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第1篇

关键词:格律;语言运用

中图分类号:I561.0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1-0138-01

一、十四行诗的英语背景及内容

(一)孕育者及所处时代

莎士比亚是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也是文学长河里一位出类拔萃的语言大师。而莎翁所生活的时期恰好也是英语从中古时期进入早期现代英语后不久,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打破了天主教的思想禁锢,为文化发展提供条件。当时的欧洲大陆仍大量盛行拉丁文、法语,英语耳濡目染,融入了较多的新词汇,但拉丁文在文学作品中所占据的地位还是很崇高的。不过,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活动却完全是以英语来进行,他把外来语和本族语巧妙的结合起来,大大丰富了英语的词汇。

(二)十四行诗的创作

十四行诗,原为“小调”或“歌曲”之意。音译为“商籁体”。出自普罗旺斯语Sonet。 起初泛指中世纪流行于民间、用歌唱和乐器伴奏的短小诗歌。它的创始人是意大利诗人彼得拉克(Petarch)。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传到了英国,逐渐发展成为了英国最流行的诗歌体裁。莎翁的十四行诗共计154首,诗文大概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写他与一位青年贵族的友情,此主题较长,约计有126首,情感真挚热烈,体现出作者对美的追求。第二部分较为奇特,描述了诗人与一位黑夫人的爱情。颇为有趣的是第三部分,它主要探讨了古希腊罗马的艺术问题,只有两首诗组成,构思奇诡,却是启人智慧,意蕴深远,让人回味悠长。

二、写作中的美

(一)格律之美

英语是以语音为基础的文字,故英语诗歌的格律就自然以音节为单位。十四行诗中的“格”有意大利式的每行11个音节和法国式的每行10个音节,莎翁的十四行诗采用的是每行10个音节的模式,即 a-b-a-b, c-d-c-d, e-f-e-f, g-g或 a-b-a-b, b-c-b-c, c-d-c-d,e-e。语言简洁精辟,主题鲜明丰富,思路曲折多变,起承转合运用自如。而诗中对“律”把握也是一道不可缺少的靓丽风景,古语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发言即有声,有声即歌咏,歌咏亦是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讲究声韵、节奏、抑扬顿挫,便于读者吟诵,亦使听众感到悦耳,朗朗读诗之声绕梁三日,往复回还,给人以音乐的美感。后来文人写十四行诗,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请君欣赏:“When I do count the clock that tells the time And see the brave day sunk in hideous night,When I behold the violet past prime And sable curls ensilvered o’er with white,When lofty trees I see barren of leaves…”这首诗中描写的主题是规劝友人生子。全诗由三个四行诗和一个双行诗构成,朗朗上口,一气呵成。

(二)语言之美

十六世纪的到来,英国与世界各地的交往日趋频繁,仅从词汇方面看,就有一大批代表新事物新文化新思想的外语词融汇入英语,例如:shawl[波斯语,披肩],coffee[土耳其语]等。莎翁的作品更是将外来语与本族语相结合,采取引进外来词、词类转换等方法,创造出更多的词汇运用,增加了英语的表达能力。莎翁运用这些词汇所组成的语言也是将美的发展提升了一个高度,如十四行诗中最经典的第十八首诗: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这首诗所描写的是友人的美貌将与诗人的诗歌永存于世。其中不乏可爱又优美的语言,如:darling buds of May(五月的娇蕊),eye of heaven(苍穹的目光有时过于灼热),nature's changing course(世事沧桑)等。此首诗歌中大量运用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把友人比作可爱的夏天,将太阳比作天上的眼睛有着金色的面容,简洁易懂,唤起我们对生命的热爱,让我们感到人与自然息息相融,凝住我们美好的希望。

三、结语

通过对莎士比亚时期的背景了解,我们不仅能从莎翁的十四行诗中看出英语在当时时代的运用,也有机会感受了其中英语的格律之美和语言运用之美,这为我们对十四行诗的欣赏及翻译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朱延波.莎士比亚诗歌研究(英汉对照)[M].广州: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

[2]李赋宁.英国文学论述文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版社,1997.

