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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履职报告

抗疫履职报告

抗疫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战“疫”有我 同心前行

2020年春节,抗击新型冠状病战“疫”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举国上下,同舟共济战疫情,我们教师虽然不能像医务工作者那样,奋战到抗“战”一线,但是,我们抗“疫”的第一线就是履行好教书育人这样的神圣职责,恪守本职工作,做好守护花园的匠师,尽职尽责。

我园教师孙老师是我们园的一名中层,也是一名党员,在这场全民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舍小家为大家,第一时间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分管疫情应急和排查督导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返园和领导和小组成员,一起结合本园实际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和开学预案,每天的电话视频会议研讨防疫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为开园做好准备。

承担起信息传达工作,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时刻密切关注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严格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做好所有教师和班级所有幼儿的摸牌工作,教师和幼儿是否与武汉、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等信息,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为下步开学返校后的防控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并通过班微信群定期向班主任进行线上业务培训,进行防疫知识宣传。特殊时期,教师不掉线,为战“疫”尽一己之力,希望疫情早日结束,在春暖花开之时,园内美如画!相见美如花!

抗疫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认真履行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听取分管单位情况汇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区委常委班子成员2020年工作述职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2020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力指导下,在同志们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施策发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扛稳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金钥匙”抓紧抓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区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理论报告会,抓好个人自学,优化知识结构,并通过学党章、学报告、学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础。

二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把“讲政治”贯穿组织工作全过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反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确保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三是做到知行合一。牵头组织“弘扬×精神,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次,开展专题研讨×次:挖掘选树×、×等立得住、叫得响的“×榜样”×名,梳理高质量调研报告×篇,办好惠民实事×件;扎实开展×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大行动和×活动,使全区×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带头参加分包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二,认真履职尽责,提高能力水平。

一个是着力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把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干部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人才工作突出政治引领,努力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

另一个是着力提升专业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要求,紧扣组织工作热点问题,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村(社区)、学校、“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调研,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基层班子运转情况,掌握干部现实表现,通过梳理问题短板、经验做法,撰写发表理论文章×篇,为谋划推动全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提供支撑。

三、持续勤勉务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个是坚持勒勉敬业.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洛”作风导向,坚持多学多思多想多干,努力做到“案无积卷,事不过夜”。传承发扬×精神,围绕城市基层党建、基层创新治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等事关全区发展大局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篇,问题建议类信息×篇。

另一个是积极谋事干事。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提升活动、×活动、创新实施“道德银行”志愿者积分激励机制、干部“做事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引领基层创新治理工作,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动力,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十件实事”等并取得明显成效。

特别是在今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后,认真领会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并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将全区党群服务设施综合提升打包纳入区委区政府×年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构建“1+N+X”阵地网络服务体系,为×助力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阵地保障。同时,坚持依法办事,持续深化区委党的组织建设制度改革。

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任务落实。

一是巩固拓展,思想政治建设体现新要求。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2020年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社区“两委”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类培训班×个,培训×人次。广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宣传教育,组织拍摄以革命老兵×为原型的微视频《×》。充分发挥学习大讲堂作用,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好组织部门宣传舆论导向。

二是创新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展现新风貌。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创新治理工作,通过实施“道德银行”志愿者积分激励机制,开展“党建引领、公益践行”微创投和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举办城市基层党建主题沙龙,完善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激发社区多元共治的创新活力;同时,建立四级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按照“办公面积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和“三去一改”原则,新建或改扩建党群服务中心和住宅小区“邻里中心”×个,×社区、×邻里中心等党建阵地赢得党员群众好评。

三是选育管用,干部队伍激发新活力。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年调整干部×人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方面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组织×场次自主培训,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次,调训科级干部×名,并抽调×名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历练;持续加强干部管理权限内公职人员的信息备案和证件管理,并组织对区人社局等×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建立干部“做事清单”制度,“晒成绩、亮做法、找差距”,为区委凭实绩客观辩证评价干部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筑巢引凤,人才工作体现新内容。×等×名同志获选“×省优秀专家”;拿出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才;以区委区政府提供的×间人才公寓为契机,为优化招才引智服务环境提供助力。

