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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事管理 现状分析 建议

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为隶属于淳安县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生产经营桑苗、蚕种、蚕茧、白厂丝、蚕丝被、蚕用物资等,年销售产值超3亿元。是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部级扶贫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负责全县蚕种生产、经营,蚕茧收烘、经营与管理。总公司设8个科室、1个仓储中心、6个蚕茧管理总站和30个茧站,下属淳安县桑园丝绸有限公司等7个经济实体。

一、企业人事管理现状分析

1、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首先,人事管理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缺乏市场的合理配置。当前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的管理者都是由淳安县人民政府任命的。其次,总公司干部员工有3种不同编制,即公务员、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不同编制人员往往习惯从自己身份考虑问题,这种人力资源配置与市场经济体制极不适应,影响企业的团结与协作,企业缺乏生机和活力,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2、结构老化,人才难进。首先是年龄结构老化,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现有在职员工142人,其中50岁以上员工26人,占18%;40至50岁员工多达72人,占51%;30至40岁员工35人,占25%;而30岁以下员工仅9人占6%。其次是技术结构老化,现有在职人员中,硕士研究生仅1人,占1%;本科学历25人,占18%;大专学历31人,占22%;大专以下学历85人,占59%,且大多为初中文化程度。总公司年龄结构严重老化,技术结构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接收能力也较弱。公司的人才引进需要政府增加编制,大多是从大专院校招聘毕业生从事技术指导工作,或者招聘退伍军人在基层茧站从事蚕茧收烘管理,没有一套科学的招聘体系,大多是由管理者决定录用谁。

3、薪酬缺乏激励机制。该企业工资体系较为复杂,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是由县财政全额下拨,企业编制人员工资由公司自己负责。事业编制人员按职称工资发放,企业编制人员按职务工资发放,奖金、福利等统一按职位发放。这种工资体系缺乏激励机制,“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也是一个样”,无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员工的干事氛围是能不做尽量不去做,做与不做完全看员工个人的“奉献”精神。

4、人事部门职能不健全。该企业人事部门职责:(1)负责公司党委和纪委日常工作;(2)负责干部考察、考评,办理招工招干、人事调动任免手续;(3)负责劳动工资管理;(4)负责技术职称评聘和事业人员工资工作;(5)负责离退休工作;(6)负责机关党建工作;(7)负责老年党支部工作;(8)负责工作;(9)负责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文明创建、满意评选、社区共建和结对帮扶工作;(10)负责党委宣传报道策划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抓好员工的疗养培训、参观学习和派遣锻炼的安排管理工作;(11)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普法工作;(12)做好公司机关值班安排工作;(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从该企业人事部门职责看,人事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一方面,把人力资源管理等同于劳动关系管理。主要负责劳动关系手续办理、劳动工资管理等,对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等方面少有或者没有涉及,难以发挥企业人事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

二、建议

针对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健全人事管理部门职能。人是企业中最活跃、最具有开发能力的资本。对人力资本投人后的产出会远远大于对物质资源投人后的产出。企业要获取并维持长久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建立起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一方面要求根据企业战略目标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总目标、总政策、实施步骤及总预算安排;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体系。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应在当前人事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等职能,确定专人负责,并互相支持和配合。

2、建立规范的人员招聘制度。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应制定一套规范的招聘制度。在招聘之前先进行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测分析,确定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招聘过程中结合科学评价系统来对候选人进行评价;招聘后要对新员工进行系统地培训和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反馈,以不断完善现有的招聘系统。当前总公司员工年龄结构老化严重,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岗位人员需求预测,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工作,按规范的招聘制度招聘到企业需要的员工。

