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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范文第1篇

关键词:储汽罐;超压;爆炸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TK22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0711(2016)01-0060-02

一、事故概述

2015年7月,辽宁省一家大众浴池的某台储汽罐发生了爆炸事故。储汽罐的筒体纵缝、封头与筒体连接环缝全部撕裂,接管或管座与壳体连接角焊缝大部分撕裂。与储气罐相邻的桑拿房墙倒塌,桑拿房和浴池的房屋吊顶垮塌,导致正在洗浴的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现场勘查及校验、检验情况

1.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锅炉房平面示意图如图1所示。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蒸汽锅炉平时运行压力为0.3~0.4MPa、温度144~152℃。运行时,分汽缸上除主汽阀外,至少2~3个阀门保持开启状态,其中通向储汽罐的阀门为常开状态。但发生事故前,操作工将除主汽阀门及储汽罐阀门以外的阀门全部关闭,此时,蒸汽锅炉、分汽缸和储汽罐形成了一个封闭系统。爆炸设备为1台立式容器,放置于紧靠桑拿室的一角,用于储存蒸汽供桑拿房使用。该洗浴相关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该容器的资料,且无铭牌、无安全保护装置、材质不清,为使用单位私自使用的三无产品。2.安全阀验证性校验蒸汽锅炉顶部共两个安全阀,在事故后成功拆除安全阀1(型号A27H-10,公称通径:DN25、压力级别:0.30~0.70MPa),经校验当压力升至2.0MPa时起跳;另一个安全阀2(型号A27H-10,公称通径:DN25、压力级别:0.70~1.0MPa)的阀座未能成功拆除,无法校验。3.母材化学成分经检测,材料的化学成分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该材料为铝合金,其化学成分符合GB/T3090-2008标准中的5052铝合金成分范围。4.母材力学性能分析试样力学性能分析结果,屈服强度:172MPa,抗拉强度:223MPa,断后伸长率:12.0%;按GB/T3880.2-2012标准,5052铝合金材料的屈服强度≥160MPa,抗拉强度210~260MPa,断后伸长率≥8.0%,符合标准要求。5.事故容器宏观检查现场进行宏观检查及壁厚测量,内径约500mm、高约1000mm、封头和筒体壁厚约4.5mm。检查容器断裂位置,储汽罐筒体纵缝,封头与筒体连接环缝全部撕裂,接管或管座与壳体连接角焊缝大部分撕裂。检查撕裂后的焊接接头,发现存在严重未熔合,未熔合达到近2.5mm。6.断裂处应力分析按JB/T4734-2002标准,铝合金5052在152℃时的许用应力为42.6MPa。该容器承受内压时候,环向应力为轴向应力的两倍,所以纵缝是相对受力大的位置,而且存在严重未熔合等缺陷,大大降低其有效承载面积,焊缝处是最为薄弱的位置。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出δθ=50MPa。即正常操作时候其焊缝薄弱处承受的压力就已超过母材的操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事故发生当天,当压力继续在密闭系统(安全泄压装置失灵)持续升高时,作为整个系统的薄弱环节的容器焊缝,最先发生破坏。

三、事故原因分析

爆炸事故范文第2篇

然而,在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也发生过一起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危化品仓库爆炸每次都伤亡巨大,却不断发生,值得深刻反思。

本文刊登原劳动部向国务院请示报告以及选登《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期还原事故过程,反思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关于“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结论的请示

国务院:

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地区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截止到8月12日,这次事故已死亡15人,仍有1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员25人。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劳动部根据国务院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组织专家组从8月8日起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论报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

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

(一)深圳市政府应负的责任

1.深圳市政府作为地方综合管理机构,对清水河仓库区的总体布局未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审查,使易燃、易爆、剧毒、牲畜和食物仓库以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等设施,集中设置在与居民点和交通道路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区域,埋下了严重威胁深圳市安全的重大隐患。

2.未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规定严格审查,就批准成立“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

