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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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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弦范文第1篇

外号“杨三早”

杨先泉做事性子急,样样总是往前赶,年年的工作任务都是提前完成。就因为他发放贷款调查早、到期贷款催收早、每月利息结算早,在军店信用社他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杨三早”。往往是年初或者春节刚过,他就完成了全年的存款任务。

杨先泉干了27年基层信贷员工作,常年爬山涉水,走村串户,生活很没有规律。每年分村包片时他总是选地方最边远、工作最难开展的村组,把困难留给自己。在收贷收存中,他总是坚持主动上门,处处为客户着想。早上他出现在农民下地之前,晚上他出现在农民收工之后,中午从不休息。他时常是“三九”天迎着寒风为乡亲们送去救急的钱,常常为组织几千元存款“三伏”天顶着骄阳走十几里山路。杨先泉用自己真诚的服务,与辖区的乡亲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军店老街农民罗良全逢人便说:“2004年我女儿考上大学,无钱就读,是杨信贷员第一个上门,给我贷了1.5万元钱,给我家救了急。”粮食营销大户王连群也万分感激:“我这个生意最早是杨信贷员一手扶持起来的,现在我能成为军店街上的一个富户,杨信贷员操的心比我自个儿都多……”

“遥控掌柜”

2006年3月15日是个阴天,杨先泉同往常一样到他分管的军店社区搞贷前调查。突然,他感觉腹部剧烈疼痛,头晕目眩,直冒虚汗,昏倒在路旁,幸好被路人救起,护送回信用社。单位同事和家属都让他赶紧去医院检查,老杨却若无其事地说:“这几天胃口一直不好,吃不下饭,可能是脱到了(缺营养),过两天就好。再说我手头上有两笔贷款要办,等处理完了再去检查。”信用社主任莫学虎听后坚决不同意,对杨先泉说:“你去检查病,工作上的事我来安排。”

在同事和家属的一再催促下,杨先泉到县医院作了检查。通过化验,医生认为是“肝硬化”。这一结果震惊了信用社的同事和军店镇的农友们,也吓懵了他爱人。但他自已却不以为然:“可能是医院搞错了。我平时体壮如牛,怎么会得那毛病?” 3月18日,在家人的催促下,杨先泉又到十堰市复查病情。通过CT检查,报告单上又多了两个字:重度肝硬化。医生要求他立即住院治疗,否则有生命危险。

病情是确诊了,但杨先泉并没有按照医生要求立即住院,而是先回到单位回到家,上交了自己回收的贷款、组织的存款,办理了已经向农户承诺的贷款,移交了自已管理的单位伙食账,交代了手头上需要近期处理的工作,转让了爱人经营的干洗店,安排了孩子的上学吃饭问题,履行了离岗住院的请假手续,这才和爱人一起踏上了去十堰的路。

3月27日,杨先泉住进了医院。因为他的病拖得太久,加上长期劳累、营养不良,血小板严重缺失,一直到4月5日才上了手术台。手术后,杨先泉两天两夜昏迷不醒,连续5天滴水未进。醒来后,他心中挂念的仍然是工作,躺在病床上,他坚持和客户保持联系。住院25天,杨先泉通过电话,收回到期贷款9笔共计7.5万元,组织存款11笔共计4万多元,同事们称他是病床上的“遥控掌柜”。

4月23日,也就是手术后的第18天,病情刚刚稳定,刀口还没有长好,杨先泉就坚决要求出院。医生经不起他的软磨硬缠,只好给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并与他约法三章:回家后要坚持吃药,要注意伤口的消炎,至少休养半年。杨先泉一一点头答应,心想,只要放我出院,你咋说都行。

5月24日,杨先泉不顾家人和领导的一再劝阻,重新回到了因病离开58天的工作岗位。他忘记了自已重病在身,每天坚持上班、下乡。但每每到了晚上,伤痛折磨得他彻夜难眠,其间,又经常腹泻、腹胀、腿肿、高烧,无法吃饭睡觉。就这样,他重新上班不到两个月,又一次被强行送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48天。

