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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索赔报告;索赔事件

编写索赔报告,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中交二航局越南项目部编制索赔报告时都是在项目部聘请的专家指导下编制完成的。因为越南项目部编制的索赔报告都是用英文编写的,所以更需要外国专家的指导。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索赔事件的真实性。这是整个索赔的基本要求。它关系到承包商的信誉和索赔的成败,如果承包商提出不实的、不合情理、缺乏根据的索赔要求,工程师会立即拒绝,而且会影响对承包商的信任和以后的索赔。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得力的合同依据来证明,这些证据应附于索赔报告之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用词要严谨、正规且必须明确、肯定,不含任何的估计和猜测,也不可用估计和猜测式的语言,诸如“可能、大概、也许”等,这会使索赔要求显得苍白无力。

2、原因和责任分析应有合同依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承包商的索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一般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事件都是由对方责任引起的,应将责任全部推给对方,并应特别强调干扰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然性,即使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它也不可能有预见和准备,对它的发生承包商无法制止。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此地质条件和合同技术规范里描述的不一样,这就是不可预测的,所以项目部根据这一点及时提出索赔,这样的索赔是合理的,监理工程师也不会拒绝。

3、应充分阐明事件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这一点很重要。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不利事件引起的承包商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与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承包商在干扰事件发生后已立即将情况通知了工程师,听取并执行工程师的处理指令,或承包商为了避免、减轻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用能够采用的措施。承包商在报告中应详细叙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效果。

4、合理地计算索赔金额及延误的工期。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正确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数额。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不出现计算上的错误。一般来说,根据FIDIC条款,计算损失所用的单价,如果工程量清单里有单价的应根据工程量清单里的单价。这也是合同规定的原则,承包商应注意这一点。如果在工程量清单里没有合同单价,承包商在和工程师商量后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对于一些能用定额费率计算的费用尽量采用费率,这样对方比较容易接受,且有依据,如现场管理费用。另外在工期延误方面也应该实事求是地计算出所延误的工期。

5、证据要充分。尽管你陈述的理由和引用合同条款多么全面,如果缺少证据的支持,索赔也是难以成立的。索赔也和打官司一样看中的是证据,因此索赔报告除了理论分析合同条款、陈述和分析索赔事项发生原因及过程外,还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报告中所提出的索赔。主要证据材料如下:

1)现场同期记录。在索赔意向书提交后,从索赔事件开始之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之日为止,在这一段时间里,承包商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如施工日记,现场检查记录,QA/QC记录等,有些记录需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意见。

2)现场影像资料。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及时对事件的全过程定期地进行拍照,并对所有照片进行编号,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必要时进行一定的摄像。

3)监理工程师工程指令。一旦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商应定期向监理工程师写信及时报告现场施工情况,并要求工程师给予书面指令。对于工程师的任何指令都应及时收集整理。

4)合同文件:这里主要有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投标文件等,承包商在索赔过程肯定会引用到合同的相关条款来作为提出索赔的理论依据及计算索赔金额主要依据。

5)权威机构鉴定文件:在索赔过程中,由于有些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复杂,很难通过感觉器官来判断是谁的责任。这就有必要邀请技术权威机构对某个事件的原因进行技术鉴定。这些鉴定文件往往具有很强的可信度和法律效率,所以注意保管好此类文件是非常重要的。

6)政治经济资料。如税收决定、法律法规、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权威机构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7)财务资料,如财务报表、费用使用凭证等。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电工程建设索赔管理

索赔及索赔管理

1.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中,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根据索赔事件和遭受损害的后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法律依据,向承担责任的另一方提出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延长工期两种情况。

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承包商应当树立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索赔的一般含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失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发生了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事件或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从而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

承包商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未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给予的支付,从而以正式函件的方式向业主索要。

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的延伸。索赔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索赔管理是通过一系列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活动,采取预防、谈判等手段,利用合同条款对已以发生的损失按合同条款向对方索赔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总称。

