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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诗歌

华兹华斯诗歌

华兹华斯诗歌范文第1篇

摘 要 英国浪漫主义桂冠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彰显了回归自然,崇敬自然,热爱自然的主题,记录了诗人体味、体察、体验、体悟自然的生态维度。本文从生态美学的角度来挖掘华兹华斯诗歌中的美,以重新认识华兹华斯以及他的诗歌。

关键词 华兹华斯 诗歌 生态美学

华兹华斯被誉为湖畔诗人,他认为大自然是人生快乐、智慧之源头,他厌恶城市文明与冷酷的金钱关系,他寄情于山水,从大自然中得到慰藉。他用诗歌作为武器来捍卫人类与自然之爱的关系,他的诗歌中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关怀,赞美自然的魅力,体现了自然性、整体性、交融性、主体间性的生态之维。华兹华斯的诗歌抛开了自我,融入自然,开放了全部感官,从而扑捉到自然发出的一丝一毫的信息与美。

一、华兹华斯诗歌中“自然性”生态审美原则

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承担起了为自然代言的使命,歌颂自然之美、之情、之爱。华兹华斯的诗歌充满了对大自然的崇敬,体现了大自然的辉煌与智慧。华兹华斯在《水仙花》中,这样来描写到,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在树荫下,在湖水边,/迎着微风起舞翩翩。/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在银河里闪闪发光,/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延伸成无穷无尽的一行;/我一眼看见了一万朵,/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水仙、树荫、湖水、微风、繁星、银河、湖湾等自然景观并置,形成了一副生态自然之美的风景画,体现出对自然本身之美的爱。而在《麻雀窝》中,华兹华斯用其情谊与爱与自然建立平等的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架起了生态平等、和谐、关爱的纽带。总之在诗人的眼中,自然不是人认识的客体,而是成为了与人平等的主体;自然不是人利用的工具,而是与人互相尊重与爱的共同体。生态批评与审美是自然物本身的美和这种美的感知过程。由此可见,华兹华斯在其诗歌中用生态审美的眼光关怀着自然,感知着自然。

二、华兹华斯诗歌中“整体性”生态审美原则

华兹华斯在《致杜鹃》中用一幅整体的生态画面诠释着整体美。杜鹃鸟的歌声在山丘飘逸,流淌到聆听者的心怀,飞入那关阔的幽谷,抚摸着青青的草地,万物彼此融通,交织成整体性生态和谐的美好画面。《致蝴蝶》中,诗人从小到老一直这样,当看到彩虹就勃勃心跳,他希望永远保持儿时的天真,因为儿童是成年人的父亲。情境化为一,从一生成多,多最终归为一,这一就是自然大地的童真,正如道家思想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法自然的整体动态的和谐观念无不流淌在华兹华斯的《致蝴蝶》中。

三、华兹华斯诗歌中“交融性”生态审美原则

在《水仙花》中,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 /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我”置身于自然万物,与其共存,相互关照,彼此交融。同时不难发现,物我之间的交融敞开了自我认识、自我情感,从而摒弃了自我观念、自我理性、自我经验,本能地与自然共呼吸,彼此启发,领略自然的智慧。华兹华斯在自传体长诗《序曲》中追忆了童年的经历,同时在于大自然交流共融的过程中发现,自然其实最接近上帝,自然感化、净化人性,纯洁人的孤寂情感。人与自然交融的审美可以克服人的孤寂,超越物化,达到自然“他者”的彼岸。华兹华斯诗歌无疑反映了生态批评与审美的交融性原则,唤起了人们感知自然的力量,鼓励人们回归自然,返璞归真,享受自然与人美好的关系。

