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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镇化

就地城镇化

就地城镇化范文第1篇

从北京上方鸟瞰,昔日低矮破旧脏乱的大望京、北坞两个城乡结合部村庄,如今已经高楼林立,与邻近城区并无二致,这里已经完全融入城市。

“这是北京农村迈向城镇化的新起点,下一步北京要率先于全国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市农委主管新农村工作的副书记高华说出这句话,深知这对于北京而言“机遇不小,挑战更大”。

北京市委出台的《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行动纲要。文件称,北京已经进入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发达城市迈进的新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善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文件还提到,“十二五”时期,将是北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的时期,到2020年,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占农户总数20%的相对低收入户,到2015年人均纯收入相比2008年翻一番。

伴随近几年城乡结合部、主要功能区的城镇化进程加快,北京的城镇化率已于2009年底达到84.9%。而若实现郊区传统的农村社会形态向城市社会形态的转化,则预示着与世界城市目标相差甚远的农村将接过新一轮城镇化的接力棒,将有数万农民从一产就业中转移到二二产,实现生产方式的彻底变革,同时将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

其实,城镇化已被政府视为实现城市管理升级和城乡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正如市委书记刘淇所言,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管理粗放和脏乱问题的重点方向。

而完成北京农村的城镇化将是个巨大的工程,现行体制和政府财力面临着严峻挑战。整个工程将涉及182个乡镇、3944个行政村、5413个自然村,常住户203.8万户、常住人口572.5万、户籍人口380.7万、农业户籍人口272.5万。这也是个艰难的工程,农村社会形态的转型,不仅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同时亦是对决策智慧的一次重要考验。

在现有规划、土地、财税等重重约束之下,农村城镇化路径应该是多样的,大望京和北坞模式是成功的探索,但北京郊区情况千差万别,有平原,有浅山,也有深山,区位地理交通、发展基础不尽相同,需要“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发展的城镇化模式。

而北京农村要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借城镇化“走出一条新路”,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格局,成功也绝非易事。如一位多年研究农村工作的专家所言,农村城镇化是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建,其意义相当于农村继土地承包之后的再次革命。

尽管任重道远,但成功案例亦层出不穷。密云蔡家洼和朝阳高碑店,以农村就地城镇化的新模式,不增加土地指标、不改变土地属性,农民以自有和集体土地参与并分享城镇化成果,已被奉为“政府、民众、企业不同利益主体在农村合作共赢”之典型,它们的成功对于即将进行的北京农村快步城镇化足以镜鉴。

势在必行

2006年,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目标的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然启动。

作为首都,北京5年内投入两百多亿元资金对农村进行了街坊路硬化(含绿化)。安全饮水(包括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包括户厕改造和公厕建设)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和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的“三起来”工程建设,旨在通过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这项事关京郊农民民生的“5+3”工程,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其中“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将于2010年底在农村实现全覆盖。

“5+3”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保障,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民的文明程度。并使农村发生了四大变化:农民发生了观念性变化、农业发生了功能性变化、农村发生了由表及里的变化,体制发生了融合性变化。

与此同时,伴随轨道交通、“区县通高速”、“村村通油路”等工程的实施,体现现代文明的城市化成果向新城、重点镇梯次延伸,带动北京的城镇化率实现了年均1个百分点的增长,2009年底达84.9%,仅次于上海的88.6%而排名全国第二,且远高于全国平均的45.7%。

但“三农”问题仍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采访中高华以农民收入向记者举例: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986元,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万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且全市还有20%左右的相对低收入户。他认为,“现在只是城乡一体的轨道接上了,但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收入水平还是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都远不及城镇标准。”

在高华看来,“5+3”之后,郊区农村恰逢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结构转型的历史变革阶段,而目标能否实现,不仅取决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农村的城镇化更为关键。

他认为,扩大内需是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农村将是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加快推进北京农村的城镇化将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释放出巨大内需。“以适宜上楼的农民建新民居为例,如户均150平米,按建设部门公布的成本核算,其中土建成本22.5万,装修5万,配套设施建设10万,总共约40万元,如果一年改造5万户,将拉动GDP200亿,这还不算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高华说。

更重要的是,城镇化还能够创造就业、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向郊区有效流动。“3944个行政村分散在182个乡镇,分散在,13个区县,如果从资源均等化角度考虑,即便再小的村也要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一来政府承担不起,二来无法管护,但通过城镇化将一些村庄集并后集中居住,解决的不仅是上述难题,还可为产业转移发展创造条件。”高华说。

当然,首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建设用地捉襟见肘的矛盾,也是土地版图向数量庞大且使用分散的农村快速扩充的现实动因。

据相关部门统计,北京农村的居民点建设用地,即宅基地约1032平方公里,住宅约2亿平米,其中平房占93%,楼房占7%。

以此推算,农利人均建设用地363平米,是城市人均占地的几倍,以城镇化方式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将会释放出巨大空间。

事实上,北京近几年推进城市化的重心始终在新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的延伸和产业的升级转移,这些区域止逐步接近达到世界发达城市的标准。而长期滞后于城市的农村,

只有在城镇化的道路上与城区的向外扩充相向而行,也就是农村向城镇靠近,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双轮驱动”,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菜能让“世界大都市”距“世界城市”更近。农村城镇化势在必行。

