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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论文

子女教育论文

子女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所谓单亲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离异,孩子只跟随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随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亲属)生活,称为单亲。然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单亲,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子女父母双方均健在,也未离异,却因父或母或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只由一方或其它亲属照管孩子,也把它归入单亲家庭之列。由于单亲家庭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此问题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作了深入地探讨,并为班主任如何作好这一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些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生活不良现象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少数未成年人甚至参与吸毒、和敲诈,走上违法犯罪歧途。在这部分未成年人中,单亲家庭子女占很大比例,所以单亲家庭子女是易出现问题的隐患人群,关注这部分人群,研究这部分人群的教育,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所谓单亲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离异,孩子只跟随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随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亲属)生活,称为单亲。然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单亲,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子女父母双方均健在,也未离异,却因父或母或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只由一方或其它亲属照管孩子,也把它归入单亲家庭之列。这是因为从教育孩子角度而言,仍属“单亲”范畴。所以,我们所提“单亲家庭”可以称之为“广义单亲家庭”。对此我在本班级作了调查,符合这个条件的学生居然占了班级的百分之二十四,在我们这个小集体中就存在这么多的学生。我在1995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亲家庭的学生还没有被放在特殊要求关注的地位,十年以后的今天单亲的学生越来越多,作为班主任已经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这些孩子的身上。我把这些孩子单独规划在一个表格中作了比较分析,分析出他们的共同点:不能够和其他的同学和睦相处,学习没有积极性,成绩普遍中等偏后,性格暴躁或者内向,经常说谎话,做事情容易走极端。这样的学生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难度,往往在班级中有违犯纪律的同学就是这几个,他们对同学怀有敌意,稍微有触犯他们利益的地方,就会表现得非常激愤。作为班主任就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这些孩子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人生起点,失去了人格形成的源头,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在这个班级中找寻起点和塑造完整人格。

怎样才能做好这些孩子的工作呢?我们既是教师又是母亲,这样的一个双重身份很利于我们的工作。对待这样的学生我们首先要做到有爱心。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见,爱在教育中的重要,爱是教育的真谛。教育的艺术就在于关爱学生的心灵,拨开学生眼前的迷雾,以点燃学生心中的希望之火。我现在的班级中有一名男同学,他是在一年级的下学期转到我们班级的,他的到来打乱了班级的平静。刚刚到班级没有两天,就开始和别的同学打架,当你找他问事情的原因时,他总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可以说他给我留下的印象一点也不好。

由于这个孩子在班级比较捣乱,很多家长都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他玩,陈某某在班级处在比较孤立的地位,而且已经有几名家长联合起来找我,要求把这个学生清理出班级。面对这种情况,我利用开家长会的机会,和家长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孩子都还很小,都希望有一个纯净的学习环境,但是我们的社会上都不是纯净的,我们怎么能够要求班级如此呢?我们应该让我们的孩子适应这个环境,每个孩子身上都有缺点,但我们不应该因为他身上的缺点多,就说他是坏孩子,我们应该给这样的孩子多一份宽容,多给他一次机会,如果我们都来帮助他,我相信他一定会改掉缺点,让我们在座的各位家长和你们的孩子都伸出关爱之手……这次的家长会,陈某某的妈妈参加了,她当时就泪流满面,表示一定要配合学校的老师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接下来我在班级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让班级成绩最好的学生金天和他结对子,得到了金天妈妈的全力配合。金妈妈也加入了帮助的行列,她邀请陈某某到家里参加金天的生日。当陈某某过生日的时候,我们在班上一起给陈某某唱生日祝福的歌,并准备了礼物,让他充分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鼓励学生多与他交往、谈心,激发他学习的兴趣,提高他学习的热情,在学习中形成关心和爱护他的风气。爱,如同阳光让人间充满温暖;爱,如同春风给班级带来和谐;爱能把一个班变成一个模范班;爱能把顽童变成优等生。做为一名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爱的重要作用和丰富内涵。在和陈某某的相处过程中,我有很多次都想放弃,当别的老师向我告状的时候,当她把别人的眼睛刮伤的时候,当我带着被刮伤的孩子看病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放弃,但我总是问自己“他要是我的孩子怎么办?”因此,要把爱的阳光遍洒给班级每位学生。要真正做到爱生如爱子其实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现在在我们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陈某某的眼睛中流露出了和他年龄相称的目光,过去的叛逆也慢慢得不在显露,而且课任老师也和我说他好了很多,每每听到这些我都十分的高兴。