作者简介: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第2篇

[关键词]莎士比亚 “商籁” 里程碑

“莎翁”是对英国文学巨匠莎士比亚的尊称,“商籁”就是“Sonnet”的音译,也称“商籁体”,意译为“十四行诗”。十四行诗原是中世纪流行在民间的抒情短诗,是为歌唱而作的一种诗歌的体裁,十三世纪文艺复兴中的意大利诗人采用了十四行诗并赋予严谨的格律。十六世纪初十四行诗体介绍到英国之后逐渐风行起来,到十六世纪末,这种诗体已成了英国诗坛上最流行的诗体,许多十四行诗诗人诞生了。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他的诗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保持着崇高的地位。梁宗岱先生翻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卷首介绍中概述:“他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坛上的一颗明珠。就其艺术力量和意象的丰富而言,足以和他的戏剧媲美。”的确,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许多方面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它热情地讴歌了友谊和爱,青春和美;他们所包含的不仅是感情,还有诗人深邃的思想。它感情丰富,寓意深刻,语言优美,节奏鲜明,是诗人进步的世界观和艺术观的生动反映。笔者拜读过不少莎翁的十四行诗,而感觉最有趣的,莫过于第126首了。因此,笔者欲以下三个方面对该诗进行一下粗浅的分析。

一、该诗的结构造型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种具有严格韵式、抑扬格、五音部、由十四行构成的诗体,其中有三个诗节(quatrain)和一个对偶句(couplet),压韵方式为“abab,cdcd,efef,gg”。然而,莎翁154首十四行诗中的第126首却是个例外,它只有十二行,由六个对偶句构成,其压韵方式为“aa,bb,cc,ee,ff”。

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每一首的最后两句(对偶句)是整个诗最为精彩的点睛之笔,也是对该诗的总结。众所周知,莎士比亚一生共创作了154首十四行诗,这些诗从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从第一首到第126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男青年的。因此,第126首作为这部分的跋(envoy),用了六个对偶句,形成了大总结,是126首诗的结语。有的论者猜测说,因为这是诗人献给爱友的最后一首诗,所以改变了章法,形成了奇特的结构造型。也正是因为这种异离于正常十四行诗的做法,才显得格外令人注目,在整个诗集中充当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二、该诗的思想内容

这首诗其实只有六个对偶句,共十二行,而不是一首标准的十四行诗。这里,诗人警告他的爱友说,虽然现在由于自然的帮助,他能据有时间给他的一切美,但他仍须留心,因为自然的能力也受时间支配,到最后,她也不得不放弃她最心爱的宝贝。第1行,“孩子”:对方在诗人眼中仍然年青;“沙漏”及第2行中的“小镰刀”指时间之易变与不留情,现在这些东西在他爱友的掌握之中,即他爱友的美不易衰颓;第3行:爱友在时间的进程中不但没有衰老,反而长得更美了;第5~8行:自然所以守牢他的爱友,就为了要与时间挑战,证明时间对他爱友是不能加以损害的;第6行:用维持爱友的美而拖住他;第7,9,10等行内的“她”指第5行中的“大自然”; 第10~12行:自然不能永远守牢他的爱友,她最后总得向时间低头,把他的爱友交付与时间。这首诗是诗人写给爱友的一系列十四行诗的最后一首,也是这126首诗的结语带着悲观色彩的结语。莎士比亚用这首诗(Sonnet 126)结束了对爱友(男青年)的友谊和爱情。

三、该诗的特殊地位和意义

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从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首到第126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男青年的;第二部分从第127首到152首,这部分是诗人写给一位“黑女郎”的;第三部分是第153首和154首,这部分与上述题材无关,像是对希腊格言诗的翻译或仿作,据说是诗人用来寄托爱神的。不难看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基本上都是歌颂友谊,抒写爱情,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理想。诗人情真意切地投入了自己,既礼赞了友情,又表白了爱情,注入了个人较深的感受,因此我们从诗中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诗人在这些歌颂友情与爱情的诗歌中,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标准:真、善、美及这三者的结合。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还有深邃的思想,反映了他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这些思想在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基础上,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最高水平。

莎翁“商籁”之126,以其特殊的结构和独有的韵律,吸引了许多读者的眼球。它是一个转折点,位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作用。第126首之前的十四行诗中有四个很突出的方面:(1)表达“时间”的词语出现得非常多,而且常被描述为是青春和美丽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不过,这敌人是可以战胜的,战胜了它就可以永保青春;(2)用诗表爱。诗人在诗中倾诉着自己对爱友的爱,犹如世间上的许多爱情一样,他的情绪上下波动,一阵甜蜜一阵忧伤。诗人直接地表示,“(第76首)你和爱情就是我唯一的主题。”;(3)诗人在十四行诗中大量的引用了比喻,那些喻体,好像一听到招呼就展翅飞来,而且还知道自己应该落在哪一个位置上,生动,真实的反映了诗人要表达的主题;(4)诗人很善于写时间的流转,即春夏秋冬的变化和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在第126首之后的十四行诗中,诗人的爱情转移到了一位“黑女郎”身上,这个女子放荡,性格怪戾,多情,善于折磨人,不美却蛊,而“我”呢,一度对她痴心不已,弄到自己伤痕累累却还是甘愿如此,得不偿失。因为她,诗人和爱友之间发生了分裂,最后落得一无所有。有个别论者对莎士比亚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所描写的爱情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说,诗人在第126首诗的前后描写的爱都是不健康的:之前是他对爱友(男青年)的过分暧昧,有同性恋的倾向;之后是他对“黑女郎”(妓女)肉体的过分迷恋,有狎妓的行为。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共同认可的:莎翁“商籁”之126是他描写爱情的一个转折点,一个分界线,一个里程碑。