探索“就地”城镇化

对于中国城镇化的道路选择,先后曾出现不同模式,如大城市和和超大城市模式,中等城市模式,还有近几年兴起的城市群、城市带模式等等。

这些模式尽管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城镇化或城市化进程,但每个城市大面积拆迁改造的背后,都不能掩盖农民、外来户和政府之间衍生诸多难以调和矛盾的现实,上访。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高华认为,这些模式往往强调“农民进城”,注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其实农村城镇化还有另外一种更好的模式,即就地城镇化。“所谓就地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不再一味地向城市迁移,而是在原有的居住地,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素质,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社保与城市接轨,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就地’即原有的居住地,包括原自然村、不保留村向中心村靠并而组成的新型农村社区。”

在他看来,农村就地城镇化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之一,也是北京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道路选择的客观必然。

伴随交通和通讯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和产业化的推进,人流、物流和信息流逐步加快,加之政府对农村的巨大投入,使京郊农民在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上逐步向城镇靠近。

“逆城市化”亦是农村“进城”的催化剂,大型城市的人口密集、房价较高、交通拥堵、资源环境压力逐步加大等“城市病”已在北京初步显现,这让大批生活稳定的中产阶层开始迁到农村,促进了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产业的兴起,也加速了二、三产业向农村的转移速度。

一个客观事实是,上一次北京农村人口普查时,北京农村的总人口只有300万,现在已经超过了500万,农村对城市居民吸引力的日益增强不容辩驳。

在原有土地上建新民居、发展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的蔡家洼和高碑店,其实就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美好蓝图的实景演绎。

“农民有浓厚的乡土舰念,他们更愿意在家乡安排自己的事业,把家乡建设的更美好,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在走访蔡家洼时,村党支部书记王大林告诉记者,随着蔡家洼就地城镇化的逐步实现,在外村民居住就业回流的趋势已日趋明显。

高碑店村党支部书记支芬则认为,“在农村,只有通过集体发展产业才能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房屋升值,降低农民资产贬值甚至流失的风险,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就是就地城镇化。”

实践证明,就地城镇化将突破以往农民进城的单一城镇化模式,长远看有利于形成中心域、新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在内的科学合理的城镇化体系,从北京的“三农”实际看,则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减轻首都中心城的压力,及早防治“城市病”。

“三个一批”逐层“城镇化”

与国内诸多城市不同,作为特大型城市的北京,数百万农民不仅在紧邻城区或新城的城乡结合部居住,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也有零星分布。

如专家所言,尽管都是就地城镇化的成功案例,但村广地多的蔡家洼居住、产业分区规划的模式移植到人多地少的高碑店不太现实,同样高碑店产居合一的模式也不适用于位置相对偏远的蔡家洼。因此,“对症下药”关乎着农村在不同条件下的就地城镇化能否成功实现。

北京市经过研究,专家们认为应通过“三个一批”,逐步将分散在城市四周的北京农村纳入城镇化。

旨先是城市化转移一批。这主要适用于朝阳、海淀、丰台等城市功能拓展区,及新城和大型城市边缘组团地区,属于被动型的城市化类型。

该转移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已经列入城市规划范围的农村地区,要完成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彻底转变和升级,比如城乡结合部地区,以直接城市化的方式,使其尽快融入城市发展。另一层含义则是将一批已经在新城实现较稳定就业和居住的本市农民,深圳和实验以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享有收益权为条件,解决他们的城市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自愿的基础之上转为城市居民,实现这批农民真正意义上的离土进城。

其次是城镇化集聚一批。这主要适用于重点小城镇、一般镇规划中心区的村庄及能够向城镇中心集聚的村庄,通过在这些镇域建设产业园区和农民就业基地,在镇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突破村自为战的格局,及时推进传统村庄的整治合并,集中建设城镇居住小区,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放弃土地的实际经营权,保留土地收益权,探索土地权益的股权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再者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升一批。与城镇化集聚社区不同,农村社区保存传统农村的历史,保留一户一宅的庭院式格局,与传统村庄的主要区别是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配套齐全,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成为郊区最宜居住的地区之

高华坦承,“三个一批”中,新型农村社区主要针对位置偏远、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其实现城镇化的难度相对较大,目前正处于规划的制订完善阶段,需要规划通过之后再探索经验逐步推广。而相比之下,区位较好,受城市辐射影响较深的前两个一批,承接城市功能和产业转移已有类似高碑店等的成功案例可循,加快推动这些地区的就地城镇化将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事实上,以“三个一批”实现农村就地城镇化,还须注意的是,如何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让农民仅有的土地资源得以科学合理的集约利用。

高碑店模式:民办公助建住宅,属地化就业

高碑店的改造有别于其它城乡结合部地区。而是带有典型农村色彩的、自我重建式的就地城镇化。

高碑店村距离天安门仅有8公里,京沈铁路、京通快速路、华能电厂、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高压线路等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占地,使这个原有2300亩耕地的村庄,没了一分耕地。2D02年修建的五环路穿村而过,建起的百米宽的绿化带,使原本没有了农业的高碑店村又被切掉26家企业。几经“折腾”之后,高碑店村只剩下了村民宅基地的村落架子,实际上已经处于无地可卖的境地,“叫农村无农业,称农民无耕地,农转居无工作”的“三无”村,因此得名。

良好的区位条件,以及周边区域的快速发展,以出租房屋为主的“瓦片经济”渐成气候,庞大的外来人口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人口暴增带来公共服务不堪重负,“脏、乱、差”的环境严重影响着区域形象和本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更重要的是,村民自发在宅基地上“腾挪”以创造财富的同时,自身居住空间日趋逼仄,公共空间更被严重挤占,与快速发展极不相适的