子女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弱势群体

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迅速转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适应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涌向发达地区,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突出的是在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加清晰,越加变得令人不能容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总书记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执政理念充满了人文关爱,让人不禁对社会、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美好的期待。

目前,我国流动儿童的数量约为1982万,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在全部流动儿童中,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的占74%。也就是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数量上看已将近1500万。他们不能接受或不能良好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不仅仅会影响儿童个体的发展,同时也影响我国“普九”工作的深入进行,影响社会公平体系的建立,以及我国公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解决这一庞大群体的教育问题刻不容缓。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分析

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早在2003年9月,国务院就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入地政府应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2004年3月份,国家又出台规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实际中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地政府都对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紧张,而且各地教育局又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加上公办学校的高消费超出农民工家庭的承受能力,城市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困难。当前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方式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家庭教育。

(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现状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借读,仍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这对于广大处于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家庭来说,能够承受的不在多数。另外,文化背景的差异、教学环境的改变、使用教材的迥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不同也都会影响其选择借读。同时,农民工身份遭受的社会歧视也会给其子女心理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有些家庭即使具备经济实力,最终还是把孩子送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低下的农民工子女,除了一部分在公立学校借读外(具体数字不详),很多家庭只好将子女送入外来人开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就读。这类学校或被称为“棚户学校”,“打工子弟学校”。有人认为,它们根本不能被称为是学校,因为多数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不具备,充其量只能算作“民上自发办学点”。但这类学校在城市发展十分迅速,数量增长快,学生人数增加也十分迅速。

总体上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是投资来源以个人投资办学为主,办学层次以小学教育为主;学校多设立在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广泛聚居的地区;达到正规办学水平标准的寥寥无几,学校收费低廉,教学环境差,办学条件简陋,很多学校没有正规的教室、课桌椅、教学用具,更不要提活动场地;学校规模差异也很大,从十几人者到几百人者均有学校的师资水平良芳不齐,许多管理者与教师根本没有教育教学经历,状况令人担忧。

第一,农民工子弟学校硬件设施落后。从学校规模来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之一是规模大小不等,有的学校学生人数几十人、几百人,有的学校则有上千学生。学校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对教学安排都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从基本设施来看,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多属于个人投资,基本设施依靠个人解决,经费来源大都来自学生学费,招生对象又是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阶层,这就决定了学校基本设施状况的紧张与简陋。由于经费有限,学校的教学设施相当简陋,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第二,农民工子弟学校软件建设滞后。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但真正签合同的为数极少,学校的人员管理比较松散,教师的流动性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连贯性与完整性的。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运作的特殊环境,师资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第三,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由于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类学校教学中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缺乏教学设施,加之教师水平有限,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年级越高,表现越明显。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现状

家庭教育对子女的人格、个性、智力、自我观念、学习成就感都有密切关系,但凡父母参与子女的教育活动越多,给子女的指导与鼓励、肯定越多,子女的发展就更为健全。学校的教育,如果缺乏家庭的配合,其教育功能有多大,令人怀疑。由于特殊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农民工在对其子女教育观念、态度、行为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表现出许多不同,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与家长的文化素质、社会地位有关,一方面与其群体特征、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关。

第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法落后。农民工家庭在对子女的教育方法上,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言传,轻身教。许多家长对子女提出合理要求,但在日常行为中自己却不拘小节,难让孩子信服;二是训斥多,表扬少。农民工家长工作繁忙,自身素质不高,往往以命令指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希望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于收效,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家长与子女缺少沟通。由于家长工作忙碌,常常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辅导子女功课,加上他们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也难以在学习上为子女提供很多帮助,协助他们解决课业上的疑难。有些家长对子女的考试成绩比较关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在行动上具体指导。其次,家长很少为子女购买课外读物。一方面家长缺乏经济实力为子女购置学习图书。此外由于时间和经济等原因,家长很少陪子女外出活动。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原因分析