五、直面突发疫情,彰显品格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开展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始终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组织部门重大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有效推动了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在新冠疫情发生后,多次主持部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会议精神,专题研究组织部门主动履职发挥作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具体措施。服从指挥快速响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中分包联系×街道的区领导,坚持一线抗疫、靠前指挥,始终坚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个月来,不间断深入各社区、防控卡点、集中隔离点等一线实地调研督导。及时下拨疫情防控专项党费×万元,并组织发动×万名党员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愿捐款×万元。想方设法协调有关企业、爱心商家为各街道、社区以及封闭隔离的群众捐赠医用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和米面油、蔬菜等生活物资,切实帮助解决一线防疫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是发挥组织优势,着力筑牢群防群治坚区固防线。结合全区×个小区、×多个楼练、×万居民的疫情防控任务,以及辖区大企业多、流动人口多等实际情况,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投身战“疫”一线,通过紧急动员、细化分组,将全区各街道划分为×个“战区”,把疫情“战场”作为检验党员初心使命的“考场”,设置×个党员先锋岗、×个临时党支部,下派×余名科级干部、×名机关党员充实到防控一线,并引导区属各党(工)委×余支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名党员投身抗疫斗争,真正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突出选树主基调,凝聚抗疫正能量。以宣传报道基层党员群众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一线感人事迹方面内容为典型选树主基调,制作纪录片《×》,激励全区抗“疫”一线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开通“中共×区委组织部”抖音账号,记录抗击疫情中的点滴瞬间;在“×组工”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等多个专题,更好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增信心、暖人心。

三是强化鲜明导向,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按照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的要求,带领“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督察组、相关科室深入防疫一线走访调研,并结合对社区值守、返岗等情况反馈,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着重考察领导干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否冲得上去、豁得出来,并将干部疫情期间的表现情况与干部选拔、教育、评优选先和管理监督等各方面挂钩,督促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表现突出,按程序提拔科级干部×人、科级以下干部×人。同时,用好干部“负面信息库”的鞭策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干部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名因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采取免职处理。

六、严守纪律规矩,树好廉洁形象。

一是注重加强党性修养。作为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能够坚决维护区委班子领导,积极当好主要领导参谋助手;作为同事,主动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作为分管部门工作的领导,能够自觉负起责任,认真带好队伍。

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听取分管单位情况汇报,结合省、市、区典型案例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常常“咬耳朵””“扯袖子”。积极引导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子女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抗疫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案例介绍

2007年12月,上海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甲方、本案被告)和上海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乙方、本案原告)签订了《委托进口协议书》,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乙方委托甲方进口,具体内容如下:详情见各批次合同;(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以下工作:对外签约;进口报关、商检;对外付款;(3)交货方式:乙方凭甲方递交的单据,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运费等自理;(4)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指定;(5)费用及结算:甲方以进口商品的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 1% 手续费。

为履行合同,2008年1月和2月,原告以自己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口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40000美元和700000美元;2008年3月5日和7日,被告原告申领与前述两个合同相对应的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2008年3月,被告向原告开具进口服务费发票,随后原告向被告支付进口服务费6万元整;2008年4月,两批涉案产品自国外进口,为办理清关事宜,原告将盖有原告公章的用以办理进口报关、报检的空白委托书交付给被告,委托被告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后被告通过丙方(上海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丙方代为办理相关进口事宜并在原告向其支付货运费用后(丙方向原告开具货运费发票),将提单(提货单)等单据交给原告,原告派司机凭提货单据从海关提货后,直接运至原告工厂投入使用;200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闵行区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这两批货物未经法定检验即投入使用为由,对原告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原告在规定期限先行支付该罚款后,就该罚款赔偿问题与被告多次磋商,均无果;2009年4月,原告以被告未履行义务而致使原告遭受额外损失为由将被告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付10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予以立案。

对于原告的控诉,被告提出如下三个抗辩:

抗辩一:对于6万元的进口服务费发票,被告解释该费用为按照标的金额的1%收取的原告办理机电产品进口招标事宜的费用。截至发票开具日,被告成功原告办理两票招标事宜,标题金额分别为700000美元和140000美元,1%的费为8400美元,按发票当日汇率7.0848折算成59344.32元。但考虑到有后续业务,故为方便,开立金额为60000元的发票。因此,此发票开立仅表明被告与原告间存在招标关系,而不存在进口业务关系,所以因进出口商检引起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与被告无关。

