨不等,我市以贫瘦煤、焦煤、配焦煤为主,价格具中上游水平。

资源储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确保国家资源资产不流失,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在实际操作中坚决避免出现两种倾向,就是有的矿主想少报储量,目得就是少交价款;有的矿主想多报储量,目得是为了增扩能力或套取补偿资金。对已经储量检查检测的结果,绝不能随意改动,对于个别确实有问题的煤矿,必须经过集体会审,有资质单位重新核实予以确定,擅自变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实施资源整合煤矿组织重新测量核实储量,更要严格把关,绝不允许弄虚作假。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范文第4篇

县长在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__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1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__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__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__%,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__%。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 “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__70余处,设计能力__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20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__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__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__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__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__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__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对煤矿环保工作的建议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我国现行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存在的诸如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缺失、煤炭成本项目开支偏低等问题,从使用者成本角度出发,结合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从弥补漏项、增加缺失成本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措施,以期通过对煤炭成本缺失的研究,在理论上探索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期以来,我国煤炭行业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价格扭曲、利润虚增现象,煤炭价格不能真正地反映煤炭资源的真实成本,资源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补偿,由此引发了严重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本文以煤炭资源成本构成为分析研究对象,从使用者成本角度深入分析,揭示出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存在的“资源无价或价值不完全”因素,煤炭成本是缺失的,煤炭成本中的使用者成本与环境成本并没有计入煤炭的成本中,使煤炭成本不能得到足额的补偿,内部成本外部化造成了典型的外部不经济。因此,探讨煤炭资源开发中的成本计量范围,有利于解决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企业成本社会化、内部成本外部化问题,有利于完善煤炭资源市场,促使我国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使用者成本内涵

使用者成本的概念最早由马歇尔(1936)提出,后来凯恩斯(1936)把它定义为由于使用设备而造成的设备价值的减少。使用者成本的基本理念是将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均作为有价资产,并考虑其折旧。这一理念来源于霍特林和希克斯的自然资本及可持续收入的思想。他们认为有限存量的非再生资源和机器设备一样都是资产,都有折旧的问题。非再生资源开采收入中需要扣除折旧,这样剩下的开采收入才是不减少资源资产存量的、能够无限期维持的消费水平。上述意义的折旧也可看作非再生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使用者成本。笔者认为使用者成本是指现在使用不可再生资源而不是留给后代使用所产生的成本。从这一定义看,使用者成本具有两种性质:其一,它反映了现在开采对于未来开采净收益的机会成本,是社会成本的概念;其二,从代际公平的角度看,当代人与后代人同为矿产资源的受益者,使用者成本等同于现在开采一单位资源给后代造成的福利牺牲。使用者成本的社会性与代际性,使得其计量问题成为一个难点。因为矿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开采出来就意味着永久性损耗,所以要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就需全面计量矿产资源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在实物上保证矿产资源存量不变,以用于后备资源和替代资源的开发。

二、现行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中使用者成本缺失问题

现行企业煤炭成本反映的只是煤炭的制造成本,仅包括煤炭直接开采成本,并未将煤炭开发过程中的资源折耗和环境成本计算在内,并且成本项目开支偏低,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煤炭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耗费,导致煤炭企业成本不能足额提取并得到补偿,影响煤炭企业简单再生产的维系。因此煤炭企业利润构成的不合理,具体体现在现行煤炭成本核算框架不科学。

(一)现行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项目中没有反映资源成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煤炭资源由国家无偿划拨给企业使用,煤炭资源成本中只包含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资源成本几乎可以忽略。我国能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勘探、开采、加工、转换等环节由国家直接管理,所有者、探矿人和采矿人都是国有性质,相互之间的交换并不通过市场,使用者成本也就无从进入矿产资源价格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能源矿产资源逐步实施有偿开采制度,具体表现为煤炭企业在开采前要购买探矿权、采矿权,在开采过程中要缴纳使用费。目前各煤炭企业在实际核算中将缴纳的上述款项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年限平均法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但是购买探矿权、采矿权、缴纳使用费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如果仅是把探矿、采矿的花费视同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在管理费用中分期摊销,而不作为煤炭成本的组成部分,势必带来经营上的大额亏损。