四、华兹华斯诗歌中“主体间性”生态审美原则

华兹华斯的诗歌是与自然的对话和交流,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主体间的互动生成,从而生成了丰富的想象,生成了无限的美好,生成了对现实的超越,生成了对未来的憧憬。在《我好似一朵孤独的云》中,诗人在诗歌最后写道,后来多少次我郁郁独卧。/感到百无聊赖心灵空漠;/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我的心又随水仙挑起舞来,/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欢乐。人与自然彼此为伴,相互安慰鼓励,物我合一,人与自然相遇、相交、相爱,并敞开自我怀抱彼此,这正是生态审美的主体间性原则的彰显。诗人与自然契合在一个主体间的第三空间,在这里,传统二元对立形而上的逻辑大厦倒塌,一个开放和包容性的空间展开,生成着无数的可能性;在这一空间里,一切皆有可能,这里没有绝对的权威,也没有终极的意义,这里只有变化的可能性及不断的生成。华兹华斯中诗歌主体间性还体现在诗人通过和自然交流来超越现实处境,实现诗意的栖息。在《无题:我曾在陌生让你中间做客》中,华兹华斯写道,我曾在陌生人中间作客,/在那遥远的海外;/英格兰!那时,我才懂得/我对你多么挚爱。

华兹华斯诗歌范文第2篇

1、华兹华斯——上帝创造人

在基督教、泛神论和卢梭的影响下,华兹华斯把人和自然看成是上帝的创造,认为人类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有神性。他把人的个性、人类社会、自然界都看作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华兹华斯认为农民和儿童都是上帝的使者,因此,他同情农民,赞扬儿童。他认为,人的善良会被时间和世界磨灭,而我们最需要找回童年时期的美好、天真。他的那句“儿童是成人的典范”便成了名言佳句流传世间。华兹华斯的笔下,吟咏大自然寄寓于赞扬最接近自然状态的人,《孤独的割麦女》恰好体现出这样的特点。诗人把割麦少女的形象置身于广阔的田野上—一位充满活力的姑娘“独自在那又割又捆”,“举着镰刀弯腰下去”。在这个场景中,人与大自然和谐地融合到一起,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华兹华斯认为,像割麦女这样的人的本性,幸好没有被资本主义自私、虚伪、反自然的城市生活所异化,也只有返这样的真,受这样的朴,方可同自然界的美达成一致。受西方人文精神影响。在华兹华斯《黄色的水仙》中,读者可以体会出作者的心情及其人生哲理。湖边一片金灿灿的水仙,在微风中起舞,此景令诗人着迷,且这种欢乐的精神感染了诗人。此时,黄水仙可看作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处世态度。因此,在诗人情绪低落,感到空虚时,这些水仙花会突然映入诗人眼帘,使得诗人眼前一亮,撩拨起思绪的活力,并烙在诗人内心的最深处,此时的作者积极乐观,与大自然一同呼吸。

2、王维——友谊和禅机

王维写了很多送别诗来倾诉自己对朋友间难分难舍的情谊,可是仕途道路上的挫折令他在之后的生活中去更多地描写了大自然的风光,从而体现出他的不得志与压抑。王维深谙道教和佛教。道教认为妨碍“天人合一”的是人的欲望、情感、理性等主观感情,这是区分人与自然的特征。佛教教义与道教相似,是要求人们消极对待人的欲望和情感。佛教教义认为,正是由于人的情感和欲望,才导致了人在现实世界里所受的各种苦难,从而达不到思想上的超然。因而,当王维在描述自然景物时,几乎不表现出人的情感,在他的的山水组诗辋川二十景中,似有若无的佛光禅影多处得以体现,他借助景物风光隐寓禅意。此外,王维的诗作创作还受到禅宗思想的影响。尤其是中年以后,王维受其影响越发深重,但他很少或几乎不表露自己的情感,只是欣赏自然美景。正如他所写到的那样“中岁颇好道”(《终南别业》),或许他只关注“道”,而非自己的情感。