2、建立索赔管理机构

对于工程项目多、金额大、索赔项目多而复杂的水电施工企业,应有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或分管索赔工作,并建立专门的索赔部门(索赔办公室),负责项目部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索赔办公室要有索赔目标、索赔计划、定期召开索赔分析会,寻找已经出现的索赔机会或潜在的索赔机会,要检查已提出的索赔项目的索赔进展情况,采取一定措施来保证索赔成功;同时,应保持索赔人员的连续性、索赔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由于水电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所以要保证工程记录、索赔资料收集的边续性、系统性和完备性。

3、合同文件的熟悉、索赔权的论证及索赔机会的合理把握

3.1合同文件的熟悉

任何工程项目,都有一系列合同文件,其中合同条款,如《水利水电工程国内合同范本》合同通用条款,对索赔方面较为详细的规定,应用合同文件进行索赔,必须熟悉和掌握合同文件,特别是合同通用条款。正确领会合同条款的含义,熟练地应用合同条款,才能及时发现索赔机会,提出索赔要求,争取索赔成功。

3.2索赔权的论证

索赔权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和权利。如果不具备索赔权,承包人不论遭到多大损失,均无权得到补偿。因此,为索赔成功,承包人必须善于从合同专用条件和通条件、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在地或类似情况索赔成功案例等找出索赔的依据,从而充分论证自己的索赔权,这样索赔才能被业主所接受。

承包人必须明确在哪些情况下是不具备索赔权的。通常情况下,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无论数额大小,均不有索赔机,而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一般是要以寻求补偿的。

3.3索赔机会的合理发现

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约和建筑法规,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才能全方位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索赔机会要通过合同文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检查来发现,即适时将工程情况与合同文件进行分析,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合同实施中出现偏听偏差(如进度偏差)问题,就可能出现了索赔机会,水电施工企业应从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去把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

3.3.1 业主违约

业主违约常常表现为业主或其人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得以顺利施工的条件或未能按规定时间结款。

3.3.2 合同缺陷

合同条款规定的不严谨,内容相互矛盾,条款遗漏或其它错误造成的合同缺陷。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解释,承包商执行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

3.3.3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

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是指一般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到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

3.3.4监理责任引起的索赔

⑴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的延误审批、质量要求的变更、对施工组织、施工程序不合理干预等。

⑵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进行合同外某项目施工、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或暂停施工等。

⑶为了保证合同工程达到即定目标,监理工程师可以各种现场指令。但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

3.3.5设计原因引起的索赔

⑴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设计条件与现场条件不符等造成承包商施工费用增加。

⑵因设计方案变化导致施工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或减少,使承包商投入施工机械、人员设施严重不足或大量窝工而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

⑶因设计方案迟迟不能确定,严重影响承包商的正常施工导致设备人员大量闲置和工期延误。

3.3.6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主法规及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的费用的增加。

3.3.7意外风险和灾害引起的索赔。如:自然灾害、特殊风险等。

3.3.8其它承包商未按时按序按质进行并完成某种工作,给另一个承包商的工作带来干扰,受损失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3.3.9不可抗力事件。

3.3.10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

4、适时对项目进行工程进度偏差分析

索赔是由于索赔事件造成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与预定计划的差异引起的,而索额的大小常常由差异决定的。所以网络进度计划必然是分析索赔事件影响的尺度和索赔值计算的基础,工期索赔值应由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延长分析得到。

5、建立工程成本预算、核算体系

5.1建立合理和细致的工程成本预算体系

详细的工程施工预算可以准确计算出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偏差,可以查找实际工程成本超支的原因,以便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索赔机会;从财务方面合理分离及分配成本,准确地计算出相应的经济损失,为索赔提供准确数据。若承包人缺乏现场记录数据,不能出具合理的预算成本,则会使索赔缺乏证据和说服力,进而导索赔失败。因此,承包人必须建立合理和细致的工程成本预算体系来开展其作。

建立财务核算制度

索赔需要及时、准确、完整、详细的财务成本核算和分析资料如各种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账单。作为索赔值的计算证据。