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面临的是即便有钱也无法完成建设的窘境。

此外,无地可卖也意味着,以往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拆迁当中常用的以转为国有的土地收入支付拆迁改造成本的资金平衡模式在高碑店已无法适用。面对这样一块“啃完肉留下的骨头”,支芬自2002年调入高碑店之后,在带领全体村民清理整治村域环境的同时,反复探讨后确定了“民办公助”的住宅建设改造方案。所谓民办,就是村民自己周转、自己拆房、自己筹资、自己建房。公助就是,村民居住新区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所需2.6亿元投资,由村集体成立的经济合作社负担50%,其余部分争取市区政府支持。

改造模式大致为:每户以现有住宅上地使用征为准,占地面积缩减15%,用于拓宽道路,容积率确定为2.7。新宅由北京勘探设计院统一设计,田华建筑总公司统一施工、统一工程监理,其中村民每平米建设自费出资1025元,自筹资金不足的,由村委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建房款的60%,期限不超过5年。

曾和大多数村民一样持有狐疑态度的村干部刘欣告诉记者,迫于“身份”压力,她是第一批将原有住宅改造成三层楼房的村民。

而让刘欣万万没想到的是,改造的新居除了第三层用作自住之外,由于高碑占村对外界传达出弘扬振兴传统文化的产业发展思路,一二层很快就吸引到了与之相关的外来商户租用,年租金达十几万。

兴奋之余的刘欣意识到,新居不仅两年就能收回全部投入,她还因此将长期在自有住宅中受益。

很显然,高碑店用一着“就地城镇化”下活了这个“无地缺钱”的“死棋”,2.7的容积率、15%原有面积的缩减,村民原居住面积均增加一倍,房屋品质也得到了现代化改良,并带动“瓦片经济”实现质的飞跃,进而区域形象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且原有村民全部实现在集体物业公司的属地化就业,总体收入大幅增加。

据统计,同样位置优越,情形类似高碑店的村子,在北泉大概还有900个之多,尽快将这些村子转变为城市,对北京而言将是一个“不得不”的选择,而高碑店探索的成功模式也不应该只是一个个案,还可以在更多的地方得到复制。

蔡家洼经验:资源换资本、规划定成败

但并非所有农村都像高碑店那样,几乎每户村民能够拿出二三十万的自有建设资金,诸多的郊区农村能否成功城镇化“改造”则史多有赖于“集体”的智慧。

蔡家洼村因距离重点镇密云巨各庄镇的镇域较近,区位条件虽然无法与高碑店相比,但尚属优越。缘于村集体较早地引进了农业龙头企业北京聚陇山农业开发公司,其规模种植及带动就业的示范效应,让蔡家洼村幸运地成为2005年确定的全市13个旧村改造试点之一。

经测算,蔡家洼村推进旧村改造共需资金83.5亿元,其中。8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3.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而对于一个集体负债300多万的山区农村来说,别说几十个亿,就是1个亿也算得上天文数字。“钱从哪里来”是摆在改造或者实现城镇化面前的首要难题。

但细细分析之下,处于县域周边的蔡家洼,农业和土地规模仍可算作区别于城市的特有优势。王大林告诉记者,由几个自然村集聚而成的蔡家洼,宅基地数量庞大,总量达到了2200亩,除此之外,还有农田2500亩、山坡地3400亩。山场约4000亩,具有发展规模农业和相关深加工产业的良好基础。

算清土地账的同时,土地分散浪费的事实一目了然。利集体认为,首先要做的便是,通过规划的调整,实现蔡家洼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在多次论证之后,蔡家洼的旧村改造规划得以批复。在不增加建设用地的前提下,规划将总面积8平力公里的蔡家洼村一分为四:居住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三产商务旅游区、农业种植区。

具体的土地集约利用方案为:通过原宅基地置换、旧村道路及集体公用场所整理,腾退出的2200亩建设用地,用400亩土地集中建设居住区,其余全部用来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旅游服务等二、三产业;原有的近6000亩耕地及山坡地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流转至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再交由聚陇山农业开发公司和巨龙庄园生态科技公司统一规划运营。

宅基地换楼房的腾退方案则确定为,原有宅基地只要占有24分地,有4间北房,就可置换2套总共180平米的回迁楼,面积或房间数量不够的,集体先垫付资金,在今后的集体股份分红中予以扣除,面积和房间数量多的,评估之后,依据这一标准折算后,以货币形式找齐。

王大林透露,2200亩建设用地,除去400亩建居住区,剩余的可使用50年的1800亩建设用地,蔡家洼确定了每亩每年的使用费为3000元,50年的租地费用就是2.7亿。“如果招商引资顺利实现,资源即可完成资本的转换,村民新居的建设资金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得益于合理的规划布局,以及农业种植的规模效应,蔡家洼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的招商相对顺利,占地400亩的产业园吸引了十几家企业进驻发展,其中包括统一在内的台湾五家知名企业加入其列。在此带动之下,台湾某著名企业家又携百亿元巨资与蔡家洼签订了建设高端绿色旅游区的合作协议。

更为人乐见的是,蔡家洼的经济发展不仅实现了全村劳动力的全部就业,且对周边诸多村庄产生巨大吸纳作用,据王大林估算,倘若蔡家洼引入的现有产业全部竣工投产,可吸纳近万名密云农民属地就业,这为今后破解因快速城镇化带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难题提供了有益镜鉴。

有资产的市民 职业化的农民

事实证明,农村就地城镇化对于北京而言行之有效。

采访中支芬一再强调,城镇化之于农村,就地远比补偿之后的一夜暴富更为可取。“暴富的农民缺乏理财的观念,又受自身教育程度、投资知识等方面的制约,几乎没什么资产升值的渠道,几年下来将钱造光的不在少数。”