参考文献

[1]屠岸,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2]谢祖均,英语修辞[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8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理想崇尚人的价值、尊严和高贵。反对宗教神学的禁欲主义。热情讴歌了美好的爱情,纯洁的友谊。充满真善美的人性和人类征服时间、主宰命运的美好愿望。虽然他的诗歌中掺杂着资产阶级人文主义的精神糟粕。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却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渴求美好感情、追求个人幸福的人文主义精神。具有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

一、人文主义理想的起源

在英语中,“humanitarianism”一词译作人文主义。人道主义或博爱主义。人文主义思想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核心,对当时的英国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人文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一、关注人性,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重视人的个性发展,反对宗教神学对人性的束缚和心灵的压抑。二、主张灵肉和谐。肯定现实人生和尘世生活,追求个人幸福和世俗享乐。人文主义思想击碎了由来已久的神学统治一切的精神枷锁,肯定了个人的崇高和伟大,主张个人是自身命运的主宰。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与以“神”为本的“神道主义”背道而驰。它注重个人首创精神,提倡全面发挥个人潜能准崇人的自尊自信和人格魅力。

二、莎士比亚诗歌中的人文主义理想

威廉·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一生创造了两首长诗(《维纳斯和阿多尼斯》(1592—1593)、《鲁克丽丝受辱记》(1593—159411和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其中包含了许多以歌颂爱情、友情和真、善、美等人性光辉的不朽诗篇。莎士比亚的很多诗篇完成于其艺术创作的早期。这一时期莎士比亚人文主义思想和艺术风格逐渐形成。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伊丽莎白女王统治的鼎盛时期,王权稳固,经济兴旺,国力昌盛。人心安定。此时的莎士比亚青春年少。意气风华。对人生寄予了美好的期望,对理想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作品中洋溢着乐观明朗、积极向上的主流色调。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以优美的旋律和动听的辞章歌颂了世间最为美好的情感——爱情和友谊,征服了古往今来一代又一代的众多读者。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流溢出强烈的感情和深邃的思想,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辉。这些思想无情地抨击了中世纪黑暗时代的封建礼教,热情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以崭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的最高水平。

1、莎士比亚诗歌中的“美好爱情”

爱情可以给人带来自信和勇气,希望和快乐。幸福和安宁。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倾倒,为之痴狂。人文主义者认为追求爱情是人的天性,人人拥有享受爱情幸福的权利和自由。爱情是纯洁的、高尚的,它不受父命、君命和权命的摆布。也不受金钱、门第、宗教和种族的限制。这种崭新的爱情观念与神权主义所宣扬的禁欲主义是截然对立的。

莎士比亚在他的诗篇大胆歌咏爱情。盛赞尘世的,以炽热的情怀谱写出一曲曲爱的赞歌。诗人抒发了爱情给人带来的欢愉与欣喜,悲凉与忧伤。表达了对矢志不渝的忠贞爱情海枯石烂誓死不变的坚定信念。在诗人的心目中,爱情是那样的珍贵和美妙,神圣而又崇高。在莎士比亚的爱情诗篇中,诗人使用了一系列的缤纷“意象”。烘托出爱人的娇媚容颜和美好心灵,讴歌了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和谐统一。他把爱人比作“太阳”、“夏天”和“芳艳”等自然界中的美好事物。即使这样。这些自然尤物仍然稍逊一筹,因为它们都有自身的缺点。而他的爱人却是那样的完美无缺。

2、莎士比亚诗歌中的“真挚友谊”

莎士比亚的绝大部分十四行诗是献给他的一位年轻男友的,这说明在他的生命中,地久天长的友谊至高无上。莎士比亚亲历了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等丑恶的社会现实,所以他痛切地感到人与人之间的坦诚相待是多么的至关重要。友谊是人生的无价之宝,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赞美人与人之间真诚无私的友谊成为莎士比亚诗歌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当然,莎士比亚笔下的纯洁友谊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这种渗透着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精神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不能兑现的痴心妄想。但是莎士比亚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中能够独具慧眼地发掘它、宣扬它。坚定执着地维护它,并全力以赴地力求去实现它。确是难能可贵的。随着他对社会现实认识的不断深化。他的乐观情绪开始泯灭,在残酷无情的现实面前,他的美好畅想皆付诸东流,一败涂地。

3、莎士比亚诗歌中的“人性光辉”