3、加大企业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力度。不仅新招进的员工需要培训,老员工同样需要培训。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能力水平以及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进而提高企业组织绩效。人事部门一定要把对员工的培训培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尤其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进行合理的培训需求分析,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究竟需要对哪些员工进行培训,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培训,在什么时候进行培训;对培训讲师、培训教材、培训形式和方式一定要严格把关,对培训经费和时间一定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在培训结束后,一方面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检查,确定培训内容、参与培训的人选、培训讲师、培训教材、培训安排等是否合适,另一方面还要给参与培训的人员创造环境,让他们能把通过培训所掌握的内容运用到工作中,并把所学到的内容及其运用与对他们的考评、提升等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蚕茧收烘专业性强的特点,可以从内部培养专业技术扎实、经验丰富的人员作培训教师,新进的员工先进行集中培训,再安排师傅在工作岗位上教,定期进行培训成效考核,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

4、建立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激励机制就是通过外在的刺激达到调动人内在积极性的一种机制。激励可分为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物质激励主要是给予与其贡献相符的薪酬待遇,精神激励主要是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和对作出突出贡献者给予不同形式的嘉奖(比如旅游、医疗、提供深造和培训资金等)。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而且可以增强公司的内部凝聚力和竞争力,稳定公司人员结构,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力,进而促进公司的不断发展和效益增长。制约机制也称约束机制。建设行业制约机制,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公司内部的监管工作。只有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相互配套与组合,才有可能获得预想的管理效果。该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合理的配置,把每个员工放到最能发挥他们的作用、体现他们价值的职位上,并为员工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通过有挑战性的工作,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其次,要完善薪酬管理系统,建立与其他公司相比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一定要注意公司各个部门、各个职位之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员工的薪酬一定要体现员工的贡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第三,要建立有效的精神激励机制,做到物质与精神奖惩相结合。应该从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出发,运用“文化管理”,努力营造尊重、和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彻底改变当前这种“吃大锅饭”的局面。

5、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系统。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把对员工的绩效要求与公司的需求结合起来,即应将公司发展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以及每个员工头上,可以分科室、总站和下属企业将公司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总站可进一步落实到茧站员工;针对每个员工的绩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在员工的工作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及时地向员工提供反馈,让员工知道自己的工作进展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同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辅导和激励;总公司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考评方法,并一定要加强对科室、总站和下属企业负责人的培训,让他们掌握这套考评方法;考评结束之后,还应该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奖励优秀的员工,帮助暂时落后的员工,制定相应的计划来帮助员工提高他们的业绩水平。

三、结束语

人事管理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资源,充分发挥人事管理的作用是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应该注意的是:人事管理的各项具体活动,是按一定程序展开的,各环节之间是关联的,呈系统性。没有工作分析,也就不可能有人力资源规划;没有人力资源规划,也就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招聘;在没有进行人员配置之前,不可能进行培训;不经过培训,难以保证上岗后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绩效评估或薪酬管理的改善就没有意义。因此,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首先应完善人事管理部门职能,再去抓好每一个环节。但是,无论从哪个环节抓起,都必须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就是说要保证各环节的连贯性和互相支持。否则,人事管理就不可能有效发挥作用。

(说明: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故本文标题对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称为人事管理。)

参考文献: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顺利开展企业工资基金大检查工作,使企业及主管部门在检查、处理问题时有章可循,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减人不减工资问题

挂钩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不变。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企业安排富余人员去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工作,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是企业的某个部门或单位成建制划归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应核减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总额并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工资基数及合理调整效益基数。

2.企业联营或产品扩散以后,本企业派出职工(包括技术骨干)到联营企业支援工作,工资可由受援企业支付,从受援企业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列支。派出企业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相应核减工资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派出企业不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可以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3.企业多余人员在企业间(含企业与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间)开展劳务性输入输出,输入企业应按双方合同或有关规定向输出企业支付劳务费,其中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性收入的部分,应从输入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输出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4.企业挂钩后,自行将内部某个部门、单位划出挂钩范围,从收入中另行发放工资的,应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核减划出人员的工资总额和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并合理核减效益基数。不得将由于划出这些人员而少发的工资总额,作为“空额”用于其他职工,已用于其他职工的,要纠正,并从过去的结余或今后的工资总额中扣减。企业无权自行改变挂钩范围。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挂钩范围的,必须报原批准挂钩的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相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和效益基数。

5.企业的一部分人员、设备划归“三资”企业,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效益基数。如企业效益基数不变,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不核减工资总额基数。