“编外”信贷员

连续住了二次医院的杨先泉,又回到军店信用社来报到。社主任莫学虎告诉他,已经接到县联社的正式通知,决定让他离岗养病。病休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其管片的信贷工作安排他人接手,即日办好交接。

听到单位的这一决定,杨先泉大为吃惊。他万万没有想到,因为一场病,就要离开已相处了27年、钟爱有加的信贷岗位,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接受这个决定。于是此后连续四五天,杨先泉游说于县联社和军店信用社之间,好话说了几箩筐,情真意切而且有理有据:“第一,由我经手发放的贷款还有十几万元,对这些贷款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我是一本全书,如果换了一个新手,情况不明,很可能会影响到资金的安全性。我必须对这些贷款负责到底。第二,我病前曾和几个老客户有约,他们答应要去信用社存款,共计有30多万元,我不能放下不管。第三,还有几个老客户想贷点款扩大一下经营规模。他们的信用度不错,我已经初步答应了他们。人家讲信用,我也得讲信用。第四,生命在于运动,不让我工作,不是让我等死吗!第五、第六、第七……”杨先泉一口气说了十几条理由,而且条条在理。社领导最后心疼地说:“你原来的工作还是交给别人干,社里不给你下任务。身体状况好的时候,可以协助新手。”就这样,杨先泉从“编内”信贷员变成了“编外”信贷员。

虽说是“编外”,但杨先泉并没有把它当做是“顺带的事”,他同病前一样,照常上下班。身体好的时候他就骑着摩托车,不舒服的时候他就步行,和新接手的同志一起走村串户开展业务,组织存款、回收贷款、发放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每个环节他都不马虎,确保了信贷资金的安全。

杨先泉再次回到工作岗位的消息不胫而走。大多数客户向他表示祝贺,希望他早日康复,今后更好地合作共事。但也有个别人失望了,他们原想:老杨得大病了,恐怕是回不来了,我的贷款可以抹了。现在,杨先泉又回来了,而且天天在村里转悠,这些人的侥幸心理也就不攻自灭,赖账是赖不掉了。

就是这个没有硬性任务的“编外”信贷员,2006年带病收回贷款185户计38万元,组织存款21万元,清收利息12.5万元。2007年实现的收、贷、存等各项业务指标又都超过了上年。

知足常乐

信用社同事们都说杨先泉是个十足的“乐天派”。他性格开朗,为人和善,整天一脸笑。有人问他为啥子这么乐观,他的回答很简单:知足常乐。凭心而论,就杨先泉现在的身体状况,换了谁都乐不起来。对此,老杨既不悲观,也不恐慌。他仍乐呵呵地对人说:“越是时日不多了,越是要抓紧办点事,把国家交给我的事、家里的事都尽量安排好。”

至于杨先泉的家庭情况,那就更不容乐观了。他上有80岁的老母,下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爱人又没有工作,一家5口就靠他那千把块钱的工资过日子。按人均计算,他家的收入水平尚在城市低保线以下。参加工作20多年了,家里连一样像样的电器都没有。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租原城关信用社的两间不到80平方米的旧房。

鸳鸯弦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和临时工(含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和临时工),个体业户的业主及雇员(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业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职工、个体业主、雇员统称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养老保险,是指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人员按在职期间缴纳和积累养老保险费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条  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从业人员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三者共同负担。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法定的应尽责任。从业人员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是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具体经办养老保险业务。

    第二章  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破产倒闭和出售的企业资产中清偿欠缴和补偿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基金增值收入和基金存款利息;

    (五)财政补贴;

    (六)其他收入。

    第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除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外,凡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按照本单位上月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口径计算)的23.5%,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按月向所在区域或行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工资总额的,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0%,从业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私营企业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体业主按照我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从业人员,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  从1999年起,除私营企业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每二年递增一个百分点,用人单位的缴费按同比例相应降低。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个人工资收入的8%.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建立个人帐户的时间,应从个人缴费时算起。个人帐户记入的保险费用包括:

    (一)从业人员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部分。

    (三)按规定计入的利息。计算方法是:当年记入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费,按当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50%计息;1998年12月31日前截止上年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1999年1月1日后截止上年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按当年“养老基金保值率”计息。

    上述(一)、(二)两项合计为个人工资收入的11%.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除转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外,其余部分为社会统筹调剂金。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由用人单位所在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从业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收入超过上年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第十四条  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停产整顿的用人单位,在法定整顿期间停发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可以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发工资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依法破产的用人单位,在破产清算期间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不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破产,从清理财产中应把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以及接收离退休人员所需费用按第一偿还顺序偿还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转入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被兼并单位的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接收单位从接收之月起负责缴纳,并将原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债务一并接收。被出售单位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改制,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责任。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工作年限、劳动态度及贡献大小,自主决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每年不得超过上年本企业二个月平均工资。

    从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第十八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的条件,其基本养老金按下列标准计发:

    (一)本规定实施前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从业人员和本规定实施前在街道、校办企业从业的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为:

    月基本养老金=上年省社会月平均工资×20%+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个人帐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4%+个人帐户储存额÷120+25(元)。

    各项生活物价补贴按有关规定计发。

    按本项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按原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其增资额1999年控制在30元以内;2000年控制在40元以内;2001年控制在50元以内。

    (二)私营企业、个体业户从业人员和本规定实施后从业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

    月基本养老金=省社会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三)符合离休条件的人员,其离休待遇不执行本规定,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实施前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从业人员和本规定实施前在街道、校办企业从业的人员,虽达到退休年龄或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全部返还给本人,另由社会保险基金中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三个月的全市上年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同时办理终止养老保险手续。

    (五)私营企业、个体业户从业人员和本规定实施后从业的人员,虽达到退休年龄或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全部支付给本人,同时办理中止养老保险手续。

    (六)从业人员因病、非因工负伤致残,达到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对未达到病退年龄的,可以按本条(一)、(二)项计发基本养老金,但在计发省社会月平均工资20%部分时,按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每提前一年降低一个百分点。

    第十九条  对本规定实施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的或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从事专业技术和科技管理工作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除按本规定第十八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外,另按下列标准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全国劳动模范增加50元;省、市劳动模范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25元;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15元。

    第二十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帐户中结余的养老保险金中属于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退休时按本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年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的,按最低保证数计发,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按我市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

    第二十二条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从退休后的第二年起,每年视上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进行调整(含本规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出现持平或下降时不作调整。

    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自主选择发放形式。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分别存入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按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复核手续,对不按期办理复核手续的,可停止支付养老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规定对市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缴、漏缴或者少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经办机构应及时催缴。

    第二十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实行减免。用人单位暂无能力缴纳的,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暂缓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一)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统筹项目内的各项生活、物价补贴;

    (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支付的丧葬费、救济金等;

    (三)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帐户中属于可以继承部分的养老保险金;

    (四)每年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

    第二十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相抵后的结余部分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积累金。积累金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用于支付基本养老金:

    (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困难;

    (二)发生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况,严重影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

    (三)出现退休高峰,基本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

    (四)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十条  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养老保险基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并接受市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挪用。具体运营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十一条  社会统筹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已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保障离退休人员最低生活水平的支出。

    第三十二条  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接受财政、审计、劳动等部门和工会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经市财政、劳动部门审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档案,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查询、复查、审核、转移和支付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调入、调出从业人员和对从业人员辞退、除名及解除劳动合同后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停保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者发生变更,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第三十七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有权查询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支付和个人帐户积累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无偿提供服务。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拒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少缴、不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欠缴额5‰的滞纳金,并处以欠缴额5%的罚款。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因谎报参保从业人数和瞒报工资总额所发生的欠缴额,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足,按日加收欠缴额5‰的滞纳金,并处以欠缴额5%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以非法手段领取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冒领额20%的罚款;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减收或者超标准增收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二)擅自停发、减发或者增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

    (三)基金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四)贪污、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及管理费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鸳鸯弦范文第3篇

