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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不期而遇

美在不期而遇范文第1篇

眼眸遇见背影,于是落日喷薄出蔷薇色。香樟遇见季风,于是空气弥漫成清澈味。我遇见你,于是记忆停驻,时光绽放青春不老的容颜。

红尘之中,天地浩瀚博大,每天都能演绎不同的传奇,对于,遇见,不同的人会演绎成不同的故事。

就如张爱玲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遇见的美丽始终具有一定特殊的机缘和巧合,因此使得遇见成就了各自浪漫的想象。

忽然想起仓央嘉措的一句诗“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人生中,总会有很多的遇见,也会有不断的错过,遇见与错过反复交替着。所以经常听到周围有人说:这次的错过,只为了下次更美的遇见之类的话语。于是,很多人就算受挫也会很快调整过来,就算失落也会很快振作起来,目的只是为了下次更美的再相遇。

因为不同的人心中对遇见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对于遇见的故事又有不同的处理,因此,遇见的经历也表现得色彩斑斓,使得错过以后依然无悔地期待下次遇见的美丽和相逢。

遇见的基本含义就是碰到。

《北史-宇文深传》中记载:“﹝深﹞年数岁,便累石为营,折草作旌旗,布置行伍,皆有军阵之势,父永遇见之,喜曰:‘汝自然知此,后必为名将。’”宋代的叶适在《陈彦群墓志铭》中也写到:“质灵气迈,随闻而思,遇见能述,自高其材,不乐师授。”因此,遇见的含义很简单,但是要真正诠释这两个字却不那么容易。

席慕容用柔情和豁达表达浪漫的相遇,她在《一棵开花的树》里写下了遇见的惊喜和美丽,“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在她看来,各种美丽的遇见都需要付出虔诚和期盼,并且一定要惜缘。

如果你仔细聆听,一定能够听见“胸怀中满溢著幸福,只因为你就在我眼前,对我微笑,一如当年,我真喜欢那样的梦,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

看见这样唯美清澈的诗句,心中顿时清纯透明,即使多年以后回味,当初的美好和浪漫依然记忆犹新。仿佛看见一个含羞的少女,正在那轮布满明月的山岗上,和心爱的人儿牵手。清风拂过,一切都带着自然的清香,心也变得如青春一样干净而纯真。

遇见的美好是显而易见的。

每个人都有青春时光的美妙回忆。

那泛着青涩的各种情思,如《山楂树之恋》一样纯粹。所有美好的情愫都变得悠远而绵长,天长地久的浪漫和誓言会自然永恒,信誓旦旦的地老天荒也是一个可以追寻和回味的主题。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纳兰性德希望表达一种与意中人相处的美好愿望,如果不能像刚刚相识的时候那样美好而又淡然,没有后来的怨恨、埋怨,那么一切还是停留在初见时的美好为妙。

人生之中会有很多变数,包括经受不起时间考验的爱情。所以,我们都幻想一切相逢和遇见都能保持当初的美好,不受时光和岁月的摧残,也不会因为时光流逝而变迁。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一切该有多美,相爱的人会有多幸福和幸运。

人生短暂,谁有义务会为谁一直保持初见的状态?每个人都在改变,包括你,包括我,包括他。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感慨失去的珍贵,有些事情只有回忆才会发觉美丽,只有回忆才会忘记所有的不悦,只有回忆才会依依不舍。因此很多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可能就是如此的感觉,曾经拥有的就是初见的那份惊喜和美好,而天长地久却是生命里难以承受的重。

生命里的轻和重总会不成比例,有时让我们很难取舍和把握。因此,我们会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美在不期而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在21世纪头20年相对于中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我们将面临着比较有利的国际环境。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当今国际社会是战略机遇期内中国将继续面临的外部环境,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是战略机遇期内国家发展的动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战略机遇期内中国继续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应有的大国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中国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迫使我们必须紧紧抓住20年的战略机遇期。

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综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州¨这一论断是党中央在深入分析和全面总结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正确而科学的判断,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际形势的发展来看:战略期伊始,我国将面临着比较有利的外部环境,国际形势的发展对中国来说依然是机遇大于挑战,因此可以说21世纪的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国际战略机遇期。

首先,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当今国际社会是战略机遇期中国将继续面临的国际大环境。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入,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国际社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仍然是世界各主要力量的真实写照。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的条件。如何解决全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恶化、各种疾病以及如何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对付跨国犯罪等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当今时代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国际局势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的特征还会继续延续下去。新的世界大战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对中国来讲,在这样的国际局势下争取较长时间的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还是可以实现的。