抗辩二:甲乙双方于2007年12月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书第6.16条约定:乙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案中,乙方在收到货代公司递交的已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后,直接去口岸提货后未经法定检验就直接投入使用,从而被闵行区检验检疫机构除以10万元罚款。此过错属于乙方自行提货后发生的行为,且乙方提货并未通知甲方,故按第6.16条约定,甲方不应承担此责任。

抗辩三:按照乙方书所述,本案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进口业务,甲方再将部分进口业务转包给丙方完成,则应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费,再由甲方向丙方支付部分费用。但乙方所提供的丙方开具的货运发票表明其是由丙方直接开立给乙方,而货运费的付款凭证也表明其是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显然,丙方和乙方已绕过甲方而直接发生业务关系,而该关系属于甲乙双方间进口协议之外的行为,故其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与甲方无关。

法院最终判决: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被告未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而致使原告遭受行政处罚,即该处罚是由于被告违约而造成,因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付原告1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60%的诉讼费用。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一审判决合法合理,故维持原判。

二、案例分析

(一)商品检验与法定检验

一般而言,进口货物根据监管条件分为非法检货物和法检货物。进口货物的检验亦分为两类:商品检验和法定检验。

商品检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是对所有进出口货物都进行的检验检疫,具体包括质量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即“三检”。

法定检验是指海关监管条件含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该类货物在报关时须向海关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境通关单。如监管条件不含A或B,就不算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就无需提供通关单。(注:A代表入境货物通关单,B代表出境货物通关单,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签发的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因此,任何进出境货物都须经过商检(三检),但并非都需经过法定检验。

(二)进口商检的流程

因本案仅涉及进口商品,所以本文仅介绍进口商品检验的基本流程。

进口商检实施“先放行通关、后法定检验检疫”原则。

首先,判定进口货物是否是法检货物,即看海关监管条件是否含有A。

如果不是法检货物,报关时无需出具入境通关单,因此,只需走基本商检流程,即在进口口岸做普通商检,一般两小时左右就可完成。

如果是法检货物,报关时需出具入境通过单,需走法定检验流程(如图1):

1.在货物入境前或入境时,进口商或其人先提供所需报检资料到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人员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书面资料的货物描述内容,判定需要对货物进行“三检”中的哪一种或哪几种。

2.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规定和需要,对进口货物实施三检合格或必要的卫生除害处理后,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和《检验检疫联系凭条》。

3. 进口商或其人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合同、提单(提货单)、进口商业发票、进口包装单及其他进口清关所需资料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征税后对货物进行放行,即在提单(提货单)上加盖“放行”签章。

4. 进口商或其人凭加盖“放行”签章的提单(提货单)到港口码头提货,提货前,车队需要前往港区排法检隔天计划,计划通过后,结账(港杂费、理货费、放箱费、疏港费等)提箱,并凭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联系凭条”将货物送到法检场地进行检验检疫。

5. 法定检验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进口商或其人可送货至相关场所(如工厂、客户、商场等)进行使用和销售;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货物或其人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的,做退运或销毁处理;需对外索赔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必须注意,对于法定检验货物,如果进口商或其人从港口提货后,未送到“检验检疫联系凭条”所指定的场地进行法检就擅自送到相关场所进行使用和销售,将会遭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的处罚。

(三)对被告三个抗辩的辩驳

本案中,被告虽提出三个抗辩,以证明该案法律责任不在于被告,而在于原告或丙方(货代公司),但细细辨析,这三个抗辩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抗辩一:对于6万元进口服务费问题。被告只能提供自己出具的书面说明,而无法提供第三方证明,特别是无法提供书面《招标协议》证明该费用仅是招标费。由于进口标的物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获取进口许可证是该货物能顺利进口的必经环节,即被告原告申领进口许可证是被告履行2007年12月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书》第2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以下工作:对外签约;进口报关、商检;对外付款”的必需环节。因此,该进口服务费应是被告原告办理“签约、申领许可证、报关、商检、付款”等全套进口业务的服务费。因此,在商检环节出现的争端属于2007年12月签订的《委托进口协议书》管辖范围。

抗辩二:对于《检验检疫联系单》的交接与责任划分问题。本案中,检验建议联系单交接与商检责任划分存在两种可能:其一,被告或其人(货代公司)在完成清关后,未将《检验检疫联系凭条》与提单(提货单)等其他单据一道交给原告,致使原告所委托的司机凭提单(提货单)等从海关监管场所提货后,未经法定检验就将货物直接运至原告的工厂投入使用,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责任与风险应由被告承担;其二,被告或其人(货代公司)在完成清关后,已将《检验检疫联系凭条》与提单(提货单)等其他单据一道交给原告,但原告或司机因过失或疏忽,在凭提单(提货单)等单据从海关监管场所提货后,未经法定检验即将货物直接运至原告的工厂投入使用,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责任与风险应由原告承担。