2、一切的话术和拜访活动最好都先从陌生人开始。

3、不要将赚钱看得很重。

4、不要因为主管或者公司催你出单就急于向你的亲朋好友推销保险。

鸳鸯弦范文第4篇

在发展战略上体现“以德兴院”。从市场竞争的发展方向看,企业的目标越来约趋向地域化、伦理化,经营卓越的医院,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别要注重树立为社会服务的信念,并把它作为制定发展战略的原则。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医院必然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因此,医院要想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强化“以德兴院”的战略思想,把服务群众和社会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真正使医院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体现医院诚信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精神,使医院行为与社会要求相适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民心经济,得民心者得市场,诚实守信是医院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医院的道德责任是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医院改革发展战略不仅要有经济指标,还要有道德、伦理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利它与利己的统一,医院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

在经营理念上体现“以德兴院”。当今优秀企业的伦理道德规范无不体现在经营理念上,体现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上,如飞利浦的“让我们做得更好”,海尔的“真诚到永远”等等。可以预言,不管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如何变化,一定的人文和道德环境都必不可少,尤其是医院这种直接面对群众的特殊企业,必须引入“人文关怀”的道德理念。一切从满足群众的需要出发,融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诚实敬业精神,才能促进医院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伦理道德是医院经营活动的剂,是缓和调整各方面关系的粘合剂,只有让患者至上,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发扬光大,才能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中医院坚持不懈抓职业道德教育,并做到了“两个结合”,就是正反典型相结合,行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和科主任是科室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之中,与科室负责人的经济收益挂钩,与一次申告待岗挂钩,确保了职业道德教育取得实效。医德医风的开展,使中医院掌握了医疗市场的主动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在各项规章制度上体现“以德兴院”。制度建设对医院伦理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长远性、关键性、根本性的作用。为此,要把道德建设纳入医院的日常管理之中,突出医院信誉,打造信用经济,以此赢得医院的地位和竞争优势。要建立医院道德培训制度,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要建立道德与绩效挂钩考核制度,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纳入绩效考评之中,从而真正发挥道德评价的激励作用,形成一种是非分明、抑恶扬善的氛围,使维护医院职业道德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得到奖励,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处罚。在医院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还要遵循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人本原则。没有效率优先的原则,就没有医院的快速发展,不解决公平问题,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证,在机会面前难以体现平等,医院的职业道德建设就难以为继。

鸳鸯弦范文第5篇

如果是你的爸爸或妈妈准备献血,首先你得提醒他们带上身份证。

来到献血地点,医生会先询问爸爸妈妈昨晚有没有休息好,有没有吃东西等问题。献血和检查身体不同,饿着肚子可不行。一切OK,就会递上《健康情况征询表》和《献血登记表》。填完表就要测血压及量体重(体重必须在45千克以上)。如果这两项合格,那就继续初筛化验:取一两滴手指血,进行血色素、血型等项目的初筛检验,通过了就可以献血了。采血只需要5~10分钟。献血完成,医生会递给爸爸或妈妈献血证,并建议他们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再离开献血车。

镜头1 献血车

事件:离开主人身体进入血袋

走上献血车,就像来到一个小小的诊室。这里有温和亲切的医生、护士,有营造轻松愉快氛围的音乐和电视,让主人不至于太紧张,还有采血专用的采血椅和一些仪器设备。

采血针的一端是针头,另一端接采样管,管子再接血袋。Biu!针头刺入血管啦!采血针里面的压力是大气压,而我们血液则承受着来自人体的血压(血压高于大气压);另一端的血袋位置放得比心脏低,这时候心脏就像一个微型水泵,把我和兄弟姐妹们挤进血袋。

血袋像个小宝宝一样被放置在特制的“摇篮”里。因为我们血液很容易凝固,所以血袋里会放上一些抗凝物质,摇呀摇,我们和抗凝物质充分混合后就不会凝固啦。

接着,我们被送进献血车上的冰箱里,暂时低温保存起来。

镜头2 血库检验科

事件:挑出不健康的小伙伴

虽然主人是出于好心来献血,但是他的血液中可能会有某种病毒。所以即便我们进入了血库,都还要经过严格的检验,把不健康的(主要指带有传染病原体的,比如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等等)小伙伴挑选出来,保证以后输入病人身体的都是健康的血液。

