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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人生

盗版人生范文第1篇

关键词:盗版现象,盗版品的生产价值,盗版品的消费价值,经济福利,盗版成本,反盗版成本,适度的反盗版策略

一、引子

盗版现象由来已久。尽管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反盗版办法,以对盗版进行打击,但时至今日,盗版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反而还有日益漫延之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盗版呢?盗版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政府为什么要打击盗版呢?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盗版现象累禁不止呢?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反盗版策略呢?笔者拟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这些新问题进行探索。

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我定义本文讨论的盗版现象为“一切生产、销售和使用包括诸如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书籍等的非法复制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1]这些非法复制品统称为盗版产品,和之对应则为正版产品。

二、盗版存在的市场基础

任何经济现象的存在都有其市场基础,这种市场基础既包括市场需求基础,又包括市场供给基础。盗版现象的存在也具有它深厚的市场基础。

1、盗版存在的需求基础。尽管“盗版”首先给人的感觉就是它绝非一个好东西,应该消灭,但是在一片喊打声的同时,消费者却在行动上给予了实际的支持,这就是盗版现象的市场需求基础。在盗版市场上,存在市场需求是其最根本的基础。

在明知商品真假的条件下,理性或有限理性的消费者之所以更多的选择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盗版产品的消费价值高于正版品的消费价值。什么是商品的消费价值呢?我们知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价格,一个是质量。假如某个商品的质量太差,即使价格很低,可能也不会有人问津;反之,假如某件商品的价格太高,即使质量很高,恐怕买主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假如某件商品的价格很低,而其质量又比较好,购买者肯定会很多。显然,购买者并不是单独地看待价格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而是综合的分析价格和质量的关系,即质量—价格比,它可以作为消费者所考虑的商品价值。因此,可以这样说,消费者购买盗版品的直接原因在于盗版品的质量—价格比远高于正版品的质量—价格比。在消费者看来,虽然盗版品的质量比正版品低,但是相差的程度非常有限,比如说,人们一般使用的MicrosoftOffice2000办公软件,除去普通老百姓一般很少使用的一些功能外,盗版品和正版品在质量或使用价值上几乎没有什么差异。但是,盗版产品的价格远低于正版产品,比如,在成都市场上,正版的MicrosoftOffice2000办公软件的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人民币,而它的盗版品只需要不到10元人民币。盗版品和正版品的价格比是1比600,盗版品的价格优势绝对让人心动。

消费者更多的“投票”盗版品,从根本原因上看在于这种选择能够给他带来最大效用。为了简化分析,我在此对正版品和盗版品的质量差异不作考虑,二者的唯一差别在于价格,即正版品的价格高于盗版品的价格。下图说明了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行为。在图中,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X,正版的X价格为P1,盗版的X价格为P2.(P2低于P1),除了X之外的其他商品为Y,价格为P。假如买主消费正版X,他只能选择B(X’,Y”)才能达到最大效用,最大效用为U*;假如买主选择盗版的X,他可以购买A(X”,Y”)组合实现最大效用U”。显然,X*小于X**,从而U’也小于U”。[2]也就是说,在消费者的购买预算不变的条件下,对消费者来说,使用盗版品的总效用比使用正版品的总效用大。

2、、盗版存在的市场供给基础。尽管盗版的存在从根本上在于有市场需求基础,但是盗版品究竟是有厂商生产出来的。对于厂商来说,并不是有市场需要就会有市场供给。就某种产品来说,厂商之所以选择生产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除了它在生产正版品上的所受的诸多限制之外,可能关键在于盗版品的生产价值大于正版品的生产价值。什么是商品的生产价值呢?对厂商来说,那种商品值得生产,不能只看它的价格高低,也不能只看成本大小,要看产品的价格和成本的差(即利润),或者看价格—成本比。假如一种商品的价格很高,但是生产成本也很高,从而生产无利可图,价格—成本比小于1,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去生产它;反之,即使一种商品的价格很低,但是它的生产成本也很低,以至于生产利润相当可观,价格—成本比大于1,“挡不住的诱惑”,厂商无需政府动员也会趋之若鹜,甚至政府想堵也堵不住。树欲静而风不止嘛!因此,利润或价格—成本比可以用来反映商品的生产价值。下面分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技术和制度限制使得许多企业不能生产正版品。在盗版或正版中,“版”者版权也!在市场经济中,为了激励人们创新,政府运用专利法或版权法对版权进行保护。政府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版”进行保护,这无疑是非常应该的,但是这种保护会形成市场上的行政垄断和法律垄断,从而限制了许多厂商以合法的身份生产正版品。

其次,生产正版品的价格或收益怪圈导致了盗版品的大量产生。在正版品生产的垄断条件下,源于其垄断价格的巨大垄断利润对其他企业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种诱惑使资源有向该产品聚集的趋向。然而,在过高的版权费用和制度硬壁的双重阻拦下,这种趋向就转化为生产盗版品。在盗版品的强烈冲击下,生产正版品的成本因加强防伪等原因而大大提高,而价格却在盗版品的竞争中不断下降,从而正版品的价值大大降低,这又进一步强化了盗版品的生产和供给。

再次,盗版品生产价值还集中的体现在它的生产成本优势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生产活动的成本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版权费用。和正版品的生产相比,盗版品在直接生产费用上存在一定的优势,这是因为盗版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使用更加便宜的原材料,采用更加简捷的生产工序,使得产品成本大大降低。比如,用光盘刻录长达30集的电视剧,直接的生产费用(包括刻录机的折旧费、白盘费、刻录软件分摊费、人工费等)不会超过50元。不仅如此,盗版活动的低成本还体

现在盗版商免费使用了别人的诸如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版权费用在专利保护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最后,盗版产品的供给还和厂商从事盗版所面临的风险的大小和对待风险的态度有关。由于盗版的违法性,因此就有被查处并被惩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盗版在给厂商带来较高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较大的风险。对风险和收益的选择,将影响盗版品供给的多少。假定厂商在投资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平安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正版品生产,一是风险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盗版产品的供给,前者的预期收益为无风险的收益R1,R1,较为固定但通常也较小,风险或损失可能为0,后者的预期收益R2,R2的变动较大但在数量上也更大,可能损失为R0,盗版品的供给就取决于厂商对不同投资的效用评价。对于风险偏好型的厂商来说,较高预期收益带给它的效用大于损失时的负效用,他倾向于进行盗版产品的供给,当然,可能损失的大小会改变厂商对待风险的态度等,如此说当被查处的可能性增大,一些本来喜好风险的厂商将变为厌恶风险,从而减少盗版产品的供给。但是,由于现行制度规定的缺陷,市场的人为分割,地方或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执法者的寻租和麻木等多种原因,使得从事盗版活动的人非常轻易逃避检查或逃避处罚,盗版的实际风险极低。