华兹华斯诗歌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华兹华斯不仅是英国19世纪杰出的抒情诗人,也是有着自己独立诗歌观念的诗歌理论家。华兹华斯主张诗歌的情感、题材、语言和创作目的都要以“快乐”为起点和终点,“快乐”成为其诗学中的核心理念,这就构筑了他独具个性与魅力的“快乐”诗学。在这种诗学观念的指导下,华兹华斯的诗歌充满了一种崇高的自然与人间之爱及其独到的伦理内涵,成就了其诗歌在英国乃至世界诗歌史上的地位,并对当今世界的诗歌与文学创作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1850)是横跨两个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其诗歌艺术和诗学理论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研究对象方面,“已有的研究涵盖了他的自然观、社会观、民主观、主题性复归、时间性修饰、意象意境、诗歌语言、诗歌题材等众多领域”…;在方法论方面,已经有心理学研究、新历史学主义批评、文本批评、性别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解构主义批评,这说明国内外的华兹华斯诗歌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然而,我们深以为憾的是,人们忽略了华兹华斯对“快乐”的理解与阐释,以及其背后丰厚的诗学意义和伦理价值。而从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和诗歌艺术综合来考察,“快乐”无疑是其基本要素之一;无论从其诗学观念还是诗歌艺术实践来看,它都有着潜在的深层内涵,并且维系着其内在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可以这样说,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在当时英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诗学理论起着拓展作用,对当今世界的诗歌创作与诗歌理论也富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一、 统一性与逻辑性: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

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主要集中体现在《“抒情歌谣集”1800年版序言》和《“抒情歌谣集”18l5年版序言》这两篇长文中。从总体上来说,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主要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无论从华兹华斯自己所撰写的两篇序言来看,还是从其诗歌艺术经营来看,“快乐”始终都是其中隐伏的一条主要线索和一个重要的诗学主旨。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

首先,诗歌中的情感应当是一种以快乐为主的情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然而不管是一种什么情绪,不管这种情绪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它既然从各种原因产生,总带有各种的愉快;所以我们不管描写什么情绪,只要我们自愿地描写,我们的心灵总是在一种享受的状态中。”这是一段常常为人所引用的话,不过,引用者多半是以此来说明诗歌情感的来源,即诗歌往往来源于诗人对于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其实,华兹华斯在这里所表达的诗学思想远没有那么简单。笔者认为,这段诗学名言中涉及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歌的本质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其二,诗歌的创作过程是诗人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向诗歌逐渐迁移并流人诗中的过程;其三,诗歌创作是在一种自愿并且自然的情况下完成的,强调诗歌艺术的自主性与自由度;其四,诗人的情感是愉快的,而诗歌中的情感是诗人情感的流入,可以推断也是愉快的,并且,诗人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种享受的状态,自然也是一种愉快的状态。在这四个方面的诗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快乐”诗学思想。我们也许应当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诗人能够回忆起来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其逻辑起点是什么?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悟永生(永生颂)》一诗中这样写道:“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父亲,,我就能希望自然的敬爱/把我的一生贯穿在一块。”诗歌对儿童的天性作了高度的赞美。在这首诗中,华兹华斯认为:“婴幼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在成长的少年眼前,这监房的/阴影开始在他周围闭合,/而他却是/看到了灵光和发出灵光的地方,他见了就满心欢乐;/青年的旅程日渐地远离东方,/可仍把大自然崇拜、颂扬,/在他的旅途上陪伴他的,/仍有那种瑰丽的想象力;/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黯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问。” “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其理由在于:儿童生活在天堂里,拥有着瑰丽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高度的亲和力;更重要的是,儿童总是自由而快乐的,他正是由此与成人区别开来。华兹华斯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正如约翰·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真正要写的是,儿童出a具有创造性的上帝自己;正是神圣自然中保留的这庄严的光辉,才将其周围的世界变成了‘天堂’。”

“也就是说,华兹华斯认为儿童是人间和天堂(上帝)的直接联系者。如此说来,华兹华斯所要回忆的便是儿童时期在天堂里的感觉了,正是它为诗歌提供了一个情感的源头。这样的回忆性的情感同样是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的浑然一体。因此,从逻辑上讲,从儿童时代的天堂之乐到对它的深情回忆,冉到诗人情感的进入诗歌,以及诗歌创作的整个过程,在华兹华斯看来都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而“快乐”则是这种感觉的根本所在。

