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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的名字

房间的名字

房间的名字范文第1篇

口头约定成“亲家”,

却为何又反目成仇

刘华的女人名字叫吕艳春。1995年,刘华是房东,吕艳春是房客。

时年28岁的吕艳春离婚后从吉林来到了黑龙江谋生。看她带着个孩子,挺不容易,刘华和妻子李淑珍就在生活上给了她很多帮助。吕艳春也知恩图报。李淑珍身体不好,患有类风湿病,行动不便,吕艳春就经常帮她洗衣服、做饭,干些家务活儿。一来二去,两家的关系处得很好。后来吕艳春就让自己的女儿认刘华李淑珍夫妇为干爸干妈;刘华的小儿子比吕艳春的女儿大两岁,两家人商定,等孩子们长大就让他们成亲。

1996年年底,刘华到青岛出差,并在青岛市城阳区买了一套房子。按照当时的规定,买房子可以带三个户口,刘华就把妻子和两个孩子的户口迁到了青岛。但是迁户口的时候,他把妻子和孩子的名字都改了。

但是他给妻子改的名字却是初恋情人吕桂珍的名字。妻子知道后,因身体长年有病,需要他照顾,也没和他计较。可是,刘华没想到,麻烦就出在“吕桂珍”这个名字上。当年在他家租房子的吕艳春,就是以“吕桂珍”的名字告他的。

吕艳春在状中说,1995年12月31日,刘华拿来了两人的结婚证,他们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在青岛市城阳区买了一套住宅,她又自己出钱买了一套网点房。现双方感情破裂,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将网点房判归她所有。

对于吕艳春所说的同居、结婚、共同买房的事,刘华全部予以彻底否认。

刘华说,1997年初,他妻子和两个孩子的户口落到了青岛市城阳区,但他们还在东北工作和生活,由于自己没时间,妻子身体不好也需要他的照顾,他就委托吕艳春来青岛替自己装修房子,并把他家在青岛的那套户口本交给了吕艳春,没想到却惹了大麻烦。

1999春天,刘华从单位辞职后带领全家搬到了青岛,住在自己买的那套住宅里。吕艳春则搬到了那个网点房里居住。白天吕艳春在那里给人加工服装,刘华在那里给人代灌煤气。2001年,吕艳春为自己的服装加工店办营业执照,这时刘华才知道她的名字已改成了“吕桂珍”。原来,在他带领全家来青岛之前,吕艳春竟然私自拿着他那套青岛的户口本,用“吕桂珍”的名字办了个身份证,摇身一变成了“吕桂珍”。

后来,吕艳春到法院了刘华。可是,刘华认为,吕艳春以“吕桂珍”的名义告自己,这根本就不合法。因为“吕桂珍”不是她的真名字,用这个名字,实际上诉讼主体就不存在。

是谁伪造了结婚证?

都是贪念惹的祸

在法庭上,吕艳春拿出了她和刘华的结婚证,来证明自己是刘华的合法妻子。而刘华则坚决否认和吕艳春是夫妻关系。

对结婚证的来路和自己改名“吕桂珍”的情况,吕艳春是这么解释的:她和刘华李淑珍夫妇认识不久,就发现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她看到刘华对生病的妻子很好,觉得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刘华向她求婚她就同意了。后来刘华带着她去照相馆拍了一张结婚照,然后由他一个人办理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吕艳春发现结婚证上自己的名字被改成了“吕桂珍”。她问刘华为什么,刘华说“吕艳春”这个名字不好听,所以就替她改了名。

后来,在受刘华委托来青岛装修房子期间,吕艳春拿着刘华在青岛的那套户口本,瞒着他为自己办了名为“吕桂珍”的身份证。这样,结婚证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她就成了刘华的妻子。

可是,在吕艳春后,法院经调查却发现,她和刘华的结婚证是假的,两人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吕艳春一下子懵了。吕艳春认为,她和刘华虽然不是合法夫妻,但这么多年她和刘华至少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因此在法院第一次开庭后,她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分割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

法院终审判决,

双方各占50%份额

在法庭上,吕艳春提交了一些照片和社区出具的证明,来证实自己和刘华存在同居关系。庭审中她还说,青岛的那套住宅,就是她和刘华同居期间一起买的,至于那套网点房,虽然产权证上是刘华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她自己出钱买的,所以请求法院把网点房判给自己。而刘华则说,房款是吕艳春交的没错,但钱是他的,是他让吕艳春代他交的,发票落款也是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吕艳春交的钱,就不会落自己的名字了。

房间的名字范文第2篇

1965年,在国外居住了三十多年的林语堂先生回到台湾定居,他自行设计了一座既具东方情调又有西式风味的庭园。作为文化人,林语堂对书房的要求当然很高,他希望书房的窗前有数竿篁竹,夏日则要天高气爽、万里一碧如海……别墅盖好后,他把自己的四千多册藏书全部搬进了书房,但凡书房,都需要有个雅致的名字,取个什么名好呢?林语堂几乎是未加思索就给自己的书房取名为“有不为斋”。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原来,这里面寄寓了他的人生态度,有许多文人,在学术上努力了一番之后,就想要涉足政坛,想成为“帝王师”,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但林语堂却认为,文人最好不要涉足官场,因为一旦做了官,就y免陷入烦琐的应酬之中,就很难静下心来从事学术了,因而会破坏写作的兴致,他警惕地说:“追求权势使人沦为禽兽。权势欲是人类最卑下的欲求,因为这种欲望伤人最深。”他给自己的书房取名“有不为斋”,就是要时时提醒自己:人生有所为有所不为,文人应该专注于某项事业,心无旁骛地研究学问,不能什么都涉足。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曾提名让他担任“考试院副院长”,这其实就是一个闲职,挂个名就行了,但他还是本着“不为”精神坚决推辞掉了。

