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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范文第1篇

事故原因分析

线路跳闸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现场检查发现110kV安水线安峰变电站侧断路器QF127跳闸线圈烧坏。线路巡查发现110kV星洛线32号塔L3相、57号塔L1相分别有一片玻璃绝缘子串破损,110kV安水线36号塔引流线接地点发现有放电损伤的痕迹。调阅广东电网公司雷电定位系统记录数据分析,发现2010年8月22日20时0分至30分,110kV安水线、星洛线线路走廊区域的雷击次数达到22次,最大雷击电流为-65kA。根据上述检查结果,结合保护动作报告、录波数据、事件顺序(sequenceofevent,SOE)记录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如下:a)2010年8月22日20时11分,110kV安水线36号塔2km区域发生3次雷击,雷击电流约为24kA,雷击时间与安水线保护动作时间、保护测距等动作数据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吻合[1-2],说明110kV安水线跳闸是由雷击引起的。b)2010年8月22日20时11分,110kV星洛线32号塔2km区域内发生1次雷击,雷击电流约为51kA,雷击时间与安水线保护动作时间、保护测距等动作数据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基本吻合,说明110kV星洛线跳闸由雷击引起,雷击跳闸时间比安水线跳闸时间约晚5s。c)110kV安水线雷击跳闸故障期间,由于安水线安峰变电站侧的QF127拒动,导致安峰变电站T1后备保护动作,分别跳开QF100及QF101;110kV慧光变电站安慧线保护动作,重合成功;110kV丰阳变电站安丰线保护动作。由于110kV丰阳、洛阳、星子、慧光4个变电站存在小水电,且与主网无联系,110kV安丰线重合时刻,实际是将4个与主网无联系的小水电系统进行了并网,由于存在三相合闸冲击电流,导致重合不成功。d)110kV星洛线雷击跳闸期间,由于星洛线110kV星子变电站侧处于改造状态,未配置断路器,则慧光变电站110kV慧星线保护范围按慧星线加星洛线整定。星洛线故障时慧星线故障电流、故障持续时间未达到保护定值,故星慧线保护未动作,星洛线110kV洛阳变电站侧距离I段保护动作,重合不成功。断路器拒动原因分析发生拒动的110kV安水线QF127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LW35-126型断路器,现场检查发现110kV安水线QF127跳闸线圈烧毁,更换后,进行断路器特性试验及跳闸线圈动作电压测试,试验结果正常,可知跳闸线圈烧毁是导致QF127跳闸拒动的直接原因[3-4]。原因分析如下:a)从110kV安水线故障录波数据(图略)可知,110kV安水线断路器合闸位置信号在保护跳闸命令发出10.9ms后变为0,断路器跳闸位置信号为0,未发生变化,同时发出控制回路断线的SOE信号,且不复归。b)由LW35-126型断路器参数可知,其跳闸时间约为24ms,结合文章中2.2a)的结果,可以排除因为“跳闸机构机械故障、铁心卡涩、跳闸继电器故障或跳闸控制回路辅助断路器触点动作行程较大”等因素造成跳闸线圈长时间带电而烧毁的可能性。c)现场检查直流母线电压为112V,测量跳闸回路电阻为4Ω,烧毁后的跳闸线圈直流电阻为6.5Ω。经数据测算,保护动作时,作用在跳闸线圈的电压约69.3V,低于断路器可靠动作电压71.5V,从而造成跳闸线圈不动作。事故断路器投运超过8年,跳闸线圈存在老化现象,线圈绝缘降低是导致线圈烧毁的直接原因。保护动作分析本次事故分别发生在110kV安水线和星洛线2处,星洛线故障晚于安水线故障约5s。为了分析110kV安水线、安丰线、丰洛线、星洛线、慧星线、安慧线和220kV安峰变电站T1保护动作的先后顺序及相对时间,需将各保护动作时间统一到同一时间坐标轴上。这个统一的时间坐标轴以220kV安峰变电站录波器中110kV安水线零序故障电流I0出现时刻,即线路故障发生的时刻,为起始时刻,安峰变电站其他时间点在此基础上折算相对时间。在时间坐标轴统一的过程中,忽略控制电缆传输延时及装置接收信号的时间。为了将事故过程各相关变电站的保护动作时间统一,需要确定如下特征量:a)110kV安水线水井坪变电站侧与安峰变电站侧的零序故障电流I0出现时刻相同,水井坪变电站其他时间点进行相应折算。b)当110kV安丰线安峰变电站侧的零序故障电流I0出现时,安丰线丰阳变电站侧的断路器跳开,丰阳变电站其他时间点折算到这个时间轴中。c)当110kV安慧线安峰变电站侧的零序故障电流I0出现时,安慧线慧光变电站侧的断路器断开,慧光变电站其他时间点折算到这个时间轴中。d)由于110kV星洛线的星子变电站侧无断路器,慧星线保护范围按慧星线加星洛线整定。当110kV星洛线发生雷击接地故障时,其零序故障电流I0与110kV慧星线零序故障电流I0出现时刻相同,洛阳变电站其他时间点折算到这个时间轴中。经时间统一后的动作时序,分析后认为本次事故中保护动作正确