三、盗版现象的经济福利效应

在经济学上,对一种经济现象的评价,可以通过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来说明。同样,对盗版也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分析它的经济效应。

1、从消费者剩余来看,盗版活动在长期和短期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短期,由于盗版品的存在,原来不能购买或没有购买某种商品的消费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盗版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福利;原来使用正版品的消费者改为使用盗版品,因盗版品的低价格而给买主带来更大的消费者剩余;即使是对使用正版品痴心不改的消费者,也能够在盗版品的冲击下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正版品,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长期,盗版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依情况而有所不同。假如政府和正品生产企业对盗版不采取任何防范和打击办法,让盗版品的泛滥成灾,正版品的生产完全无利可图,不仅已有的正版品被完全挤出市场,而且不会有新的正版品产生,那么盗版品将会走到无“版”可盗的地步,此时消费者的福利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假如在长期中,通过市场竞争和各种治理办法的实施,正版品的价格不断下降,逐渐逼近盗版品的价格,从而正版品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最终完全挤占盗版品市场,那么消费者也会从中获得不少好处。

2、盗版活动对生产者剩余的影响是复杂而多面的。具体的分析将另文阐述,本文在此只作简单的分析。就盗版品生产企业而言,由于他把更多的资源用在盗版品的生产上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因此他的经济效率会提高,从而在盗版活动中会增加他的生产者剩余。就正版品生产企业而言,假如盗版厂商的剩余的获得仅仅是正版厂商剩余的一种转移,那么正版品企业必然会损失剩余;假如由于盗版竞争的存在,促使正版企业进一步改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销售量,即使其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了,正版企业的剩余也完全可能增加。

3、社会福利来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和来表示,因而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就直接取决和买卖双方剩余的综合变化。从上述对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变化分析,我们知道盗版现象存在有利和不利两反面的影响,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福利响,也可能减少社会福利。从人们的内心感情和一般熟悉上看,通常认为盗版活动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盗者偷也!仅仅一个“盗”字就十分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其实,盗版活动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是无可置疑的,这是因为市场上盗版产品的多少将影响到正版商下期的研发投入。因为盗版产品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使正版商的预期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时,正版商将停止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这将影响到社会技术的进步和发明创造,进而造成对总产出的影响。盗版的存在对社会的损失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加以粗略估计,假如上期GDP增长100亿美元,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0.1,本期GDP增长110亿美元,且因盗版而使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降为0.08,则盗版导致的社会损失为1.2亿美元(100×0.1亿美元-110×0.08亿美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事实证实盗版活动的负面影响大于其正面影响,也就不能得出盗版一定要损害社会安宁福利的结论。看来,在盗版对?缁岣@挠跋焐峡赡艽嬖谌鲜段笄?/P>

四、政府的反盗版策略选择管见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由于在时期的长短、竞争的最后趋向和反盗版的严厉程度等上的差异,盗版既可能增加经济福利,也可能会损害经济福利。盗版对经济福利的损害为政府的反盗版提供了理由。现在的新问题是,政府应该如何选择反盗版策略呢?在政府的反盗版策略上,理论和实践上的论述都不少,在此主要就其中还存在新问题的几个新问题作简单的说明。

1、政府不能完全杜绝盗版活动,因而彻底解决盗版不应该成为反盗版的实际目标。一方面,只要盗版现象产生的市场基础存在,盗版是不可能人为取消的,另一方面,盗版活动复杂多样的影响,也决定了完全杜绝盗版行为本身也就同时消除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正如人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把娃娃一起倒掉一样,我们也不能消除盗版的负效应时把他的正效应也一起消除。因此,政府的反盗版仅仅是为了抑制盗版活动,减少盗版数量,把盗版的负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

2、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应该适度,过度严厉和过分宽容都是不理性的。如上所述,盗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各种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就是盗版的使社会付出的代价,简称盗版成本。不仅如此,政府或社会的反盗版行动也会给社会带来成本。政府的反盗版贯穿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从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探究,到相关法规的制定、监督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再到对盗版行为的处罚或判罪。政府在反盗版过程中所必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全部费用就构成反盗版成本。一般而言,我们可以预期,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严格的反盗版办法时,反盗版成本会上升,而盗版成本则会下降,反之,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宽松的反盗版办法时,反盗版成本会下降,而盗版成本则会上升。也就是说,反盗版的成本是随着反盗版程度的增加而上升的,而盗版成则随着即反盗版力度的加强而下降。[3]显然,反盗版行动就存在一个度,社会究竟应该对盗版行为采取什么程度的反盗版行动,必须进行相关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分析。一项理性的反盗版行动应该使盗版成本和反盗版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可见,政府的反盗版并非愈严格愈好,也不是愈宽松愈好。

3、修改过时规章制度是被政府反盗版行动所遗忘了的重要手段。诚然,执法不力是导致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其实,不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版权的规章制度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助长了市场垄断,甚至是过度的垄断,高额的垄断利润衍生出大量的盗版。比如说,在信息时代的今

天,长达16年的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的规定—就显得太长,日益严重的盗版不能说和此没有关系。对此,我们很多人尤其政府从感情上是难于接受的,在政府实际的反盗版行动中也是很难见到的。

4、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来反盗版,可能会成为政府反盗版的现实取向。假如说垄断产生盗版,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讲,反盗版就是要反垄断势力。运用市场竞争来反垄断已经是大势所趋,因而用竞争来反盗版也可能成为政府的优选策略。为此,我国政府可以借加入WTO的机会,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机会,通过改革和开放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有效的防止盗版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1、(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威廉姆斯《反托拉斯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盗版人生范文第2篇

关 键 词:盗版现象,盗版品的生产价值,盗版品的消费价值,经济福利,盗版成本,反盗版成本,适度的反盗版策略

 

一、引子

盗版现象由来已久。尽管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反盗版措施,以对盗版进行打击,但时至今日,盗版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反而还有日益漫延之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盗版呢?盗版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政府为什么要打击盗版呢?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盗版现象累禁不止呢?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反盗版策略呢?笔者拟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我定义本文讨论的盗版现象为“一切生产、销售和使用包括诸如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书籍等的非法复制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1] 这些非法复制品统称为盗版产品,与之对应则为正版产品。

 

二、盗版存在的市场基础

任何经济现象的存在都有其市场基础,这种市场基础既包括市场需求基础,又包括市场供给基础。盗版现象的存在也具有它深厚的市场基础。

1、盗版存在的需求基础。尽管“盗版”首先给人的感觉就是它绝非一个好东西,应该消灭,但是在一片喊打声的同时,消费者却在行动上给予了实际的支持,这就是盗版现象的市场需求基础。在盗版市场上,存在市场需求是其最根本的基础。

