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以下简称县乡服务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迫切需要

1、县乡服务站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县乡服务站承担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是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主要力量,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可动摇的基石。

2、县乡服务站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阵地。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新的历史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任务更艰巨。县乡服务站是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主要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切实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广大育龄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的顺利完成。

3、县乡服务站是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的基本保障。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之一,也是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技术服务质量是服务站的生命。在加强服务站基础设施、装备、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提高服务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保证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权益。

二、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加强县级服务站,因地制宜建好中心乡(镇)服务站,稳定乡(镇)服务站,用好流动服务车;坚持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为一体,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

5、县级服务站的基本职责。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服务站承担辖区内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及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的其它生殖保健项目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职责。承担对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咨询、药具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服务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尤其是对交通不便、服务条件薄弱的地方,要加强巡回服务和指导。

6、乡级服务站的基本职责。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乡级服务站承担辖区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及宣传教育、随访、药具发放及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等项职责,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乡级服务站可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接受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并指导和培训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服务。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加强装备,配强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在承担本乡镇计划生育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对邻近乡(镇)服务站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方便群众,提高服务水平。

7、县乡服务站要突出计划生育特色,坚持巡回服务,深入到村及农户,送服务上门。县级服务站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加强对乡(镇)服务站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充分体现基层服务网络健全的整体功能和优势。

8、县乡服务站要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根据群众需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的县乡服务站,要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确保计划生育基本任务的完成。

9、对边远贫困、交通不便的山区,由卫生院承担计划生育任务的,要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过程中,统筹安排,优势互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全面加强县乡服务站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

10、加强县乡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服务站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合理规范服务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改善县乡服务站的工作用房,保证完成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11、加强县乡服务站的服务环境建设。县乡服务站的内部布局既要符合医学标准规范,又要体现计划生育和人文关怀特色,方便育龄群众,满足个性化需求,为育龄群众营造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咨询和服务环境,把服务站办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

12、提高县乡服务站的装备水平。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统筹规划,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装备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检验设备和急救设备等。充分利用先进的临床医疗设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13、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分级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疏通继续医学教育、职称晋升与医师等执业注册的渠道,建立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工作。要在基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

14、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要制定宣传规范,配备更新宣传设备,提高宣传咨询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和咨询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要办好本级人口学校,并指导村级人口学校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15、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县级服务站负责本辖区的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并对乡级服务站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要有专门管理部门,并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有适宜的库房,有药具管理制度,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确保育龄群众安全有效地使用避孕药具。乡级服务站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技术人员要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有适宜的避孕药具储存柜箱,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对村避孕药具发放员进行培训。

16、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要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优质服务县(市)和优质服务站考核内容。县级服务站要逐步配备计算机和数字化技术服务设备,构建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各地要积极开发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连、资源共享。要加强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和群众需求信息的数据库和采集、汇总、上报、分析、使用制度,提高县乡服务站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县乡服务站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17、加强县乡服务站的质量管理。县乡服务站要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操作常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建立全面的标准化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将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查环查孕查病的管理,建立相应档案资料。严禁未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等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18、切实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及设备的管理,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9、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乡服务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要强化县乡服务站的机构、从业人员、计划生育技术应用、避孕药具等方面的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的审批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校验工作;认真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考核发证,并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20、组织和协调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对县乡服务站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县乡服务站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21、加强县乡服务站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和拓展项目的收费要严格执行当地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不得变相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2、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国际国内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组织制定相应的技术服务质量监督标准及规范,积极组织对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师资的短期培训。在全国开展先进服务站创建活动,并作为申报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必备条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为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服务站制定统一标识。

五、不断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23、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改革。深化县乡服务站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要建立、完善法人代表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要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公开考试和考核制度,面向社会招聘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能进能出,逐步建立一支以医学专业为主、会服务、能服务,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要加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队伍素质。

24、合理配置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县乡服务站的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总人口数量以及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20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在80%以上。要有专职B超及检验、药学等医技人员,并应积极引进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4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占3/4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要持证上岗。

25、县乡服务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丰富科普知识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相结合,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行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把县乡服务站建设成为人员精干、设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群众信得过的计划生育服务阵地。