其次,当前科技革命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这是我国战略机遇期国家发展的动力所在。科学技术在人类历史进程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科技与经济结合愈紧密,科技对社会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科技革命以无与伦比的深度和广度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尤其是纳米技术)等新科技革命成果正在迅速地形成产业,在整个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科技革命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能为后进的国家经济提供跨越式发展的机遇,第二次科技革命浪潮开始后的美国、德国、日本以及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开始后的“亚洲四小龙”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便是明证。当前我国拥有较好的高新科技产业(尤其是信息产业)的环境和基础以及巨大的市场潜力,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紧紧抓住这次高新科技产业化的机遇,迅速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的发展。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促使我国更大程度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有利于我们引进和利用新科技革命的成果,有利于我国吸收世界各地的资本、人才、市场和管理经验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再次,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外交上的辉煌成就为中国今后继续在国际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坚强保证。中国自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迅速发展,国内政治保持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全面增强。在过去的20多年特别是冷战后的十多年中,尽管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但是我们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勇于迎接各类挑战和积极把握各种机遇,通过艰苦努力取得了辉煌的外交成就——中国的国际威望和影响继续扩大,中国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许多问题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与世界上各主要力量的关系日渐巩固和成熟,中美关系在曲折中得到了发展,美国愈来愈认识到新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在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作用;中俄、中日、中欧关系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中国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也上了一个新台阶;中国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一东盟会议和中日韩一东盟会议等世界性的、地区性的组织和会议中都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些成就都是21世纪头20年中国的国际战略机遇期的重要保证。

最后,20年的国际战略机遇期还主要表现为在21世纪的头20年中国将面临着比较有利的外部环境,未来国际形势的发展对中国来言仍然是机遇大于挑战,这是我国战略机遇期所面临的具体国际环境。首先,在当前全球反恐斗争的国际大形势下,大国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缓和有利于我们国内加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中国应有的大国作用。冷战结束后,美国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当今世界许多重大问题的解决没有美国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许多重大问题没有其它国家与美国的合作也是无法解决的。为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美国还会继续加强与其盟国的关系和协调与中国、俄罗斯等大国的关系,这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善与美国的关系。中美关系是当今国际社会中最重要而且是最为复杂的双边关系,只要美国不把主要精力用来对付中国,中国就会有比较宽松的国际环境。根据目前的发展形势,今后20年左右的时间内,俄罗斯为加快发展国内经济而需要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的战略也不会改变,中俄两国在经济领域和国际重大问题上的合作的势态也不会改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中国市场巨大的商机的吸引下,相信中欧关系、中日关系还会继续向前发展。其次,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中国的影响还会继续扩大,中国将会为维护东北亚、东南亚、南亚和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再次,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中国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全方位的合作将会加强,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将会上一个新台阶。因此从当前美国的全球反恐战略和大国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及国际形势的发展来看,今后20年是中国必须紧紧抓住而且将大有作为的重要国际战略机遇期。