6、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高质量的索赔报告

一有索赔事件发生,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应积极地进行有策略的索赔,使整个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事件、理由、索赔根据、索赔额的计算、索赔证据等无懈可击。对承包人来说,索赔解决的越早越有利;越拖延,越不利。所以一经发现索赔机会,就应进行索赔处理,及时地迅速地提出索赔要求和提交索赔报告。提出索赔报告后,就应不断地与业为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催促尽快解决索赔问题。工程中的每一单项索赔应及早独立解决,不要一揽子方式解决所有问题。索赔报告编制涉及以下问题:

6.1索赔权的论证

索赔报告中应首先论证索赔权的成立依据。承包人在索赔报告中必须论证发生的索赔事件、客观事实与索赔依据之间存在的客观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6.2索赔报告的准确性

在充分论证和肯定了自己的索赔权后,索赔报告的证据资料和充分准确性将对索赔能否成功起到决定作用。一份准确的索赔报告,可以说明承包人对此项索赔工作严肃的,经过深思熟虑的。特别是在提供索赔证据资料时,一定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索赔价款计算的正确性。要做到事实充份,并附有现场照片或记录的声明,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信服,能承认索赔的合理性。

6.3索赔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索赔报告的格式可根据索赔事件的大小来编写。一般情况下,索赔报告前面的一封致工程师的关于索赔事项的说明信。信的内容包括:简单地叙述索赔的事项、理由和经济损失额或时间损失值,说明随函所附加的索赔报告正文及证明材料情况等。索赔报告正文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标题和日期、事实与证据资料、索赔款额的具体计算等。

索赔报告的标题也是结论部分,应该准确地概括出索赔中心内容,如索赔的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并注明其职称及索赔经历,以示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7、索赔的谈判

索赔首先是通过正式的书面函件往来,然后再过谈判解决的。索赔谈判是合同双方面对面的协商,进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一环。在谈判之前双方均应充分准备,分析谈判的可能过程。在谈判中注意以下问题。

7.1谈判的目的必须明确

谈判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件规定进行谈判,对谈判要达到的目标心中要有数。会谈双方均应信守一个原则,就是力争通过协商和谈判友好地解决索赔争端,避免肥谈判引入尖锐的对抗的死胡同,而不得最后靠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7.2谈判态度要端正

谈判双方应客观冷静,以理服人,为通过解决问题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谈判要有耐心,不宜轻易谈判破裂。

7.3谈判准备要充分

谈判双方在谈判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拟好谈判提纲,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谈判策略要适当

谈判要讲究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前适合自己的谈判策略。必须学会在谈判桌上熟练地论述自己索赔权利,论证自己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合法才能机智而取胜。

8、结束语

水电施工中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抓住机会,提出索赔要求并保证最终索赔的成功将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是只要施工企业加强索赔管理,重视索赔工作,索赔管理人员树立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事件、捕捉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就能够恰当维护企业利益,获取索赔。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十几年来,我国逐渐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这是与国际接轨迈出了时代步伐,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市场建立与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普及与深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势在必行。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说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其实是双向互动的。索赔的成立是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经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属于经济补偿,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恪守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义务,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然而,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同时加强索赔管理从而创造更大利润。

一、索赔基础

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索赔一般是由于非己方原因导致工程产生局部或部分工程停工、误工、返工、材料浪费、设计变更、质量下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政策变化、违规等事件影响引起的人工和机械设备费用增加、工期延误、成本金和利息增加、外部环境变化、产品物非所值、出现连带损失和由此造成的其他费用增加等的损失补偿。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业主对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或监理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和指令、承包商与业主的承诺、施工方案、项目管理大纲、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往来文件等。索赔价款或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性的定额补充和编制办法,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为根据。

二、索赔原则

1、根据发生事件的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区分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实施办法进行索赔管理。