“当年,高碑店农地被征用,虽然村民保留了宅基地,避免了异地购房,但‘农转居’补偿的后遗症仍可看作异地城镇化弊端的前车之鉴。”支芬告诉记者,由于国家及市重点项目的占用,部分高碑店村民曾一次性得到了当时算作“大数目”的几万元耕地占用补偿款,且身份也由农民转为了居民,但几年下来,农转居人员便将补偿款吃光用尽,此时才发现也无法享受城镇的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实际上相当数量的“农转居”不仅没了工作,又失去耕地的收益,也因此诱发了诸多社会矛盾。

“城镇化不仅仅是改善农村的居住生活环境,更重要的是解决农民的就业、收入增长和后顾之忧。”支芬介绍说,进行城镇化改造之后的高碑店村民,现在住房的租金是改造前的几倍,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村民在集体成立的物业公司就业,其工资性收入将与集体经济的壮大同步增长,以往因快速城镇化导致的社会隐患因此治愈。

显然,短期内就地城镇化的效益虽然不比一次性拆迁补偿,但随着区域价值逐步提升,区域主导产业日益强大,村民将可持续、稳定地分享城镇化成果。

蔡家洼同样如此。王大林告诉记者,原本收入增长单一依靠农业经济的蔡家洼村民,如今已拥有三份收入:一是租农地的土地补偿,1000元/年,每五年增长5%,集体一分不留全部给村民;二是工资性收入,每人月均收入1000-2000元;三是分红,一部分引进的企业村集体占有30%的股份,以土地作股的农民将直接受益于企业的利润分红,另一部分则来自村集团为人驻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所获得的收益分红。

此外,农民的资产也因城镇化大幅增值。以蔡家洼为例,多年来,民房大多用于自住,少数能够出租的房屋年租金也超不过几千元,即便将院落与房产整体出售,最高也就是几万元,而城镇化改造之后,村民大部分拥有总面积达180平的两套房产,一套房子的价值就达上百万,且原有土地的增值收益还可长期享受。

而高碑店和蔡家洼之所以顺利完成就地城镇化改造,最为关键之处在于,兼顾到了所有相关人群的利益,合理解决了“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

这其实也是“三农”在城镇化中的再定位,如市委书记刘淇在年初的经济形势务虚会所言,世界城市之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带有集体资产的市民,农村是首都发展的战略新空间,农业是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

就地城镇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就地城镇化 路径

新型城镇化与就地城镇化的界定

新型城镇化区别于传统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它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主题,以生态文明为理念,在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几轮驱动中,注重化解二元结构矛盾,通过完善城镇功能,着力推进与城镇化相关的经济社会各项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民在居住和生活方式上由农村向城镇转变。

新型城镇化推进模式应该是多维的。西北部地区,地广人稀,经济比较薄弱,城镇化先期基础投入相对较大,因此短期内还是采用鼓励农民走出去模式(异地城镇化)为宜。东部地区,产业聚集,人口密集,资源稀缺,建议通过中小城市(镇)群,采用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

所谓就地城镇化,也叫家门口的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农民在原住地一定空间半径内,依托中心村和小城镇,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

近年来,农村以其宜人的规模、较好的环境质量,轻松的氛围和适当的生活节奏等比较优势不仅留住了想进城的农民,而且也吸引了部分城市居民开始下乡定居。如果不设门槛让农民自由进城,不仅会加剧城市的隐性失业,而且会使众多“城市病”日益凸现。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上,伴随国家越来越多的赋予一些非主流小镇国际标准的城市功能,城市预期收益将大大减少,就地城镇化将以其独特优势和魅力成为非农就业化和市民化的可行的城镇化模式。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就地城镇化的问题

就地城镇化推进的速度缓慢,农民依旧在编织大城市梦。一方面在广大农村千百年来积淀的“跳出农门”的观念在农民思想深处根深蒂固,他们千方百计实现主动积极迁移;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专家、学者,包括少数政府人员,热衷于大中城市建设,忽视或不屑小城镇建设,因此,在许多政策措施的导向上,依然鼓励农民进城,严重制约了就地城镇化推进的速度。

就地城镇化推进的方式过于粗放,城镇化质量大打折扣。一些地方提到城镇化,就急功近利,靠行政区划调整,撤乡并镇、撤县变市,盲目扩大城市市区的管辖面积,让失地农民上楼成为居民。中国土地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低成本征用农民的土地、短期内迅速完成土地城镇化显得十分容易。这种带有强烈行政色彩的粗放式城镇化模式并没有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没有考虑农民农村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真正富起来,更没有考虑城乡如何一体化协调发展。

就地城镇化推进的动力不足,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有的乡镇零工业区;有的工业基础薄弱,普遍处于工业化初期及向中期过渡阶段,经济效益也很差,企业现有劳动力的职业不稳定性强、潜在的流动机率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缺乏强有力的吸引;有的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分散布局,难以形成聚集效应。这种缺乏产业支撑、一味追赶城镇化推进速度的模式,虽然短期来看确实消除农民、农村,但是发展后劲却令人担忧。

就地城镇化推进遭遇要素资源瓶颈。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力资源数量是巨大的,但是受工资待遇、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等比较优势的影响,人才外流现象十分严重,人才引进难度也较大。靠剩下的老弱病残人员结构推进城镇化难度可想而知。同时,由于乡村两级取消了“三提五统”,造成村集体财力普遍匮乏,仅靠每年上级拨付的日常经费度日,有的还能靠有限的土地承包租赁,拆迁安置管理费等。再看硬件设施状况。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基础设施总体比较落后。有的只注重道路、房屋、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对医疗、卫生、教育、环卫、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投入,难以形成较为完善的商业、科技、教育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公共事业的城乡二元制度痕迹很重。