镜头3 血液分离机

事件:制作血液制品

现在我们就可以等着被输进病人的身体了吗?还不行呢。

通常,大部分病人都不是使用全血是直接抽出来,成分完整的血液),而是使用血液中的某一种成分。不同的病人需要用到不同的血液成分,比如血友病人体内由于缺乏凝血因子,一旦出血就很难止住,所以需要输入相关的凝血因子。

血库就像一个加工厂,用血液分离机等设备把血液中不同的成分分离出来,做成不同的血液制品,比如血小板、粒细胞或外周血干细胞,方便以后使用。

镜头4 血库检验科

事件:区分血型

在任何一滴血液去帮助人类之前,有一件事情必须搞清楚,那就是血型。在血库里,区分血型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我们现在就等待着被贴上血型的标签。目前最常见也最广泛的分类是A型、B型、O型、AB型和RH血型。

我们血液都有H抗原,它是形成另外两种抗原的基础。另外两种分别为A抗原和B抗原,它们不一定存在于每一个人的血液中,于是它俩与H抗原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人类血型的身份标签。

每个人的免疫系统都认得自己的血型,如果输入了不恰当血型的血液,免疫系统中捍卫身份标签的斗士――抗体就会奋起回击,把输进来的血当成侵略者,不争个你死我活绝不罢休。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主人的身体可就跟着遭殃了。

那么我们血液怎么区分战友和敌人呢?

A和B肯定不友好。AB血型因为两种抗原都有,所以都是自己人。而O型血呢,因为它只有H抗原,A和B对它来说都是敌人。相反,对A和B来说,只有H抗原的O型,它的红细胞看起来似曾相识,就不会被认为是侵略者。所以说,O型血是万能献血者,而AB型血是万能受血者。

影视剧里常有这样的情节:某人拥有“熊猫血”,也就是RH阴性血型,很难配到合适的血型。这种血型分类叫做RH血型,只有阴阳性两种区分。它也是由红细胞表面的抗原来命名的,拥有RH 抗原的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在中国,绝大部分RH血型为阳性,阴性的人十分稀少,大概不到1%。所以,RH阴性血型如同熊猫一样稀有,被称为“熊猫血”。还有一种“钻石级熊猫血”,是更为稀有的P型血,在中国汉族人群中的分布率低于百万分之一,全国登记在册的仅10人。因此如果你是罕见血型,血站一般都会要求你留下联系方式,在紧急关头有可能救人一命。

血型小故事

关于血型的来源,现在还没有确定的观点,美国科学家皮特・达达莫博士认为,人类的血型是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

O型血的历史最为悠久。它大约出现于公元前6万至4万年之间,当时的尼安德特人吃的是简单的饭食:野草、昆虫和果实。

A型血出现在公元前2.5万年至1.5万年之间。当时,以果实为生的人类祖先逐渐变成杂食。随着时间的推移,农耕成为人们的主要生产方式,人的饮食结构随之发生变化。现在,绝大多数A型血的人都居住在西欧和日本。

B型血出现在约公元前1.5万年至新纪元(公元元年)之间。当时东非的一部分人被迫从热带稀树干草原迁徙到寒冷而贫瘠的喜马拉雅山一带。气候的变化是催生B型血的主要因素。这种血型一开始出现在蒙古人种身上,他们后来不断向欧洲大陆迁徙,因此如今大多数东欧人都是这个血型。

人体的4种血型中最后出现的是AB型,它的出现还不到1 000年的时间,是“携带”A型血的印欧语民族和“携带”B型血的蒙古人混杂在一起的结果。

镜头5 血站冷藏库

事件:睡个凉爽的觉

太好了,来到这里的都是健康宝宝了!

我们血液不喜欢炎热的地方,那只会让我们很快失去活力,所以血库会把我们送到低温冷库里好好享受清凉,随时待命,病人有需要就立刻“冲锋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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