3.对公安部门如何防止火灾火险工作方面督促检查很不得力。

4.深圳市缺水长期未得到解决。这次“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由于消防无水,失去火灾初期灭火机会。

(二)深圳市公安局应负的责任

1.深圳市公安局作为民用爆炸物品发放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未按国家法规、条例规定严格审查,就给“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发放《广东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深圳市爆炸品、危险品接卸中转许可证》,使该公司在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下,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合法化。

2.对清六平仓严重火灾隐患,深圳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已于1991年2月13日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为:“储存爆炸危险物品的仓库应立即停止使用,储存的爆炸性危险物品应在2月20日前搬出,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但此后再未进行任何督促整改和安全检查,致使重大隐患未能消除而发生事故。

(三)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应负的责任

1.成立危险品公司的可行性报告,违反了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不真实反映情况,把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干杂货平仓,说成是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物品仓库。

2.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照通知的要求整改,既不请示,也不报告,未将重大隐患消除,以致酿成爆炸事故。

3.仓库管理混乱,不按审批存放的危险品种类规定,严重混存各类化学危险品,导致直接发生火灾,引起爆炸。

四、建议

(一)为进一步查清这次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议立即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参加,高检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鉴于对专家组的调查结论已取得一致认识,为了正确引导新闻媒介,建议由深圳市政府向市有关部门传达“8・5”事故调查结论。

(三)为吸取“8・5”事故的经验教训,建议由国务院召开一次全国电话会议,提出要求,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当否,请批示。

劳动部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发展过程

据调查,出事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 m的大爆坑,其余的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1993年8月5日13时10分左右,清六平仓4号仓内冒烟、起火,引燃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并于13时26分发生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危险化学品暴露于火焰之前。

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1小时左右,在14时27分,5、6、7号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

爆炸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 m处木材堆场的3 000 m3木质地板块、300 m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500 m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

大火燃烧约16个小时。8月6日凌晨5时左右被基本扑灭。

经证实,此次爆炸由4号仓内东北角处的“过硫酸铵”首先冒烟起火。4号仓内存放的可爆物品有:多孔硝酸铵49.6 t、硝酸铵 15.75 t、过硫酸铵20 t、高锰酸钾10 t、硫化碱10 t。其中过硫酸铵、高锰酸钾等爆炸威力较弱,而多孔硝酸铵在高温或足够的起爆能量的作用下爆炸威力较强,常被用来制造工业炸药。

4号仓内爆炸的主要物质是多孔硝酸铵,其他可爆物品也有可能参与了爆炸。

起火原因 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

现场勘察发现4号仓电线为穿管导线,调查组认为4号仓内货物自燃、电火花引燃、明火引燃和叉车摩擦撞击引燃的可能性很小,而忌混物品混存接触、反应放热引起危险物品燃烧的可能性很大,理由如下:

一、经反复查证,列出了4号仓物品种类及数量图。大量氧化剂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硝酸铵、硝酸钾等与强还原剂硫化碱、可燃物樟脑精等混存在4号仓内,此外仓内还有数千箱火柴,为火灾爆炸提供了物质条件。

二、仓中货物堆放密集,周转频繁。事故前,4号仓内已无空位,把无法入仓的1 000多袋硝酸铵堆在该仓外东北角站台上。现场勘察发现了这堆残留物。

8月5日上午,从4号仓搬运出800袋共20 t过硫酸铵(余 800袋仍堆在仓内东北角)经仓中间通道运出,装入香港来的货柜汽车运走。

8月5日中午12时又加班装运硝酸钾,尚未装完就发生了事故,装运4号仓硝酸钾的汽车被爆炸冲击波推出10余米并烧毁。

在以上装卸过程中,多人爬上货堆搬运清点,也曾发生坠袋、翻袋现象,难免洒漏过硫酸铵、硝酸钾。

三、4号仓内多处存放袋装硫化碱,有的码在氧化剂旁边。

四、工业硫化碱(硫化碱是硫化钠的俗称)是九水硫化钠,熔点50℃,易潮解,易吸收空气中二氧化碳变成深红褐色并放出易燃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气体。过硫酸铵遇硫化碱立即激烈反应,放热,产生硫化氢,同时生成深褐色黏稠液体;差热实验出现陡峭放热峰。

