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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城区行动实施工作意见

美在城区行动实施工作意见

一、深刻反思,查找问题,进一步增强开展“美在城区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月29日全县“美在城区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在文明长廊建设上,结合春季植树造林,全县共栽植各类行道树、绿化树13万株;公路沿线有关乡镇拆除乱搭乱建房屋62间,拆除残墙断壁4250平方米,更换围墙3000平方米,粉刷临街墙面57275平方米。在乡村卫生清洁上,环保局为公路沿线乡镇配备垃圾清运车辆12辆,垃圾箱460个;公路沿线及新农村示范点普遍建立了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安排低保人员,每天能够定期对村内公共场地和巷道进行打扫。在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上,每月30日的全县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得到坚持,沿街广告牌匾改造更换进展顺利,目前已更换317家1986平方米;城区亮化工程、交通安全护栏、绿化带围栏和人行道地砖更换更新工作即将全面实施。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上,县环保局已发放垃圾车7辆,发放垃圾屋99个,目前,还有5辆垃圾车、319个垃圾屋正在发放之中。尽管“美在城区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作为县委、县政府今年部署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美在城区行动”开展40天来,还没有掀起工作高潮,许多工作任务还没有实现预期效果和目的,脏、乱、差依然十分严重,对外形象比较差,分析其原因:一是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程度不高,还没有把“美在城区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上没有用心,落实上漫不经心。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开展“美在城区行动”工作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氛围不浓厚,效果不明显;二是在城镇管理、市场管理和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上没有创新,效果得不到巩固提高。三是既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使得“美在城区”行动还停留在低层次上。四是文明长廊建设中绿化精细度不够,重点区域打造品位比较低。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和查找主客观因素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抓环境卫生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思想,把“美在城区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打造最佳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再鼓干劲,再添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提高效率,强力推进,确保“美在城区行动”在“七.一”建党节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在城区行动”的组织领导,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能力强的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要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身上,真正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有效工作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印发公开信、组织宣传车、悬挂标语、制作专栏板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美在城区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使“美在城区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使整治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继续大力宣传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踪报道工作活动取得的成效,宣传在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公开曝光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大造舆论声势,公开曝光各种“脏乱差”现象及不文明行为,增强广大群众人人参与活动、携手构建和谐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把开展“美在城区行动”变为社会各行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3、着眼重点环节。一是明确重点乡镇和重点村。要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卫生清洁工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十百千”创建活动,即创建10个环境卫生示范乡、100个环境卫生示范村、1000户环境卫生示范户活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各村环境卫生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清洁化。重点乡镇以公路沿线为主,包括长道、石堡、西峪、兴隆、卢河、汉源、十里、石峡、何坝、洛峪、大桥、姜席,重点村包括20个个重点推进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点、县上确定的8个新农村示范点和公路沿线重点行政村,包括长道镇大寨村、龙八村、西团村、水泉村、高渭村;石堡乡祁家村、刘城村、石堡村、苏团村、张刘村、包集村;西峪乡小杜村、下寨村、上寨村、下坪村、上坪村、张庄村、叶大村、崆峒村、晚峡村、白雀村、卢水村、王磨村、河坝村;汉源镇北关村、中山村、南关村、凤山村、朝阳村、任河村、五里村;十里乡十里村、何沟村、避风村、二郎村、梁集村、佘铺村、前门村、董庵村、青羊村、马台村、板桥村;石峡镇坦途村、再坝村、双庙村、石峡村;稍峪乡村河村;何坝镇麦川村、北沟村、马寨村、何坝村、安峪村;洛峪镇古塘村、剡庄村、唐尧村、曹杨村、洛峪村、马河村、袁付村、蒲宋村、喜集村、杨咀村、卢山村、灯塔村;姜席镇峰坪村、董坡村、姜川村、姜尧村、青沟村、谢庄村;兴隆乡茜峪村;大桥乡龙凤村;晒经乡大庄村;马元乡沙水村、周富村、鲍河村;苏合乡老庄村、张河村、朱河村;太石河银杏村;蒿林乡团结村。各乡镇要按照县上确定的重点村和乡上自己增加的重点村,每个村重点确定10户环境卫生示范户,重点进行创建,创建成功后,要进行挂牌管理,每个重点村必须确定三至五名低保人员,对公共路段定期进行清扫。确定的重点创建户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包环境、包卫生、包绿化)。二是三条文明长廊和重点乡镇和行政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对公路沿线和乡村背街小巷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堆、土堆、柴草堆等进行全面、彻底、拉网式的清理整理,集中解决脏乱差的问题;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整合资金,加快公路沿线残墙断壁的清理整治力度,并对临路重点村墙面进行统一美化。需要强调的是,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工程,要充分结合实际,充分尊重民意,充分体现和谐,要坚决杜绝部分乡镇修砌“遮丑墙”、搞形式主义的错误做法,凡已修砌的,要尽快进行整改,粉刷墙面的颜色应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科学选择,切忌随意、粗糙。要坚持有效实施每月10日的公路保洁日活动,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的乡镇在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中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实行以奖代补。交通局要切实利用管护力量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力度,实行工效工资制度。三是由水务局、晚霞湖管理处负责,加大对城区河道清理及晚霞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洁力度,确保河道清洁和晚霞湖内无杂草垃圾。