本案中,虽然被告的人(丙方)出具声明称已将《检验检疫联系凭条》与提单(提货单)等单据一道交给原告司机,并告知其自行提货和送检,但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确实已将《检验检疫联系凭条》交付给原告司机。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认定丙方未将《检验检疫联系凭条》交予原告,亦未告知原告商检事宜;进而考虑到原告对于进出口通关、商检等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匮乏,其根本不会想到涉案货物还须经过法检才能投入使用和销售,故可认定原告未将货物送去法检的根本原因在于被告的人未如实告知并提供相关单据。根据《民法》:人基于被人的委托授权或依照法律规定,代替被人参加民事活动,其活动产生的全部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受。因此,本案被告须承担法律民事责任,应向原告赔偿10万元行政处罚及相应利息。

抗辩三:关于丙方与乙方的关系问题。虽然原告提交的货运发票是由丙方直接开立给原告,而货运费的付款凭证也表明由原告直接支付给丙方,但这不表明原告已绕过被告而于丙方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因为丙方是由被告为履行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进口报关、商检”等义务而联系的,且未将与丙方的关系告知原告,由此原告可默认被告和丙方间存在关系。《委托进口协议书》第5.4款规定: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原告向丙方直接支付进口费并要求丙方开立进口费发票是为履行原告与被告间合同的义务而采取的行为,且采取这些行为是基于合理认为被告和丙方存在关系。因此,这些行为并不能表明原告已绕过被告而直接与丙方发生独立于涉案的《委托进口协议书》的业务和关系,即被告须承担由于丙方过失或过错等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综上,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有理有据,符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案例启示

第一,注意合同资料的留存。本案中,因被告无法提供双方签订的书面《招标协议》,致使无法证明6万元进口服务费为招标服务费,而只能解释为《委托进口协议书》第5款所规定的费,从而须承担因未完全履行该进口协议而造成的责任。

第二,注意单据交接证据的留存。本案中,因丙方无法证明其已将《检验检疫联系单》交给原告或其司机,导致无法证明其已完全履行协议和运用第6.1款进行抗辩,而只能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对此,外贸业务方需明确,在进出口业务中,单据代表着当事人权责利,部分单据还代表货物所有权,因此须做好单据的交接事宜,最好每次能在签收单上写明具体单据的名称、单号等信息,以便明确当事人权责利的划分。

第三,须注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本案中,如果被告的外贸业务员充分熟悉商品,特别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流程,能对丙方进行有效监管(如《检验检疫联系单》的交付)、原告进行有效提醒(如《检验检疫联系单》的收取、检验检疫的安排等),将可能避免该风险。因此,进出口企业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培养。

抗疫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今年的两会是在非常时期召开的一次会议。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正常经济社会节奏。为了集中精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本当三月初例行召开的两会延期举行,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经过全党全国人民艰苦卓绝的努力,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这个重要时刻,我们召开两会,也表明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彰显了全党全国人民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将为我们最终战胜疫情、确保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因此,开好这次非常时期的两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5月21日下午3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我们看到,在会议的开始,党和国家领导人、两千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们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凸显了全党全国人民对人民群众生命价值的无上尊重。

随后,汪洋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虽不长,但主题鲜明,求真务实,凝聚人心,紧扣人民

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报告全面总结过去一年来全国政协突出抓好的四项工作,从6个方面部署人民政协2020年工作,强调了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需要抓实抓好的四个方面重点。笔者认为,报告的一个最鲜明特点,就是进一步强调了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上更加富有成效,把握这两点十分关键。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创造。党的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漫漫岁月里,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点和政治优势。

去年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总结历史经验、站在新

的战略高度,顺应时展新要求,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更高期望,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在这次抗击疫情的伟大斗争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坚定不移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肝胆相照、同舟共济、献言献策、共克时艰,人民政协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贡献了不可多得的智慧和力量。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在这样的时刻,人民政协更需要把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使人民政协能够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