以上分析说明:4号仓内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接触,发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火灾爆炸的蔓延和扩大

4号仓硝酸铵爆炸后,引燃了库区多种可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化学危险品处于被持续加热状态。

6号仓内存放的约30 t有机易燃液体(乙酸乙烯9 t,闪点44℃,沸点77℃,爆炸下限3.3%;甲酸甲烯4 t,闪点18.9℃,沸点31.8℃,爆炸下限5.9%;甲苯4 t,闪点4.4℃,沸点110.7℃,爆炸下限 1.27%;工业乙醇12 t,闪点12.7℃,沸点78℃,爆炸下限 3.3%)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快速挥发,冲破包装与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并于14时27分34秒发生燃爆。

燃爆释放出巨大能量,造成瞬间局部高温高热,出现闪光和火球,引发该仓内存放的硝酸铵第二次剧烈爆炸(实际是两次间隔时间极短的大爆炸)。5、6、7号连体仓被彻底摧毁,8号单体仓严重破坏。现场留下一个长36 m、宽21 m、口为椭圆形、底为2个6 m深的锅底形炸坑(估算有37 t和25 t硝酸铵爆炸)。爆炸核心高温气流急速上升,周围气体向这里补充,形成蘑菇状云团。

第二次巨大爆炸产生的大量飞散物,如黄磷(在空气中会自燃)和其他引燃物飞落在约0.6 km2范围内,成为火种,又引燃了多处火灾,其中火势较大的有6座四层楼的干货仓库;8栋二层楼的食品和牲畜仓库;清六平仓东侧隔铁路毗邻的露天堆货场等7处。

大火的蔓延,使爆炸的清水河仓库区形成一片火海。当时是偏南风,处于下风向的东北部区域受害较重,受灾面积也较大;地处上风向的液化石油气站虽然距爆炸中心仅200 m,但由于风向有利,在消防干警、武警官兵及时奋力保护下幸免受灾。

火灾区大火持续近 16个小时,于8月6日凌晨5时左右被基本扑灭。

爆炸事故范文第3篇

惨痛的事故后果令人震惊,但类似的事故并不鲜见。2010年2月24日,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淀粉四车间发生爆炸,造成20人死亡、48 人受伤;2011年4月1日,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同年5月20日,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抛光车间在生产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这些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的事故,共同点是什么?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

事发经过重现

在温州“8・5”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发生后,由浙江省安监局牵头,浙江省公安厅、监察厅、总工会、消防局、人民检察院和温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通过勘察事故现场,实地考察同类企业生产现状,模拟事故发生前加工场所生产环境及测算当时空气中铝粉尘浓度,调查询问加工场业主、员工、房东和周边群众,查阅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台账等工作,还原了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

事故发生场所位于温州市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街215-219号后面的二层民房,事发时该场所正在进行铝制门把手抛光作业。业主姜其功,于2009年5月在温州市工商局注册了名为“温州市瓯海丽岙其功抛光加工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1年3月,营业执照因自行停业被注销。2011年9月,姜其功租用了两间半二层房屋及简易棚,作为抛光加工场地及员工居住场所,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组织人员从事生产作业。该生产点共有作业人员16名,抛光机9台,除1台闲置外,每台抛光机供2人同时使用,每天作业时间为6时30分至19时。抛光业务来源主要为瓯海当地的铝制品锁具企业。

2012年8月5日下午,当时现场共有14人作业。16时40分左右,因加工场抛光作业间内,悬浮在空气中的铝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抛光机电机控制开关产生电火花,一声剧烈爆炸声之后,加工场及与之相连的2间民房整体倒塌,并起火燃烧。爆炸冲击波致使加工场周边民房严重受损,事故共造成4间半二层的房屋整体毁损,13人死亡、15人受伤。

