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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的故事

孝子的故事

孝子的故事范文第1篇

1、张尚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姜庄村的大学生。200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长春税务学院。当年10月,他的母亲遭遇车祸造成脑震荡,引发中枢性硬瘫、癫痫等病症,彻底失去劳动能力。面对生活的不幸,5年来,他一直坚持一边打工求学,一边给身患重病的母亲治病,演绎了一个“当代孝子”的传奇。

2、程威,湖北襄阳大学生。他把患绝症的母亲背到学校,边打工、边服侍母亲、边学习。在母亲最后的日子里,他说:“我要陪母亲走完最后一程。”因为担心母亲随时会离他而去,他向学校申请了休学,在陪伴母亲的日子里,母亲提出什么要求,程威都会尽量满足。

3、王鑫在12岁的时候,为了挽回身患白血病母亲的生命,勇敢地为母亲移植了造血干细胞。

(来源:文章屋网 )

孝子的故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孝道 感恩 德育

现在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是“四、二、一”家庭结构的核心人物,在家过的是“众星捧月”般的“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真是吃饭怕噎着,过马路怕碰着,夏天怕晒着,冬天怕冻着,连背个书包都怕累着,而改由家长拎着。在这种“玻璃壳”里成长起来的孩子,自私、任性、唯我独尊,根本体会不到父母养育他们的艰辛,也不知孝心为何物。再加上受西方文化影响,“孝”观念变得十分淡薄。中小学生跳楼事件、自杀事件让人触目惊心。2007年广州16岁少年向母亲要上网费未果而拿菜刀砍杀双亲;2008年江苏一名16岁少年因在网吧玩游戏很晚回家,遭到母亲殴打,于是拿水果刀疯狂地将母亲捅死,然后自己跳楼身亡……这一幕幕惨剧不正有力地说明孝道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吗?

据我总结,小学1-6年级语文教材总共353课,涉及的孝道、感恩内容仅仅有8课,占总课数的2.3%。即人教版一年级下册第5课《看电视》、第6课《胖乎乎的小手》、第7课《棉鞋里的阳光》、第8课《月亮的心愿》;人教版二年级下册第23课《三个儿子》、24课《玩具柜台前的孩子》;人教版三年级下册20课《妈妈的账单》;人教版六年级上册第6课《怀念母亲》。由此可见,学校“孝心”教育的缺位,造成学生“孝心”的缺失,更造成学生“孝行”的缺失,整个社会缺少“孝”的传承。因此,加强孝道教育已成当务之急。

一、 以校园建设为依托,促使学生“识孝”

感恩教育的前提是先让学生了解“孝”,体会“孝”。 “孝”字产生于“道(导)之以德,齐(治理)之以礼”的西周时代,是会意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孝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上面像一位长发曲背扶杖的老人,下面像一个年幼的大头儿,隶书变为“孝”。用幼儿搀扶老人之形,表达孝敬父母之意。《辞海》注释:“善事父母曰孝”, “善待祖先曰孝”。

以校园建设为依托,融入孝道文化。1.校训“孝行 尚学 健康 和谐” ,制作大字粘贴于教学综合楼。2.在楼梯、过道等悬挂中外行孝名人画像、行孝名人名言、剪纸等。3.在学校橱窗长期进行“古今孝子”事迹图片展,并不断更新。校会班会传“孝经”,课里课外讲“孝行”,大庭广众树“孝星”。

二、以语文课堂为阵地,渗透孝道教育

小学语文教材文质兼美,课文里既有鲜明生动的形象,又凝聚着强烈的感情,要发挥语文课堂主渠道作用,挖掘教材里蕴涵的孝道、感恩思想,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孝道教育,为学生的“终身精神发展”打好“精神的底子”。教学生学习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时,让学生感受到“儿行千里母担忧”的那份牵挂,使学生知道孩子是永远也报答不了父母对自己的付出。如教学人教版二年级下册第23课《三个儿子》,除了挖掘文本蕴含的“孝敬父母才是真正的儿子”这一主题外,我设计了三个拓展环节,环节一:了解“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故事;环节二:读《二十四孝》,了解“忠孝双全”“望云思亲”“上书救父”“彩衣养亲”“哭竹生笋”“打虎救父”“笼负母归”“鹿乳奉亲”等关于感恩的故事,诠释了中华民族的淳朴民风;环节三:了解《三字经》“香九龄,能温席”里黄香扇枕温衾的故事,让学生时刻铭记“为人子,方少时,孝与亲,所当执”,常怀感恩之心,孝敬父母,感恩父母。