莎士比亚一生执着追求的是一种至真至纯的包涵着真善美的美好感情。对于敏感和多情的莎士比亚来说。至善的美德是不朽的,至真的情义是不朽的。完美的名望也是不朽的。在诗人的笔下,人性充满自尊、自信、仁慈和友爱。诗人毫不掩饰对人性的热烈颂扬。不惜笔墨着力描绘光彩夺目的人性光辉。热烈地讴歌着人性之美。诗人在他的诗歌中运用了的很多美好的字眼,如:“夏日”、“鲜花”、“光荣”、“灿烂”、“忠贞”、“永恒”等来形容人性的本质。崇高而美好的人性与真、善、美交相辉映,人也因此获得了永恒。在那首“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的十四行诗中。诗人用尽人间美丽的语言歌颂爱友。使之成为经久不衰的千古名篇。莎士比亚的诗歌赋予了他所歌颂的美与善以永恒的声名。所以莎士比亚的诗歌能够超越时间而世代相传。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4、莎士比亚诗歌中的“时间镰刀”

莎士比亚在他的十四行诗中一再提及“时间的镰刀”。我们不禁要问:诗人为什么用“镰刀”作为时间的象征呢?欧洲中世纪的神权主义认为人只有今生受苦。才能在来生获得幸福。而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们则认为人的价值在今生,而不在来世。因此人在今生就应当及时行乐。因为来世虚无缥缈,遥不可及。人生苦短,时不待我,何不趁早把酒当歌。及时行乐。这种睿思显示了人们渴望战胜自然的强烈愿望。在当时具有积极进步的社会意义。时间的大河汩汩流淌。带走一切的人世沧桑。时间摧毁生命。摧毁容颜。然而人们极其渴望战胜时间,做时间的主宰。这种渴望激励着人们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奋进以获得光辉的成就。不断地追求在短暂的时间里获得永恒。时间的威胁激励着人们争相成就英雄的业绩,去航海,去冒险,去为自己的国家建功立业。从而赢得不朽,达到永恒。

5、莎士比亚诗歌中的“消极思想”

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理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但是它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他的诗中弥漫着资产阶级的“人性论”、“恋爱至上”、“个人奋斗”和“人生无常”等消极思想。他的诗中过分渲染了抛开天国的虚幻。追求尘世生活。享受现世爱情的人生哲学。这种对“花开堪折只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悲观态度的过分强调终会使人沉溺于感官享乐。玩世不恭。并导致对生活的极度放纵。莎士比亚以“人类之爱”作为最高的社会理想显然也是不切实际的痴人说梦。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读者反应批评 空白 未定性 意象

一、引言

读者反应批评这一术语源于美国文学批评。20世纪60年代起,德国兴起了以伊瑟尔和姚斯为代表的康斯坦茨学派,该学派主要探讨在阐释学和现象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文学批评模式,也就是如今大家熟知的接受美学理论。正因为接受美学和解释学的兴起,文学批评的中心逐渐由文本转向读者,读者反应批评理论随即兴起,以文本中心的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批评家的理论观点逐渐受到了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美学批评家的质疑和批判。1959年,当代英美读者反应批评的重要理论家斯坦利・费什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1962年以博士论文《约翰・斯克尔顿的诗》获得耶鲁大学博士学位,并于70年表了大量论文,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文本阅读和批评理论。他认为,文学批评关注的对象不应该是文本的空间结构,而应该是读者的经验结构;提出阅读是一种活动、意义是一种事件、批评是一种说服等独到观点。[10](P43)

在欧洲,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也被称为接受美学批评,读者阅读的能动性和文本意义的不定性是其主要观点。该理论强调读者研究的重要性,提出了“读者中心”的思想,认为读者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文学作品能动的创造者。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主张,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是对文本的再创造过程,是文学作品得以真正完成的过程。姚斯宣称:“文学作品从根本上讲注定是为这种接受者而创作的。”[12](P36)诗歌作为艺术性最强的语言之一,相比其他文学文本具有更多的未定性,存在着更多的空白意义,有待读者去揭示和填a。

二、读者反应批评与诗歌翻译

传统的翻译理论强调“忠实”“等效”“对等”,追求源语到译语理想化的转换。将文学翻译模式归结为:原著译者译本[4](P18)。译者要做“仆人”,要“隐身”,“理想的译者最好能成为一块玻璃,透明得让读者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这样译者才能在译作中不留痕迹地重现原著的精神与风韵[11](P18)。实际上,无论是对作者还是对读者来说,这都只是一种理想境界。读者反应批评理论将读者拉入文学研究的视野,确立了读者的中心地位,认为作品总是为读者而创作的,文本生命的延续离不开读者[1](P32)。在对诗歌的翻译过程中,诗中的美与情因读者的联想、感知、情感、意志等因素的不同,审美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而在译文的再现阶段,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译入语读者的审美期待与源语读者不同,加之译者个人审美心理的差异,译文的审美再现自然会带给读者不同的感官体验。因此,诗歌翻译往往很难作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不同的译文常常会得到不同的解释与反应。