6.企业使用计划外用工,其工资经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的,因企业减少或不再使用计划外用工,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职工承担,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外人员承担,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支付加工费、劳务费的,必须核减工资总额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

二、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列支及离、退休人员补差工资列支问题

1.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支出,必须按京劳资发字(1988)4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挂钩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计划内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的工资性支出,均应由挂钩工资基数内列支,不得再列入其他费用或成本”。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凡在核定挂钩工资基数时已把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核入工资基数,而企业又将这部分人员工资列入成本费用的,要予以纠正。已列支的工资要从企业成本中冲出,现由企业工资基金结余、奖励基金结余列支,要相应调整计算所得税、工资调节税、能源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的基数,结余不足的,在下一年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

2.企业挂钩时没有使用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后因生产需要报经市劳动局、市计委批准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并办理了录用手续的,可按批准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数小于批准使用的按实际使用数)一次性核增企业挂钩工资基数,同时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和效益基数;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其工资一律在挂钩工资总额中列支,不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3.企业在挂钩前已经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因漏报未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目前企业生产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按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区、县、局、总公司向市统计局行文申述漏报原因及处理意见并办理补报手续经市劳动局批准使用人数后,一次性核增挂钩工资基数由市税务局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这些人员的工资也必须从挂钩工资中列支,不得从成本或费用中列支。

4.企业原则上不得将正式职工与企业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混岗生产。已混岗生产的企业所属集体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必须从挂钩工资总额列支。

5.企业原则上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确因生产需要而聘用的,其工资补差应从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不得另外在成本或费用中列支。但在统计上不计入工资总额项目之中。

三、超过两个基数,一个比例多提工资问题和从其他渠道列支工资问题

1.企业必须严格按挂钩办法的规定提取工资。企业改变税种,不能从财政退税额中再提工资,已多提的工资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核减;多提部分已核入下年挂钩工资基数的,应核减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2.实行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办法的企业,未按销售额计提工资,而按生产额计提并多提了工资的,应从成本中冲减,并相应核减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数额,结余不足以核减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核减。

3.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后,局、总公司应对企业的辅助考核指标认真考核。企业辅助考核指标未完成,应扣而未扣的工资数额,必须从奖励基金结余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工资总额中扣除。

4.企业应在挂钩工资以内支出的工资项目必须在挂钩工资内支出。已在挂钩工资以外从其他渠道列支的工资总额,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并按规定补交工资调节税。

四、工资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1.漏税问题

凡经税务部门核实应补税的企业,均应照章补税。

2.统计工作失误,漏报工资总额问题。

职工人数、工资的统计范围应严格遵守国家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工资构成项目指标的统计均应以报告期实际发放数额为准。凡因统计工作失误而漏报工资数额一律不再补报。企业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3.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问题。

各级劳动部门,银行和企业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企业支取的工资超过《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但没有超过应提挂钩工资总额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批评。各单位向银行提取工资性现金时,必须携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银行必须按规定手续验册支付,对于发薪日时间紧,业务量集中的矛盾,可采取事先预约办好审核手续的做法,坚决杜绝“事后补办”的现象。开户银行应加强审核,支付给企业的工资,严格控制在上级在工资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之内,超过核定数额的,坚决拒付。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央企业;治理结构;公有制属性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4―0032―03

一、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

(一)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的分类

由于中央企业改革程度不同,其现有的治理结构也有所区别,可将中央企业分为三类: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已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整体上市的国有控股中央企业。

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拥有众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且大多拥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该类中央企业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处于一种新旧体制混合状态,党组作为其最高管理层,源于旧有机构,并配有纪检组,党组下设有总经理部,由总经理部负责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这意味着党组与经理层进行了权利分离,具备了一定程度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特征,党组拥有部分董事会的职能。

已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与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相比较,其特点是母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相对完整,不存在新旧体制混合的状态。在其董事会之下设有独立的专业委员会和办公室,这意味着其对内、对外均具备更为清晰和独立的权能和组织框架。同时,该类中央企业也拥有数量众多的下属公司,且多为上市子公司。由于董事会的设立,整个企业集团的委托――链条便统一在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旧有的科层制被消除,产权关系是企业内部的核心关系,财产边界成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根本边界。另外,已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中央企业的监事会由国资委设立,与中央企业为一对多关系,即处于企业外部。