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缺乏为每个人提供同等教育机会的物质基础,教育机会存在诸多不平等,对于以农民工为主的广大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不平等更为严重。

第一,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

第二,现行教育制度的制约。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进行配置地方政府是筹集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部门。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特点,使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一方面,流出地政府虽然对其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接受义务教育负有完全责任,但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的就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出地流入地政府在法律上也不承担经费等主要责任。这样,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对待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均处于“无责任”的境地。相应的教育法规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出现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有限

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仍然是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狭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紧缺,公办学校大都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在公办学校辐射不到、流动人口密集的区域,民办(简易)学校的出现不可避免。其难。以汉南区为例,“九五”期间,众多流动人口居住在这些城郊结合部。大量人口的涌入,给这里的公办学校带来巨大入学压力。众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借读,只好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

第二,子弟学校发展缓慢。中国义务教育财政分权背景下,流动儿童教育机会的供给主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因此流入地政府财政实力直接影响流动儿童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尽管部分地区在资助辖区流动儿童教育上投入了巨大热情,但长远来看,当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入学时,当地财政将面临巨大压力。无论在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配备还是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因为财政压力往往都疏于扶持、管理和监督,使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良好的义务教育。

(三)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有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然而当前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的空白与缺失,造成了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窘境。

第一,现行《义务教育法》不能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户籍就成了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这样一方面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既无义务也不可能投入大笔教育经费完全承担众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责任。这种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处于一种“无责任”的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支持和资助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积极性。

第二,相关政策执行不力。虽然各地都对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实际中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这类学校几乎处于自发办学状态,比较混乱。各地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往往被挪用为当地公办学校的发展。

三、解决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随父母流入城市的广大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农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教育应当受到重视,但是他们作为流动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权益容易被忽视。再过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这些民工子女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

(一)加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制度,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为此,有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子女解决好教育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改变单纯把外来人口儿童入学问题看成包袱的思想,树立人口流动观。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比较可行。登记卡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都要有,家长也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把他们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内。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

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最后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

(三)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

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给农民工子女选择的余地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发展,为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挖掘办学潜力。

第一,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公办学校可以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当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分散的村校被撤消、合并后的教育资源(例如校舍、师资)将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并制订政策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流动到民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任教。另外,在公办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班级。

第二,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吸引本地就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本在于实现儿童教育权的平等。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之所以把子女带到城市,就是为了子女能够接受城市的较高质量的教育。这就要求国家应把教育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增加教育机会,缩小质量差距,吸引一部分儿童在本地就学。

第三,鼓励社会办学。发挥社会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个人举办服务于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在土地、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这些学校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营造此类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氛围。而且,要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等形式,壮大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

(四)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

教育行政部自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常规管理,这不仅包括对办学者办学行为的管理,还包括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籍、学习质量等的管理,是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它们的督导评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符合农民工子弟学校特点的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并把其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使他们由地下转为地上,由无证转为有证,由无序转为有序。要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激活用人机制,拓宽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来源渠道,利用一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学校任教。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王建民、胡琪:中国流动人口[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3.柯兰君、李汉林:都市里的村民[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4.陆炳炎: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研究[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5.刘茜:广州外来工子弟学校调查载《南方日报》2004年4月30日。

6.侯靖方、方展画、林莉:杭州市民工子弟学校调查报告载《浙江日报》20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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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邱云慧: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社科纵横,2006(9)

10.李玉雪: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透视[J],政府法制,2006(15)