(二)现行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中没有足额反映环境成本。煤炭企业的环境成本就是煤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环境目标而发生的一切支出以及因环境破坏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和治理费用,主要包括资源耗减占用成本和煤炭环境成本。环境成本是一个与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的概念。严格来讲,环境成本是使用者成本的一部分。目前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的事实证明,环境成本计算范围的不完整、计算数额的不足,是对环境再生产的一种不完全的补偿,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保证环境系统的再生产,致使环境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资源耗减占用成本。资源耗减占用成本是一种补偿成本与机会成本相统一的环境成本。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使自然资源的储量逐渐减少,减少的资源价值即为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由于煤炭是非再生资源,并且环境资源又是煤炭生产的一种“生产要素”,所以,生产多少煤炭产品,就必然消耗“多少”环境资源。资源是有价值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使用和消耗自然资源必须支付成本,即付出代价,其数额应大于或等于资源自身的价值。对于煤炭企业来讲,环境资源不仅是组织生产活动的潜在基础,而且是一种“生产要素”,因此煤炭生产活动的开展是以资源的减少和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发生变化为前提的。因煤炭企业生产耗减、占用资源导致生态环境系统状态发生变化和他人失去利用煤炭资源与环境的许多机会,而必须由煤炭企业进行补偿的价值即为资源耗减占用成本。

2.煤炭环境成本。煤炭环境成本是指煤炭企业经营过程中对矿区及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保护环境和治理、预防环境污染而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包括矿区环境保护投资成本、矿区环境恢复和治理成本、矿区环境管理和教育成本等内容。煤炭生产活动不仅占用和消耗煤炭资源,还会引起对其他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在煤炭产品产出的同时,会直接导致环境资源的减少、地表构造的改变、农田的减少与土壤的退化、空气污染、水资源破坏及河流山脉的改造等。同时,由于煤炭开采,导致地面塌陷、耕地消失,对农业造成的损失;煤炭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矸石,矸石不仅压占大量土地,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自燃,排放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和烟尘等有害气体,影响矿区居民的身体健康;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到周边地区,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等。这些都是煤炭矿区环境破坏成本。为恢复和治理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就是矿区的环境恢复和治理成本。主要包括:处理废水、矸石等废弃物产生的成本;净化空气、水源产生的成本;处理地表塌陷、河流改道、山体滑坡产生的成本等。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环境治理费用也大大增加。实际上每个煤炭企业都要或多或少的支付一些环境治理方面的费用,因此环境保护与治理费用也会成为煤炭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行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却未能将其在煤炭企业成本核算项目中列示。

(三)现行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中没有准确核算人工成本,也未考虑煤矿退出成本。煤炭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煤炭生产工人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工作环境恶劣,但是工资水平却很低,工人的付出和他们收获极不成比例。目前成本核算规定只将工资、奖金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计入成本,而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业病补助费和为全体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则计入管理费用。但是这些费用应当都是人工成本的组成部分,若计入管理费用,将会造成人工成本失真,企业管理费用虚增。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所有煤矿将来都会面临资源枯竭、停产关闭的结局。煤矿关闭时,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处理善后和安置人员。国有煤矿政策性破产时,由国家解决煤炭开采的退出成本问题。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该项成本将逐步由企业来负担,而现行的煤炭成本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不能预先计提退出成本,导致煤矿退出所需资金没有来源。

三、煤炭企业成本核算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界定产权,明晰资源成本。界定良好的产权,具有排他性、安全性、永久性和可转移性等特性,它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对煤炭这种非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确认其作为社会财富归国家所有,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可以从国家那里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在资源无主或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由于资源使用者对未来收益缺乏稳定预期,从而其贴现率较高,使其倾向于选择当期较高的开采率而忽视对资源耗竭的补偿。在资源无主的情况下,使用者相互争夺公共资源价值的行为还会导致租值消散(本来有价值的资源或财产,由于产权安排方面的原因,其价值或租金下降,乃至完全消失),大大增加社会成本。