整体上市的国有控股中央企业数量较少,主要包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该类中央企业已彻底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国资委作为企业出资人仅为众多股东之一,但处于控股地位。因此,整体上市的国有控股中央企业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监事会处于企业内部,且与企业是一对一的关系。目前,我国中央企业中,整体上市且国有控股的比例较小,但此类中央企业却具有相对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二)上市中央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首先,上市中央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组织构建和日常运行较为规范。由于上市公司需接受证监会较为严格的监管,使其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组织结构相比其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更为规范。董事会平均人数为10人,独立董事已超过三分之一,大部分董事会均设立四个委员会,召开董事会议的次数也较为频繁;监事会平均人数为4.4人,未从上市企业领取薪金的人数比例为50.7%,可正常召开监事会议;…经理层已设立权责明确的基本职能部门,并依据企业自身特色设有专职部门。其次,上市中央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程度较高。由于中央企业具有公有制属性,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关键,这要求中央企业需更加关注相关者的利益。目前,中央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程度在国内居于领先位置,83%的中央企业不存在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这意味着中央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较为和谐。

二、中央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人控制问题

首先,中央企业的母公司自身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普遍的一人多职现象。如宝钢集团,其董事会中唯一的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总经理,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被列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内且同时兼任党委常委和党委书记;中国核建集团,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任上市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且总裁同时兼任内部董事,企业的其他副总经理在上市公司均同时兼任副总裁级别的职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其总裁和执行董事也为一人兼任,监事会主席原为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长。2010年中央企业兼职的董事长占董事长总人数的91.7%,在中央企业内部兼职的占86.2%。如此高的兼职率,严重扭曲了企业的委托――关系,并导致企业董事长和总裁等少数高级管理者权力过大。其次,外部董事内部化的现象明显。为强化对中央企业的监控,中央企业除设立监事会外,同时尝试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即设立外部董事。但从实施效果看,外部董事虽在人数上已达规定数量,但来源上仍有内部化倾向。已进行董事会试点的中央企业中,源自国企离退休高管的外部董事比例达67%。可见,中央企业的治理结构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

(二)中央企业治理结构中公有制属性未能充分体现

目前,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中,不够重视普通职工的权利和地位,普通职工基本处于治理结构的底层。中央企业将职工视为简单的利益相关者,而不是利益创造者和所有者,这在根本上扭曲了公有制下的生产关系属性。此外,中央企业治理结构中职工持股和设立职工董事两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2010年我国109家中央企业中,存在职工持股的企业为31家,仅占总数的28.4%,我国电力、煤气、自来水、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金融保险业企业均未实行职工持股。另外,目前中央企业职工董事的选举制度基本被默认为指定选举,职工董事大多身兼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集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导人等职位,这种自身地位和权力的模糊导致其无法真实、准确地代表基层职工的利益诉求,并难以为职工提供权利保障。

三、优化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首先,经理层去行政化。经理层亦官亦商的身份,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及监督力失效。应去除经理层的行政属性,使其成为单一身份的职业经理人。对此,国资委与国务院分离或将是经理层去行政化的根本措施。分离后,国资委隶属于人大,接受人大委任,成为其下属特殊的经济部门,国资委的行政属性就此淡化,并且可将经理层的任期与人大换届保持一致。同时,分离缩短了国有资产的委托――链条,取消了国务院与国资委之间的环节,使相应的成本降低。

其次,建立长效的非经济性经理层激励机制。当前,虽然中央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手段,但现有长效激励手段基本属于经济属性的,激励层次较为单一,很难满足经理层在社会地位和声望上的追求,使经理层过分期望保留其行政级别,维护其官员的属性。因此,应逐步建立新型非经济性经理层长效激励机制。如,创立经理层星级评价体系,规定达到一定星级的经理人,才可被选聘为董事长或监事;国资委内部的部分职位,也应规定一定的星级要求,从而保证对经理人长效的职业激励。该制度将解决经理层去行政化的后顾之忧,并可极大促进中国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