三、 以阅读经典为途径,积淀孝道故事

班级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场所,利用晨会和班队活动课等,让学生将自己收集到的孝道、感恩小故事、格言、诗词等拿出来交流,或口头演讲,或传递阅读,和大家一起共享孝道、感恩教育资源。在“读”的交流中,全体学生为故事中的人物所感动,为故事中的情节所牵挂,学生的感恩认识得到升华,感恩准则得到规范,感恩行为获得动力,使学生认识到孝心、爱心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

四、以课外活动为平台,践行孝道感恩

孝子的故事范文第3篇

[关键词]忠孝思想《情系故乡》《集结号》

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上映的故事片《情系故乡》、《集结号》,毫无疑问这两部电影都是成功的。影片中的故事和人物,充分表现了忠与孝,也深深地感动了所有的观众。笔者认为这两部电影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最根本也是最直接取胜的原因是这两部影片充满和洋溢着忠和孝。创作者们始终注意着把“忠孝”之液不时地注入人物的血液之中使其变得更为鲜活。

忠孝思想,在我国一度曾经受到了否定和批判。一提到忠孝,现在也许有人立刻就会跟传统意义上的忠臣孝子和愚忠愚孝联系在一起。笔者认为应该正确对待银幕上的忠与孝。现实生活中和社会伦理中,如果没有了忠孝,事实上还能有什么做人的准则?所以这忠这孝,是流淌在祖祖辈辈中国人心中的一眼洗涤道德的清泉,是永远不能割舍的伦理的延续,是每一个炎黄子孙道德与精神家园中追求的最高境界,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忠与孝都将与我们同在。笔者想就《情系故乡》、《集结号》中,对主人公忠与孝的表现,谈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银幕上和现实中的忠与孝。

一、《情系故乡》中张雨的忠孝思想

《情系故乡》是一部现实题材的农村片,讲述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在城里拼搏出一片蓝天的张雨,身兼总经理拥有自己辉煌的事业和灿烂的前景,在他回乡接家人到城里定居之际遭遇乡村小学教室倒塌,当他组织人们救出学生之后,“现场会”上竟意外地被乡亲们推举为村里的党支部书记,这边是生他养他一贫如洗的风雨家园,父老乡亲们眼巴巴地盼望着能脱贫致富;那边是繁华都市,拥有年薪几十万的总经理。在妻儿强烈的反对声中他在去留之间选择了留下来。从此,他在忠孝之间迂回:为了村里的孩子,他把教室搬进了自己的家,为了找到村里脱贫致富之路,他把在公司里的股金和原来打算让儿子做买卖的几十万元,投资在村里的科技开发种植枣业上。就冲着大伙把自己选成了支书,就冲着老父亲那句“要干就干好,别让大伙扫兴”的嘱托,张雨舍生忘死地扑在村里头,老父亲从来没有觉得儿子有什么不孝,有其父必有其子,实现百姓和父亲的重托成了他心中最大的孝,为了村民的幸福和枣业的发展,张雨倒在了建设保鲜库的工地上,已经带着枣业丰收喜悦的乡亲们喊着、哭着、叫着用双手抬着他跑了几十里山路把他送到了医院。他醒来后不顾自己已患晚期胃癌,竟毅然回到了支书的岗位上率领大伙奋战在最前线。当保鲜库已开始使用,红枣深加工生产流水线试产成功的这一天,富裕起来的乡亲们背着他张罗好了他儿子的婚礼庆典,可病魔再也不准他继续呆在村里,这时候满头白发的老父亲前来为他送行,张雨望着父亲百感交夹,他用足了全身的气力“爹!”的一声呼唤后跪地不起,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这一声呼唤,早已把他身上的忠和孝交织在了一起。就此,一曲情系故乡的乐曲戛然而止。片中有多少情多少爱让许许多多的观者无数次的动容落泪。笔者认为,这情这爱确源自一个忠,源自一个孝。这忠,是忠于职守的忠,是忠于人民的忠,这孝是孝顺民意的孝,是孝敬事业的孝,而不仅是简单意义上只孝顺父母和长辈的孝。所以笔者认为在这部影片中孝已升华,可谓忠孝合一,成为了与观众勾通和产生共鸣的有力因素,是这部影片取胜的根本所在。