事故的深层原因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断路器拒动,同时系统中连续出现2次雷击跳闸,造成环网运行的2个110kV变电站失压。对事故进行深层原因分析[5-6],发现如下问题:a)事故区域110kV电网是由5座变电站形成的单环网结构,环中变电站的110kV母线均为单母线接线方式,薄弱的电网机构是造成2座110kV变电站失压事故的根本原因。b)事故区域电网主要以小水电送出负荷为主,区域内的小水电站均未安装过电压及高低周保护装置。事故时,小水电站无法高频切机,从而导致110kV安丰线故障跳闸后重合不成功。c)事故线路处于雷电活动频繁区域,查阅广东电网公司雷电定位系统,2010年、2011年该区域的雷点日分别为163天和200天。但在输电线路建设时,对于易遭受雷击的杆塔,未采取针对性的防雷措施。

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除按要求严格做好同批次、同型号断路器跳闸线圈的检查、更换等运行维护工作之外,建议做好如下控制措施:a)加快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将事故区域110kV电网5座变电站解环改造。b)将事故环中变电站的110kV单母线接线方式改造成单母分段接线,增加分段断路器和备用进线自动投入装置。c)依据广东电网公司雷电定位系统数据,加强输电线路的防雷运行分析,找出线路易受雷击杆塔段,在易受雷击杆塔上安装线路避雷器,进行接地网改造等。d)针对粤北地区110kV电网结构薄弱的实际情况,为应对复杂的电网运行方式,宜在重要的110kV线路采用综合方式重合闸。e)为保证110kV断路器可靠动作,对重要的110kV线路断路器配置双跳闸线圈。f)要求区域内的小水电站安装过电压及高低周保护装置,实现事故自动切机功能,提高故障线路跳闸重合成功率。

事故原因范文第2篇

1、关于事故的起因,官方有两个互相矛盾的解释。

2、第一个于1986年8月公布,完全把事故的责任推卸给核电站操纵员。第二个则于1991年,该解释认为事故是由于压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反应堆(RBMK)的设计缺陷导致,尤其是控制棒的设计。双方的调查团都被多方面游说,包括反应堆设计者、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职员及政府在内。另一个促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是职员并没有收到关于反应堆问题报告。根据Anatoli Dyatlov—一名职员所述,设计者知道反应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危险,但蓄意将其隐瞒。这种情况是因为厂房主管基本由不具备RBMK资格的员工组成造成的:厂长V.P. Bryukhanov,只具有燃煤发电厂的训练经历和工作经验,基本上是负责政战的主管,事发半夜演习时并不在场,但主导演习的副厂长是核能专业。他的总工程师Nikolai Fomin亦是来自一个常规能源厂。3号和4号反应堆的副总工程师Anatoli Dyatlov只有“一些小反应堆的经验”。

3、第二个“有缺陷的设计之解释”是由Valeri Legasov于1991所公布,把事故的原因归咎于RBMK反应堆设计的缺陷,特别是由于控制棒的缺陷。

(来源:文章屋网 )

事故原因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因事故危害 概述原因 预防措施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矿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如何控制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成为摆在煤矿企业面前的难题。