在明知商品真假的条件下,理性或有限理性的消费者之所以更多的选择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盗版产品的消费价值高于正版品的消费价值。什么是商品的消费价值呢?我们知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价格,一个是质量。如果某个商品的质量太差,即使价格很低,可能也不会有人问津;反之,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太高,即使质量很高,恐怕买主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很低,而其质量又比较好,购买者肯定会很多。显然,购买者并不是单独地看待价格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而是综合的分析价格与质量的关系,即质量—价格比,它可以作为消费者所考虑的商品价值。因此,可以这样说,消费者购买盗版品的直接原因在于盗版品的质量—价格比远高于正版品的质量—价格比。在消费者看来,虽然盗版品的质量比正版品低,但是相差的程度非常有限,比如说,人们一般使用的Microsoft Office2000办公软件,除去普通老百姓一般很少使用的一些功能外,盗版品与正版品在质量或使用价值上几乎没有什么差异。但是,盗版产品的价格远低于正版产品,比如,在成都市场上,正版的Microsoft Office2000办公软件的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人民币,而它的盗版品只需要不到10元人民币。盗版品与正版品的价格比是1比600,盗版品的价格优势绝对让人心动。

消费者更多的“投票”盗版品,从根本原因上看在于这种选择能够给他带来最大效用。为了简化分析,我在此对正版品与盗版品的质量差异不作考虑,二者的唯一差别在于价格,即正版品的价格高于盗版品的价格。下图说明了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行为。在图中,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X,正版的X价格为P1,盗版的X价格为P2.(P2低于P1),除了X之外的其他商品为Y,价格为P。如果买主消费正版X,他只能选择B(X’,Y”)才能达到最大效用,最大效用为U*;如果买主选择盗版的X,他可以购买A(X”,Y”)组合实现最大效用U”。显然,X*小于X**, 从而U’也小于U”。[2]也就是说,在消费者的购买预算不变的条件下,对消费者来说,使用盗版品的总效用比使用正版品的总效用大。

 

2、、盗版存在的市场供给基础。尽管盗版的存在从根本上在于有市场需求基础,但是盗版品毕竟是有厂商生产出来的。对于厂商来说,并不是有市场需要就会有市场供给。就某种产品来说,厂商之所以选择生产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除了它在生产正版品上的所受的诸多限制之外,可能关键在于盗版品的生产价值大于正版品的生产价值。什么是商品的生产价值呢?对厂商来说,那种商品值得生产,不能只看它的价格高低,也不能只看成本大小,要看产品的价格与成本的差(即利润),或者看价格—成本比。如果一种商品的价格很高,但是生产成本也很高,从而生产无利可图,价格—成本比小于1,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去生产它;反之,即使一种商品的价格很低,但是它的生产成本也很低,以至于生产利润相当可观,价格—成本比大于1,“挡不住的诱惑”,厂商无需政府动员也会趋之若鹜,甚至政府想堵也堵不住。树欲静而风不止嘛!因此,利润或价格—成本比可以用来反映商品的生产价值。下面分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技术和制度限制使得许多企业不能生产正版品。在盗版或正版中,“版”者版权也!在市场经济中,为了激励人们创新,政府运用专利法或版权法对版权进行保护。政府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版”进行保护,这无疑是非常应该的,但是这种保护会形成市场上的行政垄断和法律垄断,从而限制了许多厂商以合法的身份生产正版品。

其次,生产正版品的价格或收益怪圈导致了盗版品的大量产生。在正版品生产的垄断条件下,源于其垄断价格的巨大垄断利润对其他企业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种诱惑使资源有向该产品聚集的趋势。然而,在过高的版权费用和制度硬壁的双重阻拦下,这种趋势就转化为生产盗版品。在盗版品的强烈冲击下,生产正版品的成本因加强防伪等原因而大大提高,而价格却在盗版品的竞争中不断下降,从而正版品的价值大大降低,这又进一步强化了盗版品的生产和供给。

再次,盗版品生产价值还集中的体现在它的生产成本优势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生产活动的成本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版权费用。与正版品的生产相比,盗版品在直接生产费用上存在一定的优势,这是因为盗版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使用更加便宜的原材料,采用更加简捷的生产工序,使得产品成本大大降低。比如,用光盘刻录长达30集的电视剧,直接的生产费用(包括刻录机的折旧费、白盘费、刻录软件分摊费、人工费等)不会超过50元。不仅如此,盗版活动的低成本还体现在盗版商免费使用了别人的诸如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版权费用在专利保护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最后,盗版产品的供给还与厂商从事盗版所面临的风险的大小和对待风险的态度有关。由于盗版的违法性,因此就有被查处并被惩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盗版在给厂商带来较高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较大的风险。对风险与收益的选择,将影响盗版品供给的多少。假定厂商在投资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安全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正版品生产,一是风险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盗版产品的供给,前者的预期收益为无风险的收益R1, R1,较为固定但通常也较小,风险或损失可能为0,后者的预期收益R2,R2的变动较大但在数量上也更大,可能损失为R0,盗版品的供给就取决于厂商对不同投资的效用评价。对于风险偏好型的厂商来说,较高预期收益带给它的效用大于损失时的负效用,他倾向于进行盗版产品的供给,当然,可能损失的大小会改变厂商对待风险的态度等,如此说当被查处的可能性增大,一些本来爱好风险的厂商将变为厌恶风险,从而减少盗版产品的供给。但是,由于现行制度规定的缺陷,市场的人为分割,地方或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执法者的寻租和麻木等多种原因,使得从事盗版活动的人非常容易逃避检查或逃避处罚,盗版的实际风险极低。

 

三、盗版现象的经济福利效应

在经济学上,对一种经济现象的评价,可以通过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来说明。同样,对盗版也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分析它的经济效应。

1、从消费者剩余来看,盗版活动在长期和短期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短期,由于盗版品的存在,原来不能购买或没有购买某种商品的消费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盗版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福利;原来使用正版品的消费者改为使用盗版品,因盗版品的低价格而给买主带来更大的消费者剩余;即使是对使用正版品痴心不改的消费者,也能够在盗版品的冲击下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正版品,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长期,盗版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依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政府和正品生产企业对盗版不采取任何防范和打击措施,让盗版品的泛滥成灾,正版品的生产完全无利可图,不仅已有的正版品被完全挤出市场,而且不会有新的正版品产生,那么盗版品将会走到无“版”可盗的地步,此时消费者的福利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如果在长期中,通过市场竞争和各种治理措施的实施,正版品的价格不断下降,逐渐逼近盗版品的价格,从而正版品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最终完全挤占盗版品市场,那么消费者也会从中获得不少好处。