二、《集结号》中谷子地的忠孝思想

《集结号》是一部战争题材的影片,1948年的淮河战役,与军队的战斗空前惨烈。九连连长谷子地接受了一项阻击战的任务,他与团长约定以集结号作为撤退的号令,只要听不到集结号声,全连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现有的47名战士奋勇厮杀,终因寡不敌众一个又一个战友倒下了,排长临死前说他听到了集结号声,要谷子地立刻带着仅剩下来的几个人撤退,可大伙对此产生了分歧,此时敌军再次袭来,仅有的战士也全部阵亡,谷子地怀疑是自己忽略了号声,才导致战友们全部牺牲,炮火中他奋力把他们的尸体掩藏到一起,强烈的内疚与震撼使他抱起炸药包只身冲向敌军战壕。谷子地死而复生后却被当作敌军士兵俘获。他有口难辩,在后方医院里他知道,自己原来的部队番号也被取消,战时战事的瞬息万变使他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他不仅难以证明自己的真实身份,那47个战死的弟兄都将被视为失踪者。从此他心事重重地踏上了朝鲜战场、进入了和平年代,他后半生的唯一任务就是要为九连正名,为47名阵亡的弟兄追溯一个烈士的称号而奔波,一路走来忠心可见,观众的情绪随着谷子地的遭遇而潮起朝落。最后集结号终于吹响,47名烈士得以安葬,抚慰了他们的在天之灵和一切心怀忠心还在跳动着的心灵。笔者认为全片主要体现的是谷子地身上的一个忠,那就是忠实于事实,忠诚于烈士的那颗耿耿忠心。那么在谷子地身上见忠不见孝,是不是就是一个有忠无孝的人呢?其实不然,他的孝只是一个缺席的在场,这忠里又该包含了多少个孝呢?

三、缺少忠孝思想的人物永远是苍白无力的

《情系故乡》和《集结号》中张雨和谷子地这两个人物身上具有的忠和孝,笔者认为,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缺少忠孝的银幕人物是没有魅力的,是苍白无力的,是难以打动观众的。这其实是现实生活所决定的,是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和大众的审美观所决定的。那么生活中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是不是在塑造银幕人物时,要把忠和孝断然分开呢?笔者认为所谓不能两全是指一个人不可能分身而言,决不是说一个人如果做到了忠就做不到孝,或做到了孝就做不到忠。其实不忠之人必然不孝,不孝之人也必然不忠,人常说不忠不孝或忠臣孝子,并没有听说过只忠不孝或奸臣孝子。其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中国的伦理道德准则中忠孝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多时候它们难解难分。生活中忠孝是衡量一个人优劣的基本准则,在忠孝面前每个人都会现出原形。当然用忠孝去衡量一个人,也不能只看他的一时一事,而要全面、客观、一贯地去看他。塑造银幕人物也应遵循这一法则,比如,张雨和谷子地就是在一系列的行为和事件中逐步彰显了他们各自的忠和孝,这样的艺术形象才有魅力。尽管《情系故乡》、《集结号》用的演员都是初次上银幕的演员,不存在什么明星,但这两部电影感人至深令人难忘,这只能说明银幕上忠与孝的魅力所在。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的忠孝思想永远是所有人道德与精神家园中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中国的一种传统美德和社会责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发扬光大,决不能淡化和削弱。我们应该把忠和孝完美地结合起来,以此促进民族素质的提高。同样,塑造银幕人物也应遵循这一法则。