粉尘爆炸机理

浙江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温州市瓯海区“8・5”铝粉尘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加工场抛光作业间内悬浮在空气中的铝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抛光机控制开关产生电火花,发生爆炸。

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防尘防毒技术》一书介绍,悬浮在空气中的某些粉尘,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如果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如:火焰、电火花、炽热物体或由于摩擦、振动、碰撞等引起的火花)就会发生爆炸。粉尘爆炸与气体爆炸相似,也是一种连锁反应,即:尘云在火源或其他诱发条件作用下,局部化学反应释放能量,迅速诱发较大区域粉尘发生反应并释放能量,这种能量使空气提高温度,急剧膨胀,形成摧毁力很大的冲击波。与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有3个特点:一是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尘粒飞扬在空中,才能发生粉尘爆炸;二是粉尘燃烧过程比气体燃烧过程复杂,感应期长,感应时间(接触火源到完成化学反应的时间)可达几十秒;三是粉尘点爆的起始能量大,几乎是气体的几十倍。

此外,粉尘爆炸还有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因为粉尘初始爆炸的气浪会将沉积的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形成爆炸浓度而产生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事故原因剖析

工业粉尘会引起爆炸是业内常识,但为何相似的事故却频频发生?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警方调查人员询问业主姜其功夫妇:“你们是否知道高浓度的粉尘会爆炸?”他们回答:“知道,去年南白象街道就有过抛光粉尘爆炸。”“既然知道粉尘会爆炸,为什么还整天紧关大门?”姜其功回答:“是怕噪声和粉尘散出去影响周围住户,怕被投诉查处。”正是由于现场通风除尘不良,抛光生产过程中铝粉尘收集效率差,平时清扫不及时,加之当时几近封闭的作业环境及每位作业人员身后电扇的作用,导致作业间内铝粉尘积聚、扬起并达到爆炸浓度。

遍布温州城乡各地的小微企业、家庭工厂、生产作坊的业主和生产工人,大多数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他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指导,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缺乏,几乎是“安盲”,一些人员甚至连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这起事故中一名李姓受伤工人表示,他来打工,并没有接受过安全操作培训,事先也不知道抛光散出的粉尘会爆炸。姜其功也向警方坦白,“没有把粉尘会爆炸的事告诉工人。”由于对粉尘爆炸的危险认知不足,事故作业现场也未配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加工场所选用的抛光机、电气设备、通风设备均非防爆型,且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生产过程中抛光机电机控制开关时常产生电火花。

新华社记者从瓯海区各方干部、群众中了解到,2008年以来,瓯海区梧田、瞿溪、仙岩、南白象等地,在乡镇、街道中曾发生过4次抛光作业粉尘爆炸或引发火灾的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7人重伤、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然而,这些惨痛的教训并未引起足够的警醒,这个随时会爆炸的非法抛光生产场所,竟然在密集的民房中存在了长达11个月的时间,且加工产量已具一定规模。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取缔,该加工点从业人员和周围群众也未意识到日常生活中潜伏在身边的危险,直至事发发生。正是该危险作业场所位于居民区内,爆炸冲击波殃及周边民房,才导致了事故伤亡损失的扩大。

为了深刻吸取铝镁粉尘爆炸事故教训,针对类似事故暴露出的问题,2012年8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归纳了导致这些事故的共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铝镁制品加工企业对铝镁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铝镁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基本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铝镁制品抛光工艺简单、行业准入条件低,大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存在于居民居住区;五是部分地区对铝镁粉尘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借鉴

爆炸事故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事故树;最小割集;结构重要度;分析

1.前言

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不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严重摧毁井巷设施,中断生产,甚至引起矿井爆炸,矿井火灾,井巷坍塌等二次事故。据统计,2000年7月―2009年11月,我国共发生瓦斯事故362起,死亡2105人,其中,一次死亡3到9人的重大伤亡事故224起,一次伤亡10到29 的特重大事故48起,死亡696人,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5起,死亡247人[1]。由此可见,瓦斯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事故发生前能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调查事故原因,排除隐患,对于预防瓦斯爆炸具有重大意义。