三、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汉译本的读者反应批评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已然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在他逝世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他的作品一直吸引着无数研究者。莎士比亚已在世界范围内成为重要的文学研究对象。其中,国内外学者翻译的十四行诗译本更是数不胜数。然而,这些译本的背后是不同的读者对原诗的理解,读者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想象力去添补源语文本中的空白和未定性,这些译本是文本视野与读者的期待视野不断交流、融合的产物。

因此,每个译本都有自身独特的方面,谁也无法用标准去衡量它们的精确性与真实性。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主要有梁实秋、曹明伦、梁宗岱和辜正坤的四个汉译本,本文从读者反应批评理论视角对这些译文进行赏析,以展示读者在译文中的主观能动性。

(一)文本中的意义空白

伊瑟尔指出,在创作作品时,作家给予作品意义一定的空白;在阅读过程中,这些空白会向读者发出一种召唤与邀请,吸引读者去想象和填补[13](P256)。在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中,这种空白也有体现。读者在完成能动性的阅读活动后,自然会对译文产生不同的想象与理解。伊瑟尔还认为,在提供足够信息的前提下,一部作品所包含的意义空白越多,读者就越能深入参与到作品中,探讨其潜在意义[6](P121)。莎翁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的前两句可谓脍炙人口,例如梁实秋的译文:

(1)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我可能把你和夏天相比拟?

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梁实秋《十四行诗》)

梁实秋是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在这里,梁实秋将“shall”翻译成“可能”,表示是否存在某种可能性,也表示征求听话人的许可;委婉地表达自己心中想法并将“我”与“你”的关系自然引出,使得读者产生不同的理解。然而译者在这里也没有说明为何会将“你”比作夏天,而不是春天、秋天或者冬天,这时文本中的意义空白开始发挥作用,吸引读者读下去并从中寻找答案。一方面,译者的目的是要保持译文与原诗形式的对等;另一方面则是为读者留下意义空白,让读者去挖掘与想象。所以,了解诗歌的背景不仅是对译者的要求,也是对读者更好了解诗歌意义的帮助。在一些英语文学中,作者常把人的一生比喻成四个季节,春天代表豆蔻般的少年时期,夏天代表温暖却强壮的青壮年时期,秋天代表人们已进入不惑的年纪,而冬天则代表人已至耄耋之年。莎翁也不例外,从夏天的比喻中可以看出莎翁笔下的这位“thee”是那么美好,即使是英国人眼中最可爱温和的夏季也不能和“thee”同日而语。对于第二句的翻译,梁实秋并没有将“但是”的转折或让步意味翻译出来,纵观全诗,“但是”这一让步或转折之意虽没有在字面上体现出来,却隐藏在字里行间。读者在读这一句时,脑海中自然地弥补了这一空白:“(但是)你却比夏天更温和可爱”,这样,前后两句便自然和谐地衔接在了一起。

(二)文本中的未定性

读者反应批评理论中所说的“未定性”所引起的阅读效果,就是将读者吸引进来。并且,这种不完整的叙述,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的解读空间。读者在阅读之后,可以将自己的猜测与文本进行对照,从而加强了读者与文本的互动性。在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中,多次出现了“thee”一词,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you”。这一人称代词指代的到底是谁?是人还是物?千百年来,这一问题都一直困扰着读者,而且没有被解释清楚。

莎士比亚在诗中用真挚的感情与华丽的辞藻不吝地赞美着“thee”,这种行文方式也一直深受读者追捧与好奇。如梁宗岱的译文:

(2)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ir thou ow.st;(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落,

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梁宗岱《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例(2)原文中的两句诗体现了莎士比亚对“thee”(你)的极大赞美,千百年来,人们对“thee”的解释众说纷纭,但都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因为“thee”的形象始终扑朔迷离,而这个问题又关系到整首诗歌的理解,它不仅与诗人的性取向紧密联系,更是揭示诗歌主题的关键点。许多国内外学者继续探究“thee”的指向,有人认为是与莎翁时常保持书信来往并交往过密的年轻男子;有人认为指代的是莎翁当时正倾慕的女子;有人则直接把男性友谊上升到男情的层面,认为“thee”指的就是莎翁的同性恋人,暗示这首诗是写给男人的情诗。而从读者反应批评理论角度来看,模糊对象所带来的这种未定性正是原诗为读者所提供的想象空间,它期待着读者的主观能动性参与进来,从而去填补这一未定性。梁宗岱保留了原诗中暗含的未定性,将“thee”翻译成“你”,这样便给读者留下了充足的想象空间。这样,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地改变对主题的认知,从而蜕变为更好的思想者与读者。