一、人因事故的危害性与严重性

大规模、现代化的人-机系统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同时也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随着科技进步,系统设备(硬件和软件)可靠性不断提高,运行环境得到大的改善,人在系统中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更加重要和突出了,由人的因素而诱发的事故已成为系统最主要的事故源(之一)。二是相当多的这样系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导致巨大灾难,如三里岛核电站事故、印度Bho-pal化工厂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挑战者航天飞机失事等。据E.Hollnagel 1998年统计,从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在所有工业事故中包含人因失误的事故从20%扩大到80%以上。1996年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瑞典、瑞士6国的联合调查统计资料显示,核电站中的人因事故比例,6国的平均值超过60%,最高的达85%。特别是许多重大事故的原因几乎均源于人的因素,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Bohpal化工厂事故、深圳危险品仓库大爆炸、克拉玛依大火灾等。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和生存环境的巨大灾难,而且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人们心理上投下的阴影不可估量。

二、人因事故的定义

1.定义

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迫使其有目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关于人因事故的定义,目前安全学界对此还尚无准确的解释,我国安全专家金磊认为,人因事故或人为灾害是由人类的各种活动所引发的事故灾害,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由于知识局限、经验缺乏,或因局部、短期利益而造成的人为失误所引发的灾害事故。北师大的曾维华博士认为,人因事故主要是由于人为失误,包括有意(故意破坏活动等)或无意(缺乏信息、计划不周、认识水平不够与人口素质偏低等)等原因导致的事故。林泽炎博士认为,人因事故是指由人的冒险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日本安全学家北川彻三认为,人因事故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因失误而诱发的事故,安全工程学的研究对象即为人因事故。

2.人因事故与自然事故的区别

人因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人因事故同自然事故的最大区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否是人为因素,自然事故的原因是由于自然力的非正常释放造成的。如地震、火山爆发等等。人为事故隐患具有动态性,自然事故隐患一般是静态的。

综上所述,人因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的知识局限、经验缺乏、冒险行为、管理缺陷、作业环境影响等原因造成人为失误所引发的生产性事故。

三、煤矿人因事故发生致因

根据煤矿事故理论和本人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煤矿人因事故致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直接原因

a 工作态度不端正。个别职工忽视安全,甚至故意违章。如铅山县螺丝坞煤矿2008年1月12日发生的较大火灾事故就是一个典型。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人在井下违章吸烟,乱扔烟头引燃木支护而引起的。

b 技术与安全知识不足。由于煤矿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给企业招工带来了困难,目前在井下作业的工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而且现在煤矿职工流动性比较大,很大一部分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经验,或者技术不熟练。

c 身体不适。2009年,乐平矿务局某矿发生的一起工人坠落煤仓事故,据了解,这名职工在上班前,与妻子吵架,情绪不好,在上班前没有吃饭,正是这种身体的不适, 导致在工作时酿成了事故。

d 工作环境差。作业场所照明和温度等不适宜、作业空间狭小、操作规程不合理、没有安全规程等。

2)间接原因

a安全管理存在缺陷。个别煤矿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只重视经济效益,不重视社会责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还有的煤矿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投入不足,造成安全设施不完善。

b社会环境安全生产氛围不足。人在环境中生存和工作,其行为必然要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生产中有些职工逞能或从众心理,极易引起不安全行为。

四、煤矿人因事故防控对策

1.加强矿工心理素质培训,加强矿工的安全意识。从经济地位、家庭情况、健康状态、年龄、嗜好、习惯、性情、气质、心情以及对不同事物的心理反应等方面,分析他们的心理特征,在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时,利用心理特征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2.作业标准化。必须认真推行标准化作业,按科学的作业标准来规范人的行为。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按照作业标准操作,科学、合理地制定作业标准。

3.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与训练是防止职工产生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它能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能使广大职工掌握工业伤害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和掌握检测技术和控制技术等科学知识;学会防止工伤事故的技术本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

4.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监察。变静态监察管理为动态监察管理,加强现场监察执法力度,加重对煤矿事故责任人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建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煤矿作为一个传统行业,有其特殊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典型特征,随着时代的进步,煤矿企业要发展,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必须趋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体制强调的是人的要素,在我们现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下,就是要充分发挥班组的作用,建立良好的安全沟通渠道,让员工有工作环境危害知情权,培养团队精神,使员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尊重。

参考文献:

[1]田水承.事故预防与发展趋势[C].西安:西安科技学院2001年学术大会论文集.