台静农先生是鲁迅的嫡传弟子,早年先后在北平中法大学、辅仁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任教,辗转奔波,饱受离乱之苦,所以一直向往着能有一个稳定的所在,以便安心读书。1946年,他应许寿裳之邀来到台湾,在台大中文系任教,这才安定了下来。他在自己的住所中专门腾出一间屋子做书房,书房谈不上豪华宽敞,总共只有六,但他已经很满足了。取个什么名字呢?他给书房取名叫“歇脚庵”。为什么要取这么个名字?在回答记者黄秋芳的采访时,他解释道:“因为抗战以来,到处为家,暂时居处,便有歇脚之感。”由此可见,在台静农的心中,台湾也不是久居之所,只是暂时的歇息地所在,有一天,自己还是要走的!因此,用“歇脚庵”作为书房,表达了他内心的一种不断漂泊的迷茫和困惑。台静农的本意是在这个书房中临时歇歇脚的,可没想到的是,他这一歇,就歇了整整四十年,原无久居之意,现在却居住了近半个世纪。他觉得书房再用“歇脚庵”作为名称已经不合适了,便另取了个“龙坡丈室”的名字,请张大千题写了小匾挂了起来,对此他解释道:“落户与歇脚不过是时间的久暂之别,可是人的死生契阔皆寄寓于其间,能说不是大事?”“无穷天地无穷感,坐对斜阳看浮云。”台静农就像一个来人间歇脚的居士一样,在自己的书房里静静地读书、写作,尽享人生的乐趣,一过就是几十年。他以为自己的生命会终了在这里呢,可没想到的是,有关部门在他近九十高龄时,还要让他搬家,他不愿意搬,但最后还是搬了,于是,那间陪伴了他数十年的书房便化为了乌有。台静农先生过世后,曾经长期在书房里跟随他一起学习的弟子们每当走过位于温州街的书房原址时,心中都会涌起一股特殊的感情。女作家李渝曾如此感慨道:“温州街的屋顶,无论是旧日的青瓦还是现在的水泥楼丛,无论是白日黄昏或夜晚,醒着或梦中,也会永远向我照耀着金色的温暖的光芒。”

曾经关注过一些名家书房的名字,发现看似随意取的名字,其实是有着深意的,表达了文人的处世态度及人生慨叹,寄寓着文人内心深处的一种浓浓的人文情怀。

房间的名字范文第3篇

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共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共有人一栏有共有人的名字,房屋的产权属共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来源:文章屋网 )

房间的名字范文第4篇

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3、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来源:文章屋网 )

房间的名字范文第5篇

    刘先生是某外资公司的员工,与女朋友王小姐拍拖几年,今年6月份登记结婚了。但是结婚已经花去刘先生和王小姐不少金钱,使得他们手头上的积蓄顿时紧张不少。由于刘先生婚前已经以自己个人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每个月需要供款2000多元。为此小两口就想:用王小姐公司里一直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减轻两人的经济压力。刘先生想了解,房子是自己以个人名义买的,那现在能用王小姐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合富置业专业人士介绍,从现行的相关政策看来,原则上以谁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就以谁的名义买房。但根据有关规定,配偶可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支援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买房。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一方购房(无其他协议的),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配偶)的名字,另一方(配偶)也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一方在结,结婚后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过,按目前有关规定收窄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者的范围。原规定的“同户的可提取他们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支援家属买房”内容被取消,即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新《通知》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

    李先生和太太在年初结婚,但由于当时大部分资金已投入股市里了,没能在那时候买房,婚后仍是与父母同住。后来由于李先生当兵的弟弟退伍回来,五口人挤在两房一厅的屋子里实在太挤了。于是,李先生和太太商量打算买一套房小两口搬出来住。于是,李先生趁股票大涨,把资金从股市抽出来,一次性付款60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海珠区的房子。到办理交易的环节,李先生开始犯愁了,业主究竟是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写太太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写?

    合富置业专业人士介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地产,如无其他协议,则该房地产属共有财产,也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若是房产证上房产权属人只有李先生或李太太其中一人,则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为50元/宗,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若是房产证上房产权属人为李先生和李太太两人,则需缴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共60元,权证印花税为10元,包括房产证及共有证各一本。

    小张大学快毕业时,已在父母的帮助下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一次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房产证上房产权属人写的是小张的名字。进入A公司后认识了女友小薇,虽然工作时常有不顺心的时候,但在女友的支持与鼓励下,小张都顺利克服了工作的挫折。今年8月小张终于升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而最近小张更与相恋多年的女友“拉埋天窗”。深感自己这些年来的努力背后总少不了女友的默默付出,小张与父母商量后,打算在房产证里加入老婆的名字,让房子作为他们小两口爱情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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