2、盗版活动对生产者剩余的影响是复杂而多面的。详细的分析将另文阐述,本文在此只作简单的分析。就盗版品生产企业而言,由于他把更多的资源用在盗版品的生产上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因此他的经济效率会提高,从而在盗版活动中会增加他的生产者剩余。就正版品生产企业而言,如果盗版厂商的剩余的获得仅仅是正版厂商剩余的一种转移,那么正版品企业必然会损失剩余;如果由于盗版竞争的存在,促使正版企业进一步改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销售量,即使其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了,正版企业的剩余也完全可能增加。

3、社会福利来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和来表示,因而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就直接取决与买卖双方剩余的综合变化。从上述对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变化分析,我们知道盗版现象存在有利和不利两反面的影响,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福利响,也可能减少社会福利。从人们的内心感情和一般认识上看,通常认为盗版活动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盗者偷也!仅仅一个“盗”字就十分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其实,盗版活动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是无可置疑的,这是因为市场上盗版产品的多少将影响到正版商下期的研发投入。因为盗版产品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使正版商的预期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时,正版商将停止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这将影响到社会技术的进步和发明创造,进而造成对总产出的影响。盗版的存在对社会的损失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加以粗略估计,如果上期GDP增长100亿美元,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0.1,本期GDP增长110亿美元,且因盗版而使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降为0.08,则盗版导致的社会损失为1.2亿美元(100×0.1亿美元-110×0.08亿美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明盗版活动的负面影响大于其正面影响,也就不能得出盗版一定要损害社会安定福利的结论。看来,在盗版对? 缁岣@?挠跋焐峡赡艽嬖谌鲜段笄??/P> 

 

四、政府的反盗版策略选择管见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由于在时期的长短、竞争的最后趋势和反盗版的严厉程度等上的差异,盗版既可能增加经济福利,也可能会损害经济福利。盗版对经济福利的损害为政府的反盗版提供了理由。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如何选择反盗版策略呢?在政府的反盗版策略上,理论和实践上的论述都不少,在此主要就其中还存在问题的几个问题作简单的说明。

1、政府不能完全杜绝盗版活动,因而彻底解决盗版不应该成为反盗版的实际目标。一方面,只要盗版现象产生的市场基础存在,盗版是不可能人为取消的,另一方面,盗版活动复杂多样的影响,也决定了完全杜绝盗版行为本身也就同时消除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正如人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把娃娃一起倒掉一样,我们也不能消除盗版的负效应时把他的正效应也一起消除。因此,政府的反盗版仅仅是为了抑制盗版活动,减少盗版数量,把盗版的负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

2、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应该适度,过度严厉和过分宽容都是不理性的。如上所述,盗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各种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就是盗版的使社会付出的代价,简称盗版成本。不仅如此,政府或社会的反盗版行动也会给社会带来成本。政府的反盗版贯穿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从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研究,到相关法规的制定、监督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再到对盗版行为的处罚或判罪。政府在反盗版过程中所必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全部费用就构成反盗版成本。一般而言,我们可以预期,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严格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上升,而盗版成本则会下降,反之,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宽松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下降,而盗版成本则会上升。也就是说,反盗版的成本是随着反盗版程度的增加而上升的,而盗版成则随着即反盗版力度的加强而下降。[3] 显然,反盗版行动就存在一个度,社会究竟应该对盗版行为采取什么程度的反盗版行动,必须进行相关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一项理性的反盗版行动应该使盗版成本和反盗版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可见,政府的反盗版并非愈严格愈好,也不是愈宽松愈好。

3、修改过时规章制度是被政府反盗版行动所遗忘了的重要手段。诚然,执法不力是导致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其实,不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版权的规章制度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助长了市场垄断,甚至是过度的垄断,高额的垄断利润衍生出大量的盗版。比如说,在信息时代的今天,长达16年的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的规定—就显得太长,日益严重的盗版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对此,我们很多人尤其政府从感情上是难于接受的,在政府实际的反盗版行动中也是很难见到的。

4、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来反盗版,可能会成为政府反盗版的现实取向。如果说垄断产生盗版,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讲,反盗版就是要反垄断势力。运用市场竞争来反垄断已经是大势所趋,因而用竞争来反盗版也可能成为政府的优选策略。为此,我国政府可以借加入WTO的机会,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机会,通过改革和开放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有效的防止盗版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1、(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威廉姆斯《反托拉斯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谢识予《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研究》199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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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盗版现象是一种假冒伪劣现象,但是它与其他的假冒伪劣现象不同。谢识予认为,假冒伪劣现象是一切用假的或质量差的商品冒充真的或质量好的商品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盗版人生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网络盗版 大学生 著作权

[分类号] D923.4

近年来由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大量的未经授权的正式出版物的电子版本出现在互联网中,用户可以通过未授权的途径获取、使用。此种行径与传统意义上的盗版行为相似,又因为其传播的主要途径为网络,所以被称为网络盗版。

“网络盗版”的概念比盗版更宽泛,它并不一定以盈利为目的,也不一定是对原作品简单的复制,它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的电子形式上传到网络以供复制、传播的行为,期间可能伴有对于作品的修改以及生成衍生品(如在软件中插广告等)。

在我国,由于立法滞后、监管困难等原因,网络盗版一直比较猖獗。近年来,虽然政府加大了对于网络盗版的打击力度,例如实施了“反盗版百日行动”等综合整治措施以及2008年拘捕“番茄花园”版Win。dowsXP作者洪磊、2009年整顿BT类网站等,但是总体而言,这些举措的收效并不明显。

国外应对网络盗版主要以完善的法律体制和健全的处理机制为主。美国1992年的《家庭录音法》将最终用户复制权限制在非商业性的个人使用。而1997年的《反电子犯罪法》更将侵犯著作权的认定范围延伸到非商业用途的对著作权的使用…,进一步缩小了“合理使用”的范围。

目前,学者们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心理等多个角度对盗版问题做了不同角度的阐释。然而专门针对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张红霞等人以实证调查的方式分析了大学生个性与价值观与其使用盗版软件的关系。但研究仅局限于盗版软件光碟。其他相关研究则局限于网络伦理层,强调伦理教育,却没有实证基础。本文则希望在调查的基础上了解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的现状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建议。

1 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行为概述

笔者在北京市的4所著名高校进行了一次调查,以偶遇抽样的方式,共计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0份。其中北京大学回收187份,清华大学回收93份,中国人民大学回收100份,北京师范大学回收100份。在4所高校总体情况中,男性占50.21%,女性占49.79%;本科生占68.12%,研究生占31.88%。从学科分布情况来说,理工类占35.63%,社科类占28.75%,文史类占29.79%,农医类占5.83%。可以说样本具有比较好的代表性。