(三)意象对于读者的导向作用

“意象是诗歌意义的灵魂”,是“用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来表现人们在理智、情感方面的经验”[9](P73)。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中运用了大量意象,比如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中出现的“summer”“rough winds”“buds of May”等。读者阅读十四行诗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读者通过想象去辨别这些意象和在脑海中阐释意象的过程。这里选用曹明伦与辜正坤的译本进行分析:

(3)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有时天空之巨眼目光太炽热,

它金灿灿的面色也常被遮暗;(曹明伦《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

有时候天眼如炬人间酷热难当,

但转瞬又金面如晦常惹云遮雾障;(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理论翻译》)

两位译者对“the eye of heaven”这个意象虽作出了不同的翻译处理,但曹明伦所翻译的“天空之巨眼”和辜正坤的“天眼”都保留了原诗的意象和韵味,两位译者都没有将原词生搬硬套为“太阳”,而是翻译成“天空之巨眼”和“天眼”,意在引导读者去想象太阳下的酷热景象,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再如梁宗岱的译本:

(4)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buds of May,

And summers'lo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梁宗岱《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例(4)中,诗人运用意象“rough winds”“buds of May”来表达夏天虽然美好可爱,但却太短暂,经不起挫折、打击。而狂风与五月的嫩蕊的暗含意义需要读者自行去了解,意象引导着读者去阅读,读者也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理解与需求去想象。

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绝离不开心理体验,而由于各阅读阶段的未完成性不断引起读者强烈的阅读欲望,使作品在读者的意识中不断得到转化,不断构建成为其主体认识。读者在阅读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时,可以将自己完完全全地投入到诗中,不论是共时还是历时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都深深地被莎士比亚绝妙的文笔与才情所吸引,读者作为一种“他者”形象,却能通过后天努力不断超越与颠覆,构建“自我”的主体身份。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通过文本与意识的不断转化,与莎翁一同经历了一段诗歌的旅程。

四、结语

读者反应批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了从所谓的“作者中心”向“文本中心”再向“读者中心”的转向。诗歌翻译是艺术的再创造,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汉译本中留下的未定性和空白留给读者思考的空间,让读者可以依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价值取向,在阅读诗歌的过程中进行思考和想象;同时,由于意象的导向作用,读者从作者给出的解释中主动进行选择,从而赋予诗歌独特的意义。正是这种未定性和导向性使十四行诗展现出巨大的容量,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经过推理、分析、想象等一系列复杂的意识活动而得到美的感悟,这个过程正是十四行诗能够超越时代、魅力不衰、吸引一代又一代读者和阐释者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这些经典诗歌意义建构的过程及其美学价值的体现。

参考文献:

[1]Iser W.The Act of Reading,A Theory of Aesthetic Reception

Response[M].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7.

[2]Shakespeare.Shakespeare’s Sonnets[M].At London,1609.

[3]曹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

2008.

[4]冯庆华.文体翻译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5]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理论翻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

社,2003.

[6]胡静.伊瑟尔本文的意义空白与未定性理论研究[D].济南:山东

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7]梁实秋.十四行诗[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

[8]梁宗岱.莎士比亚十四行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9]罗良功.英诗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10]任虎军.从读者经验到阐释社会――斯坦利・费什的读者反应

批评理论评介[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5,(1).

[11]许钧.翻译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12]杨平.读者反应批评――文学翻译批评新视角[J].北京第二外

国语学院学报,2009,(8).

[13]张中载.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莎士比亚和邓恩都是生活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但是两人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文学风格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他们的诗作在意象、语言、韵律方面存在的不同之处折射出两人在社会心理方面的差异。

一、社会背景

莎士比亚(WilliamShakespeare)(1564—1614)出生在伊丽莎白时期艾文河畔的斯特拉夫小镇上。他的父亲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后来生意中途没落,最终没有步人大资产阶级之列。年轻时的莎士比亚做过屠夫、商人。他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内心始终有一种改变生活状态、进入高级阶层社会的需求与向往,并以此获得超越自我,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由于要养活妻儿,又由于在私人鹿苑打猎时被抓,莎士比亚离开家乡,来到充满文学、戏剧氛围的伦敦,在此他的文学创作天分得到了充分的施展,最终使他踏上了通向文学巅峰之路。

马斯洛认为,社会动机支配个人的行为,社会动机系统中的社会实现是一个人以社会总体利益为出发点,把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作为最高欲求并付诸行动。社会实现在个人动机系统中和自我实现是两位一体的。莎士比亚来自社会底层,在伦敦的起点也很低。他先是在剧院门口给别人看马,后来又做临时演员和兼职编剧。当时英国戏剧发展很快,并且是一种雅俗共赏的娱乐活动。许多人都参与这项活动,并以此获得名利。在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影响下,具有语言天分、善于观察生活的莎士比亚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场洪流之中。