[2]魏绍敏,田水承,等.矿山人因事故的构成要素及分类初步研究[J].煤炭技术,2003,(10).

事故原因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management, analyzes the current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n type, and mainly from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discussed the causes of.

Keywords: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Safety management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了保证建筑行业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但是,由于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错综复杂,技术人员很多,施工难度大、作业高度和作业强度都非常高,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外不规则等特点,使得房屋建筑施工的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因此,有必要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做好科学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1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于规范施工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预防作用。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实现安全管理目标[1]。通过安全管理,能够使施工人员按照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施工步骤进行有序的施工,减少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而从侧面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控制作用,既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又降低了建筑施工的经济损失,并提高了建筑质量,为业主提供造价更为合理的房屋建筑实体,从而达到减少或消除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2 房屋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种类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为了完成某项单位工程所做的一系列彼此相互关联的任务、活动的一次性过程。因而,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如下特征:1)一次性;2)独特性;3)目标的确定性;4)整体性;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6)项目实施的渐进性。由于房屋建筑工程具有以上特征,它又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安全问题。笔者对1995 年~2004 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三级以上因工死亡事故统计分析得出,事故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事故、触电、中毒、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 这六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8.71%,这六类事故主要集中在施工中的脚手架、“三宝”利用与“四口”防护、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文明施工、起重吊装等10 个方面,而人和物在这些环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应特别注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2]。

3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3.1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施工技术人员的大意,一方面是外界施工条件的恶化。在房屋建筑高空作业时,由于立体交叉作业强度高,对于技术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思想意识都有较高要求,例如患有高血病、心脏病、贫血等疾病的操作人员,不适宜在高空作业。然而在施工现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施工条件对人员的身体要求进行施工,隐瞒病情,麻痹大意,造成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另外,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于安全施工同样重要。有的建筑企业为了工期,不顾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雨天雪天、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下仍要求施工,使得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高空坠落事故还与脚手架的接触不牢,提升机的“带病作业”、井架吊篮载人上下,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洞口和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3] 等原因有着直接关系。

3.2 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这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建筑体的下部不稳或不牢,当建筑体达到一定高度后,由于自重或人员施工走动振动造成底部坍塌,上部下落,致使上部操作人员失重,发生安全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的原因最终可归结为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事故问题。房屋建筑施工中,要求建筑体下部要牢固、稳定,然而部分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规操作,无视施工质量,只顾赶工期,使得建筑体或者下部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模板支设不牢,或者是施工机械、施工区域、施工季节等方面原因不允许施工而强行野蛮施工,使得房屋建筑最终因质量问题而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3 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此类安全事故来说,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一个初中生都会知道在进行电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但是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工的违规操作,安全意识淡漠,不配备防电用品,或者是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与高压线近距离作业,或者是房屋内部装修时,装修种工复杂多样,用到的电机具多,线路发生扭结而不进行梳理,绝缘皮烧焦而不更换等等原因,都会隐藏触电危险。另外,由于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的材料、开关、电线架设不当等原因,以及配电箱无保护操作,电机具无接地无保护等等原因同样会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造成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

3.4 中毒事故的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与水、灰、涂料、抗凝剂、防冻剂、工业胶等资源和物品接触,这些因素或是受到污染间接作用,或是有毒直接作用于施工人员,由于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的长期接触,经口、鼻、皮肤等器官接触和吸收,使得施工人员体内慢慢积聚有毒物质,达到一定剂量而发生中毒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物质而未采取保护措施,或者是大意,在进行饮食时不进行自身卫生清理,或者是误食标志丢失的物品而产生中毒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施工人员本身无安全意识。

3.5 物体打击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 周围未设置防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3)揽风绳、 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装未按“ 十不吊” 规定执行;

5)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6)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3.6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多为机械设备本身存在故障未修和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的,具体表现为:

1)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3)机械工作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4)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无断电保安器;

5)起重设备未设置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4 结论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不完善,保护措施不全,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较差[4] 以及机械设备、化学制剂等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因此,为了在房屋建筑施工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对这些不安全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王斌.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3).

[2]张宏胜,罗东.浅析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对策[J].施工技术,2006(S2).