六、切实加强对县乡服务站建设的领导

26、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将县乡服务站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大众保健相互配合的社会保健网络,为推行计划生育,增进群众健康发挥更大作用。

27、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提高党委、政府对县乡服务站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对服务站建设的领导,不得合并或撤销县乡服务站,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让、出租、承包或变相承包县乡服务站及其科室。

28、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配备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分管主任,县乡服务站站长必须由有医学学历、具有较强业务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县辖1个镇、11个乡(8个农业乡、3个牧业乡)、1个良种场、2个国营牧场、2个农业综合开发区,县境内驻有*师*支队。全县现有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2个,一般乡计划生育服务站5个;全县从事计划生育的专(兼)职人员118名,其中:县计生办8人,乡计生助理员81人,县计生指导站14人,乡级技术服务人员15人,基本保证了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4人,一般乡服务站2-3人。

截止20__年9月30日,全县总人口为62583人,其中:汉族总人口为18737人,少数民族总人口为4384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45‰,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率为100,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需求为目标,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健康、可持续协调发展,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民的事业。

二、达到目标:

按照“四优一满意”:即“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要求,20__年到20__年,使县计生指导站服务能力达到国家计生委确定的县(市)级服务机构技术装备标准的甲等,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达到乡级技术服务装备的甲等,一般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乡级技术服务装备的乙等,在全县形成“以县指导站为龙头、乡中心服务站为骨干、乡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格局,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群众生殖健康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争创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条件。

三、规划思路及设想:

(一)房屋面积:根据**县“十一五”总体规划,“十一五”时期**县境内将迁进2个团场,按照**县人口机械增长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测算,到20__年**县总人口预计达到8.6万人,随着人口不断增长,育龄群众逐渐增加,我县现有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无法适应各族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要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我县的县乡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1、县计生指导站:现有建筑面积1267平方米,通过改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A级,即1740平方米。

2、乡中心服务站:**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252平方米,通过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乡级中心服务机构的A级,即800平方米;**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78.87平方米,通过扩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乡级中心服务机构的A级,即800平方米。

3、一般乡服务站:**乡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52.22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乡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154.28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乡、**乡、**三乡的计生服务站现有建筑面积均为30平方米,通过新建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乡服务机构的B级,即383平方米。

到“十一五”末,通过全面建设,我县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达到了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员培训”等一体的功能需要。

(二)资金情况:通过预算,到20__年,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服务机构标准,我县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共计需要资金629.95万元,为了将此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我县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筹188.97万元,剩余的440.98万元恳请上级部门补助支持(具体见附表)。

(三)建设年度:为了使我县县乡服务站建设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并交付使用,经过统筹规划,县计生指导站定于20__年改扩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分别定于20__年和20__年扩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__年新建竣工;**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__年新建竣工;**乡、**乡两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定于20__年新建竣工。

四、组织和实施:

1、积极争取上级计生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将其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抓出成效,改善服务环境。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20__年我乡计生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以及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有很多不足。现就我乡20__年的计生工作作如下几点小结:

一、加强领导、稳定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及现行形势下的工作方针、政策,为了努力实现人口计划完成的目标要求,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乡计生工作人员及七站八所主要负责人员为计生领导小组成员的强大组织。乡党委、政府与全乡各村都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职责,并与乡属单位的综治部门都签订了目标管理,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机制。20__年5月我计生办对全乡13个村的计生专干及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和128名计生组指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20__年6月全乡村专干又参加了市委党校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乡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完善了计生组织网络,顺应了新的发展形势。

二、巩固、发展村级阵地建设,提高基层基础质量

由于工作的需要,结合我乡实际,20__年我们对全乡13个村的“三位一体”进行了完善,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我们实现“村级村务公开”,改正了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工作阵地。广泛、深入的宣传计生政策、方针,通过努力,全乡13个村的三位一体工程已达到上级工作要求,使我们有了一个专门开展计生工作和学习的工作环境,提高了我们的基层基础质量。