就地城镇化推进保障措施滞后,农民与土地若即若离。首先,农民的土地权利形同虚设。土地虽然是农民的命根子。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特殊性质,基层政府却在直接经营土地,并通过征用补偿标准的订立、土地出让给谁、价格多少、利益如何分配等,把土地作为最大的财政收入来源,农民在被动土地农转非过程中几乎没有话语权,土地溢出价值也几乎都给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次,户籍制度是樊篱。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证明公民身份、提供人口资料以及方便社会治安。但是从实践来看,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到农村去双向都受到限制。而且户籍制度上捆绑着上学、买房、就业、社保等过多的其他职能。第三,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社会保障本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那些长期在城市从事生产劳动,为城市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贡献的非农非工流动人员,理应与其他的劳动者一样完全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但实际操作中,这一部分人养老问题却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网之外,靠其拥有的小块土地,归其户口所在地负责,造成他们既不能完全从农村和农业中退出也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离土不离乡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就地城镇化的管理体制不匹配,镇政府“权小能弱责大”。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部分乡镇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达镇。然而在管理模式上却一直沿袭着服务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管理的模式。镇政府名义上是一级政府,但在实践中作为基层政府应该具备的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等管理职能却严重缺位,造成镇独立管理事务能力有限,行政管理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提供充足的服务。对于许多事和物,乡镇行政管理欲管不能、欲罢不忍,拳头打在棉花里。此外,随着大量外来人口的常住,管理对象不断增长,原有镇政府机构编制严重缺乏,行政管理人员难以完成当前的管理目标,一些地方只好聘用雇员来缓解人力不足。与此同时,由于乡镇没有独立财权,在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框架下,绝大部分财政收入必须上交到县级政府,而县级政府则根据镇级政府的人头费下拨财政支出数额。这样就造成了乡镇自身可支配能力收入偏低,城镇化推进没有积极性的局面。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就地城镇化战略优化路径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推进就地城镇化的信心和决心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小城镇建设上。尽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分解,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同时,利用广电、报刊等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建设的战略意义,在广大农村营造氛围,传递城镇建设的正能量。

(二)科学合理规划,打造城乡一体化布局

城镇是一座“微型城市”,也要用“经营”的理念去打造。在摸清本地城镇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一定要以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意识、高起点高水平编制不同时期的发展规划。因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制度等软件可以修补,而城市建设等硬件却无法推倒重来。

(三)实施产业先导战略,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

城镇化要聚集人气不唱空城计,关键必须落实项目为王理念,以产业为支撑,以工业化为先导,才能让企业安营扎寨,让流动人口驻足落户,让城镇像城市。没有产业的发展,人口集聚可以说只是纸上谈兵。为此,必须严格控制大中城市工业用地指标,倒逼制造企业向小城镇作梯度转移,从而将大城市逐步打造成政治、文化、科研开发、金融、商业中心,那些游离于城市边缘的务工人员受城市变迁的影响也会逐步返乡就业。随着投资者开办工厂吸引人口向城镇集中,形成工业和商业;居民建房买房租房形成居民区,解决人口城镇化问题指日可待。当然也要注意项目的选择性,遵循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尽可能避免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整合要素配置,切实推进各项民生幸福工程

1.创新土地制度,确保农民土地权利。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实行土地资本化和土地交易市场化,变土地不动产为动产,变虚拟资本为实际资本,允许农民带着资产进城。同时,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管和指导,实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政策补偿水平,将土地增值的收益真正从政府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

2.探索新的户籍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迁徙的双向自由。人的城镇化绝对不是简单地改户口,而是实现从户口身份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转变。要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分层次设不同门槛让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同时逐步剥离粘附在城镇户口的各种福利,这样城市化才能均衡发展。与此同时,还要研究探索城市居民到农村落户的情况,一并考虑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

3.改善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是一个城镇先导性、保障性的基础工程。改善基础设施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资金的筹措。要积极探索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力量和闲散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为避免重复建设,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些优质资源可以通过联合办学、连锁布点、集团化管理、组团结对等方式实行向小城镇延伸,从而有机整合文化、教育、医疗等资源。

4.健全社保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的攀升。要在土地之外给予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框架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创造性地拓展社保筹资渠道,结合当地实际,谨慎运用“以土地换保障”、“以农村住宅换城镇安置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模式。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农民就业培训,以便为那些因知识结构单一处于明显就业劣势的农民提供长期保障。

(五)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1.实施“扩权强镇”改革。针对苏南一些人口达20万人、财政收入达10亿元、已经初步具备发展中小城市条件的经济强镇,要借鉴温州做法试点建设镇级市。赋予中心城镇政府基本的财权和事权等10项权限,增强中心镇政府的权能,改变“人大衣小”、城市乡镇化管理的局面。

2.探索中心镇管理体制。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改变了传统农业社区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出现了以职业为纽带、同时又保留了乡土社会某些生活秩序和原则的人际关系。因此必须吸纳和借鉴城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经验教训,摸索出一套适应城镇化发展特点的新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3.加大政务服务平台创新力度。要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逐步探索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实行政务公开,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鼓励社会监督,使政府行为更透明,办事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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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镇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因地制宜 美丽乡村 就地城镇化 丹东

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的基本方向。当城镇化达到相当水平之后,会有相当大的人口比例留在农村。而就地城镇化就是使海量农村人口有序转移,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尽可能做到“离土不离乡”。可以说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实现这个目标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作为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的丹东,有着建设美丽乡村的天然优势,我们要根据丹东自身特点,以“美丽乡村”的建设引领“就地城镇化”。