最后,理顺现有治理结构中各层级之间关系。一方面,坚决杜绝高级管理职位兼任的情况,特别是处于不同层级上的职位。可对层级关系进行微调,其目的在于保证层级间的独立运行,防止某一层级的权力过大而俘获其他层级。应使各个层级的职能有更清晰的界定,特别是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必须要以正式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避免董事长越权,过度干预企业日常业务的运营和正常计划的执行;另一方面,将监事会由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转为企业外部的常态化监督机构。监事会人员组成及薪酬安排应完全脱离企业,由国资委统一规定,这样可有效解决监事会受制于董事会或经理层的现象。同时,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应有严格限制,保证监事会人员的流动性,若因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出现重大问题和经营失误,应严格追究相关监事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中央企业治理结构的公有制属性

首先,提升工会的权能。第一,确保工会主席能真正代表职工利益。杜绝工会主席由经理者兼任,保证工会主席由广大职工自主推荐和选出,其身份应在职工中具有一般性和代表性,且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任期安排。第二,赋予工会职工董事的提名权。中央企业董事会应扩大职工董事的人数,并由工会差额提出候选人名单,最终由国资委确定当选人选,使工会获得部分职工董事的决定权。第三,职工持股制度转变为工会持股制度。以工会为法人,持有一定份额的企业股权,这部分股权不能分散,不能买卖,作为工会的集体资产。工会有权决定该股权产生的红利在工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比例及相应的集体福利等事项,从而使工会有经济基础来维护和保障成员的利益。第四,工会应建立与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紧急沟通渠道。一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问题,基层职工可将问题及时反映给工会主席,并由工会主席直接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避免层层上报。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成本 铁路 效益

我国铁路企业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人工费用列支制度不健全,界定范围不明晰,渠道过多过乱,给工资分配、工资管理带来许多困难和冲击。尽管我国一些行业和企业已经开展了对企业人工成本的统计工作,但铁路企业对人工成本仍没有完整的概念,未对人工成本进行总量控制与核算,更缺乏对人工成本的分析与控制。

一、铁路企业人工成本范围及指标体系

1.人工成本概念及范围

铁路企业人工成本是指铁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它包括铁路企业支付给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和其他用人而支出的费用。

2.人工成本的指标体系

常用的人工成本分析指标有三类:人工成本总量指标、人工成本结构指标、比率型指标。

人工成本总量指标反映的是企业人工成本的总量水平。由于不同企业职工人数不同,因此常用人均人工成本来反映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的高低。该指标可以显示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高低,企业聘用一名职工大致需要多少人工成本支出,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对于人才的吸引力有多大等。人均人工成本能够表示企业职工的工资和保险福利水平,也就能作为企业向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劳动力价格信号。企业要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吸引高素质的劳动者到企业来,就需要建立人均人工成本指标,以便企业对人工成本水平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和控制,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发展。

人工成本结构指标是指人工成本各组成项目占人工成本总额的比例,它可反映人工成本投入构成的情况与合理性。其中,工资占人工成本的比重是结构指标中的主要项目。

人工成本分析比率型指标是进行企业人工成本分析控制常用的指标,是一组能够将人工成本与经济效益联系起来的相对数,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劳动分配率=(人工成本总额/增加值) ×100%

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总额/销售收入) ×100%

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人工成本总额/总成本)×100%

劳动分配率表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中有多少比例用于支付人工成本,它反映分配关系和人工成本要素的投入产出关系。同一企业在不同年度劳动分配率比较,在同一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劳动分配率的比较,说明人工成本相对水平的高低。

人事费用率表示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总价值中有多少用于人工成本支出,同时也表示企业职工人均收入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人工成本要素的投人产出关系。

劳动分配率和人事费用率实质上反映的是人工成本作为一种投入的效益,由于是相对数指标,有利于国内外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比较。但应该注意的是,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由于资本有机构成或劳动装备水平不同,增加值率和利润率不同,劳动分配率和人事费用率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劳动分配率和人事费用率指标适合同行业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