孝子的故事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二十四孝;不孝罪;利诱行孝

中图分类号:GB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8-0273-02

一、“二十四孝”流传简述

早在春秋战国时,儒家孔孟都极为重视孝道,积极倡行孝道。自汉代开始,孝从对人行为的要求上升为治国之道。汉初由于儒家传人的影响,统治者更是提出“以孝治天下”,两汉皇帝谥号多带“孝”字,一直到清末“孝治”仍未间断。“以孝治天下”对文人士大夫影响甚大,自东汉刘向作《孝子传》,魏晋之后,不少士人编著《孝子传》或《孝传》,至唐代逐步形成了“二十四孝”,由历代二十四个(或虚或实的)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汇集而成。唐末五代“二十四孝”的提法非常流行,不仅“在宋代已经流行开了一套定型的二十四孝故事”,而且“在山西、河南、北京、辽宁、甘肃等地的辽、金、元墓葬中曾经多次发现过彩绘与石雕线刻的二十四孝”。至元朝,郭居敬编写《二十四孝》时,由于其著作通俗易懂的编撰体例和所选孝子更加祛愚昧化,删去了属于兄弟之间的友爱或亲属之间的情义的人物故事,只保留了对父母(或祖父母)的孝行和男性孝主体,并对一些故事进行了更加合理的加工等,使“二十四孝”故事基本固定下来了,而且广泛流传,影响深远,以至于一般认为是郭居敬首辑《二十四孝》。…后来的印本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二十四孝图》,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以后,又有人刊行《二十四孝图诗》、《女二十四孝图》等,流传甚广。

对于《二十四孝》,前人人也早已做过评述,如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摘自《朝花夕拾》)。鲁迅先生说几乎是人人都知道二十四孝的故事的。但是高兴之余,接着就扫兴,听完二十四个故事,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因为尽管郭居敬删去了一些极端愚蠢的孝行,“哭竹生笋”还是不现实的;“卧冰求鲤”要危机自己的性命;“老莱娱亲”、“郭巨埋子”令人反感。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儒家遭到了严厉的批判,其孝思想也未幸免。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文化的需求更加强烈,同时社会道德水平的现状愈来愈堪忧,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道德再次受到重视。在继承发扬传统文化的旗帜下,孝道越来越受到重视,《孝经》开篇即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然而《孝经》等毕竟较为晦涩深奥,而《二十四孝》较为通俗易通,于是几乎就被原封不动的用来教育子女、学生和舆论宣传孝道的通用读物,甚至佛教徒也参与进来,如现在网络上流传的一个卡通版本《孝行今古图说》就是由佛教徒制作,由释净空法师题名。尽管我们不遗余力的通过“二十四孝”宣传、教育孝道,但由于现代社会的多元化趋势愈来愈强,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恕难预料。

由于传统社会把孝与治国之道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二十四孝”故事的出现与流传背后也有深刻的法律因素。

二、“二十四孝”背后的法律

我国古代法律和道德很难分开,孝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法律也非保护人的权利为宗旨。“二十四孝”中有些孝行本身就是违反当时的法律,如《元典章-礼部六》有“行孝割股不当”条和“禁卧冰行孝”条。然而更多的时候,不孝是“十恶不赦”的重罪,也即是很多情况下,人们尽孝并不是人们的道德水平高,而是法律的重惩使人恐惧,因而要行孝。