近年来,丹东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市64个乡村实施了村镇道路、供水、排污、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改造,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已有18个镇、村喜获省级“宜居示范乡镇”和“宜居示范村”称号。但由于丹东市农村基础建设薄弱,地域发展不平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就地城镇化意愿,制约了丹东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为促进丹东市城镇化发展,帮助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城镇化,我们尝试给出可以践行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投入,保证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满足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先决条件。丹东市农村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最大的难题是资金问题。要实现农村城镇化、村民市民化,就要建设等同于城市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热、垃圾污水处理、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因此,应强化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安排固定的资金用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通过贴息贷款、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村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乡镇、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资金的使用上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引领作用。按照就近(距离城市近)就优(村镇地理位置和财政实力好),先郊区、县镇,后乡村的原则,统一规划和逐次延伸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市与郊区、县镇、乡村之间的发展差距。要根据县(市)区财政实力和现实条件,合理分配辐射和承载城镇化建设份额(如东港市份额比例可以大些),形成以强带弱,梯次推进,协调发展的农村城镇化建设局面。切忌只唯上、不唯实,贪大求全,运动式造城的政绩观和工作态势。

二、强化产城一体,增强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能力,为农民“离土不离乡”广开就业渠道。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旅游业,鼓励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尤其应注重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整合生态资源与农业资源,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使农业与旅游休闲业融合发展。要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扎实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东港的前阳镇等均实现了以产业兴城镇,以城镇促产业,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布局相融合,人口板块与经济板块相协调的良好态势。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化,“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市场、园区和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但让农民成了庄稼地里的工人,其不断放大的观光旅游功能也为农民“离土不离乡”开辟了新渠道。一些旅游度假资源丰富的乡镇则通过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建设成为旅游服务型小城镇,以特色经济带动了其他产业的经济发展,形成了以旅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凤城的大梨树村、东汤镇、宽甸的河口村、青山沟镇等都走出了一条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度假经济和城镇建设相结合的成功之路。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只有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缘、资源、环境、文化优势,促进资源加工、特色农业、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才能帮助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城镇化。

三、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和壮大村镇企业及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向产业工人过渡。需要合理调配土地资源。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据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对自然村落进行整理,使村落布局更加集中、合理,节约土地,方便基础设施配套。可在一些试点村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而农业龙头企业和涉农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解除了留乡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推动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土地进一步流转。经过土地流转,分散的土地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既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又帮助农民获得了红利,促进了农民的身份转换,为农民“离土不离乡”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也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到城镇化建设创造了条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丹东市土地流转面积仅达28万亩,发展空间巨大。

四、加快户籍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的改革步伐,为农民“离土不离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从而增强公共服务对农村居民的服务保障能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于户籍改革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上,谋划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加快消除原先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不平等待遇,让在小城镇居住的农民,在求学、参军、就业、医疗、社保等方面能够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让农民愿进城、能进城、能安居、能乐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向城镇聚集。

就地城镇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就地城镇化;因素;东风村;人口;经济;社会

中图分类号: F29.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1.061

据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但是我国的这一数据基本上是通过人口转移实现的,而对农村本地的建设则十分有限,同时城市的资源也并不足以容纳所有农村人口。因此,走就地城镇化的道路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列举的东风村是此次调查的三个村庄中城镇化程度中等的村庄,处于就地城镇化发展中的过渡阶段,是其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对于东风村目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其未来发展的方向将在本文进行分析。

1推动因素分析

由于城市吸纳力不足以完成完全的城镇化,就地城镇化成为农村发展所必然要走的道路。就地城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人口聚集程度比较高;生产方式上实现向二、三产业转型;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向城市靠拢。

1.1人口方面

在对东风村的调查中,有40%的人表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为非农业种植。很明显,农村人口进城打工使得本地劳动力流失,留守在当地的村民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情况,导致当地的人力资本无法满足其城镇化的建设。这样人口的流失,也造成了东风村的人口规模无法达到城镇化的要求。

1.2生产方式方面

造成农村人口流失的原因之一则是农村的经济环境并不乐观,农村人口纷纷流向城市以获得在农村无法得到的劳动报酬。据调查发现,东风村目前并没有自己的乡镇企业,其主要生产方式为农业种植生产,以二、三产业为主体的生产方式并未发展起来。没有产生自己的特色产业,就无法通过市场的需求吸引资本投资,因此也就不能引导本地劳动力留在本地,导致劳动力的流失。

1.3社会公共服务方面

东风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目前正在进行社区化建设,还没有搬入楼房,大部分居民居住在砖瓦房中。道路方面依然是土路,路面崎岖不平。居民用水依旧是以井水为主。互联网的使用率达到43.3%。86.4%的居民表示并没有消防措施建设,同时大部分居民对学校和医疗诊所表示满意。而在后面的调查中,不少居民表示愿意到城市中居住的原因便是城市的居住条件好于农村。人力资源的流失且并不能吸引外地的劳动力和资本,对于农村的就地城镇化发展也是不利的。

2解决方法

城镇化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人口的转移,具体还体现在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和社会城镇化。根据东风村的发展情况来看,首要是发展经济,以经济来带动另外两方面的发展。有学者指出,要素投入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因素,也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这里的要素投入主要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本地的特色产业创建。

2.1人口城镇化

对于人口素质提高也可以看成一种投资,是一种对于人力资源的累积。只有将农村的人口素质提升上去才能成功引导农民的生产方式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型,才能指引村民更有效的配合政府的政策,有利于加速城镇化建设,使得农村生活现代化,吸纳城市文明。