其次,诗歌的题材就是诗人的情感,在具体的诗歌作品里情感与题材往往是一种一体化的形态。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认识诗的题材:“题材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人的心灵,不用巨大猛烈的刺激,也能够兴奋起来。”他看重的诗歌题材好像只是来源于诗人的心灵与诗人心灵的刺激与震动。当然同时他也认识到:“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如此看来,华兹华斯认为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情感和题材的契合点到底在哪里?我们还是只有从华兹华斯自己的论述中来寻找。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只有愉快所激发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时他还曾经这样强调:“没有一种知识,即是,没有任何的一般原理是从思考个别事实中得来的,而只有由快乐建立起来,只是凭借快乐而存在我们心中。”而诗人所能做的是一些什么呢?诗人往往依据人自己的本性和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人:“觉得到处都有事物存心中激起同情,这些同情,凶为他天性使然,都带有极大的愉快。”我认为,华兹华斯的论述隐含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诗歌和生活的态度是人之本性,立足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其二,人(包括诗人)在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作用和反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发生是情感的诱发因素;其三,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之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具有着与外界(包括读者)天然的亲缘关系,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促成诗歌艺术的诞生;其四,外界事物刺激诗人,诗人凭借诗歌与外界发生情感的交流都是由于愉快之情的诱发,而读者与诗歌发生共鸣,引发同情,其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这里,题材和情感的契合点确实是诗人内心的快乐。让我们看一看华兹华斯的名诗《我们是七个》的片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死去!/灵魂已升进了天国!’/这些话全都是白说,,/这位小姑娘还是不改嘴:/‘不,我们是七个,’她说。”按照常理来推断,两位亲人离去本应是很悲伤的事情,可是这位小姑娘执拗地坚持她们七兄妹是同在的,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小姑娘对生死的看法本位于快乐的原则;诗人在此淡化人间的生死,其实质是看到了亲情给人带来永远的愉快。综上所述,从诗歌选取题材的原则、在诗歌艺术的实践以及诗歌客观的艺术感染力、诗歌文本的客观呈现来看,“快乐”都在其中担负着枢纽的作用。

再次,诗歌的语言应当是美丽而富于趣味的。华兹华斯对于诗歌的语言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论述,他说:“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境上加上一种想象力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真实地并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使这些事件和情境显得富有趣味。”将这段关于诗歌语言的话和他提出的选取题材的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其统一性表现在语言运用的立足点是人之天性和日常生活情节;其相异性体现在想象力的渗入使得诗歌的文本形式又迥异于生活的一般形式,造成诗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陌生化效果。诗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诗歌艺术对事件和情境的糅合而具有趣味性,也就是快乐的营造与获得。如果能够与诗歌的情感、题材吻合起来,就可以使得诗歌艺术具有一种统一性。在华兹华斯看来,语言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性与现时性的问题。

历史上出现的优秀诗歌创造了优美纯粹的语言,而语言的反复使用又会使其从优美堕为俗滥;同时,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et常现实生活,方能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语言的使用要合情合理。他说:“我想使我的语言接近人们的语言,并且我要表达的愉快又与许多人认为是诗的正当目的的那种愉快十分不同,……我希望这些诗里没有虚假的描写,而且我表现思想都是使用适合于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的文字。……这样做有利于一切好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合情合理。”如此看来,华兹华斯对诗歌语言提出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真实描写,探索人性的根本规律,传达诗歌应有的愉,追求语言使用的情感性、愉、合理性、生活性的多位一体。

第四,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感到一种少有的愉快。华兹华斯说过:“诗人希望把他的情感接近他所描写的人们的情感,并且暂时完全陷入一种幻觉,竭力把他的情感和那些人的情感混在一起,并且合而为一,因为想到他的描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即使人愉快的目的。……诗人做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人们之所以喜欢读诗是为了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了解诗人的情感,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寻求一种美感。华兹华斯则明确地指出人们读诗就是为了寻求快乐。诗歌创作是为使人愉快的思想,也明显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诗歌艺术实践中。其诗作《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讲述了一个地主和穷人的故事:布莱克大娘不堪严冬的寒冷而去偷地主哈里·吉尔的篱笆来烧火取暖,结果被哈里·吉尔捉住了,大娘向天祈祷哈里-吉尔不再感到温暖,哈里·吉尔终于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永远失去了温暖的感觉。这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掩盖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大娘和地主之间的矛盾本是激烈的阶级矛盾,大娘的悲惨遭遇和哈里·吉尔的奢华生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诗人并没有将冲突的解决诉诸血与火的暴力,而是极力加以淡化,借用上帝的力量来惩处人间的罪恶。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真正用意,在于以“善”感化“恶”而最终达到消泯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情感的宣泄导向平静与美善,从而促成读者对诗歌艺术接受体验愉悦感的充分实现。