不孝入罪始于周。秦商鞅变法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在家庭内部矛盾上认可孝,《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有《(迁)子》(请求将子断足足迁到蜀地)和《告子》(请求将不孝子处以死刑)两个案例;《法律问答》中有“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殴高大父母处罚比照“欧大父母”;“非公室告”也与孝有一定关系。汉代,为我们所熟知的“亲属相隐”,由汉孝宣帝下诏颁布,多少体现了对孝的重视,因为卑幼首匿尊长均不为犯罪,而尊长却要区别对待。《春秋决狱》流传下来的五个案例中,其中两个也与孝有关。汉代与孝有关的法律不只是这些,《张家山汉简》的《贼律》和《告律》中共有七处规定与不孝有关的犯罪,其处罚轻者鬼薪白粲,重者弃市。当然这主要是一般法律规定,若要从案例来看,不孝罪(此时为广义上的不孝,非十恶中不孝罪)的表现和处罚更多。从三大类主体――诸侯、官员和平民来一一展现。诸侯不孝罪有:服丧期间行奸、作乐;服丧娶妻妾;事(祖)父母不顺;诬告父母。官员:任官前,经察举有不孝行为,不仅不得为官,且要致罪下狱;为官有不孝行为,影响仕途。平民:子女不孝,不告不理,即告,教化先行;养子奸污继母,杀无赦。妻不孝,法律上夫可以休妻等。魏晋时与孝有关的法律越来越多,除了沿革前朝法律,又有很多创新,最为我们所熟悉的当属“准五服以制罪”、“存留养亲”了。

魏晋时期“准五服制罪”主要还是体现在亲属株连方面,而在亲属相犯方面家族主义法还只限止在家庭的范围,尚未有对五服服叙的需求。南北朝时期亲属株连的范围逐步向家庭范围压缩,而亲属相犯的家族主义法的范围则由家庭向宗族扩展,从而“准五服制罪”的重心由亲属株连向亲避相犯转移,到了唐律中,完全确立了亲避相犯。一般来说,卑幼侵犯尊长,服叙越近处罚越重;相反,尊长侵犯卑幼,则服叙越近处罚越轻。

对于不孝罪,最重要的就是由北齐时法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后经隋文帝改为“十恶”这个影响千年的法律事件了。将十恶在专门规定,说明:第一,强调这些罪行的严重性质;第二,不得享有八议特权,也不得享有请、减特权;第三,不得赦免;第四,犯十恶皆重惩。重罪十条中与孝有关的规定为“恶逆”、“不孝”、和“内乱”,十恶继承了这一规定,但把“不孝”拆分为“不孝”和“不睦”。

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不孝,即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与商鞅变法基本相反)、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不睦,“谓谋杀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和奸”,指通奸。这些规定自秦汉多少均有出现,只是到了《开皇律》最终定型,同时被后世历代法典所继承,并无根本改动。其他有关孝的法律几乎都是由此延展出来。

这其中“不孝”罪规定繁琐和尽可能的详尽,譬如守丧期间:匿丧最高刑流二千里,最低刑笞四十;居丧释服从吉最高刑徒三年,最低刑笞三十;居丧作乐、杂戏最高刑徒三年,最低刑杖一百(路遇奏乐而遂听者);居丧嫁娶杖一百;居丧参预吉席杖一百(实际可能更重);居父母丧生子徒一年;居父母丧别籍异财徒一年;居父母丧求仕徒三年;父母死诈言馀丧不解官徒二年半。此外,唐律中最终确立的父母的主婚权,私自结婚也属不孝等。尽管不能用自由、权利观念衡量古人,但对守丧规定如此之严也是严重干涉了人们的私生活。这些法律在现在都消失了,但是作为(法律)意识却深深地印在人们的头脑中了,至今挥之不去,譬如很多地区,父母过世后的三年内过年时是不能贴红门联的。

在清末礼法之争时,争论的焦点为:干名犯义、存留养亲、无夫奸和亲属、子孙违反教令的存废,以及子孙队长尊长能否行使正当防卫权。这五点内容几乎都与孝有关,对于不孝类犯罪,礼教派和法理派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后法理派妥协。在仿照近代刑法模式立法的《大清新刑律》中附上《暂行章程》,规定了无夫妇女通奸罪;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害等罪的刑罚;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刑罚等。至民国也没有彻底废除。