子女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所谓单亲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离异,孩子只跟随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随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亲属)生活,称为单亲。然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单亲,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子女父母双方均健在,也未离异,却因父或母或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只由一方或其它亲属照管孩子,也把它归入单亲家庭之列。由于单亲家庭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此问题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作了深入地探讨,并为班主任如何作好这一工作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些未成年人受到社会生活不良现象的影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少数未成年人甚至参与吸毒、和敲诈,走上违法犯罪歧途。在这部分未成年人中,单亲家庭子女占很大比例,所以单亲家庭子女是易出现问题的隐患人群,关注这部分人群,研究这部分人群的教育,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所谓单亲家庭,一般是指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离异,孩子只跟随其父(或母)生活,或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孩子随其祖父(或祖母和其他亲属)生活,称为单亲。然而,我们这里所指的单亲,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子女父母双方均健在,也未离异,却因父或母或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只由一方或其它亲属照管孩子,也把它归入单亲家庭之列。这是因为从教育孩子角度而言,仍属“单亲”范畴。所以,我们所提“单亲家庭”可以称之为“广义单亲家庭”。对此我在本班级作了调查,符合这个条件的学生居然占了班级的百分之二十四,在我们这个小集体中就存在这么多的学生。我在1995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亲家庭的学生还没有被放在特殊要求关注的地位,十年以后的今天单亲的学生越来越多,作为班主任已经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这些孩子的身上。我把这些孩子单独规划在一个表格中作了比较分析,分析出他们的共同点:不能够和其他的同学和睦相处,学习没有积极性,成绩普遍中等偏后,性格暴躁或者内向,经常说谎话,做事情容易走极端。这样的学生增加了班主任的工作难度,往往在班级中有违犯纪律的同学就是这几个,他们对同学怀有敌意,稍微有触犯他们利益的地方,就会表现得非常激愤。作为班主任就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这些孩子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人生起点,失去了人格形成的源头,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就要帮助他们在这个班级中找寻起点和塑造完整人格。

怎样才能做好这些孩子的工作呢?我们既是教师又是母亲,这样的一个双重身份很利于我们的工作。对待这样的学生我们首先要做到有爱心。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可见,爱在教育中的重要,爱是教育的真谛。教育的艺术就在于关爱学生的心灵,拨开学生眼前的迷雾,以点燃学生心中的希望之火。我现在的班级中有一名男同学,他是在一年级的下学期转到我们班级的,他的到来打乱了班级的平静。刚刚到班级没有两天,就开始和别的同学打架,当你找他问事情的原因时,他总能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可以说他给我留下的印象一点也不好。

由于这个孩子在班级比较捣乱,很多家长都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和他玩,陈某某在班级处在比较孤立的地位,而且已经有几名家长联合起来找我,要求把这个学生清理出班级。面对这种情况,我利用开家长会的机会,和家长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孩子都还很小,都希望有一个纯净的学习环境,但是我们的社会上都不是纯净的,我们怎么能够要求班级如此呢?我们应该让我们的孩子适应这个环境,每个孩子身上都有缺点,但我们不应该因为他身上的缺点多,就说他是坏孩子,我们应该给这样的孩子多一份宽容,多给他一次机会,如果我们都来帮助他,我相信他一定会改掉缺点,让我们在座的各位家长和你们的孩子都伸出关爱之手……这次的家长会,陈某某的妈妈参加了,她当时就泪流满面,表示一定要配合学校的老师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接下来我在班级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让班级成绩最好的学生金天和他结对子,得到了金天妈妈的全力配合。金妈妈也加入了帮助的行列,她邀请陈某某到家里参加金天的生日。当陈某某过生日的时候,我们在班上一起给陈某某唱生日祝福的歌,并准备了礼物,让他充分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鼓励学生多与他交往、谈心,激发他学习的兴趣,提高他学习的热情,在学习中形成关心和爱护他的风气。爱,如同阳光让人间充满温暖;爱,如同春风给班级带来和谐;爱能把一个班变成一个模范班;爱能把顽童变成优等生。做为一名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爱的重要作用和丰富内涵。在和陈某某的相处过程中,我有很多次都想放弃,当别的老师向我告状的时候,当她把别人的眼睛刮伤的时候,当我带着被刮伤的孩子看病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放弃,但我总是问自己“他要是我的孩子怎么办?”因此,要把爱的阳光遍洒给班级每位学生。要真正做到爱生如爱子其实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现在在我们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陈某某的眼睛中流露出了和他年龄相称的目光,过去的叛逆也慢慢得不在显露,而且课任老师也和我说他好了很多,每每听到这些我都十分的高兴。

子女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集聚县城

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根据随迁与否,我们一般将农民工子女分为两大类:随父母进城就读的称为流动儿童,与进城父母分离而滞留农村户籍地的称为留守儿童。实地调查发现,另有一类介于二者之间、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户籍学生,长期未能进入教育决策者和教育研究者的视野,至少迄今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下面,结合江西的案例,就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略作分析。