2.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又称为故障树分析,是安全系统工程中最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2]。事故树分析法是从特定的事故开始,用演绎推理的方法,一步一步寻找引发该事故发生的触发条件,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通过对这些原因的逻辑关系的分析,进而建立逻辑树图。

事故树分析法具有简单明了、逻辑性强、灵活性高和适应范围广的特点[3]。因此使用事故树分析法分析瓦斯爆炸事故,不仅能找到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又能揭示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既可定性分析,又能定量分析。

3.事故树分析的基本步骤

(1)确定事故树的顶上事件,即所要研究系统中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2)调查事故。收集国内外同类事故案例,进行事故统计,寻找影响事故发生的原因。

(3)确定控制目标值。即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损失的安全目标值。

(4)编制事故树。从顶上事件起,按照演绎分析的原则,逐级分析各自的直接原因事件,并根据彼此的逻辑关系用“与”或者“或”门连接上下关系,构成完整的事故树。

(5)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即通过事故树求取事故发生的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计算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以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6)结论。根据对事故树的分析,找出控制该事故发生的可行方案,并按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

4.事故树的编制

通过对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编制事故树如图1 图1 表1 瓦斯爆炸事故树事件代码表

T瓦斯爆炸

A10电气短路

X10检测时间不合理

X20大灯泡

A1―瓦斯积聚

X1―设计风量低

X11―警报失灵

X21―撞击摩擦

A2―火源

X2―通风机停转

X12―警报断电仪位置不当

X22―煤炭自燃

A3―通风不良

X3―串联通风

X13―地质构造

X23―设备失爆

A4―上隅角聚集

X4―风路阻塞

X14―瓦斯突出

X24―电器接工不合理

A5―聚集瓦斯处理不力

X5―采空区瓦斯大

X15―老顶垮落

X25―电缆机械损停

A6―瓦斯漏检

X6―采空区漏出

X16―作业工序

X26―变压器电机开关短路

A7―异常涌出

X7―上隅角风速低

X17―放炮明火

X27―电压高绝缘击穿

A8―明火

X8―为及时发现

X18―吸烟

X28―达到爆炸浓度

A9―电气起火

X9―未及时处理

X19―静电

X29―相遇

4.1 最小割集的求解

根据事故树,应用布尔代数法求解最小割集如下:

T= x28x29A1A2

= x28x29(A3+A4+A5+A6+A7)(A8+x21+x22+A9) =x28x29(x1+x2 +x3+x4 +x5x6 x7+x8 +x9+x10 +x11+x12 +x13+x14+ x15+x16) ( x17+ x18+ x19 +x20 +x21+ x22 +x23 +x24+ x25 +x26+ x27)

由上式可得最小割集共154个:

K1={x28,x29,x1,x17};K2={x28,x29,x1,x18};……;K11={x28,x29,x1,x27}; K12={x28,x29,x2,x17};K13={x28,x29,x2,x18};……;K22={x28,x29,x2,x27};

K23={x28,x29,x3,x17}; K24={x28,x29,x3,x18};……;K33={x28,x29,x3,x27};

K34={x28,x29,x4,x17}; K35={x28,x29,x3,x18};……;K44={x28,x29,x3,x27};

K45={ x28,x29,x5,x6,x7,x17};……; K55={ x28,x29,x5,x6,x7,x27};

……

K144={x28,x29,x16,x17};K145={x28,x29,x4,x18};……K154={x28,x29,x16,x27}

从最小割集可以看到,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途径有154之多。

4.2 结构重要度分析

根据最小割集求解结构重要度如下:

Iφ(28)=Iφ(29)>Iφ(1)=Iφ(2)=Iφ(3)=Iφ(4)=Iφ(8)……Iφ(15)=Iφ(16)>Iφ(17)=Iφ(18)=Iφ(19)……Iφ(27)>Iφ(5)=Iφ(6)=Iφ(7)