三、狠抓流动人口管理、生殖健康监测、开展优质服务

我乡地处偏僻、经济欠发达外出流动人口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外出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部管理,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未婚男女青年都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特别是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较多的地方,专门确定了一名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反馈她们的信息,督促她们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全年按要求进行了四次孕检工作,对个别顽固对象和有怀疑的对象进行上门排查,消除计外生育的重大隐患。利用孕检时,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的查治,采取高效益、低消费的治疗,对个别困难户采取免费治疗、上门服务的工作态度。

20__年是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的第二年。优质服务其本身就是从以往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为主转变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宣传教育和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我乡在优化了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在今年7月底从市计生局聘请了三名妇科专家,集中开展了“三查一治”计生科技服务活动。在为期几天的活动中共免费检查妇科病1080人次,治疗365人次,治疗效果良好深受广大育龄妇女的赞扬。在开展“三查一治”活动的同时为全乡20__多育龄家庭发放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科普读本和优质服务手册。7月上旬,经党委政府研究从乡财政拨出专款对全乡自愿放弃再生育和独生子女户及两女结扎户的家庭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鼓励了他们计划生育的信心。带动了全乡计划生育事来的发展。

四、人口出生及节育措施

20__年度我乡违法生育,全乡共出生88人,其中违法生育2人(计外多孩1人,计外一孩1人),严重影响了我乡计生工作在全市的排名。全乡全年共完成节育措施81例,其中女扎50例,上环28例,取环1例,皮埋1例,人流1例。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乡的计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领导思想不够重视,有个别村领导总认为,计划生育是村专干一个人的事,村主要领导和两委成员很少关注和关心计划生育工作。我们要克服过来村专干唱独角戏的局面。

2、村专干组级指导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待加强,没有把全部心思放到计划生育工作上来。缺少计生工作意识。我们要克服过来那种只报个信或开个会的现象。不要放任自流,不要怕得罪人。

3、流动人口和未婚同居人员管理要加强。在新的形势下要克服以往只注意常住育龄妇女的做法。要把达不到婚龄和未婚同居对象纳入日常工作的管理范围来。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乡级计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到9月末,*区总人口数为417516人,分别为汉族人口391229人,占总人口数的93.70%;少数民族人口26287人,占总人口数的6.30%;其中:常住人口为368538人,占总人口数的88.27%;流动人口48978人,占总人口数的11.73%;农业人口44918人,占总人口数的10.76%。

全区出生人口2818人,占市下达出生人口计划的56.36%,同比减少308人,全区人口出生率6.75‰,同比下降0.9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36人,同比增加57人,人口死亡率4.88‰,同比上升0.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加782人,同比减少25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87‰,同比下降0.94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9.25%,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为92.15%,比市下达的目标高0.15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为60.63%,同比上升2.46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5.24。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始终坚持以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区政府与乡、街道办事处及计划生育共管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乡、街道办事处按照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也都召开本辖区的计生工作会议,与居委会、村委会、共管部门、驻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区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严密的区乡(街)两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进行监控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区计生局按照评估办法对乡、街道办事处实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并注重强化平时监控。计生局干部全年至少抽出1/2时间深入乡、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乡、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的居委会实行月监控,季度抽样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对所辖单位及共管部门,实行半年、年终考评的制度。今年上半年,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四月份,我们对乡、街道办事处及共管部门进行中期目标检查。与此同时,乡、街道办事处检查验收了村(居)及共管部门计划生育责任目标,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达标。三是坚持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四是为了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我们定期召开乡、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会,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把“一把手”亲自抓落到实处。五是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区是个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差,教育负担重,财政十分困难,但由于区委、区政府对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计生经费能够足额到位,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首先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其次,积极开展科普电影宣传月活动。今年,在计划生育科普电影宣传活动中,共放映科普电影26场,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1.3万人观看电影;第三,加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我们组织计生干部、计生助理员深入重点人群家中进行宣传,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第四,举办大型的社会集中宣传活动。今年5月份,按照市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乡、11个街道办事处、部分驻区、区属20个单位,共600余人在区委中心广场举办了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二是注重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今年以来,乡、街道办事处人口学校对重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系统化培训,共办培训班52期。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