调查结果令人惊异。多数大学生(65.87%)对网络盗版的概念比较模糊或没有听说过,对网络盗版的支持率更是高达69.01%。而对制止网络盗版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出版电影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大学生的认知程度偏低,绝大多数学生只是听说过(44.90%),甚至没听说过(36.23%),而只有很小一部分是“了解”(14.1%)和“很清楚”(4.66%)。大学生支持网络盗版的首要原因是正版软件价格偏高(95.40%),其次是网络盗版易于获取(55.69%)及正版软件购买麻烦(40.82%)。值得一提的是,90.57%的被调查大学生都使用过网络盗版,其中最主要的网络盗版行为是下载网络盗版软件(81.04%),而其他几项如音乐、视频的使用率也都超过了60%。使用网络盗版的主要原因则是易获得(83.33%)和不花钱(78.94%)。此外,大学生认为在打击网络盗版的活动中,最重要的参与者是互联网用户(43.02%),尽管如此,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用户还是热衷于使用网络盗版。

2 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行为的原因

通过调查,笔者认为,大学生热衷于使用网络盗版的原因有以下三点:①网络盗版产品是免费的,这是大学生网络盗版行为泛滥的内在因素。现今大学生的作业、论文等基本都需要各种软件来完成,而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难以购买正版产品,因而激发了对网络盗版的内在需求。而且,网络盗版比之于传统盗版的更甚之处在于它是免费的,因而传播更为迅速。②网络盗版产品容易获得。这是造成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泛滥的网络环境因素。现今相对宽松的网络环境给大学生带来了丰富网络资源的同时,也充斥了各种网络盗版资源和站点,加之教育网下载速度快,大学生获取网络盗版软件十分便利。③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产品没有后顾之忧,这是推动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产品的社会环境因素。大学生似乎不认为使用网络盗版是件不光彩的事,使用网络盗版时没有强烈的“负罪感”,这种行为也没有被社会所不容。

3 应对策略

针对大学生网络盗版行为泛滥的现实:①政府和立法机构应该采取行动,加大大学生网络盗版的“成本”;教育机构则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构筑大学生不使用网络盗版的第一道防线。②在大学这一相对宽松的环境下,文化措施比法律措施更能深入大学生的内心,因此以宏观和微观结合的文化措施,引导大学生走向合理使用软件的道路,是帮助大学生摆脱网络盗版的第二条防线。③仅靠大学生自律是不够的,软件发行商对大学生制定更为灵活的营销策略也尤为重要。加强对网络盗版行为的技术限制则是迫使大学生放弃网络盗版的重要因素。

3.1 法律应对措施

3.1.1 完善立法,构建保护机制 从国外治理盗版的经验可看出,完善立法是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我国对于网络盗版在法律上的限定很模糊,从《著作权法》和《刑法》的规定(如《著作权法》第47条和《刑法》第217条)来看,最终用户的网络盗版行为不一定侵犯著作权(其界线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这导致最终用户的网络盗版行为成了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有关部门无从依法治理。

因此,我国立法机关首先要完善立法,使网络盗版的治理有法可依。具体说来,要肃清最终用户的盗版行为,明确其法律责任,又要防止著作权人的复制权无限制地向外延伸从而造成软件编制者的著作权的保护无法实践;在治理模式上,将打击策略从封堵转为疏导,将惩罚模式从“取缔清理”变为“引导开发”,形成以研发“代替”盗版的知识产权的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形成合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此外,由于数字作品产权的特殊性,在它的保护中必然涉及“合理使用”的问题,法规中对于“合理使用”的限度必须明确,决不能让“合理使用”成为网络盗版的借口,否则会违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

3.1.2 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笔者从调研中发现,大学生对有关网络盗版法规的了解极其有限,这造成大学生难以对自己下载和使用网络盗版的行为明确界定。他们对于自身的网络盗版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不清楚,因而对网络盗版的使用难以自制。反观教育制度,整个基础教育阶段都没有与网络盗版相关的法律

知识的教育,即使在大学教育中,除了法律专业外,很少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因此,笔者建议教育部门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强化大学生的著作权法教育。只有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才能使最终用户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对网络盗版的需求,进而有效制止网络盗版行为。

3.2文化应对措施

3.2.1 微观措施――充分利用以图书馆为主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大学图书馆应肩负起对大学生的信息素质的培养职能。信息素质不仅仅局限于对信息本身的处理,还涉及软件的正确使用。它要求大学图书馆能引导大学生正确利用软件完成对信息的处理,并随时向大学生传达使用正版软件的原则。这一原则并不限于软件,还应扩展至互联网的所有资源――软件、视频、音频、电子图书等。

大学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应为大学生提供正版软件以减少大学生对盗版软件的需求。大学图书馆还应引导大学生使用正版软件,进行相关使用培训,进而减少大学生的网络盗版行为。此外,大学图书馆还应开设有关提高信息素质的课程,以弥补基础教育中信息素质教育的缺失,培养拒绝网络盗版的上网行为习惯,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盗版不断蔓延的趋势。

3.2.2 宏观措施――构建社会主义网络伦理体系传统伦理对网络盗版行为缺乏有效软约束力,使用网络盗版既没有法律限制,也不违背“良心”,又能带来方便,因此大学生对网络盗版趋之若鹜。若现实社会对网络盗版持鄙视的态度,使用网络盗版的大学生就会因为伦理压力的约束而大大减少。

因此,必须加快网络伦理的构建,尽快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伦理的运行机制。加快网络伦理的构建不仅需要政府引导、研究者探索,还需要广大网民,尤其是大学生的参与。只有参与其中,大学生们才能真正了解到网络伦理的重要性,也才能真正践行其中的基本准则,使网络盗版被社会所厌恶。从长远看,应当将社会主义网络伦理体系构建纳入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以加快网络伦理建设的步伐。

3.3 技术应对措施

3.3.1 正版认证,破解检验 电子出版物的制作环节可以通过正版认证制度,从技术上实现对于正式出版物的技术保密。对音像类出版物,如CD等,在实物制作过程中加入反复制程序并要求正版校验,以尽可能减少盗版片源的流出和产生;而软件类则可以在现有序列号验证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追加认证,要求软件在使用前,由网络服务器对文件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被破解程序则立即拒绝运行,从而进一步保护正版软件,保护软件出版商的知识产权。

客观地讲,期望用技术保护对网络盗版予以沉重打击是极其困难的。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过亿的巨大基数下,有几万个网络盗版制作团队,网络盗版是极其平常的。因而,不论正版认证还是盗版检验,主要都是起拖延和限制作用,并不能根除网络盗版。换句话说,没有一种保护加密技术是不会被破解的,但是只要能在产品生命周期内阻止产品被破解,就能维护出版商的利益。以2010年暴雪公司出品的《星际争霸二》为例,在发行两个月后就被破解了,但由于具有互联网认证体系,被破解后的程序只能在本地运行,不能参与网络对战,因而有效地保护了暴雪公司的权益。