孝子的故事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东海孝妇” 孝亲观 汉代社会 变异

初提“东海孝妇”的故事可能有人会感到些许陌生,但说到元代著名戏剧家关汉卿名作“感天动地窦娥冤”可能就家喻户晓了。窦娥冤正是在“东海孝妇”故事基础上经过历代流传演变而创作形成的。

“东海孝妇”的故事最早出自《汉书.于定国传》,原文是这样记载的:“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于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佛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当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之后,刘向的《列女传》《说苑》等也对此有所记载。

从《汉书》记载可以看出,班固在此重点并非想从孝妇的角度出发宣扬什么,将其置于“于定国列传”中其实只是一个前奏,以引出于定国的父亲,即故事中的“于公”,最多让我们体会到于公的清廉执法,以此在于定国这一主人翁还未出场就给予其一个好的环境氛围。但从另一个侧面,我们却可以窥探出汉代社会对“孝”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东海孝妇”中的“孝”

“百善孝为先”,“人之行,莫大于孝”[1] (《孝经.圣治章》),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从“东海孝妇”一词可看出,在时人眼中,此妇的举动是符合社会中对“孝”的标准的,甚至可以说是“孝”行的一个典范。那么她是怎样行“孝”的呢?从文中记载可得知,此妇虽“少寡,亡子”,但她“养姑甚谨”,甚至在其婆婆感觉会拖累她而“欲嫁之”的情形下,她仍“终不肯”。据此可推断,此妇不肯再嫁并非受制于社会习俗,而是单纯的从“孝”的角度、从人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出发所做的决定。因此我们可得出一个结论,即“东海孝妇”之所以被冠以“孝”,是因为其自身有很强的道德自觉性和自我牺牲精神。为照顾年老的婆婆,她可以不为自我,不顾自己后半生,从而得到了时人的尊敬。

但事物的发展往往不尽如人意。也许是该命好,碰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婆婆,她不忍心一个如花被风烛残年的自己拖累而选择了自杀。且不管该婆婆死后故事的发展,若只从婆婆死的角度推断,我们可以说,婆婆完全是因为不肯嫁而自己又不忍心拖累她才自杀的。换句话说,若此听从婆婆的话而选择再嫁,婆婆也许不会自杀而死去。但若结果真如此,此妇还会被冠以“孝”吗?如果再进一步设想,假若婆婆没有直接自杀,而是以自杀相逼劝其再嫁,此时她选择了再嫁,如此的话她还会被冠以“孝”吗?如若这二者都不被认可,为何她只有在牺牲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全力照顾婆婆才会被称为“孝”,我们可以从传统孝文化和汉代孝文化对比出发寻找答案。

二、先秦传统“孝亲观”

何为“孝”?《说文解字》释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中国古代专门论述孝道的经典――《孝经.开宗明义章》中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一般是对士大夫而言的,对于一般的普通百姓,《孝经.庶人章》“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即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孝就是要适应天地之道,保重自身,以供养父母。孔子也曾对孝发表了许多言论,他认为“孝”是一种基于人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情之爱,子女将对长辈发自内心的关爱表达出来,即可称之为孝。因此将“孝”分为三层:“能养”“无违”“有敬”,能养即尽心奉养父母,无违即绝对服从父母,有敬即对父母敬仰礼对。[2]在这三者中,养为最低层次的,在赡养父母基础上不能对父母违礼,敬重父母是最高层次的。故当子游向老师问“孝”时,孔子大发感慨:“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3](《论语・为政》)所谓“敬”就是有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孔子提出“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思即作为子女,要从从内心情感出发,尊重父母志向和其意愿,即使父母死后也不能轻易改变。另外,“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3](《论语・里仁》)“父母为其疾之忧” [3](《论语・为政》)等均强调这种内心情感,父母在不远游是因为外出游行必然会引起父母担忧,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父母的孝,应是一种作为自然人的亲情流露而非“被动”的孝,这与西方从人的义务的角度将对父母尽孝视为一种责任有明显区别,也与后世将孝行极端化有着本质的不同。

三、汉代“孝亲观”