(1)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即:婚前服务、孕期服务、哺乳期服务和三随访服务等四项服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生殖健康权。

(2)认真开展“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自去年以来,我们每年组织区计生服务站和妇幼保健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小分队,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免费为全区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先后为10050名妇女做了妇科检查,为10005名妇女做了B超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给予治疗。*乡坚持每季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一次,全年共查10800名。“三查”工作的开展,既方便了群众,又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3)区计生服务站围绕婚、孕、产、育四个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以婚检为龙头,以保偿保健工作为基础,对育龄妇女提供全方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位的医疗、保健、咨询指导服务。今年,不孕门诊共接诊病人50例;公开热线电话,接待咨询有关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知识300人次;同时,我们建立了“悄悄话信箱”,并有专人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还编写了《生殖健康服务指南》手册,印发8000余份。

(4)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使其规范化。

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我们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乡和12个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的基础资料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基础资料工作的规范化,为我区计生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共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为保证持验证率达标,乡、街道办事处集中时间,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有效地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全年全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持验证率达到89.5%。比市下达目标高29.5个百分点。三是继续推行了以《条例》为依据,以房东为中心,以合同为纽带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查验证制度、合同制度、流动人口生育审批制度和查孕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区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意见》,将*乡双农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每月5元增至每月10元,按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费274500元。切实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抓好*乡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制定了《*区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并狠抓了落实。今年,*乡按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72户,并根据“三结合”户的不同情况,重点在资金、就业,承包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共帮扶资金5520元,优先承包土地61亩,贷款1万元,帮助就业7户,使“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户的关怀和照顾。

(五)结合区情,积极探索村级计生助理员管理的新路子

为了提高村级计生助理员的素质,稳定村级计生助理员队伍,我们对*乡村级助理员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一是对村级计生助理员实行了“区管、乡聘、村用”三级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出台了与“区管、乡聘、村用”相配套的《村级计生助理员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对村级计生助理员的管理。三是提高并落实村级计生助理员的待遇,将村级计生助理员的待遇由原来的65元提高到120元。*年,*乡聘用了39名村级计生助理员,并颁发了证书,实行了一年一聘制。通过实施“区管、乡聘、村用”三级管理办法,调动了村级计生助理员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了村级计生助理员队伍,有效地促进了*乡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待遇,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全区1个乡、12个街道办事处都设立了计生办公室,乡、办事处至少配备了三名计生助理员,全区共有乡级计划生育助理员48名;全区24个行政村共有39名村助理员,346名居委会主任积极投身计生工作,全区上下形成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机构。二是保证计生人员待遇的落实。今年以来,我们加大计生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了计生人员的相关待遇。此外,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干部享受了每人每年200元的劳保福利待遇。每逢春节,区委、区政府都要对全区的计生干部,村助理员、居委会主任进行慰问。*年春节,共慰问计生干部村(居)委会主任547人,送去慰问金5.22万元。切实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待遇三落实。确保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为使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有章可循,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四个管理制度,一是《计生局干部深入乡、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意见反馈制度》,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准确掌握计生干部深入乡、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的情况及乡、街道办事处在计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乡、街道办事处对计划生育共管部门验证情况的反馈制度》,这个制度的制定主要目的是准确掌握区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相关证件过程中,查验婚育证明的情况,以便督促共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验婚育证明的工作,真正体现“一证先行”。三是《关于对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平时目标质量的考核制度》,这个制度主要是用于考核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平时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从而达到监控、督促的目的。四是《建立随时、随机抽查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建立这个制度主要是强化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检查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是否扎实,是否常抓不懈。上述四个制度的推行从整体上切实推进了乡、街道办事处乃至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在机构改革和社区规模调整中,部分乡、街道办事处分管计生的领导和计生助理员及居委会主任进行了调整,工作不太熟悉。

2、*区是个老城区,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差,特别是旧城改造过程中,常住人口搬迁变动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给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增加了工作量。

相关期刊更多

乡村科技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乡镇经济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安徽行政学院

影像技术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天津远大感光材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