美在不期而遇范文第3篇

盼望着再次相遇

自从那次与雪分离后,冰便一直期望着与雪再次相遇,他一直坚信着,雪不过是暂时离开罢了,他绝不会就那样永远离开她的,因为——他是那样好的一个人。

“让我遇见你,在你美丽的时刻;让我依赖你,在我悲伤的时刻;当我病好的时刻,你却“离开”我;你是在戏弄我吗,雪?”女孩在空无一人的教堂中对着雪的相片大吼,渐渐她冷静下来了,心里默默祈祷:感谢上苍的恩赐,和一场际遇的安排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只是你和我间的一瞬能永远停留,永远相见,永不分开。相遇,是一个多么动人的名词。于这茫茫人海中,于每天有多少的相遇擦肩而过,每天又有多少的匆匆擦肩而过。而缘份,能够留下的却那么的少。曾有人感慨过:美丽的缘份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用在这时正合适。“对呀相知不如相相遇,相遇不如偶遇,偶遇不如巧遇……但如果相遇会使人伤心倒不如永不相见……而雪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离开,但他如果知道永不相遇会更让人伤心的结果呢?”端木鲛讽刺的想着。次天,冰在飞机场迎接端木鲛时。“端木,你怎么还不到啊”冰说,“已经到你家门口了呀”端木鲛用很诧异的语气说“什么,你怎么不和我说一声?”冰被气的从等候椅上跳了起来,随之端木鲛用很无辜的声音说“我早说了要你在家等我啊,当时你说接我还以为开玩笑呢”她忽然有一种把鲛揍飞的冲动”什么,开玩笑?我什么时候和你开过玩笑?”冰立刻发怒了,端木鲛心道不妙又赶忙挂了电话,而雪这时已经完全治疗好了,从美国向回赶。“是端木鲛吗?”清澈干净,纤尘不染,令人舒服的要命的声音,从电话的另外一端传出“你是雪?”“嗯,是的”“你还活着?”端木鲛很激动,同时也很吃惊“……你就那么想我死,端木鲛?”雪的声音中略带无奈与俏皮“啊啦,我就算想你死,你也不会称我心的呀”端木鲛同样吐槽了雪,还略带委屈,“不和你闹了啦,既然你们认为我已经,那么帮我做件事吧,端木鲛”雪恢复正经“就知道你没事不找我,说吧什么事”“也没什么,就是想让你帮我。”“雪,你不道德。”端木鲛还没说完便听见“嘟嘟嘟”端木心灵受挫了。“嗨,端木”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端木鲛的低潮,这时他才想起他在等冰对了还有雪,啊不对,是端木桀“来,我们进去吧,下次不用接要告诉我哦”“恩嗯”“你们好啊,我来的好像正是时候啊!”一种清新脱俗的声音派自响起,两人不约而同的齐齐望向那人,然后冰的身体一僵,鲛也一泄,因为他们见到的是那个人——雪,冰尤为激动“是你吗雪?”“咦,哥哥她怎么回事啊?”端木鲛此时心想还真会装呢,但是嘴上却说:“对呀,冰我忘和你说了,他是我的弟——弟,端木桀。你没见过他很正常,他常年在过外留学”冰明显有些失望,自嘲的笑笑,喃喃道:对呀,死而复生?多可笑呀!而接下来几天,桀一直和冰在一起,到最后桀再次离开了——因为雪的病还在观察期呢。如果可以,我愿在这场相遇的某一个时刻,在你美丽的一生中,向你借一天。只为了,只为了感受你真实的存在。而下次相遇却不可预知。我从没要求过,美丽给我你的一生。但如果能在开满了桃花的异域,或是落了一地的雪山上与你相遇而永不分离,那该多好。当冰知道那就是雪时心中默念:下次相遇会是何时呢?我期盼着。

初三:暗夜之光

美在不期而遇范文第4篇

1、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2、曾经,不管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都觉得他们的相遇很美好。直到我遇见你的那瞬间,我才发现,他们的相遇并不算什么。

3、世界在这一瞬间变得那么美丽,时间却在瞬间凝固了。我只是一个在平凡世界里平凡生活的平凡少年。只因遇见你,一切开始变得不平凡。曾经在我眼中灰白色的世界,开始天上色彩;单调无味的生活,开始充满乐趣和期待;平凡的我,开始改变自己。自从遇见你,未曾闭上过双眸,怕错过下一次的相遇;没有停止过寻觅,怕忘记那一瞬的暮然回首。我开始在初遇的地点守候、迷茫。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指南针,因为在行走的道路上,我们往往会迷失方向。而你,就是我的指南针,为我指引方向,不再迷茫。转角的擦肩而语,成了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我的世界从那开始变得美丽。而正是因为这个世界承载着美丽的你的眼神,它才变得美丽。我遇见你的那一瞬间的心情,就像烟花盛会,不听地爆炸,在天空尽头绽放美丽。虽然烟花只会绽放一秒,但那是绚烂;岁月只会不停变迁,但没有终点。

4、就算下一秒个安天涯,我也要让你我相遇的那一瞬间在这一秒绵延、绽放。

(来源:文章屋网 )

美在不期而遇范文第5篇

【关键词】337条款 知识产权 行政法治

中国入世以来在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议题上一直保守批评和非难。中国政府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就被批评是设置贸易壁垒、妨碍商品的自由流通;如果允许上述被妨碍流通的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又被批评是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放任。在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夹缝间,中国政府艰难地进行着自己的尝试。美国在337条款案当中,依据国内法上的行政法治原则,巧妙地借助了贸易行政管理的依据和程序,成功突破了WTO法当中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制,保护了国内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同时将来自外国的竞争者和商品挡在了国门之外,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一、什么是美国337条款案

“337条款”是指美国《关税法案》第1337节的简称,规定国内的知识产权人受到来自国外产品的所有人、进口商和销售商侵权的情况下,可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ttee 以下简称ITC)申请进行行政调查。如果确实存在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犯,则ITC可以采取禁止进口令等措施维护国内知识产权。这种调查和仲裁是一种对美国国内知识产权人的“行政救济”。美国的337条款从诞生伊始就备受争议,在贸易自由化浪潮下,无论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1947)时期还是WTO时期,它都屡次被挑战。因此,美国337条款案实际上是指在关贸总协定和WTO当中,其他成员方针对美国的337条款而发起的系列争端解决案件的总称。