二、铁路企业人工成本的控制体系

1.人工成本弹性控制思路

企业人工成本的弹性控制体系是考察人工成本的增长状态,即从动态的角度通过对人均人工成本变动幅度分别与人均增加值、人均销售收入、人均总成本变动幅度的比值――即弹性的控制,把人工成本水平的提高控制在经济效益和投入产出水平所能允许的范围之内。

从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角度考虑,人工成本作为一种消耗性要素,这种消耗的必要性取决于它为企业带来产出效益的大小。当企业人均人工成本增长时,人均增加值、人均销售收入也要有所增长,且增长幅度应高于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幅度,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这才是增收增效的人工成本。反之,对于人工成本增长时其它产出指标反而呈下降状态的企业来说,其人工成本的投入就是不合理的,这部分人工成本的投入未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其作用是负面的,说明该企业在人工成本弹性方面失控,需要合理调节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关系,减少无效人工成本消耗,保持良好增长的态势。

2.人工成本水平状态控制思路

企业人工成本的比率控制体系是从水平状态考察人工成本,即从分配水平的角度控制人工成本,旨在使企业在分配方面更好地兼顾个人、企业、国家三者的利益关系,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人工成本的水平状态主要是从人工成本的比率指标来考察的,以行业平均的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这三个比率指标为参照,衡量企业与行业对应比率指标的偏差程度。显然,企业的这三项比率指标应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这三项比率指标都不能为负值,所以,计算出的综合偏差率应大于0且小于等于1,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是人工成本比率控制较好的企业。反之则认为该企业在人工成本的比率方面失控了。

有的企业劳动分配率或人事费用率指标出现了大于100%的情况,这显然都是非常不合理的,对于这类企业,首先要改变人工成本超出增加值或销售收入的不合理现象,有的还必须扭转亏损局面,在此基础上,才便于进行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对比。

综上,从人工成本的增长状态可以进行弹性控制,从人工成本的水平状态可以进行比率控制,企业若在这两方面都控制得较好,则认为该企业是双向控制型的企业;若两方面都失控,则认为是双向失控型企业。

三、铁路企业人工成本管理的对策

1.合理定岗定编,控制劳动力投入

精减人员、合理定岗定编是加强用人管理的基础,也是节约活劳动、降低人工成本的基础工作。若企业冗员太多,必然造成人工成本投入不合理和人工成本的无效益增长,职工收入水而难以提高,这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给铁路企业遗留下来的问题。

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讲求最佳投入产出效益。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人多好办事”,“只求产出不讲投入”,“力求稳定”的就业思想和用人机制,这样的做法造成人才浪费,劳动生产率低,牺牲了经济效益,阻碍了企业发展。最终结果造成劳动生产率增长滞后于工资水平增长,致使人工成本加大,企业亏损,在市场中无竞争力。因此,减员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任何一个企业保证单位产品中活劳动消耗费用降低的重要途径。

2.加强人工成本的比率控制

目前铁路企业在比率控制方面存在着增加值比较低水平的基础上收入过分向个人倾斜的问题。 加强比率控制的措施主要表现在:第一,控制标准的细化,建立行业内各种类型企业的人工成本分析与控制体系,即以各类型企业平均的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这三个比率指标为参照,来考察其所属企业与之对应比率指标的偏差率,从水平状态考察企业人工成本的比率控制情况。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在政策上对比率控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比率控制较好的企业,在保持人工成本合理比例的基础上,允许适度地提高工资总额,在增加职工收入、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同时,保证利润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使企业人工成本的比率指标始终保持在有竞争力的水平之上,既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又能形成良性的经营循环。对于比率失控的企业,必须使其将过高的人工成本比率指标降下来,调整好人工成本与增加值、销售收入、总成本的比例关系。加强对工资总额的控制,建立工资的控制体系,将人工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对经营者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人工成本双向失控的企业要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等等。