至汉代,孝的思想进一步受到重视,统治者置孝、悌、三老行教化,奖励孝行,汉家皇帝谥号也多带“孝”字。这一时期的“孝”一方面继承并发展了先秦儒家的孝道思想,另一方面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尤其是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举孝廉制、推行“以孝治天下”后,“孝”被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导民以孝,则天下顺” [4](《汉书・宣帝纪》),孝成为了统治阶级治国主导思想之一。如果说先秦孔孟时期“孝”还主要表现为一种思想观念,是合乎人本性的自发要求,那么此时“孝”俨然已成为帝王意志下的社会规范,成为了统治阶级治国的工具。董仲舒指出,孝是“天道”对人的启示,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5]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白虎通义》中,孝更是被作为了一种统治策略:“安民然后富足,富足而后乐,乐而后众,乃多贤,多贤乃能进善,进善乃能退恶,退恶乃能断刑,内能正己,外能正人,内外行备,孝道乃生。”[6](《白虎通义・考黜》)在这种孝道环境下,汉代孝文化一方面蓬勃发展,孝子故事层出不穷,但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孝”也呈现出了一些片面化、甚至极端化,造成愚孝,且看:

终身不嫁尽孝。《后汉书.列女传》陈寡孝妇“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果死不还。妇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因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死,葬之,终奉祭祀”。[7]

刻木思亲。《二十四孝.刻木事亲》“汉丁兰,河内人,早丧父母,刻木像,事之若生。”即母亲早亡,遂将木头雕刻成母亲形象,早晚敬奉。甚至“为亲像被击,而奋击张叔”,结果是,他被认为因孝亲“而不惜以身犯法”,非但不被处罚,反而因此得到社会赞扬。

忍辱尽孝。《后汉书.列女传・姜诗妻》广汉人姜诗妻:“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她不得已而“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即寄住在邻居的房子里,昼夜做着纺织,买来珍贵而美味的食物,让邻居的母亲送给她的婆婆。无怪乎当赤眉义军经过姜诗家 时也“弛兵而过,曰:‘惊大孝必触鬼神’。” [7]

更有甚者,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残害自己,甚至舍命行孝的现象。例如:

“割肉行孝”。即割左臂肉治舅姑之病,甘愿忍受身体毁伤之苦,以己之血肉入药救治父母、公婆。《古今图书集成・闺媛典》“蒋瓒妻李妙,年十四为蒋氏童养妇。舅暹患痢,妙宁恻然祷祝,剪左股肉三脔,煎汤以进而病愈。” [8]

“以命尽孝”。《后汉书・列女传》:“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溯涛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还有因侍奉父母而终身不嫁的济南七女,“亲没以裙负土筑坟,各穴地以殉于旁,俗呼为七女墓。” 等。

结语

通过对比分析,“东海孝妇”中该女子的行为我们就不难得以理解,其举动其实只是那个时期人们的“正常之举”, 是这一大环境下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若她采取上文设想之行为,无论为何原因,估计社会也不会对其有如此高之评价了,因为一方面,她没有做出自我牺牲类的举动,另一方面,她“抛弃”了婆婆,即使结果是,婆婆可能会因此而不死。在这种社会潮流下,基于人性而行孝的原始孝文化初衷淡化了,其社会性被逐渐加强,“孝”文化日益沦落为一纸空符,成为社会衡量一个人的“硬性”道德要求。这些无形中导致汉以后,很多人为追求行孝产生的“社会效应”而将孝行极端化,做出一些损身利亲、殉亲等非人道的行为,由此滋长出历史上影响很坏的封建孝道糟粕。而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等级特权和宗法关系,竭力抬高忠孝的作用,提倡愚忠愚孝,也把忠孝道德规范引向了歧途。可以说,“孝”的变异,汉代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汪受宽.孝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张倩, 刘友田. 孔子的孝道观[J]. 学理论,2010,(27).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4]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5]董仲舒.春秋繁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1989.

[6]班固.白虎通义[M.北京:中华书局,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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