(二)准确计量资源耗减成本。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资源耗减成本采用了不同的核算办法,如将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计入生产成本,而矿产资源补偿费则计入了管理费用。三者都是对资源耗减成本的补偿,却计入了不同的科目,所以很难全面了解资源耗减成本。另外,虽然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通过折耗的方式计入生产成本,但是辅助设备的折旧及操作费用也包括在生产成本中,所以不利于获得资源耗减成本的确切数值。所以,笔者建议设立“资源耗减成本”科目,专门用来核算资源的耗减成本,不论是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还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在计提折耗或计算缴纳时,都计入该科目,归集自然资源开采企业对资源耗减成本的补偿数额。从该科目可以很清晰、准确地获得资源耗减成本的数值信息,并详细了解其耗减成本的补偿情况。笔者还建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增加资源耗减成本的信息披露。由于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对资源的耗减成本进行补偿,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信息,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对煤炭资源耗减成本进行补偿的情况。披露时可以分项目进行披露,即成本补偿总额是多少、向国家缴纳的数额、企业自身计提的数额是多少、资源耗减成本计提的依据等。

(三)将环境成本纳入煤炭企业成本核算项目中。煤炭企业环境成本包括环境治理成本和补偿费用。建议设置“环境成本”一级科目,其下设“环境保护投资成本”、“环境恢复和治理成本”、“环境管理和教育成本”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环境成本允许在煤炭成本中按一定标准计提,按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在当年成本中列支。“环境保护投资成本”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应予以资本化的环保设备、房屋、建筑物等环保支出。“环境恢复和治理成本”科目用于核算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空气污染、水资源破坏、土壤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破坏而发生的治理费用和治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各项费用支出。“环境管理和教育成本”下设“管理成本”、“教育成本”两个明细科目。“管理成本”科目用于核算无法资本化的、又不属于环境治理的费用支出。“教育成本”科目主要分配归集对煤炭企业职工进行环境教育、培训所发生的成本。

(四)在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中全面反映人工成本,并增加退出成本。针对现行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中没有准确核算人工成本的问题,建议把“人工成本”设定为一级科目,并调整其核算内容。然后在其下设立以下二级科目:“工资及奖金”科目核算工资和奖金;“劳动保护费”科目核算支付给职工却没有计入工资总额的费用;“工资附加费”科目核算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业病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等;“劳动保险费”科目核算按工资总额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等。针对现行煤炭企业的成本核算中未考虑煤矿退出成本的问题,建议允许在煤炭成本中按一定标准计提退出成本,并按实际需要开支,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可直接在当年成本中列支。同时为了保证煤炭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以适应企业改制发展的需求,在现行煤炭成本项目中设立“发展成本”科目,下设“生产建设基金”、“转产发展基金”、“人员安置补偿基金”等二级科目。

(五)制定完善的煤炭成本核算实施方案,并有序分步实施。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能一次全部解决。因为许多问题必须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在适当的时机才能解决。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改革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制度方案,统筹考虑各方面关系,兼顾各方面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企业成本改革,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进一步提高煤矿职工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继续完善煤矿安全费用制度,建立起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煤矿企业应当采取自己力所能及的措施,尽可能完善会计成本核算,基本建立起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和制度。总之,煤炭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并且必须坚持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即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主线,变传统的被动式成本核算管理为主动的战略成本管理,把成本核算、管理和控制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煤炭企业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目前煤炭成本的内部成本外部化,造成了成本缺失,导致成本不能发挥作为补偿尺度的作用,深刻影响了煤炭资源生产和再生产问题,造成了对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不合理使用。这种当代人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后代人利益的短期行为严重制约了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外部成本内部化,有利于国家资源所有权益的维护、煤炭资源的有序合理开发与利用、煤炭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治理及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将有助于我国煤炭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可以遏制煤炭在消费阶段的浪费,提高煤炭产品的使用效率,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华晓龙,李国平.我国非再生能源资源定价改革构想——基于使用者成本视角[J].人文杂志,2008,(3).

2.杨秋媛.基于煤炭完全成本的煤炭定价[J].经济管理,200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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