(一)GATT1947时期针对美国337条款的案件

在1981年,加拿大就曾经针对美国“337条款”向GATT提起申诉,主张337条款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当时该案的专家组认为“337条款”的确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但是加拿大仍然败诉。因为 337条款及其项下的“普遍排除令程序”是一项保证法律或法规得到遵守所“必需的”措施①,符合GATT第20条d项的例外规定。在1988年,欧盟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将美国“337条款”诉至GATT。这次,专家组支持了欧盟的诉讼请求,给出了337条款违反国民待遇的原因,并列出了评估337条款是否违反国民待遇的方法。②

(二)WTO框架下美国337条款的修订

1988年欧盟诉美国337条款案的成功迫使美国修改了这一条款。1994年,这一修改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大背景下最终定案。美国在这次修改当中,首先,限定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普遍排除令的情形;其次,取消了审理案件的时限;第三,消除了双重诉讼的风险;第四,允许被请求人提起反诉,一旦有反诉提出,则案件转给地方法院。虽然,修改的幅度小于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贸易代表的要求,但是,337条款仍然成为了WTO框架下支撑边境措施的法律依据。在ITC的灵活演绎之下,其内容不断扩张,其实施方法不断推陈出新。

二、美国337条款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根据1988年欧盟诉美国337条款案的裁决来看,337条款违反了GATT1994第3条第4款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核心就是进口产品在购买、使用、销售、分销和运输等五个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产品的待遇。

专家组认为337条款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六点原因:第一,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美国国内的请求人可以选择由ITC来调查或者到法院,但是对于美国国内产品侵犯外国和美国本土知识产权的情况,被侵权的外国请求人和美国本土知识产权人却没有这样的选择权;第二,337条款的程序,包括严格和固定的时间限制,对原产于外国的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来说在这样的规定下充分举证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如果是美国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则无须遵守实行类似的时间限制;第三,337条款程序当中缺乏反诉的规定,也就是说在ITC主持的调查当中只能美国人告外国人,外国人不能告美国人;第四,依据337条款向1TC提起的调查请求可能会导致ITC向外国产品签发普遍排除令的法律后果,但如果是美国产品侵权则不受普遍排除令的约束;第五,美国海关署自动实施排除令,而在联邦地区法院得到的针对原产于美国的侵权产品的禁令救济则要求的原告另行提讼才能实施;第六,异议所针对的原产于外国的产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能面临在ITC和联邦法院进行双重举证的情形,而原产于美国的产品则不存在相应的风险。

三、337条款项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

如前所述,337条款是自由贸易的大敌,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但无可否认的是:337条款下依据国内企业的申诉,由ITC主导的行政调查和仲裁程序,包括其后续的美国海关依据排除令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又称依法行政原则,它要求行政行为要符合法治的要求,行政行为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还要符合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意图和法治精神。行政法治原则在行政法领域内主要表现为就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和法律相抵触。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无效,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从执法依据来看。ITC处理的是国内企业就来自国外的“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提出的申诉,属于国内事务。它的法律依据是1930年的《关税法案》(现被编入《美国法典》第19编第1337节),属于国内法。ITC依据国内法的授权处理涉及外国因素的国内事务并做出行政调查和行政裁决,是完全符合有法必依的要求,并且排除了越权无效原则的适用。

其次,从执法主体的执法过程来看。337条款的调查和仲裁程序,由依据美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设置的行政法官主持,美国海关依据ITC的排除令禁止进口的边境措施,也是由有执法权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做出的行政行为。337条还有严格的行政程序性规定:委员会发起调查时,委员会应在《联邦公报》上通知;委员会应当在发起调查后45天内,制定作出最终裁决的目标日期等。这些规定都保证了行政程序的合法性,从而为整个行政调查和裁决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从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来看。337条款规定了上诉程序。承受最终裁定不利后果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在最终裁定作出后60 天内,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就该裁定提起上诉,但是上诉期间内申诉人仍可请求ITC普遍排除令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337条款还规定了反诉程序。依据该条ITC应自《联邦公报》上公布发起调查通知之日起90天内就请求事项作出裁定,被申请调查的侵权嫌疑人可以提出反诉,反诉一旦提出立即移交联邦法院审理,行政程序终止等。

所以说,美国337条款下的行政调查和行政裁决,是合法的行政主体依据有效的法律依据,在职权范围内实施的有严格程序性要求和救济措施的行政行为,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具备行政合法性。

(二)行政合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主要有三项:动机与目的的正当性;个人权益与义务、个人损害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不能要求行政相对人承担无法履行或者显然违背情理的义务。