2、熟悉相关法律和关联文件,一切皆以证据做保证,明确方向,积极实施。要求索赔要以清晰的概念和单刀直入的方法阐述并报告发生的事实,规避与对方纠缠,直接要求索赔。

3、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务必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大致了解整个事件的过程、影响程度以及索赔意愿和要求。

4、索赔意向书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当会同部门总管、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一起核实。

5、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索赔意向书及时归档,同时收集证据,所有工程费用或工期索赔均须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6、及时作出阶段性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报告,并具备有效证据及数据,同时抄送给相关单位。

三、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⑴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

⑵当发现索赔事件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索赔工作准备

⑴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

⑵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

⑶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

⑷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

⑸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⑴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⑵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⑶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⑷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⑸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招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如地质、地基处理等项目使承包商无法作出正确计算,此类一般索赔工程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费用和工期。承包商计算索赔起算日应在双方确认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⑹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属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⑺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

⑻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整理索赔论证资料并累计索赔总额,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4、事件记录

⑴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

⑵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损害和闲置清单;工期延误时间;损害影响程度;费用增加项目的所需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5、阶段性索赔报告

⑴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

⑵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6、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四、索赔管理

1、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为完整、真实地反映索赔情况必须建立台帐,本来在工程上发生的事件就是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认真、严格地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和档案。

2、索赔台帐必须反映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程度与结果,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的时间,索赔结束的时间,索赔申请的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或业主审批的结果等内容。

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宗索赔事件均应及时登记。装订成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工程完工后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一部分。

五、避免误区

1、首先要明确索赔是双向的。通常泛称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反索赔指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其实是双方同时互动,互相存在的。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3、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4、项目管理人对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相关及其往来的文件理解不够深刻,对已经发生的事件无法判断而没有索赔。

5、只注重提出索赔意向,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时限和证据收集,未按合同要求区分阶段性索赔和及时作出最终索赔报告或索赔无效。

6、索赔概念不够明确。很多项目管理人认为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或者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施工,索赔

在正式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以5个分条款加以详细的规定。现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

1.1索赔的起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如下所列:

(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5)业主违约。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等。

(6)合同缺陷。按FIDIC合同条件,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1.2索赔的分类

按施工索赔的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

(1)工期索赔。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这样,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FIDIC合同条件中,误期损害赔偿费是用以补偿业主由于工程项目较晚投入运行而受的经济损失,按日计算赔偿金,可以累计达到合同额的10%.FIDIC第44.1分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延长工期的5种情况,给承包商赋予了工期索赔权。

(2)经济索赔。即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前提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该项工作所预算的费用;而这项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

2、索赔的依据

2.1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

为了达到索赔的目的,承包商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而且所提出的索赔款额是准确的,即论证索赔权和索赔款额。对于所有的施工索赔而言,以下10个方面的资料是不可缺少的。

(1)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4)来往信件。(5)会议记录。 (6)施工现场记录。

(7)工程财务记录。(8)现场气象记录。 (9)市场信息资料。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这十项内容也不一一介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善于总结、保存原始资料,为自己以后的施工索赔保存有利的证据。

2.2承包商索赔可引用的合同条款

在FIDIC合同条件中,凡是承包商可以引用的施工索赔条款,在FIDIC总部编写的的“摘要”中做了论述。该“摘要”在列出可索赔条款的同时,还提出每个不同的索赔内容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即不仅可得到附加的成本开支,还可得到计划的利润,或相应的工期延长。可以说,FIDIC总部的这个“摘要”所提出的可索赔条款相当明确的,无疑也是比较权威的,值得国际工程承包商仔细研究和应用。

3、索赔的程序

3.1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在每一索赔事项的影响结束以后,承包商应在28 d以内写出该索赔事项的总结性的索赔报告书。索赔报告书充满说服力,逻辑性强,符合实际,论述准确,使阅读者感到合情合理,有根有据,使正当的索赔要求得到应有的妥善解决。包括以下4~5个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包括:

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

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②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

③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④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这是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每一项费用开支,应附以相应的证据或单据。并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计算,使业主和工程师对索赔款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有了解,这对索赔要求的迅速解决十分重要。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