处于社会底层的莎士比亚处于一种心理焦虑状态,他渴望同他人在一起,建立友好的关系,尤其渴望被社会接纳,从事一种被欣赏、有尊严的工作。戏剧和诗歌是他最好的选择。他积极接受伊丽莎白时期人们对美的观念,用唯美的方式表达对美的理解和对文学艺术的膜拜。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中,他使用伊丽莎白式十四行诗描述了爱人那不可言喻的美,并歌颂了文学能战胜自然,使美永存人世的特殊功能。

比莎士比亚小8岁的约翰·邓恩(JohnDonne)(1572—1631)出生在一个地位、知识都较为显赫的天主教家庭里。他的母亲是托马斯·莫尔爵士(SirThomasMore)的曾曾孙女。虽然由于家庭的问题,他始终没有获得应有的学位,但他受到良好的家庭和高等学校教育。他爱好广泛,文学、哲学、法律、宗教无不涉猎。后来给伊格尔顿爵士(SirEa.gleton)当私人秘书,仕途也颇为顺畅,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但改信英国国教和因秘密结婚而入狱之事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满腹经纶,但屡屡得不到器重。他看透了上层社会的虚伪、矫饰,自己对社会现象委曲求全使其痛心疾首,对社会产生了一种没落贵族式的悲观、尖刻的态度,在文学写作中也多了一些辛辣、讽刺和鄙俗的表达。

表面上看来,邓恩的处世和文学风格与他的家庭背景以及所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但是这一表现正说明了诗人极其需要博取他人的认可。他像变色龙一样在生活和文学中扮演着某种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像真的一样j(H㈤。在发表于1633年的《跳蚤》(TheFlea)中,诗人通过摒弃传统深化主题的方法,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怪异的意象、灵活的诗节安排和夸张的手法来阐释和强调他愤世嫉俗的思想及对通俗的爱情表达方式的鄙夷。

二、意象

在莎士比亚和邓恩各自最具代表性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和《跳蚤》(TheFleo)中,两位诗人分别使用不同的意象描写了他们对于爱(1ove)与欲(desire)的追求。在英国的夏天,温暖而不炎热,是最宜人、美丽的季节。莎士比亚把他的情人比作夏天这个美丽的季节,还认为不够,因为夏天仍有它的缺点,远不如他的情人美丽、温柔、可爱。夏天很快会过去,但她的美丽永存。人生无常,厄运或许会随时降临。诗人认为只要把爱人的美丽写进了不朽的诗篇,那种美就可以随同他的作品流传人间与“时间”共存不灭,被人们所赏识。莎士比亚用近乎完美的措辞和韵律,从一个观赏者的角度出发,去欣赏、表达一种对抽象的、崇高的爱的向往。“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Solongasmancanbreatheoreyescan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这位爱的对象,既有太阳的热情,也有月亮的温婉,既热情似火,又温柔如水,这种爱的理想,源于一种对完整生命或永恒生命的强烈渴望。这符合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对爱的理解方式,这是“逻格斯主义形而上”的表现形式,这和诗人希望被认同、被接受的心理是分不开的。

对邓恩来讲,伊丽莎白时期的诗歌,已经被伪装假饰得太像“诗歌”了,诗人都快忘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了。那些诗人纯粹是为了诗歌而诗歌,为了抒情而抒情,作品显得无病、苍白无力。对科学、法律、哲学、生物学都有所涉猎的邓恩运用自己的知识创作了玄学派诗歌(metaphysicalpoetry),并以此展现他睿智而诙谐的思维。在《跳蚤》(TheFlea)里,邓恩将“跳蚤”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这听起来似乎令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是他却认为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没有必要一提起爱情就联想到鲜花。他反对一切“逻格斯中心主义”及其意识形态,进行了一场“玄学”的精神思想解放运动。他力劝诗中的听话一方放弃无用的观,与他一起享受爱情的甜蜜,“你看跳蚤不也是吸了我们的血,而没有经过我们的许允?”(Markbutthislfea,andmarkinthis,/…Meitsuckedifrst,andnOWsucksthee,/Andinthisfleaourtwobloodsmingledbe):(还劝说女方不要杀死无辜的跳蚤,因为它吸了“我和你的血”,两个人的血由此交融在一起,所以这跳蚤也成了缔结爱情的床。“它的身体不只是见证我们的婚约/还是你和我,我们的婚床,婚姻的殿堂”(Wherewealmost,naymorethanmarriedare./ThisfleaisyouandI.andthis/Ourmarriagebedandmar·riagetempleis)。