华兹华斯“快乐”诗学思想体现出了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华兹华斯把诗歌的情感来源定位于人之记忆领域,强调人之主体感受性与外在世界的交感融合,从而导致了某种情感因素在记忆领域的贮存,期待着诗歌创作的唤醒、重现以及艺术化展现。其二,华兹华斯利用“沉思”来实现情感从记忆领域到艺术领域的转化,诗人以个体之情感来感受、体味人类普遍性情感,实现诗人情感由“小我”向“大我”的提升;“沉思”也体现为诗人寻找特定的艺术媒介,如艺术体裁、语言、韵律等,从而实现记忆领域之自然性情感向艺术情感的转化,并寻求与诗歌艺术媒介的高度契合。

对于情感的表现,华兹华斯用“合情合理”加以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是在反抗西方诗学史上对情的压抑的倾向,另一方面合理地“纠正了浪漫主义诗学可能造成的滥情主义”。《我们是七个》和《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两首诗,对于亲人死去的哀痛以及阶级之间残酷的欺压与迫害,作者对其情感的表露都维系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较为恬淡、平和的情绪氛围中,并且用理想化的“‘不,我们是七个,’她说”和上帝的惩戒来寻求心理的安慰与矛盾解决的良方;同时也维系了华兹华斯诗学情感的快乐色调及其艺术魅力,显示了华兹华斯极其深厚的诗学修养。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呈现出完整的流程性与逻辑性:记忆(情感的贮存)——沉思——创作——合情合理。整个流程显示了华兹华斯既是诗人又是理论家的双重身份,而从“沉思”与“合情合理”的关系来看,“合情合理”昭示了其独立的诗歌主张,即诗歌应该给读者以或教益,“情”与“理”并举;“沉思”不仅体现为情感与艺术媒介的契合,也是“情”与“理”冲突缓解的中介。故而“沉思”与“合情合理”维系了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一体性以及创作上的可行性,共同铸就了其“快乐”诗学的美学魅力。

总的来说,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基本内涵,就是强调作为诗之基本要素的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都要有“愉快”的因素,认为“愉快”是诗歌创作的起点也是终点,它维系着整个诗歌创作过程的统一性、协调性、逻辑性;其诗歌艺术文本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愉快之美,完美地演绎了其诗学主张。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诗歌艺术实践上讲,华兹华斯终其一生都在极力构建一种具有重大意义与价值的“快乐”诗学。

二、去庸俗化:“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

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涉及到了诗人、诗歌艺术、读者三者的内在关系,而其立足点则是人性之本与日常生活,也就是如何看待生命本身和生命如何存在与怎样发展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华兹华斯对此发表了极为重要的意见,这种诗学思想以及在其中蕴涵的深厚的伦理内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才会有生命的趣味产生。他曾经这样指出:“他(诗人)以为人与自然根本互相适应,人的心灵能照映出自然中最美最有趣味的东西”,同时“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这不仅道出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且也确认了诗歌作为一种艺术体式同人与自然都具有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华兹华斯认为自己被大自然赋予了一种成功和艺术评论家必须拥有的品质,而他也因这一言论而“名声大噪”l7l720如此看来,自然给人以感化与启迪,人也能感应自然界中美和趣味的东西,二者互相适应,具有一种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交感性,而诗歌正是二者交感的艺术表征。