3.3.2 与杀毒软件联合 随着“云安全”技术的发展,笔者认为,将破解文件、盗版文件作为病毒由杀毒软件进行识别和查杀已变得可行。“云安全”技术融合了P2P技术、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和分布式计算技术,它能将病毒库从本地硬盘扩展至整个网络,将互联网变成一个巨大的“杀毒软件”,将实时获取的信息传送到服务器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病毒或者木马的解决方案分发到每一个用户的客户端之上。因此,参与的用户越多,云安全的效果就越好。

利用“云安全”技术,可以将破解包程序作为病毒加入病毒特征库之中,由“云安全”计划强大的实时获取和分发能力将破解程序扼杀在网络之中,从而使网络盗版在互联网中被“隔离”。可以说,这种技术能有效提高打击网络盗版的水平,加强反盗版的力度,也迫使最终用户放弃网络盗版,这也是针对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的首要原因――“易获得”的一剂良药。

3.4 经济应对措施

3.4.1 灵活的定价策略 目前出版商采取的价格寡头垄断的策略使得正版产品的价位偏高,大学生群体受经济条件制约难以承受,于是他们会去选择廉价的替代物。例如一张正版的微软系统光盘,售价在400元左右,而一张盗版盘才5元,在网上下载盗版甚至是免费的;一张正版CD可能需要近100元,既然网上下载或者试听则完全免费。而网上下载是无限制的,大学生自然会选择网络盗版。

虽然不少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采取了灵活的定价策略(例如微软office系列学生版),但其价格的变化程度依然不能适应大学生的消费能力,例如Adobe CS4系列软件的学生版售价仍在l 000元左右,而且这些相对低价的学生版产品通常还存在功能受限的问题,这必然催生大学生选择其替代品――网络盗版。因此,企业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大学生的需求与支付能力,以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满足学生对正版软件的需求,并为学生提供更便捷的正版获取方式,如在企业的官方主页下载试用版,开通网上付费购买等一系列方便学生的服务。

3.4.2 机会成本控制 大学生使用网络盗版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机会成本低(不花钱)。作为理性人的大学生也会选择质量差别不大却成本(价格)最低的产品。不管是购买正版还是购买盗版,都需要学生自己前往市场消费。但是从学校到市场的过程中有物理上的距离,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金钱;而网上搜索所需资源的便捷以及P2P下载软件的普及,使下载网络盗版不需要花钱,只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完成且无后顾之忧,免除了去市场找盗版软件、盗版CD、影碟的时间消耗和去市场买正版产品的金钱消耗。因此网络盗版的可获得性是最佳的,自然而然成为大学生获得相应领域内资源的最重要方式。

对此,一个有效的解决策略就是增加下载网络盗版的机会成本――对于网络盗版的音乐、影视、电子书等资料,采取有偿下载的方式,将版权所有人的损失由这种收费方式弥补回来。当然,下载单独付费可能会让大学生消费者一时难以接受(因为之前的下载都是免费的)。因此可以考虑将收费融入到网费之中,对访问特定网址试听或者下载的行为,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给其著作权人,就如KTV中点歌时额外给著作权人的费用一样。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保证著作权人的利益,也能很大程度上削弱这一类网络盗版的生存优势,弥补产权人损失,而且这样的收费方式也是大学生可以接受的,想必能有效遏制网络盗版的肆虐。

盗版人生范文第4篇

几天前,家住五棵松的姚先生在陪同友人乘地铁时,花费1元钱购买了一张“2009年六环新版北京交通旅游图”。这张旅游图粗看起来没多大区别,但仔细一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尤其令他不解的是,尚未开始修建的巴沟至玉泉路地铁,在图上竟然标明已经通车了。

气愤难平的姚先生找到地图出版社。经交涉才知道,他所购买的地图是盗版的。

在姚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他保存的旅游图有10多种版本。姚先生指着一份今年3月份出版的地图说:“这张图把东单印成西单了。”记者拿出买报纸时赠送的一张地图与这张图比对,姚先生一眼就看出该图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放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现在所处的位置上了。“这些地图张冠李戴,如果不熟悉北京的人用这些图当向导,其后果可想而知。”姚先生说:“我现在买不到正版图,只得把这些图当示意图来用。”

姚先生所持有的旅游图均标明是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除非图中标错了自己熟悉的地方,否则的话,盗版不盗版没人能弄清。”姚先生想知道:“哪里有卖正版图的?怎样才能在市场上买到正版图?”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在北京站、西客站、前门、地铁复兴门站、六里桥长途汽车站等地买到9种旅游图。这些地图销售标价4至5元,实际成交价格多是1至2元。经中国地图出版社门市部工作人员辨认,记者买来的地图有8种是盗版的,只有1种是正版图。

据了解,出版一份正版旅游图成本是0.68元,为打击盗版、与盗版图争夺市场,常常将每份图的批发价定为0.6元。一般情况下,正版图以2元一份的价格出售。市场上1元一份、低于1元或者白送的图,绝大多数是盗版。

中国地图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每月都要出版最新的旅游图,每次印刷20万份。新版图根据北京市政建设规划随时对旧版图作出修改,为游客提供最新的交通游览线路。盗版图则是通过扫描正版图制版印刷而成的,拼版时常常出现各种错误。然而,由于盗版成本小、利润大、售价低,销售量远远比正版地图大。

在六里桥、五棵松、玉泉路地铁、东直门公交换乘站等地,记者接触到的29个图贩子只卖盗版图,其原因是盗版图进价便宜、利润大。一位姓刘的图贩子说,他一天卖100张至200张图,收入50元至100元,一个月收入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刘某还说他贩卖的盗版图,是从一个叫小陈的人那里买的,每张0.5元。

小陈每天早晨骑一辆电动车串摊送图,一次购买不少于50份。而小陈的盗版图是0.3元一份批发来的,他的上线老尚能批到0.1元一份的图,但前提条件是每次购买数量不能少于1000份。而老尚的上线是与盗版图制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能把这些图从盗版者手中不付任何费用拿出来,然后以0.1元的价格批发给下线,进而流入市场。

老尚告诉记者,盗版图印刷粗糙、纸张较薄,以印刷1万份为基数。即使这样,每份图的成本也在0.5元左右。而图贩子以0.1元的价格批发出去,肯定要亏本。不过,老尚说“盗版人挣的是广告钱,不指望卖图挣钱。”

合法企业捧场印万份可赚十多万

查阅一下8种盗版图中的广告,可以发现每份图的内页两侧和封底都刊有广告。记者了解到,正版北京旅游交通图的广告报价是9×7厘米1万元,盗版图至少便宜一半左右。照这样的价格、尺码计算,一张盗版图可安排16个这样的广告。另外,正版图封底广告最少收费6万元。如此算来,两侧加封底,一期盗版图可收取广告费11万元,而其成本只有5000元。