一、问题提出

近些年来,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生源日渐减少的同时,县城学校的学生却日益爆满。农民工输出人数越多的地方,这一现象便越突出。从而使我们将这一现象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联系起来思考。

对于当代中国年轻父母来说,子女教育问题就是他们“天大的问题”,也是促使他们努力打拼、辛苦创业的巨大动力。即使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同样不例外。对于这样一部分农民工——他们在务工城市尚立足未稳而又有一定的积蓄,或是一人在外而没有办法将孩子接到身边来照顾——来说,他们为孩子寻求良好教育途径的目光就会自然而然地转向当地县城学校。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学校借读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祖辈陪伴,在县城租房(手头富裕的就干脆在县城单独或合伙购房居住)借读,这是最主要的方式;二是将孩子寄养在县城亲戚朋友家中借读,有的甚至想方设法把孩子的户口也挂在县城亲朋名下以取得入学就读资格。对于当地政府来说,鉴于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为当地带来了滚滚财源,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到县城学校借读,也有利于加速当地的城镇化进程,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因此,对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学校就读问题大多取支持态度,不少地方政府甚至要求所有县城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门槛”,大开门户接纳所有愿意进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一些农村中小学几百平米的校舍中往往只坐着几十名学生,浪费严重,而县城中小学的班额则迅速膨胀,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人数较多的县城中小学校平均班额大都达到60-70人甚至更高。根据江西省吉安市的调查,随着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增加,近些年该市县城学校的班额一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小学阶段,2005年全市县城学校平均班额为63.99人,2007年达65.2人,增加1.21人;初中阶段,2005年全市县城学校平均班额为60.33人,2007年达61.5人,增加1.17人。我们曾在一所设计容量为1000名以内学生而实际招收近3000名学生、严重“超载”的县城小学看到这样的场景:即使分年级做课间操,学生的手臂仍然无法完全伸展开来。其拥挤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可以说,农民工子女集聚当地县城中小学就读,是中西部农民工输出地区一个不容忽视的普遍现象。这些孩子“进城流动”不过是其父母为寻求更好的教育资源而作出的另一种“留守”安排,与留守原居住地的孩子一样,他们同样远离父母而由祖辈或亲朋代管、监护。

二、调查与分析

(一)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对江西省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的调查统计,到2007年6月,全省集聚县城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为280882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5825064人)的4.84%,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1527265人)的18.39%。从性别结构分,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中男孩为162380人,占总数的57.81%;女孩为118502人,占总数的42.19%,男孩相对多于女孩。从年龄结构分,6~11岁儿童为152880人,占总数的54.43%;12~15岁儿童为128002人,占总数的45.57%。从分学段情况看,小学生为176068人,占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总数的62.68%,占全省小学在校生总数(3999286人)的4.40%,占全省县镇小学在校生总数(859530人)的20.48%;初中学生为104814人,占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总数的37.32%,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总数(1807153人)的5.80%,占全省县镇初中在校生总数(667735人)的15.70%。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绝对数看,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但小学与初中阶段分年级人数都相对接近。从入读方式分,交借读费就读的为62329人,占总数的22.19%;不交借读费就读的为218553人,占总数的77.81%。从地区分布情况看,与浙西接壤的上饶市人数最多,为56046人,占总数的19.95%;毗邻粤北的赣州市其次,为52551人,占总数的18.71%;第三是处于江西中部的抚州市,为36120人,占总数的12.86%。3市合计超过全省总数的一半。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县均人数看,全省85县(市)(不含11个设区市所在地14个中心城区)平均为3304.49人;上饶市县均人数最高,为5095.09人;其次是南昌市,为4970.2人;第三是新余市,为4562人。(调查统计结果详见表1)

(二)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

全省集聚县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规模较大,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近两成(其中小学阶段已超过两成);且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提示越年轻的农民工父母对子女教育越重视,对为孩子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热情越高。

集聚县城的大多数农民工子女能够不交纳借读费就读,意味着多数劳务输出地政府为鼓励农民工外出务工而主动采取了县城学校“不设防”措施。

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情况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农民越多的地方,同时经济、教育越发达的地方,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人数相应更多。