第一,立法目的和程序的正当性决定了337条款的合理性。美国337条款反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立法目的的正当性自国会批准1930年关税法案之日起成立,自1994年修订起不断完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337条款调查和裁决的全过程中,ITC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办公室将委托一名律师,代表公共利益全程参与。这有效的防止了对进口贸易受益人倚轻或倚重的裁决,同时也保证了社会公众的权益得到体现和保护,在更深的层面上体现了正义性。

第二,侵权来源和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337条款的合理性。美国337条款下的行政调查和裁决针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侵权。和国内的侵犯知识产权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相比,这种侵权来自国外。来源的特殊性决定了一般的国内法院在调查、庭审和执行等方面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而ITC此类的独立机构和它主持的行政调查程序则可以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体现其相对于司法程序的效率性。同时,通过进口贸易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的独特方式决定了,只有遏制不公平竞争产品的进口才能保护合法利益,这就决定了美国海关作为排除令执行主体的合理性,也体现了国家强制力的优势和权威。

四、337条款案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毋庸讳言,美国337条款的特殊性在于它集WTO框架下的非正义性和国内行政法意义上的合法性于一身。1988年案件的专家组也指出:不能因为337条款是行政程序,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司法程序,就简单的认定它是否合法。1994年美国337条款修改后,在WTO框架下得到的合法性就在事实上证明了将国际贸易的国民待遇原则与国内行政法治原则进行对接的可行性。笔者认为中国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借鉴美国的经验:

(一)通过行政公开制度与国民待遇对接

如前文所述,进口产品需要在购买、使用、分销、销售环境和运输等方面享受不低于本国产品的待遇。这就意味着:第一,任何与知识产权保护和国民待遇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都必须面向国内外公开,这样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本身符合国民待遇的要求;第二,任何与知识产权保护和国民待遇相关的行政行为,其实施的主体、依据、程序、期间等内容必须向国内外公开,这样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论是本国还是外国的相对人,都平等地有机会对行政行为进行辩解、监督;第三,任何与知识产权保护和国民待遇相关的行政行为的结果,都必须面向国内外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内外国行政相对人在申诉、复议和行政诉讼面前机会均等。

根据WTO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只要在本国的咨询点进行备案就获得了“公开”的效力。我国的咨询点设在商务部。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依据、程序、期间、结果都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公开。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行政公开能够有效地保证内外国行政相对人机会均等,而这正是“公平的竞争”的基础。

(二)通过行政效率制度与国民待遇对接

337条款的行政调查和仲裁程序,包括严格和固定的时间限制,对原产于外国的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带来潜在的不利条件,但是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的生产商,在联邦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并不实行类似的时间限制。这里面暗含的逻辑是,337条款下的行政准司法程序,相对于民事诉讼程序而言,更多地追求了行政效率,但是是以损害国外行政行为相对人平等的举证和申诉权为代价的。片面地追求行政效率导致了对国民待遇原则的违反。

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进行的行政调查和裁决可以设定更短、更严格的期限,体现行政程序的效率性优势。337条款被国民待遇原则否定的根本原因,在于它规定本国知识产权人可以外国侵权人,但外国侵权人不能提起反诉,造成了诉讼机会的不平等。所以在1994年修改后的337条款中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反诉,反诉一旦提出则案件转交联邦法院。通过这样的修改,美国政府在本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就实现了诉讼机会的平等。中国必须认识到,通过漫长的司法诉讼程序来保护知识产权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也不是WTO法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中国来说,只要满足本国人和外国人之间诉讼机会的平等和行政程序上的一视同仁,同样也可以通过比较有效率的行政手段来保护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美国的337条款案揭示了一种国际贸易法上违法而国内行政法上合法的法律现象,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与行政法治的冲突。但是这二者是可以通过相应的方法实现兼容的:通过行政公开为国民待遇的实现提供可能;通过追求兼顾公平的行政效率实现对内、外国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平等。当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时候,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可以兼顾国民待遇原则和行政法治原则,为知识产权的繁荣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注释

①United States--Imports of Certain Automotive Spring Assemblies, GATT Panel Report. May 26, 1983, GATT, B.LS.D. (30th Supp) at 126 (1984).

②本文的第二部分对此进行详细的论述。

参考文献

[1]刘鹏,赵丽敏.中国制造的最大隐患:337条款[J].经济论坛,2004(5).

[2]李代江,宋臻.美国“337条款”之防范对策[J].商业时代,2005(9).

[3]万勇.美国关税法“337条款”是否违反GATT1994[J].知识产权,2005(3).

[4] John H.Jackson, Willam J.Davey, Alan D. Syker. Jr ,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4th edition, West Group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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