2.2经济城镇化

在就地城镇化的建设中,农村的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有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的特色产业。对于特色产业的构建重点在于不能生捏硬造,要结合地方特色使本地劳动力、资本源和市场紧密地结合起来,打造出适宜自身特点的产业。依据当前发展的经验,目前发展较好的陈家店村采取的是发展第三产业的方式。东风村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依据当地的地形特点,打造知名的自然生态旅游景点,围绕自然风光旅游服务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由第三产业的发展来吸引资本投资带动其他产业,例如种植业、手工业的发展,以此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吸引当地劳动力回流,增加人口聚集程度,达到人口城镇化。

2.3社会城镇化

首先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关于居民普遍反映的道路问题应该抓紧维修,同时还应设有路灯,争取早日铺设柏油路面便于居民的出行以及交通运输。而另一方面,居民的用水也一直以井水为主并未使用自来水。因此在路面铺设完毕之前,也应尽快开始自来水管道的引入,以免建好的道路再次遭遇被挖开的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此前提到过的关于东风村的社区化建设,由于居民尚未入住,所以关于村民们的搬家该如何安置以及小区内部的安保物业等也应在入住之前安排妥当。并且要预防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不均等、受益程度不均等的问题。关于村民的能源使用问题,东风村并没有使用过绿色能源,所以也应该加强绿色能源的使用,增加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例如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不可或缺。在目前城镇化的进程中,只依赖与历史的客观趋势是不行的,这其中需要政府政策的推动和扶持。城镇化发展的先期投入也需要政府的金融支持,通过政府的资金投入带动城镇化的先期发展。

3结语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东风村的现状,从人口聚集程度、生产方式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对东风村的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从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和社会城镇化三个方面浅谈了东风村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城镇化建设取决于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同时在其发展的过程却不应操之过急,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

参考文献

[1]马孝先.中国城镇化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其效应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12):117-124.

就地城镇化范文第5篇

(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6)

摘 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泰安市作为山东省的旅游城市,在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回避地出现了失地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失地农民。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法,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再就业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根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为失地农民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现实依据。

关键词 :城镇化;失地农民;再就业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6.020

基金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310439005)

收稿日期:2015-01-22

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泰安市作为山东省的旅游城市,在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回避地出现了失地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失地农民。本文调查的对象是正在进行城镇化的泰安市高新区失地农民,共涉及6个自然村2个住宅小区的200户失地农民,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法深入剖析再就业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根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为失地农民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了现实依据。

1 研究意义

失地农民就业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化建设。失地农民无论是异地就业,还是当地就业,无论是做兼职工作,还是做固定工作,都为推进当地城市化,发展当地城市经济,增加失地农民收入,起着明显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失地农民就业涉及建筑、环卫、修理、月务、各种商业网点等多个领域,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公共设施的改善、城市面貌的巨变和工厂效益的提高都离不开失地农民的参与,这些无疑有利于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优化农村经济产业结构,推进对初级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增值,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加强城镇化和市场建设等,必然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失地农民的充分就业必将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长,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失地农民就业有利于提高失地农民的法治意识。失地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只有小部分有能力的人通过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大部分失地农民感到无法展示自己的能力,对未来感到茫然,在遭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后,容易采用非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失地农民通过就业前的培训,增强了法治意识,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纠纷和歧视首先想到以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做出违法行为,也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从而增强了法治维权意识。

失地农民就业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失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压力大、长期生活困难,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有助于减少由于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引起的社会问题,对缓解部分社会矛盾,维护我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 实证研究

2.1 家庭现状调查

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民当中,3~5人的家庭较多,所占比例较大;1~2人和6人及以上的情况很少,可见人数较少或者较多的家庭相对较少。虽然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活的改善,大家庭式的传统家庭模式逐渐减少,农村家庭的子女相比以前大大减少,因此中等人数的家庭相对较多。

泰安市高新区农民征地补偿的发放标准以按人头发放为主,即按照家庭人口数发放,占42.5%,同时按占地亩数与按占地面建筑物也是主要发放标准,分别占27.5%、25%。由于各个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征地补偿发放标准也不尽相同。

对于征地补偿非常满意的农民有7人,占3.5%,比较满意的农民有35人,占17.5%,一般的满意的有75人,约占37.5%,不满意的农民有83人,占41.5%。可见,大部分失地农民还是不满意政府的征地补偿的。

2.2 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现状

调查显示, 失地农民实际寻找工作的途径主要是同事、朋友、亲戚介绍和自谋,分别占62.5%和13.5%,可见失地农民实际求职过程主要还是由熟人介绍工作,很少通过正规职业中介获得工作。针对“认为最有效的寻找工作途径”, 失地农民大多选择:亲朋介绍(29.5%)、政府安排(17.5%)和征地单位安置(14.5%),可见失地农民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身能力和社会网络的限制,他们很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征地单位。

在被调查的农民中,67%的农民声称没有参加过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并且对于政府的这一培训政策了解甚少,只有33%的农民参加过这一培训。加之农民本身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差等自身弱势,对于其以后的再就业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对于再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失地农民认为缺乏专业技能和工作竞争激励这两方面的困难最大,分别占到32%和31%,农民本是以务农为生,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较少,失去土地后,所从事行业也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给其再就业带来了较大困难。身体条件的限制和就业政策的限制虽然所占比例较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失地农民实现更好更快的再就业。