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县城集聚现象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从农民工子女大量集聚县城中小学的动机看,多数农村中小学生主要是为选择更好的教育而设法进入县城学校借读的。目前,在中西部地区,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差距仍然较大,所差关键并不在校舍建设与教学设施等硬件,而在管理尤其是师资等软件。在江西,长期以来形成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每年不断补充进来的新手教师基本上都安排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县城学校所需教师则直接从农村学校选调。由此形成农村小学与教学点有经验的优秀教师不断被选调到乡镇学校,乡镇学校的优秀教师又不断被选调到县城学校的怪圈。而留在这个怪圈最底端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的,则永远是刚招聘来、极不安心的新手教师和一些只会使用粉笔和黑板、一心等着退休的“爷爷奶奶”辈转编的民办教师。

农民工子女大量集聚县城学校导致的根本问题是,使乡村与县城中小学校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基础教育的实际走向与均衡发展的方向南辕北辙。一方面,为接受逐年增多的进城就读的农村中小学生,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将再度向县城学校集中。近几年,由于教育经费更多地投向了办学条件极其薄弱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县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步子有所放慢,加之县城学校原有设计规模偏小,面对不断涌入的农村中小学生,在已有学校扩容困难的情况下,许多地方不得不在县城大规模改扩建和新建学校。调查中,许多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表示,即使3年建一所学校也难以满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需要。毫无疑问,县城大规模改扩建与新建学校必然迫使各地纷纷将原本不足的教育经费大量向县城学校倾斜,与此同时,也必然大量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来填补县城改扩建和新建学校的教师缺额。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由于生源逐年减少造成校舍等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又由于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转向县城学校而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难以及时改善;特别是,由于将再度面临大量优秀教师的流失而必然使农村中小学愈加薄弱。三、思考与建议

(一)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就读的性质

透过上述对集聚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调查与简要分析,我们可以对这类大规模借读行为的性质做一个简单的概括:首先,应该承认,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核心,就是帮助农民工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换言之,为子女寻求更好的、优良的教育,这是广大农民工及其适龄子女合理的教育诉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逐步满足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这一愿望与要求。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农民工子女无序进城、集聚县城学校就读的现象本身,不仅违背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同时严重影响着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因而是一种不宜放任的择校行为。

(二)引导农民工子女县域范围内就近入学

那么,在现行教育法律与政策框架内,应该如何来满足农民工及其适龄子女希望得到更好教育的合理要求呢?唯一也是根本的办法就是全面推进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当前,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从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必须对农民工子女大量无序涌入并集聚县城的现象进行疏导。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统一的政策规定:既无县城户籍、也非县城就业务工农民的随迁子女,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县城中小学就读,促使农民工子女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就近入学、有序流动。提出这一政策建议是基于:任何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从大局出发,顾及整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一个县而言,相对于仍然就读于乡镇中小学的学生来说,集聚县城中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只是少数;若任这少数人享有更好的教育,势必使大多数继续留守农村中小学的学生得到的教育越来越差。从受教育者角度看,这种造成新的教育不公的现象就是不合理的,也是必须尽快得到纠偏的。

因此,推进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必须在学校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按“就近入学”原则稳定每所学校的生源,除农民工随迁进城就读子女外,一般不允许跨学区择校就读。

(三)办好县城学校不等于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

要使所有的农村孩子,无论家庭条件好坏都能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于当地学校就读,各地就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办好每一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当前,在许多地方都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与做法:即在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包括生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都逐步向县城以及乡镇学校集中,从而认为,只要办好了县城和乡镇学校,就是办好了全县的教育,也就是办好了整个的农村教育,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被严重忽视,其办学条件日益恶化,教育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大幅度滑坡。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认识和做法是十分狭隘和不可取的。

提升农村中小学的整体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关键是要在县域范围内统一办学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同类学校在教师配备、经费投入及硬件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得到同等水平的保障。