事故原因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处坠落;分析;预防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

为了探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原因及其预防措施,首先必须深入了解什么是高处坠落、它有哪些类型。

根据事故因果链理论,我们可以知道,高处坠落事故是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过程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作业人员从作业平台坠落至基准面,并造成相应损失的事故。

一般我们可以根据高处坠落事故对人体伤害的坠落方式,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九种类型:

(1)洞口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2)临边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3)悬空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4)石棉瓦等轻型局面坠落事故;

(5)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事故;

(6)登高作业中发生的坠落事故;

(7)梯子上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8)操作平台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9)其他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

特殊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

(1)强风(阵风6级,风速10.8m/s)高处作业坠落事故;

(2)异温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3)雨天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4)雪天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5)夜间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6)带电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7)悬空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

(8)抢救高处作业坠发生的落事故。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以从人、物、方法、管理、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故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也可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1、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作业人员本身患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比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

(2)作业人员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反应迟缓,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人员生理或心理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指派无高处作业资格人员或身体有缺陷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5)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很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为了方便、图省事,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侥幸心理严重,导致事故的发生。

(6)作业人员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高空作业不能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不能挂在正确的位置等。

(7)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在思想上存在各种模糊观念,增加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

(8)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为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比如没有看到脚下的脚手板是探头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坠落造成伤害事故,或者误进入危险部位而造成伤害事故。

(9)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因没有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牢而坠落导致事故的发生。

2、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材料有缺陷。比如材料采购时质量未把好关、为节约成本使用局部已损坏的材料等,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2)安全设施失效或不齐全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梯子无防滑、无保险联等。

(3)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当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时导致事故的发生。

(4)脚手板漏铺或铺设不平稳,当作业人员不注意时导致事故的发生。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防护失效导致事故的发生。

(6)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发生断裂坍塌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7)未设安全网或安全网损坏、间距太大、宽度不足,起不到安全网的防护效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8)"四洞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牢固、已损坏,失去防护效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3、方法不合适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作业时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

(2)不按操作程序要求操作。

(3)工具使用不当。

(4)作业人员配合失误。

4、管理不到位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施工方案指导性不强。

(2)劳动组织不合理。如为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安全教育不到位。

(4)安全检查不到位,流于形式。如脚手架验收时未检查或草草验收了事。

5、环境不符合分析主要由以下原因:

(1)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2)在照明光线不足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

三、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事故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上述分析,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四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管理的原因。针对这四个方面的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3E原则):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和法治对策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预防、减少、杜绝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有:

(1)、经常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高空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2)要加强与作业人员的沟通,了解作业人员的身体与心理状况,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停止高处作业、岗位调整。

(3)加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4)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与监护,以减少人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危害。

(5)加强对违章行为的考核与惩处,提高违章的成本,要使所有人都意识到,违章是得不偿失的,违章是必受到惩罚的,从制度上杜绝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

(6)施工作业区设置规范畅通的安全通道。

2、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措施有:

(1)把好材料关,严格采购与材料验收程序。比如用作搭设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2)经常检查材料与工具是否完好,严格按报废标准报废,严禁带病使用。

(3)坚持"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

3、控制操作方法因素,防止违章行为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首先尽量避免采用高空作业的方式。

(2)严格进行交底工作,包括作业内容、方法、程序、环境等。

(3)严格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

(4)严格高处作业设施与工具的检查预验收。

(5)正确使用工具,防止身体失衡。

4、对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有:

(1)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更新,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宣传、传达到企业的每一个部门、项目和员工,使企业的管理、作业制度化、程序化。

(2)编制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批准后执行。

(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4)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查身边安全隐患,实现"四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5)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6)根据有关规定,为高处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5、对于环境不良的控制措施有:

(1)严禁在恶劣天气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大雨大雪及强风天后,要对高处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与清理。

(2)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拔、推拉、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禁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情况下从事高处作业。

(4)营造施工现场安全文化氛围,可以在现场挂设安全标语、对危险点要有警示与标示。

通过对以上高处坠落事故分类情况的了解,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环节关键,而是所有环节,环环紧扣,缺一不可的。所以要有针对性地对每个环节采取措施,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投入必要的防护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返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断消除高处坠落事故隐患,逐步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教材类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