从艺术创作上来讲,自然无疑是艺术来源的给养;从伦理上讲,自然往往给人的心灵以净化,使人的灵魂得以超升,摆脱功利的约束而进入自由之境。华兹华斯在《写在早春的诗行》中这样写道:“大自然使我躯体中的灵魂/同大自然美好的作品结合;/我呀,想起了那问题就心疼:/人把人变成了什么?/……/in下伸展的带嫩芽的枝梢/扇子般地招引轻柔的风儿;/任我怎么样,我不由得想道:/那中间也有着欢乐。”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大自然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力量,也具有一种与人类灵魂亲和的质性;其二,人类离开了大自然面临的只是灵魂的异化,人类脱离了正常人性发展的轨道,就会远离生命的本真形态;其三,在大自然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那里才是美好的天堂、人间的乐土,人类应该学会像大自然中的生命共同体那样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总之,华兹华斯通过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给读者留下的伦理学启示是:大自然中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人类相处的理想模式,人类理应接受大自然的浸染、熏陶,让生命与生命之间和谐相处,抵制功利对灵魂的蒙蔽与异化,从而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其次,人与社会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中才能生存与发展,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个性、气质与风采。华兹华斯认为人是社会的构建因子,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的个性在社会中得以彰显,同时又要受到社会性的制约。而华兹华斯常常把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升到整个宇宙的高度,从而在一个人、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宏大场阈下来确立人的地位和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意在拓展我们对一个非个人的宇宙之伟大性的激赏,直到我们学会将我们自身界定为所有无数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一份子,离开了它们,我们将无从存在”。而在这个宏大的场阈关系网中,人以获得愉快为其立身之本,愉快的获得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崇高的热情。华兹华斯在《诗行:记重游葳河沿岸之行》这首诗中多次提到“欢乐”:“而在城镇和都市的喧闹声里,/在我困乏地独处屋中的时候,这些景致会给我甜美的感觉,/会使我血脉和顺又心头舒畅;/它们进人我心灵深处,使那些/沉睡着的往日欢乐感情开始”,“欢乐具有的神威使我们目光/沉静,看清事物的生命/……/我在精神上多少次求助于你!/……灵上的图景再次苏醒过来;/我站在这儿,体会现时的快乐,/也高兴地想到在这个时候还将/给未来岁月增添生气和精神/食粮/……/自然也就是我的一切”。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人、自然界、社会构成一个宏大的宇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因此,人从自然界吸取精神食粮,向深处能够体味人性与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向广处能够反省社会的现时状态。诗人认为都市和城镇的喧闹不适合生命的诗意栖居,而只有向自然朝拜,从那里激发人性之圣洁的爱,从而整合现时的社会矛盾,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从情感上讲,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欢乐;从伦理上讲,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诚而合理。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构成了华兹华斯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主线:大自然——人(欢乐)——认识人性、激发圣洁之爱——反观社会、从而构建合理社会,而“欢乐”正是这条主线的情感本体,社会伦理道德则是其潜在的衍生。

再次,人与诗歌及艺术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人能够从诗歌与艺术作品里获得启示与真理。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诗的目的是在真理,不是个别的和局部的真理,而是普遍的和有效的真理”,“诗人唱的歌全人类都跟他合唱,他在真理面前感觉高兴”,“诗是一切知识的菁华”,“诗人是捍卫人性的磐石,是随处都带着友谊和爱情的支持者和保护者”,“诗是一切知识的起源和终结,——它像人的心灵一样不朽”在这里,华兹华斯确立了诗人和诗歌的崇高地位,也就间接地确立了人与诗歌艺术的关系:人要接受诗歌艺术的陶冶,从中获得启示、知识、真理,并且也能认识人性,作一个诗歌艺术的追随者和合唱者。华兹华斯在早期的一首诗中曾经这样歌唱:“诗人给我们崇高的爱和关心,/愿他们永远受到祝福和称颂,/他们神圣的歌使世上的我们/生活在真理和纯真的欢乐中。”从这里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给诗歌与艺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是艺术上的要求,并且是伦理上的要求。他认为读者要从诗歌艺术中获得真理和崇高的爱,从而构建个人灵魂的底蕴,再以此升华开去,使得整个社会都统筹在真理、爱和关心之中,如此,个人、诗歌艺术、社会都将为欢乐所充满,并且获得理想的发展模式。