子女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教育政策

2008年秋,我国政府在农村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城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又接踵而至。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此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后续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该由谁来管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我国政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主要采取“两个为主”政策:“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这一政策问题在于:一是与就近入学政策相矛盾。2006年6月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12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就标志着对户籍地政府而言,承担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是责无旁贷的,但对于非户籍人口子女因为其户籍不在流入地政府管辖范围之内,加之《义务教育法》没有对流出地政府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实际上,这就代表着流出地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没有责任。

二是与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相矛盾。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7条指出:“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而“两个为主”政策事实上是由中央政府出面将流出地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转嫁至流入地政府的身上。这种管理体制最终导致了流出地政府无任何责任,而流入地政府消极落实中央政策的问题。

此外,国家统计局在进行统计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列为流动人口,而不属于户籍人口数;教育部门对入学率、巩固率或保留率的统计也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这就造成了一些地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地区可以不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政策建议

从短期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将“两个为主”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以及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各自的责任,形成良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协作机制。第二,在教育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公安、财政、劳动保障等机构的沟通,从宏观上把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流动情况、教育的需求等,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张家港市教育局就成立了一个专门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进行协调管理的科室,按照“挖掘潜力,积极吸纳,平等对待,热情服务”的原则,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超常规的举措,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真正得到落实。第三,修改义务教育法,改依户籍地就近入学为依居住地就近入学。第四,国家统计局应该改变统计口径,将以户籍人口作为统计口径改为以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以引起流入地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重视。第五,开展强有力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情况专项督导,全力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

从长远来看,国家要彻底消除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本地户口与非本地户口的界限消除,建立全国统一的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二、义务教育经费究竟该由谁来埋单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政策方面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义务教育投入体制自身存在矛盾。从现有体制来看,这种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其实是由中央政府出面,把流出地政府对其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转移到流入地政府身上。同时,中央政府又将自身应该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支付给流出地政府,凸显出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性。在教育投入大为增加却没能获得相应补偿的条件下,流入地政府只能够采取消极抵制的举措。

二是对于户籍地(流出地)政府而言,承担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具有“属地问责”的强制性质,但是流出地政府则视流出的儿童少年为“泼出去的水”,根本不愿意再承担任何经费投入和管理责任。流出地政府因此既得到了国家应该承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又被“豁免”了对流出儿童的义务教育责任,自然乐得逍遥。对于流入地政府而言,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属于“非户籍人口”,因此流人地政府往往把接纳非户籍学生入学视为一种“额外负担”。加之,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持续快速增长,若严格按照现有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流入地政府就会普遍面临巨大困难,如财政压力巨大、教育用地紧张、学校校舍不足、教师资源短缺等。流入地政府面对这些困难,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消极抵抗”。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流出地政府认为:外来务工人员为流入地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提供了财政税收,其子女理应享有与流入城市市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流人地政府则认为: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为本地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提供了财政税收,但是由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本地学校就读,需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支付巨额费用,给本地财政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这些费用包括: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教职工编制增加经费、教职工工资经费、学校建设经费等。因此,流入地政府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不高。现行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已经造成了“流人地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越多,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越大”的情况。

(二)政策建议

从短期来看,第一,政府要将“两个为主”具体化,明确规定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中的合理比例。其中,至少流出地政府应该将国家支付流出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拿出来,实现学生在哪里就读,就在哪里享受国家给予自己的相应义务教育经费的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的合作机制。第二,实行义务教育卡或义务教育券制度。即将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支付给每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由流出地政府按生均经费直接分配给每位适龄儿童,并以义务教育卡或义务教育券的形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哪个学校就读,就由这所学校凭义务教育卡或义务教育券到有关金融部门兑付为本校教育经费。第三,实行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为导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一是根据各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数量进行统一标准的转移支付;二是加强教育审计力度,保证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第四,国家可以考虑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基金,对流人地义务教育经费进行适当补贴;或者通过发行教育,将所得收入用于支持流人地政府更好地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第五,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救助基金,帮助这个越来越庞大的弱势群体,以使之有更多的机会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逐步缩小本地居民子女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差距。

从长远看,一方面,国家可以建立中国教育银行。总行设于北京,隶属教育部与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分行,各区县设立支行。其主要负责对教育经费,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的收支掌控。另一方面,建立由国家统筹义务教育经费,形成中央政府埋单,地方政府管理的新机制,依据实际就读人数,划拨经费。再者,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免费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机会、过程与结果上的真正均等。三、流入地与流出地教育怎么衔接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一是目前我国实施的新课程改革加大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流人地与流出地义务教育时教材对接的难度。这就在无形中加大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应流入地或流出地教育的难度。