3.加强人工成本的弹性控制

加强弹性控制,保持人均人工成本增长低于人均增加值及人均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使人工成本与产出效益保持合理比例,这是人工成本控制的核心问题,也是人工成本控制的最关键的预警线。人工成本是一种消耗要素,这种消耗的必要性必然是它为企业带来产出的大小,从企业资本经营的角度考察,人工成本决策的首要依据是经济效益的高低,人工成本支出的限值必然是收益>成本。

为加强人工成本的弹性控制,在措施上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建立企业人工成本弹性分析与控制体系,总结经验与教训,不断提高人工成本管理水平。弹性控制有效的企业要总结经验,在继续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通过人工成本的控制寻求进一步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途径。第二,从生产经营上找途径,增加产出,即增加值与销售收入的增长。例如开拓市场,扩大销售额,扩大高增加值产品的生产;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产品结构,采取有利的产品组合战略,增加产品中的科技含量等。第三,严格限制、减少无效消耗人工成本支出,减少冗员、堵塞漏洞,最大限度降低人力资源的无效损耗。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利润总额。

4.发挥工资激励作用,规范人工成本结构

在人工成本结构中,工资是最有激励作用的因素,也是构成人工成本的主要部分。可见,工资总额水平的控制以及各类人员工资水平合理拉开档次,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是当前人工成本控制的关键性环节。

优化“工效挂钩”,控制工资总量,搞活内部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分配原则,只有充分地发挥工资的约束机制、调控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投入产出的效益。

要将有限的工资投入转化成较大的产出,就得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先进的内部分配机制,一是引导职工合理流动,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二是激励职工多作贡献。用经济手段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对职工按有效劳动分配,从分配制度上要合理设定基本工资份额,全额或大部分工资额与效益、贡献挂钩浮动。工资要向苦、脏、累、险、科技含量高的岗位倾斜。只有有效的内部分配机制,才能激励员工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多做贡献,形成一个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促进成本降低的良性循环。

铁路企业人工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科学合理的人工成本控制体系和对策,才能使企业实现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熊春来.铁路人工成本控制体系[J].铁路劳动,2007(3)

从事企业工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月*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遏制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高发势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项行动”要求和夏季施工高峰期特点,结合本监管区域、本企业、本工地的实际,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和切实减少各类重大事件事故发生,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受控。

二、整治原则

(一)以查促管,以查促防原则。动员全行业力量,从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到市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巡查整改、督促严查。以拉网式、滚动型的强势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全面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差劣,从严从快原则。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差劣的工程、区域、企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通报,对顶风违规、屡整屡犯、重复事故、违章作业、建设程序违规等行为从严从快处理。

(三)整建结合,着眼长效原则。整治工作着手当前,着眼长远,把整治活动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整治一点,规范一片,整治一次,规范长远。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及相关各方。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轨道交通等地下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大型施工机械、特殊部位脚手架、工地消防安全,房屋拆除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

(二)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薄弱地区、事故多发企业、隐患多发环节和部位事故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重点查处建设手续不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工地和人员。

五、时间节点安排

第一阶段排摸自查阶段:各地区、各企业、各工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台防汛、有毒有害作业中毒、卫生防疫等季节施工特点,宣传、动员、部署,提高责任意识。组织排摸管理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确定查处治理内容和对象,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企业加强对所属工地、外省市沪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工地、监管部门加强对监督区域内工地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和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布置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

六、工作要求

建设工地:总包单位牵头,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每月20日前分别向工地所在监督站和所属企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施工企业:对所属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汇总、指导,确定下一阶段监控指导重点。每月*日前向上级单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监理单位:根据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对所在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外省市沪办建管处、企业大口:结合本系统施工企业的实际及发生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系统范围内差的企业,协同开展治理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监督机构:区县监督站结合本区域的施工及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区域范围内差的工地和差的企业,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治理。每周进行一次抽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整治讲评,通报和处理一批。每月*日前向总站上报整治查处情况,*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次组织10个检查组,重点督查事故多发的区域,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受到较多社会投诉、引起关注的企业以及整治开展不力的区域、企业和工地。

七、结果处理

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一)对在整治期间发现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的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全部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