华兹华斯诗歌范文第4篇

华兹华斯是著名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享誉不列颠内外的“湖畔派”诗人的领袖。华兹华斯能够享有如此的殊誉,这毋庸置疑首先是因为他长期生活在英国的湖区,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创作并发表了诸多开掘人的内心世界、歌颂大自然的诗作,比如《我们是七个》《丁登寺》《早春遣句》等,并因此获得了“桂冠诗人”的封号。然而,华兹华斯的声誉同等甚至更大程度地建基于他在诗歌理论方面的革命性成就,集中见诸他为自己与柯勒律治合著的《抒情歌谣集》再版所撰写的《第二版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于其间他虽然无意建构一种新的诗歌理论,却在不期然间引发了英国诗歌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宣告了英国古典主义诗歌的终结和浪漫主义诗派的显影,“诗人”从此接管了“读者”和“诗艺”,成为了诗歌批评体系的中心。

华兹华斯在《序言》中强调诗人对现实的感受能力和观察能力、对人的本性的理解能力、创造能力以及想象能力。在他看来,一切成功的诗作无不源自诗人的感情。即使是洪荒之初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诗人,他们的诗同样是人类朴素情感的自然倾吐和流露。

这是在倡导情感主义诗论吗?当然不是。诚然,华兹华斯在《序言》中断言过“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指出了情感是他的诗作与以往诗篇的关键区别所在,但值得注意的是,姑且不论对情感的强调早在18世纪便已流行于英国诗坛,华兹华斯所坚持的,实际上是一种情感与理智相平衡的诗歌理论。

创作过程中的情感之所以是经过沉思的情感,而不是原初的情感,是因为诗人在创作过程中必须受支配于这样的一种自觉意识抑或理性,即“陶冶人的性情,予人以新的感情成分,使其感情变得更加健全,纯洁而恒久”。一如华兹华斯在论及诗的本质时所言:“凡是有价值的诗,不论题材如何不同,都是由于作者具有非常的感受性,而且又深思了很久。因为我们的思想改变着和指导着我们的情感的不断流注,我们的思想事实上是我们以往一切情感的代表。”所以,“诗歌在华兹华斯看来首先是为着驾驭人类感情的目的,为着人的精神和道德的健康幸福”。对诗歌与情感的这样一种理性认识,不但充分显示了浪漫主义美学重视情感的基本理论特征,而且促成了华兹华斯谨慎地绕过情感主义诗论的暗礁。

基于对诗的本质与目的的上述认识,加之他对法国大革命的认识从拥护到反对的反转,华兹华斯在《序言》中指出了诗人不仅要写伟大的历史事件和伟大的人物,而且提出更要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远离都市文明的田园生活为题材的主张。

虽然崇尚科学之风日盛,华兹华斯不但没有像原始主义者那样,认为诗歌的黄金时代已逝,而且主张诗人可以与科学家合力创造美好未来,因而捍卫了诗歌的价值。

华兹华斯坚持通过平凡日常的田园生活题材来表现人们的热情和基本情感,可谓对资本主义异化文明的批评和对人类自然而纯真的基本情感的呼唤。鉴于在自己生活于其间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中,对物质的追求窒息、禁锢了人们的情感,华兹华斯不无痛惜地发现,“以往作家的非常珍贵的作品……已经被抛弃了,代替它们的是许多疯狂的小说,许多病态而又愚蠢的德国悲剧,以及像洪水一样泛滥的用韵文写的夸张而无价值的故事”。所以,华兹华斯幻想通过表现田园生活中的普通人和事,来唤起人类自然而纯真的感情,以拯救为工业文明所异化的人性。

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华兹华斯创作了大量田园诗,一方面以山地湖区美丽自然的风光和平民质朴的生活与城市的喧嚣和人欲横流的现实相对照,表达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另一方面寄情于江山之景,融合主观之情和客观之景,在大自然中寻觅精神的自由和心灵的慰藉。

华兹华斯诗歌范文第5篇

关键词:华兹华斯;人化;英国风景;价值

中图分类号:I106.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7-0179-05

引言

自然风景早已存在,但只是在被“人化”的过程中,才不断呈现其价值。“人化”有“物质化”和“精神化”两种方式,因而自然风景的价值总体上表现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两大类,而且经历了一个从物质价值上升到精神价值的过程。就英国风景而言,其价值在华兹华斯(1770-1850)以前虽然已有诸多形式,但更多体现在地理存在、物质利用、宗教启示、绘画题材等方面。华兹华斯出现后,英国风景价值开始多维呈现,并达到了一个新境界。那么。华兹华斯如何使英国风景的价值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呢?