5.结论

(1)从事故树上看,“或”门事件占整个事件的80%以上,“与”门事件不多于10%,根据“或”门定义,只要有一个基本事件的发生,就会造成顶上事件的发生,而“与”门表示只有全部基本事件的发生,顶上事件才会发生。由此可见,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的基本事件是很多的。

(2)从最小割集来看,引起瓦斯爆炸的途径有154种之多。根据最小割集的定义,每一种最小割集表明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因此最小割集越多,顶上事件越容易发生,系统越危险。

(3)从结构重要度分析结果可知,不同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是不同的,表明其在瓦斯爆炸中,各基本事件的发生对顶上事件的影响程度不同。在本系统中,事件x28,x29的结构重要度最大。所以控制瓦斯浓度和消除瓦斯环境下的火源是预防瓦斯爆炸的主要途径。

总之,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因严格控制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和杜绝一切火源,加强“一通三防”的工作,改善矿井通风系统以提高矿井抗灾的能力。井下设备的选用,检修和搬迁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井下通电应做到“三有”和“四有”,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加强管理以减少煤矿爆炸事故的发生作为煤矿生产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安明燕,杜泽生,张连军.2007-2010年我国瓦斯事故统计分析[J].煤矿安全,2011,5:177-178. [2]陈宝智.矿山安全工程[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1993. [3]何学秋.安全工程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

爆炸事故范文第5篇

关键词:110kv电缆终端头;事故;切割;打磨

1 引起110kv电缆终端头爆炸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对爆炸事故原因进行查找

通过对电缆终端头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导致电缆终端头爆炸性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由于电缆终端头位置预留的半导电层超出预计的安装尺寸引发的事故占大多。还有就是由于压紧应力锥的金属托在安装螺丝时的紧固程度不够均匀,导致应力锥与绝缘罩之间的接触面出现接触不良的现象。另外,在应力锥与电缆本体绝缘之间的接触出现受力不均匀或是压力不足等都是导致电缆终端头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2 半导电层绝缘处理不规范

在对110kv电缆终端的电缆半导层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一般会采用对高压电缆半导层加热后进行剥离的方式,当然,在采取这种方式之前,必须要先用刀把电缆半导层切割好,然后再经过加热进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对电缆半导层加热后再用到切割的情况,这样绝对不允许,这种操作方式将会对半导层的主绝缘层造成损害,从而影响电缆半导层的绝缘效果,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电缆终端头爆炸的情况[1]。

1.3 接地线安装过程中的不规范

接地线安装过程中使用的钢铠的尖端没有经过钝化处理;在固定铜编织带时,没有采用专业的材质工具,固定铜编织带必须要采用铜线或经过消磁处理后的恒力弹簧等对其进行缠绕绑扎固定;接地线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焊接位置没有达到标准,如焊接不到位、焊接面积过小等由于焊锡与电缆屏蔽层之间的接触不得当,造成使用过程中电阻过大的现象;在对钢铠去除的过程中,使用工具向下的用力过大,会直接对铜屏蔽以及电缆的内护层造成损伤;在接地线安装中,正常使用的铜编织带都是双层结构的,而现场工作人员为了安装的方便,对其进行偷工减料抽取内层,致使接地线的的截面积达不到指定的标准。上述种种原因都容易造成110kv电缆终端头出现爆炸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5]。

1.4 对安装现场环境的重视度不够

在电缆终端安装的工程中,有很多工作人员对现场安装环境都不重视,忽略了天气环境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另外,还有些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环境不做清理,尤其是对一些防水、防尘的电缆设施随处摆放,这都会影响到电缆设备的功能;另外,在一些恶劣天气施工中,如暴雪暴雨天气等,也并没有对电缆线路设施采取保护的措施。