4、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经常化的巡查制度,彻底解决以路为市的问题。县工商局和相关乡镇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切实解决长道、石堡王崖、何坝、洛峪、石峡、大桥、汉源等乡镇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全力规范市场秩序。二是要重点整治公路两旁未批先建、乱抢乱占的问题。此项工作已多次安排,但收效甚微,且呈继续蔓延之势。要按照4月19日县政府49次常务会议的安排,由建设局牵头,国土局、执法局、交通局配合,与近期集中对伏羲大道两边未批先建、乱抢乱占的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整顿,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坚决遏制乱修乱建蔓延的势头。国土局、建设局、执法局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强化日常执法,实现有序管理。三是完善县城管理机制。由两办牵头,继续坚持每月30日的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由汉源镇负责,切实加强对环卫人员管理、考核,确保每日清扫保洁工作扎实彻底;在“美在城区”活动中,再购置两辆垃圾收集车,对城区垃圾分段固定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制度,做到家喻户晓。汉源镇要对城区垃圾箱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设置,不能占用机动车道。同时,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全体居民的自觉性。对城区及周边没有硬化的尘土路段,汉源镇在夏季要每隔一周洒水一次,防止尘土飞扬。由汉源镇负责,购置垃圾清扫车一辆,专门用于伏羲大道路面的清扫工作。公安局要在城南加强警务室力量,在漾水河加强监控管理。四是要狠抓“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城区沿街单位和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截止目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人行道上“脏乱差”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执法局要深刻反思原因,强化行政执法,在加强对“门前四包”责任制宣传、检查、考核的同时,要努力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敢于碰硬,敢于动真,对破坏“门前四包”责任制的人和事,加大处罚力度,毫不留情,毫不手软,以铁腕的管理确保“门前四包”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要全力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要理顺城区交通管理体制,城区交警中队交由县交警大队统一管理;要严格实行城区大小车分流制度,在西峪小杜、十里新城交警队要设计交警岗,所有大型车辆经伏羲大道通过,严禁进入城区;交警队要加大对城区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拖移并对责任人予以严格处罚;交警队要加大对客车、出租车的管理,对无牌车辆要予以坚决查扣,对无证车辆对当事人要予以行政拘留;运管局要加大城区电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数量,对无序增加、运管局没有审批的要予以取缔,要通过引导,力争在两年内使电动车退出城区营运市场。教育局安排学校加强对城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司机人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司机人员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5、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局要加快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地砖、交通安全护栏预算审核进度,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更换工作及时开展;建设局要尽快启动城区主干道人行道地砖的更换、更新,绿化带围栏的设置和城区亮化工程工作,力争在6月底完成任务;城区中队要加快城区交通安全护栏的栏更换工作,力争在5月底完成任务;执法局要加快城区广告牌更换进度,力争6月底前完成90%以上。

6、加强监督检查。当前,“美在城区行动”任务已经明确,措施已经具体,关键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成立城区“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检查组,由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工商局副局长、建设局纪检组长、卫生局副局长任组员,重点对沿街单位、店铺“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成立交通秩序整治组,由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交警大队队长、城区交警中队队长、运管局副局长、交通局纪检组长任组员,对城区南、北、东、西四条出口的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三是成立乡镇环境卫生巡查组,由县委文明办主任任组长,纪检委副书记、人事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农办副主任任组员,重点对长道、石堡、西峪、兴隆、卢河、汉源、十里、石峡、何坝、洛峪、大桥、姜席等12个乡镇和沿路各村文明长廊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进行检查;四是成立县直机关环境卫生巡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马海东任组长,县人才中心主任张霞、爱卫办副主任田露、县委督查室副主任王文波、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伟任组员,重点对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五是成立新建项目环境卫生检查组,由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县委办副主任、信息督查室主任席、林业局副局长、交通局副局长任组员,重点对城区、晚霞湖、伏羲大道范围内新建项目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六是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组。由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对全县的食品卫生进行集中10天的专项检查整治,在此基础上,每月定期要检查一次。以上六个工作整治检查组,要尽快按照各自检查整治重点,深入一线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并及时向“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整治检查进展及成效。“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每10天出一期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同时要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搜集反馈相关工作信息,供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7、严格考核奖惩。“美在城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把“美在城区行动”考核同年终综合责任书考核结合起来,科学考核,严格兑现奖罚。初步考虑年县上对乡镇和部门实行年终综合考核,其中: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占25分,各类责任书完成占35分,重点工作、示范点和工作亮点占30分,民主测评占10分。省市获奖分别控制在10分和5分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