调查显示,目前失地农民自己创业的最大困难,认为没有资金的有65人,占被访者的37.5%,认为没有门路和没有专业技能的各占23%和27%,认为需要贷款扶持的占到17.5%。再就业过程中没有专业技能是最大的阻碍因素,创业过程中,资金的问题不容忽视。虽然失地农民均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费用,但是从长远的生存和生活考虑,收入本就不算富裕的农民面临自己缺乏专业技能的巨大压力。由于传统的自给自足意识,创业门路也成为失地农民创业的难题。另外,政府的部分扶持政策虽然已经提出,但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较好的落实效果。

2.3 失地前后农民的就业状况比较

调查显示,失地前无工作的农民较多,占被调查农民的77.5%;失地后农民有工作的人数增多,相比失地前有了较大变化,但是仍然占少部分。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保障,失去土地之后有工作的农民明显增加,比例有所上升,但是没有工作的农民仍然不在少数。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更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农民的工作行业中,失地之前农民的工作行业主要是种植养殖和建筑,分别占有工作农民的40%和33.3%,而从事餐饮、销售和其他工作的比例则相对较小。由此可见农民的自身技术和能力决定了其所从事行业的性质,农民的工作行业倾向于文化程度低、技术要求低、以出卖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土地失去后,种植养殖的人数有所减少,但变化不是很大,说明农民的传统本土观念仍很强烈,种植减少的同时增加养殖的数量,餐饮、建筑、销售和其他工作的人数都明显增加,从事餐饮行业的比例却有所下降,销售和其他行业的比例明显增大,有了显著提高。

调查显示,农民获取工作的途径有多种。失地之前,农民有工作的较少,其获取工作主要通过职业中介和亲友介绍,其他途径较少,只占11.11%。失去土地后,农民就业需求增大,亲友介绍和职业中介仍然较多,但不占绝对优势。失地农民可通过再就业中心寻找合适的工作,但效果不太明显,通过再就业中心找到工作的比例只有5.72%,再就业中心的作用并不理想,相反,失地农民通过其他方式寻找工作的比例显著加大,人数也有了明显增加。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失地农民的创业教育

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没上过学的占39%,初中学历以下的占38%,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只占23%。由此可看出大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因此,泰安市的失地农民应该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意识的增强。失地农民平时可通过电视、报刊、书籍、法律宣传栏等方式学习有关就业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自身的法制观念,以致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拖欠工资、职业病危害等情况时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在遇到不平等对待时才能避免采取过激、违法的报复行为,才能更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56.67%的人没有参加过就业培训,而且对政府、企业的培训政策也了解甚少,这也成为了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一项重要因素。所以泰安市的失地农民应积极的参加政府、企业等组织举办的就业培训、职业教育等,努力地学习相关的就业理念、操作技能、职业道德以及敬业精神等,改变自身职业理念、职业技能落后的局面,同时逐渐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的良好生活方式,接受并适应现代化的城市生活。

3.2 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

在合理的范围内占用农民耕地时,要严格地审查占用农民耕地所制定的补偿条款,并设立监督小组密切地监督耕地占用补偿条款的落实,建立有效的考察机制。向社会公众公示征地之后的补偿原则与措施,并积极地征求被征地农民的建议,充分发挥被征地农民建言献策的权利,不断地补充与完善补偿制度,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的过程中也需要从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方面做起,政府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建立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保障体系,建立并完善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要根据《劳动法》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起劳动用工合同制度,改善失地农民与用工单位之间的雇佣劳动关系,并依据失地农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来保障失地农民再就业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泰安市农村地区老年人所占比例较大,在所调查的农民中,60岁以上的人占到了10%,而且15岁以下的儿童也占到了22.5%,因此中年人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尤其是处于失地状态的农民,生活压力巨大,所以建立起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尤为重要了。首先,要审查并进行界定保障人员的资格;其次,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立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确立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3.3 失地农民再就业中政府的责任担当

调查中失地农民从事餐饮、销售行业的分别占到了15.79%、18.95%,这一比例相对失地农民总的就业大军来说还是比较小的。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加大对娱乐、餐饮、旅游、家政等服务性行业的支持力度,要积极通过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来提高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水平,并充分发挥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

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积极的自主创业或是自谋职业。在失地农民创业障碍分析中,有32%的受访者认为缺乏资金,有18%的人认为需要贷款支持,所以地方政府可将每年的税收收入划出一部分当做专款,用于支持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解决失地农民创业的资金问题,同时也可争取各银行对失地农民创业的小额贷款支持,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好各项减税免税政策以保障其发展;鼓励当地的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再就业,对于吸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培训等政策优惠。

切实转变传统的产业方式,延伸农业的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鼓励发展农产品的运输、销售服务体系,加快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转移。政府要提供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体系,根据地方的农业特色打造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特色农产品,通过规模化的生产与经营形成地方的一大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农业的产业化不仅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还可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这一社会问题。

3.4 失地农民再就业中企业的责任担当

泰安市在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的过程中,可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泰安市自身地理位置和产业特点来发展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要求征地企业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如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泰开集团、华为轴承、岳首集团等企业集团应向开发区的失地农民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带来更多的保洁工、营业员、保安、搬运工、洗车工、服务员等岗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征地企业在为泰安市的失地农民提供工作岗位的同时,也要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关心他们的工资待遇、福利水平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征地企业可与失地农民签订一系列的劳动用工合同,雇佣失地农民,并允许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使他们的未来生活也拥有保障。征地企业还要做好对泰安市失地农民需求岗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劳动合同以及失地农民档案的管理、分析,归纳失地农民的各种信息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提供岗位。

(指导教师 于忠军 梁东荣 孔令娟 郭学静 王 静 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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