1.5 110kv电缆头的现场安装不规范

在线路导线、电力设备等与电缆头相互连接的过程中,忽略了对电缆头的保护,造成安装上的电缆头受到了损伤,在工作中可能会引发事故;安装电缆头时要注意防雨措施,但是,也有很多的电缆头安装的位置出现偏差,而实施的防雨措施却起不到一点作用;电缆安装时,有许多位置都需要固定,电缆需要用专用的电缆卡子对其进行固定,但是,有很多工作人员都忽略了这点,采用铁丝之类的金属工具对其进行固定,而且没有在绑扎处添加加垫层,会引起电缆出现漏电短路的故障;电缆头的保护非常重要,而有些工作人员为了便于安装,把电缆头用力的弯折,造成电缆头与设备之间连接后始终处在一种受力的状态,这对电缆头正常使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甚至会造成电缆终端头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爆炸的事故。

2 防范110kv电缆终端头爆炸的措施

2.1 把好电缆以及附件的质量关

电缆线路的运行效率以及是否能安全的运行,都与电缆以及附件的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选取电缆以及附件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忽略的电缆及其配件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把好电缆及其附近的质量关,不能让质量有问题的电缆设备应用到工程中,杜绝一切容易引发爆炸的不安全操作。

2.2 加强在电缆终端安装过程中的管理

电缆终端头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因此,为了能实现110kv电缆终端头良好的安装,就必须要加强对安装过程中的管理。首先,参与电缆安装的施工人员以及技术人员要保证都有着足够的理论和实践的经验,同时,要确定每位参与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另外,要通过多种手段不断完善技术人员对电缆终端头的安装技术,当然,在安装的过程中,要严格的控制工作人员按照施工作业的流程进行施工;其次,就是要在本次电缆终端头安装施工前,编制相关的安装标准以及施工注意事项;最后,就是对电缆终端现场安装的环境进行规划,要及时的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电缆设备以及附近不得随意乱扔,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要做好电缆设备以及附近的防水、防尘等保护措施,另外,如果是在一些恶劣天气下施工,要对电缆设备以及附近实施特殊的保护措施。通过有效的管理,减少安装过程中的错误,避免日后使用中出现爆炸的情况。

2.3 强化半导电层的制作质量

为了防止应力锥的半导电层与电缆本体之间的接触出现问题引起的电缆终端头爆炸,可以采取两种解决方案。第一,在制作半导电层时,要保证其剥离的长度要控制在应力锥底部以上的一定范围内,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在安装过程中保证半导电层的连续性;第二,也是在制作半导电层时的更正,把半导电层剥离至应力锥底部以后,剩下的半导电层在标注的截断线的一定范围之内涂上一层半导电漆,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保证半导电层的连续性。

2.4 具备合理的安装条件

电缆附件安装条件的不符也可能导致电缆终端头爆炸现象。电缆终端头安装中会涉及到很多电缆附件,在保证这些电缆附件出厂制作的质量以外,还要保证这些附件在现场的安装质量,要避免在一些不适当的环境下进行安装,需要选择合适的现场环境进行安装,保证安装质量,另外还需要具有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3 严格把好交接实验关

电缆终端头在安装完之后,要对其进行试验。在试验的过程中,交联电缆的绝缘层产生水树枝和电树枝,如果试验电流选择直流电的话,那么电缆绝缘层就容易出现电树枝放电的情况,这种情况无疑是加快了绝缘层的老化;如果试验电流采用的是交流电的话,交流电压的耐压试验的状况也会与实际电缆运行的情况接近,不但如此,在试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耐压电压值也比较低,而且电缆的耐压时间也会相对的加长,这种试验的状态将会直接反映出电缆绝缘层在运行中的状态,更容易让工作人员发现电缆绝缘层中的问题。因此,在电缆交接试验中,尽量使用交流耐压试验,避免因直流耐压试验对电缆绝缘层造成的损伤。

参考文献

[1]董勇,王振球.一起110kv干式电缆终端头放电短路事故的思考[J].冶金动力,2009(05)

[2]陈瑜辉.110kv月东线电缆终端头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J].内江科技,2013(02).

[3]贾涛,王峰强,陈敬.110kv电缆铅包不接地事故分析[J].新疆电力,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