汪洋在报告中强调,人民政协“要树立正确履职观,深刻认识建言资政是履职成果、凝聚共识也是履职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这一表述意味深长,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既集包容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于一体,又集一致性和多样性于一体。这就需要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把共同目标作为奋斗动力源和方向标,求同存异、聚同化异,致力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大政治共识。比如,在这次疫情发生后,我们付出巨大牺牲和努力,有效遏制了国内疫情蔓延,讲好中国战

“疫”故事,传播中国正能量,十分迫切,人民政协就需要发挥统一战线更强的力量。所以,在大是大非面前,人民政协就要更好地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和社会基础。

前不久,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四个自信”,继续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前进、共克时艰。二是继续为防疫情、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前瞻性谋划和规律性思考,提出真知灼见,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是协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开展解疑释惑工作,讲好中国抗疫故事,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

抗疫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鲁疲、布鲁氏菌病,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市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市所有猪、牛、羊、鹿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市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对除种畜外的牛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种畜、奶畜禁止免疫。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原则上猪瘟继续实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按照“自愿免疫、免费供苗”的策略开展防治工作。

二、疫苗种类

经国家批准使用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ロ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査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配合兽医防疫人员登记养殖防疫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对于暂时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场(户),可采取购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的形式组织实施。市疫控中心、市动监中队及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督督促养殖场户免疫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市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计划,督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市疫控中心负责疫苗的调拨、保存、使用和监管,指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基层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负责开展本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抗体效价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市动监中队负责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配合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市动监中队和市疫控中心要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共享免疫、监测和检疫信息,切实做到“以监促免,以检促免”。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强制免疫技术方案,市疫控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模养殖场应主动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加强疫苗调拔管理和监督核査。市疫控中心及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疫苗计划、供应、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疫苗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疫苗使用管理。要按照省局关于疫苗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疫苗签收、入库、发放、报损、使用及质量评估、信息反馈等环节管理,做到“不满足质量标准不接收、帐物不相符不发放、不符合贮存条件不发放、没有适合运输器具不发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疫苗使用情况抽检核査机制和具体核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疫苗调拨数量、保存情况、使用情况进行调度、抽査、测算和评估,确保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要求,确保“真苗、真打、真有效”。市疫控中心要对本辖区各乡镇疫苗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抽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局备案。

(三)进一步推动“先打后补”。要按照省畜牧局、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吉牧联发(2019)19号)要求,加大宣传推进力度迅速扩大“先打后补”工作覆盖面,争取尽快实现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100%“先打后补”;对未备案但防疫条件较好的规模养殖场户,也要同步推进“先打后补”;对目前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可暂实施疫苗集中供应,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四)加强免疫技术培训。春、秋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宣传与指导,制定合理的免疫方案,确保免疫工作实效。要向养殖场户大力宣传、详细解读防疫基础知识,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意识,引导养殖场户及时了解掌握最新防疫动态和政策规定。要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统一注射部位、注射剂量,努力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注苗应激反应、疫苗间拮抗作用、信息记录不全等问題。培训要着重强调免疫注射过程中疫苗冷藏保存、按要求更换针头、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防止因免疫操作不规范传播疫情或造成防疫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等情况的发生。

(五)创新防疫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广大养殖场户对于强制免疫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条件的乡镇(街)可创新强制免疫实施的组织形式,可采取免疫小分队、防疫小组或社会化服务机构包保的形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可结合各自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逐步破除村级行政区划壁垒,优化村级防疫员配备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养殖量少、免疫任务不重的村可采取委托的形式,由周边有工作能力和有积极性的村级防疫员对防疫任务进行整合,切实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六)完善免疫档案和基础信息普查。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免疫档案对村级防疫人员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免疫档案现场填写、规范、真实有效。在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基础信息普査工作,进一步校准相关信息,为后续开展强制免疫、检疫、监管等工作和发放各种补助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六、监督管理

(一)健全层级包保责任制。市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协调市、乡镇(街)政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督促检査力度。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到应免尽免,对理论疫苗需求量(按畜禽养殖量和自行免疫养殖场户备案情况)进行测算,对照实际疫苗调拨用量看是否一致,对免疫率低(数值相差较大)乡镇(街),开展专题督导查,查找问题根源,检查其是否切实按要求开展了强制免疫工作。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动物疫病免疫失败情况及防疫相关上访问题。要延伸流行病学调查摸底和动物疫病监测,廷伸技术服务、指导和宣传引导、延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检疫监管,防患未然,坚决将疫情等各类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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