记者拨通盗版图上注明的广告采集商的电话,对方称今年的地图已经没有广告位了。不过,他们可以为客户出地图专刊。对方说:“出一期专刊12万元,与其它地图不同的是,该图上的广告都是客户一家的。”

盗版人生范文第5篇

入华21年以来,微软几乎垄断中国市场,但销售收入与市场份额并不成正比。商业软件联盟(BSA)的数据显示,中国软件盗版率为77%,这意味着主要靠卖软件赚钱的微软损失了大部分销售收入。当然,情况已经好转,早在12年前,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加入微软时,这一数字高达94%。

微软中国历任总裁均在反盗版上下足了功夫,因为反盗版重要到与他们的位子密切相关。这也不难理解,业绩是微软总部衡量的硬指标,盗版的比例直接与业绩挂钩。今年中国PC机的出货量为七千万台,如果微软能够把盗版率降低1%,按保守估计每台PC消费300元计算,也就意味着微软每年可以增加2100万的收入。

微软中国前任CEO陈永正也曾称,得益于新品和中国政府反盗版力度加大,微软在华收入增长20%。多年来,微软在华收入成谜。互联网评论员、博客中国的创始人方兴东曾透露:“微软在华80%的收入,是依靠反盗版手段产生的市场压力得到的。”

大中华区新任CEO贺乐赋上台不久,微软反盗版更是动作频频:牵手国美、联想开展“真的安全”活动,共同推荐渠道正版化;协助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对广州电子消费品市场进行清理,敦促14家正在使用盗版的厂家整改。

风波迭起

入华四年后的1996年,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初到中国,他兴奋地发现居然有如此众多电脑使用Windows,同时恼火于因为盗版导致的销售业绩惨不忍睹,销售额甚至不及马来西亚。

回到美国的比尔·盖茨开始对中国市场发起反盗版行动。1999年,微软生产加湿器的北京亚都科技有限公司,还计划投入超过1亿美元打击盗版,将华为和北大方正等知名企业放入调查名单,一时间闹得纷纷扰扰。这一案件曾引起中美双方高度重视,美国时任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华盛顿州务卿芒罗亲笔签名其证词。

当时据业内估算,如果按亚都50台电脑赔偿220万元计算,中国消费者需要至少支付2000亿元的赔偿。这一举动在中国引发的反弹和口水几乎把当时的微软淹没,“大棒政策”激起了中国民众的反微软浪潮,直接导致微软中国CEO吴士宏下台。此后,微软中国历任CEO去留均与反盗版高度相关。

最终微软在此案一审中以意外理由败诉,但这并未阻挡微软反盗版的努力,其反盗版在战术层面反而出现新变化。近年来,除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微软开始从源头上打击盗版,并诞生了被认为是微软真正开始反盗版的里程碑式事件—2008年名震一时的“番茄家园”案,这也是我国第一起大规模打击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案件。当年8月,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一审判决:番茄花园修改版Windows XP作者、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但胜诉依然未让舆论完全站到微软这一方,“支持番茄家园,抵制微软”、“中国为什么还不实施反垄断法”、“要是正版的价格与盗版价格一样我就用”,在微软赢得官司的同时,也遭遇广大网友的口诛笔伐。

显然,要取得中国消费者的完全支持,微软还要做很多工作。

“80%的盗版软件背后都有利益集团,是有组织的生产。”微软中国副总裁、大中华区消费渠道事业部总经理张永利向《环球企业家》透露。为更好开展工作,他已经打入盗版企业内部,以了解其利益链条。

知识产权法规的不完善是早期盗版猖獗另一大原因。2007年,深圳有不法者专门生产微软的盗版光盘,销往全球28个国家。“光盘假冒的这个利益链,跟做假鞋、假包、假衣服是一样的。就一点不一样,成本几乎是零。因为数字化之后,光盘成本非常低,处于暴利的状态。某种程度上讲,法律风险还比较低,因为知识产权犯罪最多是七年,贩毒就判死刑了。”微软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分析说。

于维东2001年2月加入微软,经历了软件业和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发展过程。“中国知识产权的建立跟改革开放一致的,1979年中国开始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起草工作,1982年起,我们有了《商标法》、《专利法》,到1990年又有了《版权法》,1991年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这些制度构成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微软的产品和经营模式高度依赖知识产权制度,1992年微软进入中国,在此之前我们所依赖的这种法律环境根本就不存在。”

突破性的进展是与中国政府共同维护知识产权。2006年,国家领导人访美前往微软总部参观之前,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访美当天,联想与微软签订12亿美元的软件购买协议,此前方正、同方及TCL等公司亦签订了价值17亿美元的软件购买协议,为其生产的计算机预装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以此抵制盗版软件。2010年,工信部花费诸多精力做知识产权战略,公安部门的“亮剑行动”开始主动打击使用盗版软件的厂商,上海“萝卜家园”特大盗版软件案告破,捣毁盗版“Windows7”等光盘生产窝点2处,切断浙江、江苏、河南等20余省、上百个地市的1000余个网上盗版软件下载源和链接站点,重创盗版软件犯罪。

2012年5月,制造假冒盗版软件并销往国外的尚亚军被判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成为迄今中国对盗版软件案作出的最长量刑。今年五月的青岛中孚案亦成为中国首例因销售安装有盗版软件的电脑而获刑的案件。该案若对刑事责任予以认定,可能会成为中国软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不断完善过程中又一里程碑式案件。

反盗版打通政府关系对微软的隐形福利不止于此。5月底,微软CEO鲍尔默访华,宣布微软公有云Azure将落户上海,这是首家实现公有云在中国落地的外资公司。

怀柔政策

微软反盗版的努力不会止步于此。在中关村的电子商城里,正在出售的电脑中,经常发生店家未经授权安装Windows、Offiice等软件,这种情况在品牌电脑专卖店中也时有发生。一些店员提供所谓“免费”帮助安装盗版或者激活版的软件。各大卖场的工作人员可轻松搞定各种形式盗版的Windows系统的安装。

这正是于维东的工作—通过法律手段对屡教不改的盗版厂商进行整顿。他最近正在与14家使用和传播微软盗版软件的商家谈判,这个长长的名单包括:广州铧特电脑、京航信息科技、联畅计算机、能惠计算机、石牌百思达电脑经营部、石牌英尔电脑经营部、天河欣慧电脑、优联电脑系统、深圳聚方圆科技、联发伟业科技、鹏勃电子、润能数码、拓威隆实业、新锐威计算机。如上述单位不购买正版,微软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到中关村海龙、鼎好、e世界去看看就知道了。那些厂商就摆在那盗版,很普遍。非常容易发现,一点都不高科技。我们的主要工作是从法律角度,合法地把证据固定下来。”于维东告诉《环球企业家》。