一、确立风景独立的文学题材价值

和爱情一样,风景本是一个重要的文学题材,中国在东晋时期就有了以自然风景为题材的山水文学和田园文学。英国乃至欧洲风景文学发育迟缓,远远晚于中国。但随着华兹华斯的出现,风景便开始具有独立的文学题材价值。

古希腊罗马时代,萨福、维吉尔、贺拉斯都描写过自然风景,赞美过田园风光,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然诗。文艺复兴以后。走向自然、赞美自然成为欧洲人的一大审美时尚,但在自然风景画派蔚为大观之时。风景文学流派并未形成,与中国“先有诗、后有画”形成鲜明对照。就英国而言,在华兹华斯之前,斯宾塞(1552-1599)、马娄(1564-1593)、莎士比亚(1564-1616)、纳什(1567-1601)、赫里克(1591-1674)、弥尔顿(1608-1674)、蒲柏(1688-1744)、汤姆森(1700-1748)、格雷(1716-1771)、柯林斯(1721-1759)、彭斯(1759-1796)等都有自然风景之作,但这些作品总体上看是将风景作为背景而非主题,而且描写泛泛风景不涉具体山水,也不能被称为风景诗,与曹操《观沧海》不能被认同为中国首篇山水诗一样。

华兹华斯从四个方面对英国风景具有独立文学题材价值作出了特殊贡献。一是广泛创作风景诗歌,使风景文学具有量产性。华兹华斯是欧洲文学史上第一个以风景为主要题材的诗人,终其一生不间断地创作了大量风景诗歌。在他的诗歌中,风景不再作为背景而存在,而是成为被尽情赞美的主题。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曾评价华兹华斯“在他的旗帜上写上了‘自然’这个名词,描绘了一幅幅英国北部的山川湖泊和乡村居民的图画”。二是描写英国实名山川,使风景文学具有具象性。考之中国文学史,谢灵运之所以被称为中国山水诗的鼻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山水之歌都能与具体的景点联系起来,其游历之处甚至在今天被开发为谢灵运诗歌旅游线。华兹华斯描写过英格兰的泰晤士河、瓦伊河谷、西北湖区(以下简称湖区),威尔士的斯诺登山,以及苏格兰的雅鲁河、高地风光等,为英国风景文学的定型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诗歌艺术成就高,使风景文学具有可比性。华兹华斯成为英国文学史上的重要作家,主要凭其风景诗歌,而且不在于这些诗歌数量多,更在于其思想成就和艺术质量高,《丁登寺》、《水仙》、《致杜鹃》、《绿山雀》、《致雏菊》、《威斯敏斯特桥上有感》等毫不逊色于其他题材的文学作品,放在整个英国文学史上,都是千古传诵的名篇佳作。四是创立“湖畔派”,使风景文学具流派性。当时的人们公认“华兹华斯所创之诗篇风格新颖,独具一格”,将他和与其诗风相近的柯勒律治(1772-1834)、骚塞(1774-1843)并称为湖畔诗人。虽然1807年以来,《爱丁堡评论》等杂志和拜伦(1788-1824)等诗人责难和攻击华兹华斯等人,言其诗歌背离主流传统:但这却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华兹华斯诗歌的划时代意义。

可以说。正是华兹华斯的亲力亲为,才使得英国风景呈现出独立的文学题材价值,与中国山水田园诗相近的西方风景诗(自然诗)作为一个文学流派才正式宣告诞生。华兹华斯以后,在英国、在欧洲,自然风景诗歌独立成派,不断向前发展,并取得了重要成就。

二、展示风景全新的审美愉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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