①横道图表法②关键路线法③进度评估法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理论工期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甚广,可能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气象等许多方面的资料。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承包商还应提供直观记录资料,如录相、摄影等。

3.2索赔的一般程序

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照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一般按以下5个步骤进行: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或诉讼。

对于每一项索赔工作,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 d内,向工程师正式书面发出索赔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否则,将遭业主和工程师的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承包商应抓紧准备索赔资料,计算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编写索赔报告书,并在下一个28 d以内正式报出。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还在发展时,则每隔28 d向工程师报送1次补充资料,说明事态发展情况。最后,当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在28 d内报送此项索赔的最终报告,附上最终帐单和全部证据资料,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要求工程师和业主审定。

(3)会议协商解决。第1次协商一般采取非正式的形式,双方互相探索立场观点,争取达到一致见解。如需正式会议,双方应提出论据及有关资料,内定可接受的方案,争取通过1次或数次会议,达成解决索赔问题的协议。

(4)邀请中间人调解。当双方直接谈判无法取得一致时,为争取友好解决,根据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经验,可由双方协商邀请中间人进行调停。

(5)提交仲裁或诉讼。象任何合同争端一样,对于索赔争端,最终的解决途径是通过国际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4、索赔成功的关键

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索赔要求的成功,都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甚至可以说缺一不可。

(1)建好工程项目。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甚至发现原设计中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提出了改进协议并为业主和工程师采纳;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甚至是难以实现的索赔要求,或在索赔程序上的某些疏忽,都可能取得业主和工程师的理解和谅解,使索赔得到比较满意的结果。

(2)做好合同管理。这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主要是做好下列工作:

①通晓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能够从索赔的角度理解合同条款,不失去任何应有的索赔机会。

②随时注意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或口头要求,一旦发现实际工程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地提出索赔要求。

③在编写索赔报告文件和进行索赔谈判时,会运用合同知识来解释和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并能正确计算出自己应得的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3)做好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定期的(如每月或每季1次)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进行成本控制,随时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如果发现哪一项直接费的支出超过计划成本时,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发现是属于计划外的成本支出时,应提出索赔补偿。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索赔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laims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to colleagu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Claim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索赔理由。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种:

1)没有如约递交履约保函;2)没有按合同中的规定保险;3)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延误工期;4)质量缺陷;5)对承包商使用不合格材料;6)承包商所设计图纸的设计责任;7)承包商破产或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8)其他一些原因。

(2)索赔处理方式

一般索赔可采取下列几种方法补偿业主损失。1)应付给承包商的中期进度付款内扣除;2)从滞留金内扣除;3)从履约保函内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4)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带来了即使采取上述各种措施也不足以补偿的损失,还可以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等财产作为补偿,或者按法律规定作为承包商的一种债务而要求赔偿。

二、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

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

遗文件并签字。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

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

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2)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

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3)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1)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2)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3)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4)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

1)拖延提供施工场地;2)拖延支付应付款;3)指定分包商违约;4)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5)业主要求赶工。

三、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索赔工作准备

1)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2)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3)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4)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5)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1)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2)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3)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4)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5)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招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如地质、地基处理等项目使承包商无法作出正确计算,此类一般索赔工程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费用和工期。承包商计算索赔起算日应在双方确认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6)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属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7)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8)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整理索赔论证资料并累计索赔总额,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4)事件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损害和闲置清单;工期延误时间;损害影响程度;费用增加项目的所需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

(5)阶段性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6)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正式文件;2)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的申请表;3)己批复的索赔意向书;4)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过程描述及其编制说明;5)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和计算资料等附件。

四、索赔的证据与依据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1)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2)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3)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

(2)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2)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五、对索赔的一些经验总结

(1)首先要明确索赔是双向的。必须清楚认识索赔概念,很多项目管理人认为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或者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3)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4)项目管理人对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相关及其往来的文件理解不够深刻,对已经发生的事件无法判断而没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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