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完流入地义务教育后,高中阶段教育必须回原籍就读的问题。回原籍,学的与考的都不一样;不回原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面临高额的择校费、借读费。即便如此,在高考逐渐实现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命题、严打高考移民、大学录取新生存在区域差异的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仍面临着十分艰难的选择。同时,流入地政府也面临十分棘手的问题: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参加高考,势必形成高考移民潮;不允许,又将导致大批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滞留本市,加大就业压力,或导致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回流,形成新的留守儿童大军。

(二)政策建议

从短期来看,第一,建议有条件的流入地政府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敞开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大门,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建议可在四个直辖市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入较多的地区率先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春季高考的试验,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春季高考,报考流入地高职。第三,在过渡阶段,暂时可以实行双重高考制度,即可以由流入地考试部门单独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人地参加高考,但用的考卷是全国统一的考卷或流出地的考卷,考完后由流出地组织录取工作。

长远来看,一方面,国家可以建立中国考试院。除了具体统筹负责各级各类考试外,我国可以模仿西方的水平考试(例如托福、雅思、GRE),加大对基础教育阶段水平考试研究的力度,逐渐建成基础教育阶段各个年级的水平考试库。这样既可以解决教材不一问题,又会解决在此地学习也能在彼地参加考试的问题。另一方面,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二元户籍制度的打破、区域教育差异的缩小等,逐渐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权利在流入地或纳税地上高中、考大学的目标。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籍及队(团)籍如何管理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政策的缺失问题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籍与队(团)籍管理规定,这就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籍与队(团)籍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各有各的章程,各有各的管法,各有各的规定。二是流入地的学籍与队(团)籍管理难以实现无缝对接,常常是项目不一,条目不一,这些都亟待进行统一管理。

(二)政策建议

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与队(团)籍管理卡,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卡与队(团)籍管理卡的完全统一。另一方面,建立国家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与队(团)籍管理网站。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建立专一的、规范的、统一的学籍与队(团)籍电子卡,将所有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入队及入团情况等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做到全国一盘棋。

五、如何防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教育过程中遭受隐性排斥

(一)政策的缺失及问题

目前,伴随着各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政策的颁布与实施,更深层次的隐性排斥问题日益彰显。例如,许多流入地重点学校不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招收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的身份大多被界定为借读;设置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为外来务工人员单独编班;不单独编班而单独编组;在排座位、评奖、评优、考试竞赛、文体活动、入队入团等方面存在歧视。

此外,各地推行新课程改革,出现了教材不一、教学进度不同与教材难度差异等现象。这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带来了教材适应上的困难,进而造成课程歧视。加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大多学习基础较差,家长文化程度较低,也使之遭到隐性排斥。

(二)政策建议

第一,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禁止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各种歧视政策与做法,以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在学校内享受到平等、无差别、无歧视的教育。

第二,实施全纳教育。全纳教育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导与推动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全新的教育理念,主要强调五大原则:每个人都拥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必须考虑到这些特性和学习的广泛差异;学校要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学校要接纳所有儿童,反对歧视。基于此,各级政府都必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都必须平等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此外,近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又出现了三个新问题。一是由子女随外来务工人员迁移向外来务工人员随子女迁移问题。即为了使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哪里教育优质,外来务工人员就到哪里务工的情况。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黑中介问题。即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专门通过帮外来务工人员或老乡的子女办证,来助其子女在教育发达城市入学,并从中渔利。这一现象为顺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罩上了又一层阴影。因此,流入地政府必须加强管理,使真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顺利入学,同时又制止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违规入学。三是金融风暴的冲击令许多外来务工人员返回流出地。这一方面导致了有些流人地学校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大量流走而出现教室、教师过剩现象;另一方面则导致流出地学校人满为患。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关键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它与城市管理、户籍制度、税收政策、公民权利等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多方联动,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孙向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与地方政府作为的个

案研究:基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红蕾工程”的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