这是微软中国知识产权部的日常工作,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法律鉴定以及鉴定之后与盗版厂商谈判。然而,对于这十四家企业,于维东并不打算马上,而是采取“私立救济”的方式。即使掌握确凿的证据,也会优先通过谈判,令他们改过自新使用微软的正版软件。方兴东曾把这一方式称为“微软是唯一一个靠律师函来谈生意的外企。”

最后真正与否在于证据的充分程度和案件的规模。于维东告诉《环球企业家》:“与否会有个判断,哪一个案件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哪一个也会有比较好的市场影响力,对方又不合作,比如我们有交流、沟通,回应还是非常不积极的,我们可能会寻求法院的帮助。”

处理一次案件的复杂程度超乎想象。去年,微软在对纽曼公司的诉讼中一审胜诉,法院判令纽曼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及诉讼费用41万余元。可是,微软与纽曼的最初接触却要退回到三年以前。早在2010年初,微软就发现纽曼的电脑里装有盗版软件,多次协商无效后微软才诉诸法律。但即使经过协商企业承诺不使用盗版,也未必就是事情的结束,于维东坦称出尔反尔的企业并不少见。

当然,仅仅依靠对企业采取法律手段远远不够。IDC最新出炉的研究报告显示,微软前三大盗版软件来源分别为在线网站和P2P网站下载、街边市场以及朋友间借用,分别占到盗版软件总额的43%、20%和12%。针对于此,微软还选择了从渠道和终端联合反盗版。

在终端方面,名声大噪的反盗版行动是2008年的“黑屏事件”。严格说,这并不是一次成功活动,更多业内人士认为,倡导正版无可厚非,但这严重伤害了用户基本权利。当最后实际黑屏次数有限时,此举更被看成是一次巧妙策划的“宣传活动”。

张永利表示,从渠道中产生的盗版主要有三种形式:用户买裸机从其他途径获取盗版软件自己安装,比例较少;知道盗版与正版的区别,选择商帮助安装盗版;最可怕的情况是,渠道为提高利润点,把盗版软件放在电脑里卖给用户,使用户以为他们使用的是正版。

这几年,在与商谈合作时,他发现事情正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愿意去推动正版化。从态度上跟过去几年相比发生很大变化。”张永利对《环球企业家》说。

究其因由在于成本利益的考量。这些商发现,装盗版一个致命的问题是花的时间很长;而安装有盗版软件的电脑出现的问题会很多,往往用户有问题回来找商,商会花更多的时间成本进行售后维修,完全得不偿失。

与知名品牌商进行渠道合作是微软反盗版的另一大方向。3月末,微软中国与联想及国美在广州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倡导推广正版软件知识,并共同推广在新电脑上安装正版软件。促进渠道的正版化绝非易事,仅谈判的过程就长达一年以上,因为背后还需联想的每个OEM厂商、所有连锁店的老板都愿意做此事。

与国美的合作更是一笑泯恩仇。去年1月,微软有证据证明上海国美电器卢湾店在销售的电脑中安装了盗版的微软Office软件并由此对国美提讼。如今,张永利的成果是,已经与国美达成推进正版的合作,包括要求对店面人员进行正版化培训,店内销售人员不能销售推广展示任何盗版软件,如果国美发现店里的人员销售展示盗版,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另一面

于维东看来,反盗版的核心措施在于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教育”。

“我们一年花将近一百亿美元开发新产品,微软的创造投入甚至比某些国家的研发投入还大,这是创造;第二是要保护,即创造出来的产品,一定要通过知识产权架构让开发商得到回报,他才能再去开发新产品;最后需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市场。”他对《环球企业家》表示。

目前,微软在技术上也开发了更多防盗版标识,早期Windows版本,预装有正版操作系统的软件往往带有微软的“COA标签”,没有就一定是盗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盗版方想出了更加极端的方法,仿制COA标签,甚至出现偷盗COA而获刑的事件。

在Windows 8的研发过程中已经把反盗版纳入其中考虑,微软已经停止CD等“存储媒介”形式。“这样设计的好处是,让消费者知道只有两个方法可以买到Window8,一个是从网上下载,一个是从预装正版的电脑里能获得。”张永利对《环球企业家》说。

张永利认为,打击盗版最好的方式在于告诉用户盗版的危害。“当用户去买一台携带盗版的电脑,他不知道其实盗版不法分子在背后是要赢利的。更可怕的是在盗版软件中加入恶意程序将用户信息卖给第三方,经常发生的是邮箱里有莫名的人发东西给你,很多都是从恶意软件中里盗取你个人的信息,然后把这些信息卖给第三方。可是这种问题很多用户都不知道。”

与此相佐证的是曾在盗版Office中加入可窃取隐私的僵尸程序。一款名为“Nitol 僵尸程序”可悄悄打开电脑上的内置摄像头,看见用户一切动作;除此之外,“Nitol僵尸程序”还可捕捉受害者击键动作,以窃取个人信息、密码、信用卡等敏感数据。这是2011年国内网络盗版集团“萝卜家园”的惯用手法之一。在执法机关查抄的“萝卜家园”盗版软件抽样分析中,结果显示所有软件均感染恶意软件,防火墙被禁用,80%的样本含有未知链接。

同时,微软更倾向于告诉用户:从全国40多个城市的传统IT卖场和商场匿名抽样购买的169台装有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的品牌电脑中,91%检测出默认安全设置遭到篡改,或是存在其他明显安全漏洞;59%销售时已经感染恶意程序;72%的默认浏览器设置已遭到更改,主页通常会将用户引向欺诈网站或“钓鱼”网站。

盗版软件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危害。IDC研究报告显示,企业耗费在处理盗版软件引起的安全问题上花费将达1140亿美元,这笔开销占到了IT劳动力成本的8%,企业为处理受感染的盗版软件和数据丢失付出的潜在成本总计将接近3500亿美元。

商业软件联盟(BSA)与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共同开展的一项新研究表明,在中国,正版软件使用量的增长对经济的推动力比同等条件下使用盗版软件更大。正版软件的使用量每增加1%,会产生大约44亿美元的国民产值;而同样情况下,盗版软件仅能带动约22亿美元—这就表明正版软件能够产生近22亿美元的额外价值。

尽管认为微软保护正版,反盗版无可厚非,但方兴东亦公开表示:“从表面来看,微软好象是盗版的受害者。但实际上,被企业才是真正的弱势一方。为什么这么多软件企业,就只有微软在天天在喊盗版,好像中国人喜欢盗版一样。用户用盗版操作系统,是由于垄断造成消费者没有选择,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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