由于邓恩对周围社会有一种不安和自卑之情,这使得他在作品中极力发泄这种情绪,反抗世俗的传统理念。虽然诗的内容荒诞无稽,作者也有买弄之嫌,但是不可否认诗人确实论得有理有据,滑稽有趣,充分体现了邓恩诗歌长于思辨、善用意象的特色。另外,在诗中出现的跳蚤、血液、腹部等意象表现了诗人对远距离审美的鄙夷,和对爱人身体的追求和直白的占有欲。

三、语言和韵律

出生于不同阶层的两个诗人在表达爱情和求爱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和风格。这和他们的成就动机有一定的联系。来自下层社会的莎士比亚显然比生在贵族世家的邓恩有着更强的追求成功的欲望。前者已经没有后路可退,他只有不断前进、奋斗;而后者根据家庭历来的变故清楚地知道,由于自身的信仰问题,无论如何努力都很难获得器重,因此就降低了成就动机,显示出一种叛逆的态度来。在自我期待和现实地位的差别中,莎士比亚表现得相当乐观自信。他以完美主义为行动方向,追求高尚的道德和温文尔雅的举止。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Sonnet18)中,莎士比亚运用当时最为流行的适合表达爱意、曲音悠扬的十四行诗(Sonnet)抒发对爱人美的赞叹。每一诗行有五组平衡排列的一个非重读音节加一个重读音节(-),被称作是“五步抑扬格”(iambus)。这一格律历来为诗人所最喜爱,从古希腊的阿尔基洛科斯到莎士比亚、弥尔顿、乔叟、伏尔泰,无一不是如此。诗人在此略带忧伤地用独白(soliloquy)的形式抒发着对恋人的美的赞叹。仅诗歌前两个对仗工整的诗行“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f“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E4]就足以展现诗人对音节和韵律把握的实力。仅仅在这两行中,就有十一个长元音/双元音、八个轻辅音、五个鼻音和三个边音。这些轻辅音、鼻音、和边音的使用让此歌读起来情深意切、舌底生津,增强了美的感受。在“Shall-I,conr-pare,thee-to,a,su,mmerday?”一行里,非重读音节和重读音节错落有致,极有乐感,像是在演奏一首抒情的小夜曲一般。但是在“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RoughwindsdoshakethedarlingbudsofMay)诗行中,诗人突然变换韵律为两个扬扬格,“tRough-winds,tdotshake”,恰如其分地强调了自然界狂风对美的摧残。可是紧接着在表达五月里的好花儿(the,darling-budsof-May)时,又极其恰当地回到了舒缓的抑扬格。

在《跳蚤》(TheFlea)中,诗歌韵律简洁明快,语言通俗放纵而又不失智慧。“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是这首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J(。首先是思维模式的陌生化:诗中的叙述者向恋人求爱却故弄玄虚地引出一个跳蚤来,这一奇思妙喻(conceit)使读者在阅读时开动脑筋,并最终开怀一笑,佩服起诗人的思辨能力。其次该诗的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陌生化,三个诗节的安排其实就是一部三幕剧:在第一幕中,读者看到一只跳蚤先后叮了两个人,叙述者声称二人已经通过这只跳蚤将生命结合在一起;在第二幕中,听话者要抬手把跳蚤打死,却遭到说话人的反对;在第三幕里,跳蚤被打死,但是讲话者把话锋一转说“既然你没有因为它的死而有半分虚弱,/你答应我的求婚对你的名誉也不会有分毫的损失”(JustSOmuchhonor,whenthouyield’sttome,/Willwaste,asthisflea’Sdeathtooklifefromthee)。在每一个诗节中,诗人都是先描述而后抒情。另外,后面抒情的三行都向后缩进了两个字节,这样就同前面描述的六行形成了对比。这种戏剧情节的安排和诗行的缩进都显示了该诗同那个时代其他作品的不同。四音步抑扬格、短元音[i]以及大量鼻音[m,n]和边音[1]的出现,使得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富于抒情;而民谣体音韵(aabbccddd)、口语式语言(mark,stay)和戏剧独白(monologue)的运用又让这首诗极富调侃和幽默意味。但是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和智慧的邓恩在诗歌中,却同读者做起了文字游戏。在古英语中,S和f是同一个字母,因此在这首诗里,“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饱餐了我们的血滴后大腹便便”(Meitsuckedfirst,andnowsuckthee/pamperedswellswithonebloodmadeoftwo)J(脚。这种语言大胆直白,挑战读者的才智和勇气,同时表明诗人在此谈论的不是伊丽莎白时期已被人们谈论的乏味的“柏拉图”式的精神之爱,而是一种具有后现代意义的形而下的肉体之。

相关期刊更多

长沙水电师院学报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湖南省教育厅

汽车与配件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食品与发酵工业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